保险的专业术语 - “赔付率”的相关概念

更新时间:2023-10-18 01:4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保险的专业术语——“赔付率”的相关概念

赔付率最原始的定义公式很简单:赔付率=赔款/保费。然而,由于对保险数据统计口径的不同,使得“赔款”“保费”衍生出各种口径的定义。

要想真正理解“赔付率”的定义,首先必须搞清保险数据常见的统计口径。在保险行业数据处理上,常用的数据口径有三种:业务年度、财务年度、事故年度,它们分别对应于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和精算部门。精算部门除了使用“事故年度”外,有的还使用“报告年度”这个口径(处理IBNER使用)。具体概念如下:

1、业务年度(Underwriting Year,又称承保年度):一般保险公司总是“业务为先”,因此业务年度口径是业务部门最容易理解的一个概念。在业务年度口径里,“保费”是指在一个业务年度里保单的保费数额(分为承保保费数和满期保费数),一个业务年度里的保单是指保险起期都在特定一个期间内(比如2009业务年度的保单,是指保险起期在20090101-20091231内的保单)。业务年度对应的“赔款”就是这些保单项下的赔款,它一般包括已决赔款和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CASE Reserves),但是不含IBNR(业务部门往往是不理解精算IBNR概念的,因此业务年度赔付率也就不涉及看不见的IBNR)--有的公司在统计数据时已非绝对。

业务年度的赔付率,根据分母的不同,又分为简单赔付率和满期赔付率。简单赔付率只具有与以往业务年度的同期比较的意义,没有绝对数值上的意义。满期赔付率是能够衡量业务质量的一个指标,虽

1

然它没有反映不可见的IBNR的概念,但是它反映了在一定时期内(比如20080101-20081231内)承保的所有业务的质量,它的优点是,在这段时间内,由于承保政策和定价政策的一致性,使得这批业务具有可比性,并且也只有通过这个指标来回头审查当时的承保政策和定价政策的效果,这是其它口径所达不到的。

“满期保费与”与“已赚保费(Earned Premium)”的区别。简单地讲,满期保费就是业务年度口径下对应的已赚保费。已赚保费的定义式为:已赚保费=承保保费(Written Premium)-期末UPR+起初UPR-(已扣除分保)。UPR(Unearned Premium Reserve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关于业务年度,还有一个容易混淆的术语词汇---“保单年度(Policy Year)”,二者并不完全相同。保单年度是业务年度的一个特例,或者说保单年度是包含在业务年度的一个子集。因为,实际上,业务年度来源于国际再保险行业,再保险合同不完全是1月1日-12月31日这种正好一个日历年的合同,一些再保险合同是4月1日到3月31日的(比如日本,他们的财务年度被法定为4月1日到第二年3月31日),仅当再保险合同的期间恰为****0101-****1231时,业务年度才与保单年度相重合。

2、财务年度(Calender Year或者Fiscal Year,也称日历年度):这个口径是保险公司财务部门的统计口径。在财务年度口径下,财务年度的保费=该财务年度的承保保费-财务年末UPR+财务年初UPR。财务年度口径的赔款=财务年度已支付赔款+财务年末CASE

2

Res-财务年初CASE Res+(财务年末IBNR Res-财务年初IBNR Res)。注意,括号内的IBNR提转差部分,有的公司不采用,有的公司采用。由于IBNR的数据一般最快每个月得到一次,频率较低,所以平时这个赔付率都是不含IBNR的。有人称财务年度赔付率为“日历年赔付率、会计年赔付率”或“历年制赔付率”。实际上,由于这个赔付率与财务的综合赔付率一般存在一致的关系,并且可以及时得到,所以通常是业务部门平时用来监控赔付率指标的。

财务部门一般专用的是“综合赔付率”,它一般是在财务年度赔付率的分子中(含IBNR)加上理赔费用,并且分子、分母都扣除再保摊回的部分,理赔费用含直接理赔费用和间接理赔费用。通常情况下,只有综合赔付率反映再保后的情况,其他赔付率都是再保前的指标。实际上,综合赔付率一般仅以财务的数据为准。再保前财务年度赔付率(不含IBNR)与综合赔付率是有差异的。实际上,这两个赔付率的差异有三部分:IBNR、理赔费用、再保因素,特别是再保因素的存在,同时影响分子和分母,而且影响的幅度一般不同,所以再保前财务年度赔付率(不含IBNR)与综合赔付率不能直接等同。 3、事故年度(Accident Year):这个口径是精算部门独有的一个数据统计口径,一般业务部门或者财务部门不使用。事故年度口径的保费与财务年度口径的保费是一致的,但是事故年度口径的赔款定义与财务年度的赔款定义不同,因此导致事故年度口径的赔付率与财务年度口径的赔付率自然就不同。

3

关于“报告年度”,这个统计口径也是精算部门独有的一个统计口径,它一般用来评估CASE Res的充足性,缺口被作为IBNER准备金。注意:在这个口径下只有对赔款的定义,而没有对保费的定义,因此也就不存在报告年口径的赔付率。

以上是关于保险行业有关“赔付率”的一些概念的区分。赔付率概念里的“年度”这个词,实际上表征的是一个特定期间的概念,它可以被其它的期间词语代替,比如“承保月度”“财务季度、半年度”所代替。然而,在使用中,实际这个“特定期间”不是任意的,一般在这个特定期间内要有一定的数据信度,过小的期间内统计的数据没有稳定性,也就没有决策的参考价值。

几个有代表性的赔付率指标:

1.综合赔付率: (1)公式与含义

综合赔付率=(赔付支出-追偿或残值收入-摊回赔付支出-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保费收入-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分出保费)*100%。

综合赔付率考虑了准备金与再保险因素,完整、全面的反映了一定会计期间的承保结果,是受到监管机构、评级机构和投资人普遍关注的核心综合指标。根据保监会和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应定期上报或公开披露该指标。

4

(2)优、缺点分析:

优点:a.与承保利润直接相关,受关注程度高;b.是国内外同业普遍采用的指标,便于比较。

缺点:a.从财务角度出发,采用会计年度制,无法反映不同承保年度的业务经营结果;b.所涉及方面多,计算较复杂;c.受会计核算细分层次限制,难以在产品线等角度细分,无法满足深层次业务分析的需要。

2.满期赔付率: (1)公式与含义

满期赔付率=(业务年度已决赔款+业务年度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业务年度满期保费*100%。

满期赔付率考虑了尚未结案的案件在未来转化为最终赔款的可能性,反映业务年度承保业务的质量。中国精算师协会已将满期赔付率作为关键分析指标在业内推广。 (2)优缺点分析

优点:a.考虑未结案案件的未来走势,及时反映业务质量;b. 数据灵活性强,可从不同角度进行统计,满足各层级用户的分析需求。 缺点:未考虑已发生未报案案件对应的赔款责任(IBNR),在反映业务质量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3.已决赔付率: (1)公式与含义

已决赔付率=日历年度已决赔款/日历年度承保保费*100%------该指

5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potf.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