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电瓶车厂内车辆管理办法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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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规范书

QG/LJ GF.SB.02-2011

主题:关于电瓶车、叉车厂内专用车辆管理办法的工作要求、方法、规范 一、目的: 为加强电瓶车、叉车等厂内专用车辆的管理,安全、合理、有效地发挥厂内车辆效能,做到正确使用车辆设备,使车辆长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保证车辆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二、职责分工: 1、车辆使用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管理工作。 2、设备动力部负责车辆归口管理部门。 三、适用范围: 本公司范围内电瓶车、叉车厂内专用车辆的管理。 四、具体内容: 1、车辆的管理 设备动力部不定期对各厂内专用车辆进行完好情况检查。对各厂内专用车辆没有达到完好标准、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按违规处理。 1.1车体有腐蚀、变形、断裂和紧固件有松动现象; 1.2结构不完整、不齐全,并已影响安全运行; 1.3不按规定润滑,有跑、冒、滴、漏现象; 1.4 不按规定及时给电瓶充电、加电解液(蒸馏水)。 1.5计量仪表和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可靠。 2、车辆的使用管理办法 车辆驾驶操作定人定机;上岗前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认真学懂使用说明书合理使用驾驶车辆;不执行造成损失者,按严重违规处理责任自负。 3、车辆的保养 按本车说明要求,操作者严格执行车辆日常保养制度,设备动力部监督配合,“一级保养”、“二级保养”计划执行率应达到100%,合格率应为95%以上,日常保养无故不执行,按违规处理责任自负。 4、 车辆故障报修 车辆日常维修,车辆使用部门要严格执行设备维修报修制度,认真填写《机械设备(电动工具)报修单》,不按制度执行者按违规处理责任自负。 5、车辆事故处理 车辆发生事故,车辆使用部门,操作者不及时报告,隐瞒不报或托延时间者,按严重违纪处理。 6、车辆维护管理 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定期进行日常维护并作记录。定机定人车辆要建立操作者自主预防维护点检制度,司机自己保管预防《日点检卡》、故障维修记录等,凭证齐全、清晰、正确,不执行者按严重违纪处理。 7、 如有以下行为按违规处理 7.1 无证驾驶或违章操作者。 7.2 对车辆造成人为损坏、专用工具保管不善丢失。 7.3 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润滑及日常保养,造成车辆损伤、部件损坏、刮伤。 7.4 对未断电的设备(如充电机等)进行维修,及未上安全装置的车辆进行试车或驾驶。 7.5干扰、诽谤、刁难、侮辱、阻止、报复设备检查人员。 7.6 非专职、专业人员私拆车辆设备或拆卸其中配件。 7.7 使用叉车做牵引或被牵引工作。 7.8 叉车单叉挑载货物,超负荷载运,非正规的操作。 7.9 酒后驾车或与他人闲谈。 7.10司机将车辆(叉车,电瓶车)交给随车人员和其他人员驾驶。 7.11超载使用车辆设备。 7.12在非紧急的情况下用车辆的“紧急开关”或“打反车”停车。 7.13驾驶室内存放无关的工具或其它金属物体、工件。 7.14车辆运行过程中有事离开时,没有把车辆存放于安全位置并切断电源。 7.15每日收工前没有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清扫,按指定位置停放。 7.16开车前没有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等是否良好,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各部位螺丝是否紧固、车辆运转是否正常,驾驶有问题车辆。 7.17有其他人员乘车。 7.18在车间内时速超过3公里,厂院内最高时速超过10公里。 五、处理条款 以上项定为违规项,当司机操作者发生违规行为没有造成损失的,将对违规者、班长、段长考核挂钩; 2、当同一班组一个月内发生二次(同一个人)违规行为时,将对违规员工处罚100元并送交人力资源部学习一天,; 3、当同一班组里月发生三次违规行为时,(同一个人)将对违规员工处罚200元并送交人力资源部学习一周,公司将在6个月内不给予该员工任何形式奖励和晋级,班组累计三次以上违规行为时将给予班长处罚200元,段长处罚100元,给予违纪员工、班长、段长、主管全公司通报,并与相关人员该月绩效考核挂钩。 4、操作者发生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直接损失大于3000元)的,将取消本人的各种奖励资格,同时根据损失情况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5、以班组为单位,年累计发生五次以上违规行为时,将取消班组各种奖励资格。 六、检查评比 1、设备动力部以随时检查的形式进行检查。 2、每月考评一次,发生违规项统计通报,同时上报生产系统考核部门与段长、主管考核挂钩。 3 、设备动力部对厂内各车辆开展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评比,每年评比一次,评选出优秀进个人若干名,给予100元奖励。 七、本规范书自2012年 3 月 1 日起执行; 八、本规范书由设备动力部负责解释; 九、附件明细 附件:《日点检表》 相关部门会签: 思路提出人: 编制: 副总审核: 质管部审核: 总经办备案: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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