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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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心得体会(6篇)

中共中央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总遵循,是选人用人机制的具体化。自XX年年初,中央新修订了《条例》以来,干部科多次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理解,体会如下:

通过学习进一步了解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随着公开选拔的经常化、制度化,要做到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科学的发展观,权力必须为职工群众谋利益,绝不能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取私利。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坚定不移地、全面正确地贯彻党地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工作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的科学表现,维护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是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就是为人民服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维护和贯彻,并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或形式主义的工作中,而是要取得实效。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推行公开

选拔、竞争上岗等措施,促进干部奋发工作、能上能下。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和方法。要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否则,为人民服务就是一名空话。

坚持自上而下监督和自下而上监督的有机统一,不断增加选任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为实现群众自下而上的监督开辟更广阔的空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只有公开透明,才能避免暗箱操作。如果对选任工作更多的环节实行公开,尽可能扩大群众的参与度,选人用人上的腐败现象就难有藏身之地,幕后交易也就会逐渐失去市场。为提高群众参与程度、拓宽群众的监督渠道,可考虑通过社情民意调查等方法,进一步调动群众对选任工作的关注热情;通过加大考察组及上级党委对群众反映问题直接调查核实的力度,并给署名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多种形式的反馈,增强群众参与监督的信心;通过对举报有功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通过严厉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为群众监督创造良好的氛围,等等。

作为一名干部科工作人员,应该更加严格约束自己,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按照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章制度。始终要求自己个人生活不能奢,思想防线不能松,做人格调不能低,处理问题手不能软。在日常工作中我时刻以法律和廉政准则为镜,鉴照自己的行为,在灵魂深处树立共产主义的人生观、

价值观,从思想深处根绝贪图享受、拜金主义、目无法纪等错误思想,不断严格要求自己,慎独、慎微、慎权、慎欲,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始终把组织和群众的信任和重托,倾注在本职工作中,把握自己、管住自己、走好人生路。

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注重实干的导向、注重公认的导向。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能不能越走越宽广,中华民族能不能实现伟大复兴,要看能不能不断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更要看能不能让各方面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华。”认真学习贯彻这一重要思想,对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在选人用人上,是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还是任人唯亲,从工作需要出发,以事择人、人岗相适,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现象。要抓好党性教育核心、道德建设基础,把有潜力的同志放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历练;要坚持党要管党,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

总之,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要把握选拔好干部的目

的、原则、基本条件,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要从严把关人选、从严遵循程序、从严问责追责,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进一步丰富和深化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20字”好干部标准。同时,在学习《条例》时,要原原本本学、带着思考学、融会贯通学。要把条例精神,贯彻到干部教育培养、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保障中去,不断推进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XX年年初,中央新修订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条例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规范了干部工作的原则、标准、程序、方法选人用人,为选拔任用好干部提供更加科学的制度保障。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总遵循,是选人用人机制的具体化。在保持《条例》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新修订条例让选人用人机制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此次条例新修订,体现出四方面特点。

一是传承了基本原则。可以说,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人用人,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形成了许多优良传统,突出体现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办事等。实践证明,这些原则是干部工作的根本要求,是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不仅要坚

定不移地继承好,而且要准确理解、始终遵循,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毫不动摇地予以坚持。修订《条例》传承了这些基本原则,确保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不出现方向性错误,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有序进行。

二是突出了问题导向。不可否认,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干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有的没有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关系,过分强调发扬民主,而削弱了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出现过度依赖票数、唯票取人的现象,造成了不好的导向。有的过分地看重考试在选拔干部中的作用,让一些“善考不善干”的人占了先,选拔出的人选“高分低能”。有的把年轻化看成“低龄化”,搞领导班子年龄层层递减,简单地以年龄划线“一刀切”,降低选人用人标准,对年轻干部拔苗助长等。问题是时代的口号,修订《条例》突出了问题导向,注重问题解决,切实解决干部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

三是体现了创新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围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制度创新。有的健全干部分类考核机制,合理确定考核评价的重点内容、核心指标。有的把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结合起来,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工作,建立综合研判机制,防范唯票取人等现象的发生。有的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合理确定选拔的范围和规模,科学设置资格条件和考试方法,着力解决好

唯分取人的问题。有的完善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从严把握破格标准,防止火箭提拔等。修订《条例》很好处理了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的关系,贯彻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 四是适应了发展变化。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适应了当前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旨在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做到用正确的导向选人、用管用的办法识人、用科学的机制用人,切实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做好组工工作,学好用好《条例》是前提,把好尺度是标准,选好干部是目的,选拨领导干部要以“三严三实”为标准,用好《条例》,严把各个环节,选出令群众满意、人民放心的好干部。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自XX年颁布以来,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队伍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变化使得《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本着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中央决定重新修订并颁布《党政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通过对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主要有一下几点体会:

一、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强化了选人用人的科学性 修订后的《条例》,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是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推进干部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建设高素质的党政干部队伍,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好干部的标准

XX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要求,并明确了好干部的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以此为重要遵循,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方面,突出了理想信念要求,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要求,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要求,

加强道德、作风修养的要求,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实绩的要求。

三、新修订的《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原则进行了调整 干部任用原则由六变七,新增“五湖四海、以德为先”干部任用原则,“五湖四海”主要在《干部任用条例》第十条中明确提出“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注意从担任过县、乡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推进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地方与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干部交流。“以德为先”的原则体现在第二十七条:“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突出了理想信念的要求,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的要求,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的要求,加强道德品行、作风修养的要求,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实绩的要求。

XX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是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

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用工作中去,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设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红桥区正处于加速实现新崛起的关键时期,这给教育事业的发展带来更为广阔的空间和更强的动力。面对红桥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要继续以建设成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层次高素质学校管理干部队伍为目的,遵循教育发展和教育人才成长规律,积极探索促进学校管理干部队伍不断健康成长的新举措,为每一位校长提供创新发展和专业成长的平台。结合我科工作,我们要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做好工作:

一是进一步营造和谐氛围,促进优秀学校管理干部脱颖而出。强化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和校级以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依法治校、依法行政和现代化学校管理理念,以现代化学校建设为契机,以构建和谐学校为目标,着眼于红桥教育科学发展和干部教师全面发展,不断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学

校管理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提高引领红桥教育科学发展的能力。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激发学校管理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探索干部管理新机制,完善校长的选拔、聘任和考核新办法,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在学校管理实践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做好学校管理干部储备,完善定期推荐制度,形成动态管理机制,为干部队伍的调整与更新提供优质资源。充分尊重教育发展规律,建立对学校领导班子和校长的激励机制,完善具有红桥教育特点的校长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校长在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责任意识。

三是进一步强化专业培训,提高学校管理干部引领发展的能力。加强对干部培训过程的管理,设立校级干部培训专项经费。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建立培训档案,实行学分制,激发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坚持高层次引领,继续聘请全国知名教育专家和知名学校校长,加强教育理论和教育管理务实性培训,增强校级干部解决问题、兴学育人、引领学校发展的能力。依托天津师范大学和区教育中心,组织年轻干部培训、新任校级干部培训和校长提高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继续办好红桥区校长工作研究会,认真开展市级重点课题——《红桥区中小学名校长成长规律的研究》。积极开展校长读书、校长讲坛等专题性学术活动,促进校长

学习和思考,提高专业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是进一步强化高端引领,打造高层次高素质学校管理干部。认真做好骨干校长培养工作,以名校长评选活动为有效载体,为校长提供更多的学习交流机会和展示办学思想与成果的平台,全力打造在全市乃至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型、学者型校长。鼓励校长提高学历层次,以适应红桥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校级干部本科及以上学历达100%,中学校长研究生(硕士)要占一定比例。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选派骨干校长和优秀年轻校长,出国或赴本市及外地先进学校学习培训、挂职锻炼,或到高等院校和专业培训机构接收系统专业培训,拓宽教育视野,提升学校管理的理论基础与实践能力。鼓励校长著书立说,提高校长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近一段时期,干部科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大家系统地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大家说对《条例》有了更深刻的体会。根据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对XX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中共中央XX年1月15日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今后的干部选任工作提供依据和导向。通过认真学习条例全文,结合自身工作,我有以下三方面体会:

一、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修订后的《条例》新增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以德

为先,德才兼备为核心。强调干部选任要重实绩、重能力、重优秀年青基层干部的新导向和参考但不唯民意、采用但不唯测评成绩的方式方法。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坚持重政绩,重“公论”,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工作作风、业务素质、大局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把干部推到工作实践中磨炼考验,将个人修养体现为智慧、能力,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优秀的干部选拔到科级岗位。本学期,干部科重点培养年轻干部队伍,启动了红桥区教育系统年轻干部培养工程,培养、锻炼一批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

二、以公平公正为基础。在干部选任中,主要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条例》,正视权力、用好权力,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防止不正之风,能够公正、公平,坚持条件、标准、原则,调整和使用干部。在用人决策方面,结合本系统工作的实际情况,站在更高的高度看待问题,总体思考。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和提高自身政治素养,重视发展党内民主,坚持人人平等,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集思广益,广泛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激发班子成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主动深入群众,多方面接触基层群众,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威信力,进一步构建和谐高效的干部选任氛围。

三、以强化监督,体制机制为保障。能不能选好、用好、保护好干部是对我们党性修养的检验,也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考验,一定要立足部门定位和岗位职能,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坚持把好“推荐关”,把基层党组织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首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由基层组织严格把关推荐人选;坚持把好“民意关”,把公开竞争、民主测评作为选拔干部的主要途径,由干部职工来参与决策和选拔;坚持把好“酝酿关”,根据民主测评,结合工作实绩,由基层组织综合考虑提出初步意见;坚持把好“考察关”,由局党组派出工作人员,深入所在单位,面对面与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干部职工进行谈话征求意见,提出考察意见;坚持把好“决定关”,将考察意见汇报党组,经党组研究,按照《条例》规定,做出任用决定;坚持把好“监督关”,党组任用决定意见在局系统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重点对计划生育、干部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征求意见。

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把握了新《条例》的精神实质,更加明确了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一岗双责责任”,全方位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的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和强化了全系统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规范化进程。 XX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新《条例》对XX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完善,更加符合当前干部工作形势的需要,是党在

新时期做好干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新时期党对干部工作规律认识的一次升华,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成果,同时是做好当前干部选任工作的基本遵循和制度保证。 通过系统的学习,进一步时刻领会了新修订《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四个特点即:体现时代内涵、突出党管干部原则、注重解决突出问题、坚持从严监督。讲学习内容结合干部科相关工作感受如下:

为政只要,首在得人。“治安之本,惟在得人。”国以人兴,政以才治,千秋大业在用人。这充分说明了选人用人的重要性,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关系到国家的安定团结和党的生死存亡。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我们指明了什么是好干部,我系统基层单位多、人员结构、和编制复杂,如何选好好干部是我们应该进一步思考的重要内容。 首先,要选好干部就要学好《条例》。精通条例,是干部科工作人员的基本功,更是选好干部的前提,只有精通条例,才能知其然,知其所以然。要把条例学好,就得有读经典的精神,要仔细认真、五次三番领会精神;就得有“专一”的精神,学好条例需要“专“进去,不能一目十行、走马观花,要不虽然很快学完,但仅仅只是与眼睛打了个照面,甚至连眼睛眨一下的功夫都没有,如何能理解其中的深刻内涵,这就需要理清头绪、烂熟于心,然后融会贯通,这样才能深刻领会;就得有“玩味”的精神,玩味者,探索体味也。只有

探索体味,学起来才有可能像食橄榄那样:咀嚼良久,才有回味,品赏回味,才会深深体会到“真味久愈在”、“始觉甘如饴”的不同凡响之处。只有这样才能将《条例》学好、学精,为用好《条例》打下基础。为此,干部科组织全体成员认真学习《条例》,体会内容、领会精神,为指导实际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次,要选好干部就要用好《条例》。学好条例,最主要的是要致用,只有致用才能检验是否真正学的精通。根据机关和各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仔细斟酌,树立大局意识全盘考虑总体规划。要用好《条例》就需要我们严把每个环节,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的标准与条件、程序与方法、原则与纪律,做到不走样、不变通;用好《条例》就需要我们要有制度意识,习总书记说过:“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好的制度还需要人来执行,要牢固树立制度意识,严格执行制度,用制度选人。要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用好《条例》就需要我们强化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畅通监督渠道,将选用干部工作致于组织、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这样才能让投机者无处可投,使干部选任全过程形成了可操作、可检验、可追究的系统。 最后,要选好干部要把好尺度。尺度是选好干部的标准,什么样的干部才是好干部,习总书记提出要以“三严三实”选好干部,要把这个尺度贯穿于始终。要把好尺度就要深刻理

解内涵: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

要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学好用好《条例》是前提,把好尺度是标准,选好干部是目的,选拨领导干部就是要以“三严三实”为标准,用好《条例》,严把各个环节,才能选出令群众满意,人民放心的好干部。

解内涵: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

要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学好用好《条例》是前提,把好尺度是标准,选好干部是目的,选拨领导干部就是要以“三严三实”为标准,用好《条例》,严把各个环节,才能选出令群众满意,人民放心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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