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审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考核办法

更新时间:2023-11-10 09:27: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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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主审法官、 法官助理及书记员考核办法

---郭信主

为配合我院试行“综合审判机制”,促进试行工作的落实,推进我院审判业务、队伍建设和试行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础考核(30分)

(一)政治、业务学习考核(3分)

1、认真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主题教育活动,做好笔记。 2、搞好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做好读书笔记。 3、按时参加各种会议。

4、积极参加学历学位晋升学习。

5、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每少一项扣1分;政治、业务学习没有记录,扣1分;未达本科学历的干警(在读及55周岁以上的除外),扣1分。

(二)维稳工作考核(4分)

积极做好维稳工作。配合信访部门做到有访必接,件件跟踪落实;按规定接待来访当事人,做好判后答疑工作,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消除因执法不公引起的不稳定因素。因信访工作处理不当,造成哄闹、滋事、围攻、冲击等严重后果或导致群体性事件的,每起扣4分。

(三)党风廉政建设考核(10分)

1、队伍建设好,作风优良,纪律性强,团结协作,服从指挥;认真执行和遵守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干警谈话制度》。(5分)

2、认真遵守执行《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最高院关于严格执行〈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和“四项制度”,加强对审判组合人员廉政建设和遵纪守法教育。( 5分)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除本项分数:

(1)办案中吃、拿、卡、要,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坏的; (2)办“人情案”、“关系案”等违反审判纪律的; (3)故意泄露审判机密的; (4)赌博或私自帮他人追债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四)行政管理考核(10分) 1、上下班、出勤考核( 3分)

依时上下班,认真做好出勤登记。无故缺勤一天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

2、安全保卫、财物管理等考核( 5分)

做好每个审判组合办公室的安全保卫、财物、案卷保管工作;如出现因保管不善造成物品遗失、被盗的,该项考核不得分。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pmz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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