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系统新闻发布工作的补充通知

更新时间:2023-09-18 21:12:01 阅读量: 幼儿教育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系统新闻发布工作的补

充通知

【法规类别】新闻发布

【发文字号】锡政办发[2008]243号 【发布部门】无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9.03 【实施日期】2008.09.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系统新闻发布工作的补充通知

(锡政办发〔2008〕243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锡委办发〔2008〕4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已发出《关于规范市级政府新闻发布活动的通知》(锡政办发〔2008〕20号),为进一步做好政府系统新闻发布工作,现就有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凡市政府出台的重要文件、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以及涉及全市的重大事项,必须由市政府统一组织新闻发布活动。各市(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拟以市政府名义举行的新闻发布活动,原则上须提前5个工作日填写无锡市人民政府新闻 1 / 2

发布活动申请表,并将新闻发布活动的方案及相关材料一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活动

由市政府秘书长审批,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新闻联络处)负责具体落实。发布内容须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涉及重要内容和重大事项的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 二、各市(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认真做好新闻宣传和发布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各单位就本部门工作、以本部门名义举行的新闻发布活动,须于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政府新闻发布备案表,报市政府办公室登记。 三、完善政府系统新闻发言人工作网络。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及市各直属单位于2008年9月10日前将新闻发言人及相关人员名单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电话:82705601;传真:82743407),并将新闻发言人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发至ttnews@163.com。已上报过新闻发言人及相关人员名单的单位如有人员调整,请及时上报调整后的人员名单。

附件:1.无锡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申请表 2.政府新闻发布备案表

3.新闻发言人及工作人员登记表

二○○八年九月三日

附件1:

无锡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申请表 年 月 日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pm8h.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