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学年度基础教育师资系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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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学年度基础教育师资系综合测评评分细则(初定)

为了更细致、更完善地体现我系学生综合测评的加分情况,以《韩山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的加分标准为前提,根据我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综合测评加分扣分项目细则。

一、 品德分

品德行为表现由基本分(60分)、附加分(40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计算方式:基本分+附加分-扣分。附加分为40分,超过40分以40分计。

(一)品德行为表现的基本分为60分,包括以下六项内容,每项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每项满分为10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不参与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不参与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

2.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公益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完成各项任务。

3.勤奋学习,遵守教学纪律,完成规定学业;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

4.诚实守信,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按自身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如实申请贷学金及助学金并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5.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待人礼貌,仪表整洁,男女交往文明,谦虚俭朴,爱护公物,维护公共秩序,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节约水电,不酗酒,不赌博,不打架斗殴,按规定住宿,按时作息。

6.自觉维护互联网信息安全,不登录非法网站,不接收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参与非法传销,不买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

(二)品德行为附加分(40分,超过40分者以40分计)

1.系学生干部、各级社团负责人、各类组织、部门等根据以下加分(各学生干部需经管理学生干部的辅导员进行任职测评后,按照履行职责的实际情况量定加分分值。)

(1)兼职辅导员:加7分; 助理班主任:3分

(2)担任系分团委书记、学生分会主席:加5.5分 ;副助理书记、副主席:加5分

(3)担任系分团委学生分会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加4.5分;干事:加1.5分

(4)担任班长、团支书、副班长:加4.5分

(5)担任分社团主要负责人、系篮球队队长:加4分(社团理事不加分) (6)担任班级其他班干:加3分

(7)担任系礼仪队队长:加2分;队员:加1分 (8)担任篮球队队员:加2

(10)英语俱乐部部长:加2.5分;部委:加1.5分;

(11)系刊小组部长、象山文林部长以上:加4分;成员:加3分 (12)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队长4分;义教队队员3分;文艺、义劳队队员加2分。

(13)校区广播台成员(干部以上),一次性加3.5分,干事加1.5分,其

成员投稿、编辑、播音、发行等工作一律不加分(出示在职证明)。 注:在不同机构兼任职务的,以最高分一职加满,其余职位加该职位的一半分;对不能够较好履行职责的,给予适当的减分。(在同一机构任多职的,加最高分一职,其余职位不加分)

2.院级、系级优秀个人

(1)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个人(包括: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校园精神文

明标兵、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加1.5分

(2)被评为院级各类“积极分子”(组织监督工作积极分子、心理健康促

进工作积极分子、社团工作积极分子等):加1分 (3)系级各类优秀个人:加1分

(4)系刊、象山文林优秀编辑、美工:加1分 (5)校区广播台各类优秀者:加1分 注: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均不加分 3.各类集体荣誉

(1)所在班级被评为学院先进团支部:每人加0.5分(优良学风班不加分) (2)被评为系“文明宿舍”,该室每人每次加0.2分 4.院、系活动后勤、啦啦队;

(1)院、系各主要活动后勤、啦啦队、(如:校运会、篮球赛、元旦晚会、

院乒乓球比赛的拉拉队)以签名为实,每人每次加0.2分

(2)院、系各主要活动志愿者以及活动观众:以签名为实,每人每次加0.2分。

注:各班报名啦啦队名单必须是在各班女生委员处登记后报系女生部留底

方有效,而且必须仅是为系队加油才有加分,其他如为本班加油等均不加分;

本项参加后勤、啦啦队的加起来总计最高上限为2分,超过2分的以2分计算。

5.各班志愿者参加各类志愿活动(注:本项的上限分数为2分,超过2分以2分计算)

(1)参加校区、系迎新志愿者:每人加1分

(2)参加系组织的2012届毕业生宿舍大清洁活动的加0.5分。 (3)由系推荐参加陶院校区2012届毕业生晚会演出活动者:每人加0.5分

(4)由系安排参加陶院校区2012届毕业生晚会后勤人员:每人加0.5分。 (5)主持组每人加0.5分(不重复加分,不计算次数)。 6.其他

(1)参加无偿献血者每人一次性加3分(本项以一次计算) (2)参加社会实践并提交实践报告每人每次加0.4分;

(3)系刊(包含象山文林)、班刊投稿并发表文章的分别加:2分、1分(本项均以一篇文章计算)。

注:系刊(包含象山文林)其内部成员投稿并发表的文章均不加分 (4)捐款(“广东扶贫济困日”)加0.2分 (三)品德表现扣分

1.未经请假而在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社会实践、升旗仪式等按规定应参加的集体活动中缺席的,每次扣2分,不按时提交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的扣3分。

2.在校、院系级宿舍内务卫生检查中被列为“警告宿舍”的,该室每人每次分别扣2分、1分。

3.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骗取荣誉或经济资助等行为,视其情节扣12分以上。

4.参加非法组织和集合、游行,乱张贴大小字报,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者,视其情节扣20分以上。

5.除上述内容外,凡有违反党纪团纪,违反学校管理制度,违背社会功德现象或有不文明等行为,受口头批评扣2分,受通报批评扣5分,警告扣8分,严重警告扣12分,记过扣20分,留校察看或留党留团察看扣30分,开除党籍团籍扣50分。

6.参加系级以上会议无故缺席或早退者,经核实,每人每次扣1分。 7、2010级学生无故不参加系组织师范专业试讲比赛者扣3分

二、学业分

(注:学业成绩基本分由学院教务系统直接计算,同时作为学生

成绩总分进行排名)

(一)学业表现由基本分(90分)、附加分(10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计算方式:基本分+附加分—扣分。附加分为10分,超过10分以10分计。

学业基本分90分,包括学年所有必修课和限制选修课的成绩。考试成绩按实际分数计算,如有科目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计分的,则分别以90分、80分、70分、60分、0分折算,学业基本分的计算公式为:∑(单科成绩×该科学分)÷∑学分×0.9。

(二)学业成绩附加分

1.非计算机专业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合格加0.6分。

2.英语通过四、六级考试的分别加0.8分、1分(同一学年既通过英语四级又通过英语六级的,只加一次分,以最高分计);通过英语A级考试的不加分。

3.普通话等级测试的,取得二级乙等以上加0.4分(同一学年度考两次的,只加一次,不重复加分)。

4.除完成必修课和限制选修课的学习外,任意选修课每增选一门且成绩及格者,60—69加0.05分,70—79加0.1分,80—89加0.15分,90以上加0.2分;参加辅修专业,每修完一门课程且成绩及格者,60—69加0.1分,70—79加0.2分,80—89加0.3分,90以上加0.4分

陈萁铨书法辅修班毕业的按照高级、中级、初级分别加0.2分、0.15分、0.1分。

5.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C、D级 (一:1;二:0.8;三:0.6 ;优胜:0.4 ) 6.校“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比赛(省一等、2分;二等、1分;三等、1.5分;院级:一等、1分;二等、0.8分;三等、0.6分;优秀奖、0.4分)

7.全国数学建模(包括国家级:一等、5分;二等、4分;三等、3分;省一等、2分;二等、1分;三等、1.5分;院级:一等、1分;二等、0.8分;三等、0.6分;优秀奖、0.4分)

(三)学业表现扣分

1.每旷课一节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2.无故不交作业,抄袭他人作业,不参加教学实验活动,每次扣1分。 3.有违反课堂纪律,考场纪律,晚自修规定,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管理规定等影响教学秩序,造成教学设备损坏的行为,根据情节和后果,每次扣1—5分。

三、文体分

(一)文体表现由基本分(60分)、附加分(40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计算方式:基本分+附加分—扣分。附加分为40分,超过40分以40分计。

文体表现的基本分为60分,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分别计60分、50分、40分,包括以下内容:长期坚持体育锻炼,按时参加早锻,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符合《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身体健康。

(二)文体附加分(本项40分,超过40分者以40分计)

1.由各级举办的各类文体比赛加分标准(同一项目参赛,只计最高分,不计累积分。)

(1)国家级:一等、30分;二等、28分;三等、26分;三等以下、24分;成功参与奖、22分;

(2)省级:一等、15分;二等、14分;三等、13分;三等以下、12分;成功参与奖、11分;

(3)市级:一等、7.5分;二等、7分;三等、6.5分;三等以下、6分; (4)院级:一等、5分;二等、4.5分;三等、4分;三等以下、3.5分;(经系推荐参加院级比赛而未获奖、1.5分)。

(5)系级:一等、3分;二等、2.5分;三等、2分;三等以下、1.5分; 2.2011学年度各级举办的各类文体及专业技能活动如下: 国家级 《中国设计师作品年鉴 2011》活动 省级 “永远跟党走”第六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之“我身边的幸福

事”微小说创作大赛

省级 “永远跟党走”第六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之网络主题团日活

省级 第三届广东省“我与茶”征文比赛 省级 2011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院级 第八届文化艺术节之青春年华,我与党共奋进才艺演讲比赛 院级 纪念陶行知先生诞辰120周年“我的暑假三下乡教育故事”主题征文 院级 第八届“创新杯”试讲比赛 院级 2011教师节“感念师恩”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之手抄报设计比赛 院级 第三届趣味心理运动会 院级 第九届烹饪大赛 院级 第八届五人足球赛 院级 第九届“韩湘杯”校园文学创作大赛 院级 “一二.九”学生爱国运动演讲比赛 院级 演讲学社第十四届“长鸣杯”比赛 院级 2012年第七届内部才艺演讲比赛 院级 “关爱互助,为心导航”第五届心理健康活动月优秀组织者 院级 第五届阳光体育武术比赛裁判员 院级 第五届阳关体育武术比赛--舞动青春、演绎非凡 女子自选太极24式 院级 第五届阳光体育节篮球赛 院级 第五届阳关体育兵乓球公开赛 院级 第四届“动感联盟”主题文化节之动漫个性邮票设计比赛 院级 院第十七届田径运动会 院级 陶院第二届足球联赛最佳射手 院级 第四届阳光体育节“惠林百货杯”乒乓球赛 院级 第五届羽毛球联赛 院级 第七届中英文诗歌朗诵比赛 系级 “一二·九学生爱国运动”演讲比赛

系级 “魅力师资”歌唱比赛 系级 英语俱乐部第三届英文歌唱比赛 系级 朗诵视频比赛 系级 师范专业试讲比赛 系级 “秋语冬韵”系刊封面、封底设计大赛 系级 “这叠光景”系刊封面、封底设计大赛 系级 “枝间新绿一重重”象山文林封面、封底设计大赛 系级 “林夕”和“笔墨挥洒宣纸砚”象山文林封面、封底设计大赛 系级 “青春飞扬,展现你我风采”手抄报展比赛 系级 第四届兵乓球赛单打比赛男子组 系级 第四届兵乓球赛单打比赛女子组 系级 寝室心情征文比赛 系级 第三届“风采杯”女子篮球比赛 系级 “党旗漫卷美如画”摄影比赛 系级 第二届英语诗文朗诵 系级 《初级美术》优秀作品 系级 第二届英语诗文朗诵 系级 配乐诗文朗诵 系级 第三届烹饪比赛 系级 文学爱好者联盟首届读书会 系级 “让青春飞扬,为党旗添彩”团日活动之党史知识竞赛 系级 创意珍品秀 系级 “情朗杯”心理健康知识竞赛 系级 朗诵视频比赛 系级 十人十一足 系级 “课前十分钟优秀演讲者\系级 “闪羽杯” 系级 第二届学生手册 系级 第三届“情朗杯”心理健康知识竞赛 系级 第八届“创新杯”试讲比赛

注:院系同时获奖的,以高分项算,不重复加分。

3.其他

(1)早锻全勤加4分。

(2)参加新老生经验交流会的老生代表加4分。

(3)裁判(包括:篮球比赛裁判、乒乓球比赛裁判、羽毛球比赛裁判:加1分)

(4)2010级学生参加系组织师范专业试讲比赛者:70分(含70分)以上,加1分;80分(含80分)以上,加2分;90分(含90分),加3分。

注:2010级学生参加系组织师范专业试讲比赛者进入决赛获奖者不能重复加分,只能加最高分。

(5)2011级学生参加系组织学生手册知识竞赛者:80分(含80分)以上,加1分;90分(含90分)以上,加2分;100分,加3分。

注:2011级学生参加系组织学生手册知识竞赛进入决赛获奖者不能重复加分,只能加最高分。

(三)文体表现扣分

(1)无故不参加学院、系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在品德行为表现的扣分中扣分。(如:2010级学生无故不参加系组织师范专业试讲比赛者扣3分) (2)早锻无故缺勤者每次扣3分,代替他人签到的每次双方各扣5分。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pks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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