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申报资质
更新时间:2023-09-19 18:57:01 阅读量: 小学教育 文档下载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第六条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暂定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第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八条 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第九条 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应当提交的证明文件
第十条 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三)企业资产负债表和验资报告;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 (五)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七)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分级审批
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
一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企业的审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发给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第十二条 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资质审批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核发资质证书副本若干份。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 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必须在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补领。
第十四条 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的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并重新申请资质等级。
第十五条 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技术负责人,应当在变更30日内,向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六条 企业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时,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营业执照后的15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正在阅读:
房地产企业申报资质09-19
食品感官评定重点09-08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鉴定书(最终定稿)03-25
新视野第三册第6单元测试07-29
公司乔迁对联02-11
实事求是论文208-19
校园元旦晚会开场主持词范文08-22
产品制造进度计划及检验大纲01-28
WPS文字练习题109-21
期货后续培训答案2018年(全)04-26
- 通信原理实验报告
- 2016年上半年安徽省临床医学检验技术中级技师职称试题
- 传智播客刘意老师JAVA全面学习笔记
- 星级酒店客房部保洁服务标准与工作流程操作规范 - PA新员
- 算法竞赛入门经典授课教案第1章 算法概述
- 《微信公众平台架起家校互通桥》结题报告
- 2018年宁夏银川市高考数学三模试卷(理)Word版含解析
- 大学生创业基础 - 尔雅
- 2016年6月英语六级真题写作范文3套
- 中国磁性材料纸行业专项调查与发展策略分析报告(2015-2020)
- 云南省2018届高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化学仿真试卷二Word版缺答案
- 窗函数法设计低通滤波器
- 第三章 绩效考评方法与绩效管理模式
- 高等数学教案
-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习题及答案
- 小学语文沪教版三年级上册第六单元第30课《想别人没想到的》公开课优质课教案比赛讲课获奖教案
- 曳引钢丝绳及其他曳引系统校核计算 - 图文
- 淮阴工学院管理学期末试卷7 - 图文
- 受力分析方法(1)
- 2013-2014学年陕西省西安市西工大附小五年级(上)期末数学试卷及解析
- 资质
- 申报
- 房地产
- 企业
- 工厂开会演讲范文
- 冬季爱车保养秘笈 发动机保养最关键是机油
- 不同施肥处理对花生产量的影响分析
- 浅谈护理美学中的礼仪美
- 2016年如皋市初中毕业、升学模拟考试物理试卷
- 国际投资学案例
- 东华大学羽毛球理论测试(答案版)
- 专升本 - 高等数学
- 辨析题答案 终结版
- 德育要走向生本
- 基于压缩感知的新型声信号采集方法 - 图文
- 2017人教版九年级英语单词表
- 巍山县永济中学教师培训实施方案
- 内皮抑素和胶原在大鼠心肌梗死后心肌的表达
- 西建大研究生口语答案题答案(带翻译最后)Exam - Ticket总结
- 材料化学 化工大学课后习题答案
- 计算机网络攻防是指利用计算机渗透技术
- 论中华武术的理论基础
- 现浇混凝土后张法有粘结预应力施工工法
- 中考英语一轮复习 八上 Unit 5-8 总复习试题 牛津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