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实验中学校园“文明礼仪之星”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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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实验中学校园“文明礼仪之星”评选方案

为了增强广大学生的文明礼仪意识,倡导校园文明礼仪行为,树立文明新风

尚,形成人人争做文明中学生的良好氛围,我校紧扣11月份德育主题开展“文明礼仪之星”评选活动。 一、参加对象:全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

1、在校能够积极使用礼貌用语、举止文明大方,见到师长能主动问好,不说粗话、脏话。

2、服装整洁,大方端正,讲究个人卫生,能认真做好值日工作。 3、课堂精神饱满,课间文明活动。

4、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5、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有序等车,文明乘车,主动让座给老弱病残者。

6、在家能够孝敬、体贴长辈,能够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事。 7、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8、无任何不良行为习惯和违纪行为。 三、评选流程:

1、各班自行组织学生自荐或推荐,可利用班会课时间,各班选出5名班级“文明礼仪之星”,在班级进行表彰,奖状由学校统一打印(学生姓名班主任自己填上),11月20日(周一)到综合办领取。

2、各班推荐一名同学参加校级评比,送政工处审批,由学校统一表彰。 3、送报材料:参加校级评比的学生需填写推荐表,于11月17日(周五)放学前将纸质推荐表(含一张个人电子照片)交至综合办李世杰处。

希望各班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树立学生典型,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切实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

4、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绥阳县实验中学政工处

2017年11月

绥阳县实验中学校园“文明礼仪之星”评选推荐表

基本情况 姓名 汪予欣 性别 女 班长 出生年月 2005.02 是否团员 否 班级 七(10) 职务 主 要 事 迹 该同学,在校期期间,能做到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学校的环境卫生,积极参与卫生的打扫保洁和监督同学们的卫生习惯。带头在班上、寝室里形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不乱扔、不乱到、不乱吐、不破坏公物。很多次,他主动和劳动委员一起,参与对大扫除卫生的监管和亲自参与打扫,特备是在晚自习后,多次在检查班级区域干净后才最后离开。 该同学非常有礼貌,遇见学校老师、其他工作人员都能积极主动问好。积极帮助老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该同学在班上深得同学们的认可,是同学们心中的文明礼仪之星! 同意推荐 班主任签名:熊志强 班级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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