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合同

更新时间:2023-11-19 09:29: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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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区域代理协议书

授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 电话: 传真:

代理商: (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 电话: 传真: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 共

同签署。并以书证形式约定如下具体条款。

第一条 约因

1.1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开拓 (以下简称“产品”)销售市场的良好愿景及共谋发展,互惠双赢的原则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友好磋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获得甲方授权,在双方约定区域:全权履行上述“产品”销售的地域代理职责及相关事宜达成充分的谅解和共识。

第二条 定义

2.1 “授权人”是指有资格权限,在本地域管理范围内行使授予各级

分销代理商职权的法人实体,在本《协议》中的解读泛指甲方。

2.2 “代理商”是指在本《协议》相关约束框架内,经由授权人固定

的品牌“产品”在经授权人同意的特定区域内,以自身名义独立经营、自担风险、全权行使该品牌“产品”销售管理之行为的独立法人单位。

2.3 销售管理地域范围: 省 市,以及应甲(乙)方特别诉求,经与乙(甲)方协商得到书面确认的特殊客户。 2.4 “产品”的内涵: 的

全部产品。

2.5 本《协议》中所指的“商标”和“专名”,分别指“ ”

系列产品商标的全称和专用品名的全称。

第三条 经销权

3.1 甲方授权赋予乙方以自定销售运作模式,在甲方的价格体系框

架内,独家进货,且依法持有“商标”和“专名”向授权代理区域范围内的客户开展销售活动。 3.2 销售额:

乙方每年度必须完成销售额计人民币 元。

第四条 专管权

4.1 交易:4.1.1 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售予、让予地区范

围内乙方之外的任何个人,商号或公司实体,或针对“产品”寻购给予报价。

4.1.2 乙方只能销售甲方授权销售的品牌“产品”,不得销售任何其他品牌的相关产品。如果没有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代理

区域外销售授权产品。

4.2委托 甲方不得委托 地区内乙方意外的其他个人、商号或公司等实体为其经销商、代表人或代理人,以进货和销售“产品”。乙方不得委托自己销售管理地域范围以外的任何、商号或公司实体为销售网络商。

第五条 价格体系

5.1 价格条件 乙方享有甲方给予的 (市)级代理商的优惠条件;即在公开《价目表》的基础上,年销售额30万,返销售额的3%;年销售额50万,返销售额的5%??年销售100万,返销售额的10%。(销售额不含税,不含运费)。

5.2 单独合同 乙方在每(次)具体进货(产品)时,将与甲方以经双方文稿确认的正式《订货单》为准。 5.33 最惠条款

5.3.1 经年终考评,如乙方已圆满完成年度销售额指标,甲方将一次性嘉奖乙方完成指标额的 %,超额完成销售额指标将提高奖励,按 %予以奖励。

第六条 货款结算方式

6.1 以现款现货为结算原则。

62 按每单(次)呈报配货计划,然后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款到后发货。

第七条 期限、终止

7.1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7.2 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也应终止:

7.2.1 乙方没完成年度销售额指标达年销售总额的50%的情况下。 7.2.2 如任何一方有违背《协议》实质性条款行为,且影响较坏或造成一定后果的。 7.3 协议的补充

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协议双方可再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补充腰间文本,协议的补充要见文本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8.1 本《协议》时效为本《协议》第十条约定之时限及条件。自双方同时签署之日起并随同相关授权文书即时生效。 8.2 本《协议》壹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 (公章) 法人签名(盖章):

乙方: (公章) 法人签名(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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