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4-06-17 02:56: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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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一、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检测标准、规程规范及试验方法,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2. 认真填写试验原始记录,项目要填写齐全,检测有效数据的计算,应符合有关规定

标准的精度要求,试验记录签字齐全。

3. 检测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应有专人对检测仪器性能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4. 试件成型后,应注明制作日期和编号,按规定时间要求拆模,送标准养护室养护或

进行同条件养护。

5. 检验合格的材料方可使用,并严格进行施工过程的质量检验。 6. 对不合格的材料、检验项目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和人员。

7. 出具试验数据和结论,不受行政或经济利益的干预,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

性。

二、质量保证制度

1. 检测人员

(1) 检测人员必须具备检测人员的素质能力要求,并持证上岗;无证人员只能进行辅助

工作,并不得在原始记录及试验报告上签字。

(2) 难度较大的检测项目,需由技术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协助进行检测。 (3) 检测人员要按照检验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检测工作,对检测数据负责。 (4) 各试验室应设置试验员、样品管理员、设备管理员、安全员、资料员等岗位。 2. 仪器设备

(1) 仪器设备要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定、校验。

(2) 对主要的仪器设备要有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记录、操作规程。 (3) 仪器设备有故障或过期未检定/校准不得投入检测工作。 (4) 对大型精密设备要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使用。 (5) 对仪器设备要进行好维护保养,确保良好状态。 3. 试验室环境要求

(1) 检测室应保持清洁卫生、整齐规范、方便检测工作的进行。 (2) 进入检测区域应遵守有关制度。

(3) 对在检测过程中将产生油烟和有害气体的检测室,应安装通风排气仪器设备。 (4) 有恒温恒湿要求的检测室安装空调和去湿机(加湿器)或恒温恒湿仪。 (5) 相邻区域的工作不相容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6) 室外进行的检测项目所需设施和环境条件,由检测人员按相关规定及本程序有关规

定进行监控记录,对危及检测结果和安全的环境条件应停止检测。 (7) 离开检测室应切断水、电源(不影响使用),关好门窗。

(8) 消防、卫生设施配备齐全,放置于明显易取得的位置,并不得随意搬动。 (9) 各检测室严格按要求进行设施和环境的监控记录,发现设施和环境条件不符合要求

时,及时进行调整以满足要求。 4. 数据处理

(1) 数据读取与记录必须按有关标准规定方法与步骤进行。 (2) 数据的填写与处理必须真实准确。

(3) 对数据的记录、处理要有人认真校核;检测结果有问题时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并

及时分析其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4) 检测报告必须由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审批签字。 三、试验检测安全制度

1. 安全管理职责

(1) 试验室主任是检测工作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试验室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2) 各试验室设兼职安全管理员一人,负责本试验室设备、用电、消防等安全管理。 (3) 试验人员遵守操作安全规程,确保人员与设备安全。 2. 安全管理制度

(1) 仪器、设备的安装、操作应符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电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并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

(2) 在进行各类试验时,应设置有效防护,防止试件飞溅伤害人员及设备。 (3) 仪器设备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 加强仪器设备检查维修,确保其性能稳定、示值准确,严禁“带病”使用。 (5) 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强酸、强碱等化学品的存放、使用处理应符合国家安全规

程的规定。

(6) 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持有试验检测上岗证书,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

(7) 操作中若发现设备仪器运转异常,或有异味、或遇停电、停水、漏油、漏水时,应

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水源,属故障停机时应排除故障。 (8) 现场取样及试验,必须采取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 (9) 杂物应专区分类堆放,不得随处乱放。

(10) 下班时,应切断不用的仪器设备电源、水源,关好门窗。 3.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试验室应定期对设备、消防器材、电源线路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在检测过程中,如果采用酒精燃烧法检测材料含水量时,试验点应远离酒精桶及附

近易燃物品,并处于下风口位置。在试验过程中,严禁吸烟,防止因意外点燃酒精

伤人或引起火灾。

(3) 钢筋切割时,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因火花飞溅造成火灾。 四、试验委托管理制度

1. 对照中心试验室与工区试验室检测任务的划分,以及检测频次的要求,为确保检测

工作的有序进行,检测工作实行委托制,应先委托,后检测,委托时检测要求应明确。

2. 原材料(钢筋、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砂石骨料等)的检验由相应的工区物资装

备科负责委托;施工过程的成品、半成品(如混凝土、砂浆拌和物、土工等)的检测由相应的质量安全科委托,委托检测单见附件。

3. 对于经常性的例行检测工作,如砂石含水率、混凝土配合比调整及拌和站混凝土拌

和物性能检测(温度、含气量、坍落度等)由各试验室自行安排。

4. 可采用传真、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进行委托,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通知,取样

时或稍后及时补上委托检测单。

五、抽样管理制度

1. 按项目部下发的检验频次要求进行抽样。

2. 由中心试验室根据验标及检测规程要求制定并下发抽样方案;抽样方案的内容包

括:抽样依据、检测对象的特性、抽样时间、地点和人员、抽样比例、抽样方法、抽样结果。

3. 根据委托检测要求,抽样人员及时至现场按抽样方案进行检测抽样。 4. 检测人员根据抽样结果,认真填写相关记录,并签名确认。 六、样品管理制度

1. 由样品管理员负责样品的管理。

2. 样品管理员接收样品时,应按照标准规定会同检测人员对样品封样状态、取样数量、

规格型号等检查验收,并检查委托单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内容是否与所选样品相符。符合要求后,编号入库并填写入库登记;不符合要求的不准入库,同时要求送检人员补充或重新取样。

3. 样品室的环境条件及设施应符合样品的存放条件,如温度、湿度、防水、防盗要求

等。

4. 样品室的样品应按送样先后顺序分类存放并标识,防止混淆,并按规范要求做好样

品防护。

5. 符合检测条件的样品,检测人员应及时从样品室领取检测,并在样品登记台帐上登

记。

6. 根据标准要求需留样品应留足够数量样品入库保存。保存期为自报告发出之日起一

个月(有规定要求的除外)。

7. 留样样品的处理应经室主任同意,并填写样品处理登记。 七、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 原始记录是指包括抽样与检测时填写的最初记录,它是反映被检产品质量的第一手

资料,应该严肃认真对待。

2. 原始记录应采用规定的格式纸或表格,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原始记录不得随

意涂改或删除,确需更改的地方采用“杠改”法。

3. 填写原始记录应做到字迹工整,所列栏目填写齐整,检测中没有的项目在相应的空

栏目内打一横线或加以说明。

4. 原始记录上必须有检测、记录与校核人员的签字。检验人员在提出检测报告的同时,

应将原始记录一同上交审核,原始记录审核正确无误后,由资料员或相关负责人统一编号、集中保管。

5. 原始记录原则上不允许复制,因工作需要查看原始记录时,须经室主任同意。 八、检测报告管理制度

1. 检测报告是判定有关材料质量、工程质量的主要凭据,检测员必须遵照操作规程检

验,并严格履行审核手续。

2. 检测人员要按照规定格式、文字、认真填写,要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内容真

实。不得擅自取舍,如有无需填写的栏目,应在空栏内打一横线或加以上说明。 3. 检测人员在完成检测任务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给有关人员,确认无误后立即

打印出检测报告交报告签字人审批。如发现数据有问题必须立即分析原因,必要时应进行复检。

4. 检测报告发出时,应登记并由对方签字。 九、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1. 事故包括仪器设备事故,人身安全事故,试验样品丢失或损坏事故等。 2.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伤亡人员。

3. 所发生一切事故,都必须如实填写事故分析报告,报告事故发生原因、经过、损失

的大小及提出补救措施和处理意见。

4. 一切事故都由试验室负责人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的直接负责人做出处理,

对事故做善后处理并制定相应的办法,以防止类似的事故发生。

十、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制度

1. 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均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定期检定,凡没有检定合格证或超

过检定有效期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

2. 试验室对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编制周期检定计划表,并负责组织定期检定工作。对

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检定合格证应随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一起妥善保管。 3. 新购置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应先进行检定,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 检定周期有效期内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失准时,经调整或修理

后,应重新进行检定。

5. 自制或非标准设备,没有国家或部门的检定标准、规定时,试验室必须按有关规定

编制校准方法,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管理部门备案,并按校准方法定期校准。

十一、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 仪器设备由设备管理员管理,主要仪器设备要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2. 仪器设备必须经检定或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 检验设备、计量仪表使用时要做到用前检查,用后清洁干净。

4. 检测人员必须自觉爱护仪器设备,经常保持仪器设备整洁、润滑、安全正确使用。 5. 检测人员要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要做到管好、用好、会保养、会使用、会检

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6. 大型精密的仪器设备应专人管、专人用,非检测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十二、档案管理制度

1. 技术档案的管理由资料员负责。 2. 试验室档案管理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 相关国家与行业检测技术标准、有关的产品技术标准、操作规程、校准方法等,保

存期限至文件作废。

(2) 试验仪器设备档案,包括出厂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出厂检定证书,周期检定/

校准证书、校准记录,使用记录、维护保养记录、验收、维修、封存记录等。保存期限至仪器设备报废。

(3) 仪器设备登记表、检定/校准计划及完成表、试验委托单、样品入库、发放、处理登

记,检测报告发放登记、试验台帐、试验报表及总结、用户反馈意见及处理结果的保存期限至竣工移交。

(4) 试验原始记录、试验报告、产品出厂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材料报检单的保存

期限至竣工移交。

(5) 人员技术档案,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培训、考试、职务及专业

技术职称等有关材料;随人员调动而移交。

(6) 管理体系相关记录,包括内审、外审资料、管理评审报告等,保管到一个复评审周

期(3年)

3. 资料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注意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并遵

守保密规定。

4. 为了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应严格档案借阅手续,试验室相关人员工作变动

时,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十三、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 资料员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

2. 各种技术资料应放在铁皮柜内,分类保管、标识,存取方便并应保持整洁卫生、防

虫、防腐。

3. 检测人员需借阅技术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经试验室主任同意方可查阅。 4. 资料员应对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及用户提供的检测产品技术文件、图纸保密,

未经试验室主任同意,与检测无关的人员不得查阅、查看实物。

5. 资料员要掌握新标准、规范、规程的更新情况,适时收集补充新的规范及标准,保

证使用有效版本。

6. 过期作废的技术资料文件要加盖“作废文件”章或标注“作废”,避免使用作废的

标准。

7. 超过保存期限的资料应分开分类登记,经主任同意后销毁。 十四、卫生管理及“三废”处理制度

1. 试验室是进行检测,检定工作的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 2. 试验室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脏物,禁止将与检测无关的物品带入室内。 3. 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各房间清洁卫生落实到人,定期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疏通

排水沟。

4. 化学室废液按酸、碱液分别存放于废液桶中;砼试拌室的污水通过沉淀池,及时清

理。

5. 有毒液应单独存放,不得多种毒液混合存放。 6. 废渣应存放于指定地点,定期清除。

守保密规定。

4. 为了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应严格档案借阅手续,试验室相关人员工作变动

时,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十三、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 资料员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

2. 各种技术资料应放在铁皮柜内,分类保管、标识,存取方便并应保持整洁卫生、防

虫、防腐。

3. 检测人员需借阅技术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经试验室主任同意方可查阅。 4. 资料员应对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及用户提供的检测产品技术文件、图纸保密,

未经试验室主任同意,与检测无关的人员不得查阅、查看实物。

5. 资料员要掌握新标准、规范、规程的更新情况,适时收集补充新的规范及标准,保

证使用有效版本。

6. 过期作废的技术资料文件要加盖“作废文件”章或标注“作废”,避免使用作废的

标准。

7. 超过保存期限的资料应分开分类登记,经主任同意后销毁。 十四、卫生管理及“三废”处理制度

1. 试验室是进行检测,检定工作的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 2. 试验室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脏物,禁止将与检测无关的物品带入室内。 3. 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各房间清洁卫生落实到人,定期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疏通

排水沟。

4. 化学室废液按酸、碱液分别存放于废液桶中;砼试拌室的污水通过沉淀池,及时清

理。

5. 有毒液应单独存放,不得多种毒液混合存放。 6. 废渣应存放于指定地点,定期清除。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pfs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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