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科大类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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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科大类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

自2009年起,学校为了进一步完善与深化学分制改革,实施了按照学科大类录取学生办法。为了做好按学科大类录取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现制定该意见。

一、专业分流基本原则

学校实施按学科大类招生的目的既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学生的学科基础,又是为了尊重学生对于专业的个性化选择,努力培养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复合型应用人才,为此,确定专业分流原则为:

1、学生自主选择,志愿优先,同志愿的学生按学业成绩择优满足专业志愿。 2、学生必须修读完一年基础平台规定课程学分的60%(含60%)以上,方可《济南大学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条例》(济大校字[2005]164号)的规定,应给予学生退学警示处理,继续留在一年级修读基础平台课程,不参加当年的专业分流。

3、分流限定在就读的大类所含专业和专业方向内,不得跨大类选专业。 4、学院自主分流与学校宏观调控相结合。

5、第一志愿不足20人的专业(或专业方向),该专业(或专业方向)该年度不再分流学生。

二、专业分流的程序

1、宣传咨询:学院向学生公布专业分流指导意见,并做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专业咨询,包括专业介绍、师资力量、课程设置、教学条件等。

2、专业志愿调研:第一学期末各学院进行模底,了解本学院学生的专业选择情况。

3、上报计划:学院根据调研情况和师资力量制定本学院的分专业计划,并于第二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分专业计划上报教务处。学校确定各专业分流计划。

4、选择专业:第二学期的第八周至第十一周,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专业志愿。

5、成绩排序:按学生第一学期的加权平均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序,并在本学院学科大类内予以公布。

6、专业确定:各学院根据学校确定的各专业(或专业方向)分流计划数,优先选择第一志愿,余下学生可转入第二志愿,依次类推。

7、专业分流后的各专业(或专业方向)学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为3天。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教学办申述。若再有异议,可向教务处申述(申述电话:82765901)。

8、各学院将确定的各专业(或专业方向)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三、学业成绩计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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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专业分流。如果学生不能修完规定的学分,按照

1、学业成绩统计课程为第一学期的所有必修课程(信息技术基础课程成绩不计入专业分流的学业成绩)。

2、每门课程学分按教学计划的实际学分进行计算。 3、每门课程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4、所有五级制和二级制作为考试成绩的,全部按以下办法折算成百分制分数进行计算:

五级制换算成百分制 二级制换算成百分制 优秀: 95分 合格: 75分 良好: 85分 不合格: 45分 中等: 75分 及格: 65分 不及格: 45分

(课程成绩?课程学分)?5、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公式:

课程总学分 四、加强专业分流的组织领导

相关学院要成立专业分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制定专业分流方案、操作程序和纪律要求,要严格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学院的专业分流。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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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pcx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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