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职务经济犯罪

更新时间:2024-01-15 07:44: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论职务经济犯罪的防治

【内容提要】腐败现象是困扰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一个突出问题,而腐败现象最极端的表现就是职务经济犯罪。如何有效地防治职务经济犯罪,把一个公正、廉洁、高效的中国政府带入21世纪,这是当今政治家们面临的艰巨使命,也是学者们苦苦思索的重大课题。本文就此问题略叙己见,分析、探讨职务经济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防治,希望能对职务经济犯罪的研究有所裨益。

【关键词】职务经济犯罪 寻租行为 价格双轨制

一、职务经济犯罪的概念及现状

所谓职务经济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出于占有、挪用或其他个人之不法目的尤其是谋取不法经济利益之目的,实施的有危害经济秩序或财产利益,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如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1?。职务经济犯罪是职务犯罪与经济犯罪的交叉地带,兼具两者的一般特点,那就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危害经济秩序或财产利益是职务经济犯罪构成所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

职务经济犯罪的构成特征为:⒈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在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刑法中,一般都称公务员或公务人员,在我国刑法中惯称国家工作人员。⒉职务经济犯罪的犯罪主观为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占有、挪用或其他个人不法目的,尤其是谋取不法经济利益为目的。⒊职务经济犯罪的犯罪客体为复杂客体,即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的廉洁性,又包括一定的经济秩序或财产关系。⒋职务经济犯罪的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的便利,实施了危害一定的经济秩序或财产关系的,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2?。职务经济犯罪与一般经济犯罪相

1

比,具有职务的相关性和主体的特殊性,与非经济职务犯罪相比,具有犯罪动机的贪利性和犯罪对象的财务性。它的类型包括营利谋私型职务经济犯罪、交易型职务经济犯罪、徇私舞弊型职务经济犯罪、占有型职务经济犯罪及相关贿赂犯罪、挪用型职务经济犯罪等。

目前我国职务经济犯罪形势严峻表现为:⒈发案数不断上升。⒉涉案金额越来越高。⒊高级干部中职务经济犯罪越来越多。⒋集体腐败、职务犯罪越来越严重。⒌行业特点突出,某些行业成为职务经济犯罪的多发部门。⒍权钱结合,权钱交易性质明显,作案手段不断翻新?3?。

但同时也应该注意到,职务经济犯罪的表现形式与建国以来的各个历史时期相比有着新的特点:

㈠新经济领域犯罪突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经济部门和新的经济领域。这些新经济领域是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新生长点,同时也是经济犯罪的“多发区”。这是因为:一方面新经济领域正在扩展,新体制正在形成中,管理上的漏洞乘法、脱节在所难免;另一方面,新经济领域的产业利惠比一般经济领域要大的多,如房地产开发、土地批租、外汇买卖、股票交易、期货交易等行业,都成为权力性经济犯罪的多发区。近几年全国发生的经济犯罪大案要案,不少是发生在这些领域。

㈡犯罪手段更加隐蔽、狡猾。其表现形式是:⒈披上合法的外衣。如以顾问费、劳务费、佣金等形式收受贿赂。⒉迂回犯罪。通过第三者索贿受贿,一般是用权力为亲戚朋友谋取利益,然后内部分赃;有的犯罪甲地“交易”,乙地受贿,犯罪向跨区域发展。⒊智能化犯罪。如利用计算机程序和复杂的技术手段犯罪。由于此类犯罪隐蔽性强,跨越空间大,很难被发现,发现了

2

也难以查处。

㈢犯罪向政治领域和司法部门渗透。用钱买权是获得巨额利益的一项投资。因此,一些不法分子瞄准了党政激光掌握人、财、物大权、能决定干部升迁等权力的官员,向他们行贿,用钱买官、买权,还有一些富起来的个体户、私营业主以及大款、大腕,企图影响左右政府的行为和决策,以期从中得到政策上的实惠和利益,或者直接想获取各级政府权力,向党政官员行贿。这是值得警惕的犯罪动向。经济犯罪在向政治领域渗透的同时,也在向司法部门蔓延。这类犯罪主要发生在审理经济案件过程中。一种是经济纠纷案件。原告或被告为了挽回经济损失,或逃避法律责任,用金钱或者其他物质利益收买执法人员;第二种是经济犯罪案件。犯罪分子为了逃避和减轻法律惩罚,妄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向司法人员行贿;除了上述情况外,个别刑事案件,犯罪分子为了逃避和减轻处罚秘本人或其亲戚也向司法人员行贿。在金钱的诱惑下,个别司法人员不顾法律的尊严和职业道德,干起了权钱交易的罪恶勾当,“吃了原告吃被告”,以法捞钱。

㈣行业和团体犯罪有发展的趋势。一些企事业单位,虽不是政府机关和执法部门,但他们行使政府机关的部分职能,管理着为社会服务的公益事业。这些公益事业往往由国家垄断经营,“独此一家,别无分店”,因而为这些部门以权谋私提供了条件。如金融、电力、邮电、铁路等部门,这些行业是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须臾不能离开的。企业依靠这些部门的支持和服务,可以获得巨大利益和效益。于是一些企业为了发展和生存,不得不向这些单位掌管实权的人行贿。而这些单位的个别人员也利用手重的职权,以权换钱,以物换权。这种行业性犯罪往往披上合法的外衣,以团体名义谋取小团体利益和个人利益。

3

二、职务经济犯罪的成因

我国学者一直在积极探求职务犯罪泛滥的原因。在80年代初期,人们较多从政治和意识形态的角度加以考虑,如把腐败归因于阶级斗争的存在、剥削阶级思想的腐蚀等。80年代末期,随着国外有关理论的引入,人们的研究视野日渐开阔起来,例如有人借助于西方学者提出的“寻租”理论探讨腐败的根源,还有人从权力异化、文化冲突等等不同的视角展开研究?4?。 “多元化”可谓这一时期职务犯罪研究的特色。可以说,近20年来,我国学术界对职务犯罪原因的研究经历了一个由单一化到多元化再到系统化的过程。在借鉴学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笔者对职务经济犯罪的原因提出以下几点看法:

㈠国家公职人员的价值取向发生偏离。我国正在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有效合理配置资源的一种经济体制,它在发挥着巨大正效应的同时也产生一些负效应。如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渗透到政治生活和行政中,就会发生不同形式的以权谋私和权钱交易;商品经济的价值取向在讲求效益、以利益激励人们的同时,也容易滋生极端利己主义思想;市场经济的竞争原则也会刺激一些人的投机心理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特别是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权力和价值规律对经济活动都发生作用,部分公职人员经不起商品经济的诱惑,滋长了金钱万能、贪图享乐的思想,价值取向发生偏离,把权利商品化,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滑向了犯罪泥坑。

㈡改革配套措施滞后,使以权谋私者有隙可乘。在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调控管理经济的手段是单一的,政府直接管理企业。而在市场条件下,由于经济成分多元化,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应实行多种形式,政府的职能主要是进行宏观调控?5?。但在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旧的体制打破了,新的体制没有建立起

4

来,改革配套措施明显滞后,有些领域出现了“空白地带”,给滥用权力的公职人员以可乘之机。十几年来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每当一项新的改革措施出台之初,总有一股经济犯罪的浊流伴随其后。

㈢监督体制弱化,政府行为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我国的政治体制尽管有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和人大对司法和政府的监督,但是监督体制并不是十分完善,一方面各种监督不能彼此照应,互相关联,互相连接;另一方面,各种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以致各种监督乏力,使某些国家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不能得到监控和纠正。

㈣对职务经济犯罪打击不力,执法不严。由于职务经济犯罪主体,都是有特殊身份、手中握有权力的人,一方面,犯罪分子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和各种关系,千方百计地逃避法律对他们的惩处:另一方面,在惩处权力性经济犯罪时,来自各个方面的说情风干扰司法部门独立办案,致使权力性经济犯罪得不到有力打击,往往以行政处罚或党纪处分代替了司法制裁。这样做的结果,其一是使犯罪分子自恃身份特殊,藐视法律,继续犯罪:再就是给社会造成负面效应,给人一个错觉,法律只打“苍蝇”,不打“老虎”。从而对一般经济犯罪分子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㈤价格双轨制造成的巨大差价刺激了寻租行为?6?。由于经济体制还处于改革过程之中,我国目前仍实行价格双轨制,政府控制的部分资源和物资,与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巨大的利益反差,刺激了社会上一部分向掌握资源和物资实权的人寻求租金,在权力失控或制约弱化的情况下,掌握实权的国家公职人员在私欲的驱动下,向寻租人“出租”,进行典型的权钱交易。

三、职务经济犯罪的防治

5

通过以上对职务经济犯罪原因的剖析,职务经济犯罪既然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因而职务经济犯罪的控制也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采取各种手段综合治理,方可取得最佳的控制效果。笔者认为预防职务经济犯罪必须从以下几个环节着手:

㈠国家公职人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世界观,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权力是一柄双刃剑,既可以服务社会、造福社会,也可以成为某些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权力能不能为社会服务,为公众服务,掌握权力的人是关键因素。因此,教育我们的干部特别是握有权力的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世界观,是防止国家公职人员走上经济犯罪道路的重要手段。一个名利思想严重的人,极端个人主义思想严重的人,当他掌握一定全权力的时候,如果外界的约束机制弱化,就容易使权力失去控制,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公职人员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应有更高的要求。要注意选拔那些思想好、品德好、一心为公的人担任各级领导职务,防止那些善于钻营、官迷心窍的人混进国家公职人员队伍。

㈡完善规章制度,用制度约束权力的滥用。制度是约束权力、防止权力滥用的可靠保证。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7?。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对权力的刚性约束机制。本人认为,当前应主要健全和强化如下制度:⒈办事公开制度,公开办事章程,增强办事程序的透明度,让群众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⒉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中办、国办联合制订了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还要逐步建立国家公职人员家庭财产申报和稽核制度,让公职人员的财产和收入置于广

6

大人民群众视线之下。⒊干部选聘制和岗位交换制度。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从干部委任制逐步过渡为选举制和聘任制,并加强推行干部交流和岗位交换制度。⒋建立人大弹劾制度。政府官员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人民有权力对不法官员弹劾罢免。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经济立法。逐步取消价格双轨制,消除商品差价、资金利差和外汇汇差,完善招标投标、公开拍卖等制度,摧毁经济犯罪的寻租行为根基。

㈢发挥法律的威慑力量,严厉惩处职务经济犯罪。目前,职务经济犯罪越来越猖獗,发案率越来越频繁,这是与对经济犯罪打击不力分不开的。因此,对职务经济犯罪,司法部门应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顶住说情风和排除各种干扰,体现刑法“对国家工作人员从严惩处”的立法精神,严厉打击和惩处,让犯罪分子政治上一败涂地,经济上捞不到好处。通过惩处权力性经济犯罪,警示其他国家公职人员,利用人民给予的权力捞取私利,法律决不会宽容,最后只能落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职务经济犯罪的危害最终指向国家政权核心,也是统治阶级最为关心的国家存亡问题。具体言之,职务经济犯罪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思想多个层次:⒈破坏国家管理,败坏国家形象。⒉毒化社会风气、腐蚀人们灵魂。⒊扰乱经济秩序,破坏经济建设。面对极大的社会危害,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惩治和预防职务经济犯罪。本文通过对职务经济犯罪概念及特点、现状、成因的分析,提出了几点防治意见。希望能对解决这个问题起到一点参考作用。要真正有效地预防职务经济犯罪,必须逐步铲除滋长职务经济犯罪的土壤,减少乃至消除产生职务经济犯罪的各种机会。这需要社会多方面的努力,也是本文真正目的所在。

7

?1??2?

孙谦主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经济犯罪研究》 法律出版社1998年出版 何秉松主编:《职务犯罪的预防与惩治》 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出版 ?3?

童星著:《世纪末的挑战----当代中国社会问题研究》 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出版 ?4?

莫远航主编:《预防职务经济犯罪丛书--职务经济犯罪的法律界限》 中国方正出版社1993年出版 ?5?

储槐植、冯卫国著:《略论职务犯罪及其控制方略》 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3月发表 ?6?

王立泉:《论职务经济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防治》 中国期刊网理论学习和研究1996年第五期 ?7?

李建华、周小毛著:《腐败论》 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1997年出版

8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pcio.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