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公司工程部岗位职责说明书》4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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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工程部岗位职责

第一节工程部工程师的基本职责

工程师的职责权限应严格按本规范明确规定的各项内容执行。

(一)工程部工程师的基本行为守则

1.严格遵守公司的员工手册的各项要求,时刻约束自己的行为规范,努力溶入和黄的企业文化中。

2.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工,不装病溜假。

3.服从上级的领导,听从指挥,注重沟通与协调,谦虚谨慎,团结同事,不搞拉帮结派,不挑拨事非。

4.勤奋努力,爱岗敬业,注重积极踏实的工作作风,注重自我专业知识的积累和更新,不因循守旧,不盲目迷信,要勇于发表,敢于创新。

5.爱护公司的财物,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6.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吃拿卡要,不贪污受贿,廉洁奉公。

(二)工程师在质量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协调设计、监理、承包人等做好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等工作,并协调监理单位向承包人书面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

2.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与监理一道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施工设备,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

3.审查各分项工程的开工通知书,必要时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

4.对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有权利用施工单位或自备的测试仪器设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凭检测数据对工程进行管理;

5.按施工合同程序与监理一道跟班检查(包括旁站巡视),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对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部分和全部工程进行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6.对承包人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质量,工程师有权要求更换或停止使用。

(三)工程师在工程进度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审查监理审核过的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的总施工进度计划、工程用款计划、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并批准后执行。

2.审查监理审核过的承包人根据总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年度计划,并批准后执行。

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或修改计划,并通知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

4.定期向上级主管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提出中止执行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配合本公司采取措施做出相应的决定。

(四)工程师在工程投资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按施工合同的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数量和价值,上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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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合同规定审查并初签中期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上报审核。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施工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有权暂停拒签支付证书,直到上述项目和施工活动达到要求。

3.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对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造价变化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及时准确的评审,提出初审意见上报公司审批。

4.严格控制现场签证,对现场签证进行及时准确的评审,协调各相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上报公司审批。

(五)工程师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参与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主持施工阶段的工程例会,有权参加承包人涉及施工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

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工程师有权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型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做出变更的建议,并协调有关部门制订详细的变更后上报公司审批;

3.对承包人提出的竣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协调有关部门就其中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程序审核延长工期或索赔的款项,上报公司。

4.工程师必须认真审查承包人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并提出初审意见。

5.对承包商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施工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期、质量的,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或停止支付。

6.认真掌控合同条款,严格督促合同多方及时妥善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事项和法定承诺。

第二节工程部部门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1.在本工程代表公司全面监督工程各合同方全面履行《工程建设合同》规定的多项职责。

2.主持并负责项目部的全面工作,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

3.主持审查施工管理规划,审批各专业工程师拟定的管理细则,建立管理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4.组织策划设计文件评审,组织各协作单位提出完善功能设计要求和修改建议,督促设计单位优化设计。

5.认真贯彻公司对建设意图的要求,掌握项目设计特点、施工的关键环节、重点和难点,提出保证质量和工期、降低成本的合理化建议。

6.组织设计图纸内部预审,协调各种设计矛盾,提请设计单位及早解决“错漏碰缺”项目;主持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7.协调召开工程例会和专题协调会。

8.参与组织施工招标和编制与发送招标文件,参加评审并提出定标意见,协助签订与工程有关的合同和办理报建手续。

9.协助公司选择施工总承包、设备供应商,审查其资质等级,考察其履约能力和业绩,并提出建议意见;对分包商的选择经审查后,提出确认和否定意见。

10.组织审查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系统和安全保证体系。

11.负责对承包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当可能导致合同履行出现严重偏差时,有责任提出采取果断措施甚至中止执行承包合同的详细报告。对承建商及多协作单位工作不力,提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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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有关人员直至撤换承建商的建议。

12.主持对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协调工作,协调工程各方的关系。

13.组织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质量安全事故。

14.协助工程预结算和索赔审查,组织对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签证的审查。

15.负责审查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索赔清单、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月度工程款和结算工程款计量支付文件的签发。

16.监督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监督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审查承建商的竣工验收申请,并提出对工程质量的评估报告,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7.组织保修阶段工程质量状况检查,督促承建商按期回访和及时保修。

18.完成上级主管安排的其它工作。

19.协调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督促完成各项报批报验工作。

20.为项目部提供全面的技术指导,指导项目部编制管理规划和管理实施细则。

21.负责项目部引用外来技术文件、标准、规范及法规的识别与认可。

22.督促项目部人员按已审定的管理规划和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各项预控措施,避免各类事故。

23.指导项目部人员做好工程资料归档工作。

24.负责识别本项目部人员的从业能力,并上报公司对班子进行调整。

25.认真做好工作日志和项目工作总结。

第三节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一.土建结构及钢结构专业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设计阶段,本着满足使用功能和经济合理的要求,提出结构专业的合理化建议以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设计评审意见。

2.必要时参与策划和组织专家评审会、鉴定会。

3.针对工程结构设计对材料选择、检查验收等提出要求。

4.协助监督设计单位完成设计进度计划,保证施工进度需要。

5.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以及预防结构质量事故和偏差的纠正措施方案。

6.监督测量放线过程,检查承建商的施工基准线和细部放线尺寸。

7.监督、检查承包商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数量、规格、性能以及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与质量;负责对材料抽样送检,审核半成品、构配件和结构的检验试验报告的管理,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

8.负责核查承包商是否具备开工、复工的条件,参与检查和调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9.督促承建商严格按计划、按图纸、按规范、按方案进行施工。

10.核查本专业工程量和索赔事项,审查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的签证。

11.负责现场施工组织协调,组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检查和督促,查验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上岗证书和管理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对不称职和不合格的人员提出更换的建议。

12.参与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验收,参加分部工程验收、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13.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归档技术经济资料。

14.协助本专业的工程结算的审查。

15.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管理细则,并报公司批准执行。

16.认真做好工程师日志和专业总结。

二.建筑专业工程师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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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有关部门完善本专业功能设计要求和修改建议。

2.审查本专业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与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和设计规范的符合性、施工的可行性和经济性(节省投资)要求。

3.向设计单位提出完善功能设计的要求,协助部门主管协调项目部内部各专业的审图意见和修改建议。

4.根据业主的要求和工地现场的实际情况,协助部门主管组织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与施工招标,查证专业承建商的施工详图设计进度的合理性,并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工和完工。

5.审查施工图(包括专业工程深化设计详图)的正确性、合理性、经济性和深度,以确保施工的可行性、经济性和进度。

6.必要时,向设计单位提出可实施的合理化建议,供其修正设计。

7.评审幕墙、门窗、装饰、室外道路景观与配套工程设计方案,提出关于建筑设计造型、平面布置、建筑标准、材料及工艺选择、成本估算等方面的建议报告。

8.参与审查评估承包人的履约能力、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和材料、机具、人员进场等施工准备工作,确认承包人的施工测量、定位放线。

9.确认材料、器具、成品样板、样品,确认施工样板(示范单位、样板房、层、区段等各类实体样板),确认工序作业条件,协调相关专业隐蔽工程验收和审查开工报告,参加分部工程、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10.督促承包人执行进度计划和严格进行成品保护措施。

11.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归档技术经济资料。

12.协助本专业的工程结算审查。

13.负责编制建筑专业的管理细则,并报公司批准执行。

14.认真做好工程师日志和专业总结。

三.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岗位职责

1.协助有关部门完善本专业功能设计要求和修改建议。

2.审查本专业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与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和设计规范的符合性、施工的可行性和经济性(节省投资)要求。

3.负责提出给排水专业设计的审图意见,提出完善功能设计要求,督促优化设计。

4.负责编制给排水专业管理细则,并报公司批准实施。;

5.参加给排水专业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6.参与审查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7.负责给排水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作。

8.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管道材料、设备的包装、质量、数量、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及随箱文件,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

9.审查设计中管道及设备系统选型、系统划分,确保其科学、先进、合理、可行。

10.负责对进场材料的验收、检查和安装施工的监督管理。

11.督促监理拟定质量管理计划,确定专业工程质量目标、监控重点、预控措施和办法,并在计划实施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12.负责专业质量计划的实施,针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检查、单机试运行测试、系统试运行调整、联合试运行测试等全部工作范围内的质量要求与设计、规范相符。

13.审查承包方的工作是否与目标、程序和规定相符。

14.核查本专业工程量和索赔事项,审查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的签证。

15.参加专业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16.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归档技术经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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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协助本专业的工程结算的审查。

18.工程保修期的质量问题判断处理、提出意见。

19.认真做好工程师日志和专业总结。

四.暖通专业工程师岗位职责

1.协助有关部门完善本专业功能设计要求和修改建议。

2.审查本专业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与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和设计规范的符合性、施工的可行性和经济性(节省投资)要求。

3.负责提出暖通专业设计的审图意见,提出完善功能设计要求,督促优化设计。

4.负责编制暖通专业管理细则,报公司批准实施。

5.参加本专业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查设计中设备、系统选型、系统划分是否科学、先进、合理、可行。

6.协助做好暖通工程的施工招标工作,使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得以保障。

7.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施工设备,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

8.协助审查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9.负责对暖通专业承包商施工现场协调工作。

10.负责对进场材料、设备和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11.督促监理单位拟定质量管理计划,确定专业工程质量目标、监控重点、预控措施和办法,并在计划实施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12.负责专业质量计划的实施,针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检查、测试、调试、试运转和总体控制等全部工作范围内的质量要求进行。

13.审查承包方的工作是否与目标、程序和规定相符。

14.核查本专业工程量和索赔事项,审查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的签证。

15.参加专业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16.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归档技术经济资料。

17.协助本专业的工程结算的审查。

18.处理保修期的施工质量问题,及时联系承建商处理。

19.认真做好工程师日志和专业总结。

五.电气专业工程师岗位职责

1.协助有关部门完善本专业功能设计要求和修改建议。

2.审查本专业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与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和设计规范的符合性、施工的可行性和经济性(节省投资)要求。

3.负责提出电气专业设计的审图意见,提出完善功能设计要求,督促优化设计。

4.负责编制电气专业管理细则,报公司批准实施。

5.参加本专业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查设计中设备、网络、系统选型、系统划分是否科学、先进、合理、可行。

6.协助做好电气工程的施工招标工作,使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得以保障。

7.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施工设备,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

8.协助审查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9.负责对电气专业承包商施工现场协调工作。

10.负责对进场材料、设备和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11.督促监理单位拟定质量管理计划,确定专业工程质量目标、监控重点、预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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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办法,在计划实施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12.负责专业质量计划的实施,针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检查、测试、调试、试运转和总体控制等全部工作范围内的质量要求进行。

13.审查承包方的工作是否与目标、程序和规定相符。

14.核查本专业工程量和索赔事项,审查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的签证。

15.参加专业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16.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归档技术经济资料。

17.协助本专业的工程结算的审查。

18.严格审查施工临电敷设和供电方案,经常配合总承包检查施工用电中的不安全隐患并督促其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19.处理保修期内的施工质量问题,及时联系承建商处理。

20.认真做好工程师日志和专业总结。

六.建筑智能化专业工程师岗位职责

1.协助有关部门完善本专业功能设计要求和修改建议。

2.审查本专业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与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和设计规范的符合性、施工的可行性和经济性(节省投资)要求。

3.认真阅读和熟悉本专业的图纸、资料、规程、规范和工程特点、难点,制定弱电专业管理实施细则,报公司批准实施。

4.参加本专业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配合设计中设备及系统选型、系统划分是否科学、先进、合理、可行。

5.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施工设备,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

6.负责对安装专业承包商施工现场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7.负责对进场材料、设备和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8.认真做好工程师日志和专业总结。

七.造价工程师岗位职责

1.审查设计概算,提出修改调整建议。

2.协助本部门提出有关招标条件、方式、合同结构模式、承发包方式、施工组织方案、程序等对进度与投资控制的影响评估报告。

3.检查施工图设计预算是否符合设计概算的控制目标,审查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

4.审查或编制招标计价条件、工程量清单、材料设备清单合同单价和总价。

5.协助公司进行投标价格评审和合同价格谈判。

6.编制并定期修订资金支出计划和总投资控制计划、分部分项工程投资计划。

7.借鉴本公司以往的合同条件和运用国内工程承包合同、设备采购合同条款,熟悉有关法律、条例、规则,拟定严密的合同条款,分担风险,防备索赔和制定严格的防索赔程序。

8.评估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索赔风险,包括来自合同本身、监理单位、设计施工设备承包人、现场条件与气候、社区环境、公众、政府部门颁布的法规等各个方面,向公司提出防止索赔的建议报告。

9.恰当运用防索赔技巧,观察收集掌握确认有关索赔与反索赔的一切原始记录和证据,及时作出是否确认索赔和进行反索赔的响应。

10.草拟索赔和反索赔报告,进行索赔费用估算。

11.评审承包人提出的索赔报告,协调处理承包人的索赔事件。

12.经有关部门批准,草拟向承包人提出索赔和反索赔的通知并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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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定期评估工地已完成工程量,提出中期支付建议。

14.审查工程变更、设计修改提出造价增减估算,协助业主确认工程变更价格。

15.复核承包商提供的竣工结算报告和最终支付,并提出监理审查意见。

八.安全保障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并协助追查相关的安全责任。

九.文档兼信息管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熟悉有关施工工程技术档案管理的规定,按深圳市城建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分类管理。

2.负责工程管理过程中有关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递、整理立卷、归档。

3.负责工程部的文件打印和办公设备的维护管理。

4.负责项目主管业务联系、接待事宜。

5.负责部门日常后勤事物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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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现行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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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质量控制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工程师应对工程建设对象的施工生产进行全过程、全面的质量监督、检查与控制,即包括事前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控制以及各项工程及整个工程项目完成后对施工及安装产品的事后控制。

一.质量控制的基本任务

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监控工作体系,对形成工程的质量进行控制,达到预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等级。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整个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控制阶段。

二.质量控制的工作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原则。

2.坚持以人为控制核心,以监理单位为主,由本方工程项目部全面监管的质量控制体系。

3.坚持预控主为。

4.对施工全过程,对工程各专业进行质量控制。

5.对工程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质量控制。

三.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开工以前由监理单位向承包人提出一个(或一套)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质量控制按以下程序进行:

1.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在各单项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承包人须提交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及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单位及业主审批。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应表明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项的准备情况,并提供放线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2.工程自检报告: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和业主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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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序检查认可:专业监理工程师和业主项目工程师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与承包人的自检同时进行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的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序(工艺)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4.中间交工报告:当组成一个工程的单项、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的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项目工程师拒绝验收。

5.中间交工证书:业主项目工程师与专业监理工程师一道对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由监理单位总监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单项工程,不得交付下项工程使用或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6.中间计量证书:对填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单项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方可进行计量填发《中间计量证书》。完工项目的竣工资料不全或结束整理工作未完,不得计量支付。

第二节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程序施工质量控制原则是严格要求、积极配合,以数据说话。通过事前监理、预防为主、跟踪监控,实现工程的总目标。现制定以下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程序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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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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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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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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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筑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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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地基与基础工程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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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工挖孔桩工程管理程序

10.1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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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pc4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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