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200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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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县200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503号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2008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 [2008]100号)、《元江县2008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元政办发 [2008]93号)、《玉溪市农业局关于转发省农业厅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玉农发 [2008]173号)和《玉溪市农业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市政府高劲松市长关于加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重要指示精神的紧急通知》(玉农传[2008]49号)文件精神,确保节日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使人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元江县农业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将1月-11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人员

元江县农业局成立了由农业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种植业管理科、县植保植检站等为成员单位的元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好检查、督查、整改、总结等工作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根据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2008年3月、4月元江县农业局组织政策法规科、植保植检站、土肥站、能源站、种子站开展了第四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以“规范农资市场、维护农民权益”为宣传口号打造农业系统农资打假的宣传品牌。以日常农药监督管理相结合,深入到青龙厂镇、东峨镇、因远镇、红光农场、甘庄等乡镇向农民群众发放宣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云南省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基础知识、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法律法规宣传单3600份;向农民群众宣传了农药标签及识别真假农药的知识和科学使用农药的知识。

3、清理整顿农资经营主体

根据市农业局的统一部署,2008年7月开展了农资经营主体清理整顿工作,对农资经营主体进行了全面的清查,辖区内有76家农药经营门市,经营肥料的有48家,其中国有2家,集体23家,个体4家,其它19家,经营两杂种子代销户有25家,农药经营门市,农药经营主体资格合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督促农资经营主体建立产品质量和经销档案,建立了农资日常监管工作档案,做到有查必有录。

4、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抓好农产品源头的治理

根据《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农市发[2008]1号)、《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深

入开展以农药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农药监管重点:严格按照2007年底颁布的6项农药管理新规定,规范农药登记管理,切实解决农药登记管理中产品数量多、“一药多名”和标签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加大农药产品质量和农药标签检查力度,以防治小麦、水稻病虫害用药为重点对象,以乡、村一级农药代销零售点为重点区域,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分、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使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提高农产品的食用安全水平。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确保农民用上优质、高效农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2008年1月、2月、3月、4月、5月、7月、9月、10月元江县农业局通过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强化种植过程管理,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的监管,在元旦、春节、“3.15”、五一节、食品安全宣传月、中秋国庆节期间加大农药市场执法检查力度,开展了元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成3个检查组,出动执法车辆70次,执法人员350人次,整治重点区域3个,张贴识别真假农药的宣传挂图14幅,张贴安全科学使用农药宣传挂图400幅,以检查农药“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生产批准证

书)为突破口,对全县76家农药销售门市的农药进行登记造册,逐个核查,检查各类杀菌剂、杀虫剂、杀螨剂、除草剂、土壤消毒剂等5661个农药品种进行了检查;检查化肥门市33家,种子代销户25户,检查了农贸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向农药、化肥、种子销售门市宣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云南省农药管理条例》、《种子法》;发放玉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知识手则、安全科学使用农药挂图、农药基础知识、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等法律法规宣传单3700份。元江县农业局10月配合市农业局执法人员开展了农药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车辆6次,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农药经营销售门市6家,重点农药品种166个,检查出无农药登记证、农药标签不合格品种15个,2008年10月在县城设立了5个农药监测点,与5家农药经营销售门市签定了承诺书,加强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监测。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的整顿和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确保了农产品的食用安全、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保障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了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保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保驾护航。

5、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开展香蕉农药残留检测工作

农产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自2002年开展以来,做了积极的走访宣传和动员工作,但多数企业产品达不到要求;多数企业对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认识不到位,

不愿意主动争取认证;2008年,我局着力加强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广泛进行动员,积极为企业提供认证信息,帮助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协助做好认证工作,现在指导帮助金珂公司和大明庵甜橙生产基地进行申报争取工作,力争年内有一个以上产品通过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并以点带面,加快工作进程,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元江县农业局2008年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开展了以保证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的的香蕉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对元江县三和公司生产的香蕉进行香蕉农药残留检测,共检测香蕉样品12个,其中检测合格样品有12个,占样品总数的100%;农药残留超标的样品有0个( 抑制率≥70%)。元江县三和公司于2007年9月通过国家农业部绿色食品认证。

6、切实加强蔬菜农药残毒检测工作,以保证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工作是一项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元江县农业局自2002年启动了农药残毒快速检测工作,目前纳入监测的农产品市场1个,定期对农贸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品种进行抽样检测,每个月抽样检测样品104个,检测品种为蔬菜、水果。在元旦、春节、五一节、食品安全宣传月、中秋国庆节期间开展了以保证元旦、春节、五一节、食品安全宣传月、中秋国庆节期间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的的蔬菜、水果农药残毒检测工作。以日常农药残毒检测相结合,2008年1月-11月对农贸市场销售的蔬菜品种进

行抽样检测,检测蔬菜品种为:菠菜、大白菜、结球甘蓝、瓢儿白菜、蕹菜、苋菜、小白菜、小青菜、菜豆、蚕豆、大豆(鲜食) 、荷兰豆、豇豆、菜瓜、黄瓜、番茄、尖椒、茄子、皱皮辣、马铃薯、花椰菜(白) 、青花菜、苤兰、莴苣、豆芽菜等27个蔬菜品种,1114个样品;芒果8个样品、香蕉16样品、杨桃5个样品、青枣10个样品、荔枝4个样品、甜橙4个样品、梨4个样品、共1165个样品。其中检测合格样品有1093个,占样品总数的93.82%;农药残留偏高的样品有61个,占样品总数的5.66%;农药残留超标的样品有72个,占样品总数的6.18%;针对7月、8月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的现象,加大农产品市场监管力度,增加抽检次数,9月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为7.69%;10月为1.92%;11月为0.88%。每月检测结果情况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市县主管部门报告,让相关部门掌握果蔬农药残留超标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可能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通过开展蔬菜、水果农药残毒检测工作,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7、以监测监管重点市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为重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元江县农业局自2002年启动了农药残毒快速检测工作,目前纳入监测的市级农产品市场1个,定期对农产品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品种进行抽样检测,每个月抽样检测样品104个,全年检测1200个蔬菜、水果品种。2007年10月元江县农业局和元江县银燕有限责任公司签定了《玉溪市农产品批发(重点)市场整治与监测行动责任状》。

建立了市场责任管理制度、农产品检测制度、农产品台帐记录制度、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制度。2008年7月开展了对元江县东峨镇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蔬菜、水果农药残毒检测工作,检测蔬菜品种为: 瓢儿白菜、蕹菜、小白菜、小青菜、菜豆、苦瓜、番茄、尖椒、茄子、皱皮辣10个蔬菜品种,24个样品;水果品种为:荔枝、杨桃、香蕉、李子,6个样品;共30个样品。其中检测合格样品有29个,占样品总数的96.67%;农药残留偏高的样品有0个;农药残留超标的样品有1个,占样品总数的3.33%。

8、加强植物检疫法规、规章的宣传,切实开展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工作

产地检疫是植物检疫工作的基础,调运检疫是防止危险性病虫害传入和扩散的重要措施。向花卉、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宣传了《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云南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农业部分) 》等法规规章对开展植物检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检疫性病虫害的危害进行了深入的宣传。2008年1月-11月对16个繁育基地640亩进行了产地检疫工作,涉及玉米、向日葵、水稻等作物;2008年1月-11月调运外出的植物及植物产品达1699.356吨,其中水果甘蔗81吨,香蕉925吨,芭蕉96吨,青枣5吨,茉莉花茶521.6吨;种子70.756吨,苗木41882株。针对四川广元旺苍爆发柑橘大实蝇疫情,元江县农业局2008年10月加强柑橘大实蝇疫情调查工作,经调查2个柑橘生产基地未发现柑橘大实蝇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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