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幼儿看护点分类管理的意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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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试行幼儿看护点分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14

皖教基“2012”26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安全监督局: 现将《关于试行幼儿看护点分类管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以市为单位将民办园准入、看护点分类等具体实施情况,于2012年底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汪祥贵 史常斌 电话:0551-2831835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卫生厅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关于试行幼儿看护点分类管理的意见

近年来,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全省三年行动计划的安排,我省加大力度加速幼儿园建设的步伐,使学前教育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是,由于学前教育基础薄弱,教育资源仍显不足,一些未经审批的规模较小的民办幼儿看护点迅速发展,这些看护点的发展,一方面对缓解全省入园难的矛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同时另一方面,由于发展无序,管理不规范,也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为了积极引导民办园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拟对幼儿看护点试行分类管理,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加强引导、规范扶持、分类准入、分层提高的原则,对于暂未达到民办幼儿园办园标准的看护点,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举办者申报,对照《 安徽省幼儿看护点基本条件》,实行分类认定,限期整改,以不断提高保教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需求。 二、分类方法和认定程序

(一)根据《安徽省幼儿看护点基本条件》,将看护点分为A、B、C三类,A类为看护点中条件较好,有可能经过2至3年的努力达到办园标准的;B类为看护点中条件一般,有可能通过1至2年的努力达到A类看护点标准的;C类为存在危及幼儿安全与健康隐患,短期内无力进行整改的。

(二)举办者于每年的8月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递交书面申请认定报告,报告中注明举办者,注明看护点类别、地址和规模等基本情况,注明看护点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后,组织专家对照《安徽省幼儿看护点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对其中达到A类、B类看护点条件的,按类

颁发看护点许可证,对凡达不到A类、B类的C类看护点坚决予以取缔。

(四)对于经许可的A类、B类看护点,下达书面限期整改批复。整改期限A类为2至3年、B类为1至2年。整改期间,须确保幼儿安全和正常的保育教育活动,整改期满后,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重新履行准入程序或类别认定;对规定时间期满未达到整改目标的则依次降类处理。

(五)未经申报审批,一律不准举办无证托幼机构。 三、工作措施

(一)积极支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民办教育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教育部近期下发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领域?、?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幼儿园?、?可以适当放宽幼儿园审批条件?等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在落实政府办园职责的同时,进一步研究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具体措施,营造有利于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氛围和环境,将目前我省民间幼儿看护点的分类管理作为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的一项具体举措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重视对看护点的帮扶和指导。从幼儿看护点的认定到幼儿园的准入,是一个不断改进、完善和提高的过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看护点整改提高作为我省学前教育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增长点,给予足够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对于A类、B类看护点不仅要关注准入的?门槛?,更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注重整改过程的引导,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办园方向上,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引领看护点实施科学保教,改变目前的小学化倾向;在业务指导上,要允许这类看护点与幼儿园一同参加工

作部署,一同参加各类教科研活动,一同参加考核评估,并建立区域内结对帮扶的工作制度;要建立对看护点的奖励制度,凡在规定时间达到整改目标的,可以享受国家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奖补政策。要通过真诚、耐心、细致的工作使更多的看护点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三)多种形式加强通识培训。各地要想方设法,采取集中培训、名园代训、名师带徒等方式,加强对看护点保教人员的培训,使其懂得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专业常识和安全要求。要建立有针对性的轮训计划,将看护点负责人、教师以及保育人员的培训纳入学前教育教师培训的整体规划之中。经培训合格的看护点负责人、教师和保育人员发放培训合格证书。看护点保教人员参训情况将作为今后幼儿园准入和看护点分类的重要条件。全省争取通过三年努力使第一批经认定的看护点的保教人员普遍轮训一遍。

(四)强化看护点的分类监管。各地每年要对看护点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并于当年8月底完成分类工作。要坚持看护点的年检制度,对看护点实行动态管理,分类准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将看护点的安全放在看护点管理的首要位臵,作为合格看护点和幼儿园准入的必要条件,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幼儿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对于不能确保在安全、消防、卫生、食品监督等方面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C类看护点,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并妥善安排好幼儿分流。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责任人的责任和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落实责任追究。 (五)加强分类管理的统筹协调。各地要遵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按照《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要求,落实?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开展看护点分类管理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报告,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同时要主动协调,取得街道办事处、乡

镇人民政府的支持,有效督促符合准入条件的无证园积极履行分类申报手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卫生部门、工商部门、安监部门要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民办幼儿园、看护点的审批,各地公安部门、卫生部门、工商部门、安监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规范无证园管理工作,加强对看护点的清理和整顿。

附件:安徽省幼儿看护点基本条件

安徽省幼儿看护点基本条件

根据《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中关于民办幼儿园?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要求,对无证办园全面排查、分类治理、督促整改?的精神,为了促进已经开办但目前尚未达到民办幼儿园准入标准的规模较小的民办托幼机构整改提高,特制订本?基本条件?(以下简称?条件?)。

一、看护点(A类)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坚持安全第一。设臵在无污染、无危险的安全区域内。独立安全的院落,有独立出入口,有户外活动场地;房舍建筑在3层以下(含3层),安全无危房。室内外设施、设备安全;楼梯、走廊及其他安全通道设臵合理,标志明显,确保畅通。

3、具备基本房舍。有幼儿活动室,人均面积不少于1平方米。房舍通风、采光良好。有一间较大活动室,以便开展大型活动。有幼儿厕所、洗手场所及设备。有满足教师需要的办公用房。

4、有必要的生活设备。配备安全的幼儿桌、椅、床及其他生活设备和设施;提供幼儿膳食的,应有厨房及符合卫生标准的设备和设施

等;有必要的卫生消毒用品用具。

5、有必要的教育设备。有满足需要的户外玩具,每班有3种以上能成套操作的桌面玩具;有小型体育活动器械(含自制)。教师拥有2种以上教师指导用书。

6、实施科学保教。应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严禁?小学化?教学,严禁进行拼音、计算、外语教学,严禁使用幼儿教材和小学课本。

7、有满足需要的师资。配备专职负责人1名,幼教专业毕业或取得幼儿教师专业培训合格证的。每班至少1名专任教师,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或幼儿教育经验。每两班配备保育员1名,具有幼儿保育经验。禁止慢性传染病患者、精神病史者在看护点(A类)工作。 8、健全的制度。有卫生保健制度、安全制度,责任到人。经过2至3年整改,通过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验收,取得卫生部门出具?合格?意见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取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9、符合以上条件的,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后,发给《安徽省幼儿看护点(A类)许可证》。获得证书的看护点应对照《安徽省民办幼儿园准入标准》,努力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积极申报幼儿园。2至3年内达不到《安徽省民办幼儿园准入标准》的,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收回《安徽省幼儿看护点(A类)许可证》,降至B类。

二、看护点(B类)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坚持安全第一。设臵在无污染、无危险的安全区域内。有独立安全的院落,有独立出入口;房舍建筑在3层以下(含3层),安全

无危房。室内外设施、设备安全;楼梯、走廊及其他安全通道设臵合理,标志明显,确保畅通。

3、有满足需要的房舍和保教设备。活动室、幼儿厕所、洗手场所安全实用。有必要的幼儿生活设施及卫生设备,有满足需要的室外玩具和桌面玩具。

4、实施科学保教。应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严禁?小学化?教学,严禁进行拼音、计算、外语教学,严禁使用幼儿教材和小学课本。

5、有满足需要的保教人员。须配备专职负责人1名,具有幼儿教育经验。有满足需要的专任教师、保育员。禁止慢性传染病患者、精神病史者在看护点(B类)工作。

6、有各项卫生保健制度、安全制度,并确实责任到人。经过3至5年整改,通过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验收,取得卫生部门出具?合格?意见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取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7、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可发给《安徽省幼儿看护点(B类)许可证》。获得看护点(B类)证书的应努力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换领《安徽省幼儿看护点(A类)许可证》, 1至2年内达不到看护点(A类)标准的,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收回《安徽省幼儿看护点(B类)许可证》,降至C类。

三、看护点(C类)

凡不能确保在安全、消防、卫生、食品监督等方面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存在严重危及幼儿安全与健康隐患,短期内无力进行整改的看护点,均归为C类。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pa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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