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我市产业金融改革创新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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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我市产业金融改革创新的意见

加快我市产业金融改革创新的步伐,有利于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方向发展,形成具有比较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对于建立北方经济中心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和金融改革创新基地具有重要意义。为此,现就推动我市产业金融改革创新提出如下意见。

一、产业金融改革创新的必要性

(一)我市产业发展需要强有力的现代产业金融服务体系支持。2005年至2009年,我市的GDP由3663亿元增加到7500亿元,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4110亿元、占GDP的54.8%,第三产业增加值3259亿元、占GDP的43.5%,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对我市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自2008年起,我市已推出940项、总投资接近1.7万亿元的大项目好项目,成为推动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载体。我市将继续以调整产业结构为重点,推动大型工业项目的建设,扩大经济总量,优先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提升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加快金融业发展,推进产业金融的改革创新,建立一套与各产业发展配套的投融资体系和金融服务体系,成为我市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我市金融业发展为产业金融改革创新创造了条件。我市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将155家投融资机构整合为86家,有效集中投融资资源,发挥规模效应;为建立资本与项目的快速对接机制,已成功举办了四届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成为具有广泛国际影响的投融资平台;大力推进产业投资基金试点,设立渤海产业投资基金、船舶产业投资基金;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鼓励股权投资基金快速健康发展,累计注册500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和创业风险投资企业;积极发展融资租赁业,业务总量迅速扩大,既有广阔的融资租赁市场,又有较为完备的融资租赁管理服务体系。我市鼓励支持金融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和尝试活跃了金融市场,营造了良好的产业金融改革创新环境。

二、产业金融改革创新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审慎、风险可控原则,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完善企业价值链、金融服务链和政府服务为核心,努力做到率先推进产业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率先探索产业优化升级与金融资源结合的方式与模式、率先突破新兴产业融资瓶颈,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为全国产业金融创新改革提供可借鉴的示范。

(二)目标任务。力争用3到5年时间,基本形成与北方经济中心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相适应的产业金融体制和机制,基本形成符合现代金融要求的企业价值体系,符合产业发展规律的金融产品体系,符合产业金融创新的政策服务体系,为我市的高端产业、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和金融服务;努力使国有非金融企业在围绕主业定位、严格遵守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前提下,结合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资金需求,积极探索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结合的途径和方式,解决结构调整中遇到的问题;促进第二产业的优化升级,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将我市建设成全国产业金融创新改革示范区。

(三)组织领导。成立产业金融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和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市金融办、市国资委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制定具体方案,组织落实相关措施。在市和区县政府各部门与企业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络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产业金融发展。

(四)政策支持。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金融领域,在市场准入、风险评估、风险补偿和退出方面有较为完善的指导措施和管控机制。政府为社会各类资金进入金融领域,尤其是面向中小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产业、低碳环保产业设立的金融服务企业,提供各类优惠政策支持。

三、以提升企业价值为核心,提高企业发展与融资的能力

(一)促进企业增资减债。企业要以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为基本指标,通盘研究资产总量和负债能力,搞好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金融手段和金融工具、投资与融资和支付与还款的选择组合。增加现金量,增强流动性,保证资金链,提高收益率,降低成本费用和金融风险。

(二)完善企业各类权属权证。企业要高度重视资产率和资产有效化,建立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资产负债合理、依法规范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合规使用,资产安全完整,权属清晰可靠,权益及时有效。及时办理体现各类权属的权证,依法维护自身的各项合法权益(如:产权、股权、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林权等物权,债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域名权等知识产权)。

(三)强化企业增值增信。企业要坚持可持续发展与风险防范并重原则,以“借、用、管、还”良性循环为核心,开源节流,量入为出,以还定贷,适度负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财务管理,防范市场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增加注册资本金,盘活存量资产、增加现金流入,实现公司收益等方式,提高公司实力和价值。坚持依法管理、合规使用、

有限授权、限权禁权、全程管控、实施审计原则,确保公司持续发展和规避风险。高度重视无形资产,开发可评估、可作价的资源,形成无形资产。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有关部门要组织企业机构参加信用评级和信用评价,建立企业信用共同体,形成失信减值、守信保值和诚信增值的环境,提高企业信用价值。

(四)推进企业科学治理。努力探索和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引导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加强公司治理,建立完善组织管理结构;强化制度体系建设,围绕全面风险管理,完善企业的内控机制;不断提升管理层的业务素质,引进、培养、锤炼一支法律意识强、懂经营、讲诚信、善于开拓创新的人才队伍。

(五)提升集团的管控能力。充分发挥大集团的优势,增强集团型企业的管控能力,培育一批市场知名度高、的抗风险能力强、竞争优势突出的企业集团。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和自身特点,整合企业内外资源,探索建立战略、研发、运营、财务、人力资源等管控中心,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中长期规划,打造市场为导向的研发平台,建立统一全面的物流和销售网络,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共享、降低信息沟通成本。

四、以健全产业金融服务为重点,支持和鼓励企业集团参与金融业的发展。

(一)推进组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充分发挥现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结算、存贷款、票据贴现、同业拆借等常规业务职能,鼓励申请增加承销企业债、发行财务公司债以及融资租赁等新业务,打造全能业务财务公司。积极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集团,特别是一些支柱和优势产业企业集团组建财务公司,优化整合企业资源,降低融资成本。暂不具备条件的企业集团应积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展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利用银行的资金管理平台实现资金集中管理。

(二)支持企业集团组建融资租赁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建立融资租赁公司,鼓励其研究风险租赁业务的运行方式和途径,面向各个产业设计相应的产品并不断拓展业务。鼓励建立一批面向我市优势产业、高端产业、低碳环保产业的融资租赁公司。研究和制定融资租赁行业的规范性、保障性文件,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成为我市重要的金融主导产业。

(三)支持企业集团组建融资性担保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公司建立融资性担保公司,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鼓励社会各类资金投资设立担保公司,研究和建立融资性再担保机构,发展多层次、多种所有

制形式的担保机构体系,促进担保、联合担保、再担保业务全面发展。建立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担保评估制度、决策程序、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构建科学、有效、低风险的融资担保体系。

(四)支持各类交易市场发展。拓宽各交易市场的业务领域,壮大现有的金融要素市场,充分发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作用,促进国有及其他性质的产权进场交易;进一步推进天津股权交易所建设,丰富企业的融资渠道;大力发展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推动节能减排环保产业发展,促进绿色融资和能效融资;加强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建设,规范和引导场外黄金交易的发展,积累做市商模式的经验。推进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发展壮大,不断推出符合国家战略利益和国内外市场需求的现货交易品种;充分发挥天津实物转让调剂市场作用,盘活不良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按照市场需求,积极探索和培育各种新型金融要素市场。

(五)支持发展股权投资市场。积极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金融机构和各类社会资金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等,加大对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文化创意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争办和设立各类产业投资基金,拓宽钢铁、化工、装备制造、房地产等行业的直接融资渠道,进一步优化企业资本

结构。积极推进服务于高端产业、优势产业、低碳环保产业的金融机构经过认定后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六)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工作。建立促进企业上市的联动机制和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储备、培育和上市辅导工作;着力推进一些大型重点企业利用主板市场进行融资,推动一批成长型,自主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支持部分企业择机实现整体上市;加强对壳资源的研究整理工作,通过资产置换、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推动优质企业借壳上市,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五、以强化政府服务为保障,营造产业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营造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加强金融街区和商务区的金融功能,完善功能配套,发挥功能集聚、政策集合、服务集成、人才集中的区位优势,促进信息服务、商务服务、交通物流、科技服务、教育培训等一批先进的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形成新的产业增长极。积极适应金融机构集团化、综合化、专业化发展趋势,以健全门类、填补空白、创新产品、构建体系为着力点,支持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租赁、担保、基金等机构加快发展,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开放型金融机构体系。研究制定金融人才特别是高端和急需人才的引进政策,搭建金融人才服务平台,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加大对企业中金融人员的培养力度。

(二)推进产业投融资平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和区县特定目的公司的导向作用,创新投融资模式,鼓励采用银团贷款、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多种形式融资,支持重点项目建设,鼓励并吸引更多的保险资金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整合现有投资公司资源,组建若干家资本实力强、专业人才集中、行业投资特征明显的大型投资控股集团。做强做大国有资本运作平台,研究建立国有支柱产业和优势企业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有效发挥资产经营公司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平台优势。

(三)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整合政府、公共企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信息,形成信息共享机制。促进信用服务机构发展,推动开展市场化专业服务。依托产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开展不同行业的信用辅导、征信、信用评价等相关的信用服务。加强信用监督,研究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守信奖励机制,建立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与行业自律有机结合的信用管理与运行机制。

(四)着力搭建金融业和企业之间的交流平台。按照运作市场化、内容多样化、机制长效化、创新系统化的方针,继续办好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年会和区域分会,组织召开投资类、制造类、服务类等专场资金供需对接会,引导银行、信托、基金、租赁公司等各种形态的金融资本的介入,提供更多有特色、适应不同产业需求的金融创新产品,实现

供需互补、互利双赢。充分利用夏季达沃斯论坛以及中德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合作项目等机会,通过高端对话和交流,探索产业金融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研究国际融资机制和合作项目,开展相关领域的培训和教育,进而促进交易,创造价值。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pa6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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