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测试题

更新时间:2024-01-14 10:36: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学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知识测试题

姓名: 单位及职务: 得分:

(说明:1、单选、多选题在横线上填写所选答案的英文字母。) 一、单项选题(单项每题1分,共20分)

1、《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 D (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

A、国有企业 B、中外合作企业 C、集体所有制企业 D、国有控股企业

2、在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 B 期间,不得购买或者更换小汽车、公务包机、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设备。 A、发生安全质量事故 B、拖欠职工工资 C、有贷款 D、任务不饱满

3、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应当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对所管辖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评估,向 A 和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

A、企业党组织 B、当地政府 C、当地纪检监察部门 D、上级人事部门

4、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受到降职处理的, A 年内不得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受到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因违反国家法律,造

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五年内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

A、两年 B、三年 C、四年 D、五年

5、国有企业应当明确决策原则和程序。需经 讨论通过的事项,应当经 A 讨论通过后实施。

A、职工代表大会 B、基层工会 C、地方工会 D、职工大会 6、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

益、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不得在离职或退休后 B 内,在与原任职企业有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A.二年内 B. 三年内 C、四年内 D、五年内 7、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各项审计监督,严格执行 C ,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工作的协调运行机制。

A、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B、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C、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D、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审计制度

8、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的共产党员违反《若干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依照 B 给予相应的党纪处理。

A、《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B、《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C、《国家公务员法》 D、《行政监察法》

9、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将贯彻落实本规定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接受 A 。

A、监督和民主评议 B、上级党委检查 C、上级纪委检查 D、主管领导监督

10、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 B 提供便利条件。

A、有薪酬性工作 B、营利性经营活动 C、经营性活动 D、个人生意

11、在对外公务活动中如果对方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应当谢绝;确实难以谢绝的,所收礼金、有价证券一律上缴 C 。 A、本级纪检监察机关 B、上级机关 C、国库 D、财会室

12、国有企业实施《若干规定》的主要责任人是( C )。 A、国有企业纪委书记 B、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 C、国有企业的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D、其他 13、《若干规定》对经批准兼职的国企领导人取酬的规定是 A 。

A.不得擅自领取兼职薪酬及其他收入 B.不得领取兼职工资 C.可以领取兼职报酬 D、可以领取补助 14、国企领导人员违反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 A 。

A、责令清退 B、限期上交 C、给予处分 D、予以免职

15、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职务消费制度,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并将职务消费情况作为 C 。

A、廉洁自律的规定进行公示 B、薪酬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公告

C、厂务公开的内容向职工公开 D、责任考核的内容 16、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切实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进行违反 B 、企业财务制度的活动。

A、中央财经方针 B、国家财经纪律 C、国家政策 D、财务规定

17、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不得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 B 。

A、公司登记的合格分包商 B、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

C、亲戚朋友 D、外商

18、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若干规定》构成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D 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

A、十年内 B、二十年内 C、三十年内 D、终身 19、国有企业的 C 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依法从业情况的监督。

A、纪委 B、董事长 C、监事会 D、股东大会

20、《若干规定》所称特定关系人,是指 A 。 A、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有近亲属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B、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C、国家公务员 D、其他人员

二、多选题(每题6分,共30分)

1、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AB ,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A、依法经营、开拓创新 B、廉洁从业、诚实守信 C、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D、解放思想、勇于创新

2、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 ABCD ,以及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A、折扣费 B、中介费 C、佣金 D、礼金

3、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

ABCD 事项。

A、重大决策 B、大额度资金运作 C、重大项目安排 D、重要人事任免

4、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兼任 ABCD 的领导职务。

A、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其他企业 B、事业单位 C、社会团体 D、中介机构

5、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按年度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 BCD 以及本人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事项,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A、个人资产情况 B、兼职、投资入股、国(境)外存款

C、购置不动产情况 D、配偶、子女从业和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

1、《若干规定》中规定了国企领导人员应当切实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不得有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有哪些? 答:不得有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下列行为:(一)违反决策原则

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二)违反规定办理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事项;(三)违反规定投资、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为他人代开信用证、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等;(四)未经批准或者经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法律手续,以个人或者其他名义用企业资产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入股、购买金融产品、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五)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业财务制度的活动;(六)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决定本级领导人员的薪酬和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七)未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捐赠、赞助事项,或者虽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但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决定大额捐赠、赞助事项;(八)其他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

2、国企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有哪些?

答:不得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下列行为:(一)个人

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二)在职或者离职后接受、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三)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四)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以其他委托理财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五)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六)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七)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以及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八)其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

3、国企领导人员应当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对此《若干规定》中规定了不得有哪些行为发生?

答: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

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二)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三)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四)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者经营的企业与本企业或者有出资关系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六)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而没有回避;(七)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八)其他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行为。

4、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加强作风建设,注重自身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应避免哪些不良行为产生? 答: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

利益;(二)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三)默许、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地位从事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四)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五)在有正常办公和居住场所的情况下用公款长期包租宾馆;(六)漠视职工正当要求,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七)从事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

5、《若干规定》对国企领导人员的从业行为进行了规范,你打算在今后工作中怎样贯彻落实?

答:通过这次学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我对此感受

颇深,使自己真正在思想上受到了增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充分认识到对推动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1)、要正确对待权力,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2)静下心来学习,努力改造世界观,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3)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4)严格遵守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p9mo.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