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4-01-27 09:33: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关于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体系的实施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驻县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意见》、省农委《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为目的,坚持标本兼治、依法监管,不断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农民自觉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部门职能。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销售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集体供餐单位和餐饮企业的农产品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加工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

全的监督检查;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屠宰活动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产地的环境保护。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通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各镇政府承担对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管理工作,按照“有机构承担职责、有具体人员承担监管任务、有检测服务手段、有监管经费支撑”的要求,重点强化监管职能,充实人员力量,提高监管服务能力。

(二)积极推进建站。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的意见》(农科教发?2009?7号)要求,将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纳入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依托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建设。鼓励产业集中度高且有条件的批发市场、合作社、生产企业、基地及生产大户单独建站。

三、目标任务

通过改革和建设,结合农业执法体系创新,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机构专业化、人员稳定化、经费预算化、手段现代化”,真正发挥好基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作用,要求年底前全县所有镇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改革挂牌任务,同时,将机构、编制、人员、仪器设备配备到位,并逐步落实建设任务,完善监管服务设施,确保做到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有设备、有经费。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设立“×××农产品质量安

全检测中心”,隶属农委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人。各镇要从乡镇事业编制中调剂×名人员专门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增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标牌,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鼓励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检测室,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在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生产大户建立检测室,实行产地准出制度,作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延伸和补充。

(二)明确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职能。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属公益性、非营利性公共服务机构,是基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能主要是:负责本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指导、监督;定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普及科学种养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承担对种植、养殖过程的督导巡查工作,重点对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对产地农产品进行快速检验检测,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

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工作。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完成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三)落实人员编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确定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人员编制,保障公益性职能的履行。所需编制在镇事业编制总额内调剂解决。确保有2名以上人员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实行人员实名制管理。人员配备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方式,选拔政策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过硬,管理有经验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植保、蔬菜、农产品加工、检验检疫等相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站长原则上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兼任。

(四)加强检测室建设。每个镇都要建立一个快速检测室,承担本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任务。可与农技推广服务设施一起建设,统一配备检测仪器和计量、交通工具,统筹解决必要的办公、检测用房,并将监管站职能职责和检测制度分别公开上墙。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县农委会同县编办、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制定《×××乡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二)推进实施阶段(2011年10月21日至12月20日)。加快机构设置与建设,确保完成5个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挂牌建站任务,做到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有设备、有经费。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元月20日)。各镇于12月21日前上报建站情况自查小结,县农委会同县有关部门对5个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12月25日前形成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自验报告呈送市农委,并做好迎接省农委检查考核的各项准备。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环保等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委。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不断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服务。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任务落实到单位,具体到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的日常检查和指导,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建设列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并于年底前组织验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县、镇财政要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和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

(二)分步组织实施。各镇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争取年内完成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挂牌任务。服务设施建设可分年度实施。

(三)及时组织验收。县农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强化对重点环节的督促检查,按实施方案组织验收。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0月8日

并于年底前组织验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县、镇财政要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和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

(二)分步组织实施。各镇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争取年内完成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挂牌任务。服务设施建设可分年度实施。

(三)及时组织验收。县农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强化对重点环节的督促检查,按实施方案组织验收。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0月8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p9kw.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