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 146.1—2011 树脂锚杆 第一部分:锚固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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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146.1—2011

树脂锚杆 第1部分:锚固剂

1 范围

MT146的本部分规定了树脂锚杆锚固剂(以下简称锚固剂)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矿山井巷支护用的锚固剂。

井筒装备的安装、基础锚固等工程所需的锚固剂也可参照执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MT146的本部分。 3.1

树脂锚杆resin anchor bolts

以树脂锚固剂配以各种材质杆体及托盘、螺母等构件组成的锚杆。 3.2

树脂锚固剂resins and capsules

起粘结锚固作用的材料称锚固剂。树脂锚固剂由树脂胶泥与固化剂两部分分隔包装成卷形,混合后能使杆体与被锚固体煤、岩粘结在一起。 3.3

树脂胶泥resin putty ,resin mastic

由树脂、填料和化学助剂组成的胶泥状材料。 3.4

固化剂catalyst

与树脂胶泥混合后,能立即引起化学反应,使树脂胶泥凝结成固体的材料。 3.5

凝胶时间gel time

从树脂胶泥与固化剂混合起,到胶泥开始变稠、温度开始上升时的时间。 3.6

等待安装时间setting time

安装锚杆时,搅拌停止后到可以上托盘的时间。 3.7

树脂胶泥稠度viscosity of resin mastic

表示树脂胶泥的软硬程度,以试锥1min沉入树脂胶泥的深度(mm)来表示。 3.8

抗拔力 anti-pulling capacity 在规定锚固长度条件下,锚固剂与杆体锚固后,拉拔试验时锚固剂所能承受的极限载荷。 3.9

锚固力anchor capacity

整根锚固剂与配套杆体锚固后,拉拔试验时锚固剂所能承受的极限载荷。

4 产品分类

4.1 分类

产品按凝胶时间不同进行分类,见表1。 表 1 产品分类

类型 CKa CKb K Z M 特性 凝胶时间 s 8~25 26~40 41~90 91~180 >180 等待安装时间 s 10~30 30~60 90~180 480 — 颜色标识 黄 红 蓝 白 — 超快速 快速 中速 慢速 注1:在(22±1)℃环境温度条件下测定。 注2:搅拌应在锚固剂凝胶之前完成。 4.2规格

产品应符合表2规定。

表 2 产品规格 锚固剂直径 mm 锚固剂长度 cm 推荐适用钻孔直径 mm 4.3 型号

锚固剂型号编制依据MT/T 154.1 锚固剂型号表示方法如下:

35 30~50 40~44 28 30~100 32~36 23 30~100 27~30 注:用户特殊需要时,可生产其他规格的锚固剂;锚固剂长度由供需双方商定。

示例:直径23mm、长度35cm的快速树脂锚杆锚固剂,可表示为MSK2335

5 技术要求

5.1 原材料

产品所使用材料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设计要求,并有合格证明书、质量保

证书。材料进厂后应进行验收试验。 5.2 外观

锚固剂应装填饱满,质地柔软,颜色均匀,树脂胶泥不分层、不沉淀,固化剂分布均匀,封口严密,无渗漏,各型号锚固剂的标识应符合表1的规定。 5.3 直径、长度偏差

锚固剂直径偏差为±0.5mm,长度偏差为±5mm。 5.4 树脂胶泥稠度

环境温度为(22±1)℃时,树脂胶泥稠度应不小于30mm。 5.5 固胶比

固化剂与树脂胶泥的质量比应不小于4%。 5.6 凝胶时间

锚固剂凝胶时间应符合表1的规定。 5.7 抗压强度

环境温度为(22±1)℃、龄期24 h条件下,锚固剂抗压强度应不小于60MPa。 5.8 抗拔力

锚固长度125mm,模拟孔直径28mm,配套杆体为直径20mm、屈服强度500MPa的无纵肋螺纹钢杆体,龄期2 h条件下,抗拔力应不小于100kN。 5.9 锚固力

在表3规定的龄期,锚固力应不小于与之配套杆体规定屈服力的1.2倍。

表 3 规定龄期单位为分钟 类型 规定龄期

CKa 5 CKb 10 K 15 Z 30 M — 5.10 热稳定性能

树脂胶泥在(80±2)℃条件下放置20h,取出后在(22±1)℃环境温度下放置4h,树脂胶泥不应变硬,且其稠度不小于16mm。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

目测,手捏。 6.2 直径、长度

直径:用分度值为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

长度:用分度值为1mm的钢板尺或钢卷尺,测量锚固剂两端卡口之间距离,即为锚固剂长度。

6.3 树脂胶泥稠度 6.3.1 仪器

采用GB/T1346--2001中4.2规定的标准稠度测定用试杆和盛装水泥净浆的试模。 6.3.2 环境温度

试验环境温度为(22±1)℃。 6.3.3 测定

6.3.3.1 将锚固剂剖开,取出树脂胶泥,搅拌均匀后装入圆模内,经人工振动捣实后刮平。 6.3.3.2 将圆模放在试杆下,使试杆与胶泥面接触,拧紧螺丝,然后突然放松,并开始记录时间,试杆自由沉入圆模内胶泥中,记录1min试杆下沉深度即为树脂胶泥稠度。

6.4 固胶比

6.4.1 称量锚固剂总质量W。

6.4.2 剖开固化剂部分,将固化剂全部取出,然后称量去掉固化剂的锚固剂质量W1。 6.4.3 按公式(1)计算固胶比:

W?W1?100%W1????????????????(1)

式中:

W —— 锚固剂总质重,单位为克(g);

W1 —— 去掉固化剂的锚固剂质量,单位为克(g)。

6.5 凝胶时间 6.5.1 仪器、设备

热电偶及长图温度自动平衡记录仪或其他可记录时间、温度的仪器。温度计分度值小于等于1℃,时间分度值小于等于1s。 6.5.2 环境温度

试验环境温度为(22±1)℃。 6.5.3 测定

6.5.3.1 将锚固剂剖开,把树脂胶泥与固化剂分开,分别搅拌均匀。

6.5.3.2 取100g胶泥,放入聚酯薄膜中央或其他容器中,按6.4测出的实际固胶比加入固化剂,将固化剂与树脂胶泥迅速搅拌均匀,搅拌时间为:超快速型锚固剂10s~15s,其他类型锚固剂20s~25s。搅拌同时开始计时,从搅拌树脂胶泥开始,至胶泥变稠、温度开始上升的时间为锚固剂的凝胶时间。 6.6 抗压强度

6.6.1 试验设备:万能材料试验机,试件为边长40mm的立方体;出厂检验时可采用不小于200kN的锚杆拉力计配之简易的承压试验架。 6.6.2 试验环境温度为(22±1)℃。

6.6.3 将锚固剂剖开,迅速把树脂胶泥与固化剂搅拌均匀(如果凝胶时间太快,可适当调减固化剂用量),将胶泥注入试模内并捣实,胶泥固化并有一定强度后脱模。 6.6.4 放置24h,进行抗压试验,记录抗压载荷值。

6.6.5 抗压载荷值除以试件承压面积所得之值即为锚固剂的抗压强度。 6.7 抗拔力

6.7.1 仪器、设备

万能材料试验机。 6.7.2 试件

用内径28mm、壁厚大于3mm的钢管模拟锚杆孔,管内表面做打毛处理,以防锚固剂和钢管内表面粘结失效;配套杆体采用直径20mm,屈服强度为500MPa的无纵肋螺纹钢杆体,锚固长度125mm。 6.7.3 环境条件

测试环境温度为(22±1)℃。 6.7.4 测定

放置2h,进行锚固剂抗拔力测试。 6.8 锚固力

6.8.1 试验仪器同6.7.1。

6.8.2 试件:整根树脂锚固剂和与之配套的金属杆体,与锚固剂直径相匹配的模拟钢管。 6.8.3 安装:安装搅拌采用煤电钻或其他搅拌装置,其转速不低于300r/min,扭矩不小于

40N·m,边旋转搅拌边推进,搅拌时间为:超快型锚固剂6s~15s;其他型号锚固剂20s~25s,搅拌停止后,应等到锚固剂凝胶后才能松开搅拌连接装置。 6.8.4 在表3规定试验龄期,进行锚固力测试。 6.9 热稳定性能 6.9.1 设备、仪器

恒温干燥箱,温度精度±1℃。 6.9.2 测定

6.9.2.1 把去掉固化剂的锚固剂保持原封口状态放入(80±2)℃恒温干燥箱中,放置20h。 6.9.2.2 取出锚固剂,在(22±1)℃环境条件下放置4h。 6.9.2.3 按6.3方法测定树脂胶泥稠度。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锚固剂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检验项目

锚固剂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见表4。 表 4 检验项目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检验项目 外观 直径、长度 树脂胶泥稠度 固胶比 凝胶时间 抗压强度 抗拔力 锚固力 热稳定性能 不合格分类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C C C B A A A A A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5.1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检验类型 出厂 √ √ √ √ √ △ — △ √ 型号 √ √ √ √ √ √ √ √ √ 注1:“√”表示检验项目;“—”表示不检验项目。 注2:“△”表示出厂检验时,抗压强度与锚固力选一项。 7.3 出厂检验

7.3.1 出厂检验的样品应按GB/T10111的规定,从提交的检验批中随机抽样,抽样检验采用GB/T2828.2-2008抽样方案,类型选用一次抽样,批量N为2000,极限质量LQ选用31.5,采用模式B,检验水平为S-3,抽样方案见表5。

表 5 抽样方案 样本大小 n 13 极限质量 LQ 31.5 接受数 Ac 1 接受质量限 AQL 4.00 7.3.2 判定规则执行GB/T 2828.2-2008中5.2的规定。 7.4 型式检验

7.4.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产品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 正式生产的产品在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的产品,每年应进行1次型式检验; d) 产品停产1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4.2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按GB/T10111的规定进行随机抽样。抽样检验采用GB/T2829-2002,抽样方案及有关数据见表6。

表 6 型式检验抽样方案及有关数据 试验组别 1 2 3 不合格分类 A B C 不合格质量判别水平抽样方案类抽样组数水平RQL DL 型 [Ac,Re] 30 40 50 Ⅰ Ⅱ Ⅲ 一次 一次 一次 [0,1] [0,1] [0,1] 样本量n 3 4 4 7.4.3 判定规则执行GB/T 2829-2002中5.11的规定。

8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8.1 标志

出厂时应随产品附产品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合格证、安全标志标识,并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生产日期、质检员、厂名、厂址。 8.2 包装

箱体用钙塑板或硬纸板,也可根据供货合同要求包装。每箱总重量一般不超过20kg。 8.3 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要轻搬轻放,防止摔撞。不得在日光下曝晒和雨淋。 8.4 贮存

锚固剂应在温度为4℃~25℃的避光防火仓库中贮存。有效期应不小于3个月。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p7m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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