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06-12 11:44: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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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写、审批、修改、出版、发布、管理和实施。 2 目的

规定施工技术文件产生、发布、使用、修改、保管的控制要求,旨在规范技术文件 的产生及实施过程。

3 技术文件分类

3.1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总的指导性文件。应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纲要(公司投标文件)编定。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开工的必备条件。

3.2 施工措施,是指导工程某一个分部或某—个工序施工的文件,必要时进行编制。其内容应突出施工重点,更具有操作性。

3.3 施工作业指导书

是以可操作性为主要特征的技术性文件。

3.4 工艺手册

是某些施工技术经过一定时间的应用、验证后,总结形成的典型施工/加工方法的技术文件。

4 职责和权限

4.1 工程管理部

负责对公司施工技术文件的全面管理和控制,并保证其适用性和正确性。

4.2 实施单位

4.2.1 工程项目部/生产单位、队及施工人员,必须依据批准/指定的施工技术文件 进行施工管理和施工操作。

4.2.2 各级工程技术人员,按相应的分工职责,负责进行技术交底和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以保证全面、正确的贯彻和落实技术文件的内容。

4.3 相关部门

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以批准/指定的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及服务。

5 施工技术文件的产生与实施管理

5.1 施工技术文件流程。(详见图1)

5.2 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审、批

5.2.1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编制、机关主要生产职能部门会签、工程管理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5.2.2 施工措施由施工队专责技术员编制、项目总工审核、项目经理批准。

5.2.3 施工作业指导书根据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资料清单、设备和材料供应要求组织编制。

一般作业指导书由技术员编制、项目总工审核、分公司主任工程师批准。重要和特殊的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总工编写,工程管理部审核,总工或者各专业副总批准。涉及有重大安全风险的作业指导书应有安全责任人员审查会签。

带电跨越施工作业指导书必须有项目总工和带电跨越架搭设单位共同编写,工程管理部、

安全监察部主任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5.2.4 工艺手册的编制与选用

工艺手册中的工艺和施工方法属成熟的工艺方法,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编制,供工程中选用。选用者应对所选用的工艺手册进行确认签字,并报批准,确保其选用的符合性。

5.3 出版、颁发及使用

5.3.1 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技术文件的出版、颁发和使用管理,并对出版文件备份及归挡。

5.3.2 各施工单位批准的技术文件,由批准单位负责出版及报送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备案。

5.3.3 项目工程技术文件必须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5.4.验证

5.4.1 施工技术文件编制应充分发扬技术民主,充分吸取有关专业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意见,必要时应召集有关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

5.4.2 施工作业指导书开始使用时,应进行可行性验证,确认可行后正式使用。

5.5 修改

施工技术文件一经批准出版后,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若有重大设计修改时,应提出修改报告,由原编审批人员修改文件。

5.6 保管

5.6.1 施工作业指导书/工艺手册是本企业知识产权的一部分,领用单位和个人应在控制范围内登记、领用并负责保管。

5.6.2 领用人责任

A) 遵守公司有关技术保密规定,除在指定工程中使用外,不得私自向外部提供本企业出版的施工技术资料。

B) 工艺手册是典型施工技术标准,可以长期和反复使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需要重新印制或再版发行时,应按重新领用手续登记。

6 标识

6.1 文件编号

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号由项目部资料员依据公司程序文件的要求和档案管理的规定确认。

6.1 责任署名

施工技术文件应有审批页,由批准、审核、编写者签名以示责任标识。

6.2 单位署名及出版日期

按公司文件统一规定格式在封面正下方标识。

7 记录及其管理

《技术文件审批表》由编制单位(部门)负责保管,保存期与技术文件同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p7b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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