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知识问答

更新时间:2023-09-27 14:4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计划生育知识问答》

1、( A ),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A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B 只生一个子女的夫妻 C 自愿生一个子女的夫妻

2、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 A )。

A 义务 B 责任 C 权力

3、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缴纳( B )。

A 政策外生育费 B 社会抚养费 C 罚款

4、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有权利使用国家( A )发放的避孕药具。 A 免费 B 半价 C 提供

5、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 )

6、实行计划生育是女性公民的义务,与男性公民无关。 ( × ) 7、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 ) 8、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 )

9、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 )

10、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通过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

11、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 )

12、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 √ )

1

13、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 )

14、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 √ ) 15、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 )

16、出具婚育证明或者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不能收费。( √ ) 17、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 ) 18、节育是避孕和人工终止妊娠的总称。( √ ) 19、各种避孕方法在任何时候都能使用。( × ) 20、我国的人口政策是什么?

答: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21、什么是计划生育?

答:计划生育就是对人口再生产过程进行有计划调节,做到计划地生育子女。

22、目前人类面临的五大危机是什么? 答:即人口、粮食、能源、资源、环境。 23、何为晚婚?

答: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为晚婚。 24、何谓早育?

答:早育是指:未达法定婚龄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的。 24、避孕方法可分为哪3大类? 答:药物、工具和手术。

25、最不可靠的避孕方法是什么方法? 答:安全期避孕。

26、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群众开展“三自活动”是指什么? 答: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27、获得 ③ 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①《独生子女证》; ②《独生子女光荣证》; ③《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

28、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八不准”?

答:一、不非法关押群众;二、不打骂侮辱群众;三、不损坏群众财产;

四、不违规收费罚款;五、不强迫群众受术;六、不违背服务承诺;七、不刁难群众办事;八、不借机以权谋私。 29、哪种情况外出的人员不属于流动人口?

答:(一)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二)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同一县(市)区跨乡镇或同一乡镇内流动、跨国(境)的流动以及同一城市中户籍人口人户分离的人员。

30、流动育龄夫妻在现居住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31、什么是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

答:指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培训咨询,使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

充分了解各种避孕方法的有关知识,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和避孕节育的不同,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 32、简述“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的含义。

答:“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其中“安全”,是指所提供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不对育龄群众的生理和心理造成伤害;“有效”是指育龄群众使用所提供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后,能真正达到避孕节育或生殖保健的目的;“适宜”是指公民所获得的避孕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适合自身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其所采用的避孕方法,既能很好地避孕,不影响夫妻性生活,又经济、简便。

33、简述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内容?

答: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包括孕情、环情检查;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人工终止妊娠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输卵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

3

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34、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十四周以上的妇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人工终止妊娠?

答:①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②胎儿有严重缺陷的;③患有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④离异、丧偶要求终止妊娠的。

35、《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可以申请再生育条件为: 答:(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三)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四)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但不适用于复婚夫妻;(五)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六)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七)夫妻一方为一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一级至五级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八)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九)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十)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十一)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十二)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村民委员会成建制转为居民委员会,其居民未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可以继续适用本条例中有关农民的规定;已经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三年内可以继续适用本条例中有关农民的规定;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36、什么叫避孕 ?

答:避孕就是避免怀孕。即用药物、工具、手术或其他方法阻止和破坏正常受孕的过程。 37、什么叫节育 ?

答:节育就是节制生育。指避孕失败,用药物、手术终止妊娠达到不生育孩子的目的。

4

38、避孕节育的原理是什么 ?

答:(1)阻止精子与卵子结合。(2)改变宫腔环境和宫颈管粘液性状,或者使受精卵发育与子宫内膜生长期不同步,使其不适合受精卵着床和发育。(3)抑制排卵或者精子产生。 39、常用避孕节育法有哪几大类 ?

答:(1)宫内节育器;(2)女用避孕药,包括口服避孕药、注射用避孕针、阴道药环、皮下埋植剂等;(3)外用避孕杀精剂,如避孕药具、栓剂、片剂及药膜等;(4)避孕工具,如避孕套等;(5)男女绝育术。(6)药物流产、人工流产引产等。

40、《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经2011年2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3月15日起施行。 41、《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生育政策作了些调整,取消了再生育间隔期;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2个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但不适用于复婚 夫妻。

42、《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高了独保费(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规定在子女满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每月发给不低于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

43、《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作了哪些改革? 答:一是取消了预征收社会抚养费制度。二是允许当事人补办理程序。《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 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年龄,并在被告知后3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不予征收。三是改变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方式。《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计征基数)的 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高于计征基数1倍以上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1个子女的,依次递增5 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44、国家计划生育三项奖励制度:

5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p74d.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