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爆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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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气瓶爆炸伤亡事故及教训

90年代,我国气瓶爆炸致人伤亡、财产遭损的事故较多。经查阅1990年至2000年《深冷技术》及个人行业情报笔记和有关报刊资料,仅仅了解到的致人死伤的气瓶爆炸就有47起,死亡74人。未了解未记人的气瓶爆炸死亡事故肯定还有。为吸取血的教训,也作史料记述,特以气瓶爆炸事故发生先后,作一个典型的气瓶爆炸实例汇编(仅收入有伤亡的、重大的事故,并以氧气钢瓶为主,不涉及液化石油气钢瓶与液氯钢瓶),并归纳了几条教训。“人命关天的事,一定要慎之以慎,确保万无一失。”望引以为戒,高度重度;预防为主,杜绝事故。

1 气瓶爆炸伤亡事故实例

(1)1990年3月22日,大庆油田建设公司第九分公司一中队在切割作业中氧气瓶突然爆炸,2人被炸死。原因为以氢气瓶作氧气瓶进行充装,为化学性爆炸,瓶色漆色为深绿色,气瓶瓶阀型号为QF—30,出气口螺纹为左旋,该瓶是哈尔滨灯泡厂的氢气瓶,氧气厂未认真检查就给充装氧气。

(2)1990年7月12日,山东省莒南县玻璃厂发生氧气瓶爆炸事故,死2人,伤1人。为化学性爆炸。

(3)1991年10月23日,在上海J1[沙县高南乡小梁山废品堆放处,某公司临时工黄某以十几元钱买下一只气瓶,又借管子钳等工具欲拆下另一只氧气瓶阀,没拧几圈就喷出一团雾气,黄某被击倒在地,反冲出去的氧气瓶把黄某身后20多米处的一妇女当场撞死。无知闯下大祸!

(4)1992年1月14日上午9时35分,抚顺某合资企业铆焊厂一只正在进行氧炔焊作业的氧气瓶发生粉碎性爆炸,爆炸碎片击穿两只溶解乙炔气瓶,同时引发火灾,厂房、物品损坏,爆炸声震惊3公里以外的人。两名工人耳膜击穿。经分析氧气瓶中有积炭,含甲烷(7.7%,曾装过),属化学性爆炸。

(5)1992年6月4日下午2时45分,江西瑞金县沙洲乡制氧站氧气瓶爆炸,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车间损坏。原因是瓶内混入乙炔气。

(6)1993年2月1日,扬州制药厂一操作工在开氢气瓶阀时发生爆炸,造成一人死亡。后查明为氢中含氧量高达11%~18%所致。

(7)1993年2月21日9时30分,山东沂南县大庄镇氧气经营处4只气瓶同时发生爆炸,当场炸死2人,重伤1人。经分析,4只气瓶均为充装氧气的氢气瓶,是由村办厂沂水氧气厂充装的。由大庄镇氧气经营处购回,因用户无法装上氧气瓶减压阀(氢、氧瓶螺纹不同,当然装不上),曾三次退回沂水氧气厂,沂水氧气厂又三次发货到大庄。2月21日大庄建筑公司工人装运时,两人叼着香烟开瓶阀,引起爆炸。这是无知违章的典型事故!

(8)1993年6月8日晚9时25分,浙江苍南县制氧厂发生氧气瓶爆炸事故,死亡1人,炸毁厂房7间。查明为氢氧混充引发的化学性爆炸。由于不符合氧气厂站生产条件,温州市劳动局将其关闭。该厂建厂只一年多时间。 (9)1993年11月26日,扬州市卫生防疫站的操作者(检验科副科长)在开氢气瓶阀时,发生爆炸事故,该操作者当场被炸死。经分析,该瓶氢气系扬州晶体管厂氢氧站1月28日充装的,同扬州制药厂2月1日那只爆炸的氢气瓶为同一批,扬州制药厂氢气瓶事故亦致1人死亡。这两次爆炸事故使扬州制药厂和扬州卫生防疫站分别损失200多万元和60多万元。事故的原因为氢中含氧量高达11%~18%。1995年6月7日,经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判定被告扬州晶体管厂赔偿损失63.7092万元。

(10)1993年12月7日8时45分,黑龙江肇东市涝洲粮库进行气割作业,当电焊工气割地磅时,氧气瓶突然爆炸,碎片当场击死2人,击伤11人。原因:二氧化碳气瓶冒充氧气瓶充

装。气瓶底漆为银白色,表面为蓝色,显然该钢瓶原先为二氧化碳气瓶。气割作业初,割枪内曾有液体冒出,时间长达1分钟,在场人员均闻到酒精味,但未引起注意。

(11)1995年初,在我国台湾省三福一家氧气充装站,操作工将一只充有氢气的氧气瓶仍送到充氧台充装,又未作检测,结果发生爆炸,整个充装站被摧毁,2名操作工死亡。

(12)1995年8月28日,江苏江阴商检局三楼金属实验室,中美双方人员正在对从美国引进的测定仪进行测试前的准备工作,打开“高纯”氧气瓶瓶阀后开测定仪上的电磁阀,即刻氧气瓶发生爆炸,三间100m2实验室墙体严重破坏,大部分进口仪器被炸坏,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2人重伤,1人轻伤。原因为所谓高纯氧气瓶内含有大量氢气,打开电磁阀后,进入温度为600℃的氧气净化器时,点燃爆鸣性气体而发生爆炸。

(13)1995年11月3日21B寸55分,山东青州电石公司充氧站5只氧气瓶发生粉碎性爆炸,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约300m2厂房炸塌。该厂为水电解制氢和氧,化验工发现氧气贮槽中氢含量超标,但充装工还是继续充瓶,最终导致爆炸。

(14)1995年11月18日,山东高密县咸家镇镀锌厂发生氧气瓶爆炸事故,死亡1人,轻伤1人。事故原因为瓶内混入可燃性气体。

(15)1995年12月7日,在宁波鄞县华邦气体公司刚试装一个月的液氧充灌站,一只氧气瓶发生粉碎性爆炸,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2人(均为烧伤),充装间与瓶库均倒塌,工厂此后倒闭。国家劳动部门鉴定为化学性爆炸,有四点显示化学爆炸特征:①爆炸能量大,建筑物损坏,碎片飞出250~300m;②伤亡人员10%~91%面积为烧(灼)伤及吸人烧伤;③爆炸时有火光;④碎片击穿钢瓶,使钢瓶明显变形或开裂。

(16)1996年9月16日,河北省迁安县首钢三建公司机修车间外正在维修一台大型履带式挖掘机,设备技术员王某在工人顶不出活塞杆时,竟提出用氧气瓶中的氧气顶活塞杆,因氧气遇油而发生爆炸,飞出的活塞杆将一工人崩死。事故发生的原因是违反了“禁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作为气动工具的动力源”的规定。

(17)1996年7月12日13时36分,吉林市江北火电三公司鸿运氧气厂给一铆焊车间充的4只氧气瓶中的一只发生严重爆炸,死亡1人,重伤1人。该瓶已超期8年零2个月,夏天气温高,车运时,无任何遮盖,卸车时又野蛮装卸,从车上2.14m高处推下,击中地上一只钢瓶而致爆。

(18)1997年4月2日,无锡第二锅炉辅机厂在开瓶阀时一只氧气瓶发生粉碎性爆炸,造成操作者当场死亡。分析为气瓶中混入可燃性气体,为化学性爆炸。

(19)1997年6月7日,正值雷电之时,江苏锡山气体公司装在汽车上的两只氧气瓶同时发生爆炸,现场1名工人的一只眼睛被炸瞎,汽车被炸毁,另炸毁10只气瓶。经调查,气瓶充装时造成氢氧混合,雷电放电点燃气瓶中的爆鸣气体所致。

(20)1997年6月20日下午7时20分,安徽宣城皖南煤矿机械厂制氧站瓶库发生强烈爆炸,整个瓶库房夷为平地,一充装工被砸死,17只氧气瓶受击爆破,100多只气瓶不能再用,直接经济损失约三四十万元。分析原因为气瓶无余压(个体户气瓶气全用完),使用终了乙炔气倒灌入氧气瓶内,再充氧后达到一定比例致爆,属化学性爆炸。

(21)1997年7月8日,青岛市某氧气厂在充氧时,两只氧气瓶突然爆炸,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5万元。事故原因为瓶内含有可燃气体,引起化学性爆炸。 (22)1997年8月11日,浙江省乐清市制氧厂一只充好的氧气瓶发生爆炸。原因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管理问题,该只氧气瓶19年未试压检验,气阀关不严而致漏气;其次是使用问题,气全用完,无余压,没有关闭瓶阀便弃于海滩上,涨潮后海水淹没了气瓶,海水灌人瓶内,充氧时又不作检查,在阳光曝晒下,漏气而导致爆炸。

(23)1998年5月25~27日三天内,大同市连续发生三起氧气瓶爆炸事故,4人死亡,8人受伤。前两次为以绿色氢气瓶再充氧气所致,氢氧瓶混用,引发爆炸。

(24)1998年6月11日,浙江台州路桥区一居民家里的氧气瓶发生爆炸。经调查,这户卖金鱼的人家,用氧气瓶为金鱼输送氧气,但由于使用不当而引发爆炸,主人的妻子与一买金鱼者2人当场被炸死。

(25)1998年6月28日10时50分,福建惠安县某冷冻厂,在维修制冰池蒸发器时用氧气瓶的氧气进行试压,致使制冷压缩机爆炸(制冷压缩机有油,氧与油接触就发生爆炸),又引发机房爆燃,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0多万元。

(26)1998年8月1日,南通江海制氧厂,操作工在开瓶阀时发生气瓶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原因为开阀过快,摩擦能量点燃了气瓶内的爆鸣性气体而发生爆炸。 (27)1998年9月14日,江苏沭阳公路施工段两只氧气瓶爆炸,4人死亡,1名小学生受伤,并引发火灾。据分析为一起化学性爆炸,此气瓶原为氢气瓶。

(28)1998年10月8日8时多,哈尔滨市化工二厂正在充装的氧气瓶发生爆炸,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原因是:充装前未进行检查,误把色标脱落的氢气瓶当成氧气瓶,在充氧时引起氢氧混合而发生化学性爆炸。

(29)1999年1月6日下午,沈阳市苏家屯制氧厂,在进行液氧汽化充装时,6只氧气瓶发生爆炸,造成5人死亡(其中女性3人,死者中完尸仅1人),4人受伤。300多平方米厂房被炸毁,周围房屋门窗玻璃被震碎,除6只气瓶炸坏外,还有2只氧气瓶被熔穿2个洞(Ф80~ФlOOmm),直接经济损失61万元。据分析瓶内混有氢气,与氧气混合酿成化学性爆炸。 (30)1999年3月7日上午10时45分,江苏常州东南制氧厂在充瓶结束关瓶阀时,两只氧气瓶同时发生爆炸,1名充装工被当场炸死,装卸工与—位用户被烧伤。216m2的充装间和检瓶间被炸毁。原因:有一只氧气瓶曾充过氢气(实为氢气瓶),充氧时氢氧混合,关瓶阀时摩擦引起燃爆。

(31)1999年3月24日上午8时50分,哈尔滨汽轮机厂十四车间,准备用来进行焊接作业的溶解乙炔气瓶爆炸,1名工作人员当场炸死,另3名工作人员送往医院后死亡,重伤13人、轻伤17人。在场的3名瑞士专家由于受到不同程度的惊吓,事故后飞往外地疗养。爆炸的乙炔瓶被炸成三截,瓶底被炸飞出5米多远,车间炸毁,直接经济损失1300万元。据一位专家分析,静止的乙炔瓶发生爆炸,问题可能出在三个环节之一上:瓶体质量有问题;充装过程出现问题;焊接操作过程出现问题。

(32)1999年5月16日16时25分左右,镇江乙炔气厂氧气充装站在关瓶阀时,一只氧气瓶突然爆炸,3人受伤,厂房房顶瓦楞板全部炸飞。据鉴定,原因为用二氧化碳气瓶去充装氧气,瓶内有油,关阀时摩擦而引爆。

(33)1999年6月底,温州市一个体低温液体汽化充装站,液氩汽化充装,硬开瓶阀,阀断裂打出砸死1人(为个体老板,32岁)。

(34)1999年10月X日天津钢厂氧气站,个体夫妇送瓶灌氧,在瓶检时氧气瓶突然爆炸,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

(35)2000年1月12日下午1时,长春市灯泡电线厂在氢气充装过程中发生一起2只气瓶爆炸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3万余元。原因为氢氧气混装所致。

(36)2000年1月20日9时45分,广东罗定市一居民家发生氢气瓶爆炸,2名男力工炸伤,1人重伤。为非法高温烧烤制氢所致。 (37)2000年1月25日15时0分,吉林省辽源市中日公司在氧气充装过程中发生一起氧气瓶爆炸事故,死亡2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10余万元。

(38)2000年2月12日,香港元朗大生围一机器维修工场发生乙炔瓶爆炸,7名工人于春节后首日开工即遭事故,3人死亡,4人受伤。原因:十多个乙炔瓶放工场外,用橡胶软管接进工场,因橡胶软管损坏,导致气体泄漏,春节放假后工棚里充满了乙炔气,当工人进行切割时就引发爆炸。

(39)21300年2月23日,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西出口甲营子村一氧气瓶发生爆炸,死亡1人,重伤1人。

(40)2000年3月1日,江苏省江阴市香山制氧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气瓶爆炸事故,当场死亡1人,伤2人,120平方米充装台被炸毁。

(41)2000年6月15日18时30分,广东遂溪县某机场,充氮拖车改充氧气,在检查氧气纯度时,当打开原充氮气的气瓶瓶阀时发生爆炸,1人当场死亡,3人烧伤。充氮拖车报废。原因为充氮拖车仅作洗瓶与氧气置换处理,未彻底改装,阀垫还是橡胶垫。 (42)2000年9月22日晚上8时30分,南昌远达医用氧气厂在液氧充装关阀时发生气瓶爆炸,引发听装氧燃爆,房屋预制板坍下,墙倒塌,4人死亡。为瓶内有油分,在关阀时引发化学性燃爆。

(43)2000年11月1日上午7时35分,沈阳市第一钢铁厂院内突然发生爆炸,至少有30多平方米的氧气瓶存贮房被夷为平地,大约有五六十只氧气瓶散落四周,厂子大门和一堵墙坍塌,砖泥瓦块将一辆货车深埋起来,隔壁办公室及厂区马路对面房屋玻璃全被震碎。幸好存贮房内无人,事故仅使3人受伤。据悉为液氧汽化充装,液氧泵为500升/时的大泵,但仅灌充十几只钢瓶。

(44)2000年11月14日10时10分左右,青岛市东海电器仪表有限公司一只氧气瓶发生爆炸,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气瓶爆炸时还炸毁其它4只氧气空瓶、4只乙炔气空瓶。气瓶充装单位是青岛平度新和氧气厂,该单位无气瓶充灌注册证,属无证充装。从瓶子爆炸炸碎片上看,气瓶中下部腐蚀严重。该瓶1976年2月制造,最后一次检验日期是1991年5月。 (45)2000年11月15日10时15分左右,青岛电站阀门厂一只气瓶发生爆炸,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该厂采用14个气瓶一组供应氧气,当开启阀门时瞬间,即发生爆炸。该气瓶为左丝扣,有“H2”标志,应为氢气瓶,但仍作氧气瓶使用。该瓶由青岛西南渠氧气厂所有并充装,该厂无气体充装注册证。 (46)2000年11月20日9时20分,山西省太原市西里街南巷19号利民废品收购站院内发生一起氧气瓶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多人受伤。当时工人正用氧气切割机分解钢筋,突然一道火光,就发生爆炸。院内一片狼藉,所有房屋的玻璃均被震碎,墙体受损。据初步推测是氧气瓶漏气引起爆炸。

(47)2000年12月10日下午3时30分左右,江苏响水汇中机械电子集团公司换热器车间发生一起氧气瓶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财产损失。系在开启瓶阀的瞬间发生,经分析,气瓶在充氧前可能充装过氢气,为化学性爆炸。 2 气瓶爆炸事故的教训

国内气瓶爆炸伤亡事故频频发生,上面仅仅是知道的一小部分,且偏于华东、华北及东北地区,华南、华中及西北地区基本未收集到。生命可贵,该到大声疾呼、严厉整治、强化预防的时候了。违章是事故的先兆,事故是违章的必然!人命关天,教训深刻,应该警钟长鸣,牢记过去,预防未来。纵观各种各样的气瓶爆炸事故,归纳事故的原因与教训有: 2.1 无视站规瓶规,不按规章经营

在市场经济下,有些人总感到卖工业气体是“摇钱树”,就不按GB 50030—91《氧气站设计规范》建站,不按GBl4194—93《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和劳动部劳锅字(1989)12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经营,未具备C.B17264—1998《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未经当地劳动部门安全审查,有的厂站还无证经营。没有规矩,哪成方圆,事故隐患就先天酿成。

2.2 不懂氢氧性质,无知蛮干瞎来 有些充氧站人员,连最起码的氧气、氢气知识都不知道,安全意识也不强,尤其是那些村办、镇办个体户,蛮干瞎弄,拿性命开玩笑。有专家指出,在他进行鉴定与分析的气瓶爆炸事故

中,与私人液氧汽化站、个体气体经营部及未经劳动部门安全审查的制氧站、充装站相关的,比例高达75%。

2.3 随时招来人员,未经培训上岗

不少充氧站总认为充装工、搬瓶工是粗活,随时招来临时工,不培训就上岗。这种情况还较普遍,应严格持证上岗。

2.4 氧瓶氢瓶混充,没有专瓶专用

在气瓶爆炸死亡事故中,氢、氧瓶混充占很大比例。氢瓶氧瓶螺纹不同,氢瓶(可燃气体)瓶阀为左旋,氧瓶(非可燃性气体)瓶阀为右旋,氧气瓶阀当然装不进氢气瓶。但有的操作人员无知硬装,结果酿成惨剧。如1998年5月26日大同市发生的氧气瓶爆炸事故,先两名工人装不进气瓶减压表,一位领导就说了他们,自己去装,还是装不进,看是否瓶内有气,在开阀瞬间“氧”气瓶爆炸,结果这位领导与另一名工人当场炸死。气瓶必须专瓶专用,严禁混充。为防发生事故,建议采用防错装接头。 2.5 不留余压气用尽,燃气回灌隐患存

只顾个人赚钱,不管他人死活。现在不少个体户,为了多营利,将气用尽,不留余压,这样就易造成焊割作业时乙炔气回灌。去充氧时,充装站又不作检查,就留下事故隐患。按《89瓶规》,瓶内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 2.6 违反规程操作,不按规章作业 有些事故是不按操作规程、违章作业造成的,如超压致爆、开关阀门动作过快、带油脂作业、瓶子不检超期使用、未禁烟火等等。这正是:违章是事故的先兆,事故是违章的必然!必须遵循《89瓶规》的“八个严禁充装”!即(1)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及无法判定瓶内气体的;(2)改装不符合规定的或用户自行改装的; (3)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4)瓶内无剩余压力的;(5)超过检验期限的;(6)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进行检查的;(7)氧化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沾有油脂的;(8)易燃气体气瓶的首次充装,事先未经置换和抽真空的。

2.7 大循环大周转,不检验不登记 现在不少氧气厂站,气瓶是社会大循环、大周转,加上管理不善,进来的瓶子不检验不登记,没有余压也充,色标不明也充,无序混乱,出了人命事故,来龙去脉搞不清,没有气瓶档案,也就无从查究。

2.8 氢氧产品不纯,氢混氧、氧混氢

值得一提的是,现爆炸的气瓶,有不少是来自氢氧站充装气体的瓶子,占的比例还不小。水电解隔膜不严密,氧气里渗透进氢气,或氢气里渗透进氧气,品质不纯,在使用时达到氢氧混合爆炸极限,就会发生事故。有人说,从氢氧站充来的氧气“靠不牢”,也有道理,应引起到水电解的氢氧站拉氧气者的注意,是否要加问一句:“你们的氧气纯不纯?” 2.9 氧气含水入瓶,腐蚀钢瓶变薄

这类事故也不少,氧气带水,钢瓶内残余水又不按时倒掉,就越积越多,使钢瓶遭腐蚀,壁厚减薄,尤为水的界面,出现“界面腐蚀”。有几例瓶爆事故,爆破口就发生在腐蚀界面(界面爆破)或壁厚减薄处(薄壁爆破)。要特别注意接触海水作业的气瓶,其瓶检周期为两年,要求空瓶余压大于0.2MPa。例如1996年5月13日,烟台气体压缩机总厂一只氧气瓶发生爆炸。原因为瓶体受到严重腐蚀减薄,最薄处仅1.8mm,气瓶又经曝晒,气体压力升高,在薄弱处致爆(爆前没有作定期检验)。再如1996年9月4日,天津华北氧气厂一只正在充装的氧气瓶爆炸。经调查,为接触海水作业的气瓶,有海水倒灌人瓶,使瓶壁腐蚀减薄(最小壁厚处仅2.2mm)所致。

2.10 不禁油不禁火,环境脏色标糊

氧气助燃易爆,必须禁油禁火,这是常识。可有的氧气厂站与切割现场、废品收购站等,进

行充灌或焊割作业,就是不执行,场地到处是油污,又脏又乱;甚至用打火机试瓶气,还有叼着香烟开氧阀,就难免不发生燃爆事故。为减少焊割场所瓶爆伤亡事故,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的引气管线拉得长一点为好,让瓶子远离作业人员一些。再是气瓶颜色不明,分不清是什么瓶。用氢气瓶去充氧气,不少是色标不明显造成的。气瓶必须按GB7144—86《气瓶颜色标记》刷漆,充装站必须按色标充气。高压橡胶软管不宜用作充氧。 2.11 买卖失效钢瓶,超期不检仍用

现在市场买卖也混乱,有的地方处理钢瓶后转卖再用。有个爆炸钢瓶,从1958年出厂后一直转来转去使用,未作瓶检,40年后终于造成惨剧。《89瓶规》规定: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疑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对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严禁充装。以前,我们杭氧研究所对报废的气瓶,作“钻孔打洞”处理,避免了转辗流失被人再用、留下事故隐患的问题。 2.12 野蛮装卸碰撞,曝晒升压致爆

气瓶严禁敲击、碰撞,必须轻搬轻放,可竟有将气瓶用脚从汽车上踢下来的卸法。气瓶应防止曝晒,杭州曾发生过一只放在船尾上的氧气瓶突然爆炸的事故,致使一位到运河河埠洗东西的妇女被炸身亡。原因是:该瓶受夏天烈日曝晒(未遮盖),升压后致爆。为此,夏天装运瓶氧时,要有遮阳物覆盖,尤其是露天堆放的气瓶。 2.13 大泵少瓶充装,快速多酿惨剧

现在液氧汽化充装站一哄而上,配泵置瓶问题较多。沈阳发生的瓶爆事故,就是液氧泵容量大,而充装的瓶子少,速度快,时间短,再碰上激发条件(如油脂、爆鸣气体、关阀摩擦等)而发生的。GBl4194—93《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中规定:“气瓶的充气速度不得大于8m3/h(标态),且充装时间不应少于30min”。现在大多数都未贯彻执行,应引起注意。液氧泵要按容量配置,汇流排上瓶子以多为好。 2.14 严检瓶气性质,把好防爆第一关 发生气瓶爆炸事故的单位,一般充装前都未对气瓶内气体性质进行检验判别,就容易造成错装、混装,这个情况很普遍。制氧站、充装站应加强充装气体性质的检验,把好防爆第一关。深圳中宏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从1995年4月起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对每只氧气瓶在未接到充装台之前进行逐瓶检测,效果极佳。该报警仪对氢、乙炔、一氧化碳、烷、苯等可燃气体均能声光报警,报警设定值可在爆炸下限内任意设定。除检验气体性质外,还要检验气瓶瓶阀螺纹的旋向,最好用防错装接头。还要检查漆色、外表、余压、检验日期等等。 2.15 强化管理重安全,关小止乱建中心

随着市场经济与低温液体汽化充装的发展,各地制氧站、充装站见好就上,一哄而上,管理失控,气瓶问题更为突出,爆炸死人,时有所闻。作为制氧站、充装站的各级领导、民企老总、个体老板,当你们创这个“业”、吃这口“饭”,把气体销售作为“摇钱树”的时候,要切记你们是坐在“火山口”上;财源滚滚,要居安思危,不要妄乎所以;要强化安全意识,消除事故隐患。一旦爆炸,机毁人亡厂倒闭,前车之覆,后人之鉴,应当记住那些带血的教训,上面的汇列,也就是这个目的。

事业要发展,事故要防范。各级劳动部门要加强管理,严厉整治,严控新建厂站,严格安全审查,严贯标准,施行法规,加强培训,持证上岗。要关小止乱,在已有一定规模、安全生产经营较好的制氧厂站的基础上,建立现代化的区域气体营销中心。从频繁的气瓶事故来看,严厉整治,规范经营,确是当务之急!

气瓶爆炸事故不少,教训也很多。让我们记住: “愚者用鲜血换取教训,智者用教训避免流血”;加强管理,科学作业;消除隐患,避免事故;珍惜生命,保障安全!

单 纯 性 缺 氧

氧气是一种无色无臭气体。氧在人体内参与生物氧化的能量代谢过程,是生命活动必不可少的元素之一。缺氧常发生在一些不通风的密闭环境内,如地窖、坑道、大桶、油槽、船底、反应塔(釜)内。 根据缺氧程度的不同,其临床表现也有差别。当氧分压在13.3~16.0kpa时,表现为呼吸加深加快,脉搏加强,脉率加快,血压升高,肢体协调动作差等;当氧分压在9.3~13.3kpa时,表现为疲劳,精细动作失调,注意力减退,反应迟钝,思维紊乱似酒醉者;当氧分压在6.0~9.3kpa时,表现为头痛、眼花、恶心、呕吐、耳鸣、全身发热,不能自主运动和说话,紫绀,可很快意识丧失;当氧分压低于6.0kpa时,表现为心跳减弱,血压下降,抽搐,张口呼吸,很快呼吸停止,继而心跳停止,死亡。

在进入可能发生缺氧的环境前,应先采用仪器测试空气中的含氧量,在没有可燃性气体和易燃物质的环境中,也可点燃一支蜡烛作为标指,如烛火熄灭则表示氧浓度低于16.5%(常压时),就有可能发生缺氧,则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也可放入小动物作观察。

实例1 1998年10月28日下午3时左右,上海某船舶修造厂工人应某等3人因检修船底,需进入船体气舱。先进去的应某即昏迷过

去,后进入的章、梅也相应昏迷过去。后被在船甲板上的作业工人救起,即送市有关医院抢救,后脱险。

现场调查发现,该船舱为空气隔离舱,平时为封闭状态,舱内不存放任何物品。一年前该舱曾被检修并油漆,以后就一直被封闭。根据抢救现场工人述说,当时进入舱体后未闻到任何异常气味。综上所述,初步认为,该事故是由舱体内缺氧导致作业工人窒息所至。

根据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工人在进入类似作业环境前,应首先对作业环境进行充分的通风换气或进行测试,确保安全后,方可进入。而该厂3名工人却在未进行任何通风处理的情况下进入舱体作业,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缺氧常发生在矿井、下水道、深坑道、竖井、地下仓库和一些通风不良的狭小空间。因此建议在开始这类作业前首先作好氧含量的测试

氮气窒息

氮气,N,在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无臭无味气体,加压后可呈液态。工业上作为惰性气体用于反应塔(釜)、贮罐、钢瓶等容器和管道的气相冲洗,化工生产上用作制造硝酸、氰化物、炸药和合成氨等的原料,用氮气和氧气、氦气的混合气用于深海潜水作业,此外,液氮还

作为深度冷冻剂广泛应用于科学研究。

常压下氮气中毒表现为单纯性窒息作用。氮约占空气的五分之四,当空气中氮含量增高时(>84%)可排除空气中氧,引起吸入气中氧分压过低(<0.16ATA),人感觉呼吸不畅,窒息感,而高浓度氮(>90%)可引起单纯性窒息,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胸部紧束感,胸痛、四肢麻木、肌张力增高,阵发性痉挛、紫绀、瞳孔缩小,对光反应减弱等危象症状,严重者迅速昏迷,甚至死亡。高气压下氮气首先可致减压病,其次当吸入气中氮分压超过3.2ATA时可产生氮麻醉,主要影响神经系统,产生精神活动障碍和神经肌肉协调障碍,这种状态通常是可逆的。此外,液氮具有深度低温作用,皮肤接触即使很少量也能引起严重灼伤。

凡密闭容器和管道内用氮气冲洗后在进入之前应先充分通风换气,必要时进入前进行空气中氧含量测定。对于必须进入高浓度氮(>90%)的环境进行抢险操作的,应要戴好供氧式呼吸器。对于接触液态氮的操作应注意皮肤防护。

实例1 上海某铜带公司因年终检修,委托上海某制冷工程公司对94车间的液氨槽进行清理维修。94车间的液氨槽约10m3,槽周围无操作规程标牌。检修的主要过程是将残留的氨放出后用水清洗,然后用醋酸中和弃去,充入氮气做气密性试验,以检查有无漏气,以气压表为零和经验判断作为人能否进入槽内的依据。1994年12月30日上午9时,操作工孙振福等人发现液位计和法兰连接部有泄漏,经

处理安装,上午10时冲入氮气再次检漏,11时发现该部位仍有泄漏,逐打开检修孔,由操作工邓某进入槽内往返数次对法兰丝进行处理,封好检修孔后再次冲入氮气,中午12时30分继续检漏,发现法兰泄漏为法兰丝裂纹所致,于14时左右再次打开检修孔,14时20分邓某佩戴了防毒面具未系安全绳顺着梯子下槽,从梯子上栽了下去,操作工郁某等人急忙来救,郁某未带防毒面具,只系了一根安全绳下槽,刚下就一头栽到槽底,此时其他操作工急向四周呼救,并将氧气管伸入槽内放氧,3~4分钟后,把槽内邓某、郁某二人救出,二人于下午3时20分在急送医院途中死亡。

铜带公司在液氨槽反复充氮气检漏修理的过程中,无明确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压力表为零作为可下槽依据极不科学,因压力表只能反应槽内外的压力差,不能反应槽内氮气的浓度;操作工人凭经验出入液氨槽非常危险,氮气为单纯性窒息性气体,进入人体后排斥体内氧气致严重缺氧死亡;公司对工艺中接触的毒物未配备有关的监测仪器,有害作业岗位未配备带氧的防毒面具及其它有关的应急用品;这些是酿成这次重大胆气窒息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氧化碳中毒与窒息

二氧化碳,CO2,是无色气体,高浓度时略带酸味。工业上,二氧化碳常被加压变成液态储在钢瓶中,放出时,二氧化碳可凝结成为雪状固体,通称干冰。职业性接触二氧化碳的生产过程有:①长期不开

放的各种矿井、油井、船舱底部及水道等;②利用植物发酵制糖、酿酒、用玉米制造丙酮等生产过程;③在不通风的地窖和密闭的仓库中储藏水果、谷物等产生的高浓度二氧化碳;④灌装及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⑤亚弧焊作业等。

二氧化碳中毒绝大多数为急性中毒,鲜有慢性中毒病例报告。二氧化碳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昏迷、反射消失、瞳孔放大或缩小、大小便失禁、呕吐等,更严重者还可出现休克及呼吸停止等。经抢救,较轻的的病员在几小时内逐渐苏醒,但仍可有头痛、无力、头昏等,需二、三天才恢复;较重的病员大多是没有及时抢救出现场而昏迷者,可昏迷很长时间,出现高热、电解质紊乱、糖尿、肌肉痉挛强直或惊厥等甚或即刻呼吸停止身亡。

如需进入含有高浓度二氧化碳的场所,应该先进行通风排气,通风管应该放到底层;或者戴上能供给新鲜空气或氧气的呼吸器,才能进入。

实例1 1988年6月21日下午1时35分左右,上海某酿酒厂4名农民工根据厂方布置清洗二车间成品仓库酒池。金某先进入池内,下到一半时,因感到气味呛人,就从梯子爬出酒池,去更衣室拿口罩。范某(男,65岁)、叶某(男,63岁)则戴了口罩下到酒池工作,另1名农民工沈某在池口打电筒照明。范刚用畚箕铲了一下,即昏倒在池内,叶也紧接着昏倒,沈见状呼救,此时厂方仓库保管员徐某等人闻讯赶到现场救人,徐下池后也昏倒,10余分钟后,徐、叶和范依

次被救出,急送至有关医院抢救,叶、范两人抢救无效死亡,徐经抢救后脱离危险。

根据现场调查和临床资料,确认该起事故系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为高浓度二氧化碳急性中毒伴缺氧引起窒息。

现场调查发现,发生事故的酒池位于地面下,深2m、宽3m、长6m ,池底有约4cm厚的酒泥。现场无防护设施,照明差,在救人过程中,酒池内已通过工业用氧气。对事故现场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一氧化碳、硫化氢未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二氧化碳浓度为72000ppm,超过国家卫生标准(10000ppm)6.2倍。

当二氧化碳浓度为1000000ppm时,可引起人的意识模糊,接触者如不移至正常空气中或给氧复苏,将因缺氧而致死亡。二氧化碳达到窒息浓度时,人不可能有所警觉,往往尚未逃走就已中毒和昏倒。在救人过程中已通过氧,且在事故发生后二十多小时,酒池内二氧化碳的浓度仍高达72000ppm,因此,事故发生时二氧化碳浓度极有可能达到或超过1000000ppm。

酒池内存在高浓度二氧化碳,主要原因是酒池内有醋酸菌,在其作用下,酒池内残存的葡萄酒可分解为醋酸,醋酸进一步分解为二氧碳和水。而厂领导、职能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都未意识到这一职业危害因素,对清洗酒池未制订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在清洗酒池时,也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厂领导不重视农民工的劳动安全卫生,认为农民

工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不属于厂方负责,致使农民工缺乏起码的劳动安全卫生保障。农民工进厂前未进行就业前体检,平时也无任何健康监护制度,使年老体弱的农民工从事有一定危害性的工作,导致这场事故的发生。

实例2 1996年5月20日14时,上海某刃具厂精工车间操作工用氧气-乙炔切割钢板时,点火后突然出现回火,火势引起放置在车间边一间面积约15m2房间内的乙炔钢瓶发生燃烧。这时车间内的20多位职工纷纷前去救火,先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随后用1211灭火器灭火,在整个抢救灭火过程中有3位职工感到气急、胸闷,14时30分送医院,诊断为中毒窒息反应。

事故原因:灭火时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以及乙炔起火燃烧,都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气体,加上车间面积狭小,导致二氧化碳浓度急剧增高,空气中氧气含量降低,职工在抢救灭火过程中,缺乏对应急事故的处理能力和防火安全知识。

硫化氢中毒

硫化氢,H2S,是可燃性无色气体,具有典型的臭蛋味。工业生产中很少使用硫化氢,接触的硫化氢一般是某些化学反应和蛋白质自然分解过程的产物,或以杂质形式存在。本市接触硫化氢较多的行业有污水处理、造纸、石油加工、化肥制造、化学纤维制造以及某些化工原料制造等。

人体吸入硫化氢可引起急性中毒和慢性损害。急性硫化氢中毒可分为三级,轻度中毒、中度中毒和重度中毒,不同程度的中毒,其临床表现有明显的差别。轻度中毒表现为畏光、流泪、眼刺痛、异物感、流涕、鼻及咽喉灼热感等症状,检查可见眼结膜充血、肺部干性罗音等,此外,还可有轻度头昏、头痛、乏力症状,中度中毒表现为立即出现头昏、头痛、乏力、恶心、呕吐、共济失调等症状,可有短暂意识障碍,同时可引起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和眼刺激症状,检查可见肺部干性或湿性罗音,眼结膜充血、水肿等。重度中毒表现为明显的中枢神经系统的症状,首先出现头晕、心悸、呼吸困难、行动迟钝,继而出现烦躁、意识模糊、呕吐、腹泻、腹痛和抽搐,迅速进入昏迷状态,最后可因呼吸麻痹而死亡。在接触极高浓度硫化氢时,可发生“电击样”中毒,接触者在数秒内突然倒下,呼吸停止。长期反复吸入一定量的硫化氢可引起嗅觉减退,以及出现神经衰弱综合征和植物神经功能障碍。

患有明显的呼吸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精神病和严重的神经官能症、明显的心血管疾病的人,不宜从事硫化氢作业。 进入可能存在硫化氢的作业场所前,特别是下水道、蓄粪池、井底等场所,可先进行强制性通风,再放入小动物观察有无中毒现象,或用直读式测定仪或醋酸铅试纸测试一下现场空气,确认作业场所安全或不存在硫化氢气体时方可进入作业。 一.污水处理企业发生的急性硫化氢中毒

为了集中处理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城市一般均设有污水处理企业和污水输送泵站和管道。由于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中有时富含蛋白

质等有机物,因此,在自然分解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硫化氢气体,在这些场所作业时,稍不留神,便会发生急性硫化氢中毒事故,甚至引起死亡。

实例1 某污水处理厂张厂长是位风华正茂,年轻有为的厂长,年仅26岁,同济大学毕业。1986年4月7日,张厂长带领几名技术人员来到下属某污水泵站测量泵站机械设备的技术参数,并了解设备运转情况,可是张厂长根本没想到,此时死神已在向他招手。当日上午9点左右,当张厂长和其他5位同志关闭水泵,进入室内污水池,进行室内污水池排水二阀的测量时,突然大量硫化氢气体伴随污水涌入室内污水池中,似闪电一击,众人悉数倒下,泵站其他人员见状,急忙呼救。邻近一工程队闻声赶来,立即组织十多人的抢救队和泵站的同志一起投入抢救,从室内污水池救出4人,其中3人送往医院途中已经死亡。经在场人员核实,发现仍有两人下落不明,当即又组织人员佩带防毒面具下池搜索,在污水中发现了一具尸体,随后消防人员赶到,下池后又捞起一具尸体。至此,6人中,已有5人死亡,其中包括那位年轻的厂长。同时,在抢救过程中,又有4人先后中毒,送往医院抢救,急救铃声骤起,三家医院的医务人员先后投入抢救,幸存者才脱离了危险。在整个事件中,有10人中毒,其中5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卫生部门迅速派员赶赴现场,一方面组织抢救,一方面开展调查,事故元凶就是硫化氢气体。现场检测显示,在事故发生三个半小时后,硫化氢浓度仍高达600mg/m3,超过国家卫生标准近60倍,可想而知,当时现场硫化氢的浓度有多高。要知道,硫化氢浓度达到1000mg/m3时,接触者便会发生“电击样”中毒,瞬间死亡。硫化氢来自何方?原来该泵站排水阀门已关闭数周,室外污水池

内积聚的污水达5-6米深,污水腐败产生大量的硫化氢,而张厂长等人在室内污水池测量时,由于进水阀门未关紧,导致硫化氢伴随污水冲入现场。

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硫化氢气体。因此,从事污水处理的人员对硫化氢的危害是不会陌生的,然而有着名牌大学学历的年轻厂长还是忽视了,进入作业场所不采取任何相应的防护措施,事故发生时又无有效的应急救援方法,结果大家束手无策,眼睁睁地看着5条生命被硫化氢气体夺去。

实例2 1996年5月16日中午12时左右,某污水处理厂张某等3位职工来到马路上,先后打开了6只窨井盖抽取污水,下午1时半左右,张某等4位外地民工到达现场准备下井作业,2时左右,井内污水抽至露管口,民工张某自己用绳子绑住腰部,没有佩带防毒面具先下井作业,下井后张某用榔头、凿子等敲凿管道内的石块,这时一块砖块被敲落,管道内的污水冲了出来。民工杨某在井口上守望,发现张某靠在井壁不动了,觉得情况有异,便想拉张某出井,但这时绑在张某身上的绳子已经松开,无法拉张某出井,杨某便在不采取任何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下井救人,也即刻昏倒在井内。在井上的程某等另2名民工看到这一情况后,立即用绳子系住自己的腰部下井救人,先将杨某救出,程某再次下井救人时,由于没有佩带防毒面具自己也昏倒在井内。这时污水厂职工张某见状系绳下井,先后将程某和张某救出井外,此时自己也昏倒在路边。在场的其他职工将4人急送医院抢救,第一个下井作业的民工张某已不治身亡,另3名工人出现脑水肿等病危症状,经医院抢救脱险,诊断为急性重度硫化氢中毒。

污水腐败产生会大量的硫化氢气体,阻塞的窨井导致硫化氢气体滞留的,身为污水处理厂的职工应该明白这一道理。然而疏通阻塞的窨井时,在污水处理厂职工在场的情况下,见到雇佣的民工不佩带防毒面具下井作业却不予阻止,致使发生急性硫化氢中毒事故。事故发生后,下井救人的人员,包括污水处理厂的职工竟然都不佩带防毒面具,结果相继中毒倒下,扩大了事故的范围。此事说明,污水处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和安全制度,对职工开展职业卫生和安全教育,加强工人自我保护意识,才能杜绝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急性硫化氢中毒

生产过程中的硫化氢一般是某些化学反应的产物,或以杂质形式存在。如染料合成、催化剂合成和化学纤维制造中有些工艺会产生硫化氢,石油加工、煤气制造中的脱硫过程中也会产生硫化氢,这些企业是急性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多发企业。因此,企业应当把防止急性硫化氢中毒事故作为职业卫生和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

实例3 1983年12月30日,某染料化工厂分散兰车间硫化碱工段,大学毕业刚进厂尚未分配工作的洪某来到该工段劳动,工作中硫化碱工段长高某见硫化碱沉降槽发生堵塞现象,便用大量的水冲洗硫化碱沉降槽,冲洗后的废液流入了硝酸废液贮槽内,立即发生酸碱中和反应,产生了大量的硫化氢气体。并迅速逸入工段内,洪某和高某因吸入过量硫化氢气体而引起急性硫化氢中毒,另一名工人发生硫化氢吸入反应。1988年6月2日上午9时左右,另一家染料化工厂1012工段深红色基RC染料精制岗位,操作工杨某将6桶粗料(包括从阴沟和地上清扫收集的回收料)投入精制桶内,加入盐酸升温溶解。由于粗料中混有硫化碱,在升温溶解过程中发生化学反应,产生大量硫

化氢气体,杨某吸入高浓度硫化氢气体昏倒在地,经医务室医务人员紧急处理后,送入医院抢救脱险,医院诊断为急性重度硫化氢中毒。 两起中毒事故均发生在染料化工厂,主要原因是企业管理松懈,缺乏职业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工人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硫化碱遇酸会产生硫化氢,应该是染料化工厂的常识,然而,操作工人不管是冲洗硫化碱沉降槽,还是粗料加酸升温精制,明知存在产生硫化氢危险,仍然不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结果导致硫化氢大量产生并迅速逸出,当事人猝不提防,吸入过量硫化氢气体而中毒。

实例4 1984年8月11日上午11时左右,某电化厂三车间二硫化碳工段,曹某等6名农民工在鼓风机房内从事酸剂油化作业时,鼓风机房因故停电,用于排除硫化氢废气的鼓风机突然停止运转,致使大量硫化氢气体从风机口倒灌至酸剂油化作业操作场所,在场的6名农民工均因吸入高浓度硫化氢而引起急性硫化氢中毒,其中曹某等4人当即昏迷、呼吸停止、瞳孔散大,病情十分危急,幸好现场救援及时,将病人迅速送入医院抢救脱险。

将排除硫化氢废气的鼓风机房用作酸剂油化作业场所,本身就很不恰当,因为一旦出现意外发生硫化氢泄漏,酸剂油化作业工人首先将无辜受害。另外,排风的动力系统发生故障会引起硫化氢气体倒灌,在设计时就应考虑排风系统的电源与生产设备连动,同步启动工作,关闭时则最好先关生产设备,后关排风系统。为防止意外,排风系统还可采用两路电源供电的方法,一条电路故障时能自动切换另一条电路。

实例5 1994年2月28日,本市某焦化总厂三联供脱硫工段,某

市政工程公司工程处工人陈某和于某在下水道进行清理作业。两人刚作业15分钟左右,即感到烦燥、胸闷,继而呼吸急促、神志不清,昏倒在地。经现场急救,给予吸氧后送入医院治疗,医院诊断为急性重度硫化氢中毒。现场测定结果,硫化氢浓度为100mg/m3,超过国家卫生标准9倍。

经调查,该焦化总厂脱硫工段熔硫釜的放散管在放散硫化氢气体时,硫化氢气体进入了水封设备中,水封设备水满后流入下水道,硫化氢气体随之流入下水道,造成清理下水道的工人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原因主要是设备布置不合理,致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硫化氢气体逸入了下水道,同时,事故的发生也说明企业管理松懈,缺乏职业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工人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下水道作业本身就是硫化氢中毒高发作业,作业前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可是作业者不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便进行作业,结果引起硫化氢中毒。 实例6 某煤气厂于1997年9月份进行系统大修,9月1日上午停车,先用氮气对甲醇车间管道进行置换吹扫,9月2日上午9时左右,陈某等两名工人在D105闪蒸器出口(直径300mm)进行墙盲板作业,在盲板插进后,陈俯卧在地观察盲板位置是否摆正,此时从尚未拧紧螺栓的管道内冲出一股硫化氢气体,陈某不慎吸入后即刻中毒昏倒在地,现场监护人员发现后立即将其抬离现场,送入医院急救脱险。

煤气制造过程中存在硫化氢气体,进行系统大修,特别要防止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危害。因此大修前应制订相应的职业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监督执行。本事故的发生,就是事先没有采取防范管道内有害气体逸出的措施所致。

三.进入封闭狭窄空间作业时发生的急性硫化氢中毒

封闭狭窄空间中如果存在有机物时,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腐烂分解,极易产生硫化氢,并且由于是封闭狭窄的空间,通风情况不好,硫化氢会日积月累,浓度逐步增高,这时工人一旦进入这样的空间作业,往往就会引起急性硫化氢中毒。因此,进入封闭狭窄空间作业时,特别是平时存在有机物的封闭狭窄空间,如下水道、粪便池、窨井、地下室等应该特别小心,防止发生急性硫化氢中毒。进入前,应先确认一下作业场所是否存在硫化氢气体,如先放入小动物观察有无中毒现象,或用直读式仪器或醋酸铅试纸测试一下现场空气,经强制性通风,同时应使用安全可靠的个人防护用品方可作业。

实例7 某新村在建道路市政工程大部分工程已经完工,但新村化粪池尚未与排污管接通。由于新村建设单位未经市环卫局的同意,私自将粪便直接排放到污水总管,结果影响了道路市政工程的污水排放。1996年6月6日下午3时左右,某市政工程队周某、殷某和沈某等3位民工,带了铁杆、榔头等工具至一窨井处准备下窨井凿洞,该窨井深4.14m,直径0.75m。周某首先下井凿洞,作业了约5分钟后自觉胸闷便上井休息;然后殷某下井继续凿洞,在施工过程中殷某脚被铁杆砸伤,约15分钟后也上井来到地面休息;接着沈某下井作业,周某在窨井口观察,约5分钟后周某发现沈某靠在井壁上不动了,立即大声呼叫,但沈某没有反应。殷某即下井抢救,刚抱起沈某自己也不支倒在井下。周某见势不妙,急忙到工地呼救,同时打电话向派出所民警求援。工地施工人员张某和王某即刻赶到现场,用绳子系住自己的腰部,并用湿毛巾捂住嘴部下井救人,相继将沈某、殷某救出

井外。在救人过程中,张某和王某也吸入过量硫化氢气体而中毒。下午4时左右,民警用警车开道送4人送至中心医院抢救。由于沈某和殷某病情严重,被转送其他医院送入高压氧舱进行治疗,沈某终因中毒过深于6月9日身亡,殷某等3人抢救脱险,得以生还。 化粪池与排污管尚未接通的情况下,时间一长便会产生硫化氢气体,滞留在窨井内。施工人员在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贸然下井作业,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是必然的。此类中毒事故在市政建设中时有发生,主要原因是市政建设单位从领导到施工人员都缺乏防止急性硫化氢中毒的意识和基本常识,不开展职业卫生和安全教育,不制订职业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盲目施工,才导致事故频频发生。 实例8 1982年7月20日13时左右,某水产供给站加工厂,对编号为29、31、33、35的四只深2m的腌鱼池进行卤水和污水清除作业。首先由工人孔某清除29号池,韩某清除31号池。韩某下池作业数分钟后感到有强烈的气体刺眼,致使双眼睁不开,便上池休息,此时旁人已发现韩某眼结膜充血,对此韩某和在场人员均未引起重视,韩某再度下池作业,下池后即刻昏倒在池中。池上的人误以为韩某是体弱引起昏倒,因此有3人想下去接替韩某继续作业,不料下池后也很快昏倒在池中。池上人员见状急忙呼救,同时又有4人先后下池抢救,也同样很快昏倒在池中。此时池上人员才觉情况严重,立即用鼓风机对腌鱼池强制送风,然后将池内8位中毒者背上池来,在此过程中又有6人中毒。14名中毒者立即被送往医院抢救,其中有4人因中毒严重抢救无效死亡,其中包括一名副厂长,其余10人经抢救脱险,医院诊断为急性硫化氢中毒。事发当日,在鼓风机对腌鱼池强制通风的条件下,取31号池内空气样品,测得硫化氢浓度为1333mg/m3,

超过国家卫生标准130多倍。

31号腌鱼水池已有5年未启用。工人反映,在其它腌鱼池操作过程中常有臭鱼等杂物散入该池,另有冲洗场地的水和雨水常将鱼体及腐败物冲入池里。在低盐和适温环境中,鱼体腐败,蛋白质分解产生硫化氢,而硫化氢比重大,平时沉积在池底。常年的积累,使硫化氢大量滞留在池中,当进行清池作业时,一经搅动,大量硫化氢气体立即逸散而出。韩某下池作业时,发生眼结膜充血,继而昏迷不醒,实际上已是硫化氢中毒了,但没有引起在场人员警觉,依然下池作业,结果引起多人中毒昏倒。由于事先没有制订应急救援措施,因此在救人过程中,又有10人中毒。整个事故中,竟有4人死亡,这血的代价何其沉重!事故原因主要是企业领导和工人均缺乏起码的职业卫生知识,对硫化氢的危害毫不知情,因此,在作业过程中麻木大意,在抢救过程中又慌乱无序,终于酿成这起重大的急性硫化氢中毒死亡事故。

实例9 某军用地下仓库为全地下式仓库,地面上仅有一扇四周附橡皮封条的进出门和通风口,门和通风口平时均密闭不开,密闭性能极好,仓库容积为734m3。该仓库于1996年6月存入红枣3~5吨及部分棒棒糖,至事故发生前该仓库无人开启取物。同年10月15日12时半左右,陆某等3人进入仓库准备取物,当走到地下仓库入口拐弯处,陆某感觉气味异常逼人便立即转身往回走,其余2人则已来不及逃离昏倒在地,仓库另2名职工见状后又立即进仓去抢救和搜寻,结果4人全部中毒死亡。

现场调查发现,库内的气温在30C0左右,仓库内有一股刺鼻霉变的腐烂气味,存放的红枣已有不同程度腐烂变质。在该仓库门及通风

口已全部打开,充分通风的情况下,现场空气测定显示仍有硫化氢气体存在。事故原因主要是存放的红枣等物品在适宜的条件下发生腐烂变质,由此产生了硫化氢、二氧化碳等气体,同时因为仓库长期密闭不用,通风极差,硫化氢等气体日积月累,浓度逐步增高,氧气含量逐步减少。结果工作人员一进入仓库便造成硫化氢中毒伴缺氧窒息而死亡。

实例10 1986年1月的一天,某渔轮在沈家门卸鱼时,发现食用淡水舱的饮用水有鱼腥味,怀疑食用淡水舱渗漏,饮用水已受污染,因此决定渔轮回沪检修。同年2月8日,渔轮到沪后,即将食用淡水舱抽干。2月10日中午12时左右,船长和大副通过人孔进入淡水舱检查,发现舱顶有一处在渗漏污水,船长用螺丝刀刮了一通后,发现一个小孔,当时感到舱中鱼腥味越来越浓重,渗漏水也在逐渐增多,船长和大副随即退出淡水舱。下午1时半左右,公司修理船到达,准备对渔轮进行检修。修理工吉某在渔轮长唐某的陪同下,带了手电筒和行灯进入食用淡水舱查看检修点。20分钟后,等在舱外的另一修理工黄某见两人进舱后还未出来,便大声喊叫,但没有回音,拉拉行灯电线也没有动静。黄某感到情况有点不妙,拿了行灯进舱查看,电焊工章某也跟着进了舱。在第二格舱,黄某发现唐某躺倒在地,正要去拉唐某脚时,自己也昏迷过去了,倒在第一格舱和第二格舱间。跟在后面的章某忙对黄某拍打呼喊,但黄某无任何反应。章某向第二格舱探视了一下,感到有股很难闻的气味直冲鼻孔,使人无法透气,马上退出舱外呼救。险情发生后,在场人员立即报警并进行抢救。章某出舱后戴上过滤口罩,再次进舱将黄某拖到洞口,在其他在场人员的接应下,将黄某顺利救出现场,急送医院抢救。送入医院时,黄某已神志不清,口唇紫绀,四肢肌肉抽搐,心率加快,经医院紧急抢救后,

病人神志转清,得以生还,但一周后并发急性心包炎伴心肌损伤,经医院采取综合治疗措施后,黄某方痊愈出院。将黄某送往医院抢救的同时,在场人员继续设法抢救其他两人,由于现场环境狭窄,食用淡水舱人孔口仅为半米见方,因此抢救工作十分困难,直到下午4时左右,在消防队员的帮助下,才将唐某从第二格舱救出,将吉某从第三格舱救出,送医院为时已晚,两人均不治身亡。

事故发生后,卫生部门对此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发现食用淡水舱空间狭小,空气污浊,流通不畅,虽经多次强制性通风送气,空气中仍有硫化氢气体检出,积水中硫化氢含量高达600mg/l。硫化氢来自何处,寻根问迹,调查人员发现,原来鱼舱水渗漏到鱼舱和食用淡水舱之间的隔层中,长期积聚引起腐败,产生了硫化氢气体,硫化氢气体又通过腐蚀的舱顶小孔渗入了食用淡水舱,无法逸散,造成舱内硫化氢气体高浓度积聚。该渔轮在设计时,食用淡水舱应有多个人孔,但在建造中被复盖了,造成食用淡水舱通风不良,硫化氢气体积聚,同时也给事故发生后抢救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耽搁了抢救时间

实例11 2002年5月20日闵行上海某木业有限公司委托民工

挖井,直径1.2M。到6月9日已挖至5M深处,当日上午8:30分,井水深约3M,抽水约1小时,水干后,柯某某下井,在井下将泥放入小桶,约到10余桶时(约30分钟),突然昏倒。另一个民工柯某某下井救人也昏倒(共二人)。之后,谢某某、方某某赶到现场用绳子捆在身上吊到井下救人,井下两民工被拉上来时,已无心跳、呼吸,10:15分,2名民工随即送吴泾医院抢救,至11:05分,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据谢某某讲,当时闻到一股恶臭味,感到头晕。

事故发生后,闵行区疾控中心在现场井内,先抽水1小时后,于井底约5M左右测得硫化氢浓度为138.2mg/m2,因此,可以初步推断为急性硫化氢中毒死亡。硫化氢中毒事故年年讲,年年发生,已占全国急性中毒事故前三位,而且死亡率高,大多都是一起事故,多例死亡,急性硫化氢中毒这个问题值得引起大家的密切关注。警惕!预防!加强硫化氢中毒的防范意识!记住列次血的教训。

氰化物中毒

化学结构中含有氰根(CN-)的化合物均属于氰化物。一般将其无机化合物归为氰类,有机化合物归为腈类。

氢氰酸,HCN-,别名氰化氢,是一种具有苦杏仁特殊气味的无色液体。易溶于水、酒精和乙醚。易在空气中均匀弥散,在空气中可燃烧。氰化氢在空气中的含量达到5.6~12.8%时,具有爆炸性。氰化氢为气体,其水溶液称氢氰酸。氢氰酸属于剧毒类。其主要应用于电镀业(镀铜、镀金、镀银)、采矿业(提取金银)、船舱、仓库的烟熏灭鼠,制造各种树脂单体如丙烯酸树酯、甲基丙烯酸树酯等行业,此外也可在制备氰化物的生产过程中接触到本物质。

氰化物的毒性主要由其在体内释放的氰根而引起。氰根离子在体内能很快与细胞色素氧化酶中的三价铁离子结合,抑制该酶活性,使组织不能利用氧。氰化物对人体的危害分为急性中毒和慢性影响两方

面。氰化物所致的急性中毒分为轻、中、重三级。轻度中毒表现为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有苦杏仁味,口唇及咽部麻木,继而可 出现恶心、呕吐、震颤等;中度中毒表现为叹息样呼吸,皮肤、粘膜常呈鲜红色,其他症状加重;重度中毒表现为意识丧失,出现强直性和阵发性抽搐,直至角弓反张,血压下降,尿、便失禁,常伴发脑水肿和呼吸衰竭。

氢氰酸对人体的慢性影响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症,如头晕、头痛、乏力、胸部压迫感、肌肉疼痛、腹痛等,并可有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皮肤长期接触后,可引起皮疹,表现为斑疹、丘疹,极痒。 在某些镀铜、镀镍工艺中可采用无氰电镀。凡发生氰化氢的工序,应严加密闭,或放在隔离室内局部排风,室内保持负压,防止有毒气体逸出。在进入用氢氰酸烟熏过的仓库时,必须事先通风,并戴隔离式防毒面具方可入内。

实例1 1983年12月22日下午7时,上海某化工厂电焊工李某(男、21岁)在该厂丙酮氰醇车间对堵塞的管道进行切割时,不慎管内余存的氢氰酸逸出,李某由此而吸入氰化氢气体,致头晕、乏力,进而呼吸困难、意识丧失,皮肤粘膜呈樱桃红色。经厂内初步急救后送市有关职防专业机构救治,诊断为急性氢氰酸中毒,经较长时间的住院治疗后才渐趋康复。

原因分析:该厂为氰化物化工产品专业生产厂,理应有一套严密

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严格的防护保障,全体职工更要人人了解氰化物的剧毒性及每天踏进厂区就应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清醒地感到氰化物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稍有不慎则生命攸关。但该厂由于管理疏漏,当年仅丙酮氰醇车间就曾二次发生过氢氰酸2人中毒事故。而此次系切割作业前未将管道内氢氰酸残液排尽,并尚未确信已达到万无一失情况下就冒险操作,这是本次中毒事故的直接原因,操作者不佩带防毒面具作业更是属于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违规行为。 实例2 1992年7月27日上午10时左右,上海某化工厂二车间丙酮氰醇工段氢氰酸管道发生堵塞,该工段长周某即进行检修,在排除故障过程时,周某发现已拆下考克的氢氰酸管道有轻微滴漏,即赶到四层平台本想关闭滴漏管道的考克,却匆忙中误将氢氰酸储槽总考克打开了,造成槽内60公斤氢氰酸外漏,在呼叫撤离过程中,处于下风向的其他工段的部分职工来不及逃离,吸入了大量氰化氢气体,导致4人发生急性氢氰酸中毒,其中1人急性氢氰酸中毒伴脑外伤死亡。现场氰化氢浓度测定结果5.2mg/m3、60 mg/m3,分别超过国家卫生标准16.3倍、59倍。

事故原因主要是:周某违反操作制度,误将氢氰酸储槽总考克开关打开,使大量氢氰酸外漏,现场又无隔离和良好的通排风措施,部分工人来不及逃离以致引起中毒。厂方应加强安全生产制度教育,对从事有毒作业的设备进行检修应设相应的卫生防护设施,现场需要有专职的安全卫生监护,以防不测。

实例3 某乡镇企业化工厂苯海因工段在建设施工阶段未经卫生部门预防性卫生审核,该厂生产设备也未经有关技术部门鉴定,就违反有关规定自行生产化工产品。1984年1月4日,该厂一车间在生产过程中滴加盐酸量过大,速度较快,致使锅内化学反应加剧,压力急增,冲掉维持平衡的橡皮塞,锅内化学料液冲出,氰化氢气体大量迅速弥漫车间内。当时操作工顾雪英已是上班几小时,在非常疲劳状态下正好下梯到车间内测试PH值,不慎吸入车间内浓度极高的氰化氢,即刻倒地中毒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该厂为乡镇企业,在扩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未进行预防性卫生审核,也未通过卫生监督部门进行验收就匆匆投产,致使该项目在生产设计上和劳动卫生防护技术上本身就存在很多问题;此外氢氰酸对人体的毒性极大,生产过程的卫生防护条件要求很严格,但该车间通风条件差,泄漏的氰化氢气体不能及时有效地排出;同时该厂领导和职工无自我保护意识,对氢氰酸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作业现场对有毒物质的泄漏没有装置报警器,并要对工人加强教育,使其能识别氢氰酸的气味,发觉有氢氰酸的气味,并报警,就迅速撤离现场。

实例4 1987年3月4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某石油化工总厂化工二厂保全工在检修AN装置H-202泵时,吸入氰化氢,当时即感头昏、乏力,离开现场时跌坐在地,即由他人送医院救治。事故原因分析:缺乏安全操作规程,缺乏安全卫生意识和教育,未使用个人防

护用具。

实例5 1992年7月13日上午10时,上海某化工总厂丙烯晴分厂三车间丙酮氰醇工段,1名操作工因过滤器低阀发生堵塞,就用蒸汽(低压高温)倒冲进行清洗。5分钟后,过滤器玻璃视镜出现裂缝,随即喷出大量丙酮氰醇残液。该工人吸入少许,以致引起急性轻度氰化物中毒。

事故原因,主要是操作工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未佩戴个人防护面具而引起中毒。厂方应加强职业卫生知识宣传,在易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工段或岗位,作业工人应佩戴防护用品,并要建立专人巡视检查制度。

实例6 1992年12月4日上午9时,上海某化工厂运输部在装卸丙酮氰醇化工原料时,由于有些桶损坏,发生液体渗漏现象,1名装卸工未佩戴防护用品仍作业至中午12时,发生急性氰化物中毒。

分析原因,主要是该装卸工不了解丙酮氰醇的毒性和防护知识,没有佩戴个人防护面具而引起中毒。厂方应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

生知识培训,并配备必要的个氩气窒息

氩,Ar或A,分子量39.948,氩气是一种惰性气体,其溶点、沸点以及临界温度都很低,不能燃烧,也不助燃。工业上氩气除广泛用

于灯泡的填充气体外,在不锈钢、锰、铝、钛和其它特种金属电弧焊接时、以及钢铁生产时用作保护气体。

实例1 上海某钢铁厂为扩大生产项目,准备新建2台VD炉(真空排气炉)。该项目由上海市某工业设备安装公司承建,从1997年3月份起施工,至事故发生前还未完全竣工。1997年9月10日下午1时许,?安装公司5名工人进入VD炉施工,用氧气及乙炔混合气体进行气割作业,下午2时许厂方职工发现施工人员躺在炉内,即进行抢救,另1?名消防队员带防毒面具下炉也即昏倒。后经对炉内机械排风以及下炉抢救人员佩戴供氧式面具等措施后才将6人拖至炉外。经医院抢救,5名安装工人死亡,1名消防队员脱离了险情。 现场调查,在建的VD炉呈圆柱形敞开状,直径有6米,深6.8米,洞口经现场采样分析,未采集到一氧化碳及硫化氢。经现场勘察,VD炉外有氩气管从炉口通至炉内底部,氩气管阀门临近炉口处,当时氩气管已接通供气。调查人员于当日傍晚采集空气样品经检验室分析,?氧含量为6~7%(正常空气中含量为21%),此外又对采集的空气样品进行色-质分析,?氩气含量大于50%,?初步认定该起事故是因为氩气沉积炉内底部置换空气造成缺氧窒息死亡。

事故原因:厂方和施工方均不了解氩气对人体的毒性。事故发生前有关方面用氩气对炉内进行通氩试验,此次试验并未通知施工人员。在进行试验过程中大量氩气进入炉内,因氩气的空气比重大,进入炉内的氩气沉淀在炉底,并置换出炉内的氧气,使炉内空气中含氧降低,氩气浓度显著增加,此时下炉施工的5名安装工不明底细,由于缺氧相继倒在炉内;在抢救过程中,厂方未采取正确有

效的防护措施,没有佩带供氧式面具,延误了抢救机会,造成了5死、1伤的重大急性职业性伤害事故的发生。 人防

一氧化碳中毒

一氧化碳,CO,是无色、无味和无刺激性的气体,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职业危害因素。接触一氧化碳较多的行业有煤气制造、炼焦、冶金、铸造和化肥制造等。

人体吸入一氧化碳可引起急性中毒和慢性损害。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可分为三级,轻度中毒、中度中毒和重度中毒。轻度中毒表现为头痛、头晕、耳鸣、眼花颞部压迫和搏动感,并可有恶心、呕吐、心悸和四肢无力等症状。轻度中毒患者经治疗,症状可迅速消失;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初期尚有多汗、烦躁、步态不稳和皮肤粘膜樱红,可出现意识模糊,甚至进入昏迷状态。中度中毒患者及时抢救,一般数日可恢复,无明显并发症;重度中毒除具有轻、中度中毒全部或部分症状外,患者可迅速进入昏迷状态。昏迷可持续十几小时,甚至几天,可出现阵发性和强直性痉挛。重度中毒一般伴有心肌损害、肺炎、肺水肿及水电解质混乱等严重并发症,有时可迅速引起死亡。长期反复吸入一定量的一氧化碳可引起神经和心血管系统损害,常见的有神经衰弱综合征,以及心肌损害和动脉粥样硬化。

患有各种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器质性疾患,明显的心血管疾患的人,不宜从事一氧化碳作业。

机体处于紧张、疲劳、贫血、饥饿和营养不良状态时,易引发一氧化碳中毒。因此,从事一氧化碳作业的劳动者应避免在上述不良状态时工作;作业环境同时存在高温、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碳、氰化物、苯和汽油等职业危害因素时,也易引发一氧化碳中毒。因此,一氧化碳作业应安排在无上述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进行。

一、煤气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煤气是工业和民用的重要燃料,也是工业原料。为了满足工业和民用的需求,工业系统设有专门生产煤气的工厂,另外在焦碳生产过程中也会产出大量煤气,因此炼焦厂也是煤气生产的重要来源。一氧化碳是煤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之一,许多作业场所都存在着一氧化碳,如煤气净化、煤气脱氨脱硫、煤气提纯、煤气输配和练焦干馏等岗位,因此稍不留神,就可引起急性一氧化碳职业中毒。

实例1 1984年2月4日,某煤气厂回收车间工人陈某准备调换压送机一个损坏的阀门。陈某未戴防毒面具即拆除了损坏的阀门,阀门拆除后,有煤气逸出,陈某感到头晕头痛,就戴上防毒面具继续作业。不久,陈某又感到呼吸困难,但他依然没有引起警觉,而是脱下防毒面具继续工作。新阀门尚未安装完毕,陈某感到身体非常不适,

方才感到情况不妙,赶紧离开作业场所,可是刚走出十几步路就昏倒在地。同年12月26日,该车间输配小组工人顾某在拆洗压送机冷却小管及夹层时,由于压送机密封不好,有煤气逸出。顾某虽然感到头痛头晕,但仍然坚持工作,直到顾某感到站立不稳、全身乏力,才想走到室外去休息一下,不料刚起步就昏倒在地。两人经送医院抢救,均脱离了危险。

相同的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一年内在同一家工厂、同一车间重复发生,值得深思。事故的发生说明企业管理人员和工人的职业卫生和安全意识都极其淡薄,企业虽然制定了规章制度,但形同虚设,管理人员不进行监督检查,作业工人心存侥幸。这样完全可以避免的中毒事故就连续发生了。

实例2 1987年3月3日下午7时左右,某煤气厂操作人员发现水煤气柜水封槽水位降低,造成煤气外逸,立即向领导汇报。厂调度室得知情况后,通知厂消防队派员赴现场加水,以提高水封槽水位,阻止煤气外逸。消防队员王某赶到现场后,未使用个人防护用具即爬上水煤气柜用消防龙头向水封槽加水。王某仅仅作业了5分钟左右,就感觉胸闷头晕,昏迷了过去。在地面协助工作的俞某见状立即爬上水煤气柜将王某背下,刚下到地面,就感到胸闷不支,两人均倒在楼梯处。经送医院抢救,两人方脱离危险。1994年5月4日,某焦化厂冷凝工段在更换鼓风机阀门时,由于管道工操作不当,大量煤气泄漏外溢,造成两名管道工吸入过量煤气而引起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煤气中富含一氧化碳,因此防止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应该是煤气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和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企业应当建立有效的职业卫生和安全制度,以及职业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监督执行,但是,上述两起事故的发生,却暴露出企业管理方面的严重不足,检修或抢险煤气设备时,作业工人均未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现场抢险时也无职业卫生和安全专业人员监护,因此,可以说,不发生事故是侥幸,发生事故是必然的。

二、煤气设施安装检修过程中发生的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煤气作为工业和民用燃料被广泛使用,因此在市政建设和工厂里经常涉及煤气设施的安装检修,特别是煤气管道的安装检修。在安装检修过程中,稍不留意,就可能损坏煤气设施,造成煤气泄漏外逸,现场作业工人如无有效的防护措施,极易引起一氧化碳而中毒。

实例3 1987年7月25日,市煤气公司某工程队在某路段施工,作业5小时后,接头工黄某在接通煤气管道头时,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具在吸入煤气后突然晕倒,其他施工人员将其急送医院抢救脱险。同年12月8日下午,煤气公司另一支工程队15名煤气管道工在某路段安装煤气管道。管道工朱某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具作业,刚作业15分钟就因吸入一氧化碳而昏倒,其他工人将其抬至路边呼吸新鲜空气。朱某苏醒后又立即继续作业。半小时后朱某口吐白沫再度昏倒,其他工人方将其送至医院急救,因病情比较严重,医院将朱某送入进行高压氧舱治疗,方脱离危险。时隔一天,煤气公司又一支工程队在某路

段施工时,煤气管道工蔡某佩戴给氧式防毒面具进行接管作业,由于面具漏气,吸入一氧化碳而中毒,被送入医院急救脱险。

上述三起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均于同一年发生在煤气公司下属工程队,事故原因主要是作业工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带气作业不使用个人防护用具,即使使用个人防护用具,也不事先检验一下防护用具是否完好及其效果,心存侥幸,终酿恶果。从中也可以看出企业职业卫生和安全方面管理薄弱,管理人员监督不力,作业工人有章不循,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接连不断。

实例4 1994年7月4日,本市某建筑公司在某住宅工地施工时,正值煤气公司在修理煤气管道,建筑公司工人马某和尚某在协助煤气公司挖掘煤气管时,因吸入过量煤气而引起一氧化碳中毒,被送入医院治疗。同年10月22日,本市某五星级大酒店工地有多人嗅及煤气味,工地负责人当即电告煤气公司要求查勘泄漏。煤气公司管线所随即派员来工地查勘,查勘人员发现工地临时厕所内煤气味浓重,有煤气泄漏的可能,于是工地决定关闭临时厕所待查。翌日临晨3时左右,一名外地建筑工人到厕所大便,因用火柴照明引起粪槽起火,工地当即报了火警。消防队灭火后,发现是地下泄漏的煤气引起的,随即再次电告煤气公司协助解决。该公司立即派人来事故地点抢修,因开挖地面缺乏民工,向某地基工程队调用了3名民工,于23日6时左右开挖,查找泄漏点。民工在开挖厕所外墙地面时,管道泄漏的煤气大量逸出,当即有两名工人昏倒在地,另一名工人也摇摇欲倒。其他在

场人员见状,立即将3名一氧化碳中毒患者送入医院抢救脱险。

上述两起事故均在建筑工地民工协助煤气公司施工时发生。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工程队和煤气公司缺乏职业卫生和安全意识,挖掘煤气管道时,明知现场有可能发生煤气泄漏,但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民工缺乏职业卫生和安全教育,因此自我保护意识极差。特别是抢险时,明知现场有煤气泄漏,现场既无职业卫生和安全专业人员监护,又不配备一氧化碳报警装置,同时民工作业时也不佩带个人防护用品,因此事故的发生是难以避免的。

实例5 1987年4月4日下午5时左右,煤气公司某管线所在某大酒店工地维修因施工而损坏的煤气管道,当时有11名管道工进行作业,作业时均使用防毒面具。管道工孙某在作业过程中因呼气造成视镜模糊,而脱去防毒面具继续作业。结果20分钟后因吸入过量煤气而引起一氧化碳中毒。

这是一起典型的作业工人违规作业造成的事故。现场有11名管道工同时作业,其中10人作业时坚持使用防毒面具,结果安然无恙,而孙某不使用防毒面具,20分钟后就引起一氧化碳中毒。因此,全面开展职业卫生和安全教育,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加工人的职业卫生和安全知识,是控制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简便有效的措施之一。

实例6 1982年11月28日下午2时左右,某钢铁厂两名检修工

在检修煤气大水封管道阀门时,由于煤气大水封管道漏气,造成大量煤气外逸。其中一名检修工吸入过量煤气而发生一氧化碳轻度中毒昏迷。同年9月12日上午,该厂二转炉车间大修,负责修理煤气管道的煤气烘烤工鲍某,自以为管道中煤气已放尽便进行作业,结果管道中残留的煤气溢出,鲍某当即昏倒而引起一氧化碳中毒。1987年1月29日上午10时左右,某化肥厂压缩工沈某等3人在调换压缩机阀门时发生大量煤气外逸,结果3人均因吸入过量煤气而发生一氧化碳中毒昏迷。

三起中毒事故均在检修煤气输送设施阀门时发生,操作工人作业时均未佩戴防毒面具。这说明企业缺乏完善的职业卫生和安全制度,未制定严格的检修煤气输送设施职业卫生和安全的操作规程,未设置一氧化碳报警装置;工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便上岗作业。

实例7 1997年12月22日下午3时左右,市煤气公司某营业所工人姚某到用户家中调换煤气表。用户未经姚某同意,擅自打开了煤气总开关。姚某未及时阻止,将煤气总开关关闭,依然带气作业。由于煤气设备漏气,作业不多时间,姚某感到头昏、乏力,自感不妙,马上要求用户打电话给办事处,公司派车将其送到医院就诊。医院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

这是一起完全可以避免的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首先煤气用户不应未经作业工人同意,擅自打开煤气总开关。而作为煤气公司的检修工

更不应该违反职业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带气作业。两者只要有一方注意行事,事故就不会发生。

三、生产过程中以煤气或焦碳为燃料发生的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在工业生产中,不少企业以煤气或焦碳作为燃料来加工产品的,如冶金、铸造和水泥制造等企业,特别是冶金企业作为煤气使用大户,企业内管路密布,随时随地都有发生煤气泄漏的可能。因此,防止一氧化碳急性中毒应当是这些企业职业卫生和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遗憾的是不少企业领导对此并不重视,疏于管理,结果导致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频频发生,极大地危害了劳动者的生命健康。

实例8 1983年4月25日上午8时左右,本市某钢铁厂第一薄板车间检修工王某对煤气退火炉进行检修,王某在检修完毕后开始调试时,阀门突然漏气,大量煤气从其上方逸出,王某因吸入过量煤气而引起一氧化碳中毒,被送入医院急救脱险。同年11月9日下午6时左右,该厂耐火车间焙烧工忻某在打开焙烧炉看火时,因炉中燃烧不完全,致使一氧化碳逸出,忻某因吸入过量一氧化碳而引起急性中毒。1987年4月7日上午9时左右,本市另一家钢铁厂新建热风化铁炉试炉时发现炉门处有一漏洞,厂方立即派热风化铁炉泥工刘某进行补漏,刘在补漏时未使用个人防护用具,结果因吸入大量炉内外逸的一氧化碳而中毒昏倒。

钢铁厂一般都用煤气作为热源,在炉台作业的工人常年接触一氧

化碳,特别是设备出现故障检修时,极易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因此,钢铁厂应制定职业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卫生和安全教育,督促他们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作业场所应设置一氧化碳报警装置,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实例9 1994年4月21日,某冶金公司修建部在设备检修时,造成大量煤气泄漏外溢,一名检修工因吸入过量煤气而引起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同年5月2日,公司炼铁厂1名点焊工在检修料车小轨道时,因料斗及其他设备煤气泄漏外溢,吸入过量煤气而引起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同年8月29日,公司动力部一名检修工在对煤气管道进行维修时,突然管道大量煤气泄漏外溢,造成该维修工吸入过量煤气而引起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同一家企业在四个月的时间里,发生了三起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事故均发生在设备检修过程中,设备意外泄漏,大量煤气外溢。咎其原因,一方面设备老化陈旧,容易引起煤气外溢;另一方面,公司在职业卫生和安全方面管理不力,缺乏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工人检修设备时不佩带个人防护用品,普遍缺乏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实例10 1989年9月14日下午3时左右,本市某冶炼厂熔炼车间进行试生产,1号除尘器袋突然脱落,领导当即派装配工周某钻入除尘器底部进行检修。期间位于除尘器旁的3号吸风排毒装置突然“跳闸”而停止运转,致使熔炉中加焦炭后产生的大量一氧化碳气体

经送风装置滞留在1号除尘器周围,在除尘器底部进行检修的周仁明当即中毒昏倒。另两名装配工见周某进去检修久不出来,即钻入除尘器底部进行察看,不料也相继中毒昏倒。事故发生后,厂方立即将3人送入医院抢救,医院诊断周某为重度一氧化碳急性中毒,另两名装配工轻度一氧化碳急性中毒。幸好抢救及时,3人均得以生还。

该厂熔炼车间系新建项目,尚处于试生产调试阶段,生产技术、设备等还存在一些问题是正常的。因此,企业更应该注意建立职业卫生和安全制度,制订职业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在试生产调试时加强现场监督管理,配备一氧化碳报警装置,工人作业时佩带个人防护用品,这样事故的发生就可以避免了。

实例11 1989年6月29日下午3时左右,某水泥厂立窑车间下料系统通道被湿料堵塞,乙班操作工张某负责清理通道,当张某打开窑顶盖子时,聚集在窑顶处的大量一氧化碳随烟气冲出,张某当即感到头晕、恶心、站立不稳,靠在炉顶旁栏杆上。同班工人见状,立即将张某背离现场,但未去医院就诊。半小时后,张某出现神智不清、四肢阵发性抽搐等症状,众人才将张某急送医院抢救脱险。

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不到位,致使炉顶通风不畅,大量滞留;同时由于企业没有完善的职业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人作业时不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习以为常;另外由于企业没有良好的职业卫生和安全教育氛围,工人缺乏职业卫生基础知识,导致

张某一氧化碳中毒后,没有及时送入医院就诊,引起病情加重,险酿大祸。

实例12 1984年3月5日上午,某水泥厂烧成车间窑面上生产水泥熟料过程中,一台踏式机立窑内物料棚拱架,使窑内产生与储存了大量的一氧化碳,当一氧化碳与氧混合达到一定比例时引起爆炸。大量的一氧化碳和烘热的物料冲出窑门,造成在窑面作业的两名工人被灼伤并引发一氧化碳中毒。其中工人张某退避时从高处坠落致死。

此起爆炸事故的形成主要是生产设计不当,生产场所通风不良,窑内结权圈,中心底火拉深。窑内棚拱架空,经测量估算约526m3,存储了大量的CO,碰到火源引起爆炸。

实例13 1992年4月17日上午8时左右,某铜管厂供销科因客户急需冰箱铜管,派职工王某及临时工3人到光亮车间应急装箱,铜管堆放处距EF炉出炉口仅2米,铜管数量多,堆放高。4人作业了一个多小时后,王某首先感到全身乏力、头昏、胸闷、恶心呕吐,随即离开现场;10多分钟后,其余3人也相继出现类似症状。厂部闻讯后立即将4人送到医院诊治,医院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卫生部门现场调查发现,EF炉的排气管道有一节脱落,排气扇损坏。炉旁空气中一氧化碳的浓度为240mg/m3,超过国家卫生标准7倍。

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未及时修复通风排气设备而引起中毒,另外作业工人未佩戴防护面具也是中毒原因之一。因此,厂方应建立

卫生防护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在有职业危害的环境中作业必须佩戴个体防护用具。

实例14 1986年5月12日晚上8时左右,某建筑机械厂熔铁炉炉台加料工张某在工作时感到剧烈头昏、头痛、恶心、并有呕吐,被送往医院急诊,医院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但是诊断医院和厂方均未向当地的卫生部门报告。直至5月28日,当地卫生部门通过其他途径才了解到此事,便立即派员到工厂进行了调查。调查人员首先对熔铁炉炉台加料操作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均超过国家卫生标准30mg/m3,最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十几倍,连工人休息室一氧化碳浓度也有10mg/m3。调查中工人反映类似情况已发生过多次,工人还反映炉台加料处吸风装置经常损坏,不能开启,有时要过几个月,厂方才派员修复。对工人反映的情况,厂方也没有否认。调查人员认为,建筑机械厂熔铁炉炉台作业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严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劳动条件比较恶劣,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是必然的。操作工人在此环境下长期作业,即使不发生急性中毒,一氧化碳对工人健康的慢性损坏也是在所难免的。

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作业场所没有设置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也未设置一氧化碳报警装置,导致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积聚,工人在不知情的状况下继续作业,因此事故的发生也就不可避免。事故发生后,厂方依然不采取任何措施,对熔铁炉炉台作业场所一氧化碳浓度的变化不了解,不过问,听之任之。厂方领导对工人的健康漠不

关心,卫生防护措施不力是事故发生的深层原因。

实例15 1994年2月2日,郊县某联营厂铸造车间,当班工人周某在冲天炉加料处进行加料作业时,突然感到头晕、乏力和气急等不适。同车间的工人见状,立即将其送往通风处,休息片刻后又将其送入医院诊疗,医院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1998年2月28日下午3时左右,某机械厂铸造车间,当班工王某在三楼新建的化铁炉投料处作业,作业4小时后,王某感到头昏、乏力,最后晕倒在地,被同班工人送至医院抢救,医院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

铸造车间的炉台加料作业会接触有毒气体,因此,炉台加料作业场所应设置有效的卫生防护设施,加强局部通风,密闭一氧化碳发生源,配备一氧化碳报警装置等。本实例两起事故的发生,均起因于作业场所无有效的卫生防护设施,导致一氧化碳滞留;同时,由于投料工无有效的个人行户措施,现场未配备一氧化碳报警装置,以致作业工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吸入过量一氧化碳而中毒。

四、生产过程中以一氧化碳为原料发生的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在工业生产中,一氧化碳常作为原料使用,如化工品光气、二甲基甲酰胺、甲酸甲酯和某些化肥、农药的生产均以一氧化碳作为原料之一。这些企业是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多发企业。因此,企业应当把防止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作为职业卫生和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

实例16 1987年4月9日上午6时左右,某农药厂一车间光气工段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当班工人作业时未将分子筛干燥器底部阀门关闭,造成一氧化碳气体倒流至鼓风机吸风口,随后逸入三车间检修工具存放室内滞留,造成在存放室睡觉的工人李某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管理松散,当班工人作业时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一氧化碳气体外逸;其次是生产设备布置不合理,导致外逸一氧化碳气体进入非作业场所,结果引起重大中毒死亡事故。

实例17 1984年6月19日,某化肥厂四车间中班工人管某、李某和杨某等三人检修生产设备,调换设备阀门片,每次进行调换作业时,他们采取了一定的防护措施,先切断气源,然后再用排风扇吹掉缸体内残余的一氧化碳气体,6小时内,他们连续调换了十二个阀门,工作完毕后,三人均感到头胀无力、胸闷,有的甚至发生抽搐,同车间工人将他们送入医院治疗,医院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1994年2月1日,某化工总厂造气车间机修工乔某上班后检修煤气输送设备,作业仅10分钟左右,即感到头晕乏力,不支倒地昏迷了过去。同车间工人立即将其送入医院治疗,检查结果发现乔某碳氧血红蛋白增高,医院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1994年12月27日,某化工厂合成车间水处理工段,工人王某和毛某在清洗过滤设备中的污泥,作业了半小时左右,即昏到在现场,同车间工人发现后,立即将他们送到厂医务室给予吸氧处理,然后转送医院抢救,医院诊断为一氧化碳急性中毒,事后经现场测定,事故现场一氧化碳浓度为100mg/m3,超过了

国家卫生标准。

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作业工人自我保护意识较差,检修煤气设备时未佩戴防毒面具,以致吸入过量煤气而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化肥厂工人虽然采取了排风扇吹掉缸体内残余一氧化碳气体的措施,但他们没有意识到,采用排风不能完全排净一氧化碳气体。因此,开展职业卫生和安全教育,普及自我保护知识和技能,是防止一氧化碳职业中毒最有效、最简便的方法之一。同时,检修现场应设置一氧化碳气体报警仪,一旦泄漏,便能及时报警,使作业工人可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发生。

实例18 某化肥厂生产化肥碳酸氢铵,以一氧化碳和氨作为原料。1983年2月14日下午7时左右,再生气回收一氧化碳的管道发生阻塞,一氧化碳气体流入铜液收集管,并从铜液收集桶的开关处泄漏外逸,精炼操作工钱某见状,便想用塑料袋包扎开关泄漏处,不料吸入过量一氧化碳而中毒,从扶梯上跌下昏迷,经送医院急救,住院7天才痊愈出院。同年6月4日上午8时左右,该厂检修工顾某在检修一氧化碳生成装置冷却塔时,作业仅5分钟左右,便因吸入过量一氧化碳而中毒昏迷,经送医院急救,住院6天后渐趋痊愈。

该化肥厂连续两次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而且患者病情比较严重,均需住院治疗。可见企业职业卫生和安全管理松懈,没有严格的职业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人检修设备时不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习以为常,甚至在发生一氧化碳泄漏时,照样不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漫不经心地想用塑料袋包扎泄漏处,结果引发了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损害

了身体健康。

五.生产过程中物料分解产生一氧化碳发生的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在工业生产中,某些企业使用的物料和辅料均不含一氧化碳,但是在生产过程中,某些物料会分解产生一氧化碳。因此,如果企业不掌握有关的知识,及时采取相应的卫生防护措施,极易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而且事故发生后,全厂上下会不知所措,整个救援过程混乱无序,最终酿成重大中毒死亡事故。

实例19 1983年12月23日晚上9时,某钢铁厂铸钢车间采用新工艺“70砂”造型铸钢,操作工钟某等两人在浇铸完毕后,发现浇铸处有煤气味的气体大量外逸,两人见状,急忙逃避躲到了休息室内。不料,两人刚进休息室就闻到浓重的煤气味,比室外更浓重,其中一人立即又转身逃出,逃出后见钟某久未出来,又回到休息室寻呼钟某,这时才发现钟某已昏倒在休息室内,急忙疾呼救援,在众人的帮助下,将钟某背出休息室急送医院抢救脱险,医院诊断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70”砂主要成分为碳酸钙,在高温状态下会分解析出二氧化碳,二氧化碳遇铁即还原为一氧化碳。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休息室设置不合理,安排在一氧化碳作业场所的下风处。因此,作业场所一旦有一氧化碳外逸,逸出的一氧化碳气体会滞留在休息室内,而且浓度会越积越高,成了一氧化碳毒气室。

实例20 1994年4月7日上午,某钢铁厂铸钢分厂浇铸工段在地坑内浇铸26.8吨“电脚板”,此铸件浇铸时使用了较多的“70”砂泥芯,发气量大,浇铸完毕时工人未发现异常情况。中午时,行车工将工作平台吊起,放入地坑内(地坑深约2m、面积约40m2),一助理工下坑脱钩时,即扑倒在地,行车驾驶员马上打响警铃报警。邻近工段的工人迅速赶到现场抢救,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下坑救人,不料先后昏倒在地。整个事故中前前后后有28人因吸入不明气体而中毒。中毒者经送医院抢救,25人得以生还,3人终因回天无术而死亡。事故发生后,卫生部门迅速进行了调查,事故现场在强制通风3小时后,地坑内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仍高达220~350ppm ,超过国家卫生标准8.17~13.58倍。结合中毒者的临床症状,这是一起典型的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据现场工人反映,入冬以来现场所有的排风扇都被拆去维修保养,事故当天,浇铸现场无任何卫生防护设备。以往工人在工作时常有头晕、四肢乏力、恶心呕吐等一氧化碳中毒症状。对于存在如此严重职业危害因素的工段,厂安全部门却将该工段作为“无毒无害”工段管理。

一氧化碳的来源和实例19相同,是“70”砂在高温状态下分解析出的。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企业领导和职业卫生和安全部门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职业卫生知识,根本不知道浇铸工段存在如此严重职业危害因素,而未采取任何卫生防护措施,如不安置有效的卫生防护设备、不制订职业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制订应急救援方案、不进行职业卫生和安全知识培训、不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等。因此,事

故一旦发生,全厂上下不知所措,整个救援过程混乱无序,终于酿成一起重大中毒死亡事故。救助者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下坑救人,枉送性命,教训极其深刻。

六.煤气泄漏殃及无辜发生的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煤气是常见的工业和民用燃料,为了满足需求,城市中一般设有专门生产煤气的企业和专门输送煤气的管道,由于煤气中富含一氧化碳,一旦煤气生产设备和输送管道损坏,发生煤气泄漏,危害性极大。因此,对煤气生产设备和输送管道应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防止煤气泄漏;同时应制订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可以有条不紊的进行处理,将危害控制在最低点。

实例21 1987年10月29日上午,某煤气厂因故需检修4号计量器、临时使用2号计量器。当开启2号计量器时,管道阻力突然增大,导致1号干箱 “水封”被冲破,干箱顶盖的100mm放散管保险球被冲开,造成大量煤气外逸。厂方采取了水封补水、管道抽水、减少煤气产量、降低煤气流量、增加管道阻力和疏散员工等应急措施,由于措施比较及时,企业无一员工发生一氧化碳中毒。正当厂方领导甚感庆幸的时候,与煤气厂一墙之隔的某棉纺厂却来电反映该厂细纱车间大批职工出现一氧化碳中毒的症状。现场检查后,发现棉纺厂细纱车间两台正在运转的冷风机进口正对着煤气厂干箱煤气外逸处,造成煤气经冷风机吸入细纱车间内滞留,结果引起该车间几百名纺织女工吸入一氧化碳,其中85名纺织女工发生一氧化碳急性中毒,出现呕吐、

头昏、抽筋等症状,送入医院进行治疗。

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没有完善的职业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致使检修设备时管道阻力突然增大,造成大量煤气外逸。厂方采取应急措施时,忽略了煤气外逸对邻厂的影响,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结果造成隔壁厂家大批工人一氧化碳急性中毒,酿成大祸。

实例22 1994年2月6日,在公交线上行驶的某公交车突然方向失控,跌入一河中,撞断架设在河上的一根直径500mm的煤气出厂管,造成大量煤气外溢,结果酿成公交车司售人员和乘客,以及进入现场的救护人员等40多人一氧化碳中毒和受伤、其中3人死亡的重大事故。

事故发生的原因,除了公交车司机驾驶不当外,救护人员缺乏急性中毒事故救援知识也是重要原因之一,由于救援不当,延误了救援时间,扩大了伤亡人数。在救援过程中,某合成洗涤剂厂消防队副队长,因使用防毒面具不当而死亡就是血的教训。

实例23 1998年6月8日上午10时左右,某建筑公司在某广场施工,施工人员邹某和曹某先后进入工地3区、4区接驳处水泥基坑坑底涂刷防水涂料,坑底长4m、宽0.8m、深7.7m。邹在作业30分钟后昏倒在现场,曹在作业10分钟后也昏倒。他俩即被前来抢救的消防队员救出基坑。邹送至医院时已死亡,曹在医院观察2小时后出院,另外参加抢救的3名消防队员也因身体不适送医院观察。医院均

诊断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经调查,当日事故发生前2小时,有人下基坑用乙炔气体点火烘干坑壁。市环境监测中心当日下午1时至1时30分测得的一氧化碳浓度最高为6250mg/m3,超过国家卫生标准200倍左右。

由于一氧化碳气体为无色无味气体,无法察觉,更应引起注意。在诸如上述施工前,必须要有安全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七.道路施工损坏煤气管道发生的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为了满足工业和民用的需求,城市中一般设有专门输送煤气的管道,因此在市政建设中,挖掘路面时应特别留意地下煤气管道铺设状况。施工前一定要调查清楚煤气管道的分布和走向,施工时要尽可能避开煤气管道,实在不能避开时,施工时要小心作业,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实例24 1992年8月11日上午9时左右,某钢铁总厂绿化公司4名女工在厂区道路施工,作业时不慎损坏了煤气管道,瞬间大量煤气喷出,4名女工躲避不及,吸入大量煤气而引起急性一氧化碳中毒。1994年9月13日下午,某机械厂几名工人在厂门口施工路面时,不慎损坏弄断了煤气管道,造成煤气大量外泄,工人张某躲避不及,煤气外溢,吸入大量一氧化碳而引起胸闷、气急、乏力、头痛、头晕等症状,被送入医院急救脱险,医院诊断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p66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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