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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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目录

一、公司概况 (5)

二、组织架构 (7)

三、管理制度 (8)

(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8)

(二)生产业务管理 (11)

生产业务管理制度 (12)

包车管理制度 (17)

车队长岗位规范 (18)

站务员岗位规范 (19)

车辆调整工作流程 (22)

运行线路或车内公告内容调整工作流程 (24)

无人售票路车导乘服务员管理制度 (25)

集体经营线路乘务员违纪处罚实施细则 (27)

(三)安全管理 (28)

安全管理制度 (29)

第一章安全学习制度 (29)

第二章安全行车制度 (30)

第三章加强动态、静态安全管理 (31)

第四章驾驶证年审及违章处理制度 (32)

第五章新招驾驶员资质审查制度、岗前教育及培训 (32)

第六章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32)

第七章交通事故处理经费的管理规定 (33)

第八章交通事故处罚条款 (36)

第九章“四不放过”原则 (38)

第十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违章内容及处理标准 (38)

第十一章驾驶员(月度)安全奖励考核制度 (38)

第十二章安全保卫制度 (39)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 (41)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46)

反恐应急总体预案 (48)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5)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58)

施救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61)

事故报警处理程序 (62)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64)

驾驶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65)

(四)行政管理制度 (73)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74)

第一章总则 (74)

第二章用工管理 (74)

第三章工资管理 (75)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管理 (77)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管理 (81)

第六章教育、培训与开发 (83)

第七章附则 (84)

关于驾驶员岗位调整的补充规定 (85)

培训管理规定 (86)

重要活动期间营运纪律补充规定 (88)

标识管理规范 (90)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92)

(五)服务质量管理 (93)

运输纪律制度 (94)

驾驶员服务规范 (98)

服务管理职责分工 (100)

乘客“三来”信访受理规范 (101)

乘客保失物品管理规定 (103)

监控管理制度 (104)

服务质量监督管理规范 (107)

(六)财务管理 (108)

计划财务部岗位职责 (109)

票务中心管理规定 (111)

(七)场站建设管理 (117)

建设开发部工作职责 (118)

(八)车辆技术管理 (119)

车技负责人岗位职责 (120)

维修厂厂长岗位职责 (121)

维修厂安全生产制度 (122)

车辆进场二级维护工作流程 (124)

车辆进场小修流程 (126)

车辆年审规定 (128)

车辆施救工作流程 (129)

车辆维护修理及日检规范 (130)

零配件验收规定 (132)

设备管理规范 (133)

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37)

(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 (138)

(十)激励和制约机制 (140)

各岗位人员违反岗位规范和规定的处理标准 (141)

各部门、维修厂、车队月度考核办法 (158)

驾驶员月度安全、服务奖励考核办法 (174)

驾驶员信访激励机制 (175)

(十一)约束和退出机制 (176)

公司员工约束和退出机制 (177)

各部门管理干部退出机制 (180)

一、公司概况

莆田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简称莆田公交)的前身为莆田县公共交通公司,成立于1974年10月,1984年11月更名为莆田市公共交通公司,属国有城市公益性、服务性企业,主营城市公共客运交通。2010年8月28日,公司管理权正式由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莆田市交通运输局。隶属莆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辖的一家全资子公司。

三十多年来,莆田公交在各级政府和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按照“文明、便捷、安全、舒适”的总体要求,深化改革,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公司从小到大,不断发展、壮大。截止2011年12月底,公司共有在册职工573人,拥有各类运营车辆345辆,运营线路22条,线路网长度348.5公里,年总行驶里程2502万公里,年总客运量3567万人

次。公交线路网基本覆盖城市中心城区的各个功能区。现设综合部、计划财务部、营运生产部、安全保障部、建设开发部、智能管理中心等6个一级管理部门以及维修厂、三个车队、票务中心等5个二级管理部门。

莆田公交是一个以经营城市客运公共汽车运输为主的服务型企业,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人们出行的需要,莆田公交以运营、安全、服务为中心,以“以客为尊,持续改进,增强客户满意;以人为本,全员参与,提升服务品牌”为质量方针,努力创造以凝聚人心的“尊重、安全”为主题的企业文化,莆田公交的全体员工为广大乘客提供快捷高效的运营网络、清洁舒适的运营车辆、规范优质的文明服务。

几年来,公司在“用心服务”核心价值观的指导下,不断创新和优化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公司的集体和个人荣获了各种荣誉。公司曾先后被中共莆田市委、市政府授予第六届、七届、十一届文明单位;2007-2008年度“平安企业”荣誉称号;1路、21路分别于2008年和2010年被福建省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1路车获得2010年中国海员工会福建省委员会、中国公路运输工会福建省委员会授予“五型”班组荣誉称号;1路车、21路车分别被省建设厅、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联合授予2007、2008年度“全省公交优秀线路”。驾驶员徐仲芳等9位获得2007、2008年度“全省公交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乘务员郑兰芳等4位获得2007、2008年度“全省公交优秀乘务员”等荣誉称号。

莆田公交,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客运市场中,正尝试着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既能提供安全、方便、快捷、舒适的一流服务,又能按照市场运作、机制灵活、充满活力的公交。如今的莆田公交,在客运市场中稳步发展,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双赢”局面。

“满意没有终点站”。在今后的岁月里,莆田公交将进一步开拓进取,坚持持续发展,继续按照现代化城市公共交通的标准,牢牢抓住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有利契机,紧紧围绕“公交优先,必须公交优秀”的经营理念,为实现“承载现代文明”的远大愿景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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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路667号邮编:351100

电话:0594-******* 传真:2233101

二、组织架构

三、管理制度

(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福建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精神,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创造力,保障管理企业的民主权利,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莆田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第三条职代会应接受企业工会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权。职代会应积极支持公司董事会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业务活动的职权。

第四条职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工代表

第五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六条职工代表必须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相同。

职工代表的具体选举和罢免办法由企业工会组织制定。

第七条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和技术人员的比例应当不低于70%。

女职工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企业女职工占全体职工人数的比例。

第八条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涉及职工权益的事项有知情权;

(三)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闭会期间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落实提案情况进行监督;

(四)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或者经企业同意组织的活动,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第九条职工代表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素质和参与管理的水平;

(二)代表职工合法利益,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条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和罢免本单位的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职工代表在任职期间内非因法定事由,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按照“100人以上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1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按照20人至50人确定”的规定确定代表人数。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由会议选举的主席团主持。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管理机构、工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职工代表团(组)、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事项由企业工会组织召集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第十五条企业工会组织应当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议题通知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情况应当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审议通过重大事项,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般事项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表决,均须经企业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

第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程序、考核、检查、奖惩以及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章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第十八条听取企业关于经营管理情况、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情况以及履行集体合同等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审议通过或者否决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议草案以及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

第二十条监督企业实施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

选举、罢免职工监事以及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方代表;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企业与企业工会组织协商确定需要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依法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而未提交审议的,企业就该事项作出的决定无效。

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

会同意不得变更。

第二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决定对企业以及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以及全体职工应当严格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则按上级规定执行。

(二)生产业务管理

生产业务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各项生产业务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公司生产业务管理中的部门职责、车队运营管理、运行管理及行车路单管理、站务人员管理、业务数据统计工作、业务合同管理等。

3. 具体内容

3.1部门职责

1)掌握公交运营相关政策法规,具体负责本公司运营相关业务。

2)按照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拟定年度生产计划和月度生产计划,编制线路、车辆的运行计划并分解下达到各车队。检查督促完成情况,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

3)认真做好运行、车辆、站务员规范管理工作,检查指导业务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

4)负责调派本公司所有的营运车辆,合理安排运力,确保完成生产任务。

5)全面掌握本公司生产制度,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业务联系,督促做好生产各方面统计工作及运行数据的审核,确保准确性,并及时向公司报送各类报表。

6)收集、了解各线路车辆经营情况、市场变化情况及乘客、驾驶员、站务员和车队长等人员意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适时向公司领导反馈。

3.2车队运营管理

1)各车队对本车队车辆进行统一调度管理,以保证车辆的正常运作。

2)车队管理人员必须以身作则,认真学习、掌握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自觉遵守运输纪律,维护调度纪律的严肃性。

3)随时了解和掌握运营现场的动态,对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或突发情况(如交通事故、技术故障、运能运量矛盾、驾站人员事由等),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同时应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分析,全面细致了解,准确下达命令。

4)随时掌握车辆技术、维修、保养等状况,对不能投入运营的车辆及时进行调整;按保修生产计划,协调和配合维修厂、车技,根据营运生产情况合理安排保修车辆,以保证保修计划的按期完成。

5)执行公司的运行计划,按行车计划合理派车,掌握运营线路的客流量、流向以及道路段的复杂情况,搞好现场调度管理,及时疏散客流,平衡行车间距。

6)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疏导、指挥场站内车辆运行,要求驾驶员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做好车辆安全进出车场工作。

7)严格执行车辆报修制度,适时调配车辆,督促做好收班的报修和登记工作。

8)所属各线路首末班执行率100%;准点率99%。

9)每日负责核对异常班次,班次执行率应达到公司标准。

10)跟踪与监管车辆的日检工作,不得让未日检的车辆上线运行。

3.3运行管理及行车路单管理

3.3.1运行管理

1)驾驶员应准时到岗,认真对车辆进行出车前的例行检查,发现故障应立即上报相关管理人员。

2)驾驶员出车时应随车携带有效证件,否则途中被查扣、受罚均由驾驶员个人承担一切责任,因保管不善造成证件损毁、遗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营运车辆应按调度计划和规定的运行线路行驶,不得擅自改变线路,不得无故脱班或中途停班等。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临时改变线路,由下述原因造成发车时间延误,应服从车队或线路管理员安排:

①实施紧急交通管制时;

②为抢救危急伤病员;

③在车上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的;

④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而引起交通严重堵塞的;

⑤发生严重路堵时。

5)运营中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始发时间和该线路运行时限行驶。

6)运行中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优质服务。

7)驾驶员交接班时,应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站点提前到站等候。

8)车辆交接时,交班驾驶员应主动介绍车辆技术状况和道路交通状况,随车证件应当面移交清楚。

9)接班人员未到位时,各岗位在班人员应继续坚守岗位,驾驶员应继续营运,不得擅自离岗,同时为确保正常营运,当班驾驶员应及时向车队报告,并按车队要求完成营运任务。

10)车辆回场后应抓紧做好检测车辆、清洗车辆、报修等工作。

11)回场后的车辆应在指定的场所按指定的位置排放,关好车门、车窗等;进入停车场停放的车辆必须依次停放整齐,不得将车停放在消防通道或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12)车辆回场后驾驶员不得私自用车、开车回家过夜或将车交给他人驾驶。

3.3.2行车路单管理

1)驾驶员应如实填写每天路单并签名(不得代签,签名后的路单不能再做任何修改),有异议的数据,线路管理人员应找驾驶员核对修改。车队负责督促驾驶员签名情况,必须100%签名确认,每月将驾驶员签名后的路单进行汇总。

3.4线路管理人员

1)线路管理人员必须以身作则,严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秉公办事,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2)大胆管理,发现人员、车辆违规时要及时劝阻纠正。

3)督促驾驶员严格执行岗位服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及通知。

4)在运力运能发生变化时立即对运行班次进行调整,并及时上报车队长。

5)掌握运行规律,主动及时地落实各班次车辆准时到位情况,车辆因故出现晚点、脱班、停班等情况时,要及时上报车队长,并做好相应的班次调整,杜绝发生大间距。

6)在职权范围内如实、认真、规范地填写各类运行台帐。

7)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疏导、指挥站场内车辆运行,配合驾驶员做好车辆安全进出场工作;场、站必须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并尽可能为驾驶员提供休息、饮食方便。

8)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9)晚班人员必须在末班车报到后方可下班。

3.5 包车业务订立管理

1)营运生产部门应根据客运市场情况,认真核算运营成本,制订年度包车指导价,各车队在指导价范围内订立长、短期包车业务;承运车队应要求驾驶员严格按要求承运,做好规范化服务工作。

2)营运生产部门应对包车方的包车目的进行认真评审,严禁为非法集会等活动提供包车业务。

3)对上级单位要求执行的包车任务,生产组织车队,做好包车任务分配工作,严格按要求完成包车运送任务,对特殊任务,应做好保密工作。

包车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包车业务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指包车方通过电话或其它方式联系短期或长期包车业务,涉及的部门通过相应程序进行妥善处理。

3. 职责

3.1营运生产部职责:

在接到相关包车业务信息后,应当根据公司规定的包车价位与包车方进行协商洽谈,确定相关的事项(包车时间、包车价格、包车费用缴交方式等)。短期包车的,将包车业务下达给车队,以派车单为依据;长期包车的,要与包车方签定书面协议,并告知计划财务部。做好包车台帐登记工作。

3.2车队职责:

根据营运生产部下达的包车业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安排车辆及驾驶员完成包车业务,短期包车的,车队完成包车业务后要将包车款上缴计划财务部。

3.3计划财务部职责:

对于短期包车的,根据营运生产部派车单上的相关内容开具发票,将发票交给负责包车业务的车队,并负责收取包车款;对于签订包车书面协议的,负责包车款的催缴收取工作。

车队长岗位规范

1、全面负责本车队的营运生产、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等工作。

2、根据营运生产指标,科学组织、合理调配人车组合,保证各项生产指标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3、加强现场管理工作,发挥车队管理人员作用,做到“死班活调”,使脱班率降到最低限度。

4、抓好安全生产,督促、检查驾驶员做好出车前、行驶中、收场后的“三检”工作。遵守线路的“定时限速”规定,杜绝违章运营。

5、抓好规范化服务工作,熟悉驾驶员、管理人员的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经常性地进行自查、考核工作。

6、重视信访工作,对来电、来信、来访件要及时处理和反馈,热情接待来访乘客。

7、定期组织召开车队管理、驾驶员会议,教育他们牢固树立“乘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充分调动他们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弘扬正气,培养先进,树立典型。

8、深入实际、深入线路,调查研究,掌握各线路车辆技术和人员的运营状况,注意客运量的变化,及时改善服务,以满足乘客的需求。

9、认真抓好车辆内外、场站内外的整洁文明达标以及防火、防盗工作,创造一个秩序井然、整洁、舒适的文明乘车环境。

10、在所属线路车辆发生治安消防事故或较大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赶到现场处理。

11、及时热情地受理、回复所属线路的服务质量投诉。

站务员岗位规范

1. 目的

为规范站务员服务行为,充分发挥站务员的现场管理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公司的站务人员

3. 职责

站务员按照公司的《生产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做好现场管理工作。

4. 工作内容

4.1仪表举止标准

1)衣着整洁,佩证上岗,严禁穿拖鞋上岗。

2)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严禁蓬头垢面,留长指甲。

3)举止端庄稳重,态度和蔼,在站点工作期间,严禁喝酒、喧哗、尖叫。

4)在岗时,坐姿端正,严禁吃零食、打瞌睡,严禁双脚翘上工作台、趴伏姿势,或其他不文明、不雅观的动作。

4.2交接班标准

1)当班站务员应准时到岗,严禁迟到早退;接班人应按规定的接班时间准时到达,接班人未到岗,交班人应继续当好班。

2)交班人必须明确交接以下内容:

①驾驶员迟到记录;

②脱班情况和脱班原因;

③各级下发的通知内容及有关事项;

④拾遗物品的相关记录;

⑤收缴卡的相关记录;

⑥当日严重路阻情况等。

4.3安全、服务工作标准

1)乘客询问和提意见时,热情耐心接待,使用服务用语,不讲服务忌语。

2)化解好驾驶员与乘客之间的纠纷,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3)遇乘客到站点投诉因乘车发生摔、甩、夹客时,应请乘客详细记录受伤经过、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号码,及时联系驾驶员,并督促驾驶员及时报告公司安保部门;如驾驶员与乘客之间存在争议,要及时报告车队。

4)及时登记拾遗物品,贵重物品要及时上交车队处理,并做好失物领取手续,做到帐物相符。

5)及时记录好人好事,并与车队、公司综合部联系,做好宣传工作。

6)按规定的时间,及时上交收缴的卡证,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7)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上班期间参与赌博活动。

8)晚班人员必须在末班车收班后方可下班。

4.4填写站务日志标准

1)如实填写站务日志,清楚登记脱班情况与脱班原因;及时记载营运中的各种情况,原始台账记录应明确清晰,不得弄虚作假。

3)站务日志中应适时体现“路阻”、“定时限速”要求、脱班原因等与营运生产相关的内容。

4)清晰填写线路、日期、车号和驾驶员姓名,发现驾驶员私自找人顶替上班应及时上报车队。

4.5生产控制标准

1)掌握运营线路车辆、人员等动、静态信息,尤其对车辆动态信息应及时追踪和掌握,合理安排现有运营车辆运营。

2)掌握运营线路的客流量、流向、途经站点与道路路段的复杂情况。

3)搞好现场管理,做到“死班活调”,及时疏散客流,平衡行车间距;当车场内停放三台以上同线路的运营车辆时,严禁出现三班以上大间隔无发车的现象。

4)因路阻、车辆维修或驾驶员突发状况等原因出现的二班以上脱班,应及时报告车队,并尽职督促驾驶员准时发车,合理安排现有运营车辆运营。

5)遇严重堵塞或重大特殊事件时,要及时上报车队,服从车队或公司统一指挥。

6)无特殊原因,严禁安排运营车辆高峰时间加油。

7)运营车辆进场维修,应随时与车队联系,掌握车辆维修进程,并适时安排车辆参加运营。

8)每月班次执行率≥97%,首末班执行率达到100%,准点率≥99%。

9)杜绝未日检车辆上路营运。

10)实时跟踪线上车辆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车辆长时间未回站点,应及时追查原因,并报车队长。

4.6站点管理标准

1)搞好站点工作人员之间的团结协作工作,及时化解驾驶员之间的矛盾。

2)做好站点环境卫生整洁达标工作,经常保持站务室内外环境整洁。

3)保证开水供应,夏季保证站点凉茶供应;尽可能为驾驶员提供休息、饮食方便。

车辆调整工作流程

1.目的:

当营运车辆发生调整时,各相关部门能有条不紊地开展相应的调整工作,降低管理成本,特制订本流程。

2. 范围:

车辆报废,提前报废,车辆新增,车辆更新,车辆停驶,新增线路等。

3. 职责分工:

3.1营运生产部:负责发出车辆调整信息,并由其牵头,完成各部门的会签工作,并做好反馈信息的记录工作;

3.2各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相应调整要求,按时完成,并及时向营运生产部反馈完成情况;

3.3车队:及时向营运生产部反馈调整车辆的相关车厢内信息完成情况;

4.工作内容:

4.1营运生产部

1)根据车辆调整方案,明确记录车辆调整原因、车辆调整措施和完成时间;

2)及时安排车辆线路标识等的更改、制作、张贴;

3)通知车队接收车辆;通知包车客户车辆调整信息;通知广告承包商,调整车身广告、车内广告及标识、车载多媒体。

4)根据调整措施,及时完成相关车辆的申报、办证、报废或调配及加油点的调整工作;

5)及时通知维修厂按要求拆卸报废车辆的GPS设备;

4.2计划财务部

1)根据调整措施,办理资产管理的相关手续;

2)通知统计人员车辆调整信息,统计人员做好营收分配前的相关调整工作。

4.3安全保障部

1)根据调整措施,检查调整车辆上的消防器材,及时拆除报废车辆的消防器材;

2)及时检查调配车辆的消防器材的有效性;

3)调整车辆,涉及增、退车辆保险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及时查找报废车辆的违章记录,及时处理。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p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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