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技术知识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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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眼镜架、太阳眼镜、老花眼镜、以及时款眼镜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批量生产的、以塑料(或类似性质的)、金属材料为主体制成的各类型镜架,以及以此镜架为主体生产配装的眼镜。 2.引用标准

GB/T 14214——1993 眼镜架 GB10810——1996 眼镜片 QB2457——1999 太阳镜 GB13511——1999 配装眼镜

GB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2829——1987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3.主要术语

3.1 金属架:眼镜架的镜身主要部分是由金属材料制成。

3.2 塑料架:眼镜架的镜身主要部分是由塑料(或类似性质的)材料制成。 3.3 混合架:眼镜架的镜身主要部分是由塑料(或类似性质的)和金属材料制成。 3.4 半框和无框架:固定镜片的部分是由金属或塑料(或类似性质的)材料制成,或二者结合,并且镜片半框圈或无框圈保护。 3.5 肶:本企业对镜腿的称谓。

3.6 光密度:用光透射比倒数的常用对数值来表示,即光密度 = lg(l /τ) 3.7 透射比特性

3.7.1 光透射比:光透射比是透射光通量与入射光通量之比。镜片光透射比(τv)的数学表达式如下:

τv =

780380τ(λ) V(λ) Sc(λ) dλ

780 ∫380 V(λ) Sc(λ) dλ 式中:波长单位:nm(以下同)。 τ(λ)——镜片的光谱透射比;

V(λ)——明视觉光谱光视效率(视见函数),同 ? (λ); Sc(λ)——标准照明体C光源的相对光谱功率分布。

1

3.7.2 平均透射比:在光谱范围λ1到λ2,镜片平均透射比的数学表达式如下:

1 λ2τ(λ1,λ2) = - λ1 τ ( λ ) dλ

∫ λ1—λ2

式中:τ(λ)——镜片的光谱透射比。 平均透射比的值只应用于如下紫外光谱范围: UVB λ1=290 nm,λ2=315 nm。 UVA λ1=315 nm,λ2=380 nm。 3.7.3 有关交通讯号识别的透射比特性

3.7.3.1 色坐标:通过镜片观察交通讯号及平均日光(D65),其色坐标x,y用如下数学式表示:

X X + Y + Z x = y =

Y X + Y + Z X,Y,Z值同下式决定:

① 通过镜片观察交通讯号

Xsig = ∫Ysig = ∫

780380780380τ(λ) SA(λ)τsig(λ)х(λ)dλsig(λ)y(λ)dλsig(λ)z(λ)dλ

τ(λ) SA(λ)ττ(λ) SA(λ)τ

Zsig = ∫

780380② 通过镜片观察平均日光

XD65 = ∫YD65 = ∫ZD65 = ∫

780380τ(λ) S D65(λ)х(λ)dλ

780380780380τ(λ) S D65(λ)y(λ)dλ τ(λ) S D65(λ)z(λ)dλ

式中:τ(λ)——镜片的光谱透射比。 2

SA(λ)——标准照明体A光源的相对光谱功率分布; SD65(λ)——标准照明体光源D65的相对光谱功率分布; Ssig(λ)——交通讯号滤色片(红、黄、绿)的光谱透射比;

x(λ)、y(λ)、z(λ) ——CIE(1931)标准色度观察者(2°)光谱三刺激值; X、Y、Z——三刺激值。

3.7.3.2 交通讯号透射比:镜片的光谱透射比加权CIE(1931)标准色度观察者之明视光谱光效率及标准照明体光源A的相对光谱功率分布和相应的交通讯号滤色片(红、黄、绿)的光谱透射比的函数。

镜片的交通讯号透射比τ

τ(λ) V(λ) SA(λ)τsig(λ)dλ Ysig

τsig = =

780380sig数学表达式如下:

780380 V(λ) SA(λ)τsig(λ)dλ

∫380 V(λ) SA(λ)τ3.8.3.1定义;

sig(λ)dλ

式中:τ(λ),SA(λ),τsig,ysig——由

V(λ)——由3.8.1定义。

所有有关透射特性的测试波段通常为380 nm~780 nm,但不得小于400 nm~700 nm。 3.8 镜片碎裂:当镜片的裂纹贯穿全部厚度并覆盖全部直径而碎成2块或2块以上,或者从镜片表面掉下一块,从其中可直接看到裸眼,或试验钢球直接穿透镜片,上述三种情况均被视为镜片破碎。

3.9 顶焦度(在本标准特指后顶焦度):指镜片后顶点(指配戴眼镜时靠近眼球的一面)至焦点(以米为单位的)截距的倒数,其单位为屈光度,量纲为mˉ(符号为D)。 3.10 瞳距:眼镜正视视轴和平行时两瞳孔中心的距离。 3.11 柱镜轴:球—柱镜片上仅含球镜屈光力的主子午线。

3.12 光学中心:镜片前表面与光轴的交点(光线由此点透过时,光线不产生偏折)。 3.13 光学中心偏差:镜片光轴与几何对称轴的偏差。

3.14 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光学中心与镜圈几何中心连线在平行方向上的距离。 3.15 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水平距离与瞳距的差值。

3.16 光学中心高度:两镜片光学中心与镜圈几何中心连线在垂直方向上的距离。 3.17 光学中心垂直互差:两镜片光学中心高度的差值。

3.18 光学中心水平互差:镜片光学中心在水平方向与眼瞳的单侧偏差。

3.19 棱镜度:光线通过镜片上某一点所产生的偏离。棱镜度的表示单位为厘米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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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m),单位名称为棱镜屈光度,以符号“Δ”表示。

光学中心垂直互差或水平偏差的换算公式如下:

P = F · C

式中:P —— 棱镜度,Δ;

F —— 顶焦度,D; C —— 偏差或互差,cm。

3.20 隙缝:镜片与镜圈之间的空隙。

3.21 锁接管间隙:金属镜圈装上镜片后上下锁接管锁紧时尚存的空间。 3.22 焦损:非金属镜圈装入镜片时因加热造成的表面损伤。

3.23 翻边:非金属镜圈装入镜片时因加热引起镜圈变形造成镜片边缘外露。

3.24 扭曲(高低脚):镜腿(肶)起落不平整,或因装入镜片不当所产生的镜架变形。 3.25 倾斜度:镜身平面法线与镜腿(肶)的夹角。

3.26 镜腿(肶)外张角(大小边):镜腿(肶)张开至自然极限时的位置与两铰链轴线连接线之间的夹角。

3.27 表面疵病:即出现在镜架表面,影响眼镜外观质量的疵病,如纹路、色点、沙眼、起泡、伤痕、污渍、颜色和图文脱落等。 4.产品分类

4.1 眼镜架: 以塑料(或类似性质的)、金属材料为主体制成的各种类型的眼镜框架。 4.2 太阳眼镜:镜架配装光密度一致的镜片而成的防护眼镜。包括遮阳太阳镜、浅色太阳镜、及特殊用途(滑雪、海滩、爬山等)的太阳镜。

5.技术要求4.3 老视眼镜(俗称老花镜):镜架装配凸透镜片而成的眼镜。

4.4 时款眼镜:镜架表面以色彩、饰物等装饰,或采用特殊造型、特殊视觉形状,以达到时尚效果的各种类型(以太阳眼镜为主)的眼镜。

5.1 眼镜架的规格尺寸和测量方法

5.1.1 镜圈尺寸单数为33~59mm;双数为34~60mm。(见图1) 5.1.2 鼻梁尺寸单数为12~21mm;双数为14~22mm。(见图1)

5.1.3 镜腿(肶)尺寸单数为125~155 mm;双数为126~156mm。(见图2) 5.1.4 圈肶结合规格。(见图3、图4) 4

垂直对称轴

a 垂直中心线 b C C ′ 水平中心线 d c e 图1 镜圈方框法测量图

(a —镜片外切两垂线间距离(即镜圈尺寸);b —镜片外切两水平线间距离;c —两镜片的几何

中心“C”间的距离;d —两镜片间的距离(即鼻梁尺寸);e —镜圈总长。)

l l1

l2 中线平面(水平) 镜腿(肶)中心线 螺柱轴线

l l1

l2 图2 镜腿(肶)测量图

(镜腿长度 l = l1 + 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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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2 镜片的交通讯号透射比,应满足表10的要求。

表10 有关交通讯号识别的透射比特性 交通讯号透射比(τsig) 分 类 色极限 光透射比 (x和y (τV) 色坐标) 红色 讯号 黄色 讯号 ≥6% ≥6% 绿色 讯号 ≥6% ≥6% 平均透射比τ(λ1,λ2) 紫外光谱区 UVB UVA (290~315) nm (315~380) nm ≤0.5τV ≤30% ≤0.5τV ≤5% ≤1% ≤τ≤τV 浅色太阳镜 ﹥40% 参考图1 ≥8% 遮阳镜 特殊用途 太阳镜 1.00 0.95 8%~40% 参考图1 ≥8% V 3%~8% 不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0.5τV 0.90 0.85 0.80 0.75 0.70 0.65 0.60 0.55 绿色交通讯号 0.50 0.45 0.40 0.35 0.30 平均数日光(D65) 0.25 0.20 0.15 0.10 0.05 x值 0 0.05 0.10 0.15 0.20 0.25 0.30 0.35 0.40 0.45 0.50 0.55 0.60 0.65 0.70 0.75 0.80

注:平均日光下,通过镜片观察黄色和绿色交通讯号,在CIE(1931)标准色度图上所示的可接受区域(各临界点坐标祥见5.9.3.1)

图5 能接受的色极限区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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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配装眼镜镜片光学中心偏差

5.10.1 批量生产的老花眼镜需标明光学中心距离。光学中心水平距离的标称值与实测数偏差应小于±1.0mm。

5.10.2 配装眼镜镜片的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必须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垂直方向屈光度,D ±0.25~±1.00 ±1.25~±2.00 ±2.25~±8.00 ≥±8.25 光学中心垂直互差,mm 优 等 品 ≤2.0 ≤1.5 ≤0.5 ≤0.5 一 等 品 ≤2.5 ≤2.0 ≤1.0 ≤1.0 合 格 品 ≤3.0 ≤2.0 ≤1.5 ≤1.0 注:镜片的光学中心应位于镜圈几何中心垂直方向上下3 mm的范围内。

5.10.3 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对于镜圈几何中心的内移量必须符合表12的规定:

表12

镜片几何中心距 64-~67 68~71 72~75 76以上

5.11 眼镜的柱镜轴位偏差必须符合表13的规定:

表13

柱镜屈光度,D ±0.25~±0.50 ±0.75~±1.50 ±1.75~±2.50 ±2.75~±4.00 ≥±4.25 12

轴 位 偏 差 (o) 优 等 品 ± 5o ± 2.5o ± 1.5o ± 1.5o ± 1.5o 一 等 品 ± 6o ± 4o ± 3o ± 2o ± 2o 合 格 品 ± 7o ± 5o ± 3.5o ± 2.5o ± 2o 水平光学中心内移量 男 式 0 6 ± 2.0 8 ± 2.0 12 ± 3.0 女 式 6 ± 2.0 8 ± 2.0 10 ± 2.0 --- 注:镜片光学中心相对于镜圈几何中心的距离不得大于水平光学中心内移量的1/2

5.12 批量生产老花眼镜的两镜片顶焦度互差不得大于0.12D。 5.13 配装眼镜两镜片基准弯度互差不得大于1.00D。 5.14 配装眼镜的两镜片的材料的色泽应基本一致。 5.15 配装眼镜的装片质量。

5.15.1 正顶焦度的镜片配装割片后边缘厚度不小于1. 2mm。

5.15.2 镜片车割后,边位角度为110o+10o,并适当倒棱,表面粗糙度等级Rz不大于40μm。

5.15.3 配装眼镜镜片与镜圈的几何形状应基本相似,且左右对齐,装配后不松动,无明显隙缝。

5.15.4 金属框架眼镜锁接管的间隙不得大于0.5mm。

5.15.5 配装眼镜的外观无崩边、焦损、翻边、扭曲、钳痕、镀(涂)层剥落及明显擦痕。

5.15.6 配装眼镜不允许螺纹滑牙及零件缺损。 5.15.7 配装眼镜无割边引起的严重不均匀应力存在。 5.16 眼镜装配精度与整体形状要求

5.16.1 配装眼镜左、右两镜面保持相对平整。 5.16.2 配装眼镜左、右两托叶保持相应。

5.16.3 配装眼镜左、右两肶外张角为80o~95o,并左右对应。 5.16.4 两肶张开平放或倒状均保持平整,镜架不可扭曲。 5.16.5 左右身腿倾斜度偏差不大于2.5o。 6.试验方法

6.1 镜片表面质量和内在疵病的试验方法

不借助放大光学装置,在明视场背景下进行镜片的检验。下图是推荐的检验系统装置。检验光照度为200lx。检验灯使用15W最小值荧光灯或40W灯泡或至少400lm的光源。

(镜片表面质量和内在疵病检验见图6,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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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光黑背景 30 400lm以上的光源 遮光板 观察者眼睛所处平面 (150×360) 可调不透明屏幕 可称动的 眼镜镜片 300 清晰视距 图6 镜片检验图

注:① 这类检验的检验者应经过培训并需要有熟练的操作水平。 ② 遮光板应调节到使眼睛免受光的照射并使镜片置于光照射中。 6.2 镜片色泽试验方法

6.2.1 有色眼镜镜片用肉眼观察。

6.2.2 光致变色玻璃眼镜镜片在光照前、光照后分别目测。 6.2.3 镜片色泽一致性通过目测检查 6.3 镜片透射比试验 6.3.1 镜片光透射比试验

3.7.1已给出其连续函数的积分式,现用波长间隔不大于10nm的叠加式替代如下:

780

∑τ(λ) V(λ) Sc(λ)Δλ λ=380

τV =

780

∑V(λ) Sc(λ)Δλ

λ=380

这里Δλ≤10nm。

式中:每10nm间隔常数的乘积及分母的数值可查表14(见第15页),光谱透射比τ(λ)可用分光光度计每10nm或更小间隔进行测量而得。 6.3.1.1 光电方法

在常规试验中,镜片的光透射比也可用光电仪器来测定,但该仪器应进行色度校正,其光谱灵敏度应等效于CIE标准照明体C与CIE(1931)标准色观察者之积,本方法的允许误差为0.04光密度。 6.3.2 镜片平均透射比试验 14

表14 用于透射特性的计算数据

明视觉光波谱光视效长率与C光nm 源的乘积 λ 380 390 400 410 420 430 440 450 460 470 480 490 500 510 520 530 540 550 560 570 580 590 600 610 620 630 640 650 660 670 680 690 700 710 720 730 740 750 760 770 780 光谱三刺激值与 D65光源的乘积 光谱三刺激值A光源及交通讯号滤色片的 光谱透射特性的乘积 SA(λ) τsig(λ)x(λ) SA(λ) τsig(λ) y (λ) SA(λ) τsig(λ) z(λ) V(λ)Sc(λ) SDA5(λ)x(λ) SDA5(λ)y(λ) SDA5(λ)z(λ) 黄色讯号 绿色讯号 红色讯号 黄色讯号 绿色讯号 黄色讯号 绿色讯号 0.0000 0.0000 0.0002 0.0009 0.0037 0.0124 0.0265 0.0447 0.0701 0.1070 0.1635 0.2384 0.3439 0.4887 0.6533 0.8023 0.9250 0.9941 0.9950 0.9249 0.8081 0.6700 0.5375 0.4223 0.3188 0.2215 0.1459 0.0896 0.0509 0.0262 0.0136 0.0062 0.0030 0.0014 0.0006 0.0003 0.0002 0.0001 0.0001 0.0000 0.0000 0.0007 0.0023 0.0118 0.0398 0.1255 0.2461 0.3654 0.3934 0.3426 0.2245 0.1108 0.0348 0.0054 0.0100 0.0633 0.1782 0.3032 0.4507 0.5945 0.7339 0.8778 0.9103 0.9560 0.8983 0.7493 0.5351 0.3749 0.2268 0.1322 0.0719 0.0366 0.0158 0.0082 0.0043 0.0018 0.0010 0.0005 0.0002 0.0001 0.0001 0.0000 0.0000 0.0001 0.0003 0.0011 0.0037 0.0101 0.0241 0.0445 0.0107 0.1046 0.1611 0.2263 0.3534 0.5422 0.7441 0.9284 0.9960 0.0348 0.9950 0.9168 0.8335 0.6715 0.5679 0.4507 0.3341 0.2207 0.1465 0.0856 0.4890 0.0263 0.0133 0.0057 0.0029 0.0016 0.0006 0.0003 0.0002 0.0001 0.0000 0.0000 0.0000 0.0033 0.0110 0.0562 0.1898 0.6030 1.2013 1.8327 2.0734 1.9663 1.4795 0.9423 0.5061 0.2976 0.1705 0.0820 0.0454 0.0212 0.0090 0.0039 0.0020 0.0016 0.0010 0.0007 0.0003 0.0002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17 0.0721 0.2633 0.4661 0.6747 0.8850 1.0707 1.1843 1.1879 1.0725 0.8517 0.6248 0.4150 0.2521 0.1391 0.0773 0.0388 0.0201 0.0106 0.0054 0.0027 0.0014 0.0006 0.0004 0.0002 0.0000 0.0000 0.0001 0.0005 0.0024 0.0104 0.0300 0.0482 0.0604 0.0653 0.0526 0.0296 0.0110 0.0018 0.0036 0.0241 0.0587 0.0908 0.1126 0.1210 0.1153 0.0985 0.0750 0.0514 0.0314 0.0162 0.0076 0.0033 0.0013 0.0005 0.0002 0.0001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2 0.0254 0.2243 0.2838 0.2201 0.1448 0.0874 0.0482 0.0267 0.0134 0.0069 0.0037 0.0018 0.0009 0.0004 0.0002 0.0002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2 0.0086 0.2370 0.6046 0.7801 0.8428 0.8403 0.7897 0.7035 0.5960 0.4782 0.3513 0.2441 0.1566 0.0933 0.0509 0.0281 0.0140 0.0072 0.0038 0.0019 0.0010 0.0004 0.0002 0.0002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1 0.0003 0.0012 0.0032 0.0068 0.0135 0.0245 0.0430 0.0715 0.1199 0.1943 0.2704 0.3057 0.2981 0.2586 0.2026 0.1440 0.0935 0.0553 0.0305 0.0158 0.0072 0.0031 0.0013 0.0005 0.0002 0.0001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4 0.0050 0.0053 0.0031 0.0019 0.0016 0.0011 0.0009 0.0004 0.0003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4 0.0024 0.0112 0.0498 0.1465 0.2415 0.3184 0.3747 0.3465 0.2514 0.1600 0.1009 0.0611 0.0298 0.0150 0.0063 0.0023 0.0008 0.0003 0.0002 0.0001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注:1.Σ V(λ)Sc(λ)△λ = 10.1110; 2.Σ SA(λ) τsig(λ)y(λ)△λ = 1.0883 (红色讯号)、= 6.8340 (黄色λ=380 λ=380 讯号)、= 2.1651 (绿色讯号); 3.标准照明体A光源,C光源及D65光源的光谱强度是以在560nm处 ∑780 ∑780 的数值为1.000为标准的; 4.y(λ)同样也被定义为CIE(1931)标准观察者的明视觉光谱光视效率分布的光谱数值[V(λ)],即y(λ) = V(λ); 5.本表所列各项乘积由表15计算所得。

15

3.7.2已给出其连续函数的积分式,现用波长间隔不大于10 nm的叠加式替代如下:

λ

∑τ(λ)Δλ λ=λ

τ(λ1,λ2) =

λ

∑ Δλ

λ=λ

2121

这里Δλ≤10nm。其波长范围为315nm~380 nm的光源时,其紫外线平均透过率(即近紫外区的平均透射比值)不大于0.5%,或由本公司另行祥细说明。 6.3.2.1 紫外线平均透过率试验

此试验可用精度为 ± 0.5%的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进行测量,在波长范围为315nm~375 nm内每隔10nm测一次透过率值,用以下公式计算紫外线平均透过率。

T315 + T325 + T335 + T345 + T355 + T365 + T375

T =

3.5

式中:T — 紫外线增长透过率,%;

T315 — 以波长为315nm的光源透过率值(T325等类推),% 。 6.3.3 交通讯号识别的透射特性 6.3.3.1 色坐标

3.7.3.1已给出其连续函数的积分式,现用波长间隔不大于10 nm的叠加式替代如下: a)通过镜片观察交通讯号

780

Xsig = ∑τ(λ) SA(λ)τ 780

Ysig = ∑τ(λ) SA(λ)τ 780

Zsig = ∑τ(λ) SA(λ)τ

λ=380 λ=380 λ=380

sig(λ)х(λ)Δλ

sig(λ)y(λ)Δλ

sig(λ)z(λ)Δλ

这里Δλ≤10nm。 b)通过镜片观察平均日光

780

XD65 = ∑τ(λ) S D65 (λ)х(λ)Δλ 780

Y D65 = ∑τ(λ) S D65 (λ) y(λ)Δλ

λ=380

780

Z D65 = ∑τ(λ) S D65 (λ) z(λ)Δλ

λ=380

λ=380

这里Δλ≤10nm。 16

上述各式中:以10nm为间隔。有关红、黄、绿色交通讯号及平均日光的各项常数项的乘积,可查找表14(见第14页附页)。 6.3.3.2 镜片交通讯号透比性

3.7.3.2已给出其连续函数的积分式,现用波长间隔不大于10nm的叠加式替代如下:

Ysig

ZD65 = λ =380 780 = 780 (λ) V(λ) SA(λ)τsig(λ)Δλ∑∑ τ 780

∑ V(λλ=380) SA(λ)τsig(λ)Δλ∑ V(λ) SA(λ)τ ∑λ=380 sig(λ)Δλ 这里Δλ≤10nm。

式中:以10nm间隔常数项的乘积及分母的数值可查表14(见第14页附页)。 6.4 镜片光学中心位置、轴位、棱镜度、基底取向及顶焦度互差试验 用经计量检定合格的焦度计测量。

6.5 配装眼镜光学中心偏差、水平光学中心位移、光学中心高度垂直互差、光学中心 高度、顶点位置试验

以上试验经焦度仪标出光学中心后,用直尺和游标卡尺测量。 6.6 镜片基准弯度 用镜片测度表测量。 6.7 镜片的抗冲击性试验 6.7.1 试验方法:

6.7.1.1 试验在室温条件下进行,用一直径为16mm,质量为(16.0±0.1)g的钢球,自1.27m的高度自由下落冲击镜片的凸面(外表面),钢球的冲击点应位于该镜片的几何中心为圆心、直径16mm的圆内。

6.7.1.2 受试镜片(未切割的,为装架而切割好的树脂镜片和玻璃镜片等)试样应具有代表性,凸面朝上放在6.7.1.3规定的支撑管接受试验。装在镜架上的镜片若要经受本试验,镜架可由其它支撑来平衡,但受试镜片必须凸面朝上,放在6.7.1.3规定的支撑管上。 6.7.1.3 镜片支撑:支撑物为一管状体,其内径为25 mm,外径为32 mm,在管的上端垫有一个3 mm ×3 mm的橡胶垫圈(如图7、图8所示),整个支撑管与基座的总重量必须大于等于12.25kg。

6.7.2 检验结果:镜片碎裂情况(合格镜片不得碎裂)。

17

6.8 装配螺钉的质量按GB196中粗牙螺纹部分检验。

38mm Φ25mm 孔的直径 橡皮垫圈 254mm

127mm 127mm Φ32mm 127mm 254mm 25mm Φ76mm 橡皮垫圈 3mm 支撑管 21mm 14mm 试验板块 8mm 20.2mm 6mm Φ37.7mm

图8 基 板 图7 安装于塑料管上的镜片

6.9 各类眼镜架(除弹簧肶外)的铰链疲劳试验。 6.9.1 试验装置

a)设备必须能适应每分钟60转的往复开闭运动,打开角是80o~90o。 b)在试验期间,设备有提供重复开闭运动的器件、测量和记录装置。

c)试验机的开闭运动转轴和样品台可调节,以便铰链中心置于转动轴轴线位置。 d)从铰链中心到开闭臂为80mm。

e)试验机必须含有在试验期间重复计数的显示装置。 6.9.2 试样

试样是没有安装镜片的镜架。 6.9.3 试验程序

a)在紧固试样的连接螺丝后,将试样固定在水平试验台上,对两镜圈作固定,铰链的 18

中心与开闭运动轴的中心一致。

b)试验连续进行不再拧紧螺丝。 6.9.4 试验结果评定

按技术要求试样达到规定的指标时,试样脱离摆动臂夹后,在打开角为60o时,镜腿(肶)不自由落下,此时试样为合格。 6.10 眼镜架的连接抗拉试验

塑料与塑料(或金属)部件连接,测量连接部分的牢度,塑料架测塑料部分的身庄与腿庄;混合架身庄与腿庄的任何一方系塑料的,测塑料与铰链连接部分。测镜身铰链时,将镜身放在固定架上,在距铰链3mm处,将镜腿(肶)垂下用规定的法码吊挂在镜腿(肶)上,垂直吊拉1mim。

6.11 金属架(除弹簧肶外)弹性试验 6.11.1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有水平台架,钓绳及其固定支座,标尺和悬挂支座,滑动滚球,以及10个50g的标准重量。 6.11.2 试样

试样须是金属架装上镜片的眼镜。 6.11.3 试验程序

a)试样安置在水平台架上,缚二钓绳在试样连接点中心至85mm处的位置。 b)钓绳的一端缚在支座上,另一端将绳连接荷重通过滚动支座。 c)每根吊强上标上指示点,该指示点是测量试样的位移量。 d)记下初始时两指示点间距值。

e)当负重增加且位移量到达50mm时,或负重增加到500g,位移量小于50mm,停止增加重,静止1min,并卸去负重记下数值。 6.11.4 试验结果评定

根据初始值与达到位移量或负重时的回复值之差,即回复差,按差值判断。 6.12 镜架焊接抗拉试验

用精度不低于±1.96N的拉力试验机进行测试。金属架在左右两肶距末端20mm处作相反方向拉力,混合架将塑料部分拆除后,在金属镜圈左右两端作相反方向拉力。 6.13 镜架镀层耐腐蚀性能中性盐雾试验

6.13.1镀层耐腐蚀性能的中性盐雾试验,按GB/T5938—86《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

19

处理层耐腐蚀测试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进行测试。

6.13.2 镀层耐腐蚀性能的偏酸性盐雾试验,其试验条件为:NaCI 50g/L,CuCI2 0.26g/L;用CH3COOH调节pH值至3.0,恒温(35±2)℃,连续喷雾。 6.14 镜架镀层结合力

金属架用R15的专用压模将镜腿(肶)下庄中段弯到90o(优等品)或120o(一等品或合格品),观察镀层是否有毛疵或剥落现象。 6.15 镜架装饰层粘附质量

将镜架的装饰层浸泡在25±5℃水内6h,取出后用软布顺擦三次不脱落。 6.16 镜架表面粗糙度

用表面粗糙度仪测定(或用样板对照),考核镜腿(肶)下庄中段和镜圈庄较平的部位。 6.17 镜架表面疵病

镜架表面疵病用10倍放大镜(或用星点样板对照)测量。 6.18 镜架各位置的配合精度

各位置的配合精度用游标卡尺或塞规测量。 6.19 镜架标称尺寸

用游标卡尺测量,镜圈经水平内径最大距离、鼻梁以水平最小距离、镜腿(肶)以铰链孔中心到镜腿(肶)未端的扩展长度计。 6.20 身、腿倾斜度

用镜架测角仪(或用量角器)测量。 6.21 鼻梁强度测试 6.21.1 测试方法:

a)受测试眼镜正面朝向支撑物,并使鼻梁中点对准支撑面的边缘,再以夹子固定; b)将悬于支撑面外的眼镜挂耳垂直向上;

c)将500克的砝码挂在镜架悬出部份的最末端,时间1分钟。 d)检查镜架及鼻梁。 6.21.2 检验结果:

a)镜架任何部位的断裂情况;

b)鼻梁上任何细小的龟裂、锐利边缘及尖点情况; 20

夹牢固

500g / mim

图9 鼻梁强度测量图

6.22 配装眼镜装配质量

6.22.1 镜片割边后的边缘厚度用测厚百分表或厚度卡尺测量。

6.22.2 镜片割边后的边位倒角用角度远规测量,边缘表面粗糙度等级可用表面粗糙度样板比较,也可用粗糙度测量仪测定。

6.22.3 镜片与镜圈的隙缝通过目视检测,金属框架眼镜锁接管的间隙用0.5 mm的塞尺(二级),以塞不进间隙为合格,或用游标卡尺测量。 6.22.4 眼镜外观及零件缺损目视检查。

6.22.5 眼镜螺纹滑牙用相应的螺纹起子以手感的方法对每一螺纹进行检查。 6.23 配装眼镜的整体形状要求

6.23.1 配装眼镜两镜面平整、活动鼻托对称、两镜腿(肶)平整和对称及镜架扭曲等均目视检查。

6.23.2 配装眼镜的镜腿外张角(大小边)用量角器测量。 6.23.3 配装眼镜的应力用应力仪测量。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产品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7.2 同一次交货的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收货方有权根据本标准的规定对产品对行抽查验收。

21

7.3 批量生产老花眼镜对每一项技术要求进行逐项检验,若有一项不合格,则该副眼镜为不合格。

7.4 批量生产的眼镜其它检验项目,按GB2828抽样并对每一项技术要求进行逐项检验(本标准5.9.2 镜片平均透射比,5.3、5.4、5.5眼镜架机械强度、金属表面质量等除外),采用一般检查水平Ⅱ, AQL=4.0,一次正常抽样方案进行。(见表15,详见《GB2828—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第25页)

表15

批量范围 样本大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N ?? 26~50 51~90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10000~35000 ??

n 8 13 20 32 50 80 125 200 315 Ac 1 1 2 3 5 7 10 14 21 Re 2 2 3 4 6 8 11 15 22 7.5 对5.9.2 镜片平均透射比,5.3、5.4、5.5眼镜架机械强度、金属表面质量等项目,每批抽取样品数为:批量为300副以内每项性能抽取2副,批量为300副以上每项性能抽取3副进行测试,如有不合格项,可加倍抽取样品,对该项进行重复测试,如再不合格则视为不合格。 7.6 例行试验

7.6.1 下列情况之一者,须进行例行试验: a)新产品试制;

b)当设计、工艺有重大变更时; c)停产半年以上再恢复生产; 22

d)正常生产半年进行一次。

7.7.2 例行试验的项目为本标准第五章的全部内容。

7.7.3 例行试验的样品从出产检验合格的产品中任意抽取10副,试验合格率为95%,如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加倍抽样,再进行检验,如再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该次例行试验判为不合格。

7.7 特殊要求的产品,可按供需双方协定。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8.1.1 每副眼镜都应标明执行标准号、类别、顶焦度m-1(D)值、颜色、镜架尺寸、质量等级、生产厂名和商标等。

8.1.2 每盒产品除标明8.1.1的内容外,还应标明盒内数量、出厂日期及检验标记。 8.1.3 箱装必须注明制造国(外销)、制造厂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重量、装箱日期、及易碎品标志,赛璐璐架还应标有“易燃物品”标志。 8.1.4 标志种类包括印字、贴标、吊牌。(标志规定祥见表16)

表16 标志项目 镜片品质 镜片尺寸(方框符号) 两镜片距离(鼻梁宽度符号) 镜腿长度(及符号) 制造厂商标 制造厂商 屈光度 质量等级 检验标记 客户要求项目 23

标志种类 贴 标 印 字 印 字 印 字 贴 标 印 字 贴 标 印 章 印 章 按客户要求 位 置 镜 片 镜腿(肶)内侧 镜腿(肶)内侧 镜腿(肶)内侧 镜 片 纸盒、纸箱 镜 片 纸 盒 纸 盒 按客户要求 8.2 包装

每副眼镜均一袋装,盒装、箱装数量根据产品类型而定(一般产品每12付眼镜装成一盒,每25盒眼镜装成一箱)。 8.3 运输

运输时必须轻放轻卸,注意防火,严禁碰撞、雨淋、受潮。 8.4 贮存

保管贮存时,产品必须离地面10cm以上,室内须通风干燥,防止受潮,堆放不宜过高。 24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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