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12-18 19:31: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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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明确各归口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公司

3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3.1 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规定 3.1.1 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

财务部为固定资产价值管理责任单位,技术部为固定资产的实物责任单位,固定资产实行归口分级管理,具体按部门和类别归口管理如下: 3.1.1.1 技术部负责对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信息设备管理。 3.1.1.2 分公司负责所有水表及其资产的管理。

3.1.1.3 物业部负责对运输设备、电器设备(空调等)、办公用房、水厂生产用房屋等构筑物的管理。

3.1.1.4 水质检测站负责化验设备、在线水质仪表、检测仪器等的管理。

3.1.1.5 工程管理部负责管网资产的管理。

3.1.2 建立分级管理制度,水厂、分公司、物业部、工程部、技术部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并按固定资产分类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并与技术部、财务部进行核对,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3.1.3 各归口管理单位和部门应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负有保管责任,对固定资产短缺应查明原因,属保管不妥善的,追究保管人员和单位、部门负责人责任。

3.2 固定资产增加的管理规定。

3.2.1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自建需列入公司年度预算,并经一定的报批手续后方可购置和建设。固定资产一经购入或建成验收后由构建部门(归口验收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交验收单”一式四份经移交部门、使用部门、技术部、财务部签章、登记后报销。财务部则将“固定资产移交验收单”全部留下,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月底由技术部、移交部门、使用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取回其登记联建立台账。 3.2.2 对于尚未决算已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财务部根据工程管理部提供的预算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工程决算结束后,财务部依据决算金额正式入账,并将之前暂估入账,予以冲销。

3.2.3 对清查中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各归口管理单位要填报“固定资产盘盈表”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再经各归口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签章后入账。 3.3 固定资产减少的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减少原因为固定资产的拆除、报废与调出。

3.3.1 固定资产因使用年久磨损严重无修复价值或因技术淘汰以及能源消耗过大,无法改造利用的,或因改扩建必须拆除的,或因事故损坏严重等原因需要报废的,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理由,经对应的归口管理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填写“固定

资产报废单”。并经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生产安全管理部、财务部、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按市国资委,税务局规定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3.3.2 因改扩建或其它原因拆除的固定资产由归口部门和管理部门做好准备,在拆除前先填好“固定资产报废单”,送报财务部填列原值,净值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程序报批。

3.3.3 凡经清查盘亏的固定资产,归口单位应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盘亏表”,并说明盘亏原因,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分别由归口单位、技术部、使用部门、财务部做销账处理。 3.4 设备内部转移的管理规定

公司内部生产设备需要互相调剂时,必须由生产安全管理部统一安排。填制“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单”,经转出单位、转入单位、生产安全管理部、归口部门四方签章后方可转移,财务部和有关部门根据内部转移单将账随设备转移。

3.5 设备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在使用的管理规定。

部分固定资产已办理报废手续,但仍继续使用的,归口部门应做好辅助账,记录其报废时间、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编号、使用部门(地点)作为备查,各归口管理部门同时做好辅助台账,其台账内容同上,其食物标有报废的标记,以便固定资产清查时辨别,不再继续使用的,则集中到公司设备库妥善保管,每年进行固定资产清查时一并列入清查范围。

3.6 固定资产台账的管理规定

3.6.1 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凡属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机械设备、管网、运输设备、仪器仪表、电子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均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3.6.2 按照固定资产的分级归口管理,财务部负责建立公司固定资产总台账,并设分类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出厂编号、使用地点、使用单位、启用时间、使用年限、固定资产原值等并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折旧提取情况。技术部负责建立固定资产二级台账,台账内容应与财务部固定资产总账一致,各归口管理部门及使用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三级台账,并与技术部固定资产台账一致。财务部对水厂机器设备(除房屋、构筑物外)等固定资产应以工艺流程建立明细账及对应卡片。 3.7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3.7.1 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规定,固定资产净残值比例为原值的5%。

3.7.2 折旧的计提范围: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仪表仪器、运输设备、电子设备、管网及暂估资产。 3.8 固定资产清查的管理规定。

为维护固定资产的完整,保证国有资产不受损失,财务部、技术部应会同各归口单位及使用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至少进行一年一度的清查,并根据清查结果办理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废等手续。生产安全管理部应对固定资产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以了解各使用部门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加强管理。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

管理负责,要经常盘点,重点抽查,一般每个季度核对账、卡、物,并保持一致。

3.9 在建工程的管理规定

3.9.1 对于未完工的工程项目以及未完成安装的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资本性支出,由在建工程归集,完工后按照决算发票等凭据结转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中。

3.9.2 在建工程应每季度与工程管理部和相关部门经办人进行对账,编制“在建工程清查表”。对在建工程的合同、付款、完工进度等实际情况进行清查,并进行记录,防止长期挂账,无人管理。 3.9.3 对于清查中发现误入在建工程的费用性开支,应及时调整当期损益。

3.9.4 已投入使用但未办理完决算的固定资产应战估入账在决算前暂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待决算后再根据投资渠道转入相关科目。 3.10 管网的形成、移交、入账管理规定

公司资金新建管网工程,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填写“固定资产供水管网移交表”,并附建设单位由工程管理部盖章的决算书。“固定资产供水管网移交表”内容有管道名称、起止点、管材材质、口径、长度、金额等手续齐全后到财务报账、登记固定资产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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