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公司、甲方、建设方 安全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4-01-18 20:35: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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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⑴ 为加强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明确安全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及本公司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⑵ 安全管理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 二. 机构设置

三.公司领导及部门安全职责 1.党总支书记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对项目部在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2)围绕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采用各种各样的宣传形式,宣传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教育职工遵章纪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教职工安全意识。

(3)广泛深入地宣传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法规以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大力普及与公司生产有关的安全技

术知识,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经常性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工会劳动保护监查活动,宣传预防各种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典型经验。

(4)积极做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思想工作,督促各部门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使安全管理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上。

(5)深入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思想动态,解决影响安全的因素,对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正常工作的思想工作。

(6)检查安全制度和安全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排除各种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2.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安全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文明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带领本公司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条例,指导主管副经理组织制定贯彻实施办法。

(3)批准发布本公司安全文明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总目标,总结、推广安全文明生产经验。

(4)主持本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及时解决安全文明生产及防止职业病危害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5)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并列为计划完成的考核目标;确保安全生产奖励

基金的建立和使用。

(6)主持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整改措施的制定、实施。

(7)组织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3.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部及分管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办理前期手续:立项报批、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规划设计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理《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办理征地、拆迁安置等手续。

(2)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到消防部门办理消防手续、初步设计文本审查。

(3)施工图设计阶段:

a.施工图设计。通过招标、比选等方式择优选择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绘制出正确、完整和尽可能详尽的建筑安装图纸。其设计深度应满足、设备材料的安排和非标设备的制作;建筑工程施工要求等。

b.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备案。施工图文件完成后,应将施工图报有资质的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c.编制施工图预算。聘请有预算资质的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并对预算结果进行审查。

(4)施工建设准备阶段:编制项目投资计划书。并按现行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报批。

4.财务科、计划预算科及分管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负责审核并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安全标准化资金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审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物品的经费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

(3)审查各项安全奖惩落实情况,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5.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部及分管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部安全管理责任制,检查、公司内各级领导、各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2) 审定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部有关的安全管理办法。 (3)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组织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协调布置安全管理工作。

(4)按有关规定,组织编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5)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

6. 采煤沉陷治理项目管理部及分管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采煤沉陷治理项目管理部安全管理责任制,检查、公司内各级领导、各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2)审定采煤沉陷治理项目管理部有关的安全管理办法。

(3)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组织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协调布置安全管理工作。

(4)按有关规定,组织编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5)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

7.综合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传递上级政府部门和公司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及安全文件,及时向各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报送公司安全工作的文件及材料,认真做好公司各级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2)认真督查督办涉及安全目标管理的有关事项,组织办理员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3)为公司各部门开展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提供后勤保障。

(4)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5)组织调动党、团、工会等组织发挥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教育党员、团员在安全生产和管理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零事故。

(6)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政务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公众利益的信息收集、处理工作;把安全工作纳入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当中;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7)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

后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8)组织人员集体外出活动时,负责制订行车安全、食宿安全、户外活动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预案,做好安全保障及服务工作。

(9)负责公司保护电话、网络等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参与通信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

(10)完善公司印章管理机制,通过封闭管理印章,对参与者进行严格的授权管理,及时、完整、如实地记录印章使用情况,可随时进行检索、查询和审计。既要满足业务经营需要,又规范印章管理,防止发生非法用印行为,保证公司资产和员工的安全。

(11)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

(12)健全公司门卫、内保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门卫人员和内保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加强公司办公区域、停车场等区域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积极组织开展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工作,促进公司平安稳定。 四.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 消防安全管理

a. 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

传教育,以增强全员安全意识,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必备的安全防范知识。

b. 按照消防法规和消防部门的要求,在办公区域内配备消防设

施设备,并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栓、灭火器具完好、有效性,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

清晰、准确。

c. 安全设施的摆放要有固定位置,不得随意改动,“注意”、“禁

止”标牌、标志、应醒目标准,消防标识清晰、准确。 d. 办公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e. 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准确报告起火部位、燃烧品

等情况,按动附近火灾报警器,关掉一切电源,并利用附近灭火设备灭火。 2. 财产安全管理

a.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障公司财产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在公司财产受到损害时,应采取果断措施,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安全。部门领导应全面负责本部门配置资产的安全,资产的直接使用者或保管者为第一责任人,如因不负责任造成丢失或损坏,资产的直接使用者或保管者承担损失部分资产价格的100%。 b. 每天下班及节假日应关好门窗、电灯、开关、水龙头或其他用电、用水设施,安全管理指挥部对下班及夜间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无故脱岗者处以50-500元罚款;上班时间外出应及时锁抽屉,最后离开者关窗锁门。

c. 财务部、档案室等重要部门应安装防盗门窗,财务部门的重要票据、支票等一律入保险箱,随时上锁。

d. 财务部应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巨额资金的存取应保证在保安不少于两人(并配备安防器材)及专车护送的条件下,由财务人员专人办理;帐面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对不按

照规定办理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全额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 公司印章应存放在保险柜或其他安全的地方,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印章应分开存放(具体参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f. 公司车辆使用应严格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公司司机及驾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则和行车规范,杜绝酒后驾车的违章行为,服从交警指挥,保证行车安全。公司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并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关窗锁门、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具体参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g. 员工上下班途中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如遇加班超时至深夜,尽量避免单人独行。 3. 用电安全管理

a. 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

b. 除办公设备以外的电力设施设备的维修应由物业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人员不得擅自维修。

c. 维修人员在维修各类电力设备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d. 员工不得在办公区域内私拉电线,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 4. 公司突发事件处理管理

a. 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与公司有关的、突然发生的,已经或者

可能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声誉产生严重影响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取应急处理机制的重大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纠纷引起的重大堵门事件、公司重大安全事故、公司财产事故、员工人身伤害等。

b. 突发事件处理应遵循的原则:保护公司利益;预防为主、常

备不懈;反应及时、措施到位;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司经营及形象的影响。

c. 突发重大事件一经发生,由公司迅速成立危机处理小组,危

机处理小组由事故相关管理部门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公司处理突发事件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危机处理小组负责。

危机处理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组

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协调与政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关系;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d. 预警信息的传递及处置: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

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期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公司预警信息的传递主要由公司各部门及各项目、现场的责任人负责向事故(件)相关部门领导进行汇报,然后由事故(件)相关部门领导对信息进行分析及调整,确定为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并予以高度重视,必要时可向总经理汇报,及时解决。公司的任何人均可作为信息的报告人,报告人有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向事故(件)相关部门领导

进行汇报,由事故(件)相关部门领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处理。 e. 工作职责

(1) 实行事故相关部门领导负责制,事故相关部门领导为主办领

导,值班领导的跟踪、协调的责任。当日不能正理完毕的,值班领导交接班时,要向接班领导讲清情况,接班领导继续跟踪协调。

(2) 主办领导要高度负责,做到不拖、不误,务求准确、及时。

对迟报、漏报的,要追究主办领导的责任。

(3) 主办领导要准确领会公司意图,严格按照公司指示精神协调

处理,不得擅做主张。

(4) 值班领导夜间或公休日遇有难以独立处理的紧急情况,要及

时报告分管领导或总经理,请有关人员协助处理。 f. 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的纪律

(1) 恪守保密原则,有关突发事件处理工作中的情况,不准

随意泄露;

(2) 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3) 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及形象。 五.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监督制度

开工前指挥部负责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依法接受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

2.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是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安全生产保证能力的企业。

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

5.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施工前,指挥部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要求施工单位建立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检查各级交底记录,确保施工安全。

6.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从事地下作业、高空作业、铺架作业、爆破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7. 检测、验收登记制度

起重机械、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由有资质单位装拆及检测、验收登记制度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8. 安全检查制度

指挥部根据工程建设情况,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季节性、专项性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检查应当目的明确、内容具体,记录完整,确保起到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促进作用。

9. 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0.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指挥部监督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1. 从业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发生伤亡事故后,指挥部和责任单位立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上报。

12.“三同时”制度

本项目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3. 指挥部安全责任

(1)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制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措施,督促并检查参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

(2) 在发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建设业务时,应考察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选择综合素质好、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承担本项目建设业务。

(3)在工程招标资格审查时,检查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审查拟任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记录。不得接受没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拟任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或被限制进入建筑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的投标文件。

(4) 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信号、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施工中发现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以及放射性污染源等,应当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 按规定将批准概算中所确定的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通过工程承包合同拨付施工企业,不得挪作他用。

(6) 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包含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其他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要求,包括安全生产制度要求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要求,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等。

(7)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在不具备安全保证的条件下施

工,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建筑材料、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8)检查督促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有效运转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全面落实。及时调查核实施工、监理等单位反馈的设计未考虑或考虑不周而客观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防范措施。

(9)组织各参建单位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物资准备、应急程序、人员财产救援措施、事故分析与报告以及事故处理后的恢复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10)对监理给予安全管理授权,要求监理方行使安全监理职责、落实监理报告和监理旁站制度,督促监理方认真履行审查承包单位相关资格、安全管理方案、安全保障体系。切实发挥监理单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11)建设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营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参加或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14.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实行施工(工程)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

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应急救援预案报指挥部备案。 15. 安全例会制度

定期召开建设工程安全例会,分析安全情况,开展预想活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建设工程安全工作做到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评比、有考核。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做到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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