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雷接地统一技术标准

更新时间:2023-10-31 04:30: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工程技术统一标准 编号:VK/GCBZ/QA003 版号:A/0 页码:第 1 页 共 8 页 建筑防雷接地统一技术标准 编制 审核 批准 金保宁 李勇刚 孟 浩 日期 日期 日期 修订记录 日 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参加讨论认定人员: 金保宁、舒建平、邓荣宣、李勇、齐德春、曾斌、李波、邓凯、殷建勋、成刚、王晓宇、宋建立、李勇刚 工程技术统一标准 编号:VK/GCBZ/QA003 版号:A/0 页码:第 2 页 共 8 页

1、 适用范围

建筑防雷接地统一技术标准

本技术标准适用于万科地产所有小高层及第三类建筑物防雷分项工程招标及现场施工指导,并提出了建筑物防雷的设计要求。

2、 依 据 2.1

除另有注明外,本工程须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 ? ? ? 2.2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气部分》2002年版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若承包商对以下要求有任何疑义,应立即向万科地产提出,由万科地产做最终决定,否则视为接受。

3、 建筑物防雷分类与防雷措施

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各类防雷建筑物应采取防直击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由于公司开发的产品绝大部分属于第三类防雷建筑,故本文所述内容只适用于第三类建筑防雷。

3.1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范围

3.1.1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3.1.2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

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3.1.3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

性民用建筑物。

3.1.4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3.1.5 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

工程技术统一标准 编号:VK/GCBZ/QA003 版号:A/0 页码:第 3 页 共 8 页 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

3.1.6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

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米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3.2 防直击雷技术措施

3.2.1 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采用在建筑物上沿屋角、屋背、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

部位敷设避雷网(带),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20米×20米或24米×l6米的网格(暗敷设的避雷带直接利用屋面最表层直径不小¢12的钢筋)。平屋面的建筑物,当其宽度不大于20米时,可仅沿网边敷设一圈避雷带。屋面上所有的金属构配件均需与避雷带相连。

3.2.2 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要求不大于10Ω,其接地装置宜与电气设备等接地装置

共用。埋地的金属管道与接地装置距离小于2米时,埋地的金属管道须与接地装置相连。在共用接地装置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3.2.3 建筑物应充分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板、梁、柱和基础的钢筋作为接闪器、引下线和

接地装置。

3.2.4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25

米。因为屋面拐角等突出部位极易遭到雷击,在此处须利用柱内钢筋增补引下线。 3.2.5 无金属外壳或保护网罩的用电设备应处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不宜布置在避雷网

之外,并不宜高出避雷网。

3.2.6 敷设在混凝土中作为防雷装置的钢筋或圆钢,当仅一根时,其直径不应小于10mm。

被利用作为防雷装置的混凝土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其截面积总和不应小于一根直径为10mm钢筋的截面积。

3.2.7 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或成网状的钢筋,其箍筋与钢筋的连接,钢筋与钢筋的连

接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连接或焊接。单根钢筋或圆钢或外引预埋连接板、线与上述钢筋的连接应焊接或采用螺栓紧固的卡夹器连接。构件之间必须连接成电气通路。

工程技术统一标准 编号:VK/GCBZ/QA003 版号:A/0 页码:第 4 页 共 8 页 3.2.8 应将建筑物的金属支撑物、金属框架或钢筋混凝土的钢筋等自然构件、金属管道、

配电的保护接地系统等与防雷装置组成一个共用接地系统,并应在一些合适的地方预埋等电位联结板。

3.2.9 小区内栋与栋之间小于30米内,其基础接地体采用40×4的镀锌角钢相互连接。

间距超过30米的建筑物可单独设立接地装置。

3.2.10装有防雷装置的建筑物,在防雷装置与其它设施和建筑物内人员无法隔离的情况

下,应采取等电位连接。

3.2.11当电源采用TN系统时,从建筑物内总配电箱开始引出的配电线路和分支线路必须

采用TN-S系统。 3.3 防雷电波侵人的措施

3.3.1 对电缆进出线,应在进出端将电绕的金属外皮、钢管等与电气设备接地相连。当电

缆转换为架空线时,应在转换处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3.3.2对低压架空进出线,应在进出处装设避雷器并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连在一起接到电

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当多回路架空进出线时,可仅在母线或总配电箱处装设一组避雷器或其它型式的过电压保护器,但绝缘子铁脚、金具仍应接到接地装置上。 3.3.3进出建筑物的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就近接到防雷或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或

独自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3.3.4进出建筑的各种金属管道及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应在进出处与防雷接地装置连接。 3.3.5楼梯对讲单元门口机、室外监控探头及苑门对讲主机均安装避雷器,避雷器引下线

采用BV-6导线与设备金属外壳相连,设备金属外壳与金属门相连,金属门再与防雷接地装置相连,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欧姆。

3.3.6监控中心和电梯机房设备的弱电进出线路上安装避雷器,并在监控中心和电梯机房

内敷设一圈40*4的镀锌扁钢作为等电位接地体,所有进出监控中心和电梯机房金属管件均须与等电位接地体相连。

3.3.7各弱电系统的电源线要求采用屏蔽线,建筑物到室外第一个弱电井的弱电管采用镀

锌钢管,镀锌钢管两端采用BV-6导线与接地装置相连,其它弱电管采用PVC塑 料管。

工程技术统一标准 编号:VK/GCBZ/QA003 版号:A/0 页码:第 5 页 共 8 页 3.3.8 从配电盘引出的线路宜穿钢管,钢管的一端须与配电盘外壳相连,另一端宜与用

电设备外壳、保护罩相连,并须就近与防雷装置相连。当钢管因连接设备而中间断开时须设跨接线。

3.3.9 在配电盘内须在开关的电源侧与外壳之间装设过电压保护器。

3.3.10在公共场所和住户的卫生间较隐蔽角落设置一个86×86暗装的局部等电位接线

盒,卫生间底板钢筋互相连接成电气通路并与接地引下线连接,并从接地引下线引出一条25*4mm的镀锌扁钢至此线盒。设计图纸中应注明卫生间所有的金属管件均需与线盒内等电位端点连接,线盒盖板上作接地标志“〒”。。

4、 防雷装置 4.1

接闪器

4.1.1 避雷针须采用镀锌圆钢,其直径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a) b) c) d)

针长1米以下: 圆钢为12 mm,钢管为20 mm; 针长1~2米.: 圆钢为16 mm,钢管为25 mm;

避雷网和避雷带须采用镀锌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 mm; 架空避雷线和避雷网宜采用截面不小于35 mm2的镀锌钢绞线;

4.1.2 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外,金属屋面的建筑物宜利用其屋面作为接闪器,并应符合下

列要求:

a) b) c)

金属板之间采用搭接时,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0 mm; 金属板下面无易燃物品时,其厚度不应小于0.5 mm;

金属板下面有易燃物品时,其厚度,铁板不应小于4mm,铜板不应小于5mm,铝板不应小于7 mm;

d)

金属板无绝缘被覆层。

4.1.3 除利用混凝土构件内钢筋作接闪器外,接闪器材料要求热镀锌,并刷防腐漆三遍。

在腐蚀性较强的扬所,尚应采取加大其截面或其它防腐措施。

4.1.4不得利用安装在接收无线电视广播的共用天线的杆顶上的接闪器保护建筑物。 5、 引下线 5.1 5.2

引下线须采用镀锌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 mm。

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明敷,并经最短路径接地。建筑艺术要求较高者可暗敷,但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0 mm。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p2h2.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