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3-08-26 13:37: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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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了贵州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划分

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

黔府发[1998]52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国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预防保护区按流域水系划分如下:

一、重点治理区:乌江流域,南、北盘江流域,赤水河流域,牛栏江、横江、潕阳河流域、锦江流域。该区以治理水土流失为主,实行全面规划,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在实施重点治理的同时做好预防监督和保护工作。

二、重点监督区:南、北盘江中上游,乌江上游,乌江中游 的贵阳市、黔南州所涉县(市、区)。该区以防治因采矿、修路、建厂、采石、取土等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为主,在促进经济建设和发展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为水土流失。

三、重点预防保护区:都柳江、红水河、沅江、清水江流域等植被较好的地区。该区以保护自然植被,防止乱砍滥伐和陡坡垦植为主,制定有关管护制度,同时积极开展局部地区水土流失的治理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p01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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