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手册(用)

更新时间:2023-05-15 06:28: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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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范化

工作标准(试行)

为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规范化,提高单位自身的消

防安全管理水平及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全面落实“重点单位管理规范化”工作,推进我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范化的全面发展,切实将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个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61号令),制定本标准。

一、组织建设

(一)建立组织。重点单位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

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法定代表人和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消防安全组织,消防管理规范化工作在消防组织的领导下,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负责任的原则管理单位的消防事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并确定专职或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具体开展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

(二)健全队伍。各单位要按照61号令和《山东省企业事

业单位、乡(镇)专职消防队执勤条例》的要求,成立专兼职和义务消防组织,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通过防火、灭火知识培训,熟悉单位的器材设施,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宣传培训、检

查巡查、灭火疏散等工作,积极为消防安全工作创造条件。

二、制度建设

(一)建立制度。按照61号令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

建立健全以下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检查巡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单位消防管理规范化工作高质高效的完成,提供严格的制度保障,并根据单位实际将制度上墙。

(二)健全规程。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自动消防系统操作规

程、变配电室操作规程、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燃油燃气设备操作规程等,并分别在这些场所将规程上墙。消防控制室要将消防设施器材和安全出口的分布图上墙。

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基础上,认真抓好贯彻落

实:

1、防火检查。根据单位的有关制度确定检查人员、部位、

内容。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记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编号,检查后由检查人员填写详实的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部位)的负责人要在记录表上签字。

2、防火巡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至少每两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频次。巡查记录由防火巡查人员每班分别填写,对巡查的部门、部位、时间和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结果记录详实,并由防火巡查人员及主管人员签字。

3、教育培训。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

全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通过教育培训,员工消防知识和技能应知应会率达到100%。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有关消防法律、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

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4、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

包括下列内容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

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5、消防档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主要包括以下档案:防火档案、法律文书档案、消防教育培训档案、消防安全制度档案、消防检查档案、消防巡查档案、消防组织档案、维保档案、奖惩档案、灭火疏散及演练档案等。

6、奖惩。单位应当建立奖惩制度,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

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三、消防设施器材建设与维护

(一)硬件建设。单位根据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设

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设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事故广播(含录音带)、消防通讯、消防电梯、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门等控制装置,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疏散示意图、应急照明灯具等消防设施设备。在疏散走道及拐角、安全出口、楼梯入口等处应增设大型蓄光发光疏散指示标志;在主通道、疏散楼梯地面和踢脚线每隔3米应设置蓄光发光疏散指示线、牌;在常闭式防火门上张贴关闭防火门的警示牌;在紧急出口外开门上应安装推闩门锁;在室内消火栓和灭火器箱(或存放点)设置醒目的标示;在醒目位置安装疏散示意图。

(二)设施器材维护。单位根据维护保养制度确定专职人员,

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与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取得维护保养报告。

第一章

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指南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

成 员:★★★ ★★★ ★★★ ★★★ ★★★ ★★★

关于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构

成员的通知

为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现将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确如下:

★★★同志为★★★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同志为★★★单位、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

★★★同志为★★★单位、部门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同志为★★★单位、部门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部门为★★★单位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

★★★单位

年 月 日

关于确定防火检查、巡查人员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

管理规定》,明确消防工作职责,根据规定要求,经研究确定: ★★★ ★★★ ★★★ ★★★ ★★★ ★★★为防火检查人员;

★★★ ★★★ ★★★ ★★★ ★★★ ★★★为防火巡查人员。

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组织实施,由消防安全

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防火检查和巡查。

★★★单位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

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

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

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

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二、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戴统一

制作的证章。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

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的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

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营业结束或下班后,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

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

置和功能状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

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

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五、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

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

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

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化学危

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操作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聊天、打私

人电话、在控制室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控制室内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

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六、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置、

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情况登记、记录制度。

七、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

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消防控制室操作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一、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进行严密的监视和运用,认真履行

岗位操作责任制,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熟

练掌握操作技术,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三、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定期作好系统功能实验,协助技术人员做好修理、维护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四、经常向单位负责人和保卫部门报告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

情况,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五、确认发生火灾后,要立即直拨119报警,不得迟报和不

报。并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组织扑救火灾决策当好参谋。

六、要积极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七、完成消防部门和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消

防专业培训,自觉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单位必须加强日常的

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二、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

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单位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

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四、消防值班人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

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

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并出具月报告书。

六、单位必须定期将火灾探测器送专业清洗维护部门进行一

次全面清洗。

七、单位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

予以消除。

二、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三、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

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

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

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构。

六、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

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八、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

部门。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动用明火需到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区域,由用电管理部门和消防归

口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四、营业场所、车间、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

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

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

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易燃易爆车间、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

求。

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九、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

执行。

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落实交接班制度,不得擅离

职守,不准非电工人员进入配电重地。

二、线路、设备的敷设和安装必须符合“电气设计技术规范”,严禁带电维修作业和超负荷运行。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时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并认真处理和做好记录。

四、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内和变压器周围应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杂物。

五、室内应保持干净、清洁,夏天应有良好的通风散热,并有防止雨雪侵入的设施。

六、关好门窗,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动物飞禽撞入室内。

七、配足配齐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维护保养,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生产和管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二、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

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定期测温检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部位,贮存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

三、贮存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专库存量,并设置明显

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与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四、生产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库)房场所,严禁动用明

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五、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六、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

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七、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

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八、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懂

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

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一、专职消防队主要由消防安保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由

管理人员及员工组成,统一由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专职消防队员每月进行一次培

训,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

三、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半年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

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四、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统

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

整、补充。

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

2、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3、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4、火灾现场的保护。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单位应当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

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以下简称演练)领导小组。

二、演练领导小组由指挥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

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

三、领导小组根据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

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演练。

四、预案演练组织中的各小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每半

年进行一次培训。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中的各级、各类人员,必须按

照演练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

六、对通过演练暴露出的问题,由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

门根据演练领导小组提出的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七、以上各组成员根据工作班次安排,必须由两组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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