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

更新时间:2024-03-06 00:29: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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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

摘要 县(区)以下水利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的工程多以小型为主,工程质量管理常常不被重视,参与建设的各方资质较低或根本无资质。而全面质量管理包括纵、横两个方面,“纵”即自始至终,“横”即全面覆盖,不能因小而不为。县(区)级水利部门因处特殊位置,兼有监督、设计、监理、施工等多种职能,需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适合自身情况的质量保证体系。

关键词 小型水利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建议

县(区)以下(简称基层)水利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的工程多以小型为主,参与建设的各方资质较低或根本无资质,许多工程由村或农民自营,工程质量管理常常不被重视,其做法多数欠妥。虽然这类工程单项规模小,但总体数量多,我们也不可忽视其质量。

水利工程质量是对水利工程“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安全”是指工程满足运行稳定,“适用”是指工程满足使用功能,“经济”是指工程投入的费用较少,“美观”是指工程形象符合美学要求。

1国家的有关规定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管理,控制工程质量、工期、造价,提高经济效益,国家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大中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改革措施,已显示出较强的优越性和生命力,其核心内容可归纳为:

1.1工程建设质量分工负责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部门监督。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监理、设计、施工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

1.2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制

大中型水利工程以及配套和附属工程,要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地方小型工程,由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yb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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