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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心理治疗师 >> 精神卫生 >> 精神障碍 >> 正文 今天是: 2004年7月21日 星期三
神经性厌食症 热

神经性厌食症
[ 作者:邹政 肖泽萍 转贴自: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南_心理治疗学专业 点击数:573 文章录入:rocky ]

一、临床表现
神经性厌食症的发病年龄通常在10—30岁之间,其中大多数(85%左右)在13—20岁之间起病,发病高峰年龄为17一18岁。

此病最重要的特点就是过分关注体形、过度节食以致体重显著降低。病人开始时多以减少热量的摄入为特点。逐渐地,他们就完全避免食用含有高糖分或高蛋白的食物。
除了控制饮食之外,病人大多增加运动量,如跑步、游泳,跳舞、练健美操等。而且,运动的习惯一旦形成,往往不会短期内消失,即使体重已经降低得很明显,神经性厌食病人仍然认为自己的体形不满意,我行我素,继续节食或(和)加强锻炼。病人进食时往往躲开家人或同学、同事,独自进行。绝大多数人初期并不真正厌食。相反,食欲相当好,只不过是不敢吃,或吃完之后强迫自己呕吐或设法催吐。

这些病人大多先到内科或妇产科就诊,就诊的原因往往不是由于消瘦,而是由于月经不调、
下肢水肿.便秘、心动过缓、低血压、腹痛等,有的则因过分节食、呕吐而致脱水和电解质失衡,如低钾血症、碱中毒,有的则有食道损伤、牙釉质受损等。病人往往是在较为严重时才被送到精神科就诊,因为家长发现他们消瘦过于明显,而且进食习惯和规律明显不同寻常。

临床观察发现,此病多在个体的生活境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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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重大改变,且自觉难以应对时发病。
二、诊断
神经性厌食诊断要点是:
1.明显的体重减轻比正常平均体重减轻15%以上,或者Quetelet体重指数为17.5或更低,或在青春期前不能达到所期望的躯体增长标准,并有发育延迟或停止;
2. 自己故意造成体重减轻,至少有下列一项①回避“导致发胖的食物 ”
②自我诱发呕吐;③自我引发排便;④过度运动;⑤服用厌食剂或利尿剂等;
3.
常有病理性怕胖:指一种持续存在的异乎寻常地害怕发胖的超价观念,并且病人给自己制订一个过低的体重界限,这个界值远远低于其病前医生认为是适度的或健康的体重;
4.常可有下丘脑—垂体—性腺轴的广泛内分泌紊乱。女性表现为闭经(停经至少已3个连续月经周期,但妇女如用激素替代治疗可出现持续阴道出血,最常见的是用避孕药),男性表现为性兴趣丧失或性功能低下。可有生长激素升高,皮质醇浓度上升,外周甲状腺素代谢异常,及胰岛素分泌异常;
5.症状至少已三个月;
6.可有间歇发作的暴饮暴食(此时只诊断为神经性厌食);
7.排除躯体疾病所致的体重减轻(脑瘤、肠道疾病Crohn或吸收不良综合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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