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炉燃烧器操作说明

更新时间:2023-11-23 20:51: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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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G-CO/2.5型CO焚烧炉燃烧器

运行操作、维护说明书

目 录

目录 ???????????????????????? 1

1.概述 ???????????????????????? 2 2.投运准备 ?????????????????????? 3 3.点火 ???????????????????????? 4 4.运行 ???????????????????????? 5 5.维护 ???????????????????????? 5

附 燃烧器安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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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燃烧器所配备高能电子点火器通电后电极头部释放出上万伏高压高能弧光,切忌将其接触人体及其它导电体,以免伤害人体或其它设备;

2.通过视镜看火孔⑦观察火焰时,应使用防护面罩或防护眼镜,以免镜片意外破碎伤害人身。 1.概述

该说明书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的炼油厂CO焚烧炉燃烧器、水平安装,燃烧器型号SPE-G-CO/2.5,设计基础条件如下: 1.1设计基础条件

燃烧器规格:2.5 MW(215×104 kcal/h),其中

外喷嘴:2.0 MW(172×104 kcal/h) 中心喷嘴:0.5 MW(43×104 kcal/h) 炉膛压力:4000~8000 Pa 通风形式:强制通风 供风温度:常温

供风阻力:5000~9000 Pa

燃料气

组成:见下表

成分 组成(v.%)

H2 0.025

CO2 2.03

N2 0.7

CH4 97.06

H2S 6mg/m

3

C2H6 0.16

温度:常温

压力:0.02~0.25MPa.g

1.2 电源

高能电子点火器电源:AC220V,50Hz,10A 1.3 要求:

1.3.1 燃料气必须过滤,以防堵塞喷孔。 1.3.2 燃料气压力必须稳定,防止造成熄火。 1.3.3 燃料气中不可携带残液。

2.投运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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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投运前,应首先将燃气喷嘴、长明灯燃气管线吹扫干净才可将其连接就位;其它管线、管道也应清理、吹扫干净,去除内部杂物,再按安装图所示编号各自连接就位。 2.2 对于新安装燃烧器,投运前应对燃烧器筒体、喷嘴、连接软管进行全面清理、吹扫、试漏等开工准备工作,以确认无堵塞、无泄漏。并确认各阀门调节灵活、开关方向正确。 2.3 确认燃料气管网用燃料气置换合格。 3.点火 3.1点火准备

3.1.1确认该炉燃料系统具备开工条件; 3.1.2确认鼓风机、引风机运行正常; 3.1.3确认炉膛压力正常、稳定; 3.1.4确认燃料气压力正常、稳定;

3.1.5 自然通风或用空气、蒸汽吹扫炉膛15~20分钟,取样分析以确保炉内无任何可燃气体成分,并即时进行点火操作。 3.2点火

3.2.1 正式点火前须对点火器进行发火试验,试验按以下程序进行:

首先连接点火器与电极电缆及点火器电源; 接通电源;

按动点火器上点火开关,即可听到电极头发出“叭、叭”响声,通过看火孔可以看到电极头部位闪烁明亮的弧光。

3.2.2在各设备进入开工准备状态,具备点火条件后即可进行点火操作;

点火前首先关小燃烧器主风风门至开度1/3~1/5; 将点火器点火杆推到长明灯喷头端;

按动点火器上点火开关,即可听到电极头发出“叭、叭”响声,通过看火孔可以看到电极头部位闪烁明亮的弧光;

打开长明灯燃料气阀门,随即引燃长明灯;

确认长明灯点燃后,松开点火器点火开关, 并切断220VAC电源;

最后,将点火器点火杆退离长明灯喷头约100mm,以避免火焰烧到电极头。 3.2.3 如果点火失败或运行中熄火而再行点火时,必须自3.1开始重新执行以上程序。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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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电点火器连续发火不得超过30秒钟;

b. 如果点火器因故障无法发火,可用备用点火器(或火把)从备用点火孔(看火孔)插入,点

燃长明灯;也可将长明灯卸下,点燃后安装就位。此操作只能在炉膛未建立正压时执行。 c. 不能重复进行燃烧器的点火。在连续二次点火仍不能建立火焰时,要分析原因,排除故障,

方可继续进行点火操作,连续无效的燃烧器点火,会导致在燃烧通道某一处产生爆炸性的混合物。

d. 如果炉内有其它燃烧器正常着火运行,则可直接点火。

3.3 确认长明灯点燃后,即可缓慢打开主燃气喷嘴燃料气进口阀,引燃喷嘴。 3.4 燃气喷嘴着火后,按用户需要进入烘炉或运行状态。 4.运行

4.1 燃烧器运行正常后,依企业操作规程进行烘炉。

4.2 烘炉完成后,按工艺要求调节炉子负荷,即依燃烧器操作条件调节燃料气压力,控制炉膛温度。

4.3待主喷嘴燃烧正常或达到炉温要求后,缓慢打开再生气烟气进口阀门,送入再生气烟气,直至达到最大气量,以避免炉内压力大幅波动造成燃烧器熄火。同时,相应调节风门(送风量),保证燃气、再生气烟气燃烧的需要,满足工艺要求。

4.4 正常运行期间,应定时巡查、调整风门,并且定时测定烟道气组分,保证烟道气无H2、CO等可燃组分、焚烧物排放达标,并将氧含量控制在2.0~2.5 %的范围(也可依企业操作规程要求,但最大不应超过5%)。

4.5 燃料气压力应根据炉子负荷变动随时调节,以保证炉温达到焚烧物分解所需温度,同时调节送风量,确保燃烧器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燃料气压力和风门的调节应缓慢,以避免压力、流量的大幅波动造成吹熄火焰。

燃烧器良好的运行状态是指:焰形正常、火焰刚性好、不发飘;火焰整体明亮,顶部无黑烟,根部呈浅蓝色。

4.6 该型燃烧器设置有两个喷嘴,使用时应参照各喷嘴的放热量规格选用最适合炉子运行负荷的喷嘴,最好将燃气操作压力控制在0.04~0.16MPa(表)的范围。过低的压力会造成火焰刚性不足,而过高的压力容易造成脱火。

4.7 燃烧器负荷调节的原则是:提高负荷时应首先开大风门,然后增加燃料;反过来,降低负荷时应首先减少燃料,然后关小风门。待负荷稳定后对风门进行精细调节,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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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含量控制指标。

4.8 控制氧含量主要通过主风门调节,一次风门提供中心喷嘴燃烧的空气需求。 4.9 在两个喷嘴都投用时,可适当关小一次风门以避免出现脱火;只投用中心喷嘴时可将一次风门开大;而只投用主喷嘴时应将一次风门全部关闭。

4.10 燃烧器运行过程中应经常观察火焰,如果发现火焰过分明亮或尾部冒黑烟,应及时调节风门,将烟道气含氧量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如果发现火焰散乱、冒火星、脉动等异常现象,应及时拆检、清理喷嘴。 如果发现喷头出现结焦、积垢或堵塞等异常现象,应随时采取措施——停运清理或更换。

4.11 燃烧器停运时应将燃料气阀门关严,以避免停运时气体泄漏。 5.维护 注意:a.使用中的燃气喷嘴、长明灯需要拆下维护时,其喷头、引导管温度仍然很高,操作时应避免接触皮肤以免烫伤。 b. 任何情况下要卸下喷嘴前都必须首先将燃烧器前对应管线阀门完全关闭,然后拆卸,以免发生泄漏,造成事故。 燃烧器运行中出现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找出原因,进行处理(由于炉膛处于正压运行状态,在对燃烧器各部件维修拆装时,注意避免正对各开放孔,防止被热气流灼伤,并使用面罩或防护眼镜。):

5.1 长明灯熄火,首先检查管网压力,如果正常,可考虑长明灯小喷嘴堵塞,应将小喷嘴卸下通堵,而后再行点火。

5.2 主燃气喷嘴熄火,首先检查管网压力,如果正常,可考虑燃料喷嘴或阀门堵塞,应将喷嘴卸下通堵,或检修阀门。

如果以上情况皆属正常,则可能由于燃料管网压力波动或其它因素导致熄火,应按上述条款3的要求再行点火。

5.3 火焰偏斜,主燃气喷嘴或中心喷嘴喷孔部分堵塞、燃烧器风道堵塞或烧嘴砖火道损坏,应将喷嘴卸下通堵、清理燃烧器风道、修复或更换烧嘴砖。

5.4 火焰绵软无力,冒黑烟,考虑供风量不足或风道堵塞,并适当开大风门或清理风道。

另外,由于炉子低负荷运行致使燃气压力过低(低于0.02MPa)、或燃气中重组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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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C4、甚至C5含量过高都有可能造成配风不良、冒黑烟。短期操作可加强供风改善燃烧,长期操作应考虑更换主喷嘴。

5.5 火焰颤动不稳、冒火星,检查燃料、蒸汽管网压力是否有波动,喷嘴喷头松动、堵塞或燃料气携带残液,消除这些因素;如果仍不能解除,可考虑管道共振,这时需调节操作压力,避开共振点。

5.6燃烧器负荷不足、无法达到工艺温度指标,考虑主喷嘴喷孔堵塞,或管道、阀门堵塞,或燃料组成改变(如氢含量增高)、或运行负荷超出设计负荷等;如果上述原因均能排除,则有可能是喷嘴加工错误,此时请与燃烧器供方联系解决。

5.7 为保证燃气喷嘴长期安全、可靠运行,即使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也应定期拆洗,将喷头浸泡在煤油中以清除喷孔内的积碳。由于喷嘴软管接头与内构件有密封面及密封件,一般情况下,切勿随意拆卸,更不能敲击,以免损坏密封面。如果密封件损坏,请及时更换。

5.8喷嘴清洗完毕后,应按其内部构件原有顺序进行组装,注意各密封表面必须平整光滑,否则应预更换。组装后用力拧紧喷头,以保证内构件间的密封。

5.9 燃气喷嘴运行一定时期后,会造成喷孔磨损(视燃料气含固体颗粒多少,这一时期不同)或烧蚀,此后运行状况恶化。为保证燃烧器的正常运行,应更换喷嘴。

注:如果以上条款与企业操作规程有重大矛盾,必须与燃烧器供方设计人员联系协商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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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uc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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