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机长岗位职责

更新时间:2024-04-13 12:14: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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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机长岗位职责

1. 机长是轮机部的负责人,在船长的领导下负责全船机电设备的管理以及轮机部的行政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贯彻和落实公司安全和防污染方针,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持机电设备的良好技术状态和正常运行。

2. 定期召开部门会议,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和本船船务会议决定,制定并组织实施轮机部的工作计划,处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经常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搞好部门和部门间的团结与协作。

3. 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汇编年度、月度预防检查和航修养护计划,督促检查执行情况,确保机、电设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

4. 审查签署轮机日志等,以及预防检查、测量和维修记录;保管轮机技术资料和精密仪器。

5. 负责贯彻轮机部的值班制度,按照船长的指示,准时完成各项开船准备,保持各种机电动力设备和应急设备处于正常良好状态,指导值班人员熟悉各种应变措施和各自岗位的工作。

6. 船舶进出港口,靠泊移泊,通过狭窄水道或在其它困难条件下航行时,应在机舱领导和监督值班人员操作,按照驾驶台的指令迅速、正确地操纵主机。

7. 如发现执行船长某项命令将导致机电动力设备损坏时,应将可能引起的后果告之船长,然后按船长的决定执行并详细记入轮机日志

8. 经常亲自检查各种机电设备的工作情况,及时纠正不正确的工况参数和操作方法。当轮机员等有疑难问题唤请时,应及时前往现场具体指导处理。

9. 当机电动力设备发生事故时,就立即组织抢修,防止损坏扩大,并采取防止重复发生类似事故的有效措施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如实地将经过和结果记入轮机日志并写出书面报告,凡涉及索赔或保修的,就按规定另外提出报告并附具必要的证明材料,一并经船长签署后报送公司。

10. 当本船遭遇海难或其他危急情况时,按驾驶员发出的信号指挥机舱人员按应变部署表的分工,坚守岗位,积极抢救,在接到船长的弃船命令时,应尽一切可能对有关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亲自携带轮机日志,车钟记录簿最后离开机舱。

11. 经常审阅各种机电和设备的检修记录,审查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指导轮机员提高检修技术。

12. 负责核算润料,及时向船长提出添装量,添装燃油时亲自参加并督促二管轮,核对燃油品种和质量,商定添装秩序,速度和联系办法,防止错装或溢油。 13. 组织和指导本部门人员的技术业务学习与训练,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14. 教育并督促轮机部船员严格遵守国际防污染规定,审阅并签署油类记录簿。 15. 督促本部门船员做好备件、物料、工具等请领、保管、使用。

16. 负责保管图纸、说明书、技术图书和技术文件,每半年至少清点一次。

17. 修船工作。进厂前,汇编修理单和自修计划,送船长审核后报公司机务科,进厂后,搞好厂、船之间配合,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掌握自修工程进度和质量,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工程,在修船中拆吊重大部件时亲临现场,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重点工程亲自参加验收,认真审核修理单,汇总修理技术资料;坞修时,检查、确定尾轴、尾轴承、推进器及海底阀等水下工程,并负责完工后验收,协助大副检查舵系装置,出坞前复查水下工程,确认处于正常技术状态。

18. 按规定向公司机务科汇报本部门工作,报送规定的各项报表及资料。 19. 不配三管轮的船舶参加航行停泊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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