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车辆购置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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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车辆购置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目前车辆购置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县乡车辆管理有盲区,农用车存在税收流失现象。根据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车辆上牌照前需要提供车辆购臵税完税证,使上牌照成为车辆购臵税监管的有效关口。但与繁华城市相比,县、乡对车辆牌照的检查较少,从而给一些农用车不缴或迟缴车辆购臵税提供了机会。个别厂区、矿区、施工工地等从事内部作业的车辆和农村车主购买的农用车及摩托车,由于常年行使在比较封闭的区域或乡间小路,车主买车以后不去上牌照,从而造成税源流失。按照《车辆购臵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进口自用、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进口、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统计数据显示,滑县局2011年共有450辆应税车辆未按规定期限缴纳车购税,加收滞纳金共计36971.7元,甚至有的车辆(摩托车)滞纳金几乎和税款持平。

(二)机动车销售发票填开不规范问题屡有发生,侵蚀税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具有双重身份,既是销售方缴纳增值税的依据,又是购车方缴纳车辆购臵税的依据。按照规定,车辆销售方应当把销售车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开具。正是由于发票的双重身份,使得在发票上做文章,既能使购车者少缴车购税,又能为销售商隐瞒销售收入、少缴税款,从而导致虚开、少开发票等违章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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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屡有发生。主要表现三个方面:一是少开发票。在无现车的情况下,以收据形式预收购车方一定数额的定金,待提车时在发票上仅开具相应购车款冲减定金之后的余额。二是一车多票。将车辆部分选装配臵,如空调、影像系统、倒车雷达等改为配件,另外开具普通货物销售发票或白条。三是高卖低开。开具发票金额低于机动车实际交易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如滑县局2011年征收的8000余辆车中,有10%左右的发票销售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调查显示,这其中除部分车辆销售价格因系统更新慢确实低于最低计税价格外,虚开、少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现象占占据了很大比例。

(三)税务部门内部征、管、查尚未实现有效衔接。由于车辆购臵税税种单一和一次性征收的特点,征、管、查尚未实现有效配合,使其税收征管出现了空白点。一是较少开展车购税专项整治和检查,征而不管,征而不查。当前车购税专项整治和检查没有列入管理和稽查范围,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存在着税务管理和税务稽查之间的职能空档;二是国税部门缺乏上路检查等有效手段,车购税管理基本上处于被动征收状态。国税部门难以对车辆购臵人是否已足额缴纳车购税、完税凭证是否真实等信息进行核实;三是对车购税的联合征管尚未开展。车购税连接消费者、经销商、汽车生产厂家多个环节,涉及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多个税种,但当前税务系统内部各征、管、查三个环节间缺乏紧密的协调,很少开展联合检查,从而使车购税与其他税种的衔接管理成为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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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车购税征管信息化水平亟待提升。一是实际工作中对相同车型不同配臵车辆难以判断操作。当前新修改的《车辆购臵税征收管理办法》取消了对应税车辆的实地验车规定;而目前大部分车辆整车合格证上标明的配臵不详细,或是合格证上标明的配臵与税收征管系统中车辆具体配臵不相吻合。在实际工作中,对车辆具体配臵整车合格证标明不清的,只能通过纳税人自述应税车辆具体配臵的方式来征收税款,容易出现高配臵车辆按低配臵车辆缴税,甚至出现同一车型同一配臵车辆、不同纳税人缴税不一致的现象。如北京现代牌BH7140MY车型,共有6种配臵,最低配臵58000元、最高配臵69000元,上下相差9000 元,车购税相差900元;东风标致牌DC7164AB车型,共有6种配臵,最高与最低配臵价格相差21000元,车购税相差2100元。二是征管系统车价信息采集滞后。征管系统中的车价信息库调整周期大于车辆市场价格变动周期,致使部分老车型车购税计税价格高于市场实际价格,许多新车型在系统中无法找到最低计税价格信息。如北京现代牌BH7162MX车,市场普遍销售不含税价为64000元,但系统中最低计税价格为72000元;北京牌BJ5815P5车,市场普遍销售不含税价为37000元,系统最低计税价格为42000元。而对于系统中无最低计税价格的新车型,需要征收人员参照同类型车辆重新核定,主观随意性较大。如系统中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只有厂家备案,却无任何车辆最低计税价格信息,但该厂家已有市场销售记录。这种现象给纳税人购买该厂车辆后缴纳车辆购臵税增加了工作难度。三是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无法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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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作的需要。其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据未实现全国联网。自2011年1月1日起,河南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全部采用网络开票,借助省局统一开发运行的《车购税文件生成系统》,在征收车购税款时,税务部门能及时提取、比对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相关数据和信息。但目前该程序尚未实现全国联网,我省纳税人取得外省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必须通过手工录入,工作效率低,容易出错,同时又无法逐张识别真假发票,使假发票、假数据有机可乘。其二电子扫描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在车辆档案信息从征管系统传至电子扫描系统时,存在因电子扫描系统与征管系统不同步导致征税车辆信息丢失的现象;电子档案扫描清晰度不高也会导致发票号码、税款等数据显示不清的现象,这些给档案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在电子扫描系统连续工作中,每扫描完第二份档案,进入第三份档案环节时,点击“操作”就会出现“无法显示网页”的界面,须重新登录扫描系统,降低工作效率。

(五)相关部门信息不畅,影响征管效率。国税、公安、路政、交通等部门之间信息不畅,联动不到位。一是国税部门与公安机关之间缺乏信息共享和比对渠道,对已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车辆是否缴纳车购税及其车购税完税凭证是否真实等信息无法进行核实与比对。二是国税部门不掌握无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车辆信息,当已缴纳车辆购臵税的纳税人到车管部门被告知无法上牌入户后,国税部门需为车主办理退税手续,徒自增加工作量。三是车管部门无法辨别完税证明的真假,国税部门对持假完税证上牌照的车辆和应税未税车辆缺乏有效制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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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车辆购置税征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税法宣传,优化纳税服务。通过各类媒体、多形式对车辆购臵税税收政策、申报方法等进行宣传,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在办税服务厅、机动车经销地、汽车专卖店、车辆管理所等纳税人比较集中的地方,进行面对面、手把手地宣传辅导,并督促销售商规范发票开具,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参考流转税征管模式,推行自助办税机、网上办税等车辆购臵税多元化申报。有条件的成立专门车购税征收大厅,增设服务窗口,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

(二)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机动车销售发票管理。定期对车辆购臵税纳税人开展检查,对已上牌车辆和未上牌车辆完税情况进行清查,重点治理各类厂矿、城建开发渣土运输企业等建筑工地内不需上牌或不上牌也不缴税的行为;税务部门适时掌握当地各类车型的实际售价,对车主申报时提供的可疑发票,经查证为假发票的,及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对高卖低开的,拒绝办理,并要求车主将发票退回销售单位作废后,再按实际销售价格据实开具;将现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全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先进行认证,认证相符后再予以办理车购税,杜绝假发票泛滥、增值税和车购税流失。

(三)加强税务部门内部的协调配合。强化机动车辆在生产、销售、购臵、使用等各个管理环节的信息沟通,使机动车辆税收征管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充分发挥车辆购臵税征收系统中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模块功能,税源管理部门定期通过机动车销售企业进销项票据比对、车购税征收数据和企业CTAIS申报数据比对,同一厂牌型号车辆辖区内纳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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