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自治区动物疫病监测计划(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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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农牧医发?2010?39号

关于印发《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 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

各盟市农牧业局,满洲里、二连市农牧业局:

为及时掌握我区动物疫病免疫状况、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增强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农业部印发的《2010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订《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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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监测计划》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农牧业 动物疫病 监测计划

抄送:自治区兽医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

兽医药品监察所,各盟市兽医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 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兽医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办公室 2010年3月3日印发 共印1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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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监测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掌握和分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主要动物疫病病原分布和流行规律,评估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消除疫情隐患,发布预警预报,科学开展防控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自治区监测和地方监测相结合。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分自治区监测计划和盟市、旗县监测计划。自治区监测计划由自治区统一制定下发,所需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算。各盟市、旗县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本辖区监测计划,监测数量不得少于自治区监测计划要求,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二)常规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各地要按自治区动物疫病监测计划,按月度完成常规监测任务;对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和新发的动物疫病,要及时开展应急监测。

(三)定点监测与全面监测相结合。自治区设立监测点,实行定时定点持续监测。各地根据本辖区疫病流行特点,在辖区内设立固定监测点,实行定时定点持续监测。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后,要分别开展一次全面集中监测工作。

(四)抗体监测与病原监测相结合。通过免疫抗体水平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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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评估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通过开展病原学监测,及时掌握动物疫病发生动态和病原分布情况。

三、职责分工

(一)自治区兽医局主管全区动物疫情监测工作,负责制定、调整年度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及时汇总分析上报全区动物疫病监测数据,并重点开展全区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春秋集中免疫后的抽样监测和种畜禽场、重点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及畜禽交易市场抽样监测。

(三)各盟市依据自治区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盟市、旗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及时汇总分析上报本辖区动物疫病监测数据。

(四)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和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做好相应区域内动物疫病监测工作。

(五)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养殖企业、诊疗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异常情况报告后,应将可疑动物纳入监测范围。

四、监测结果报告

(一)各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每月25日前,将本辖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监测结果报送至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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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中心,每个季度报送一次监测工作总结。

(二)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和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在每月25日前,将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报送至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7月5日和翌年1月5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下半年监测结果、监测工作总结报送至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在每月28日前,将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全区动物疫病监测汇总及分析结果报送至自治区兽医局,月底前报送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外来动物疫病的采样、送检按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按时上报。

五、监测结果处理

(一)自治区兽医局根据监测情况,组织风险评估、预警预报,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并向各盟市通报情况,采取相关措施。

(二)监测中发现群体免疫抗体水平不合格的,按照免疫方案的有关规定及时补免,确保免疫密度与质量。

(三)监测中发现病原学阳性的,根据病种特点按农业部的有关规定或防治技术规范处臵。对扑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学阳性畜禽及同群畜禽,按重大动物疫情处臵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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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国内动物疫病监测计划; 2、外来动物疫病监测计划; 3、自治区病原学季度监测计划; 4、自治区春秋集中免疫抽样监测计划; 5、自治区级监测点动物疫病监测计划;

6、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和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动物疫病流

行病学调查、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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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国内动物疫病监测计划

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鸡、鸭、鹅和其它家禽及野生禽鸟,貂、貉、虎等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以及高风险区域内的猪。重点对种禽场、商品禽场、活禽市场、水网密集区、候鸟密集活动区和重点边境地区家禽进行监测。

二、监测职责分工

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完成月度常规监测、集中重点监测样品采集,血清学监测和病原学(金标法)监测工作;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完成病原学监测阳性样品的复检和抽检工作。

三、监测时间

月度常规监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具体时间。春秋季节各进行一次集中重点监测,分别在6月底前和12月底前完成。如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四、监测数量 (一) 月度常规监测

阿拉善盟、乌海市、锡林郭勒盟、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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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和7-11月,每月监测血清样品不低于80份,病原学样品不低于20份。每次至少监测2个商品代饲养场户(血清≥2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10份/场)、1个猪场(血清≥10头份/场)、3个村散养户(血清≥10头份/村)。

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1-5月和7-11月,每月监测血清样品不低于200份,病原学样品不低于80份。每次至少监测1个种禽场(血清≥2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10份/场)、5个商品代饲养场户(血清≥2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10份/场)、2个活禽市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10羽份/场)、2个猪场(血清≥10头份/场)、6个村散养户(血清≥10头份/村)。

包头市、赤峰市、通辽市1-5月和7-11月,每月监测血清样品不低于300份,病原学样品不低于120份。每次至少监测2个种禽场(血清≥2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10份/场)、7个商品代饲养场户(血清≥2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10份/场)、3个活禽市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10羽份/场)、2个猪场(血清≥10头份/场)、10个村散养户(血清≥10头份/村)。

(二)集中重点监测

阿拉善盟、乌海市、锡林郭勒盟、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6月和12月,每月监测血清样品不低于170份,病原学样品不低于30份。每次至少监测3个商品代饲养场户(血清≥20份/场、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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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10份/场)、1个猪场(血清≥10头份/场)、10个村散养户(血清≥10头份/村)。

其它盟市6月和12月,每月监测血清样品不低于380份,病原学样品不低于100份。每次至少监测2个种禽场(血清≥2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10份/场)、6个商品代饲养场户(血清≥2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10份/场)、2个活禽市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10羽份/场)、2个猪场(血清≥10头份/场)、20个村散养户(血清≥10头份/村)。

野鸟以及人工饲养的貂、貉、虎等野生动物根据实际情况采样监测。对发现的死鸟必需进行检测。

五、检测方法与结果判定 (一)血清学检测方法与判定 1、方法:血凝抑制试验(HI);

2、判定:弱毒疫苗,商品代肉雏鸡第二次免疫14天后,鸡群免疫抗体转阳≥50%为合格;灭活疫苗,家禽免疫21天后,HI抗体效价≥2 为免疫合格。

(二)病原学检测方法

盟市采用“金标”法,自治区采用RT-PCR检测方法。 六、监测结果报告

(一)血清学检测结果达不到国家要求水平的禽群,要分析其原因,进行强化免疫。

(二) 病原学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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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阳性禽及其同群禽进行隔离, 必要时进行扑杀,并无害化处理。

2、各盟市“金标”法检测阳性的,将阳性样品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检,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检阳性样品送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进行确诊,经确诊阳性的进行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检测阳性的活禽市场休市,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对同群禽采取扑杀措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追溯来源。

4、将阳性情况按快报要求报告。

口蹄疫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猪、牛、羊。重点对种畜场、规模饲养场、屠宰场、交易市场、发生过疫情地区以及边境地区家畜进行监测。

二、监测职责分工

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完成月度常规监测、集中重点监测样品采集,血清学监测和病原学(非结构蛋白抗体ELISA)监测工作;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完成病原学监测阳性样品的复检和抽检工作。

三、监测时间

月度常规监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春秋季节各进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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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集中重点监测,分别在6月底前和12月底前完成。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四、监测数量 (一) 月度常规监测

各盟市1-5月和7-11月,每月监测样品总量最低不少于105份,非结构蛋白抗体监测不少于30份。每次至少监测1个种畜场(血清≥15头份/场)、1个奶牛场(血清≥15头份/场)、1个生猪屠宰场(血清≥10头份/场)、1个牛羊交易市场(血清15份/场)、2个存栏50-300头饲养场户(血清≥15头份/场)、2个村散养户的家畜(血清≥10头份/村,适当兼顾猪牛羊的比例,其中奶牛5份)。

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1-5月和7-11月,每月免疫抗体监测样品总量最低不少于35份,非结构蛋白抗体监测不少于10份。每次至少监测 1个生猪屠宰场(血清≥10头份/场)、1个存栏50-300头饲养场户(血清≥15头份/场)、1个村散养户的家畜(血清≥10头份/村,适当兼顾猪牛羊的比例,其中奶牛5份)。

(二)集中重点监测

各盟市6月和12月,每月监测样品总量最低不少于300份,非结构蛋白抗体监测不少于60份。每次至少监测2个种畜场(血清≥15头份/场)、2个奶牛场(血清≥15头份/场)、2个生猪屠宰场(血清≥10头份/场)、2个牛羊交易市场(血清15份/场)、6个存栏50-300头饲养场户(血清≥15头份/场)、10个村散养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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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家畜(血清≥10头份/村,适当兼顾猪牛羊的比例,其中奶牛5份)。

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6月和12月,每月监测样品总量最低不少于60份,非结构蛋白抗体监测不少于20份。每次至少监测 1个生猪屠宰场(血清≥10头份/场)、2个存栏50-300头饲养场户(血清≥15头份/场)、2个村散养户的家畜血清样品(血清≥10头份/村,适当兼顾猪牛羊的比例,其中奶牛5份)。

五、监测内容

猪检测O型口蹄疫病原和免疫抗体。

羊检测O型、亚洲Ⅰ型口蹄疫病原和免疫抗体。 牛检测O型、亚洲Ⅰ型、A型口蹄疫病原和抗体。 六、检测方法与结果判定 (一)血清学检测方法及判定

猪免疫28天后,其他畜免疫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1、方法

O型口蹄疫: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液相阻断ELISA,使用合成肽疫苗免疫的,采用VP1结构蛋白ELISA进行检测;

亚洲Ⅰ型和A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 非结构蛋白抗体检测用ELISA。 2、判定

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抗体效价≥2为免疫合格; 液相阻断ELISA:抗体效价≥2 为免疫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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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P1结构蛋白抗体ELISA:抗体效价≥2为免疫合格。 (二)病原学检测方法及判定

牛羊口蹄疫感染情况采用非结构蛋白抗体ELISA方法检测,各盟市非结构蛋白抗体检测阳性的,采集O-P液送检,自治区用RT-PCR方法进行检测,如检测结果为阴性,应间隔15天再采样检测一次,RT-PCR检测阳性的判定为阳性畜。

猪从屠宰场采集颌下淋巴结用RT-PCR方法进行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判定为阳性猪。

七、监测结果处理

(一)血清学检测结果达不到国家要求水平的畜群,要分析其原因,进行强化免疫。

(二)未使用A型疫苗免疫的牛,检测出抗体阳性的,进一步做病原学检测。

(三)病原学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样品要及时送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进行病原分离鉴定。 2、扑杀阳性畜,必要时对同群畜进行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3、将阳性情况按快报要求报告。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猪。重点对种猪场、中小规模饲养场、屠宰场、发生过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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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的猪进行监测。

二、监测职责分工

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完成月度常规监测、集中重点监测样品采集,血清学监测工作。

三、监测时间

月度常规监测数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春秋季节各进行一次集中重点监测,分别在6月底前和12月底前完成。

四、监测数量

阿拉善盟、乌海市、锡林郭勒盟、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全年监测数不少于100份;其它盟市全年监测数不少于300份。

五、检测方法 1、方法:ELISA;

2、判定:活疫苗免疫28天后,高致病性猪蓝耳病ELISA免疫抗体IRPC值>20为合格,存栏猪免疫抗体合格率≥70%时为群体免疫合格。

猪瘟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猪。重点对种猪场、中小规模饲养场、屠宰场、发生过疫情地区的猪进行监测。

二、监测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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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完成月度常规监测、集中重点监测样品采集,血清学监测和病原学(猪瘟抗原ELISA)监测工作;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完成病原学监测阳性样品的复检和抽检工作。

三、监测时间

月度常规监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春秋季节各进行一次集中重点监测,分别在6月底前和12月底前完成。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四、监测数量 (一) 月度常规监测

阿拉善盟、乌海市、锡林郭勒盟、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1-5月和7-11月,每月监测血清样品不低于35份。每次至少监测1个屠宰场(血清≥10头份/场)、1个商品猪场户(血清≥15头份/场)、1个村散养户(血清≥10头份/村),病原学监测不少于10份。

其它盟市1-5月和7-11月,每月监测血清样品不低于100份。每次至少监测1个种猪场(血清≥15头份/场)、3个商品猪场户(血清≥15头份/场)、1个屠宰场(血清≥10头份/场)、3个村散养户(血清≥10头份/村),病原学监测不少于30份。

(二) 集中重点监测

阿拉善盟、乌海市、锡林郭勒盟、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6月和12月,每月监测血清样品不低于60份。每次至少监测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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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场(血清≥10头份/场)、2个商品猪场户(血清≥15头份/场)、2个村散养户(血清≥10头份/村),病原学监测不少于20份。

其它盟市6月和12月,每月监测血清样品不低于240份。每次至少监测2个种猪场(血清≥15头份/场)、6个商品猪场户(血清≥15头份/场)、2个屠宰场(血清≥10头份/场)、10个村散养户(血清≥10头份/村),病原学监测不少于60份。

五、检测方法

(一)免疫抗体监测方法及判定:

1、方法: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或抗体阻断ELISA;

2、判定:使用正向间接血凝试验,免疫21天抗体效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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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免疫合格;使用猪瘟抗体阻断ELISA的,抗体阳性即为合格。

(二)病原学检测方法 用RT-PCR或抗原ELISA方法。 六、监测结果处理

免疫抗体达不到国家标准的畜群要分析原因,进行强化免疫。病原学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猪进行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鸡新城疫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鸡、火鸡、鹌鹑等。重点对种禽场、商品禽场、活禽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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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禽进行监测。

二、监测职责分工

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完成月度常规监测、集中重点监测样品采集,血清学监测和病原学(金标法)监测工作;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完成病原学监测阳性样品的复检和抽检工作。

三、监测时间

月度常规监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春秋季节各进行一次集中重点监测,分别在6月底前和12月底前完成。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四、监测数量 (一)常规月度监测

阿拉善盟、乌海市、锡林郭勒盟、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1-5月和7-11月,每月监测血清样品不低于30份,病原学样品不低于10份。每次至少监测1个商品代饲养场户(血清≥2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10份/场)、1个村散养户(血清≥10头份/村);

其它盟市1-5月和7-11月,每月监测血清样品不低于110份,病原学样品不低于50份。每次至少监测1个种禽场(血清≥2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10份/场)、3个商品代饲养场户(血清≥2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10份/场)、1个重点活禽市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10羽份/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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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村散养户(血清≥10头份/村)。

(二) 集中重点监测

阿拉善盟、乌海市、锡林郭勒盟、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6月和12月,每月监测血清样品不低于100份,病原学样品不低于30份。每次至少监测3个商品代饲养场户(血清≥2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10份/场)、2个村散养户(血清≥10头份/村);

其它盟市6月和12月,每月监测血清样品不低于260份,病原学样品不低于100份。每次至少监测2个种禽场(血清≥2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10份/场)、6个商品代饲养场户(血清≥20份/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10份/场)、2个重点活禽市场(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10羽份/场)、10个村散养户(血清≥10头份/村)。

五、检测方法

(一)免疫抗体监测方法与判定 方法:血凝抑制试验;

判定:免疫21天后抗体效价≥2为免疫合格。 (二)病原学监测方法

盟市采用“金标”法,自治区采用RT-PCR检测方法。 六、监测结果处理

(一)血清学检测结果达不到国家要求水平的鸡群,要分析其原因,进行强化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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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病原学检测阳性所在禽场应采取净化措施。

布鲁氏菌病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所有乳用、种用牛羊(包括犊牛、羔羊)。各盟市应根据实际,安排对其它易感动物进行抽检,国家及自治区布病监测点按规定完成检测任务。

二、监测时间

具体由各盟市根据自治区“奶牛健康普查方案”要求及本地区实际情况安排。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三、检测方法

按照国家标准(GB/T 18646-2002)进行,筛选检测用琥红平板凝集试验;阳性样品用试管凝集反应或补体结合试验进行复核。经自治区批准免疫的家畜,相关盟市应进一步做好免疫效果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四、监测结果处理

对没有免疫的或未经自治区批准免疫的家畜,检测结果阳性的,应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对监测到的阳性饲养场所定期进行跟踪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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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结核病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所有乳用、种用牛。 二、监测时间

具体由各盟市根据自治区“奶牛健康普查方案”要求及本地区实际情况安排。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三、检测方法

按照国家标准(GB/T 18645-2002),应用牛提纯结核菌素皮内变态反应进行检测。

四、监测结果处理

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对监测到的阳性饲养场所定期进行跟踪监测。

狂犬病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狂犬病高风险区域的犬、猫,重点对死亡、疑似发病及动物门诊犬、猫采样检测。

二、监测职责分工

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完成监测样品采集、送检和血清学监测工作;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完成病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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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采好的样品必须在5小时之内放入冰柜中冷冻上,以防腐败;样品至少要冷冻24小时才能往疯牛病检测实验室运送。

G. 各地送来的样品要先在省兽医总站里统一清理,如果没有冷冻好的样品,则必须及时放入冰柜中冷冻,然后由省兽医总站统一将样品发送至检测实验室。

4. 样品运送:

准备好带盖的结实的泡沫箱,该泡沫箱必须无任何破损,并且大小适中(根据样品的量来决定)。先在泡沫箱的底部铺上一层吸水纸,之后放入冷冻好的样品,然后在侧面放入几块冷冻好的冰袋,最后在样品的上面放入几块冷冻好的冰袋,盖紧箱盖。用大号的透明胶带封好箱口,再横向打好包,箱子外面用记号笔写上“易碎勿压”以及向上的“箭头”等字样,然后由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统一运送。打好包的样品必须及时发送,并确保4天之内运送至检测实验室。

提示:一、这种包裹最好通过航空途径运送或由专人运送,并切记要注明“易碎勿压”。二、切记在采样单上写明送样人及其联系方式,样品检测完后实验室要出具检验报告并寄给送样人。

方案二:甲醛固定的牛羊脑样品采集与运送方案 1. 材料

A. 数码照相机(或数码摄像机)、采样单、复写纸和圆珠笔或铅笔 B. 医用胶布(用于捆装有样品的纱布,并在其上写上样品编号) C. 电动骨锯或采样勺、骨钳、斧头 D. 解剖刀、剪刀、乳胶手套

E. 纱布、棉线、密封塑料桶(容积不少于5000ml) F. 固定液:即10%福尔马林(甲醛)生理盐水

氯化钠8.5g ;水900ml ;40%福尔马林(甲醛)100ml 2. 采样步骤

A. 如果有比较典型的BSE疑似牛,则要拍照或摄像留下证据。每省至少要对20%的临床疑似牛进行拍照或摄像,并且收集临床疑似牛的其他材料如档案等。采集临床疑似牛时,采样人员还需要通过问询等方式弄清该病牛的其他情况,问询内容可以包括饲养历史、来源、流动等情况。这些证据材料必须存档和备份,运送样品时一并寄送至检测实验室。

B. 填写采样单

根据实际情况,按采样单要求认真填写。采样地点相同的样品可以登记在同一张采样单上。

C. 取样

(I)电锯采样法

a.用电锯沿两牛角根部到枕骨大孔上边缘的方向将牛颅腔打开。

b.用手术刀将脑膜切开,骨钳打开颅腔,然后把脑神经和脑血管切断。

c.取出整个脑组织包括大脑、小脑和脑干(间脑、中脑、脑桥和延脑);注意千万不要把脑干损坏。

d.将每头牛的脑组织用纱布松松地裹住(纱布容易透水),千万不能紧,一定要松,然后将写有编号名称的医用胶布(用圆珠笔或铅笔将编号写在上面,编号:地名+序号+样品类别名,如“青岛市10号牛”)用棉线栓在纱布口处,注意不让胶布脱落。处理好后放入10-20倍体积10%福尔马林生理盐水中固定一周。注意标签编号与采样单的编号相对应。

e.用新的福尔马林生理盐水更换旧的固定液,密封在塑料桶中,桶外贴上桶中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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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脑的编号,以便我们处理牛脑时不开桶盖便可知桶中的牛脑情况。每个塑料桶可根据大小放臵相应数量的牛脑。

(II)采样勺采集法

a.准备专用的采样勺(一把或二把便可)、医用剪刀(一把)、一次性手套、橡胶检查手套(即乳胶手套)以及其他采样用品如采样单等。

b.戴好一次性手套和橡胶检查手套,专门登记的人员不需要戴手套。通过观察牙齿检查牛的年龄。

c.在平整地面倒臵牛头,即牛头的两角和鼻子靠地放臵。

d.在枕骨大孔处用剪刀剪开脑硬膜,目的是便于插入采样勺。然后用一个食指伸入枕骨大孔中,沿着延脑转一周,目的是切断延脑与头骨之间相连的神经和血管,以便于延脑的取出。

e.从延脑腹侧(也即勺子从枕骨大孔的上面进入)将采样勺插入枕骨大孔中,插入时采样勺要紧贴枕骨大孔的腔壁,以避免损坏延脑组织。采样勺插入的深度约为5-7cm(采羊脑时插入深度约为4 cm),然后向上一扳勺子手柄,同时往外抠出脑组织和勺子,延脑便可完整取出。

f.其余步骤见(I)中的d和e。

注:对于临床疑似牛羊,采下脑后,从脑中线一分为二,一份用于甲醛固定,另一份用于—20℃冷冻并在低温下运送至参考实验室。

3. 样品的包装与运送

A. 独将采样单邮寄给检测实验室,切不可与样品一起邮寄,目的是防止采样单被污染。

B. 将固定好的牛脑放在几个大的带内盖的塑料桶中密封,注意每个牛脑都随身带有一个唯一的编号,桶外壁上也标明桶内的所有牛脑编号。运送时桶里的固定液可以不按10-20倍体积的量,而保留适当的量便可,适当的量是以浸没牛脑为准,不过运送时必须更换成新的固定液。

C. 运输时,将装有样品的塑料桶用木架子固定好,以防运输途中颠倒。

D. 在木架子外面加两张不干胶标签,一张注明样品名称、采样单位与地址及联系电话,另一张注明放臵方向、小心、易碎和切勿倒臵等字样。

E. 样品由专人或经航空运至检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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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海绵状脑病普查采样单

采样单编号:第___ 张 编制:国家牛海绵状脑病参考实验室 样品保存条件:甲醛固定 □ -18℃以下冷冻 □ 样品类别:脑 □ 淋巴结 □ 脾脏 □ 扁桃体 □ 其它_________ 采样地点: 省(市) 县 乡 种 类 样 品 编 号 奶牛 肉牛 兼用牛 月龄 正 常 屠 宰 健康状况 非正常屠宰* 死牛 急 宰 疑 似 备注 *若为非正常屠宰牛请继续填写《非正常屠宰牛登记单》,样品编号要对应。 注释:

1.采样地点相同的样品可以登记在同一张采样单上。样品编号用地名的首字母+数字来表示,例如青岛1号写为QD-1,此号必须与样品包装编号对应起来。 2.请详细填写采样单位名称、电话、地址等信息。 3.有些选项可以打“√”表示。

采样单位(委托采样单位)名称:(盖章) 电话: 采样单位(委托采样单位)地址: 邮编: 采样人(委托采样人) 签名: 年 月 日

封样单位(运送单位)名称:(盖章) 电话: 封样单位(运送单位)地址: 邮编: 送样人(委托送样人) 签名: 年 月 日 此单一式3联,一联随样品封存,另两联分别由采样单位和养殖单位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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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海绵状脑病非正常屠宰牛登记表

样品编号: 编制:国家牛海绵状脑病参考实验室 保存条件:甲醛固定 □ -18℃以下保存 □ 样品类别:脑 □ 其它_________ 月龄:___________ 牛的种类:奶牛 □ 肉牛 □ 兼用牛 □ 健康状况:临床疑似牛 □ 紧急屠宰牛 □ 死牛 □ 采样地点: 省(市) 县 乡 村 详细描述: 年龄判断依据:牙齿 □ 养殖档案 □ 曾饲喂肉骨粉:是 □ 否 □ 性别:母 □ 公 □ 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 原产国___________________ 耳标____________________ 畜主/养殖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临床疑似牛(由不明原因引起的渐进性行为变化或神经症状,表现如下): 1. 行为表现:甩头 □ 磨牙 □ 过度舔舌 □ 耳朵竖立 □ 行为改变,如落伍 □ 挤奶时持续踢踏 □ 经常伸展脖子 □ 像拉马车样低头站立 □ 面对舍门或障碍物犹豫不前 □ 不愿进挤奶室 □ 走路时后肢过度摇摆或伸展 □ 2. 神经症状:颤抖 □ 兴奋 □ 胆怯 □ 恐惧 □ 狂怒 □ 意识异常 □ 转圈运动 □ 共济失调 □ 瘫痪/局部麻痹 □ 感觉过敏如听觉、触觉、视觉 □ 没有外伤或感染而濒临死亡 □ 其他 紧急屠宰牛: 倒地不起 □ 斜靠着物体才能站立□ 不愿行动 □ 严重伤病 □ 宰前检疫认为要销毁的牛 □ 其他 死牛: 在养殖场死的 □ 在运输过程中死的 □ 在其他地方死的 其他描述: 照片: 每省至少要对20%的临床疑似牛进行拍照或摄像,并收集临床疑似牛的其他材料如档案等。若为数码照片,则可以给照片的名称命名为对应的样品编号,然后以电子方式或相片(背面要标明样品编号)发送给省站或疯牛病检测实验室。若不是数码照片,则洗出来,在其背面用圆珠笔或记号笔注明样品编号,与采样单一并交给疯牛病检测室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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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痒病普查采样单

采样单编号:第 张 编制:国家牛海绵状脑病参考实验室

样品保存:甲醛固定 □ -18℃以下冷冻 □ 样品类别:脑 □ 淋巴结 □ 脾脏 □ 其他 采样地点: 省(市) 县 乡 样品 编号 动物种类 山羊 绵羊 月龄 性别 健康状况 正常临床 其他屠宰 可疑 疾病 备 注 (若为临床可疑,请描述病临床可疑 羊的品种、畜主、是否为 进口等情况,可单独附页说明) 1、发病初期易惊、不安、打颤、凝视,有时癫痫状发作。 2、走路时头高举,后肢明显抬高,前肢摇摆不稳类似驴跑。 3、发病后期明显瘙痒,啃咬腹部和股部,或在固定物上摩擦患部,患部有皮肤破损,日渐消瘦而亡。

注释:采样地点相同的样品可以登记在同一张采样单上。样品编号用地名的首字母+数字来表示,例如青岛1号写为QD-1,此号必须与样品包装编号对应起来。有些选项可以打“√”。

采样单位(委托采样单位)名称:(盖章) 电话: 采样单位(委托采样单位)地址: 邮编:

采样人(委托采样人) 签名: 年 月 日

封样单位(运送单位)名称:(盖章) 电话: 封样单位(运送单位)地址:(盖章) 邮编:

送样人(委托送样人) 签名: 年 月 日 此单一式3联,一联随样品封存,另二联分别由采样单位和养殖单位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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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工作。

三、监测时间

血清学监测:在犬、猫狂犬病免疫一个月后进行免疫抗体监测。

病原学监测:每个季度监测一次,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四、监测数量

各盟市全年不少于20份。死亡犬、猫取脑组织,活体动物采集血清。

五、检测方法

血清学检测:ELISA方法。 病原学检测: RT-PCR方法。 六、监测结果处理

病原检测阳性样品及脑组织样品送农业部狂犬病实验室(军事医学科学院长春兽医研究所)进行病毒分离鉴定。

扑杀阳性犬,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马鼻疽、炭疽监测计划

一、 马鼻疽监测

(一)监测范围: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等5个盟市,根据饲养马属动物具体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存栏较多的马鼻疽原疫区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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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测时间: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监测数量:每个盟市全年监测不少于300份。 (四)监测方法及结果判定:点眼试验。按照《马鼻疽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对试验结果进行判定。发现阳性,立即扑杀无害化处理。

二、 炭疽监测

(一)监测范围:发生过疫情的老疫区易感牲畜。 (二)监测时间: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监测数量:各盟市全年监测不少于100份,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不少于20份。

(四)监测方法及结果判定:炭沉试验。按照《动物炭疽疽诊断技术》要求,对试验结果进行判定。发现阳性,立即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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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外来动物疫病监测计划

牛海绵状脑病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重点在奶牛养殖场、肉牛养殖场、动物医院和屠宰场进行采样监测,采集对象包括具有神经症状、紧急屠宰、非正常死亡的2岁以上牛,以及正常屠宰的4-7岁奶牛和种牛。

二、采样数量和要求

(一)采样数量。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等10个盟市各采集牛脑38份,其中有神经症状牛脑不少于5份;阿拉善盟、乌海市各采集牛脑10份,其中有神经症状牛脑不少于1份(采样单见附录)。

(二)采样要求。具有神经症状的样品应80%以上为奶牛样品;紧急屠宰、死亡或4-7岁正常屠宰牛的样品应50%以上为奶牛样品。

三、送样时间

阿拉善盟、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于5月31日前,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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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于9月30日前,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监测结果处理与报告

(一)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10月30日前,向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交牛海绵状脑病年度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检查的各种易感动物总数及其年龄结构;

2、每种易感动物总的死亡率和由神经性疾病造成的死亡率; 3、主管部门限制流通的动物类型与数量记录; 4、临床检查与流行病学调查的动物数量与结果; 5、除牛科动物以外感染传染性海绵状脑病的动物; 6、牛海绵状脑病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情况; 7、进口和饲喂肉骨粉的情况。

(二)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11月30日前,向农业部兽医局提交牛海绵状脑病年度监测报告,并抄送国家牛海绵状脑病参考实验室。

五、采样与送样要求:见附录。

痒病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重点对放牧羊群、种羊养殖场以及屠宰场进行采样监测,采集对象为搔痒、神经症状、共济失调、倒地不起、失明、死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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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症状的1岁以上绵羊和山羊。

二、采样数量

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等10个盟市各采集羊脑28份,阿拉善盟、乌海市各采集羊脑10份,采样要求同牛海绵状脑病(采样单见附录)。

三、送样时间(同牛海绵状脑病监测采样送样)

阿拉善盟、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于5月31日前,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锡林郭勒盟、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于9月30日前,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重点监测不同年龄黄牛、奶牛、水牛、牦牛。

呼和浩特市、通辽市、赤峰市对屠宰场进行肉品监测。 二、送样时间

每盟市在5月底之前将采集的血清样品送至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肉品监测样品在7月底之前送至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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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测数量

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等10个盟市各送检190头份牛血清样品,阿拉善盟、乌海市各送检50份牛血清;呼和浩特市、通辽市、赤峰市各选择1个规模屠宰场进行肉品监测,每个屠宰场应采集有眼观肺炎变化的牛肺脏20-30个。

小反刍兽疫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一)动物种类:山羊、绵羊、岩羊、黄羊和其他非正常死亡的野羊。种羊样品数应在10%以上。

(二)动物群体:受威胁区或边境地区的动物群体。 (三)盟市: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

二、监测数量

每盟市监测不低于2个群体。每个群体同时采集血清样品和棉拭子样品不低于30份,风险较大的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采样量。

发现高热、眼鼻分泌物增多及腹泻的易感动物,应及时将组织样品和血清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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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送样时间

盟市于8月底前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自治区于9月15日前送云南热带亚热带动物病毒病重点实验室进行检测。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非洲猪瘟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1、动物种类:家猪、野猪。

2、动物群体:边境地区的动物群体,包括养殖场、用野猪改良的饲养场、可能与野猪有接触史的家猪饲养户、野猪分布地区的野猪。

3、盟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

二、样品种类与数量

每盟市不低于3个群体,每个群体采集血清样品和抗凝血样品各不低于20头份。发现高热、网状内皮系统出血的死亡动物随机采集脾脏、淋巴结和肺脏等组织样品(采集登记单见附录)。

三、送样时间

盟市于4月底前送至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自治区于5月15日前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诊断中心进行检测。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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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舌病(欧洲8型)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各盟市。监测家畜包括绵羊、山羊和牛。 呼和浩特市为监控群监测范围。 二、监测时间

各盟市血清学每年监测1次。呼和浩特市监控群监测每年监测4次,分别于1月、4月、7月和10月进行采样监测。

各盟市10月30日前送自治区疫控中心。自治区疫控中心于11月15日前送云南热带亚热带动物病毒病重点实验室。

三、监测数量

(一)血清学监测:在血清学监测范围内各盟市集中采集血清样品,每个盟市采集血清120份,其中,绵羊60份、山羊30份、牛30份。采样时,以乡镇或规模养殖场为采样单位,每个采样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采集60份绵羊、山羊、牛血清。

(二)监控群监测:呼和浩特市设立一个监控群,监控群10头牛,每年采集监控群内的动物血清4次,每次采集血清10份,年采集40份。

(三)传播媒介监测:根据各盟市血清学监测和监控群监测结果,协助相关实验室进行传播媒介库蠓捕获、收集和种鉴定。

(四)疑似病例实验室检测:上述监测范围内发现临床疑似病例,采抗凝血和血清送检测实验室完成检测,数量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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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自治区病原学季度监测计划

一、职责分工

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完成病原学季度监测样品的采集送检工作。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完成病原学季度监测及阳性样品送检国家参考实验室的工作。

二、监测病种及监测数量 (一)高致病禽流感、鸡新城疫 1、监测范围

重点对种禽场、商品禽场、活禽市场、水网密集区、候鸟密集活动区和重点边境地区家禽进行监测。

2、监测数量

每季度监测一次,阿拉善盟、乌海市、锡林郭勒盟、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等五个盟市,每次采集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和血清不少于20份;其它盟市每次采集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和血清不少于60份,其中1个种禽场、3个商品禽场、1个活禽市场、1个村散养户(10份/场〃村)。

(二)口蹄疫 1、监测范围

猪、牛、羊。重点对种畜场、规模饲养场、屠宰场、交易市场、发生过疫情地区以及边境地区家畜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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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测数量

每季度监测一次。各盟市每次采集血清不少于70份、牛羊O-P液不少于60份、猪颌下淋巴结不少于10份,其中1个生猪屠宰场、1个牛羊交易市场、1个种畜场、3个存栏50-300头饲养场户、1个村散养户的家畜血清样品(10份/场〃村,牛羊同时采集血清样品和O-P液,生猪屠宰场采集血清样品和颌下淋巴结);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每次采集血清不少于20份、牛羊O-P液不少于10份、猪颌下淋巴结不少于10份,其中1个生猪屠宰场、1个存栏50-300头饲养场户(10份/场〃村,牛羊同时采集血清样品和O-P液,生猪屠宰场采集血清样品和颌下淋巴结)。

(三)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甲型H1N1流感 1、监测范围

猪。重点对种猪场、中小规模饲养场、屠宰场、发生过疫情地区的猪进行监测。

2、监测数量

每季度监测一次,阿拉善盟、乌海市、锡林郭勒盟、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等五个盟市,每次采集鼻咽拭子(组织样品)和血清双样不少于20份,其中1个屠宰场、1个商品猪场户(10份/场,屠宰场采集淋巴结、扁桃体);其它盟市,每次采集鼻咽拭子(组织样品)和血清双样不少于60份,其中1个种猪场、3个商品猪场户、1个屠宰场、1个村散养户(10份/场〃村,屠宰场采集淋巴结、扁桃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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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送检时间

阿拉善盟、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包头市和呼和浩特市于3月、4月、8月、10月的15日前,送至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满洲里市和二连浩特市于3月、5月、9月、11月的15日前,送至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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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自治区春秋集中免疫抽样监测计划

为了掌握我区春秋集中免疫后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评估疫情发生风险,科学评价各地防控工作,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全区范围内对规模场、种畜禽场、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及散养户畜禽进行随机采样监测。

一、监测内容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和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和病原学监测。

二、监测时间

春秋集中免疫结束后20天开始采样。 三、监测数量

每个盟市抽检样品数量不少于190份。其中,抽检3个不同畜种规模场和1个规模禽场,每场采集30份;1个交易市场10份;1个屠宰场20份;2个村畜禽各20份。采集血清时禽类同步采集咽肛拭子样品,猪采集鼻腔拭子样品,牛羊采集OP液。

四、职责分工

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派专人到现场监督采样、分离血清等项工作。各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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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集中对各地抽检样品进行检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采样后30天形成书面报告上报自治区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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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自治区级监测点动物疫病监测计划

一、动物疫病定点监测

自治区在辖区内设立的8个动物疫病监测点,于6月底前完成采样监测任务,7月20日前将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总结报送至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血清学监测由各监测点在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要求和指导下完成,监测诊断液自治区统一提供。病原学监测由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完成,各监测点6月30日前采集样品送检。各监测点具体任务如下:

(一)新巴尔虎右旗

1、采集牛血清190份、羊血清70份、野生偶蹄动物血清40份,完成口蹄疫感染抗体、O型、A型、Asia-Ⅰ型免疫抗体的检测。感染抗体阳性采集O-P液,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采集奶牛血清70份、羊血清30份,完成布病血清学检测。阳性样品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用试管凝集试验、IELISA试验、CELISA试验进行鉴别诊断;

3、完成奶牛结核病200头次检测,采用结核菌素皮肤过敏试验。阳性动物无菌采集全血,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用干扰素ELISA试验、PCR试验进行对比;

4、采集野生鸟类血清样品30份,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新城疫以及禽流感16个亚型抗体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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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集野生偶蹄动物血清样品40份,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小反刍兽疫、羊痘、蓝舌病抗体检测;

6、在屠宰场采集羊脏器65个、牛脏器50个,现场检验棘球绦虫。采集犬粪便样品65份,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犬细粒棘球绦虫检测。

(二)东乌珠穆沁旗

1、采集牛血清190份、羊血清70份、野生偶蹄动物血清30份,完成口蹄疫感染抗体、O型、A型、Asia-Ⅰ型免疫抗体的检测。感染抗体阳性采集O-P液,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采集奶牛血清70份、羊血清30份,完成布病血清学检测。阳性样品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用试管凝集试验、IELISA试验、CELISA试验进行鉴别诊断;

3、完成奶牛结核病200头次检测,采用结核菌素皮肤过敏试验。阳性动物无菌采集全血,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用干扰素ELISA试验、PCR试验进行对比;

4、在屠宰场采集羊脏器65个、牛脏器50个,现场检验棘球绦虫。采集犬粪便样品65份,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犬细粒棘球绦虫检测;

5、采集羊血清样品100份,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蓝舌病检测;

6、采集野生偶蹄动物血清样品30份,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小反刍兽疫、羊痘、蓝舌病抗体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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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子王旗

1、采集牛血清190份、羊血清70份,完成口蹄疫感染抗体、O型、A型、Asia-Ⅰ型免疫抗体的检测。感染抗体阳性采集O-P液,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采集奶牛血清70份、羊血清30份,完成布病血清学检测。阳性样品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用试管凝集试验、IELISA试验、CELISA试验进行鉴别诊断;

3、完成奶牛结核病200头次检测,采用结核菌素皮肤过敏试验。阳性动物无菌采集全血,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用干扰素ELISA试验、PCR试验进行对比;

4、采集羊血清样品150份,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蓝舌病检测;

5、在屠宰场采集羊脏器65个、牛脏器50个,现场检验棘球绦虫。采集犬粪便样品65份,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犬细粒棘球绦虫检测。

(四)乌拉特中旗

1、采集牛血清190份、羊血清70份,完成口蹄疫感染抗体、O型、A型、Asia-Ⅰ型免疫抗体的检测。感染抗体阳性采集O-P液,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采集奶牛血清70份、羊血清30份,完成布病血清学检测。阳性样品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用试管凝集试验、IELISA试验、CELISA试验进行鉴别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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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成奶牛结核病200头次检测,采用结核菌素皮肤过敏试验。阳性动物无菌采集全血,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用干扰素ELISA试验、PCR试验进行对比;

4、采集羊血清样品150份,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蓝舌病检测;

5、采集家禽血清710份,完成禽流感H5抗体检测。 (五)阿拉善左旗、额济纳旗

1、采集牛血清190份、羊血清70份,完成口蹄疫感染抗体、O型、A型、Asia-Ⅰ型免疫抗体的检测。感染抗体阳性采集O-P液,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采集奶牛血清70份、羊血清30份,完成布病血清学检测。阳性样品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用试管凝集试验、IELISA试验、CELISA试验进行鉴别诊断;

3、完成奶牛结核病200头次检测,采用结核菌素皮肤过敏试验。阳性动物无菌采集全血,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用干扰素ELISA试验、PCR试验进行对比;

4、采集羊血清样品100份,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蓝舌病检测;

5、采集家禽血清700份,完成禽流感H5抗体检测。 (六) 赛罕区、新城区、土左旗

1、采集牛血清190份、羊血清70份,完成口蹄疫感染抗体、O型、A型、Asia-Ⅰ型免疫抗体的检测。感染抗体阳性采集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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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采集奶牛血清70份、羊血清30份,完成布病血清学检测。阳性样品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用试管凝集试验、IELISA试验、CELISA试验进行鉴别诊断;

3、完成奶牛结核病200头次检测,采用结核菌素皮肤过敏试验。阳性动物无菌采集全血,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用干扰素ELISA试验、PCR试验进行对比;

4、采集家禽血清3320份,完成禽流感H5抗体检测。采集家畜血清350份,其中猪100份、狗70份、马110份、驴70份,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禽流感H5、H7和H9抗体检测;

5、采集野生鸟类血清样品30份,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新城疫以及禽流感16个亚型抗体检测;

6、在屠宰场采集羊脏器65个、牛脏器50个,现场检验棘球绦虫。采集犬粪便样品65份,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犬细粒棘球绦虫检测;

7、采集羊血清样品150份,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蓝舌病检测。

(七)喀喇沁旗

1、采集牛血清190份、羊血清70份,完成口蹄疫感染抗体、O型、A型、Asia-Ⅰ型免疫抗体的检测。感染抗体阳性采集O-P液,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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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集奶牛血清70份、羊血清30份,完成布病血清学检测。阳性样品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用试管凝集试验、IELISA试验、CELISA试验进行鉴别诊断;

3、完成奶牛结核病200头次检测,采用结核菌素皮肤过敏试验。阳性动物无菌采集全血,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用干扰素ELISA试验、PCR试验进行对比;

4、采集家禽血清1500份,完成禽流感H5抗体检测。采集家畜血清350份,其中猪100份、狗70份、马110份、驴70份,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禽流感H5、H7和H9抗体检测;

5、在屠宰场采集羊脏器65个、牛脏器50个,现场检验棘球绦虫。采集犬粪便样品65份,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犬细粒棘球绦虫检测。

(八) 科右前旗、科右中旗

1、采集牛血清190份、羊血清70份,完成口蹄疫感染抗体、O型、A型、Asia-Ⅰ型免疫抗体的检测。感染抗体阳性采集O-P液,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采集奶牛血清70份、羊血清30份,完成布病血清学检测。阳性样品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用试管凝集试验、IELISA试验、CELISA试验进行鉴别诊断;

3、完成奶牛结核病200头次检测,采用结核菌素皮肤过敏试验。阳性动物无菌采集全血,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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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干扰素ELISA试验、PCR试验进行对比;

4、采集家禽血清1000份,完成禽流感H5抗体检测。采集家畜血清350份,其中猪100份、狗70份、马110份、驴70份,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禽流感H5、H7和H9抗体检测;

5、在屠宰场完成现场脏器检验羊65只、牛50头。采集犬粪便样品65份,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抗体检测;

6、采集羊血清样品150份,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蓝舌病检测。

7、采集野生鸟类血清样品30份,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新城疫以及禽流感16个亚型抗体检测;

二、猪病监测点

达拉特旗、扎赉特旗、乌拉特前旗。 (一)监测范围

重点对种猪场、规模饲养场、屠宰场进行监测。 (二)监测病种

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猪甲型H1N1流感。 (三)职责分工

监测点负责完成血清学监测和病原学监测样品的采集送检,

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完成病原学监测。

(四)监测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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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监测一次,每次监测血清样品不低于60份。每次至少监测1个种猪场、2个商品猪场、1个屠宰场(血清≥15头份/场),病原学监测不少于30份(血清和鼻咽拭子/组织样品双样)。

(五)监测方法 1、血清学监测

O型口蹄疫用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或液相阻断ELISA,合成肽疫苗免疫的用相应的ELISA,猪瘟用正向间接血凝试验,蓝耳病用ELISA。

2、病原学监测

口蹄疫用非结构蛋白抗体ELISA、RT-PCR,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用RT-PCR,猪瘟用抗原ELISA、RT-PCR,猪甲型H1N1流感用RT-PCR。

(六)工作总结

12月20日前,将全年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总结报送至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牛羊病监测点 (一)布病

扎兰屯市、克什克腾旗、阿巴嘎旗、赛罕区、杭锦后旗、化德县。

按《内蒙古自治区布病监测点监测方案》规定实施监测。 12月20日前,将全年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总结报送至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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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口蹄疫

科左后旗、正兰旗、鄂托克旗、土右旗。 1、监测范围

重点对种畜场、规模饲养场、屠宰场、交易市场进行监测。 2、职责分工

监测点负责完成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监测和口蹄疫血清学监测及口蹄疫病原学监测样品的采集送检,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完成口蹄疫病原学监测。

3、监测数量

每季度监测一次,每次监测血清样品不低于60份。每次至少监测1个种畜场、1个商品场、1个屠宰场、1个交易市场(血清≥15头份/场),病原学监测不少于30份(血清和牛羊O-P液)。

4、监测方法

血清学监测:O型口蹄疫用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或液相阻断ELISA,合成肽疫苗免疫的用相应的ELISA;亚洲Ⅰ型和A型口蹄疫用液相阻断ELISA ;

病原学监测:用非结构蛋白抗体ELISA、RT-PCR。 5、工作总结

12月20日前,将全年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总结报送至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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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禽病监测点 敖汉旗、科尔沁区。 (一)监测范围

重点对种禽场、规模饲养场、活禽交易市场进行监测。 (二)监测病种

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 (三)职责分工

监测点负责完成血清学监测和病原学监测样品的采集送检,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完成病原学监测。

(四)监测数量

每季度监测一次,每次监测血清样品不低于60份。每次至少监测1个种禽场、2个商品猪场、1个活禽市场(血清≥15头份/场),病原学监测不少于30份(泄殖腔/咽喉拭子双份样品)。

(五)监测方法

血清学监测:采用血凝抑制试验。 病原学监测:采用RT-PCR。 (六)工作总结

12月20日前,将全年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总结报送至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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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和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

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监测计划

一、流行病学调查

各站每月对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猪伪狂犬病、鸡新城疫、禽流感、马传贫、马鼻疽、布病、牛结核病、蓝舌病、疯牛病、痒病、牛瘟、牛肺疫、山羊/绵羊痘等17种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于每月25日前,将流行病学调查表以传真或信件方式报送至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通过电子邮件上报电子版。

二、监测

各站每半年对口蹄疫、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猪伪狂犬病、鸡新城疫、禽流感、马传贫、马鼻疽、布病、牛结核病等10种病进行监测。全年完成500份猪血清、1000份鸡血清和100份牛羊血清的监测任务。于7月5日和12月31日前,将实验室监测半年报表以传真或信件方式报送至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通过电子邮件上报电子版。

三、工作总结

各站于7月5日和12月31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监测、评估风险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形成工作总结报送至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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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牛海绵状脑病采样与送样方案

牛羊脑样品既可以按甲醛固定处理,也可以按冷冻保存处理,然后运送至国家认定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具体方法见“方案一:新鲜牛羊脑样品的采集与运送方案”和“方案二:甲醛固定的牛羊脑样品的采集与运送方案”。参考实验室建议采用方案一的规定进行采样和运送,该方案也是当前国际上广泛采纳的方案。

方案一:新鲜牛羊脑样品的采集与运送方案 1. 专用采样工具采集牛羊脑样品的特点:

国家牛海绵状脑病参考实验室根据国际上通用的牛羊脑采样工具设计出我国的牛羊脑样品采样工具。该工具为塑料制品,呈勺子形状,前端带有锋利的齿,便于切断脑组织。这种采样方式有着非常明显的优点,如使用简单、节约成本、工作效率高、机动性强、采样安全。

2. 采样物品准备:

数码照相机(或数码摄像机)、专用的采样勺(一把勺子最多可以采集三份样品,牛脑采样勺为蓝色,羊脑采样勺为黄色)、医用剪刀(一把,长10cm左右)、一次性手套、橡胶检查手套(即乳胶手套)、口罩、工作服、样品杯(可向参考实验室索取)、记号笔、冰袋(至少3块大号的冰袋)、大号的透明胶带、带盖泡沫箱(有厚度,无破损,大小适中)、签字笔或圆珠笔、采样单、吸水纸等。

3. 采样步骤:

A. 如果有比较典型的疯牛病(BSE)疑似牛,则要拍照或摄像留下证据。每省至少要对20%的临床疑似牛进行拍照或摄像,并且收集临床疑似牛的其他材料如档案等。采集临床疑似牛时,采样人员还需要通过问询等方式弄清该病牛的其他情况,问询内容可以包括饲养历史、来源、流动等情况。这些证据材料必须存档和备份,运送样品时一并寄送至检测实验室。

B. 每次采样至少有两人在场,其中一人戴好一次性手套和橡胶检查手套,另外一人专门登记和开启样品杯而不需要戴手套。通过观察牙齿检查牛羊的年龄,大于3岁的牛(第二对永久门齿长出)和大于18月龄的羊(第一对永久门齿长出)才可以采样,但如果该动物为疯牛病或痒病风险动物则没有年龄限制。

C. 在平整地面倒臵牛/羊头,即牛/羊头的两角和鼻子靠地放臵。同时,另外一人开始填写采样单,并且在样品杯上标记上对应的样品编号(以县/市名+序号,如青岛1号)。一个样品杯只能装一个脑样品。

D. 在枕骨大孔处用剪刀剪开脑硬膜,目的是便于插入采样勺。然后用一个手指伸入枕骨大孔中,沿着延脑(延髓)转一周,目的是切断延脑与头骨之间相连的神经和血管,以便于脑组织顺利挖出。

E. 从延脑腹侧(也即勺子从枕骨大孔的上面进入)将采样勺插入枕骨大孔中,插入时采样勺要紧贴枕骨大孔的腔壁,以免损坏延脑组织。采样勺插入的深度约为5-7cm(采羊脑时插入深度约为4 cm),然后向上一扳勺子手柄,同时往外抠出脑组织和勺子,延脑便可完整取出。

注意:尽量保护好延脑“三叉口”处(脑闩部)的组织的完整性。

F. 将脑组织放入编好号的样品杯中,拧紧杯盖,然后放臵在盛有冰袋的泡沫箱中,用透明胶带将泡沫箱的盖子绑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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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ti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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