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传统孝文化的内涵特征及功能

更新时间:2024-05-20 06:1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中国传统孝文化的历史嬗变及社会功能

计志宏

摘要:“孝文化”是中国传统道德思想的核心,其内涵从最初的孝亲意识逐渐演化为社会伦理和政治伦理乃至化为国家的治国方略。在中国历史上发挥着社会稳定、家庭和谐、文化教化等积极的社会功能。分析中国传统孝文化的合理内涵,突出其历史价值,不仅有利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而且对保持国家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中国 传统 孝文化 孝亲意识

以孝道伦理为核心内容的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在其数千年的发展演变中,孝成为中国人立身、处世的基本准则之一,也成为封建统治者治国安邦的重要方略。作为一种道德意识和价值理想,孝是中国古代家庭、社会、国家的精神基础,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教育及法律观念、国民性格等产生了重要影响。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从孝意识到孝文化——孝文化的源起和嬗变

孝的观念源远流长,甲骨文中就出现了“孝”字。许慎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在我国最早解释词义的专著《尔雅》中,其首篇之一《释训》中对“孝”的解释为“善事父母为孝,善兄弟为友。”《辞源》对“孝”字注释的第一义为:“旧时称善事父母为孝。”《尚书·尧典》:“克谐为孝。”《论语·学而》:“弟子入则孝,出则悌。”因此可以说,孝字的注释义应该是子女对父母的善行和美德。

中国人的孝观念产生于原始社会后期。康学伟博士在《先秦孝道研究》一书中指出:“孝观念的形成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亲亲之情,二是个体婚制的建立。而这两个条件的成熟,当在原始社会晚期,即父系氏族公社时期。”而且“这时的孝观念只是一种敬亲爱亲的感情,并未超出自然之性,尚不具有阶级性”[1] P5。正如《诗经·小雅·蓼莪》所云:“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蓄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可见,懂得善事父母、报答父母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良知本性。这种亲情回报的纯朴情感,也是人类最基本的孝意识。

西周时期,宗法制度确立,孝与宗法开始建立联系。虽然宗法和孝的主旨目的不同,但也有共通之处,就是它们都通过对祖先的祭祀来表达尊祖孝祖之意。西周建立起完善的宗法

制,就把孝纳入宗法的范围,由此,孝的对象由在世的长辈及去世的父祖追溯到更为久远的祖先;孝也由单纯的亲子伦理、家庭伦理扩大到宗族伦理。

春秋以后,个体家庭相对独立,养亲逐渐成为孝道的主要内容。孔子指出,孝亲要做到养亲、敬亲、爱亲。孟子对孝进行了更详细的说明,归结出“五不孝”:“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财货,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2]p346孟子认为不仅要养亲,还要尊亲,这种尊敬必须是发自内心的爱慕。这时孝道已涉及到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和中华民族的潜意识之中,成为中国文化的核心。

孔孟时期已经孕育了政治色彩的孝的萌芽,但还没把孝作为臣对君之德。秦汉儒家则明确地提出“孝以事君”的观点,将孝的对象扩大到君主,把孝作为臣对君主的道德规范。自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文化的孝,就既包含着先秦诸子敬老养老、人类美好情操的“孝”,又包含着被统治阶级改造为“忠君尊王”御用品的“孝”。孝经历了这两次演变后,与宗法、政治发生了联系,孝的社会功能和文化意义也随着孝的对象的增加而扩大。孝走出家庭、家族而扩大到社会,孝在亲子道德、家庭道德、宗族道德上又加了一个政治伦理,成为扩大君权的工具。

将孝道思想首先伦理化并将其应用于社会实践的是《孝经》,《孝经》对孔、曾、孟等人的孝道思想进行了全面的继承和阐述,并对孝道的内容进行了广泛化,使之政治化。不仅将孝道之义推广至社会,以解决国家政治的君臣关系,还一举把孝道推上以孝治天下的及至地位。

纵观孝之历史演变过程,可以看出,由于受生产方式和宗法制度的影响,中华民族具有强烈的孝亲情结,使孝文化具有外推之功效,从而由家庭伦理转变为社会伦理和政治伦理。从伦理角度看,孝不仅是个人可行的一德目,而且是众人应行的德之本。“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从政治角度看,孝是百行先、万事纲,不孝是罪之首。“夫孝,三皇五帝之本务而万事之纲纪也”,“刑三百,罪莫大于不孝”(《吕氏春秋·孝行览》);从地位作用看,“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经·圣治章》)。故“昔者明王以孝治天下也”(《孝经·孝治章》)。孝,不仅是修身齐家的基本要求,而且也是治国平天下的必备条件。因此,传统社会总是宣扬:“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孝经·三才章》)。“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后汉书》)足见,孝之社会、政治地位的确立,是孝文化能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传扬延续的根本所在。

二、传统孝文化的内涵

在中国古代的典籍中,孝文化是一个内容十分丰富的范畴。在数千年的古代社会实践中,传统孝观念不发展变化,许多思想家都从不同的角度阐发自己的见解,丰富和补充它的内涵。综合各家之言,传统孝文化的基本内涵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养亲敬亲。孝道文化首先倡导的是孝敬、奉养自己的父母。“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哀哀父母,生我劳瘁。”(《诗经·小雅·蓼莪》)仅就生命的孕育与成长的艰辛而言,难道我们不该感激生养我们的父母吗?孔子说:“父子之道,天性也。”父母对子女的爱,以及子女对父母的报答是人之天性。而且对父母的孝不能仅仅是物质上的奉养,更重要的是一种感恩之爱使父母内心愉悦,否则“虽日用三性之养,犹为不孝也。”(《孝经·纪孝行章第十》)每个人最应该感念的是自己的父母,懂得了对父母的感恩,也就懂得了珍视骨肉亲情,懂得了亲人之爱。所以,感恩是仁爱的源泉,所谓“爱亲者,不敢恶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

第二、珍爱生命

在中国古代社会,孝是保障人口延续的一套规则。生儿育女被视为子女义不容辞的义务和孝行。因为它不仅仅是子女一单方面责任,而且也是“继志述事”所必需的。《易经》云:“天地之大德口生”,表现出古人对生命的重视,相反,视“绝无祖祀”为悲,“无后”为最大不孝。诚如《孟子·离娄上》所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生儿育女被摆到孝行之首。但是,广而言之,如果笼统地把“无后”都说成不孝,缺乏科学性。众所周知,繁衍后代是人类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种源于生命遗传本能而又升华为人类社会的身心统一体的传承延续的观念,既是自然本有的,又反映了人类社会生活的主体的基本价值之所在。散在的个体的延续并集合,就构成了民族文明的载体,而人的身心统一体延续的中断,也就宣告人类文明的终结。“孝”就每一个体而言,《孝经·开宗明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孝之始也”。意思是说,子女的身体是父母的续体,因而,爱惜自己也就是对父母行孝。对此孟子、荀子还作了进一步阐发。《孟子·离娄上》云:“不失其身而能事亲”,认为“守身”才能尽事亲之道。朱子注云:“守其身,使不陷于不义也;一失其身,则亏体辱亲,虽日用三牲之养,亦不足以为孝矣。”就是强调要爱护身体,珍惜生命,勿为非作歹,站辱父母,至陷于不义,而枉父母之生。荀子则反对与人争斗,认为“斗者,忘其身,忘其亲,忘其君也”(《荀子·荣辱》)。珍爱生命,乃行孝之前提。

第三、尊老爱幼

只要是德行,便是孝行。《孝经》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孝经》又说:“爱亲者,不敢恶于人(博爱也);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广敬也)”。这里强调在敬爱自己父母的前提下要“广敬”、“博爱”他人。所以“弟子入则孝,出则梯,

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孟子对孔子孝道思想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把最初产生和存在于家庭中的孝梯观念推广到整个社会,推己及人。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就是要求人们不但要敬爱自己的父母兄长,而且要用同样的情感去对待别人的父母兄长。自孔孟之后宣扬孝道观的大儒贤士不乏其人。例如倡导“民胞物与”思想的张载,就把孟子推己及人的孝梯观念作了更深层次的引申。他指出:“尊高年所以长其长,慈孤弱所以幼其幼,圣其合德,贤其秀也。凡天下疾瘾残疾载独鳃寡,皆吾兄弟之颠连而无告者也。于是保之,子之翼也”。[3] p266这种由敬爱自己的父母,推广到所有长辈老人及世司一切生命物种的道德观念,体现了中国人的文明程度和中华民族的人道主义精神。

第四、承志立身

《中庸》有言:“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也就是说在父母去世以后,要继承他们的遗志,完成他们未完成的功业。孔子在《论语》中讲道:“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有人引用这句话,用来批评孔子的保守。事实上,这里的“道”侧重的是品行、志向。子承父志,替父亲达成未竟的心愿,这也是在尽孝,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孝。“曾子曰:‘吾闻诸夫子:孟庄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论语·子张》)陆游在《示儿诗》中写道:“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勿忘告乃翁”,其中暗含着希望自己的后人,能够继承自己盼望国家统一的理想。从做晚辈的角度讲,继承这种志向,并为之努力也是向父母尽孝,同时也是为国家尽义务的表现。

所谓“立身”就是要成就一番大事业。曾子把“孝”分为三个层次,“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大戴礼记·曾子大孝》)所谓“不辱”,就是要“荣亲”,也就是俗话说的“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一定的成就,使父母因自己感受到荣耀。《孝经》中讲“立身行道,扬名砖后世,孝之终也。”“立身”就是成就一番事业,光宗耀祖,成为每个孝子的追求。这种鼓励子弟儿孙建功立业,报效国家的进取精神,是孝道所蕴涵的最高道德要求。

第五、移孝为忠

中国传统社会中既然“国”是“家”的推衍,那么对于每一个子民而言,皇帝就是大“家”的公“父”,必须无条件地尽孝,事君不忠便是不孝。“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孝经·开宗明义章》)。“忠者,孝之本与!”(《曾子全书》)事君忠是“孝”的发扬,因此“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孝经·广扬名章》)。这样,“事君”就成了孝道不可或缺的内容。“事君”以忠的道德标准诚如《论语·为政》指出:“孝慈,则忠”,忠与孝是一体

的。在家做孝子,在国做忠臣,被视为封建社会男子的最高德行。

三、孝文化的功能

传统孝观念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经过历代统治者、思想家的改造,已经变成了一种内涵极其丰富的伦理规范。其中蕴涵有许多超越时空的普遍伦理精神,在中国几千年发展过程中对维护国家、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的功能,具体来说,中国传统孝文化的主要功能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稳定的功能

中国传统孝文化孝在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及安定社会秩序方面具有的特殊功能,孔子及弟子明确指出“其为人也孝锑,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4]P2《孝经·三才章》云:“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孝经·开宗明义章》也强调“先王有治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指出假如君主能以孝治理天下,便会得到“万国之欢心”、“百姓之欢心”,达到“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孝经.孝治章》)。信奉孝道,讲究“亲亲”、“敬长”,便不会作乱,取祸殃及宗祖;移孝作忠,便会以国为家,视君为父,忠君报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己,力达忠孝两全。这样以内在的情感和道德作支撑,自觉以家国利益为坐标,遏制个人欲望而服从于整体,孝忠教育所形成的“服从”意识和“维护”效应,在很大程度上把各种可能出现的异端思想和越轨行为冲消于无形之中了。所以,历经千年的传统孝道,教育于全社会,实行于各阶层,使全社会具有了一种共同的道德认识和行为标准,成为一种民族意识,使国民在家尽孝,为国尽忠,忠孝合一,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和内在道德修养结为一体,人人行孝涕之道,服从和维护权威,从而有利于天下太平,维护了社会政治的稳定。

第二、文化教化功能

中国传统孝文化经历代统治者的推崇和文人学士的褒扬,深入到中华民族的潜意识之中,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意识,从而具有文化上的教化功能。

“孝,从其产生之初,本身就具有教化意义。”[5] p195 《孝经》指出:“故亲,生之膝下,以养父母日严??父子之道,天性也。”子女明白自己命之所由系,身之所由出,‘懂得回报父母赋命养身之恩,乃人之为人的品德素养。传统孝文化中蕴含了中华传统伦理的基本精神即仁、义、礼、信和追求和谐的价值取向。儒家把“孝”作为“仁”的根本和起点,认为人人如以爱亲之情推己及人,仁爱的境界就有可能实现。而“仁者爱人”就可以将爱推及于更广的范围,从而“泛爱众”。有了这样的仁爱之心,便会心胸宽广,厚德载物。传统孝道强调以孝治家,和睦为本,家和万事兴;以孝治国,王道至上,不战而天下皆王土。追

求和谐是以孝为根源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目标。在这一目标指引下,守礼温顺的国民性格便被培养出来。追求淡泊宁静,追求心身和谐,家庭和谐,人际和谐,家国和谐,始终是中国人内在的心理需求和人生实践。由此可见,传统孝道伦理对塑造国民性格方面确实起到了极大作用。传统孝道经过两千多年的教化和践行,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涵,己经深深融入我们的民族意识、民族品格、民族气质之中,成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强大精神动力。

在传统中国社会,社会政治伦理是家庭孝伦理的外向推衍。这就必然决定了以践行孝道作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古人提倡以孝修身、立身。早在春秋时期,鲁国大夫叔孙豹就提出了“立德、立功、立言”之“三不朽”思想,他说,“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谓三不朽”(((左传一襄公二十四年》)。《大学》云:“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止,心止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6]p77孝作为“众德之本”、“众善之首”、“人伦之始”,它始终贯穿于“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社会政治纲领之中。古人建功立业,立身行事,虽然存在有多方面的诱因,但是家庭中父母教诲对其影响是极其深刻的。如岳飞“精忠报国”英勇抗金及杨家将前仆后继、血战沙场的爱国豪情,都反映了父母的谆谆教诲和榜样示范在子女立身行事、建功立业过程中毋庸置疑的潜移默化作用。可以说,正是出于对光宗耀祖、继承祖业的责任感才构成了他们建功立业及对国家、民族奉献的动力。而善事父母的孝道,也成为古代仁人志士奋发进取的强大精神动力。汉代大史学家司马迁因为替李陵辩护,惨遭宫刑,但他为了却父母的宿愿,隐忍苟活,忍辱负重,最终完成了其父尚未完成的《史记》。由此可见,传统的亲亲之孝道也为古代社会造就了许多杰出的英才,他们为国家、为人民所创造的业绩,也正好说明了孝道能超越血缘之限而激发仁人的爱国情怀。

第三、家庭和谐的功能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家庭为中心的,家庭是基本的社会细胞,也是最小的社会政治单元,担负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任,所以家庭稳定是社会大治之基础,如果每一个家庭都能和睦美满,整个社会就会安定祥和,正如《孟子·离娄上》所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而一个家庭的和好美满,都必须是建立在充满亲情的基础之上的。《礼记·效特言》中说:“父子亲然后义生,义生然后万物安。”就是讲的这种道理。 正因为如此,中国历朝历代都重视治家。而治家的根本在于处理好家庭中每个人的关系,做到

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倡、妇随“六顺”。传统家庭是以父子关系为主轴的纵向组织结构,父慈、子孝的孝养关系显得尤其重要。“孝子之至,莫乎尊亲”(《孟子·万章》)“睦于父母之党,可谓孝矣。”(《礼记·坊记》)孝自古以来就有促进家庭和睦、代际和谐的意义。孝敬父母及其亲戚,可理顺家庭中的主要关系,立威于兄弟之间,扬名于村邻之域,造就家庭的整体感与和谐气氛,中国百姓追求“家和万事兴”,其中就蕴含着对和睦家庭的追求。

不可否认,由于传统孝文化毕竟是古中国小农经济和宗法制度的产物,内容庞杂,良秀杂揉,优劣并存。鉴于传统孝文化本身具有的两重性及其对传统社会所起的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作用,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的今天,我们一方面应继承和弘扬传统孝文化的精华内容,剔除其糟粕;另一方面则应从时代发展与和谐社会的需要出发,赋予孝道伦理以时代精神和新的内容,促成其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化。

参考文献:

[1]宁业高,宁业全,宁业龙.中国孝文化漫谈[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1995. [2]夏于全.四书五经[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6. [3] [6]张岱年.中国文化概论[M].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2004. [4]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 [5]肖群忠《中国传统孝文化研究》p195.

作者简介:计志宏,男,1964年5月出生,籍贯:云南省陆良县,大学本科学历,曲靖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历史文化研究,邮编:655011。

On the Connotation and Function of the Chinese Filial Piety Culture

Ji Zhihong

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Qujing Normal University, Qujing, Yunnan, 655011

Abstract: The filial piety culture is the cor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oral ideology,

whose connotation has evolved gradually from filial consciousness to social ethics and political ethics, even to the national governing strategy, which functioned as the social stability, the family harmony, and the cultural enlightenment in the society. The value of analyzing the reasonable connotation of the Chinese tradition filial piety culture, highlighting its historical value, is not only advantageous to the socialist morality construction, but also to the maintenance of the social stability,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Key Word: Chinese; tradition; filial piety culture; filial consciousness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ti7.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