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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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及解析4

某监理单位承担了国内某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该工程由甲施工单位总包,经业主同意,甲施工单位选择了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 [问题]

1.监理工程师在审图时发现,基础工程的设计有部分内容不符合国家的工程质量标准,因此,总监理工程师立即致函设计单位要求改正,设计单位研究后,口头同意了总监理工程师的改正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随即将更改的内容写成监理指令通知甲施工单位执行。

请指出上述总监理工程师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在施工到工程主体时,甲施工单位认为,变更部分主体设计可以使施工更方便、质量更易得到保证,因而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了设计变更的要求。 按现行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工程师应按什么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

3.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发现乙施工单位分包的某部位存在质量隐患,因此,总监工程师同时向甲、乙施工单位发出了整改通知。甲施工单位回函称:乙施工单位分包的工程是经业主同意进行分包的,所以甲单位不承担该部分工程的质量责任。

甲施工单位的答复有何不妥之处,为什么?总监理工程师的整改通知应如何签发,为什么?

4.监理工程师在检查时发现,甲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和报验合格的材料有差异,若继续施工,该部位将被隐蔽。因此,总监理工程师立即向甲施工单位下达了暂停施工的指令(因甲施工单位的工作对乙施工单位有影响,乙施工单位也被追停工),同时,将该材料进行了有监理见证的抽检。抽检报告出来后,证实材料合格,可以使用,总监理工程师随即指令施工单位恢复了正常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本次暂停令是否妥当?程序上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答案及详解

案例四

1.总监不应直接致函设计单位,因监理并未承担设计监理任务。发现的问题应向业主报告,由业主向设计单位提出更改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在取得设计变更文件之前签发变更指令,总监理工程师也无权代替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变更要求进行审查,通过后报业主转交设计单位,当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经有关部门审定,取得设计变更文件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结合实际情况对变更费用和工期进行评估,总监理工程师就评估情况和业主、施工单位协调后签发变更指令。

3.甲施工单位答复的不妥之处: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导致工程损害或给业主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整改通知应发给甲施工单位,不应直接发给乙施工单位,因乙施工单位和业主没有合同关系。

4.总监理工程师有权签发本次暂停令,因合同有相应的授权。程序有不妥之处,监理工程师应在签发暂停令后24小时内向业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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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风险承担责任的原则是什么(投资项目管理师辅导) 案例分析题(共3题,每题20分) 案例1

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分包给某基础工程公司。业主委托某监理公司进行施工监理,监理规划和具体工作如下: (1) 该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有关专业验收规范进行。

(2) 施工中,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验员填写,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验收。

(3) 各分项工程的质量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验员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完成后,由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负责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了验收。 (4) 建筑电气分部工程的质量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有关人员进行了验收。

(5) 单位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预验收,并向建设单位报送了工程竣工报验单,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对单位工程质量进行了验收,并由各方签署了工程竣工报告。

问题:

1, 以上各条做法是否妥当,如不妥,指出不妥之处,并改正。 2, 工程竣工初步验收由谁组织,主要审查工程应符合那些方面的要求,如何判定是否合格?

考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参考答案: 1.(1)妥当

(2)不妥。因为分项工程的质量应由业主方(包括监理方)技术负责人组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质量验收。而不是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验收。

(3)有两处不妥

① 地基与基础工程完成后,由总包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不妥,应由分包单位进行检查评定,总包单位派人参加

② 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不妥,应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见验收。

(4)妥当 (5)

① 单位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预验收不妥,应用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检查评定。

②向建设单位报送工程竣工报验单不妥,应向监理单位报送。 ③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妥当 ④由各方签署工程竣工报告不妥,应为签署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2.单位工程竣工初步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 初步验收主要审查工程应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l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l我国现行工程建设标准

l设计文件要求 l施工合同要求

验收合格的基本要求为: l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 l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l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l主要功能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l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案例2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空军部队,拟在与内蒙古接壤的二连浩特市建设一雷达生产厂,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开始对本项目筹集资金和施工图设计,该项目资金由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组成,自筹资金已经全部到位,银行贷款预计于2004年7月30日到位,2004年3月18日设计单位完成了初步设计图纸,12日进入施工图图纸设计阶段,预计5月8日完成施工图设计,该空军部队考虑到该项目要在年底前竣工。遂决定于3月19日进行施工招标,招标方式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并于3月20日向与其合作过的施工单位中选择了两家发出了投标邀请书。

[问题]

1.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2。本项目在上述条件下是否可以进行工程施工招标?为什么 3。在何种情况下,经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4。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有哪些?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招标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①需按现行规定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 ②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本项目在上述条件下不可以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因为该项目还不具备工程项目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选择邀请招标:

①建设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②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③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④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是: (1)招标人于2004年3月19日进行施工招标。

理由:该项目建设资金没有全部落实,不具备开展施工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 (2)招标人向两家施工单位发出了邀请书。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进行邀请招标时,必须向不少于3家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函。

案例3

某项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未进行投保。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暴风雨不可抗力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并附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索赔报告的基本要求如下:

1,暴风雨袭击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故应由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2,已建部分工程造成损坏,损失计18万元,应由业主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施工单位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

3,施工单位人员因此灾害数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3万元,业主应给予赔偿。

4,施工单位进场的在用机械、设备受到损坏4.2万元,业主应负担赔偿和修复的经济责任,工人窝工费3.8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5,因暴风雨造成现场停工8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8天。

6,由于工程破坏,清理现场需要费用2.4万元,业主应予支付。 问题:

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申请后,应进行哪些工作(请详细分条列出)?

2,不可抗力发生后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如何处理(请逐条回答)?

答案:

1, 建立工程师接到索赔申请通知后应进行以下工作。 (1)进行调查、取证

(2)审查索赔成立条件,确定索赔是否成立 (3)分清责任,认可合理索赔 (4)与施工单位协商,统一意见

(5)签发索赔报告,处理意见报业主核准。 2, 不可抗力风险承担责任的原则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业主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损快及停工等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5)工期给予顺延

对施工单位要求的处理方法:

(1)经济损失由双方分别承担,工期延误应给予签证顺延 (2)工程修复、重建18万元工程款应由业主支付 (3)索赔不予认可,由施工单位承担 (4)索赔不予认可,由施工单位承担

(5)认可顺延合同工期8天 (6)由双方协商承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

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案例一>

背景材料:某建筑安装工程价款总额为600万元,备料款按25%预付,主

要材料比重占总价款的62.5%,工期4个月,计划各月的施工产值如下表,试求将如何按月结算工程价款。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100 140 180 180

参考答案:

1)预付款M=600×25%=150(万元)

2)起扣点=600-150/62.5%=600-240=360(万元) 3)二月完成产值100万<T,结算100万。

4)三月完成140万,工程累计完成240万<T,三月结算140万。 5)四月完成180万,工程累计完成420万>T=360(万元)。

所以:T-上月累计完成240=120万,本月可结算,但本月实际完成180万,尚余60万应扣备料预付款,本月实际可结算工程款: 120+60×(1-62.5%)=120+22.5=142.5(万元) 6)五月完成产值180万元,并已竣工,应结算: 180×(1-2.5%)=67.5万元。

5

※<案例二>

背景材料:某大型设备振动试验台为厚大钢筋混凝土结构。

负责该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该工程开工前审查了承包人的施工方案,编制了监理实施细则.设置了质量控制点。

问题:

1.承包单位为抢进度,在完成钢筋工程后马上派质检员到监理办公室请负责该项目监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工程验收。该监理工程师立即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钢筋焊接接头、钢筋间距和保护层等方面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随即口头指示承包单位整改。 (1)如此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在程序上有何不妥?正确的程序是什么?

(2)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整改的方式有何不妥之处? 2.承包单位在自购钢筋进场之前按要求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交了合格证,在监理员的见证下取样,送样进行复试,结果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审查同意该批钢筋进场使用;但在隐蔽验收时,发现承包单位未做钢筋焊接试验,故专业监理工程师责令承包单位在监理人员见证下取样送检,试验结果发现钢筋不合格;经对钢筋重新检验,最终确认该批钢筋不合格。监理工程师随即发出不合格项目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拆除不合格钢筋,并重置。同时报告了业主代表。承包单位以本批钢筋已经监理人员验收,不同意拆除,并提出若拆除,应延长工期10天、补偿直接损失40万元的索赔要求。业主得知此事后,认为监理有责任,要求监理单位按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比例赔偿业工损失 6 000元。

(1)监理机构应否承担质量责任,为什么? (2)承包单位是否承担质量责任,为什么?

(3)业主对监理单位提出赔偿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4)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索赔要求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

1问题答案如下:

(1)如此进行隐蔽工程验收不妥,正确的验收程序为:隐蔽工程结束后,承包单位先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收到报验申请表后先审查质量证明资料,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到场检查,承包单位的专职质检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一起到现场;检查合格,在报验申请表及检查证上签字确认,进行下道工序;否则,签发不合格项目通知,要求承包人整改。

(2)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整改的方式不妥,理由是监理工程师应按规范要求下发“不合格项目通知”,书面指令承包人整改。 2问题答案如下:

(1)监理机构不承担质量责任,因为监理机构没有违背《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监理单位质量责任的规定。 (2)承包单位应承担质量责任,因为承包单位购进了不合格材料。 (3)业主对监理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不合理,因为其质量责任不在监理单位,在也为业主造成直接损失。

(4)监理工程师不同意承包单位的索赔要求,因为承包单位采购了不合格材料,尽管此批钢筋已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不论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其对某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怀疑时,有权要求承包人重新检验,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

由此发生的全部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

※<案例三>

背景材料:某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时发现两个问题:一是施工单位为方便施工,将设备管道竖井的位置作了移位处理;二是工程的有关试验主要安排在施工单位试验室进行。总监理工程师分析后认为,管道竖并移位方案不会影响工程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因此,签认了该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并送达建设单位;同时指示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试验室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等进行考核。 项目监理过程中有如下事件:

事件1:在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工作基本完成,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要求会后就组织开工。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好之前,不宜开工。对此,建设单位代表很不满意,会后建设单位起草了会议纪要,纪要中明确边施工边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将此会议纪要送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要求遵照执行。

事件2:设备安装施工,要求安装人员有安装资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安装人员与资格报审名单中的人员不完全相符,其中五名安装人员无安装资格证书,他们已参加并完成了该工程的一项设备安装工作。 事件3:设备调试时,总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技术规程要求进行调试,存在较大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立即签发了工程暂停令,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用了2天时间整改后被指令复工。对此次停工,施工单位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了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申请,强调设备调试为关键工作,停工2天导致窝工,建设单位应给予工期顺延和 费用补偿,理由是虽然施工单位未按技术规程调试但并未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停工2天是监理单位要求的。 问题:

1.总监理工程师应如何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

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审批处理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试验室除考核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外,还应考核哪些内容?

3.事件1中建设单位在第一次工地会议的作法有哪些不妥?写出正确的作法。

4.监理单位应如何处理事件2?

5.在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的作法是否妥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要求是否应该被批准?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查。

对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审批上,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是不正确的,因总监理工程师无权改变设计。第二个问题的处理妥当,属于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应处理的问题。

2.专业监理工程师还应从以下4个方面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①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 ②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③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④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3.建设单位要求边施工边办施工许可证的做法不妥。正确的做法是建设单位应在自领取施工许可证起3个月内开工。

此外,建设单位起草会议纪要不妥,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4;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将无安装资格证书的人员清除出场,并请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已完工的部分进行检查。

5,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正确的。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要求不应该被批准,因为暂停施工的原因是施工单位未按技术规程要求操作,属施工单位的原因。

5

※<案例四>

背景材料: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 代理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并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与该监理单位签订了委 托监理合同。之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

在施工公开招标中,有A、B、C、D、E、F、C、H等施工单位报名投标,经监理单 位资格预审均符合要求,但建设单位以A施工单位是外地企业为由不同意其参加投标,而监理单位坚持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 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1人、 建设单位代表1人、政府提供的专家库中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3人。

评标时发现,B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报价且未能合理说明理由; D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小于小写金额;F施工单位投标文件提供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H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其他施工 单位的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建设单位最终确定G施工单位中标,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该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

工程按期进入安装调试阶段后,由于雷电引发了一场火灾。火灾结束后48小时内, G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通报了火灾损失情况:工程本身损失150万元;总价值100万 元的待安装设备彻底报废;G施工单位人员烧伤所需医疗费及补偿费预计15万元,租赁的施工设备损坏赔偿10万元;其他单位临时停放在现场的一辆价值25万元的汽车被烧 毁。另外,大火扑灭后G施工单位停工5天,造成其它施工机械闲置损失2万元以及必要的管理保卫人员费用支出1万元,并预计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200万元。损失情况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属实。 问题:

1.指出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和委托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在施工招标资格预审中,监理单位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否

正确?说明理由。

3.指出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并写出正确作法。 4.判别B、D、F、H四家施工单位的投标是否为有效标?说明理由。 5.安装调试阶段发生的这场火灾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指出建设单位和G施工单位应各自承担哪些损失或费用(不考虑保险因素)? 参考答案:

1.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不妥,依照招投标法,应于30天内签订合同。

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 议不妥。依照招投标法,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监理单位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正确的。以所处地区作为确定投标资格的依据是一种歧视性的依据;这是招投标法明确禁止的; 3.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妥,不应包括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正确组成应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4.B、F两家施工单位的投标不是有效标。D单位的情况可以认定为低于成本,F单位的 情况可以认定为是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属重大偏差。D、H两家单位的投标是有效标,他们的情况不属于重大偏差。 5.安装调试阶段发生的火灾属于不可抗力。建设单位应承担的费用包括工程本身损失150万元,其他单位临时停放在现场的汽车损失25万元,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失100万元,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200万元。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费用包括C施工单位人员烧伤所需医疗费及补偿费预计15万元,租赁的施工设备损坏赔偿10万元,大火扑灭后C施工单位停工5天,造成其他施工机械闲置损失2万元以及必要的管理保卫人员费用支出1万元。

5

※<案例五> 背景材料:

(一)某业主计划将拟建的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委托光明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监理合同签订以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制定监理规划问题进行了讨论,有人提出了如下一些看法: 1、监理规划的作用与编制原则:

(1)监理规划是开展监理工作的技术组织文件; (2)监理规划的基本作用是指导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3)监理规划的编制应符合监理合同、项目特征及业主的要求; (4)监理规划应一气呵成,不应分阶段编写; (5)应符合监理大纲的有关内容;

(6)应为监理细则的编制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 2、监理规划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

(2)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3)监理单位的经营目标; (4)工程项目实施的组织; (5)监理范围内的工程总目标; (6)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7)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8)合同管理; (9)信息管理; (10)组织协调; ??

3、监理规划文件分为三个阶段制定,各阶段的监理规划交人业主的时间安排如下:

(1)这么高阶段监理规划应在设计单位开始设计前的规定时间内提交给业主;

(2)施工招标阶段监理规划应在招标书发出后提交给业主; (3)施工阶段监理规划应在正式施工后提交给业主。

(二)在施工阶段,光明监理公司的施工监理规划编制后递交了业主,其

部分内容如下:

1、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质量的事前控制内容如下:

(1)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2)??

(3)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 ①审查总包单位的资质; ②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 (4)?? ??

(5)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①工序完成后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者;

②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或采取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③擅自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或批准的工程材料; ④擅自变更设计图纸; ⑤擅自将工程分包;

⑥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⑦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而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 ⑧其他对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2、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1)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审核签证施工措施费,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

(3)及时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支出费用的分析比较;

(4)准确测量实际完工工程量,并按实际完工工程量签证工程款付款凭

证; ?? 问题:

1、监理单位讨论中提出的监理规划的作用及基本原则是否恰当,其基本内容中你认为哪些项目不应编入监理规划?

2、给业主提交监理规划文件的时间安排中,你认为哪些是合适的,哪些是不合适或不明确的?如何提出才合适?

3、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应掌握和熟悉哪些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4、监理规划中规定了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审查,请问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资质应安排在什么时候审查?

5、如果在施工中发现总包单位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擅自将工程分包,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置?

6、你认为投资控制措施中第几项不完善,为什么? 参考答案:

1、这些看法有些正确,有些不妥(监理规划作为监理组织机构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开展监理工作的重要的技术组织文件)。不妥之处如下: 第2条的基本作用是不正确的,因为在背景材料材料中给出的条件是业主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实施阶段的监理”,所以监理规划就不应仅限于“是指导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这一作用。

监理规划的编制不但应符合监理合同、项目特征、业主要求等内容,还应符合国家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

由于工程项目建设中,往往工期较长,所以在设计阶段不可能将施工招标、施工阶段的监理规划“一气呵成”地编就,而应分阶段进行“滚动式”编制,帮第(4)条款不妥。

其他两条原则正确。因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是监理单位针对工程项目编制的系列文件,具有体系上的一致性、相关性与系统性,宜由粗到细形成系列文件,监理规划应符合监理大纲的有关内容,也应为监理细则的编制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

所讨论的监理规划内容中,第2条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第3条监理单

位的经营目标和第4条工程项目实施的组织等内容一般不宜编入监理规划。 2、监理规划计划分阶段进行编制,在时间的安排上:

(1)设计阶段监理规划提交的时间是合适的,但施工招标和施工阶段的监理规划提交时间不妥。

(2)施工招标阶段,应在招标开始前一定的时间内提交业主施工招标阶段的监理规划。

(3)施工阶段宜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一定的时间内提交业主施工阶段监理规划。

3、监理工程在施工阶段应掌握和熟悉以下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1)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书;

(2)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3)监理合同及工程承包合同; (4)工程施工规范及有关技术规程;

(5)业主对工程有特殊要求时,应熟悉有关控制标准及技术指标。 4、监理规划中确定了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对总饭单位的资质审查应安排在施工招标阶段对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时,并在评标时也对其综合能力进行一事实上的评审。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应安排在分包合同签订前,由总承包单位将分包工程和拟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材料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后,总承包单位与之签订工程分包合同。

5、如果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前段时间未经监理单位批准而擅自将工程分包,根据监理规划中质量控制的措施,监理工程师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或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可责令施工单位停工处理,而不能由监理工程师随意责令施工单位停工。

6、在监理规划的投资控制四项措施中,第(4)条不够严谨,首先,施工单位“实际完工工程量”不一定是施工图纸或合同内规定的内容或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工程量,即监理工程师只对图纸或合同或工程师指定的工程量给予计量。其次,“按实际完工工程量签证工程款付款凭证”应改为“按实际完工的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认可的工程量签证工程款付款凭证”。只有合格的工程才能办理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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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

背景材料: 监理单位承担了某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任务,该工程由甲施工单位总承包。甲施工前段时间选择了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经监理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合格的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熟悉图纸时发现,基础工程部分设计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和规范。总监理工程师随即致函设计单位要求改正并提出更改建议方案。设计单位研究后,口头同意了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改方案,总监理工程师随即将更改的内容写成监理指令通知甲施工单位执行。

事件2、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乙施工前段时间施工的分包工程部分存在质量隐患,为此,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向甲、乙两施工前段时间发出了整改通知。甲施工单位回函称:乙施工单位施工的工程是经建设单位同意进行分包的,所以本单位不承担该部分工程的质量责任。

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时发现,甲施工前段时间在施工中使用未经报验的建筑材料,若继续施工,该部位将被隐蔽。因此,立即向甲施工单位下达了暂停施工的指令(因甲施工单位的工作对乙施工单位有影响,乙施工单位也被迫停工)。同时,指示甲施工单位将该材料进行检验,并报告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对该工序停工予以确认,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报告了建设单位。检验报告出来后,证实材料合格,可以使用,总监理工程师随即指令施工单位恢复了正常施工。

事件4、乙施工单位就上述停工自身遭受的损失向甲施工前段时间提出补偿要求,而甲施工单位称:此次停工是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乙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事件5、对上述施工单位的索赔建设单位称:本次停工是监理工程师失职造成,且事先未重复建设单位同意。因此,建设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停工造成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监理单位承担。 问题:

针对上述各个事件,分别提出的问题如下:

1、请指出总监理工程师上述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总监理工程师应如何正确处理?

2、甲施工单位的答复是否妥当?为什么?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整改通知

是否妥当?为什么?

3、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有权签发本次暂停令?为什么?下达工程暂停令的程序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4、甲施工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乙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5、建设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答案:

针对上述5项事件的5个问题,逐个解答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不应直接致函设计单位。因为监理人员无权进行设计变更。

正确处理:发现问题应向建设单位报告,由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要求。

2、甲施工单位回函所称,不妥。因为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整改通知,不妥,因为整改通知应签发给甲施工单位,因乙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

3、专业监理工程师无权签发《工程暂停令》。因为这是总监理工程师的权力。

下达工程暂停令的程序有不妥之处。理由是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

4、甲施工单位的说法不正确。因为乙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乙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甲施工单位承担。

5、建设单位的说法不正确。因为监理工程师在是合同授权内履行职责,施工单位所受的损失不应由监理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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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七>

背景材料:为了加强我国与国际上各国的政治、经济交往与合作,决定由政府投资在某市修建一个高标准、高质量、供国际高层人员集会活动的国际会议中心。该工程项目位于该市环境幽雅、风景优美的地区。该工程项目已通过

格项目通知,要求承包人整改。

(2)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整改的方式不妥,理由是监理工程师应按规范要求下发“不合格项目通知”,书面指令承包人整改。 2问题答案如下:

(1)监理机构不承担质量责任,因为监理机构没有违背《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监理单位质量责任的规定。 承包单位应承担质量责任,因为承包单位购进了不合格材料。

(3)业主对监理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不合理,因为其质量责任不在监理单位,在也为业主造成直接损失。

(4)监理工程师不同意承包单位的索赔要求,因为承包单位采购了不合格材料,尽管此批钢筋已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不论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其对某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怀疑时,有权要求承包人重新检验,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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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三>

背景材料:某房屋建筑工程,其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由某基础工程公司分包,其他工程均由总包单位中标建筑工程公司施工。业主委托建力建设监理公司进行施工监理。

(1)该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有关专业验收规范进行。

(2)施工中,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验收。

(3)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完成后,由总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了验收。 (4)建筑电气分部工程的质量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有

关人员进行了验收。

(5)单位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向建设单位报送了工程竣工报验单。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对单位工程质量进行了验收,并由各方签署了工程竣工报告。 问题:

1.以上各条做法是否妥当?如下妥请指出下妥之处,并改正。

2.工程竣工初步验收由谁组织?主要审查工程应符合哪些方面的要求? 参考答案: 1.第(1)条妥当

第(2)条:分项工程的质量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进行验收不妥。应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第(3)条:

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完成后,由总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不妥,应由分包单位进行检查评定,总包单位派人参加;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不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验收。 第(4)条:妥当。 第(5)条:

①单位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预验收不妥。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检查评定;

②向建设单位报送工程竣工报验单不妥,应向监理单位报送; ③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妥当; ④由各方签署工程竣工报告不妥,应为签署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2.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主要审查工程应符合下几方向的要求: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我国现行工程建设标准;

设计文件要求; 施工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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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四>

背景材料:某工程业主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约定,该工程为优良工程。工程竣工之时总承包单位组织初验,认为已按合同约定的等级施工完成,提请作竣工验收。由于场地狭小,承包单位仍占用部分工程作为公用房,根据对竣工验收资料的要求,总承包单位已将全部质量保证资料复印齐全供审核。 经质监站初步抽验,观感质量得分率为 83%。质量保证资料未能通过并提出了整改通知单。但由于已竣工所有脚手架已拆除。 问题:

1.根据实际情况该工程能否提请竣工验收?为什么? 2.质监站的意见是否正确,为什么? 3.外观是否需整改?为什么?如何整改?

4.总承包单位按照质检站的要求,整改完毕,首先要通过谁进行评估、验收?当通过后组织竣工验收会,该会由谁主持?有哪些单位参加?会议程序及内容是什么? 参考答案:

1.根据竣工验收规定,工程项目仍被施工单位占用的,不能提请竣工验收。

2.质监站的意见是正确的,因为质量保证资料未通过,占用房子未搬出。 3.外观需整改,以便能使观感质量评定得分率达到85%及其以上。但脚手架已拆除,可用吊脚手进行整改。

4.整改完毕,首先要通过监理单位进行复验,并提出评估报告。当通过后组织竣工验收会,由监理单位协助,业主主持,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参加。会议的程序和内容是先由总承包单位介绍,然后各单位发表意见,并检查合同各项内容是否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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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五>

背景材料:某房地产公司开发一框架结构高层写字楼工程项目,在完成设计图纸后,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中标的施工单位在标书中提出了桩基础工程、防水工程等的分包计划。在签订合同时,业主考虑到过多分包可能会影响工期,只同意桩基础工程的分包,而施工单位坚持都应分包。 问题:

房地产公司不同意桩基础工程以外其他分包的做法对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不对。因为投标书是邀约,中标书是承诺,房地产公司应根据投标书和中标书为依据签订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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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六>

背景材料:1995年8月10日,某钢铁厂与某市政公司签订钢铁厂地下排水工程总承包合同,总长 5 000 m,市政工程公司将任务下达给该公司第四施工队。事后,第四施工队又与某乡建筑工程队签订分包合同,由乡建筑工程队分包3 000 m任务,合同金额 35万元, 9月10日正式施工。1995年9月20日市建委主管部门在查该项工程施工中,发现某乡建筑工程队承包手续不符合有关规定,责令停二。某乡建筑工程队不予理睬。10月3日市政工程公司下达停工文件,某乡建筑工程队不服,以合同经双方自愿签订,并有营业执照为由,于10月 10日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第四施工队继续履行合同或承担毁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此案应如何处理? 问题:

1.依法确认总、分包合同的法律效力; 2.该合同的法律效力应由哪个机关确定?

3.某乡建筑工程队提供的承包工程法定文书完善吗? 4.某市建委主管部门是否有权责令停工? 5.合同纠纷的法律责任如何裁决? 参考答案:

1.总包合同有效;分包合同无效。

(1)第四施工队不具备法人资格,无合法授权。

(2)第四施工队将总体工程1/2以上的施工任务发包给某乡建筑工程队施工,属非法转包行为。

2.该合同应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无效。

3.某乡建筑工程队只交验了营业执照,并未交验建筑企业资格证书。 4.某市建委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工。

5.双方均有过错,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依法宣布分包(实为转包)合同无效,终止合同,由市政工程公司按规定支付已完工程量的实际费用(不含利润),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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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七>

背景材料:某工程项目,业主委托监理单位全权进行施工阶段监理,分别与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按GF-9 5-0202及GF—91—0201签订了合同。在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没有做屋面防水的专门技术,按照合同约定,提出将屋面防水工程分包。为了保证施工质 量,赶在雨季前做完屋面防水,甲方代表选择了一家专业防水施工队,将屋面防水工程分包了出去(合同未签),并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发了通知,要求总包单位配合防水分包单位施工。 问题:

1.甲方代表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总包单位提出异议,监理方应按什么程序协调有关方的关系? 3.分包单位施工完毕后,向监理单位报送了工程款支付申请和工程结算书,你认为监理方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甲方代表的做法不正确,原因如下:

①甲方代表自行肢解工程进行分包,承包合同违约;

②甲方代表未通过监理方直接向施工单位发通知,监理合同违约; ③甲方代表自行选择分包单位,监理合同违约。 2.监理方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协调:

①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召开有关方协调会,中止甲方违约行 ②由监理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审核和确认,并报甲方; ③由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3.监理方应作如下处理:

①退回分包单位的申请,监理方不直接审核分包单位的工程款; ②发监理通知,督促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③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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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八>

背景材料:某综合小区在施工阶段,业主委托一家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以下情况,请逐一回答。

问题:

1.在管道施工过程中遇到障碍物,承包单位向监理方提出对设计更改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同意变更,并提交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变更文件后交监理方审核,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以上设计变更程序哪里不妥?为什么?

2.设计变更发生后,工程造价减少2万元,工期延长3天,承包单位认为是自己合理化建议导致工程造价减少,且各方已同意变更,因此承包单位要求顺延工期3天,并获得2万元的收益。 监理工程师是否同意?为什么? 3.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由监理单位确认资格的桩基工程分包公司进场施工,在工程开始前桩基公司向监理单位提交桩基施工方案,报监理方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予以批准。 (1)该施工方案审核程序是否正确?

(2)如果不正确,指出不正确之处,为什么? (3)请按步骤给出该施工方案的审核程序。

4.在地基基础分部工程完工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设计单位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桩基公司作为分包方是否参加验收?

参考答案:

1.(1)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变更不妥,应改为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同意变更。

(2)监理方提交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不妥,应改为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并提交设计单位。

(3)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变更文件后交监理方审核,不妥,应该为交建设单位签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2.(1)工期顺延3天同意,因为设计变更的发生非承包人责任造成,且设各方同意。

(2)不同意2万元全由承包方获益,按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应由监理方协调变更已获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分享。 3.(l)该施工方案的审核程序不正确。

(2)不正确之处为: ①桩基公司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方案不正确; ②监理单位接受桩基公司的施工方案审核要求不正确。理由:桩基公司为分包单位。

(3)该施工方案正确的审核程序为:

①开工前桩基公司将施工方案报总承包单位。

②总承包公司按规定审核后,填写“施工方案报审表”交监理单位审核; ③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及“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

④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4.桩基公司作为分包单位应该参加地基基础分部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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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九>

背景材料:某工程甲乙双方按照 GF-1999-0201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

同。合同价为 2 600万元人民币,合同工期600天。在合同中,业主与施工单位双方同意:“每提前或推后工期一天,在合同价的万分之二进行奖励或扣罚”。工程施工到100天时,监理工程师经材料复试发现甲方所供的部分钢材不合格,造成乙方停工待料19天;以后,在工程进行到150天时,因甲方变更设计,又造成部分工程停16天。工程最终工期为 620天。 问题:

1.乙方在第一次停工后10天,向监理方提出索赔要求,索赔停工损失的人工费、机械闲置费等6.8万元;第二次停工后12天乙方提出因停工损失索赔7万元。两次索赔乙方均提交了有关文件作为证据,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

2.工程竣工结算时,乙方提出工期索赔35天。同时,乙方认为工期实际提前了15天,要求甲方奖励7.8万元。甲方认为乙方当时未进行工期索赔,仅进行停工损失索赔,说明乙方默认停工不会引起工期延长。因此,实际工期延长20天,应扣罚乙方10.4万元。你认为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方法如下: ①乙方提出索赔理由正当; ②乙方具有当时的证据;

③索赔提出时间未超过合同规定的14 天时限; ④核准索赔金额;

⑤停工损失索赔成立,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付款凭证。 2.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方法如下:

①乙方提出工期索赔时间已超过合同规定时限; ②乙方工期索赔不成立;

③甲方罚款理由充分,符合合同规定; ④甲方罚款金额计算符合合同规定;

⑤总监理工程师核准,从工程结算中扣除工程应付款10.4万元

※<案例二十>

背景材料:某监理单位承接了一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工作。该项目法人要求监理单位必须在监理合同书生效后的一个月内提交监理规划。监理单位因此立即着手编制工作。

一、为了使编制工作顺利地在要求时间内完成,监理单位认为首先必须明确以下问题:

1.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的重要性; 2.监理规划由谁来组织编制; 3.规定其编制的程序和步骤。

二、收集制订编制监理规划的依据资料:

1.施工承包合同资料; 2.建设规范、标准;

3.反映项目法人对项目监理要求的资料;

4.反映监理项目特征的有关资料; 5.关于项目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的资料。 三、监理规划编制如下基本内容:

1.组织好各设计单位之间的协调; 2.工程概况;

3.监理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 4.监理规划交底; 5.项目监理工作责任; 6.工程基础施工组织等。 问题:

1.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的重要性是什么?

2.在一般情况下,监理规划应由谁来组织编制?

3.在所收集的制订监理规划的资料中哪些是必要的?你认为还应补充哪些方面的资料?

4.在所编制的监理规划与监理大纲之间有何关系?

5.所编制的监理规划内容中,哪些内容应该编人监理规划中?并请进一步说明它们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6.项目法人要求编制完成的时间合理吗? 参考答案:

1.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的重要性是:它是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监理委托合同的组成部分,是监理组织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的依据和基础。 2.监理规划由监理单位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负责编写制订。 3.第2、3、4条是必要的。还应补充的资料是:反映项目建设条件的有关资料;反映当地工程建设政策、法规方面的资料。

4.监理规划是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编写的;监理规划包括的内容与深度比监理大纲更为具体和详细。

5.应该编入的内容有第2、3条。

工程概况应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址;工程项目组成及建筑规模;主要建筑结构类型;预计工程投资总额;预计项目工期;工程质量等级;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名称;工程特点的简要描述。

监理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应包括: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施工阶段投资控制。 6.合理。

※<案例二十一>

背景材料:某工程项目划分为3个相对独立的标段(合同段),业主组织了招标并分别和3家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价分别为 2 850万元、 3 200万元和 2 150万元。合同工期分别为28个月、25个月和24个月。根据第三标段施工合同约定,合同内的打桩工程由施工单位分包给专业基础工程公司施工。工程项目施工前,业主委托了一家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监理工作。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交的部分内容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二)监理工作内容:

1.协助业主组织施工招标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t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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