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汇景接收协议

更新时间:2023-11-24 10:33: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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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汇景小区 室内供热设施交接协议

接收方(甲方):青岛热电集团金源热电有限公司

东方汇景小区 室内供热设施由乙方投资建设,青岛热电集团金源热电有限公司对该小区实施供热,从2009---2011年已试供热两个采暖季。应乙方申请,将 东方汇景小区 室内供热设施交由甲方实施管理。为此,双方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及双方签订的试供热合同相关约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提供给甲方该小区所属房屋的总平面图一

套,各楼座室内竣工采暖图纸一套,以及室内供热设施材料的合格证明、说明书、材料备案证、冲洗记录、水压试验报告,采暖设施的竣工验收报告等,同时乙方应将全部用户室外锁闭平衡阀钥匙、单元井钥匙交接给甲方。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该小区所有供热用户明细,以

及权威部门测绘认可的所有住户面积。乙方提供的所有住户面积如有不实,造成供热不达标或者面积纠纷问题由乙方负责。

三、交接前,已供热用户充水仍由乙方负责,乙方应

移交方(乙方): 青岛海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配合甲方对室内供热设施进行验收,对提出的问题乙方负责整改(整改明细见附页),直至再次验收合格。对个别住户私改供热设施,由乙方监督住户整改至符合设计要求。

四、试供热的两个采暖季,未供热用户充水仍由乙方

负责,并事先通知用户充水时间,甲方配合乙方实施充水,因用热设施出现跑、冒、滴、漏等故障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供热设施移交后,若供热设施存在设计问题及严

重材料质量问题和隐蔽工程等施工问题,由乙方根据青岛市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造成的损失及供热不达标仍由乙方承担。甲方承担该小区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维修工作。 六、根据试供热合同约定提交前,在试供热的两个采

暖季因供热质量等原因发生的供热纠纷仍由乙方负责。

七、试供热期间尚未缴齐的热费由乙方在供热设施移

交前收齐后交给甲方,未收齐部分由乙方垫付。 八、热用户拥有产权的供热设施的材质问题不在移交

范围。

九、对空房试供热结束后,由乙方负责断热,并采取

放水等防冻措施,否则,由此而引起的冻裂供热

设施、漏水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断热情况应及时提供甲方,接受甲方监督。 十、由于该小区未安装分户计量热表装置,不符合供

热分户计量标准,对于用户热计量表问题,不在本次交接范围内,日后该小区若实施分户计量,甲乙双方按照青岛市或供热办相关规定执行,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 自交接签字之日起,东方汇景小区包括收费在

内的供热管理等工作全部由甲方负责。 十二、 甲方地址:即墨市经济开发区泰山二路1113

乙方地址:即墨市鹤山路582号

注:甲乙双方均保证本协议所列地址真实有效,保证另一方按上述地址向本方邮递或送达的邮件或物品均会得到本方签收,若出现拒收、代收或者退回等情形,均视为本方已签收。任何一方更改地址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

十三、 以上属乙方问题,乙方办理完成后方能办理交

接。(附供热工程设施管理移交单)

十四、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

商不成可选择:

1. 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十五、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办理好交接单,在协议上

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附加协议:

1. 整改明细、供热工程(设施)管理移交单作为协议附件。

2. 经双方协商,乙方交接前交给甲方供热设施管理 服务费。计算方式:建筑面积×6元/㎡( 22730.41㎡×6元/㎡ =136382.46元,壹拾叁万陆仟叁佰捌拾贰元肆角六分。)

接收方(公章): 移交方(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交接日期: 年 月 日 交接日期: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qz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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