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城关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土地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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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城关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土地权属
调 整 方 案
为保障省级投资舒城县城关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顺利实施,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全面完成好舒城县城关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122号),安徽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07年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的通知》皖国土资[2007]131号和安徽省资源厅《关于做好2007年国家和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07]14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任务目标 ⒈项目范围
项目区位于舒城县城关镇幸福、三松村境内,地处东径116°55′13″—116°56′59″,北纬30°21′05″—30°23′46″,北邻杭埠河,东抵曹加河,南至三松村村道,西靠幸福村村道。
⒉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
本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建设、田间道路工程及其它工程四个部分。项目区面积299.55公顷,净增耕地9.32公顷。项目预算总投资545.92万元。 ⒊项目工期
计划工期为10个月:2007年7月至2008年4月。 项目前期工作: 2007年7月至2007年9月。 计划施工工期: 2007年10月至2008年3月。 项目竣工验收: 2008年4月。 ⒋项目目标任务
通过对项目区的整理,可新增耕地9.32公顷,使项目区耕地面积达到254.89公顷。通过整理,提高农田灌溉水平,实理旱能灌、涝能排,使灌溉保证率达到85%以上;提高防洪排涝标准,使防洪、排涝标准达到十年一遇,平整田块,适应农业机械化作业;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项目完成后,项目建设区变成“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的现代农业生态园区。 二、组织实施机构
为确保我镇土地整理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城关镇土地整理工作领导组,指导、协调和监管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梅家宏 常务副组长:潘世云
副 组 长:薛 平 沈兴发 王 强 杨云飞 杨龙和 杨桂林
成 员:赵剑峰 钟吉宏 夏纪政 孙晓为 陈兴乐 周志军 王明清 包书香 胡业军 陈忠培 夏道斌 张孝松 左华宝
领导组下设宣传报道组、工程技术组、驻村工作组和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宣传报道组:王 平 丁传圣
工程技术组:包书香 胡业军 王维民 吴代胜 驻村工作组:幸福村:钱业余 包书香 吴代胜 三松村:耿艳东 胡业军 王维民
办公室:杨桂林 周志军 包书香 王 平 三、进度计划
⒈前期准备工作:2007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工程施工、监理单位。
⒉土地平整:从2007年10月—2008年2月10日结束,工程通过招标方式进行,由中标者与舒城县土地整理中心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并组织完成项目区土地平整施工任务。
⒊植树、房屋拆迁工程:从2007年10月—2008年4月结束,工程通过协议方式承包,由舒城县土地整理中心与城关镇政府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并由城关镇政府组织项目区农民完成工程任务。
⒋农田水利工程:从2007年11月—2008年3月结束,工程通过招标方式进行,由中标者与舒城县土地整理中心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并组织完成项目区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任务。
⒌田间道路工程:从2007年11月—2008年3月结束,工程通过招标方式进行,由中标者与舒城县土地整理中心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并组织完成项目区田间道路工程施工任务。
⒍项目竣工验收:从2008年3月—2008年4月结束。 四、权属管理 ⒈土地权属现状
①项目区土地权属性质:均为各村集体所有土地。 ②土地确权定界情况:项目区内土地已确权定界。 ③土地登记情况:已完成项目区内拆迁房屋登记。
⒉土地权属调整原则
公平、公正、自愿原则;坚持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原则;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有利于耕地和规模经营原则;等量等质交换原则。 ⒊时间要求
各村于2007年10月15日前完成土地丈量工作,做好现有土地产权登记,报镇土地整理工作领导组。镇土地整理工作领导组,调查分析现状、充分听取意见(应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土地权利人的同意),于2007年10月30日前完成土地权属调整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⒋工作方法、程序
⑴镇土地整理项目工作领导组、协调和监管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对土地整理项目宣传与发动,加大农业项目招商力度。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的基本要求,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引导土地所有权者(村民委员会),对整理后的土地采用反租倒包方式实行农业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的产业化经营。 ⑵土地整理实施前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面积确认。
①利用整理区1:2000地形图查清各土地使用者的权属状况,由各村组织人员进行地块丈量,做好现有土地产权登记(登记至村、村民小组、承包经营者)工作,核实所有使用土地的位置、面积、质量、地类等(以耕作面为丈量、登记基础),做到“图件、数据、实地”相一致,形成土地权属和利用现状报告,以村或以组进行公告确认,公告期为15天。如发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界限存在争议的土地,而又一时协商不了的,按现状进行统计,先测量出该地块的面积,把现场边界在图上(有争议地块的地界)标出,依法进行协商解决。
②复垦的宅基地原则上不丈量到户,新增的复垦的耕地归村集体所有,需重新安排宅基地的,由村统一调配。
③复垦的水塘(包括荒滩、古埂)原则上不进行丈量,新增的耕地归村集体所有。 ⑶土地整理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调整。
①在整理后形成的格田成方的格局,打乱了原有土地的权属界线,将根据整理后的情况,由村与村进行土地相等面积相当质量的交换调整。村与村需重新签订权属界线协议书,重新登记确权,变更土地所有权证书。
②对于村与村之间的“插花地”或“飞地”,可在村交界处等面积同质量地交换调整。 ③在现有村界范围内新增的耕地,归该村集体所有,所得收入除部分用于项目工程后期管理外,其余归全体村民享用。
④新农村规划点农宅建设用土地按舒城县城关镇土地整理项目规划和新农村康居规划执行。并按相关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⑤各村只保留1至2块坟地,具体位置根据项目区规划设计确定。 ⑷土地整理后承包经营权调整。
①对于原农户承包经营土地的调整,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土地整理动工前形成的土地权属和利用现状报告,进行土地的相等面积相当质量的调整,以便于耕作,有利于生产,重新签订承包经营权合同。土地整理后的土地原则按原农户承包田的大致位置相等面积划分;特殊条件限制的,也可以按照土地整理前后的土地生产率水平大致相当的原则,改变位置划分,但要数量相等,质量相当。
②如原承包人放弃承包经营权,则由村民委员会另行发包。
③在现有村界范围内新增的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对外公开的方式进行发包,实行规模经营,并由村民委员会与承包经营者签订承包经营权合同。
④整理后的耕地,农业生产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为实现农业增效和有利于保护农田设施,所在村应按照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做好群众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规模经营方案,加大农业招商项目信息发布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农业规模生产和产业化经营。
⑸异议处理。对权属调整方案有异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公告期内书面提出,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由镇人民政府调处。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对土地承包经
营权调整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内向村民委员会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争议由村民委员会或镇人民政府调处。 五、文件资料管理方案
文件资料管理采取专人管理的制度,配备档案柜和工具。从建立项目申报立项开始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以及土地权属调整等所有的文件资料、合同、附件、协议、会议纪要、工程日记、质量检查报告、原材料试测报告、工程联系单、工程月报、进度报告、技术鉴定书、工作总结、财务决算资料、审计报告等均由专人收集整理归档,分门别类保管。 六、项目工程后期管理
项目区建成后,对项目区的小型水利设施和建筑物,按照产权主体与谁受益、谁负担相一致的原则,由受益者进行管护维修。项目后期管护者(村委会)应认真负责,从增加耕地收益中解决管护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承担单位的管护要求对项目进行管护。 城关镇土地整理工作领导组 二○○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为顺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律,加快地区经济发展,积极配合小舍姑现代烟草农业示范项目的建设,经秃水寨(含上坛、中坛、下坛、向阳村四个村小组)片区群众研究,
并结合当地群众,特制定本片区土地调整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按时、按质完成土地调整工作,确保不影响群众生产,确实加强对土地调整中的组织
协调力度,决定成立本片区土地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红兵 洪福村民委主任 成 员:王云海 上坛村村小组长 代忠明 中坛村村小组长 李光海 下坛村村小组长 代介洲 向阳村村小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小组,协助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负责核对农户丈量的土地地块和面积、研究、解决、处理本小组土地调整中的相关事宜,按时完成土地分配到农户工作。
1、上坛组 组 长:王云海
成 员:王云峰 王洪林 村民代表4人
2、中坛组 组 长:代忠明
成 员:李俊昌 田志达 村民代表4人
3、下坛组 组 长:李兴海
成 员:代建生 王健全 村民代表4人
4、向阳村 组 长:代介洲
成 员:朱兴海 代延辉 村民代表4人
二、调整方法
1、调整范围:秃水寨本示范区已丈量的土地;
2、调整办法
(1)将土地划分红地(东:小舍姑地;西:雷响田边;南:冶炼厂旁;北:二号水池)、沙地1(东:水泵房;南:双孔桥麦土田边;西:农场地;北:高速公路。)、沙地2(东:上坛村;南:高速公路;西:农场七队地;北:七队至秃水寨的排水沟。)、麦地(东:麦土田;南:老323国道;西:秃水寨旁;北:老地方)、雷响田(秃水寨
一、二期工程内除秧田外的田)、秧田(秃水寨一、二期工程内的秧田); (2)由领导小组将片区已划分的六个片区按各个村小组在本片区所丈量的面积用抽签
的方式划分到各个工作小组;
(3)由各个工作小组将本小组所抽得的地块按农户在本片区所丈量的面积采取抽签的
方式再细分到农户;
(4)在规划区内所实施的公益事业用土由农户按平均面积摊派。
三、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将所有地块按沙地1、沙地2、红地、麦地、雷响田、秧田六个片区划
分,时间为3月1日至3月2日;
2、第二阶段:将第一阶段已划分的六个片区划分到各个村小组,时间为3月3日至3
月10日;
3、第三阶段:由各工作小组将土地细分到农户,时间为3月11日至3月31日;
4、第四阶段:各工作小组做好相关扫尾工作,时间为4月1日至10日。
四、相关说明
1、大片划小片中,面积剩余或不足由村民一事一议处理;
2、小片细分到农户中,面积剩余由村民一事一议处理,不足由工作小组负责协调解决; 3、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农户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4、本方案由全体村民讨论酝酿,50%以上农户同意并签字按手印后即可实施。
农户签名表:
2008年
日
月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物质基础。为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发[1998]142号及186号文件要求的精神,依据1999年国务院批准的《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我区于2003年初编制完成了《宝坻区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并于2003年6月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实施。《宝坻区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批准实施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保持了全区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随着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区城乡建设也得到了不断发展。为更好地协调各种用地矛盾,按照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中自查自纠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65号)文件,开发区(园区)“已经开发建设的土地,不能复耕或恢复原用途的,按照建设用地总规模不扩大、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的原则依法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从所在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剩余建设用地指标中,核减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的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具体范围”的规定,结合我区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实际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以及《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给宝坻的控制指标,对我区史各庄镇、马家店镇、林亭口镇和黄庄乡等四个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在各个乡镇域范围内按照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占一补一的原则,对2003年6月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宝坻区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调整方案,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前提,在可能的条件下满足建设用地需求为宗旨,拟订占补平衡规划。
《宝坻区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是以我区国民经济“十五”计划和2010年长远规划为依据,并与《宝坻区城市总体规划》及《宝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为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控制指标,以2002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
一、宝坻区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宝坻区位于天津市北部,地处京、津、唐三大城市中心地带,200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建区。区域总面积1509平方公里,户籍人口65.13万人,区辖19个建制镇、3个乡、763个行政村、25个居委会。区域土地总面积150966公顷,其中耕地77955公顷,园地2902公顷,林地1610公顷,牧草地518公顷,水域29111公顷,未利用土地14505公顷。目前,我区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利用效率低,结构不尽合理。农业生产比较粗放,中低产田占全部耕地的63%,沟渠、地头地利用不十分充分,村庄用地相对偏大,土地生产潜力尚待发挥;园地、林地、牧草地比重小。
(二)耕地总体质量不高。2002年,我区耕地面积为77954.62公顷,其中中低产田、未利用土地所占比重较大。
(三)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建设用地指标不足。我区近几年的发展速度较快,国内生产总值一直保持两位数增长。按照“十六大”加快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的精神,我区小城镇建设也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与之相应的建设用地需求急剧增加。
二、调整规划乡镇的基本情况及调整的原因
通过对园区整顿发现史各庄镇、马家店镇、林亭口镇和黄庄乡一些项目实施与土地利用规划不相符,对上述乡镇规划进行调整。
(一)马家店镇情况简述
马家店镇位于城区南部,东临郝各庄镇,西与新开口镇相连,南接大口屯镇,北靠城区。全镇22个行政村,总面积49平方公里。2002年人口25547人。
2002年,全镇耕地面积为2558.78公顷,因采取开发复垦、整理等措施,耕地有所增加。现有成片园地和林地分别为78.92公顷和76.03公顷。
按照国家建设用地标准,马家店镇合理调整了镇、村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提高土地使用强度。2002年全镇城乡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为602.16公顷;并遵从了交通运输网络布局的规划,2002年交通用地为191.54公顷。
积极开发未利用土地。全镇土地后备资源较多,为满足全镇耕地的动态平衡,加大了开发荒地力度,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内容,是八大类用地预测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为贯彻这一原则,全镇压缩城乡建设用地标准,建设立足内部挖潜,鼓励迁村并点,向中心村、镇区方向发展, 充分挖掘镇域存量土地的潜力。加快土地开发复垦步伐, 推进土地整理工作的开展大力增加耕地面积。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得以实现。
申请调整的原因:原位于津围公路两侧的马家店镇工业用地,由于过境公路的分隔,形成两个独立的工业区域,在管理和生产上产生不必要的脱节,且津围公路西侧的规划建设用地现状为水电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耕地,易于各种耕作;而目前已经实施开发的项目建设用地原规划为耕地,因受潮新白河浸托,地势低洼,盐渍化逐年加重,素有兰家洼之称。不宜农作物的生长,产量低,并且果实营养价值不高,若想耕作提高粮果产量应先除涝治碱,改良土壤,压碱洗咸,来
恢复原来的土地性质。这需要浪费巨大的财力,需要5—7年的时间,才能达到耕作标准。所以在其乡镇域进行了规划调整。
调整用地所占图幅号J-50-19-5。具体图斑号为17/2/14、17/22/88(两块合计17.46公顷);18/2/14、18/3/81、18/11/81(三块合计36.92公顷)。图斑总面积为54.38公顷。
(二)黄庄乡情况简述
黄庄乡东与八门城镇接壤,西与大白庄镇毗邻,南与宁河县接壤,北与林亭口镇垅连。全乡19个行政村,总面积94平方公里。2002年常住人口11211人,其中农业人口10499人,非农业人口712人。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5000万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13800元;到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将达到17000万元左右,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6455元左右。全乡土地利用目标围绕上述总体目标设立、开展。
合理利用农用地。2002年全乡耕地面积为4250.33公顷,因采取开发复垦、整理等措施,耕地将有所增加。成片园地和林地分别为65.12公顷和50.77公顷。牧草地120公顷。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建设用地标准,黄庄乡合理调整了镇、村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提高土地使用强度。2002年全乡城乡村居民点工矿用地为524.07公顷;交通用地为219.97公顷。
积极开发未利用土地。全乡土地后备资源较多,为满足全乡耕地的动态平衡,加大了开发荒地力度,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内容,是八大类用地预测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为贯彻这一原则,全乡压缩城乡建设用地标准,建设立足内
部挖潜,鼓励迁村并点,向中心村、乡镇区方向发展, 充分挖掘城乡存量土地的潜力。加快土地开发复垦步伐, 推进土地整理工作的开展大力增加耕地面积。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得以实现。
地块调整的原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实施后,全乡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逐步实施。为达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小城镇建设的发展,工业化是我们的必由之路,而规模化经营,基地化建设是经济腾飞的保证,为使环境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在园区整顿中发现黄庄乡九园公路北侧用地的部分地块已经开发建设,基础设施也初具规模,企业经济效益较好,项目建设调整地块已现已无法恢复原土地性质,且九园公路东侧的原建设用地始终未被占用,地块土地肥沃,水、电基础设施条件好适合经济作物的耕作,发挥其应有的潜力,因而将其进行了调整。调整地块所占图幅为J-50-20-33。具体图斑号为16/1/14,面积46.03公顷。
(三)史各庄镇情况简述
史各庄镇位于城区西部,与河北香河县接壤,南与新开口镇隔河相望,北与赵各庄镇相连。全镇26个行政村,总面积39平方公里。2002年人口25036人。
根据现有的农业基础条件,按因地制宜的发展原则,史各庄镇以果瓜菜农业为主,土质肥沃,农业产量高,生产集约化水平较高,2002年全乡耕地面积为2003.09公顷,园地和林地分别为70.85公顷和48.10公顷。
工业利用靠近城区的地理位置优越和基础设施发达的有利条件,充分利用当地农业资源优势,提高工业现代化水平,巩固发展轻工、食品等主导工业,建成经济技术水平较高的工业基地充分发挥经济结构转换中的先导作用。建设严格按
照国家建设用地标准,史各庄镇合理调整了镇、村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提高土地使用强度。2002年全乡城乡村居民点工矿用地为636.08公顷。
全镇土地后备资源较多,为满足全镇耕地的动态平衡,加大了开发荒地力度,提高土地利用率。
申请调整的原因:
工业是史各庄镇经济的重中之重,史各庄镇现有工业有一定的基础,市场前景广阔,产品畅销国内外,发展势头良好应努力创造条件,将发展能力强的企业尽快作强作大,成为带动行业发展的龙头,予以重点扶持,形成优势产业,打造宝坻品牌,在园区清理整顿中发现,史各庄镇现有工业用地分布零散,布局不合理对连锁企业生产,优势产业扩大规模,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加大企业运输成本、管理等负担,不易形成规模经营。因此,在通唐公路北侧、曹三公路西侧先行进行了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布局。调整通唐公路南侧的规划建设用地为耕地。调整地块的图幅号为J-50-7-44,图斑号为1/6/13、1/5/71、1/3/14,总面积为51.15公顷。
(四)林亭口镇情况简述
林亭口镇位于宝坻城区东南部,东与大钟庄镇、八门城镇相临,西与口东镇相连,南与黄庄乡接壤,北与王卜庄镇相靠。全镇55个行政村,总面积107平方公里。2002年户籍人口31458人,其中农业人口29311人,非农业人口2147人。
林亭口镇自然条件较好土壤肥力较高,适耕性强,农田河网已经形成,区内粮经作物生产布局趋于合理,基地化种植水平较高,有驰名的“三辣之乡”的美
誉。2002年全镇耕地面积为6589.21公顷,园地和林地分别162.49公顷和97.51公顷。
按照国家建设用地标准,林亭口镇合理调整了镇、村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提高土地使用强度。2002年全乡城乡村居民点工矿用地为926.66公顷。
积极开发未利用土地。全镇土地后备资源较多,为满足全镇耕地的动态平衡,加大了开发荒地力度,提高土地利用率。
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内容,全镇压缩城乡建设用地标准,建设立足内部挖潜,鼓励迁村并点,向中心村、镇区方向发展, 充分挖掘镇域存量土地的潜力。加快土地开发复垦步伐, 推进土地整理工作的开展,大力增加耕地面积。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得以实现。
工业用地充分利用当地农业资源优势,提高工业现代化水平,巩固发展轻工、食品等主导工业,建成经济技术水平较高的工业基地充分发挥经济结构转换中的先导作用。
申请调整的原因:该镇紧靠蓄水工程,地下有丰富的地热资源,开发地上地下水资源条件优越,而且林亭口镇建镇历史悠久,镇区内工业及第三产业的发展都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因此是我区最先确定工业园区的乡镇之一。但在这次园区整顿中发现林亭口镇现有工业园区地块地力肥沃,非常适用于耕种,为使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对该地块进行调整。结合我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决定将地块调整到区级建设项目附近,地力条件不太好的地块上。调整地块图幅号为J-50-19-24,具体图斑号为19/27-1/11、20/44/14、18/37/14,总面积153.22公顷。
三、《宝坻区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
按照《宝坻区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给各乡镇的控制指标,拟订调整方案。
马家店镇、史各庄镇、林亭口镇和黄庄乡占用建设用地指标在各个乡镇域范围内调剂解决。耕地保有量在规划期末可实现规划指标。对“迁村并点”进行开发复垦,一般需5到7年的时间才可达到耕地标准,因此,我们主要是以新增建设用地的指标调整为主要方法,在乡镇域内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根据《宝坻区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占一补一的原则要求,在规划期内,我们采取如下措施保证耕地占补平衡并略有增加:一是开发未利用土地;二是实施小城镇建设、迁村并点;三是对原有规划建设用地进行削减,退还耕地。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九龙坡区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实施。
二00四年七月十二日
九龙坡区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实施方案 (2004年7月6日)
为了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群众利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认真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渝委办发〔2004〕6号)文件精神,切实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和土地承包关系,为深化改革和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做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和证书“四到户”。 (二)规范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和档案管理。
(三)规范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和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4年6-7月)
1.确定专人负责。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重、时间紧,各镇要确定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的同志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切实搞好宣传。要利用召开会议和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了解这项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界限和工作步骤,以便更好地推动工作;
3.加强业务培训。要认真做好业务骨干的培训工作,让工作人员真正理解、吃透政策精神。
(二)调查摸底阶段(2004年8-9月)
1.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摸清各类情况,统计有关数据;
2.针对调查的具体情况,制定科学的工作方案。各镇务必在8月10前制定完备工作方案,报区农林水利局审批。 (三)组织实施阶段(2004年10-12月) 1.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
2.核、换、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的档案管理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5年1-3月)
各镇要搞好自查总结,区里将组织有关部门在各镇自查的基础上进行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进行表彰,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政策界限
各镇在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
条政策:
(一)已经进行了二轮土地承包的地方,重点是完善手续,没有签订合同的要补签,没有发放经营权证的要补发。
(二)没有进行二轮土地承包的地方,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和二轮土地承包有关政策抓紧落实。
(三)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未加盖区政府印章的要统一换发。原证书符合有关规定,但承包方自愿要求换发的可以换发。
(四)对于因三峡移民的原因导致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实际发生变动的,应换发经营权证。
(五)农户承包面积全部退耕还林的,应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公告宣布证书作废,并终止承包合同,承包面积部分退耕还林的,按原承包面积扣减退耕面积后换发经营权证。
(六)农户承包面积部分被国家征用或集体公益事业占用的,按原承包面积扣减征占面积后换发经营权证。
(七)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约定了可以小调整的,在2003年3月1日《农村土地承包法》生效以前,该约定可以作为小调整的依据,已经调整了的继续有效;2003年3月1日以后,应当严格遵守《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对人均耕地不足0.2亩的地方,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报镇政府和区农林水利局批准,可采用只确定面积不确定四至的办法落实土地承包经营
权。
(九)对少数没有签订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也没有发放二轮承包经营权证且土地撂荒两年以上的农户,要做好有关联系工作,确实联系不上的,发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代耕。农户书面放弃承包权的,发包方可以按有关程序将土地调整或重新发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工作。各镇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抓好工作的落实,安排专项经费,落实具体的管理部门和人员,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要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落实责任,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要加强调研,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积极稳妥地加以研究解决。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报送先进工作经验; (三)认真落实政策,确保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工作顺利开展。要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要及时纠正。凡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引起农民群体性信访而不予解决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基层和农民提出的问题,并妥善解决,确保农村的稳定和发展。
关于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实施方案
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
为了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精神,确保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发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现根据市委的部署,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农村土地承包法》为指南,以《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为依据,以确保农民长期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目标,以依法维权、按法管理、规范运作为重点,全面推行我镇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补发工作,从而稳定农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我镇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省《条例》,完善土地二轮承包,全面做好补发证工作。
2、维护稳定原则。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期限30年不变的政策法规,确保家庭承包经营制度长期稳定。凡已落实土地承包的村组,不得以补发证的名义重新丈量和调整土地,也不涉及非承包地。
3、因地制宜原则。一要排细摸实农户未发证的现状和原因;二要对照政策法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制订好切合实际的分类处臵方案。
4、积极稳妥原则。坚持疏导方针,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妥善解决二轮承包遗留问题,积极化解涉及影响补发证书的矛盾纠纷,推动补发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补发证范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补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1、凡未开展土地二轮承包的村组,必须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省《条例》规定搞好二轮土地承包,予以发证。
2、凡已落实土地二轮承包,但因下列原因没有发证的村组,经核实批准后及时补发证:
(1)因中低产田改造、土地复垦整治、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原因,改变了承包地块和面积的;
(2)因对小农场土地重新发包到户或确权到户的; (3)因机动地超过5%的限额规定,村组对超标部分重新发包的;
(4)因土地征用等原因经批准对部分农户进行小调整的;
(5)因土地流转重新确立承包关系的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换发或补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待以后完善时一并换发或补发证:
1、凡已落实土地二轮承包且已发省制《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
2、凡二轮承包已经发证,但承包地发生变动的; 3、凡将二轮承包所发证书遗失的;
4、对经批准纳入城镇建设和村庄规划以及工业园区并正在实施的村组,必须认真核实和登记所涉及农户的现实承包状况,建立承包地归户清册,并签订临时承包合同书,暂不补发证。
四、实施步骤
全镇补发证工作分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分类处臵、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五个阶段进行,九月底前全面完成补发证工作任务,确保发证率达98%以上。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7月1日—8月10日) 建立组织机构,充实工作班子,学习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开展业务培训,全面进行动员,切实把补发证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8月11日—8月25日) 各村建立由镇分工干部、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工作班子,明确责任,分工包干,突击15天,全面核实好二轮承包真实情况。一是逐组逐户查看二轮承包原始的档案记录,看各户承包地块和四址以及承包面积与二轮承包方案是否相符;二是查看二轮承包后经批准进行小调整的记录,看与调整方案是否相符;三是将核查后各农户的承包地块和四址以及承包面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逐户公布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将核查情况与各承包户对接,并请承包户签字认可。
第三阶段:分类处置(8月26日—9月10日)
各村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按照补发证范围进行分类,制订不同处臵方案:(1)规划区内暂不发证的村组,逐户登记承包状况,建立承包清册,签好临时承包合同,层层履行暂不发证的报批手续;(2)承包土地全部被征用和征收的,不再补发证,已发证书予以收回;(3)已经发证因政策许可而调整土地,致使证地不一的村组,如果三分之二以上村民认可调整方案的,则完善报批手续,按调整后现状完善资料,待统一补发证工作结束后予以换发证;如果群众对调整方案意见较大的,则严格按政策法规化解矛盾后再行补发证;(4)应当发证而没有发证的村组,则应按补发证要求做好工作,完善各项资料,做好实施准备。
第四阶段:组织实施。(9月11日—9月25日) 各村按照分类处臵方案,开展完善二轮承包扫尾工作,并按下列要求认真实施:
1、调查核实。各村由镇分工到村干部、村全体干部和村民代表组成核查工作班子。以组为单位,全面核实好二轮土地承包真实情况:一是准确掌握二轮承包发证情况;二是证地是否一致的真实情况;三是摸实各组农户承包土地的人口、面积、地块和四至方位的详细情况;四是做好农户现有承包地的认可工作。
2、张榜公布。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分类处臵方案,并将通过的组织实施方案予以公布。
3、签订合同。经公布核实后,对需补发证的农户,逐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承包期限起始时间为完善落实二轮承包的年月,截止时间统一为2028年9月30日。
4、建立清册。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填制登记到户清册,以组汇总。
5、上报审查。以组为单位,将土地承包方案、调查核实表、承包合同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户清册及汇总表一并交填经管站审核。
6、审核审批。核准符合补发证要求的,由镇政府提出发证申请,送交市委农工办审核把关,符合要求的进行核准登记,报市政府批准发证。
7、登记发证。由镇经管站负责将市填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时发到户,并履行领证签字手续。
8、健全档案。村组土地承包档案资料统一交镇经管站归档管理。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9月26日—9月30日) 以镇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开展完善补课,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迎接市组织的检查验收。
五、注意事项
1、完善签字手续。要严格履行现有土地认可和领证签字手续,在合同承包和领证签字过程中,做到“三签三不签”。“三签”:户主可以签;确实在外打工,通过电话、书信委托人代签;直系重要亲属可以代签。“三不签”:村、组干部不准代签;未成年人不准代签;不是主要直系亲属不准代签。
2、落实承包政策。落实土地二轮承包调整土地的村民小组,制定承包方案时,下列人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
①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出生,且户口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
②因合法婚姻、收养关系,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
③根据国家移民政策,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
④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并实际居信,在原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无稳定非农职业,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员;
⑤原户口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现役义务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以及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在校学生;
⑥原户口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刑人员;
⑦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的规定,有权承包土地的其他人员。
六、组织领导
补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作,各村要从维护党的农村政策、维护农村稳定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密切协调配合,责任包干到人。
1、建立组织机构。为确保补发证工作有序开展,镇成立二轮承包补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由徐文安同志任组长,张元军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补发证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村要组建由全体村干部、村
民代表参加的工作班子,明确职责,实行包干,镇干包村,村干包组,组干包户,全力以赴抓好补发证工作。
2、抓好宣传发动。一是认真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省《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二是把补发证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步骤宣传到每一户,全力营造补发证的宣传发动氛围。
3、强化督查指导。由镇分工到村干部和经管站工作人员组成督导小组,在镇补发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认真督查:一是二轮土地承包发证的实际情况;二是农户现有承包地与证书是否一致情况;三是农户对现有承包地认可签字率情况;四是补发证工作是否依法,按规定程序实施;五是协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六是适时集中汇报进度、会商意见。
4、严格考核验收。镇将在九月下旬对各村二轮承包补发证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列入2005年全镇综合考核得分。
中共姜堰市俞垛镇委员会 姜堰市俞垛镇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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