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市场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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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市场评析

目录

2.1 电子废弃物的概述...............................................................................................2 2.1.1 电子废弃物的定义............................................................................................2 2.1.2 电子废弃物的种类............................................................................................2 2.1.3 电子废弃物的来源............................................................................................3 2.2 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分析...........................................................................4 2.2.1 个体户回收处理体系........................................................................................4 2.2.2 民间的回收处理体系........................................................................................6 2.2.3 供销社回收处理体系........................................................................................8 2.2.4 生產商回收处理体系........................................................................................9 2.2.5 专业拆解公司回收处理体系..........................................................................10 2.2.6 电子废弃物的处理技术发展..........................................................................12 3.1 立法基本原则.......................................................................................................14 3.1.1 责任延伸原则....................................................................................................14 3.1.2 强制回收原则....................................................................................................15 3.1.3 经济激励原则....................................................................................................15 3.1.4 行政监管原则....................................................................................................15 3.1.5 资格认证原则....................................................................................................16 3.2 电子废弃物处理的立法歷程.............................................................................16 3.3 「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颁佈.............................................19 4.1 回收处理市场概况.............................................................................................25 4.1.1 国际法规加速市场升温..................................................................................25 4.1.2 优质企业投入市场..........................................................................................26

4.2 回收处理市场竞争.............................................................................................26 4.2.1 法规闢建有序竞争之路..................................................................................26 4.2.2 外资企业抢佔回收商机..................................................................................28 4.2.3 家电业者纷纷涉足回收市场..........................................................................29 4.3 回收处理企业的发展.........................................................................................30 4.3.1 回收处理企业发展现状..................................................................................30

4.3.2 回收处理企业发展困境..................................................................................30 4.3.3 回收处理企业摆脱困境的途径......................................................................31 5.1 电子废弃物走向资源化的必要性.....................................................................37 5.2 电子废弃物回收再生企业进入快速发展期.....................................................39 5.3 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前景可期.........................................................................40

第一章前言

资讯时代下全球广泛应用电子產品,加上开发中国家经济起飞,电子產品 需求亦持续增加。由於电子產品生命週期较短,以致全球每年產生多达5,000万 吨的废弃电子產品,因而促使废电子產品回收处理业应运而生,争相抢食这块资 源回收大饼。

根据BCC, Inc.的市场分析报告,2004年全球废电子產品回收產值已达美金 72亿元,2009年更高达110亿美金,年平均成长率為8.8%。

此外,依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统计,全球的废电子產品几乎都流向特定国 家,特别是亚洲新兴掘起的中国、印度及巴基斯坦,其中近70%以上(约3,500 万吨)的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是在中国进行的;另依据中国环保总局估计,中国 境内废电子產品年產生量约110万吨,每年并以5-10%的速度成长。分析其电子

废弃物内容包括废家电类4,100万台(2,000万台电视机、500万台电冰箱、1,000 万台洗衣机及600万台冷气机)、资讯类废电脑1,000万台与废手机7,000万台, 因為电子废弃物可进行资源回收之项目繁多,因此具有相当之经济价值。 既然中国是目前全球电子废弃物之集中处理地区,加上中国国务院有感於 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之急迫性,因此於2009 年2月25日颁佈了「废弃电器电子

產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并将於2011 年1 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本条例对 於回收体系之运作模式及设施分类分级标準均在研拟及諮询意见中。鑑此,中国 废弃电子產品之回收处理市场前景可期,而我国在国内经过了20 年以上之资源 回收体系建立与执行经验,在此新兴废弃电子產品之资源回收市场上将有足够之 优势,因此本计画(环保產业推动计画)乃就中国废电子產品回收处理市场进行 分析,针对其废弃物之来源、回收处理现况、相关立法进度、回收处理业经营情 形、市场竞争态势、既有回收管道、收购及处理成本、回收及处理技术量能、及 未来发展趋势及对策等进行分析探讨,俾提供国内相关资源回收处理业者参考, 做為中国废弃电子產品回收处理市场服务量能开拓之依据。

第二章中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概况 2.1 电子废弃物的概述 2.1.1 电子废弃物的定义

主要使用电流、电磁场工作的设备都叫电子设备;废弃不用的电子设备都 属於电子废弃物。电子废弃物主要包括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视机等家用电 器和电脑等通讯电子產品等的淘汰品。

电子废弃物种类繁多,大致可分為两类:一类是所含材料比较简单,对环境 危害较轻的废旧电子產品,如电冰箱、洗衣机、空调机等家用电器以及医疗、科 研电器等,这类產品的拆解和处理相对比较简单;另一类是所含材料比较复杂,

对环境危害比较大的废旧电子產品,如电脑、电视机显像管内的铅,电脑元件中 含有的砷、汞和其他有害物质。手机的原材料中的砷、鎘、铅以及其他多种持久 降解和生物累积性的有毒物质等。

通过人工拆解和机械拆解分拣,对电子废弃物进行综合处理,不仅保护自 然环境,而且能够对某些资源进行回收再利用,达成降低元器件製造成本的目的。 2.1.2 电子废弃物的种类

电子器具事实上包括了电器器具和电子器具两大部分,其中,作為电子废 弃物主要来源的家用电器,是以上两个部分的统一体。目前世界家用电器產品种 类已达数百种、上万个款式规格,而其分类世界各国尚未统一。例如,美国对家 用电器產品基本以复杂程度和大小件分类;德国和法国也是按大小件来分类;日 本则是按用途来分类。中国基本上系按用途分类, 一般分為如下14 类。 一、製冷器具- 如电冰箱、冷冻箱、冷饮机、製冰机、霜泣淋机等。 二、空调器具- 如空调器、电风扇、除湿机、加湿机、恒温恒湿机等。 三、取暖器具- 如空间加热器、板式电暖器、电热毯、温足器等。 四、厨房器具- 如电锅、电炒锅、电煎锅、电炸锅、电火锅、电蒸锅、电 热锅、电烤箱、三明治烤炉、烤麵包机、家用净水器、抽油烟机、开罐器、电水 壶、电咖啡壶、电灶、微波炉、电磁灶、电切刀、洗碗机、搅拌机、果汁机、去 皮机、绞肉机、混合机、食物保鲜器和嫩化处理机等。

五、清洁器具- 如洗衣机、乾衣机、真空吸尘器、地板打蜡机、上蜡打光 机、擦窗机、淋浴器等。

六、整容器具- 如吹风机、电推剪、电动刮鬚刀、整髮器、烘髮机、修面 器等。

七、熨烫器具- 如电熨斗、熨衣机、熨压机等。

八、电声器具- 如收音机、答录机、电唱机、扩音机、对讲机、数位唱片

及音箱、身歷声组合音响设备。

九、视频器具- 如电视机、录影机、摄影机、CD 、VCD 、DVD 等。 十、娱乐器具- 如电动玩具、电子游戏机、电子乐器、钓鱼器、音乐门铃 等。

十一、保健器具- 如空气负离子发生器、硷离子分解器、按摩器、催眠器、 脉衝治疗器、磁疗机、电动牙刷、口腔清洁器、助听器、电灸器、热敷器等。 十二、照明器具- 如吊灯、顶灯.壁灯、落地灯,臺灯、探照灯及其他灯 具等。

十三、其他器具- 如计时器、电动缝纫机、电动自行车、电子鐘表、电子 锁、计算机、翻译器。

十四、电脑和通信器具- 如家用电脑、各种手机、传呼机、电话等。 2.1.3 电子废弃物的来源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大量的现代电子设备进入家庭和办公室,这些电器 如果按照10-15年的使用寿命计算,那麼现在已步入报废高峰期。据有关部门统 计,中国每年平均要报废电冰箱400万台,电视机500万台,洗衣机600万台, 此外目前中国还有近500万台电脑、上千万部手机进入淘汰期。 中国电子废弃物的另一个主要来源是国外电子废弃物,特别是来自美国、 日本、英国和欧盟国家的电子废弃物。联合国环境计画报告显示,仅全球每年產 生的电子设备废料就高达5,000万吨,為了限制已开发国家向开发中国家输出电 子废弃物,世界150多个国家於1992年签署了《巴塞尔公约》,要求各国所產 生的有害垃圾应该在本国境内处理,严禁向其他国家输出。美国是唯一没有签订 这一条约的已开发国家,2002 年,美国硅谷防止有毒物质联盟(SVTC)和巴塞尔 行动网路(BAN)联合对亚洲电子废弃物进口情况进行了调查。他们研究得出结 论,每年美国大约有50%到80%的电子废弃物出口至亚洲,主要地区包括中国、 印度和巴基斯坦。

从国外回收后的各种危险电子废弃物,通过香港中转,再通过小船搬运、 海关瞒报夹带等途径进入内地,流入广东、福建沿海等地,被一些手工作坊非法 拆解获取利润。据中国电脑行业协会的介绍,进口电子废弃物在中国登陆的地域 呈现日益扩大的趋势,已从广东省蔓延到湖南、浙江、上海、天津、福建、山东 等地区。

由於眾多的加工小作坊从电子废弃物加工中获取了“可观”的收益,刺激 了电子废弃物持续通过各种途径合法或非法地进入中国,成為“紧俏商品”,中 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曾在2000年1月联合发出《关於进口第七类废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 2000 年2 月1 日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进口的第七类废物中不包括废电视 机及显像管、废电冰箱(柜)、废空调器(柜)、废微波炉、废电脑、废电脑显示器 及显示管等废电器”。

2.2 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分析

目前,中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主要有:个体户、民间、供销社、生 產商和专业拆解公司。各种回收处理体系比较和分析如下。 2.2.1 个体户回收处理体系

个体户回收处理体系的形成完全是在利益的驱动下,通过市场自发形成的。 流动个体户广泛分佈於各个省市乡镇之间,採用骑三轮车走街串巷的方式,在收 购废旧物资的同时也收购废旧家电。他们白天收购,晚上进行整理,為了获得最 大的经济利益,他们也会对电子废弃物进行简单的维修或拆解。 一、回收方式

个体户回收处理体系的电子废弃物来自各个城市乡镇甚至农村的居民,其 回收方式主要是流动个体户以走街串巷形式进行全面收购。他们还採用上门收购 的形式,為居民解决废旧家电搬运的麻烦。个体户回收处理体系由於其分佈广, 具有明显的流动性,其回收网络基本上覆盖了各个城市乡镇乃至农村。

二、处理及再利用

目前个体回收户收集的废旧家电的处理方式有三种:

(一)维修后再转售。他们会对电子废弃物进行简单维修,转售给农民或 者二手市场,二手市场的废旧家电又往往会流入了家庭;

(二)零组件再利用。被回收的废旧家电要是不能维修转售的话,其中一 些尚完好的零组件会被拆解出来,再投入市场转售再利用。

(三)全部拆解回收有价原料。对於确已报废甚至连零组件也无法再利用 的废旧家电,回收人员将对其进行全部拆解,回收其塑胶、铁、玻璃等。这些个 体户以“小作坊”方式经营,多数採焚烧或强酸浸泡提取其中的贵重金属,其他 成分被当作垃圾随意抛弃,加工程度低,利用率不高,其废液随意排放,严重污 染环境。 三、市场优势

(一)分佈广,生命力强劲。目前,中国城镇乡村都存在这些个体回收户, 其回收方式多样化和回收范围广泛化,使其回收网络遍佈全国。出於生活压力和 利益驱动,处於社会低阶层的他们像“杂草”一样活跃於广大城乡,虽然流动性 高,难於管理,但生命力强劲。

(二)回收顺畅,货源充足。个体户在电子废弃物的回收上具有高度的主 动性和灵活性,在利益驱动下积极通过走街串巷、上门回收等途径扩展货源,加 上回收方式多样化和回收范围广泛,因此货源充足。

(三)抒解农村过剩劳动力。中国农村有数以亿计的富餘劳动力,这些大 多来自农村的人员从事电子废弃物回收,既解决了部分农村剩餘劳动力的就业问 题,又减轻了生活负担,改善了生活,有的甚至走上致富之路。 四、面临问题

(一)扰乱市场秩序。这些从事旧家电回收的“游击队”几乎都是无照经

营,在高利润的驱使下,故意提高回收价格争取货源,扰乱市场秩序。回收人员 对电子废弃物进行私自改良,由於缺乏专业技能,改良后的產品往往存在安全隐 患。

(二)治安管理隐患。这些无牌无证的回收人员骑著三轮车穿梭於大街小 巷,随意停放,阻塞交通。此外少数人员还鋌而走险偷盗民宅、机关的电子產品, 给城市治安管理带来严重隐患。

(三)严重污染环境。许多原本可以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由於量小利薄, 被当作垃圾随意堆放、焚烧。此外,由於其回收技术落后,往往对废旧家电随意 拆解分类加工,遗留废弃物随意丢弃或焚烧,清洗废水随意排放,不仅浪费可用

资源,还造成了严重环境污染。 2.2.2 民间的回收处理体系

民间回收处理体系的发展始於上世纪80年代,以广东汕头贵屿镇和浙江台 州市為典型代表。主要回收处理以非法进口之国外电子废弃物為主。由於民间回 收处理体系起步早,凭藉低成本和高利润,成為当地特色產业,甚至是地方经济 支柱。 一、回收方式

民间回收处理体系的电子废弃物主要来自欧美及日韩等发达国家的进口电 子废弃物。虽然中国自2000 年就明令禁止进口电子废弃物,但不法商贩还是通 过各种途径从香港中转,再通过小船搬运、海关瞒报、夹带等将电子废弃物带入 内地。

二、处理及再利用

民间回收处理体系能对各类电子废弃物进行精细的分类,充分利用了电子 废弃物中的各种资源,由於採用人工精细拆解,废旧电子元器件中最难处理的印 刷电路板、电源板,经过拆解后,也可以分拣出大量可再利用的积体电路板、电

阻、电器、变压器等组件。经过多年的运作,贵屿镇各村的专业分工已十分明确, 已经形成的电器拆解专业村5个,电子及电路板拆解专业村6个,电线电缆拆解 专业村2个,塑胶、五金加工利用专业村7个。 三、市场优势

(一)精细拆解,分工明确。以贵屿镇為例,居民首先对收集的电子废弃 物进行分类和检验,筛选出可直接利用的二手电器。即使是一块手机电路板也可 拆解出100多个可再生利用的电子元器件。这些被拆解出来的电子元器件经过分 拣加工后,被广泛应用於製作“电子贺卡”、“遥控玩具”等电子產品。拆解完成 后,还可对剩餘物进行精细拆解,分离出各种元器件、塑胶和金属等材料。 (二)低成本,高利润。该回收处理体系大多数是以家庭作坊為经营方式, 从国外以极低的价格买入电子废弃物,雇佣廉价的劳动力,其投资成本和管理成 本都很低,税收负担可以忽略不计,从而获取高额利润。

(三)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电子废弃物的拆解是劳动密集型產业,通过 大力发展电子废弃物拆解业,為农村剩餘劳动力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如台州

电子废弃物拆解基地,年综合拆解能力约250 万吨,直接从事进口废旧金属拆解

人员6万多人,再加上再生资源利用行业的加工贸易、运输等服务领域,从业人 员达10餘万人。

(四)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以浙江台州為例,台州凭藉电子废弃物拆解业 的发展,衍生出大量以电子废弃物為原料的相关製造业,如年產值达人民币 105.74亿元的交通运输设备製造业,年產值人民币69.12亿元的电气机械及器材 製造业,年產值人民币63.49 亿元的普通机械製造业,以及年產值人民币57.77 亿元的塑胶製品业等。 四、面临问题

(一)生產方式落后。民间回收处理体系是在利益的驱动下自发形成,以 家庭手工作坊為主,作业技术落后。以拆解一台电脑為例,金属和外壳被送去焚 烧、融化,电线包括显像管管颈上的偏转线圈都被集中燃烧以获取铜。积体电路 晶片被投入盐酸与硝酸的混合液中,提取微量的金。

(二)环境污染严重。由於民间回收体系缺乏专业的处理设施,在处理过 程中排放出大量戴奥辛等剧毒气体,严重的污染了环境。处理后的废酸液不经过 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当地河流,导致当地土壤酸性增大致无法种植农作物。此外, 大量有害物质进入土壤和地下水,严重影响了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环 境污染。

2.2.3 供销社回收处理体系

供销社回收处理体系成立於上世纪50年代,是最早集回收、加工、科研、 管理為一体的行业体系,可以说是中国最早开展废旧物资回收的部门,在计划经 济时代,它一直担负著全社会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的主要任务。据统计,从 1953-2000 年,供销社全系统共回收废金属、废纸、化工原料等各类废旧物资4 亿吨,相当於节约矿產开採量28 亿吨,节约标準煤5 亿吨,减少垃圾处理量约 16亿吨。

随著市场开放,供销社回收体系在回收行业一统天下的局面被打破,大批 商贩和个体户开始从事废旧物资的收购。内部交困与外部衝击造成供销社再生资 源企业大幅亏损,许多公司难以為继。 一、回收方式

供销社回收体系是以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市场来进行回收,其货源来自流动 个体户和二手市场里淘汰的废旧物资。如到2002 年底,石家庄市物资回收公司 在市内共建设了8个废旧物资回收市场,全市300多个回收摊点和近1,000个流 动收购商贩被纳入了市场经营的管理,从而规范了废旧物资回收市场,达到了净

化城市环境的目的。 二、处理及再利用

供销社将从回收网点回收来的旧物资,包括废五金、废旧家电、废纸和废 塑胶等进行分类筛选,筛选出可以再利用的物品,然后进行检验、维修和翻新后 再投入市场。剩餘其他废旧物资,一部分进行细分类后出售给专门从事废旧物资 拆解的公司,另一部分自己进行简单的加工,提供给化工、造纸、纺织等企业作 為生產原料。 三、市场优势

(一)经营时间长,经验丰富。供销社回收处理体系在中国已有近50年的 运作歷史。多年经营既树立了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信誉,又积累了经验,培养 出一批专门人才,还形成了较顺畅的经营管道。

(二)政府扶持,政策优惠。供销社回收公司直属政府部门管理,能得到 政府扶持,享受优惠政策,与城管、环保、治安等政府部门沟通方便,有利於发 展。

四、面临问题

(一)体制和机制问题。该回收体系形成於计划经济时代,随著市场经济 体制的完善,多管道市场竞争格局的形成,体制落后和机制僵化问题阻碍了该体 系的发展。

(二)回收体系不科学,重经营轻加工,產品附加值低,难於形成经济规 模等问题成為阻碍供销社回收体系发展的瓶颈。

(三)经营方式落后,长期以“收废卖废”的粗放经营為主,缺乏现代化 经营理念和技术。 2.2.4 生產商回收处理体系

面对电子废弃物的日渐增多,中国政府借鉴西方经验并结合现在国情,於 2004年出臺《废旧家用电器及电子產品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提出了以“生產

者责任制”為核心的废旧家电及电子產品回收处理体系,国内一些电子產品製造 企业纷纷加入回收行列。2004 年底,摩托罗拉、诺基亚与中国移动联合在全国 40 个重点城市啟动“绿箱子环保计画- 废弃手机及配件回收”公益行动,设立 专门用於废弃手机及配件回收的“绿箱子”。此后,波导、LG、联想、NEC、松 下、夏新等手机企业加盟了“绿箱子”活动。TCL 等企业也先后提出了对回收 旧电视进行补贴和对旧电器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方案,开啟了中国国内电子產品製 造企业回收电子废弃物的探索之路。 一、回收方式

生產商回收体系的回收管道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通过“以旧换新”的 促销活动回收; (二)通过消费者购买新產品时,上门安装顺便回收旧的电子 產品; (三)通过定点设立回收箱,专门回收电子废弃物; (四)回收生產过 程中报废的產品或检验不合格的產品。 二、处理及再利用

对於电子废弃物的处理,生產商採自行拆解处理,或委託电子废弃物专业 拆解公司进行处理,处理技术较為先进。如青岛市在2004 年被国家发改委确定 為“全国进行废旧家电及电子產品回收处置试点”城市后,海尔集团随即成立相 关部门率先进行废旧家电回收的试点工作。诺基亚自2002 年开展“绿色环保回 收大行动”以来,到2003年10月将回收的3 万多部废弃手机,集中运往新加坡

和法国,交由专业公司处理。 三、市场优势

(一)处理技术先进,环境污染小。由於生產商重视“三废”处理,资金 充足,相关设备设施和拆解技术先进,因此处理专业化,效率高,无污染排放。 (二)提供生產原料,降低成本。生產者责任制促使生產者採用方便拆解 的无害无毒的原料以便降低拆解成本。这种绿色循环链,既能使生產商通过拆解

电子废弃物获取其生產原料,降低生產成本,又能使企业具有更高的市场竞争力。 四、面临问题

(一)货源不足,回收管道缺乏竞争性。虽然回收管道多样化,但是其回 收方式缺乏主动性,加上中国目前回收体系不健全,基本上敌不过“游击队”式 的回收个体户,致使其货源严重不足。

(二)投资大,处理费用高。现代化的处理设备多是由国外进口,价格昂 贵,初期投资大,而且几乎都被要求实现有害物质的零排放,“三废”处理费用 大幅增加。

2.2.5 专业拆解公司回收处理体系

自从2003年浙江和青岛被列為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试点省市后,各地纷纷建 立具有现代化处理技术、无污染和高效率的电子废弃物专业拆解公司。如2004 年正式运转的江苏无锡伟城环保工业有限公司,系中国首家电子废弃物处理厂。 该公司具有全球技术领先的一站式电子废弃物处理技术,年处理电子废弃物最多 可达60,000吨,可集中处理长江三角地区工业企业95%以上的电子废弃物。 一、回收方式

专业拆解公司的回收管道主要是接受家电生產厂家的委託进行拆解,一部 分从流动个体户收购。 二、处理及再利用

专业拆解公司除了拥有先进的处理设备外,还具有完善的处理技术流程。 以处理废弃的印刷电路板為例,回收通过手工分类挑选后进行拆解、筛选出废电 路板,通过专门破碎设备进行破碎,再根据材料的物理特徵差异採用不同的分选 处理技术回收金属,通过冶炼设备,对回收的金属进行冶炼和深加工,提高其產 品的附加价值。拆解处理过程中產生的“三废”则分别进行无害化零排放处理。 三、市场优势

由於大多数专业拆解公司都是跨国公司,具有现代化经营管理理念,拥有 先进的处理设备和完善的处理技术流程,对电子废弃物实行无污染和高效率拆 解,具有强大的生產处理潜力,而產生的“三废”也有专业化处理,可实现无污 染排放。 四、面临问题

(一)回收管道单一,货源严重不足。由於专业拆解公司回收管道局限於 生產厂家的委託,又竞争不过流动个体回收户,大多数公司无法确保货源,往往 处於“无米下锅”状态,回收来源管道亟待拓展。

(二)投资大,处理费用高。现代化处理设备初期投资很大,而且都被要 求实现有害物质零排放,“三废”处理费用高昂。

通过以上的比较,中国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於分散经营的状态,以个体户 走街穿巷回收為主,没有形成科学的回收网络,电子废弃物拆解加工程度低,存 在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而另一方面,作為拥有专业拆解设备和环保设备的电子 废弃物专业拆解公司由於货源不足,面临著“无米下锅”的局面。 因此,考虑到目前中国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体系的情况,中国应该建立 以“拆解基地”為龙头,以“回收公司”為骨干,以“个体回收大军”為基础, 以“资讯管理”為手段的“个体户+公司+拆解基地”合作关系的回收处理体系, 提高电子废弃物的处置效率,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通过回收公司“收编”和引 导个体户,发展多管道回收途径,进行集中处理,实行“园区管理”。这既能解 决个体户的就业问题,又能為电子废弃物专业拆解公司提供源源不断的货源,為 社会带来经济和环境效益。在此过程中,政府要充分发挥公共管理的职能,“拆 解基地”应该由政府统一成本价或无偿划拨土地,由行业龙头企业投资建设和运 营,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统一纳税、统一排污。并统一收编个体户,為个 体户提供税收、监管、排污、资讯等保障,促成其在不增加经营成本的前提下,

主动进入基地从事废旧回收,并自负盈亏。当然,中国地域广阔、各区域之间经 济、社会发展水準差异较大,特别是存在城乡差别、地区差别、贫富差别等“三 大差别”,这就决定在不同地区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时,应根据具体的区情, 有差别、有步骤地进行。 2.2.6 电子废弃物的处理技术发展

大量的电子废弃物,应该有很大一部分被重新使用、翻新或利用其组成材 料。然而,现实情况是重复利用的速度远远赶不上垃圾產生的速度。如何妥善解 决电子废弃物的处理问题已经成為伴随著电子资讯產业发展的一个无法忽视的 现实课题。电子废弃物不仅数量巨大,而且危害严重,处理不当就会对人和环境 造成严重危害。目前,由於电子產品的设计较少考虑產品使用寿命终止以后的循 环使用问题,给最终废弃物的拆解、分选和处理造成很大的困扰。特别是原材料 中使用的一些有毒有害物质,更增加了处理过程的复杂性和环境危害风险。美国 环保局已提出警告:报废的电子產品会產生严重后果,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导致潜 在的环境污染。事实上也是如此,某些產品,特别是那些带有阴极射线管(CRT 一显示器、显像管)、电路板、电池、水银开关的產品,往往含有包括铅、汞、

鎘和铬等有危险或有毒的材料,如果不採用先进而符合环保要求的技术和设备对 其进行处理和处置的话,将对我们生存的环境和人体健康构成严重的危害。同时, 在电子废弃物中还有许多材料是可以进行资源化利用的。丹麦技术大学的研究结 果显示:1吨随意收集的电子板卡中含有大约600磅塑胶、286磅铜、1磅黄金、 90 磅铁、65 磅铅、44 磅镍、22 磅锑。如果能回收利用,仅这1 磅黄金就价值

6,000 美元。因此,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 若採用不当的技术和设备对其进行处理处置,对环境的危害也是不容忽视的。 处理技术是影响中国电子废物回收处理產业的重要因素,主要包括技术路

线选择、处理流程优化、处理技术开发、处理处置设备研製等内容。技术路线选 择必须充分尊重国情,借鉴吸收已开发国家的成功经验,以循环经济“减量化、 再利用、资源化”等理念為指导,既妥善解决电子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危害问题, 又能综合利用各种资源。在总技术路线确定后,应对拟採取的处理流程进一步优 化,使之成為环环相扣、密切配合、擷长补短、线路流畅的有机整体。处理技术 主要包括拆解、破碎、分选、再製造、资源化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等,是 处理流程在技术层面的细化和实现手段。处理处置设备的研製既包括检测、拆解、 破碎、分选、再生材料生產、无害化处理等各种专用设备的研製,也包括上述各 种专用设备的集成和优化,直至开发出成套的电子废物回收处理设备系统。 中国电子废物处理处置的研究起步较晚,与已开发国家相比,相关基础研 究和技术研发滞后。主要体现在:

一、中国电子废物相关基础资料的研究和分析薄弱。

二、适合中国国情实用的无害化和资源化技术的研发深度不够,对国外现 有回收处理技术的引进、吸收以及再创新方面的工作刚刚展开。 三、处理处置设备严重滞后,尚未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產权的成套处理设 备。

未来中国电子废弃物处理处置领域的发展趋势為:

一、解决电子废弃物的高效率拆解和分类技术问题;研究自动化程度更高 的拆解分类新技术和新设备。

二、解决拆餘物中金属材料与高分子材料和玻璃等非金属材料的高效率分 离问题;

研究拆餘物中金属相互分离的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金属的回收率;研究 塑胶等高分子材料的综合利用新技术和新设备。

三、解决拆解、分类和各类材料回收利用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问题;研究处

置用水的减量化技术和处置废水的零排放技术;研究处置后二次废渣的综合利用 新技术和零排放技术;研究二次废气的处置技术和达标排放技术;开发高效环保 设备。

第三章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立法概述

儘管中国在电子电器资源化利用取得不少成绩,但还存在很多问题,特别 是对环境的影响,例如回收管道混乱,拆解粗放,处理技术落后,资源浪费和环 境污染等。此外,欧盟两个环保指令,日本的促进资源有效利用和家电再商品化 法等出臺,使得中国家电生產商面临了国际挑战,受到各国进出口环境法规标準 制约。為了与国际接轨,中国将电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向法制化管道已刻 不容缓。2002 年原国家经贸资源司牵头,成立了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利用体系工 作协调小组;2003 年确定了两个试点省市和两个示范企业;2004 年正式起草通 过废弃电子电器產品回收管理条例,公开徵求意见;2005 年各部委提出一些意 见,2006年列入国家一类立法计画,2008年8 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

2009 年2 月25 日,温家宝总理签署批准2009 年3 月4 日颁佈,2011 年1 月1

日正式实施。以下乃针对有关电子废弃回收处理法规立法的基本原则说明如下。 3.1 立法基本原则 3.1.1 责任延伸原则

生產者责任延伸制度是欧盟、日本等已开发国家的通行作法,即生產企业 负责对其报废后的產品进行回收和处理,承担相应的回收和处理费用,增加的回 收处理费用通过提高產品价格部分转嫁给消费者。生產者责任延伸制度概念的提 出,為废弃產品问题的解决找到了合理的责任承担主体,减轻了政府在此方面的 责任,為通过立法建立具体的生產者责任延伸制度提供了雏形。目前,中国有关

部门、企业已在不同层面开展研究工作,一致认為,為充分回收和循环利用废旧 家用电器中的有用资源,避免中国成為电子垃圾大国,要在充分考虑中国国情的 基础上,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和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推行“生產者责任制”。实行 “生產者责任制”,一是可以提高生產企业的责任意识,有利於產品从设计、材 料选用的源头控制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採取有利於回收处理的设计方案;二是 可以充分发挥生產企业在技术、人才、销售网路等方面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实现 资源回收和零组件再利用。建立生產者责任延伸制度,施行回收处置方式是破解 电子废弃產品问题的制度回应。 3.1.2 强制回收原则

產品和包装物的设计、製造,应当遵守有关清洁生產的规定。中国国务院

标準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经济和技术条件、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状况以 及產品的技术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準,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而生產、 销售、进口依法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產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必须按照中国国家 有关规定对该產品和包装物进行回收。目前强制回收处理的家用电器包括废旧电 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电脑等五种產品。主要考虑这五种產品是家庭 中普及率较高且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回收成本高,处理难度大。中国鼓励这五种 以外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并随著科技的发展适时公佈目录形式,逐步扩大其 回收处理的范围。 3.1.3 经济激励原则

任何一项经济活动的持续都是需要以经济性為前提的,对於市场有部分失 灵或是公益性和经济性兼具,特别是涉及到资源和环境领域的废旧家电回收利用 產业活动,政府则应干预并為其参与市场竞争创造公平的环境。目前无偿回收废 旧家电难度较大,让消费者对回收处理废旧家电付费也不实际,完全靠市场经济 行為去回收处理废旧家电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根据中国国情并借鉴国外经验,

為确保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实行企业化经营、市场化有效运作,中国政府将在 经济政策上给予激励,对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设立专项经费补贴制度,并制定出 相应的管理办法,此举既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又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创造公平的 环境。

3.1.4 行政监管原则

废旧家用电器的回收处理涉及的领域和环节较广,牵扯到各方面的利益关 系,需要政府制定法规,完善政策、制定标準、统筹规划、合理佈局、加强监管。 考虑到废旧家用电器的回收处理是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產业活动,是资源综合利 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政府 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废旧家用电器的回收处理。同时也考 虑到中国是一个地域辽阔,人口眾多的发展中国家,不同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 收入水準、家电拥有量、消费需求层次差别很大,需要地方政府根据相关的法律 法规,结合地区的实际考虑回收处理体系的建设,落实责任,加强对废旧家用回 收处理的监督管理。 3.1.5 资格认证原则

目前,中国个别地区出现的废旧电器的拆解,多以手工作坊為主,由於劳 动力的价格低廉,缺乏明确的市场准入限制,加之不考虑人身安全投入和环境成 本,所需资金投入甚少,使得某些废旧家电拆解活动有利可图,但由此带来的资 源浪费、环境污染,以及对人们健康的危害远远不是其所得能弥补的。废旧家电 处理企业作為资源循环利用產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有相 当的技术、装备和设施条件,拆解、检测、回收零组件和资源、有害物质和极端 垃圾处置等过程要符合安全、环保等要求。对废旧家电处理及危险废弃物回收、 贮存、运输、处置要符合相关规定,按要求报告并接受监管。因此,对废旧家电 处理设立行政许可,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和资质认定,对於促进废旧家电处理企

业走上专业化、正规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是必不可少的。对旧家电经销单 位实行登记等管理方式,可以打击非法拼装行為,防止未经处理单位检测的家电 进入旧货市场,保护旧家电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附表一中国现有电子废弃物相关管理法规汇整 3.2 电子废弃物处理的立法歷程

从本世纪初以来,中国陆续制定了一系列的电子废物法规、规章、规范性 档及技术标準,也出臺一些地方性法规及实施细则,而且有不少法律法规及配套 标準正在研究制定当中,立法的步伐正在逐步加快。如果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保护法》算起,目前中国已经有了包括《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 《清洁 生產促进法》等在内的10 部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如附表一所 示) ,但关於电子废弃物流向的问题规范很少,对日渐庞大的“洋电子垃圾”

进口,亦欠缺完整的配套细则。相较於欧盟、日本、美国等国家和地区,中国有 关电子废弃物的法律、法规还有一段漫长的道路要走。

中国现有电子废物法律体系中,较為核心的法规、规章有三部- 由资讯產 业部会同六部委制定的《电子资讯產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由发改委起草并 以国务院行政法规形式颁佈的《废旧家电及电子產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徵 求意见稿)以及由国家环保总局制定并於2008 年2 月正式实施的《电子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电子资讯產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应於欧盟颁佈的RoHS,被称作“中 国的RoHS”,两者在立法目的、限制的物质种类等方面相同,同时存在著可操 作性、适用產品范围、限制有害物质的管理模式、需要的支撑技术等方面的不同。 《废旧家电及电子產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徵求意见稿) 》对应於欧盟颁佈的 WEEE 指令,被称作“中国的WEEE”,由於责任制、收费机制等问题存在较大 争议,迟迟没有正式颁佈。比较上述三部法规、规章,可以发现国内电子废弃物

管理的专门立法具有立法侧重点不同,存有许多交叉或衝突、法律位阶不同,发 挥的作用不同等特点。2006年2 月28日由资讯產业部牵头起草,资讯產业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品质 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发佈的《电子资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 办法》,於 2007年3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中国第一部专门的电子废弃物管理 立法。《电子资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从 源头抓起,从生產、设计环节减少电子资讯產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 从而减少电子资讯產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為了加 强中国电子废弃物管理,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也正在制定专门 的电子废弃物管理立法,拟从不同面向对电子废弃物的管理做出规定。中国的《管 理办法》与欧盟的RoHS有著相同之处,都是涉及贸易活动的法律规范,主要目 的都是為实现电子电器类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而且限制和禁止使用的有 毒有害物质都是六种:铅、汞、鎘、六价铬、多臭联苯(PBB) 、多臭二苯醚 (PBDE) 。 《管理办法》适用的產品范围是中国境内市场上投放的电子资讯 產品,除中国生產、销售的產品以外,还包括从境外进口的电子资讯產品。《管 理办法》对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的监督管理採用目录管理模式,对於限制电子资讯

產品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採取“两步走”的方式,即第一步首先要求生產者(包 括进口者)对其生產(或进口)的电子资讯產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的资讯进 行明示,标识出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含量、所在零件以及可否回收利用 等资讯;然后随著產业技术的发展,逐步把那些从技术上和经济上都可行的,并 且大多数企业都已经实现的有毒有害物质替代的產品放入“电子资讯產品污染控 制重点管理目录”当中,并规定具体的实施期限,从实施日期开始,放入目录中 的產品中将限制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其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量值必须符合相应 的中国国家标準或行业标準的要求。

由於“重点管理目录”採用“成熟一个放入一个”的原则,因此, 《管理 办法》被称為是採用“穷举法”的方式来限制电子资讯產品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比较遗憾的是, 《管理办法》属於部门行政规章,法律效力有限。与《管理办 法》不同,欧盟RoHS指令限制电子电器產品中使用有害物质採取的是“排除法”, 即对指定產品要求全部限制使用铅、汞、鎘、六价铬、聚臭联苯和多臭二苯醚等 六种有害物质,要求凡是欧盟市场上出售的產品必须按照RoHS指令的要求,符 合2005/618/EC决议所规定的对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但毕竟不是所有的產品都 能满足上述要求,其中有技术原因,也有经济方面的原因,还有环境方面的原因。 因此,欧盟对那些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技术尚不够成熟、经济上不可行的產品提出 豁免,对於被列入到豁免清单中的產品(或零件)可以不必满足RoHS指令要求。 如前所述,儘管中国已出臺一系列法规,但关於电子废弃物回收,特别是 废弃物物流方面的立法工作尚有缺失。法规的不健全有其较為深刻的背景因素, 首先,有的地方政府片面追求中国国内生產总值的增长速度,认為加强电子废弃 物的综合利用、回收、无害处置等管理成本高昂,地方推不动或是不愿意推。在 有的地方,对国外进口电子废弃物进行小作坊式拆解等行业是当地的财税收入的 重要来源,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撑,对解决就业有贡献,当地政府往往与其“联 手”对抗环保监督。

中国目前对电子废弃物的管理实行的是分级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模 式。

电子废弃物的管理涉及到科技部、财政部、建设部、公安部、资讯產业部、 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等多个部门。依

据现行中国国家立法,电子废弃物管理领域中主管部门不明确。上述管理部门虽 然对电子废弃物的管理手段和管理重点不同,但是还是存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 的情况,甚至还存在著各个部门的管理措施相互矛盾的问题。国家管理体制的不

顺畅致使中国对电子废弃物的进口、综合利用、回收利用以及无害化处置缺乏一 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行政效率低下,许多电子废弃物利用处置企业无所适 从。综合性、导引性立法的缺乏致使电子废弃物管理处於政出多头、职责重叠、 政策矛盾的境地。此外,严厉打击各种严重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随意处置电子 废弃物行為,明确生產者、经销者、消费者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有利於电子废 弃物的综合利用、回收利用、无害处置的财政、税收、金融方面的鼓励措施,均 需要法制的保障。鑑此,国家发改委起草的中国首部《废弃电器及电子產品回收 处理管理条例》乃应运而生。

3.3 「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颁佈

2009年2 月25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佈《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回收 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将於2011 年1 月1日起施行。 為什麼要制定该条例?

目前,中国已成為电器电子產品生產和消费大国,许多產品已到了淘汰报 废的高峰期。根据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的资料计算,2006年中国主要电器 电子產品的社会保有量,电视机约為4.9 亿台,电冰箱约為2.2 亿台,洗衣机约 為2.6 亿台,空调器约為1.5 亿台,电脑约為8,000 万台,合计12 亿台。2006 年这5种產品的实际废弃量,电视机约為460 万台,电冰箱约為210万台,洗衣

机约為250万台,空调器约為140万台,电脑约為200万台,合计1,260万台。 此外,每年还有大量的手机、影印机、传真机、印表机等电子產品报废淘汰。 目前中国电子废弃物的流向主要有三个:一、通过走街串巷的小商贩上门 回收或者通过生產厂家、销售商“以旧换新”等方式回收后,流入旧货市场,销 售给低端消费者。二、通过捐赠等方式,向西部地区、希望小学等特定地域、群 体转移。三、拆解、处理,提取贵金属等原材料。目前的环境污染问题主要集中 在第三个流向中,即由於一些地方存在為数眾多的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產品的 个体手工作坊,它们為追求短期效益,採用露天焚烧、强酸浸泡等原始落后方式

提取贵金属,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渣,对大气、土壤和水体造成了严重污染,

危害了人体健康。儘管各级人民政府对电子废弃物引发的环境和健康问题给予了 高度关注,但仍存在著应对措施不力的问题,有必要对电子废弃物处理加强法制 化管理,以利於可持续发展。

电子废弃物中有许多资源,如铜、铝、铁及各种贵金属、玻璃和塑胶等, 具有很高的再利用价值。通过再生途径获得资源的成本远低於直接从矿石、原材 料等冶炼加工获取资源的成本,而且节约能源。加强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对 於发展循环经济,克服资源短缺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制约,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作 為电器电子產品生產和消费大国,规范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活动,有利於防止和 减少环境污染,有利於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创建节约型社会,保 障人体健康。

条例的调整范围是什麼?

条例规范的是列入《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回收处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的废弃电器电子產品的回收处理及相关活动。发改委正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 首批列入《目录》的电器电子產品的品种,将在条例的实施準备期内报国务院批 准。今后可以视实际需要,通过增补或调整《目录》,逐步扩大条例的适用范 围。

条例所称废弃电器电子產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產品进行拆 解,从中提取物质作為原材料或者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產品物理、化学特 性的方法减少已產生的废弃电器电子產品数量,减少或者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 将其最终置於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掩埋场的活动,不包括產品维修、翻新以及经 维修、翻新后作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考虑到旧电器电子產品的管理主要涉及產 品安全、知识產权保护、打击违法销赃等问题,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旧电器电 子產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与规范废弃电器电子產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

源综合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的目标以及管理的内容,有很大差 别,因此,条例未规定旧货管理的内容,条例所称废弃电器电子產品的处理活动 不包括產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 為什麼对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实行多管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

废弃电器电子產品的回收涉及到千家万户,目前已经自发形成了相对固定 的回收管道,包括销售(以旧换新) 、维修、搬家公司、城市垃圾回收系统等

多条管道。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正在採取措施对废旧物资回收予以引导和规范。条 例维持了现行多管道回收的体系。

不规范的拆解、提取原材料活动,是造成废弃电器电子產品严重污染环境、 损害人体健康的主要原因,应当予以规范。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关於直 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生命财產安全等特定活 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条例设定了废 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资格许可制度,规定由取得电器电子產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对 废弃电器电子產品进行拆解、提取原材料和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最终处置,即集中 处理制度。处理企业资格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的 具体条件有:具备完善的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设施;具有对不能完全处理的废 弃电器电子產品的妥善利用或者处置方案;具有与所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產品相 适应的分拣、包装以及其他设备;具有相关安全、品质和环境保护的专业技术人 员等。

考虑到目前一些地方存在的群体化家庭手工作坊式的拆解处理活动,予以 取缔或者在短期内转化為完全符合处理企业资格的企业有一定困难,需要有一个 从分散拆解处理向地域化集中、再向企业化集中处理的过程,条例规定,经省级 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废弃电器电子產品集中处理场。废弃电器电子產品集中 处理场应当具有完善的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确保符合国家或者地方制定的污染

物排放标準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準,并应当遵守本条例有关处理废弃 电器电子產品须符合国家关於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劳动安全、人体健康、 技术和工艺要求等规定。废弃电器电子產品集中处理场应当符合国家和当地工业 区设置规划,与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相协调,并应当加快实现產业升级。 什麼是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专项基金,為什麼要规定这项制度? 条例规定,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基金,用於废弃电器电子產品 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电器电子產品生產者、进口电器电子產品的收货人或者其 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缴纳义务。建立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专项基金制度, 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立足中国国情,并借鉴国外“生產者责任制”的做法而提 出的。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產品的生產者、销售者、使用者对其產生的固体废

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二、為推动生產者承担一定的废弃电器电子產品的回 收处理责任,支援处理企业实现產业化经营,需要国家出臺一定的激励措施。三、 从一些国家的实践情况看,生產者也是通过缴纳回收处理费用,由专门机构统一 组织回收处理。為提高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专项基金收取和使用的公平性和透 明度,条例规定,制订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基金的徵收标準和补贴标準,应当 充分听取电器电子產品生產企业、处理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及专家的意见。 生產者、销售者、回收经营者、处理企业各应当承担什麼责任?

一、电器电子產品生產者的责任。生產者的责任主要是“绿色”生產,“绿 色”生產是《清洁生產促进法》规定的生產企业的责任。从国外经验看,生產 者儘量做到“绿色”设计、“绿色”生產、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材料的使用,是解 决电子污染的根本途径。

条例规定,生產者、进口电器电子產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生產、进口 的电器电子產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器电子產品污染控制的规定,採用有利於资

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设计方案,使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以及便於回收 利用的材料。

电器电子產品上或者產品说明书中应当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有毒有害物质含 量、回收处理提示性说明等资讯。

二、电器电子產品销售者、维修机构、售后服务机构的责任。条例规定, 电器电子產品销售者、维修及售后服务机构应当在其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标注废弃 电器电子產品回收处理提示性资讯。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应当由有资格的处 理企业处理。

三、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回收经营者的责任。条例规定,废弃电器电子產品 回收经营者应当採取多种方式為电器电子產品使用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回收服 务。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回收经营者对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產品进行处理,应当依 照本条例规定取得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產 品交有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回收的电器电子產品经过修复后销售的,必须符合 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產安全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并在显著位置标 识為旧货,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制定。

四、处理企业的责任。(一)从事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活动,应当取得

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资格。(二)处理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应当符合国家有 关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保障人体健康的要求,禁止採用国家明 令淘汰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废弃电器电子產品。(三)处理企业应当建立废弃电 器电子產品处理的日常环境监测制度。(四)处理企业应当建立废弃电器电子 產品的资料资讯管理系统,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基本资料 和有关情况,基本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3 年。

此外,回收、储存、运输、处理废弃电器电子產品的单位和个人,还应当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

政府对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的监督管理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政府对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回收处理的监督管理,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国家鼓励和支援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标準 的研究以及新技术、工艺、设备的示范、推广和应用; (二)国务院资源综合 利用、品质监督、环境保护、工业资讯產业等主管部门依照规定的职责制定废弃 电器电子產品处理的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 (三)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 部门会同同级资源综合利用、商务、工业资讯產业主管部门编制本地区废弃电器 电子產品处理发展规划,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四)地方人民政 府应当将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回收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 条例為什麼於2011 年1 月1日起施行?

根据国外经验和中国国内实际情况,条例需要一定的实施準备期。实施準 备期内主要有以下工作:一、向全社会普及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保护环境的知 识;二、制订《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目录》、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基金的 徵收使用管理办法,以及针对不同產品的基金收费标準及处理补贴标準;三、政 府监督管理部门及生產者、销售者、回收经营者、处理企业的实施準备工作。条 例公佈到实施留出两年的準备和过渡时间,条例自2011 年1 月1日起施行。《条 例》条文请参阅附录一。

依据《条例》规定,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无 资格擅自从事处理活动的,最高可罚款50 万元。这将使大量的土法小作坊关门 倒闭,為专业的大企业拓宽生存空间。目前,山东省已有部分正规的废旧家电及 电子產品拆解企业上马,业内人士认為《条例》实施后,电子垃圾将迎来產业化

发展的黄金期。

第四章中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市场分析 4.1 回收处理市场概况 4.1.1 国际法规加速市场升温

根据欧盟於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WEEE和RoHS这两条指令,出 口欧盟一台彩电或一部手机将被徵收大约1 - 20欧元的回收处理费,大型电器还 会更高。同时,含有铅、汞等六种有害物质的电子產品将不得进入欧盟市场。种 种跡象显示,如果中国国内的零组件配套企业无法达到欧盟指令的要求,包括手 机在内的眾多电子產品生產企业的国產化率将大為降低,\如果以前国產化率是 60%,那麼在指令实施后则可能骤降至10%\。鑑此,中国《电子產品污染管理 办法》於2005 年7 月1 日出臺,这个《办法》的出臺,首要从电子產品生產过

程中减少污染,其次将在电子產品后期回收方面加强管理。

依据广东省环保局引述,现在广东省每年都有几千万台家电淘汰。从2000 年开始,广东省每年就有35 万吨报废家电產生,2009 年可能超过40 万吨,而 这只是家电业的情况,还不包括诸如手机、影印机、电脑等產品。广东省已投资 了5.8亿元人民币规划了8个旧家电处理中心,分别位於广州市、顺德市、深圳 市、清远市、汕头市、湛江市等地。这些旧家电处理中心在完工后可处置广东省 每年產生的废旧电子產品的90%,现在正处於前期调研阶段。

针对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问题,中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於2004年确定 了浙江省、山东省青岛市為国家废旧家电及电子產品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试点省、 市,為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标準提供经验, 《废旧家电及电子產品回收处理管 理条例》及 《电子资讯產品生產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这些法案都旨在促进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健康发展。

电子废弃物回收业很显然有著广阔的市场前景。目前世界上30% - 40%的 电子废弃物聚集亚洲,而其中又有70% - 80%流入了中国,而中国的电子电器 设备也存在报废的问题;因此,只要能按市场化加以运作,电子废弃物回收业就

会成為相当有前途的產业。但即便如此,如果在当前阶段就介入未必就是好事, 因為虽然外国出臺了许多扶持电子废弃物回收行业的经济激励政策,但中国目前 还没有,因此当下介入并不明智。在国外一些国家,政府会根据回收处理量对回 收企业给予一定资金补贴,从业企业当然就活得很好。而在中国,因為还没有补

贴政策,企业便无法进行市场运作,反而要為获得电子废弃物而支付大笔费用, 因此增加了企业的成本,所以很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4.1.2 优质企业投入市场

诸如摩托罗拉、中国惠普等企业都自发开展了一系列回收电子废弃物的活 动。惠普公司於2003 年6月发佈了\地球伙伴TM回收再利用计画\,计画中 该公司在中国回收用尽的惠普原装墨水匣和硒鼓、惠普和非惠普品牌的电脑和列 印產品,以及包括连接线、滑鼠、键盘在内的相关配件,并将產品组件分解或处 理后循环使用,达到材料再利用的目的。

据瞭解,惠普公司已经与国际上几家规模较大的回收公司建立了伙伴关系, 它们已进入中国市场,旨在帮助中国在高水準回收标準上发展电子废弃物回收產 业,并达到良好的回收效果。对惠普而言,中国是否能够发展结构合理的回收產 业非常重要,希望在未来能够在中国本地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回收他们的產品。 戴尔(中国)公司也正式宣佈在中国推出电脑回收服务,具体内容涉及依 照各项环保法规协助企业及机构对老旧的硬体设备进行翻新或回收。仅仅在戴尔 宣佈上述计画数日后,联想也宣佈在中国实施电脑免费回收服务。据悉,已有多 家同行企业正在或即将跟进,这将对国内电脑行业的电子垃圾回收直到积极推动 作用。

4.2 回收处理市场竞争 4.2.1 法规闢建有序竞争之路

“等米下锅”是目前中国眾多电子废物处理企业面临的窘况,当年看好电

子废弃物市场而投入这一行的许多企业,现在正為没有足够的原材料而大伤脑 筋。工厂现在拆解处理资金严重不足,而且形成了一种拆得越多就亏得越多的状 态。企业从个体消费者手中回收电子废弃物需要付费,作為规范化的处理企业, 拆解的成本相对较高,拆完后卖材料的钱远低於收购加拆解的成本价。而如果不 收取电子废弃物,它们又会被不正规的商贩收走,带来二次污染,因此正规企业 现在的处境很难。

早在2003 年12 月,国家发改委确定了青岛市為国家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 系建设试点城市。青岛新天地生态迴圈科技有限公司作為示范工程项目实施单 位,由海尔集团与青岛新天地合资成立。青岛新天地生态迴圈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建设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示范项目,占地100亩,处理规模150万台(套)/年。 “收不到足够的废旧家电”,这种现象在电子废弃物处理领域已存在多年。 经过多年的发展,电子废弃物的回收体系依然不健全,试点单位电子废物回收不 上来,最担心无米下锅,这和目前的回收体系和付费机制都有关系。目前青岛、 浙江等地试点单位的情况都不是很理想,原因有三点:一、试点单位元需要花钱 去买电子废弃物,导致原材料成本过高,而在国外都是免费回收的,如日本实施 废弃者付费回收,一台废冰箱从管理到运输等环节需收取约6,000日元,折合人 民币500元。而中国目前收取一台废旧冰箱企业却需花费近100元;二、回收处 理技术太高,完全引进不仅昂贵也不符合中国国情,而且会带来巨大的运行费用; 三、即使从国外花钱引进了高昂的技术,但是由於废旧家电不能实现有效回收, 也会导致设备閒置。

几年来,儘管面临种种困难,像青岛新天地生态迴圈科技有限公司这样的 企业依然固守著这个领域,他们在等待机会,等待发展的时机。《电子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业於2008 年2 月1 日起施行,重 点规范了拆解、利用、处置,以及產生、贮存电子废弃物的行為。对於《办法》,

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在《办法》公佈后,严格执法可规范拆解工厂,对企业来说, 他们不怕规范,就怕不规范。因為规范化的企业在目前发展成本高,竞争不过低 成本之不正规企业。企业已经做好準备,迎接《办法》的实施。 有关专家指出,规范化企业面临的不仅仅是无米下锅的尷尬处境,正规处 置单位还必须考虑安全再利用,要支付较高的环境成本,在国家没有足够激励政 策的前提下,同小商小贩在一条起跑线上竞争,必输无疑。而在这种无序竞争的 背后,不正规电子废弃物处理带来的环境污染则给一些地方造成了更為严重的经 济损失。这个《办法》的公佈,与以前的管理办法相比,对於电子废物处理市场 来说,发挥的作用将可能更為显著。例如, 《办法》提到将建立一个临时的目 录,所有想从事这一行业的企业,都将被纳入这个临时名录中,但是3年内如果 有两次以上的违法记录,就会被剔除出去。这一点,对处理企业将形成压力,虽 然名录本身比较宽鬆,但是名录是动态的,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进来,做得不好 就将被取消资格,这种方式在过去的法规中还很少出现,将对处理企业和个体户 形成约束力。目前中国电子废弃物的状况并不是很乐观,虽然人们通常有一个良

好的心愿,希望一边做好回收,一边做好处理,但是从管理的角度而言,如果后 续处理做好了,即所有的处理商,个体户都能按规范对待电子废弃物,那麼电子 废弃物处理行业就将是一个健康的行业。从当前来讲,这对於目前环境保护是最 实际也是最重要的,这正是《办法》颁佈实施的出发点所在。《办法》颁佈后, 这个行业应该会逐步地规范起来,但是这还取决於各地方执法必须到位。只要地 方执法到位,很多人担心的电子废物环境污染问题也会逐步得到解决,并有助於 电子废物的回收。另外,对於电子废物处理市场,儘管人们现在的热情没有往年 那样高涨,但是其巨大的发展前景仍然吸引著眾多人士的目光。目前,不仅是试 点企业、大专院校,还是相关管理部门、外商投资部门,都非常关心这个產业的 发展。广為关注的《废弃电器电电子產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

例》)出臺,虽然目前电子废弃物处理產业尚未形成,但是《条例》公佈后, 肯定将有配套实施的措施和细则,而所有相关的财政补贴标準、费用承担机制以 及回收网络的建设计画和法律法规都将在《条例》中体现,这必然将会对这个行 业的发展带来正面的变化。 4.2.2 外资企业抢佔回收商机

在《条例》出臺之际,外资企业在中国首家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工厂已正 式投產运营。富士施乐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富士施乐”)在苏州工业园庆祝其 在中国建立的整合资源循环系统开始正式投入运行。该系统对“富士施乐”从全 国回收来的影印机、印表机和硒鼓进行拆解,将其分解成铁、铝、透镜、玻璃、 铜等64个类别,并通过再生处理将其转化為原材料,作為新资源进行再利用。 富士施乐爱科製造(苏州)有限公司是“富士施乐”在中国投资6.5亿日元 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其年分解处理能力為1.5 万台设备及50 万个硒鼓。其中, 办公设备的循环利用率将达到96%,硒鼓的循环利用率将达到99.9%。该工厂计 画第一年(2008 年)循环处理4,000 台设备及12 万个硒鼓。事实上,2007 年6

月开始公司,已经在一些主要城市回收使用过的產品和硒鼓;在资源循环再生工 厂正式运营后,“富士施乐”会将回收范围覆盖到全国。

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也正在密切关注即将出臺的《条例》, 《条 例》一旦正式出臺,松下电器将会採取在电子废弃物处理方面的相应措施。 4.2.3 家电业者纷纷涉足回收市场

《迴圈经济促进法》实施、《条例》出臺,看好废旧家电回收前景,国内 家电生產企业纷纷涉足废旧家电回收领域。日前,TCL 集团与专业环保企业广 东奥美特集团正式签约成立合资公司- 广东奥美特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宣佈进 军资源与环保產业。对於涉足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產业,奥美特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表示,选择与TCL 合作,是环保產业发展模式的一种尝试。长期以来,困扰废 旧家电回收的关键问题是“无米下锅”,环保处理企业根本无法回收到足够的废 旧家电,大量走街串巷的小贩和作坊是回收的主流。奥美特集团本身虽然有1,000 餘个回收网点,但布点不均衡,也不足以支撑大规模废旧家电回收专案的啟动和 长期运营。而TCL 在全球的销售网站可以直接进行废旧家电回收,从而在横向 上打开全球市场,纵向上则可以深入到每一个社区和乡村,真正构建一个全覆盖 的再生资源回收网路。而在此之前,中国已有一些家电企业在回收领域抢佔先机。 例如长虹公司於2006 年就成立了废旧家电绿色回收专案组,该项目已得到了国 家工业和资讯化部、科技部、四川省等近600 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支持,目前厂房

已落实,第一条废旧CRT 电视回收生產线将於2009年年内建成。海尔也在青岛

设立了废旧电子回收处理基地。跨越国外的环保壁垒,是本土家电企业涉足环保 產业的重要背景。如欧盟WEEE 指令规定,出口欧盟的家电企业必须支付產品 价格3% - 5%的费用,用於回收和处理电子废弃物,这给中国企业带来了压力和 挑战。TCL 集团海外事业部表示,按照欧盟环保指令WEEE,中国出口到欧盟 市场的空调将被徵收每台25 - 30美元的回收处理费。“凡是进口欧盟的家电,都 要收类似的费用,这肯定会加重出口企业的负担。”如果能把欧盟的废旧空调拉 回国内处理,则可以不用支付这笔费用。但中国目前仍禁止废旧家电进口,以避 免不法企业把它们翻新再出售。作為广东最大废旧產品回收处理企业之一的奥美 特集团,已经拿到了进口废旧家电的牌照,但这个牌照只允许分拆、再利用资源, 不允许翻新、再销售进口旧家电。TCL 能否利用合资公司,把海外的废旧家电 拉回来处理,现在尚未明确。因此,目前新公司主要还是面向中国国内废旧家电 回收市场。

另外,即将实施的《迴圈经济促进法》和将要出臺的《条例》规定,中国 也将实行生產企业负责制,这也是促使家电企业纷纷涉足资源再生行业的重要原

因。据瞭解, 《迴圈经济促进法》明确要求企业对其生產的被列入强制回收目

录的產品和包装进行回收,如果企业自己不能回收,就要出资委託相关单位进行 回收。如果企业对生產的產品既不能回收又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就要对企业进 行处罚。2008 年初,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已召开了《废弃电 器电子產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徵求意见会,现在该《条例》草稿已经根据相关 意见修改后再次上报。 4.3 回收处理企业的发展 4.3.1 回收处理企业发展现状

随著电子资讯產业的发展和电子废弃物的大量產生,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 伴生而来,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成為各国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 就中国而言,现存為数不多的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普遍面临著运营亏损的状态, 不仅其经济效益难以实现,也严重影响到其环境效应的发挥。 4.3.2 回收处理企业发展困境

在以环境、经济和谐发展為目标的经济理念中,环境和经济效益是制约电 子废弃物处理企业决策行為的两大要素。环境效益的制约意味著电子废弃物处理 企业的回收处理流程必须符合环境标準,避免因不规范的处理而导致环境污染加 剧。电子废弃物中含有许多有毒有害物质,若将电子废弃物掩埋在土壤中不作任 何处理,所含的铅就会渗透出来,对土壤造成污染;若对这些电子废弃物进行焚 烧,会释放出大量的有害气体,对空气造成污染;若将他们随意丢弃到荒野或掩 埋,这些重金属就会流到地下水中引起污染。 因此,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必须 受到环境效益的制约。

经济效益的制约则更多地指向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目标,利润是电子废弃物 处理企业持续运营的重要因素。以青岛新天地生态迴圈科技有限公司為例,作為 国家废旧家电回收及资源化综合应用示范工程单位,该企业在创造显著的环境效

益的同时,却承担著经济利润的亏损,影响其负营运的主要因素為: 一、电子废弃物的回收成本偏高。目前由新天地公司回收的废旧电视机的 价格大约在50 - 150元人民币之间,而经过企业安全拆解之后其全部有价值部分 的平均销售价格仅為58 元人民币。此外,废旧冰箱及洗衣机的处理基本也是亏 损的,只有废旧空调的拆解略有盈餘,因此,综合来看,新天地公司是亏损的。 二、电子废弃物的回收数量不足。目前,青岛市废旧家电回收主要由五部

分组成: (一)走街串巷的社会收购人员上门回收; (二)居民家庭和机关事 业单位直接交售给旧货市场; (三)家电销售企业以旧换新回收; (四)家电 维修网点对居民送修的老旧型号或报废產品折价回收; (五)搬家公司、配送 中心利用自身便利条件兼职回收。分散的回收方式必然带来回收领域的不正当竞 争,对於不考虑环境效益的电子废弃物处理商贩来说,由於处理方式简单,往往 可以承担较高的回收价格,但此种来自回收价格方面的不正当竞争,则往往使正 规的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无法有效回收到足够的电子废弃物,造成“无米下锅” 的尷尬局面。

三、电子废弃物的正规处置成本巨大。正规的电子废弃物处理必须符合环 境标準的专业拆解流程,以大幅降低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并对拆解后的废弃物 质进行处置,整个流程需要大量的资金和设备投入。根据青岛新天地公司的资料, 废弃物安全处理相关设备的投资就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整条处理流程的总投 资达到1.5亿元人民币,巨额的前期投入使企业基本不存在经济效益。 因此,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的发展困境就体现在环境和经济效益的相互抵 消,在保证环境效益的同时难以弥补其经济利润的亏损,运营与退出决策陷於两 难困境。

4.3.3 回收处理企业摆脱困境的途径

在环境、经济因素的双重制约下,从中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和严峻的就业

压力出发,通过实现就业指标与环境、经济指标的有机结合,电子废弃物处理企 业能够实现企业利润与就业增加的良性互动。 一、基於就业增长的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利润提升 (一)电子废弃物处理体系中的专门人才需求与利润提升

作為专门处理电子废弃物的第三方企业,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对专门的环 保人才有著很大的需求,通过对新天地公司的分析可以看出,从职能上讲,目前 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需求较大的专门环保人才,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电子废弃物处理諮询人才。环保諮询服务一直是中国环保產业中较為弱势 的服务领域,该领域极缺能為环保领域制定政策、规划及為大型环保专案的方案、 可行性研究等提供諮询的人才。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内部并不缺乏掌握一定环保 理论的专门工作人员,但对电子废弃物的回收与处理等项目具有独特想法、具备

综合决策能力和企业经营实际经验、能够帮助企业瞭解电子废弃物处理的產业化 契机和市场发展动向并最终赢得不菲绿色利润的諮询人才,却极為缺乏。 2.电子废弃物处理技术人才。从技术角度看,高技术含量、低投入產出比率、 满足特种流程电子废弃物处理需求的新技术,是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的技术支 柱,目前极為缺乏的就是科研能力强,市场反应快的高技术人才。 3.电子废弃物处理专案管理人才。就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而言,目前普遍缺 乏能够驾驭较大的环保工程,同时具备承担多项大型电子废弃物处理工程设计能 力的专案管理人才。

因此,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内部尚存在环保就业的巨大空间,通过必要的 机制吸引环保类人才向企业集聚、实现环保人才与专业技术岗位的有效结合,将 成為增加环保类企业就业、完善就业体系、提高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就业品质的 重要途径,也将為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的利润提升提供有利契机和动力支援。 (二)电子废弃物回收体系中的劳动就业潜力与利润提升

就青岛市而言,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十分鬆散,其中以个体从业人员走街串 巷式的回收為主,由社会收购人员回收来的电子废弃物,主要分三部分处理:一 是作為二手货物直接销售;二是交售给旧货市场;三是自行拆解,作废品处理。 而具体採用何种处理方式,则取决於不同处理方式之间的利润比较。 对青岛市青海路閒置物资市场的调研资料显示,目前旧货市场上的电子废 弃物主要通过高价回收、广告回收的方式回收,回收后的电子废弃物主要有两种 处理方式:一是作為旧货重新出售;二是经过简单的拆解回收其有用零件和价值 高的材料,利润主要来自拆解的有色金属的出售,其他的弃為垃圾。 对於旧货市场的经营而言,採用何种方式对电子废弃物进行处理,完全出 自经济利润的比较。目前,随著金属价格的上涨,对回收电子废弃物进行简单拆 解并销售拆解出的有色金属是获利的主要方式,其利润率一般在50%,甚至高达 100%。

鬆散的回收体系和回收体系的不正当竞争,导致电子废弃物未能有效流入 正规管道,专门的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很难回收到电子废弃物,不仅為环境和消 费者带来安全隐患,而且严重阻碍了电子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置和利用。但就目前 而言,这种鬆散的回收体系使得部分剩餘劳动力的就业和生活困境暂时得到缓

解,其中主要以外来务工人员為主,同时包括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和社会閒散人 员。因此,专门的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的建立,在考虑经济和环境效益的同时, 必须兼顾就业问题。从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内部回收体系的建设来看,尚存在吸 纳劳动力就业的巨大空间,将有机会產生大量的新增就业,而从其经济效益来看, 就业增加将大大推动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的利润持续提升。

1.规模经济中的利润提升。根据新天地公司的资料,目前企业内部与废旧家 电处理相关的投入為1.59 亿元人民币,目前的拆解和处理废旧家电的能力為60 万台/年,未来的处理能力将达到180万台/年,而能够发挥规模效应的家电处

理量应介於20 -180万台/年,而截至2008 年3月底,新天地的废旧家电累计拆

解量為l0 万台,规模效应尚存在巨大的提升空问。因此,电子废弃物的大量和 统一回收将有利於专门的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发挥规模经济效应,通过规模化处 理实现经济利润的不断提升。

2.產业化中的利润提升。长期来看,通过增加就业来加强电子废弃物回收体 系的建设,将為电子废弃物处理的產业化提供重要契机,使电子废弃物成為正常 的回收再利用项目。电子废弃物处理產业链条的形成,不仅使电子废弃物处理成 為财富的源泉,而且将通过明显的正外部效应推动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利润的持 续提升。3.外商投资中的利润提升。目前许多国外投资者,大多因為中国电子废 弃物正规的回收体系没有建立起来而不敢进入我国电子废弃物处理行业。 通过在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内部建立废弃物回收体系,将增强外商投资于 电子废弃物处理的信心,有助於吸纳外商投资,促进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的利润 提升。

附图一基於就业增长的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利润提升 二、基於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利润提升的就业增加

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的利润提升也具备明显的就业促进效应,将进一步促 进劳动力就业的持续增加。

(一)电子废弃物处理產业化中的就业增长趋势

根据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经典分析范式,理性的企业行為将围绕利润最大化 的经济驱动展开,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的利润提升使行业的预期收益上升,更多 的投资流向该行业,同时原有企业的规模经济效益日趋明显,这都将為电子废弃 物处理行业的產业化提供有利契机。而从產业化可能產生的外部效应来看,新增 的就业机会得以持续扩张,电子废弃物回收体系中的劳动密集型就业和电子废弃

物处理体系中的技术密集型就业成為新增就业的两大重要源泉。 (二)生產者责任延伸下的就业持续增加

生產者责任延伸(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是将电子废弃物的管理和 生產消费有机地结合起来,要求生產者对电子產品废弃后的环境管理承担一定的 责任,是对传统的“污染者付费原则”的深化和延伸。随著生產者责任延伸制在

全球范围内的兴起和推广,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逐步成為电子產品生產企业 的内生需求。由於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比生產企业具备规模化回收和专业化处理 的潜在优势,生產企业倾向於通过“付费式外包处理”的方式将其自身的生產者 责任交由专门的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来履行。一旦基於就业增长的利润提升得以 实现,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的规模效应日益显现。生產者责任延伸制度的不断深 化,以及“付费式外包处理”的逐步推广,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将面临广阔的市 场前景和利润提升的巨大空间,必将进一步推动其内部就业体系的扩张和完善, 带来就业机会的持续增长。

(三)循环经济发展中的就业持续增长

循环经济(Circle Economy)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Closing Material Cycle) 的简称,它要求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的迴圈模式,将经济活动高效有序地组织成一 个“资源利用- 绿色工业- 资源再生”的封闭型物质能量循环的回馈式流程, 保持经济生產的低消耗、高品质、低废弃,从而将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不利影 响减到最低。就电子產品生產企业而言,循环经济的内在需求派生出对於电子废 弃物的逆向物流需求,从逆向物流的实现和运作模式来看,外包式的逆向物流显 然具有更大的优势,使生產企业可以减少物流设施和劳动力成本方面的投资,便 於生產企业和外包服务企业各自的专业化运作。

如果基於就业增长的利润提升得以持续,则会进一步推动电子废弃物处理 企业回收服务体系的建立和扩大,通过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分类将可利用的电子

废弃物通过逆向物流服务提供给生產企业,不仅满足了循环经济的需求,也将使 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的就业潜力得以进一步发掘,就业机会持续增长。 三、环境、经济制约下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利润提升与就业增加的良性互 动

如上所述,若将就业指标引入以环境、经济指标為主的传统体系中,将有 利於从根本上改善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的特殊困境,实现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利 润提升与就业增加的良性互动:一方面,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存在著吸纳劳动力 就业的巨大空间,体现為回收体系中的劳动密集型就业潜力和电子废弃物处理体 系中的技术密集型就业潜力,通过回收局面的改善和处理体系的技术升级,共同 促进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利润的持续提升;另一方面,如若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

的利润提升得以实现,必将具备明显的就业促进效应,进一步推动劳动力就业的 持续增长。

因此,就环境和经济效益双重制约下的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而言,通过就 业指标的引入和内部就业体系的建设,有利於实现利润提升与就业增加的良性互 动,从而不仅有助於改善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负营运的状况,且有助於通过就业 增长与利润提升之间的良性互动来使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之间的矛盾得以破解, 环境、经济制约下的两难困境得以突破,进而实现环境、经济、就业三者之间的 良性循环互动。

第五章中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未来展望 5.1 电子废弃物走向资源化的必要性 一、电子废弃物的资源化已是全球性课题

电子废弃物俗称电子垃圾,是各种达到或接近其“生命週期”终点的电子

產品的通称,其种类繁多而且成分复杂,含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如果处理不当 将对环境和人体產生巨大的危害。然而长期以来,由於对电子废弃物问题缺乏足 够认识和有效管理,电子废弃物对人体健康及生活环境可能构成的危害常常被忽 视,大量含有毒有害物质的电子废弃物被简单填埋、弃置或者直接暴露於环境, 对大气、水体和土壤等环境介质造成直接污染;或者通过动植物被摄入人体,危 害到人类的生存状况与健康水準。到目前為止,儘管人们还没有完全瞭解这些有 毒或有害物质的理化特点以及它们进入环境后所產生的连锁反应。但是我们必须 面对的事实是:随著技术进步和家用电器更新换代的速度日益加快,新的有害物 质种类和数量也正在增加,电子废弃物的资源化、再循环利用正在成為一个全球 性的课题。

二、政府在电子废弃物资源化上角色吃重

政府的角色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如果没有完善的回收、利用、处理和处置 体系,电子废弃物的再循环利用事实上是不可能的。总体来看,政府在电子废弃 物的再循环过程中的角色和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完善的电子废弃物再循环法规,為电子废弃物的循环再利用提 供法律支援。例如,1991年10月,日本通过颁佈实施《关於促进再生资源利用 的法律》,强力推行资源的再生循环利用;2001年4月本公佈并实施了《家用 电器再循环法》,明确规定将循环利用作為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处置的根本途径, 规定家电製造商和进口商对电冰箱、电视机、洗衣机、空调器4种家电有回收的 义务和实施再商品化的义务。(二)建立再循环基金或进行专项拨款,為电子废 弃物的循环利用提供财政支援。例如,2002 年,韩国用於环境保护的财政支出 达到亿美元,占其当年国内生產总值的2.3%,高於已开发国家德国和法国的1.6 %、日本的1.4%和英国的0.7%。

(三)為减少废弃物的產生,促进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实施生產者责任制。 例如,韩国从2002年起将“废弃物预付金制度”改為“废弃物再利用责任制”,

即从限制排污改為废弃资源的再利用。韩国政府制定的“废弃物再利用责任制” 规定,家用电器、轮胎、润滑油、日光灯、电池、纸袋、塑胶包装材料、金属罐 头盒、玻璃瓶等18种废旧產品须由生產单位负责回收和循环使用。 (四)建立权威的仲介机构,為电子废弃物的再利用提供技术支援和回收 支援。中国城乡收人及消费水準存在较大的差异,由於电子產品的更新换代频繁, 许多城市淘汰的电子產品往往并没有达到其使用年限,这些尚具有使用价值的旧 电子產品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居民具有较大的吸引力,通过权威的仲介机构, 从城市居民手中回收这些旧电子產品,经过严格的核对总和维修,将这些电子產 品供应给农村和欠发达地区,这不仅延缓了具有使用价值的旧电子產品进入电子 废弃物流,减少社会处理、处置电子废弃物的压力,而且也可以满足农村和欠发 达地区的需求,减少新的过时电子產品的生產、销售和废弃。

综上所述,中国应该借鉴国外已开发国家处理电子废弃物的经验,及早出 臺适合中国国情的电子废弃物相关法律和政策,保证电子废弃物的再循环有法可 依。

三、企业在电子废弃物再循环利用上的责任

解决电子废弃物的最好办法,就是减少或消除电子废弃物,鼓励技术创新, 从產品设计上体现循环理念;鼓励清洁生產,从源头上削减电子废弃物的產生。 作為生產者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不仅要在技术上解决废弃物循环利用的问题,而 且要在產品设计和生產流程的选择时考虑循环再利用的问题。生產者不仅要承担 產品设计、生產的责任,而且还要承担產品回收、安全处置、再循环利用的责任, 真正实现產品“从摇篮到摇篮”的全程设计。同时,激励生產者进行再循环设计 (Design for Recycling,DfR),使设计出的產品具有更长的生命週期,以减少电子 废弃物的数量;原料的选用以及部件间的结合方式,更便於原料的回收再利用。 四、公眾在电子废弃物再循环利用上的角色

构建循环型社会,实现电子废弃物的再循环,公眾的角色同样不容忽视。

2003年7 月10日,来自联合国发展计画署、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银行、世 界资源协会的一些专家共同呼吁:如果人类试图制止全球环境日益恶化的发展态 势,各国政府必须在制定影响全球生态系统的有关政策的过程中深入民眾,集思 广益。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环境研究院和联合国开发计画署在《2002 年中国人

类发展报告》中公开承认,环境方面的非政府公眾组织,虽然规模不大,但已开 始成為中国社会表达对环境的关切和影响变化的一个重要管道。 从中国目前公眾的环境意识来看,大部分公眾对电子废弃物的危害和资源 价值认识不足。2005 年9 月26 日, 《东方早报》以“同济大学:逾八成上海 家庭不知电子废弃物”為题,报导了上海居民对电子废弃物的感知状况。同济大 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针对上海的部分家庭发出调查问卷,结果表明仅有14.58 %的居民对电子废弃物的概念和含义非常清楚,68.13%的居民知道一些,有 14.29%的居民从来没有听说过电子废弃物;只有63.74%的居民将淘汰的电子產 品留下给专人回收,21.98%的人将它们直接扔掉,16.48%的家庭会保留其中有 用的部分。该项调查结果表明:中国居民对电子废弃物缺乏足够的认知,没有环 境意识,就不可能產生自觉的行动来解决电子废弃物的问题。因此,强化环境教 育,大力宣传电子废弃物的危害与资源价值,是促进电子废弃物再循环的基本保 障。公眾的环境意识不仅能够成為企业担负环境责任的内在激励,同时,也能够 督促环境管理部门和有关机构更好地开展工作。

综上所述,电子废弃物的循环利用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生產者、 销售者、消费者、回收者以及最终的处理、处置者,在整个系统中,缺乏任何一 方的配合与协作,都会对电子废弃物的循环利用造成重大的影响,因此,建立完 善的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理、处置系统,明确相关行為主体的角色和责任 至关重要。

5.2 电子废弃物回收再生企业进入快速发展期

这两年,中国国内废旧电子產品数量激增,大量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 初进入家庭的彩电、冰箱正步入抛弃高峰期;新一代电脑和相关设备更是以每年 增长30%左右的速度更新。但由於中国国内电子產品的回收和再利用还未形成 标準化和產业化,大量的废旧电子產品或者被随意抛弃、掩埋,或通过非法管道 不经处理便重新出售,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电子废品越来越多,“催生”电子產品回收和再利用產业。据瞭解,在欧美 已开发国家,电子產品回收和再利用產业已形成很大规模,并有一整套标準化回 收和再利用体系。以污染严重、更换频繁的雷射印表机碳粉匣為例,仅美国就有 将近1 万家碳粉匣的回收和再利用企业,循环再造的碳粉匣已接近40%的市场 份额。

中国国内巨大的废旧电子產品回收和利用市场正引起企业界的注意,国外 一些专门从事电子產品回收与利用的企业开始进驻中国,澳大利亚国际辉煌集团 等国外公司已在上海建立独资企业,进行印表机等相关產品的回收和再利用;而 国内一些电子產品製造商也开始涉足这一领域。业内人士认為,随著国家相关法 规的出臺和各类產品回收再利用标準的建立,电子產品再生行业将真正进入快速 发展时期。

5.3 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前景可期

随著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中国正步入家电產品更新换代的高峰期。 為了降低废弃电器对环境的危害,促进废弃电子產品以无害环境的方式回收再利 用,国务院正式颁佈了《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并定于2011 年元旦起正式实施,废旧家电回收方式开始向正规化转变。

《条例》对电器电子產品的生產者、销售者、回收经营者和处理企业都提 出了责任和资质要求,在两年準备期内,国家将专门建立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 基金,用於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并将其纳入国家和地方财政

预算管理。

湖北武汉市青山区绿景苑社区日前新开张了一家“电子废弃物回收超市”, 据超市介绍,“1 个小时内,就有17 位市民送来了170 公斤电子废品。”超市是 由青山区政府与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设立的。超市按人民币2元每 公斤的价格回收废旧电器,再通过公司的专业化无害处理,回收其中的有用资源, 从而防止电子垃圾污染环境。依据该公司所言,1吨乾电池可以提炼出350公斤 氧化锌、300 公斤锰铁合金、5 公斤镍合金,总价值约2,000 元人民币。“回收1

吨废旧电池虽不如开採1吨矿石赚钱,但矿山总有枯竭的时候,而电子垃圾理论 上却可以无限循环使用。”

随著中国电器电子產品报废高峰的到来,中国每年平均报废电冰箱400 万 台、电视机500万台、洗衣机600万台、电脑500万台。此外,每年还有大量的 手机、影印机、传真机、印表机等电子產品报废淘汰。但同时,废弃电器电子產 品中有许多有用的资源,如铜、铝、铁及各种稀贵金属、玻璃和塑胶等,具有很 高的再利用价值。通过再生途径获得资源的成本大大低於直接从矿石、原材料等

冶炼加工获取资源的成本,而且节约能源。中国作為电器电子產品生產和消费大 国,规范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回收处理活动,有利於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有利於 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创建节约型社会。此外,对於从事电子废弃 物之企业而言,未来商机可期。

附录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為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產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

迴圈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產促进 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废弃电器电子產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產 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為原材料或者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產品物理、 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產生的废弃电器电子產品数量,减少或者消除其危害成 分,以及将其最终置於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產品维修、翻 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

第三条列入《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废 弃电器电子產品的回收处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国务院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工业资讯產业等主管 部门制订和调整《目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资源综合利用、工业资讯產业 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拟订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回收处理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 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废弃电器电子 產品回收的管理工作。国务院

财政、工商、品质监督、税务、海关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 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实行多管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 第六条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设区的市级人民 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企业(以下简称处理企业)资 格。

第七条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基金,用於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回收 处理费用的补贴。电器电子產品生產者、进口电器电子產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 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

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基金应当纳入预算管理,其徵收、使用、管理的具

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工业资讯產业主 管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制订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基金的徵收标準和补贴标準,应当充分听取电 器电子產品生產企业、处理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及专家的意见。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援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相 关技术标準的研究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示范、推广和应用。 第九条属於国家禁止进口的废弃电器电子產品,不得进口。 第二章相关方责任

第十条电器电子產品生產者、进口电器电子產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生 產、进口的电器电子產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器电子產品污染控制的规定,採用 有利於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设计方案,使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以及 便於回收利用的材料。电器电子產品上或者產品说明书中应当按照规定提供有 关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回收处理提示性说明等资讯。

第十一条国家鼓励电器电子產品生產者自行或者委託销售者、维修机构、 售后服务机构、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回收经营者回收废弃电器电子產品。电器电子 產品销售者、维修机构、售后服务机构应当在其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标注废弃电器 电子產品回收处理提示性资讯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应当由有废弃电器电子 產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

第十二条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回收经营者应当採取多种方式為电器电子產 品使用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回收服务。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回收经营者对回收的 废弃电器电子產品进行处理,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资 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產品交有废弃电器电子產品 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

回收的电器电子產品经过修复后销售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

财產安全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并在显著位置标识為旧货。具体管理办 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将废弃电器电子產品交有废弃电器电子 產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產核销手续。处理 涉及国家秘密的废弃电器电子產品,依照国家保密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国家鼓励处理企业与相关电器电子產品生產者、销售者以及废弃 电器电子產品回收经营者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回收处理废弃电器电子產品。 第十五条处理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环境 保护、劳动安全和保障人体健康的要求。禁止採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技术和工艺 处理废弃电器电子產品。

第十六条处理企业应当建立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的日常环境监测制度。 第十七条处理企业应当建立废弃电器电子產品的资料资讯管理系统,向所 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的基 本资料和有关情况。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的基本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3 年。

第十八条处理企业处理废弃电器电子產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 惠。

第十九条回收、储存、运输、处理废弃电器电子產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国务院资源综合利用、品质监督、环境保护、工业资讯產业等主 管部门,依照规定的职责制定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的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 第二十一条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资源综合利用、商 务、工业资讯產业主管部门编制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发展规划,报国务

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回收处理基 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

第二十二条取得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登记并在其经营范围中注明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 的企业,方可从事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活动。除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外, 禁止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处理废弃电器电子產品。 第二十三条申请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完善的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设施;

(二)具有对不能完全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產品的妥善利用或者处置方案; (三)具有与所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產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以及其他设 备;

(四)具有相关安全、品质和环境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十四条申请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资格,应当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 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受理申请的环 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之日起60 日内完成审查,作出准予 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书面核查 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產品处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為向有关部门 检举。有关部门应当為检举人保密,并依法及时处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电器电子產品生產者、进口电器电子產品的 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生產、进口的电器电子產品上或者產品说明书中未按照规定 提供有关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回收处理提示性说明等资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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