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物品柜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09-02 01:44: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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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物品柜管理规定

为规范管理公司员工物品柜管理,保证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员工物品柜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2、 员工物品柜钥匙由各部门长负责领取并发放到个人,行政部留备用钥匙一

片。

3、 员工在入职时由行政部安排物品柜,一般情况下,每人限使用一个门柜。

4、 所有物品柜由行政部根据各部门实际人数进行编号,使用人须按对应的编

号存放物品,如使用人未将物品存放在指定位置而造成物品丢失,由本人自行承担损失。

5、 物品柜钥匙领出后由本人进行保管。使用期间出现钥匙丢失情况,罚款

10元/次。钥匙损坏、丢失后当事人3天内需到行政部进行补办,逾期未办理的,取消使用资格。钥匙不得私自配制,并不得随意和他人进行更换,如因违反本条例而造成的财产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

6、 物品柜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方法,使用者需爱护物品柜,如因人为

因素造成物品柜门锁、柜门损坏,罚款50元/次。

7、 出现柜门被撬和物品丢失现象,应及时向行政部反映,同时由本人填写物

品丢失记录(记录丢失时间、物品名称、特征等)并配合行政部进行调查。情况严重时,行政部向公安机关报案。

8、 发现偷盗行为,在场人员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告,公司将依据相关制度对当

事人从严处罚。情节严重、非公司人员有不当行为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9、 员工离职时须将物品柜原装钥匙退还行政部,行政部须对物品柜进行检验

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如发现物品柜损坏,造成无法正常使用,当事人须赔偿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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