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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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市卫生事业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

(讨论稿)

江都市卫生局 (2010年9月8日)

根据《江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央、省、扬州市有关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江都市卫生事业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经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全市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主要表现为:

一是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经过对卫生资源的整合配置和建设发展,基本建成“10分钟医疗圈”。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518个。医疗机构编制床位3137张,其中公立医院1988张,民营医院1149张,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床位2.93张。医疗卫生机构职工总数4625人,其中卫技人员3756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技人员数为3.51人。另有乡村医生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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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全市卫生系统共投入8000多万元添置更新900多台(套)医疗设备,市级医疗机构拥有核磁共振、进口直线加速器、进口CT等一批现代化医疗设备,基层卫生院普遍拥有12导心电图机、血球计数仪、半自动生化分析仪、200mAX光机、电子胃镜等先进设备,不少卫生院拥有彩色B超,有的还有DR等。市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普外科、胸外科和市中医院骨伤科、真武中心卫生院针灸科为扬州市重点专科。市中医院眼科为我市重点专科。一些基层医疗单位的特色专科也愈益成熟,影响在逐步扩大。市人民医院投资1.6亿元兴建的23层、900张床位的现代化病房大楼建成使用;由民营企业家俞洪泉先生投资3亿元建成的扬州洪泉医院是苏中、苏北地区规模最大的民营医院。总投资1250万元、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的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暨市脑科医院综合楼建成使用。建立了120急救医疗站,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和市传染病医院投入使用。期间,全系统完成基建项目14.73万㎡,其中业务用房14万㎡,基建总投资50820万元。

二是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初步建立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有效应对了人禽流感、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疫情的处置,建立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的预警机制。完善了法定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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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全市甲乙类传染病总发病率为161.26/10万。我市对所有儿童免费接种一类疫苗,12月龄儿童“五苗”覆盖率99.86%,14周岁以内儿童AFP报告率1/10万以内,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9.82%。加强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治,结核病DOTS覆盖率100%;期内累计完成血防灭螺1774.19万㎡,有螺面积控制在64.3万㎡以内,完成血防查病67812人。开展慢性非传染病疾病和精神疾病的防治工作。整合妇幼计生服务资源,市计划生育指导站整体并入市妇幼保健所,巩固了爱婴市、爱婴医院创建成果,孕产妇保健管理率97.79%,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98.01%,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10万和5‰以内。卫生监督监测力度逐步加大,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100%,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60%以上。全面推行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全市已按78万人口人均15元标准落实了项目资金,并积极实施9大类2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三是农村卫生和爱国卫生工作发展迅速。巩固和发展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先进市成果,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100%。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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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市新农合参保农民79.67万人,参保率100%,2010年人均筹资标准150元,市内一、二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是70%和60%,市外医疗机构为50%,参保居民平均住院报销补偿比在45%以上,最高补偿限额为8万元,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参保居民全部住院和部分门诊医药费用的“即看即报”。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全市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2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281个。丁沟、郭村镇卫生院为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市有913名乡村医生通过执业考核持证上岗,有343名乡村医生接受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坚持城区二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卫生院,加强全科医生、护士和农村医生技术人员专业培训,提升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已通过扬州市考核,丁伙镇建成国家卫生镇,宜陵镇、吴桥镇分别建成省、市级卫生镇,创成2个省爱国卫生先进单位。期末,共建成省级卫生城市1个、国家卫生镇2个、省卫生镇4个、省爱国卫生先进单位7个、省卫生村27个和扬州市卫生镇4个。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6.1万多座,全市现有无害化户厕14.5万多座,普及率达50%。深入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和“健康社区行”活动,健康教育普及率达95%以上。

四是医疗卫生单位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各医疗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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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内涵建设,深化改革管理,突出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通过“二甲”复审,市人民医院、扬州洪泉医院为扬州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建成全省第二个县级“二甲”妇幼保健院。全市有27个卫生院基本达规范化管理要求。深化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基层卫生院继续推行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改革及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大力开展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期末,市直医院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35名。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和卫生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规范收费医院活动,所有公立医疗单位建成“规范收费医院”,并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医院”创建工作,据问卷调查,群众对卫生行业作风满意度在90%以上。市中医院建成省文明单位,郭村镇卫生院、市妇幼保健院和市人民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扬州市文明单位,还建成了一批江都市级文明单位。期中,卫生局连续两个评比年度被表彰为扬州市文明行业。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卫生局连续三年被表彰为江都市法治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此外,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市中医院骨伤科、眼科和真武中心卫生院骨伤科为扬州市中医特色专科,大桥、真武中心卫生院为扬州市中医药示范卫生院。全市所有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均设有中医科,能提供5种以上中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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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方法。积极启动推进中医药“治未病”工作。

但是,卫生事业发展尤其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许多深层次矛盾与新情况、新问题错综交织,卫生部门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随着全市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促进经济社会大发展、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进程的加快,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还不相适应,尤其是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发展不够,影响着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主要表现在:卫生资源配置还不尽合理,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条件还较薄弱,人才缺乏,业务素质偏低,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和综合服务功能亟待增强;疾病预防控制、预防保健和卫生监督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还不健全,应急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重大疾病仍在严重威胁着人民健康;卫生服务公平性要求缺乏体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差距还很大,低收入困难群体缺乏医疗保障,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仍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医疗卫生服务监管还比较薄弱,医疗机构之间还没有形成科学、规范、有序的竞争,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缺乏活力;农村卫生尤其是村卫生机构管理和改厕任务还较艰巨,创建卫生城(镇)工作任务还较紧迫。这些都需要正确的认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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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全面推进基本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推进的重要阶段,也是全面建立和完善城乡基本医疗卫生体制的关键阶段。全市卫生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卫生改革发展的文件精神,与时俱进,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坚持以人为本,面向群众,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全方位改善服务;坚持政府主导,完善投入机制,充分体现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让城乡居民群众公平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补偿机制,不断提升医疗卫生工作效率;坚持强化基层,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全面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网络完善、功能齐全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坚持强化服务,优化卫生资源配备,改进服务模式,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不断开创卫生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使江都的卫生事业走在扬州市乃至全省的前列,为江都“三个文明”建设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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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卫生工作任务要求

积极深化医疗卫生改革,探索建立规模适度、技术适应、服务规范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政府补助与医疗服务收费相结合、有助于实现公益目标的合理补偿机制;探索建立收支两条线管理、药品零差率销售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相结合的良性运行机制;探索建立以社会效益为导向、群众满意为核心、信息化管理为支撑的绩效考核体系。以实现农村卫生基本现代化为目标,全面组织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促进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基本消灭一些地方性疾病,努力减少传染性疾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生,重视精神卫生和老年保健,提高全社会人群健康水平,全市人均期望寿命在78周岁以上。同时,实现卫生事业与社会各业协调进步,有力推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1、进一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改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设施条件,提升服务能力,全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100%,健全“10分钟健康服务圈”。2011年所有非建制镇卫生院作为建制镇卫生院分院,全市基本建成县乡两级乡村一体防治结合、分工合理的新型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市人民医院及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推进镇村一体化管理,加快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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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医院规划建设。到2014年,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农村卫生机构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突出抓好重点基础项目建设。按照二级综合性医院标准建设7500㎡的市人民医院苏中机场医院,完成市中医院总建筑面积40000㎡新院建设和大桥中心卫生院16层35000㎡病房大楼、市妇幼保健院15层22330㎡建设及市脑科医院残疾人康复中心二期工程建设等四个重点工程。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城乡基层卫生队伍素质,加强医务人员的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坚持市直医疗机构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制度,严格执行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到基层服务半年至1年的制度。

2、健全强化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建设。以提高新农合管理质量和参合群众保障水平为重点,全面加强新农合制度建设。全市新农合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逐步提高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不断缩小城乡差距。探索建立方便高效的筹资机制和稳定的筹资增长机制,着力提高参合农民补偿比例。2011年,人均筹资200元,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年内全市参合农民住院实际补偿比达50%以上。加强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监管,加大基金使用与管理力度,加快推进新农合信息化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城乡联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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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农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并逐步向全民健康保障制度过渡。全市各公立医疗单位按照确定的“惠民窗口”服务项目和优惠标准,积极提供医疗优惠服务,并不断扩大服务项目。2011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努力控减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3、努力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大力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人均20元,并随着财政的增长逐年增加,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9大类2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努力提高实施项目覆盖率。继续抓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设备装备。加强和改进卫生应急管理,提高突发公共卫生服务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时有效,重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各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85/10万以下,突出抓好甲型H1N1流感、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乙型肝炎、手口足病等疾病的防治。到2015年底力争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系统管理率≥95%。积极推进艾滋病、性病示范人群干预措施。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公共场所、饮用水生产单位等重点部位以及医疗机构依法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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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卫生监管。加快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健全市镇两级卫生监督服务体系,强化卫生行政执法功能,严格公共场所、城乡环境、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疾病的综合防治,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60岁以上人口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0%以上,“慢三病”病人建档率达90%以上。实施基于电子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贯彻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4岁以下儿童“五苗”覆盖率≥96%,首针乙肝疫苗接种及时率≥90%,进一步降低免疫规划相关传染病发病率。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覆盖率,期末,孕产妇死亡控制在10/10万以内,婴儿死亡在3‰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在4‰以内,出生缺陷在2‰以内,孕产妇保健管理达98%,孕产妇住院分娩达100%,产前筛查达90%,妇女病普查达95%;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达99%,新生儿三种疾病筛查达95%,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100%。继续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等工作,全面启动妇女乳腺癌、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

4、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抓好卫生城(镇、村)创建活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治理城乡环境卫生,强化长效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创建水平。期内,城区创成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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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城市,大桥、武坚两镇创成国家卫生镇,真武、吴桥、浦头三镇创成省级卫生镇,创成省卫生村30个、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5个、扬州市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20个、江都市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50个。结合农村小康村建设,加快农村改厕步伐,农村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80%。全面实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城乡居民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健康村试点建设”工作,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城市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农村居民达75%以上。全市医疗卫生单位都建成“无烟单位”,并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工作目标。全市各社区、村均建有独立使用的健康教育宣传栏。

同时,认真落实《红十字会法》和《献血法》,加强采供血管理,无偿献血量达全市临床用血量的100%,二级医院成份输血率在98%以上。加强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人道主义社会救助团体的作用,创建省级红十字服务示范社区1—2个。

(三)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条件

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依靠科技进步,进一步加强物质技术建设和人才培养,不断改善卫生服务条件,提高医疗救护能力和预防保健工作水平,努力为全市人民提供价廉、便捷、优质的医疗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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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服务。

1、全面推进基本现代化医院建设步伐。加强市二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和医疗服务设施建设。市人民医院完善病房大楼配套建设,建成4—5个扬州市重点专科,更新、添置直线加速器、生化检验等一批先进设备,全面建成数字化医院。市中医院要重点加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建成“治未病”健康工程指导中心、康复理疗中心、建成省重点专科1个、扬州市重点专科2个和江都市重点专科2个。市妇幼保健院建立孕产妇活动中心和残疾儿童康复诊疗中心。同时,按照“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原则,积极探索市脑科医院建立精神病防治康复的新模式。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以加强医院基础管理为核心,全面提高医院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全面提高院前急救、危重抢救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加强中心卫生院的建设,尤其突出大桥、邵伯、小纪三个中心卫生院的建设,使之成为城乡之间区域性的医疗技术指导服务中心。期末,全市争取建成5—8家基本现代化医院。

2、实现医疗技术和人才培养的新突破。采取多种途径,加快医疗技术和人才的培养。认真抓好在职继续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100%,力争35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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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达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在90%以上。严格医护人员“准入关”,积极实施以项目、专科引进高层次人才,力争每年引进3—5名硕士以上研究生人才,并相应地引进一定数量的本科生人才,以期达到二级医院的所有一级科室有1名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中心卫生院的一级科室有1名本科学历人员。继续坚持市直医疗机构中级及以上卫技职称晋升人员下基层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卫生科研,二级以上医院引进新技术、新项目每年不少于5项,全市每年获市以上新技术引进奖3项、科技进步奖2项,力争有省立项的科研项目。

3、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积极创造条件,培育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市场,努力为城乡居民群众提供低成本、广覆盖、高质量的社区卫生服务。根据城市社区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完善城区现有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功能。镇、村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达到全覆盖,全市力争建成省级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市。不断推进卫生技术人员的岗位规范化培训,加强对现有执业资格的卫技人员的全科知识培训,逐步实行农村社区卫技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到2015年,所有在岗乡村医生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加强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并使之建立双向转诊机制。进一步规范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新型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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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

4、规范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加强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的建设,切实承担全市预防、保健、医疗、急救等服务以及对基层卫生机构和人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职责。各镇(中心)卫生院以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康复等为主要内容提供综合卫生服务,并发展自己的特色专科。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转诊服务和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康复等服务工作。健全120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立大桥、邵伯、小纪急救医疗分站。

5、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巩固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成果,加强市中医院和镇(中心)卫生院中医科建设。市中医院每年开展、引进新技术、新项目4—5个,申报科技进步奖6个,争取省级科研立项2—3个。同时,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承担对各基层卫生院中医科建设的指导和培训。加强对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具有一定规模的一级以上医疗机构都有中医科、中药房和中医药人员,中医病床不少于单位总床位的5%。全市建成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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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现“十二五”卫生事业规划的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卫生工作、保持卫生事业持续、协调地发展,对于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全面、稳定地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也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整体部署,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加快转变职能,密切部门协调配合,形成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要深入宣传发动,大力宣传卫生工作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和表彰卫生工作先进典型,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公共卫生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社会氛围,形成全民参与卫生保健、支持卫生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和落实投入补偿政策。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责任,做到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由地方政府分别负责投入,并逐年增加投入幅度。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和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全额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入和政府补助取得,医务人员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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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水平要与当地事业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政府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要给予合理补助,并落实好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三)加强行业卫生管理。高度重视普法教育及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实行卫生全行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城乡一体化卫生监督管理,实行包括公共卫生、母婴保健、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医疗广告审核和传染病防治等卫生综合执法。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严格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加大对健康相关产品和公共场所、学校、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整顿违规医疗广告。开展乡镇企业职业卫生监督监测,落实职业危害防护和职业健康监护措施。

(四)深化医疗卫生改革。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以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强化民营医院建设管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医疗服务核心制度和行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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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制度,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安全和医疗服务水平。

(五)强化精神文明和卫生行风建设。始终把职业道德建设作为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永恒主题,大力开展创先争优、创建学习型组织和创业、创新、创优活动,努力提高医疗卫生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弘扬“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精益求精、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积极开展人性化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档次,尽最大可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积极开展以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为主体的文明优质服务活动,抓好卫生行风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群众满意医院”创建活动,提升行风建设整体水平,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全市卫生系统力争建成省级文明行业。加强卫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尤其是抓好中青年干部的培养和教育,增强发展的活力和后劲,推动我市卫生事业建设全面、协调、持续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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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n8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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