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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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工作计划

(计算机及应用班)

东庄乡成教中心校 执教教师 杜继文

2008年8月

东庄乡计算机及应用班

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工作计划

一、 培养目标

通过教学培养全体学员的法律意识,增强学员的法律观念,利用法律知识使他们(1)健康成长,(2)依法就业创业,(3)维护自身合法权益,(4)同违法犯罪作斗争。进一步规范他们的行为,成为一名21世纪合格的公民。 二、 教学要求

1、通过教学使学员了解和掌握与自己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 2、做到自觉守法,严格依法办事,而且还能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成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公民,并为他们将来依法从事职业活动打下基础。 三、课时要求

本学科共18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90学时,个人自学90学时。集中学习安排在第一、二学年,共4个学期,第一二学期各为25学时,第三四学期各为20学时。个人自学穿插于每次集中学习之后。 四、 学期安排

本教材共安排四个学期,第一学年包括第一二学期,第二学年包括第三四学期。

第一学期主要讲授 前言、第一课宪法和第二课行政法 第二学期主要讲授 第三课民法和第四课经济法 第三学期主要讲授 第五课刑法和第六课专业法 第四学期主要讲授 第七课诉讼法和总复习 五、 周次教学计划(第一学期) 周次 3 12 15 17 章节 安排 前 言 第 一 课 宪 法 教 学 课 题 教学要求 1、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意义 2、法律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和学习方法 第一节 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 (一)规定国家制度与基本国策 (二)规定和保障基本人权 (三)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 掌握法律基础知识的意义、内容和学习方法 1、理解国家制度、基本国策、和基本人权 2、理解国家权力和运行 19 21 23 25 第 二 课 行 政 法 1、理解依法治国,依宪治第二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国家 2、掌握政权组织形式和 公民权利。 第一节 行政机关是国家实施行政管理1、理解行政、行政法、行的机关 政法律关系。 2、掌握它们间的关系。 第二节 行政机关管理国家的基本方式 1、理解行政许可和行政处(一)通过抽象行政行为,规范和调整社罚。 会事务 2、掌握行政机关管理国家(二)通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维护行政的基本方式。 管理秩序 (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第三节 制裁行政违法,维护社会秩序 1、理解行政违法、行政违法制裁。 2、掌握行政违法及其特点。

六、 考核考试工作计划

(平时作业30%,阶段性考试30%,期终考试40%)

1 平时作业:(30分)

按质量高低分为A B C D 四个等级分别计分。A :27分以上 B :

24—27分 C: 20—24分 D :20分以下 能按时认真完成作业且无错误的为A级 能按时认真完成作业有较少错误的为B级 能按时完成作业但不太认真或较多错误的为C级 不能按时完成作业或不认真或错误较为严重的为D级 2 阶段性考试(期中考试30分) 按卷面实际成绩计分 3 期末考试(40分) 按卷面实际成绩计分

法律基础知识作业

第一次作业

一、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意义是什么?

答:1、学习法律基础知识是我们健康成长的需要 。

2、学习法律基础知识是依法就业创业的需要。 3、学习法律基础知识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4、学习法律基础知识是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需要。 二、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和学习方法各是什么?

答:主要内容是讲述我国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专业法和诉讼法等与我们关系密切的法律基础知识。

学习方法:其一。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其二,分析比较的方法。其三,活动、探究的方法。

第二次作业

一、填空:

1、 宪法是我国的(最高)法律,其它任何一部法律的地位都不能(超过它)。 2、 国家制度包括多方面的内容,主要有(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

等。

3、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国家性质的核心。它对人民的(民主)和对敌人的(专政)的

结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

义)国家。

5、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6、 公民权即通常据说的(人)权。它包括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二、名词解释:

1、国家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是指国家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国家。

2、政权组织形式:是指一定的社会中,统治阶级为了行使国家权力而确立的国家机关的组织体系。

3、公民基本权利:是指公民依据宪法享有的人身、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基本权益。 三、简答题:

我国宪法根据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原则,对公民的权利作了哪些明确的规定?

答:第一,政治权利与自由。第二,宗教信仰自由。第三,人身自由。第四,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第五,社会经济权利,第六,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第七,妇女的权利和婚姻、家庭、儿童、老人受国家保护。第八,国家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第三次作业 一、填空

1. 宪法的主要功能之一是规范(国家)的权力,保障(公民)的权利。 2.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的立法机关。

4. 国务院是我国的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

政)机关。 二、简答:

我国的国家机关体系由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构成。中央国家机关主要有哪几种? 答:(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3)国务院(4)中

央军事委员会(5)最高人民法院(6)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四次

一、 选择

1、我国公民有哪些政治权利和自由?( )

A、选举权 B、被选举权 C、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D、宗教信仰自由

2、下列机关中哪些属于中央国家机关?(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B、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C、国务院 D、中央军事委员会 E、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简答题

1、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什么?

答: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为什么说我国的公民权利具有广泛性?

答:其一,享有权利的主体非常广泛。在社会主义中国,公民中的绝大多数人都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只是极少数,只占18周岁以上公民的0.03%.而且,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仍享有与其他地位相当的一部分公民权。其二,宪法确认并保障的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范围十分广泛,涉及人身、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社会及家庭生活等各方面。

东庄乡成教中心08—09学年度第二学期幼师职业中专班

法律基础知识教学计划

东庄乡成教中心校 执教教师 杜继文

2009年1月

东庄乡成教中心08—09学年度第二学期幼师职业中专班

法律基础知识教学计划

一、教材分析

《法律基础知识》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本课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其任务是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意识。 本教材共有七课和前言部分。第一课宪法,分两节,第一节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第二节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二课行政法,包括3节;第三课民法,包括4节;第四课经济法,包括4节;第五课刑法,包括3节;第六课专业法;第七课诉讼法,包括3节内容。

二、基本情况分析

幼师职业中专班共有学生61人,来自全乡40多个自然村,均为在职幼师,均为女性。她们活泼好动,性格开朗。由于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她们的文化程度不一,因此,她们对法律的认识、理解、掌握情况千差万别,对她们进行法制教育十分必要。

三、培养目标

1、指导学生掌握与日常生活和职业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成为懂法、守法、用法

的公民。

2、理解依法治国的方略,崇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学会用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3、了解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犯罪和刑罚等方面的法律常识,增强守法意识,提高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 4、了解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的、经济的法律常识,树立依法从事民事活动和经济活动的信念,提高依法从事民事活动、经济活动的能力。

四、教学要求

(一)认知

1、了解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作用,理解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义。

2了解有关违法行为的危害和违法要承担法律责任、犯罪的危害以及对犯罪的惩罚,理解守法的意义。

3、了解相关的民事、经济法律常识,理解其意义和作用。 (二)、情感态度观念

1、拥护依法治国方略,增强法治意识、权利义务观念,崇尚民主、公正、平等。

2、认同法律、自觉守法,以守法为荣,以违法为耻。 3、尊重法律规则,履行法律义务,崇尚公平正义。 (三)、运用

1、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履行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难的

公民职责,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2、自觉依法律己,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

3、在民事和经济活动中按照法律规范做事,依法维护权益、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五、教学措施

1、教学方法的选择。要根据学生的知识水平、年龄特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所学专业特点、具体教学内容,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思想品德形成发展的规律,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

2、教学方法的运用。要综合采用学生主体参与的启发式、讨论式、合作探究式等多种教学方法。

3、教师要认真钻研教材,精心设计教案,认真上课,耐心辅导学生,共同进步。

六、课时要求和学期安排

本课程共20学时,集中教学安排在第二学期。个人自学穿插于每次集中学习之后。

七、周次教学计划

周次 章节 安排 教 学 内 容 教 学 要 求 备注

2 前言 1、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意义、主要内容和学习方法。 2、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 宪法 义法治国家 3、行政机关是国家实施行行政法 政管理的机关,管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制裁行政违法,维护社会秩序。 7 民法 经济法 1、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责任。 2、规范市场主体,加强质量监督,税务管理,履行劳动合同,强化社会保障。 1、犯罪,刑罚,与犯罪行为作斗争。 2、专业法。 1、 掌握法律基础知识的意 义、内容和学习方法。 2、理解国家制度、基本国策、基本人权、国家权力和运行 3、掌握政权组织形式和公民权利。 4、、掌握行政机关管理国家的基本方式。 5、理解行政违法、行政违法制裁。掌握行政违法及其特点。 1、 了解相关的民事、经济 法律常识,理解其意义和作用。 2、 尊重法律规则,履行法律义务,崇尚公平正义。 1、 了解有关违法行为的危 害和违法要承担法律责任、犯罪的危害以及对犯罪的惩罚,理解守法的意义。 2、 自觉依法律己,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 1、 了解诉讼的种类,非诉 讼途径。 2、增强守法意识,提高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 12 刑法 专业法 17 诉讼法 1、诉讼途径 2、非诉讼途径 3、法律帮助

七、考核考试和学分积分标准

(平时作业30%,阶段性考试30%,期终考试40%)

1 平时作业:(30分)

按质量高低分为A B C D 四个等级分别计分。A :27分以上 B :

24—27分 C: 20—24分 D :20分以下 能按时认真完成作业且无错误的为A级 能按时认真完成作业有较少错误的为B级 能按时完成作业但不太认真或较多错误的为C级 不能按时完成作业或不认真或错误较为严重的为D级 2 阶段性考试(期中考试30分) 按卷面实际成绩计分 3 期末考试(40分) 按卷面实际成绩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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