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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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

(2006?2015年)

二ОО六年三月

《广东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组 长:李珠江(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局长)

副组长:贾晓平(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 所长)

李建设(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副局长)

成 员:冯吉南、黄创良、孟帆、刘思远、白桦、陈良桡、魏平英、秦磊 办公室人员:黄创良、赵明辉、李智泉、李颖

《广东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组

顾 问:马应良 教授级高工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 汪晋三 教授(中山大学)

组 长:贾晓平 研究员 博导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 副组长:李纯厚 研究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 成 员:林 钦 研究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

孟 帆 高级工程师(广东省海洋水产自然保护区管理总站) 邱永松 研究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 黄洪辉 副研究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

其它编写人员: 甘居利 蔡文贵 陈 竹 张汉华 邱永松 陆超华

王增焕 李辉权 吴洽儿 王华接 陈海峰 孙典荣 杨美兰 杜飞雁 古小莉 陈作志 戴 明 谢学东 黄泽强 徐泽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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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广东海域辽阔,海洋资源丰富,海洋经济处于全国领先水平。1998年以来,全省海洋经济总量和主导产品数量等经济指标均居全国首位。2002年全省海洋产业总产值达到1950亿元,占全国海洋总产值的三分之一,海洋产业增加值910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7.8%,海洋经济已成为我省经济的新增长点,对调整我省产业结构、推动我省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胡锦涛总书记2003年4月考察广东省工作时,对广东省提出了“率先发展、加快发展、协调发展”的要求。广东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二次会议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据此,广东省委、省政府于2004年作出了《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决定(粤发[2004]3号)》,提出到2010年全省海洋产业总产值比2003年翻一番,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15%左右,在全国所占的比重有新提高,海洋产业成为全省的支柱产业,把广东省建成海洋经济强省。

我省海洋经济的发展进程,对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新的要求、新的挑战、新的压力和新的机遇。然而,随着我省现代化建设、海洋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引发的生态环境恶化现象越来越凸现。同时,由于多年来海洋综合管理不健全、海洋法规不完善、海洋执法力度不足,海域开发利用更缺乏系统规划和科学管理,导致海域污染日趋严重,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生物资源日渐衰竭,生物多样性锐减,海域功能明显下降,生态灾害性事故频繁不断,再生资源和可持续利用能力不断减退,由此全省海洋环境形势每况愈下,不可乐观,与我省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极端不相适应。

为了适应和满足新时期我省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海洋生态环境有效保护的要求,实现海洋经济持续发展、海域环境不断改善、海洋资源持续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 2003年5月成立了以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李珠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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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为组长的广东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以及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广东省海洋与水产自然保护区管理总站和广东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组成的规划编制技术组和编写组,正式启动了“广东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本规划的范围为广东省行政辖区海域岸线向海一侧至领海线,即东与福建省交界,西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界,南与海南省交界的琼州海峡分界线并向东、西自然延伸直至领海线,包括全部海岛。规划分2005?2010年近期规划和2011?2015年中长期规划两个阶段,以近期规划为主。规划的基准年为2002?2004年。

规划的总体目标是:落实《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海洋环境保护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三控一达标”的实现,即:重要海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监控;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监控;主要海洋生态灾害得到有效监控;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全面达标。

规划的关键要点归纳为“23134”系统工程,即根据规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分为近期和中长期两个规划阶段,实施“截源、修复、强基”三大战略,重点治理和修复珠江口区域,突出“削减污染源、近岸生态环境监控和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三个优先领域,完成“污染源削减、重点海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生态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四大工程。

规划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坚持海洋开发和海洋环境保护相结合,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为我省海洋生态环境的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与支撑,为广东省率先建成具有全国领先水平的海洋蓝色产业带,率先建成海洋经济强省,率先实现沿海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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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技术组

二〇〇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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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前言 ………………………………………………………………………………………… 一、主要问题与原因 …………………………………………………………………… (一) 主要问题 …………………………………………………………………… 1、海域环境恶化趋势仍在加剧 …………………………………………… 2、排海污染总量持续增大 ………………………………………………… 3、海域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 …………………………………………… 4、海洋生物资源严重衰退 ………………………………………………… 5、赤潮灾害危害日益严重 ………………………………………………… (二) 原因分析 …………………………………………………………………… 1、沿袭消耗型和粗放型的传统发展模式是污染的内因 ……………… 2、沿海面源污染排放特征使污染源难以控制和治理 ………………… 3、环境保护基础建设长期滞后,欠账严重 …………………………… 4、基础科学研究投入不足,科技支撑能力薄弱 …………………… 5、法制不健全、机制不完善、监管力度不足 ……………………… 二、规划原则与目标 …………………………………………………………………… (一)指导思想 ……………………………………………………………………… (二)规划原则 ……………………………………………………………… (三)规划规划范围………………………………………………………………… (四)规划目标与指标 ……………………………………………………………

(五)总体战略 …………………………………………………………………… (六)重点区域和优先领域 ………………………………………………………

三、战略任务 ……………………………………………………………………………… (一) “截源”战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 1、海洋功能区环境保护目标 ………………………………………… 2、控制污染物入海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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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控制与优化倾倒区 ………………………………………………… (二) “修复”战略,海域污染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 ……………………… 1、河口与海湾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 …………………………… 2、重点港口和渔港环境污染治理 …………………………………… 3、控制围海、填海规模 ………………………………………………

(三)“强基”战略,海域生态保护与建设 …………………………………… 1、重要生态系统保护 …………………………………………………………

2、珍稀、濒危物种保护 ………………………………………………………… 3、自然保护区建设 ……………………………………………………………… 4、生态系统恢复工程 …………………………………………………… (四)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 1、规划目标 ……………………………………………………………………… 2、建设内容 ……………………………………………………………………… 保障措施 …………………………………………………………………………… (一)加强领导,落实海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 (二)积极探索,逐步推进实施“循环经济” ………………………………… (三)实行综合决策,加强区域协调 ………………………………………… (四)改革环境管理体制,提高环境管理效能 ………………………… (五)加强监督管理,实施总量控制制度 ……………………………… (六)推动科技进步,提高科技支撑水平 ……………………………… (七)加大环保投入,抓好重点工程建设 ……………………………… (八)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 ………………………………………… 1 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指标…………………………………………… 2 沿海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指标…………………………… 3 沿海重点城市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4 沿海重点城市城镇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5 沿海各市海洋船舶石油污染物排海控制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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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附表附表附表附表附表

附表6 沿海各类海洋船舶和海上石油开采中石油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 附表7 沿海各地区种植农业主要污染物环境负荷控制目标 ……………… 附表8 沿海各区域规模化畜禽养殖粪尿产生量控制目标 ………………… 附表9 沿海地区海水养殖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 …………………………… 附表10 重点河口和海湾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规划 ……………… 附表11 重点港口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规划 …………………………………… 附表12 重点渔港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规划 …………………………………… 附表13 重要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区域 ………………………………………… 附表14 重要珍稀、濒危海洋野生动物保护种类及保护区域 ……………… 附表15 已建海洋类型自然保护区名录 ………………………………………

附表16 2006?2015拟建海洋自然保护区名录 ……………………………… 附表17 沿海人工鱼礁生态保护屏障建设规划 ……………………………… 附表18 沿海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建设规划 ………………………………… 附表19 沿海生物资源护养增殖规划 ………………………………………… 附表20 重大环保工程建设投资估算 ………………………………………… 附图1 海域环境污染治理和修复重点区域 ………………………………… 附图2 海洋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区域 ………………………………………… 附图4 沿海人工鱼礁生态保护屏障建设区域 ……………………………… 附图5 沿海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建设区域 ………………………………… 附图6 近海生物资源护养增殖建设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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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问题与原因

(一)主要问题

1、海域环境恶化趋势仍在加剧

广东近岸海域环境质量除局部区域有所改善外,总体表现为海域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污染面积不断扩大,污染程度不断加重,生态环境不断恶化。2003年监测显示,受陆源污染影响较大的部分河口区近岸海域水质继续较差,无机氮、无机磷、石油类和铅为主要超标项目,其中尤以珠江口及其毗邻海域、韩江、榕江岸段和湛江港最为突出;珠江口近岸海域沉积物普遍受到重金属镉、砷、铜、铅和石油类的污染,多数测站沉积物砷、镉含量和部分测站沉积物铜、铅、石油类、汞含量超过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有害微生物污染日益严重,广东近岸海域大肠杆菌菌群超标率达7.5%,而珠江口超标率则高达40.7%。

2、排海污染总量持续增大

2004年,广东沿海15个城市工业废水平均达标排放率为86%,相比有了较大提高,但有众多中小型工矿企业尚处于无组织与无序排污状态,工业面源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另外,广东沿海城镇生活污染源的源强持续快速增长,1992~2004年间,生活污水排放量增长了188%,但生活污水处理率目前仅为39%;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COD、无机氮和磷酸盐的排放量分别增长了137%、194%和173%。值得重视的是,广东沿海集约化畜禽养殖废水排放量和有机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增长,已超过了工业污染源排放量。此外,农业面源污染也是排海污染源强度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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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因之一,由于农业(包括水产养殖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化肥、农药、环境调节剂等以及水土流失未得到有效控制等原因,农业面源污染物随地表径流进入近岸海域的数量和强度有增无减,尤以氮和磷的贡献率较大。

3、海域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

由于临海产业带、交通网络、水工工程和城镇化等大规模建设,近海海域生态环境已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尤其是一些无序无度的开发利用,例如大面积的填海、围垦、采沙等,致使广东近岸海域自然生态系统破碎化比较严重,其在生态过程上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一些生态缓冲区被压缩,一些关键的生态过渡带、节点和生态通道受到破坏,生态功能低下。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面积严重不足,而且自然保护区的类型和区域分布很不平衡。红树林生态系、滩涂和河口湿地生态系、珊瑚礁生态系、沙坝澙湖生态系等重要功能水域面积锐减,生物多样性严重衰退,水生濒危动物种类增多,海域功能明显下降。

4、海洋生物资源补充能力严重衰退

由于海域受污染,渔业生态环境不断恶化,鱼类产卵场、索饵场和洄游通道受到不同程度破坏,加之捕捞过度,导致海洋渔业资源严重衰退。目前,南海北部大陆架底层渔业资源密度已下降到很低水平,不足原始资源密度的1/9,而北部湾海域的渔业资源密度已不足原始资源密度的1/8。渔获组成向小型化、低龄化和低值化转变,1997~1999年度底拖网调查的渔获物中,经济种类仅占总生物量的51%,而且主要由年龄不足1龄幼鱼组成;一些经济价值较高的鱼类,如鲥鱼、大黄鱼和鲷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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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很少在渔获物中出现,优质鱼类资源的更新能力严重缺失。

5、赤潮灾害危害日益严重

广东近岸海域污染和富营养化造成了海域生态失衡,导致赤潮频繁发生。近十几年来,广东沿海赤潮灾害发生的特点转变为:发生时间提前、持续时间延长、赤潮生物种类增多、发生频率增加、影响面积扩大、经济损失严重。广东近海赤潮发生频率较高的水域为珠江口、柘林湾、大亚湾、大鹏湾、湛江港等水域。2003年我省海域发生赤潮15次,累计面积近1500平方公里。据统计我国危害较大的30起赤潮灾害中,南海区占12起,尤其是1997年10月~1998年4月期间在广东、香港水域发生的连续赤潮灾害,造成海水网箱养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4.0亿元。 (二)原因分析

1、沿袭消耗型和粗放型的传统发展模式是污染的内因

长期以来,在大力推进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并没有真正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往往片面、盲目地追求经济高速增长,认为经济增长就是发展,甚至以牺牲生态环境和资源效益来换取短期的经济快速增长。总体来看,广东沿海工业结构以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业为主,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科技含量低,资源消耗高,生态破坏大,环境污染严重。这种初级生产要素投放发展模式表现出两大突出问题:一是资源消耗(包括生态环境资源)与经济发展同步增加;二是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相对较高。从产业结构看,新兴产业的石油化工、传统产业的食品饮料和建材、潜力产业的造纸和医药等,都是高污染排放行业,今后沿海污染源源强的控制和削减仍是一大难题。广东沿海工业发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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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资源的利用率及利用方式上大大落后于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国内先进地区,以珠江三角洲为例,无论土地资源消耗、水资源消耗、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方面均明显较高。

2、沿海面源污染排放特征使污染源难以控制和治理

广东沿海工业产业带的发展历史表明,除少量大型企业外,主要以大量乡镇中小企业迅速崛起为推动力,并沿交通线和海岸线设立,形成天女散花式的布局,自下而上发展。这些中小型企业往往技术含量低,环保意识淡薄,环保设施不完善,环保监管不力,政府调控较弱,在沿海地带形成类似面源的排放特征,难以有效地加以控制和治理。另外,广东沿海城镇密集,人口众多,在一段时期内城镇化进程在无序的发展中超常规地进行,城镇数量过大,规模过小,布局不合理,城镇的环保等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很低,大量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海或随径流入海,沿海星罗棋布的中小城镇生活污水也形成类似面源的排放特征,加重了污染的治理难度。再则,沿海地区是广东省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最发达的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对近海海域生态环境带来的压力日益增大,并且,相对于工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而言,农业污染源的控制和治理难度更大。同时,由于沿海各类工程大规模开发,造成红森林和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日益严重,也不断增加对海域生态环境的压力。

3、环境保护基础建设长期滞后,欠账严重

与广东沿海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相比,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按照国际经验,在环境保护投资占到GDP的1.0%~1.5%时,环境恶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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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才能得到基本控制;当环境投资占到1.5%~2.5%时,环境才能开始改善;当环境投资达到2.5%以上时,才能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基本相协调,环境全面改善。从广东近年来环保投资来看,1995年以前环保投资占GDP的比例小于1%,“九五”期间为1.8%左右,“十五”以来的几年,环保投入明显增大,2002年达到最高的2.47%。显然,正是由于多年来环保投入一直未达到GDP的2.5%以上水平,致使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欠账日益扩大,没有实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工业建设、城镇建设、其它产业建设“三同时”,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和达标率低,面源污染缺乏有效监控手段,海洋环境监测、监视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另外,在统计的环保投资中,有很大部分经费是用于景观和美化工程,而直接用于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治理和生态建设的投资比例则更少。

4、基础科学研究投入不足,科技支撑能力薄弱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广东环境保护基础研究投入取得的科技进步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和海洋经济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使得水域生态环境仍然支撑着快速发展的海洋经济命脉,主要体现在科技进步有效拓展了海洋经济发展空间领域、大幅提高了水域环境综合利用能力、有力促进了清洁生产方式的变革等。然而,由于基础科学研究长期投入的严重不足,使得科学研究成果与海洋经济发展的要求和环境保护的压力仍然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许多问题已经严重制约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主要表现在基础研究薄弱,许多严重制约海洋经济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公益性技术支撑工作开展不够,大量常规性、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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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基础性工作得不到有效开展;应用配套技术开发能力不强,缺乏技术储备,影响海洋经济发展的技术更新、环境保护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等等。

5、法制不健全、机制不完善、监管力度不足

目前,广东尚未建立完善的重大社会经济活动的生态环境决策机制,欠缺与之相关的科学咨询制度、联合会审制度、公众监督与公众参与制度以及有关环保的重大决策的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环境管理手段落后,未能充分发挥行政管理手段、经济手段、市场化手段和公众参与手段的综合管理作用。环境管理支持能力不足,环境监测能力、监理能力、信息管理能力、宣传教育能力和科研能力尚有较大差距。缺乏综合决策、综合协调、综合执法的机制、制度和手段,由于综合协调机构缺位,手段缺乏,致使许多跨行政区域、跨行政部门的环境保护问题难以解决,在区域利益、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发生冲突时,往往各自为政,加剧了环境保护监管的难度。

二、规划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海洋环境保护任务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决定》确定的任务,实施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科技兴海战略,围绕建设“海洋强省”的战略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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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坚持海洋开发和环境保护相结合,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开创海洋环境保护的新路子,为广东省率先建成具有全国领先水平的海洋蓝色产业带,率先建成海洋经济强省,率先实现沿海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有效的保障和服务。

(二)规划原则

生态健康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原则。以沿海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安全需求指导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修复与保护并举,发展与生态相和谐,坚持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突出体现海洋生态健康与区域经济同步发展作为最终目标,通过建设、修复、恢复和整治,改善海洋生态系统持续能力和海洋环境质量,带动新的经济布局与结构,牵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构筑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生产力与环境条件。

统筹兼顾、衔接协调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规划方案与各相关地区、相关部门的根本利益相协调,与各类相关规划计划相衔接,优势互补,兼容并蓄,集成配套,兼顾近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的实现。

区域划分与重点示范原则。在认真研究区域生态要素功能状况、存在问题以及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功能区划和开发规划的要求及现实生产力布局,形成总体的生态功能分区。通过实施功能区划,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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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开发秩序,达到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目标。坚持突出重点,根据实际情况,先急后缓、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示范先行,推动整体。

污染防治与保护并重原则。实施“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一切措施和办法,预防污染事件的发生以及其它损害事件的发生,遏制环境质量的下降,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

依靠科技进步,突出创新原则:注重集成优势科技力量、科技手段、科技资金和相关技术,攻克我省海洋环境保护面临的关键性科学技术问题,示范推广,带动全局。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理论,改变环境和资源利用方式,提高海洋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和保护水平。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广东省行政辖区海域岸线向海一侧至领海线,即东与福建省交界,西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界,南与海南省交界的琼州海峡分界线并向东、西自然延伸直至领海线,包括全部海岛。规划分2005~2010年近期规划和2011~2015年中长期规划两个阶段,以近期规划为主。规划的基准年为2002~2004年。

(四)规划目标与指标

规划总目标为:落实《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决定》确定的海洋环境保护的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三控一达标”的实现,即:重要海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监控;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监控;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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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海洋生态灾害得到有效监控;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全面达标。

2006~2010年: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和海洋生物资源衰退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海洋环境保护基本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赤潮等海洋生态灾害监控能力显著提高,重点监控区内赤潮等海洋灾害的发现率达到100%;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得到重点保护,河口、海湾、湿地、水生经济动物产卵场、贝类丰富的滩涂区域等重要生境得到有效监控;珠江口及沿海城市附近海域和重要海湾整治取得初步成效;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基本达标,重要生境基本保持较完整,部分严重受损的重要生态系统得到初步恢复和重建。

2011~2015年:海域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进一步遏制,近海生态环境普遍明显好转;海洋环境保护基本建设进一步完善; 沿海城市附近海域和重要海湾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全面达标,重要生境基本保持完整,部分严重受损的重要生态系统得到恢复和重建;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科学的管理体系和有效的监控体系,形成适应可持续发展需求的海洋生态系统。

广东海域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包括污染源控制、海域环境质量、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海域生态环境监测、河口海湾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等6类指标,具体规划指标见附表1。

(五)总体战略

突出“四并、三结合和两同时”战略思想,实施“截源、修复和强基”三大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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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海洋环保与发展并举,海域与陆域环保并重,海域与海岸工程监管并行,城镇治污与港、湾、河整治并进;海洋监测、监视与预警预报相结合,趋势监测、例行监测与专项监测相结合,环境影响前期评价、过程评价和后续评价相结合;污染防治与环境修复制度同时建立;陆源排污总量与近岸环境容量控制制度同时建立。

“截源”战略,即污染物总量削减战略,控制海域环境污染与损害的源头,削减工业污染源、城镇生活污染源、农业面源污染源、海上污染源的源强和排放总量,减少海域生态敏感区域内的社会经济规模,有序地退出各种不符合海域生态环境要求的开发活动,保障海域的生态安全。

“修复”战略,即海域污染治理战略,以重点河口、海湾和港口为中心,将污染严重的各类海洋环境功能区和损伤、退化严重的海洋生态系统优先加以整治,退“污染”还“清洁”,使各类海洋功能区的环境质量逐步达到标准要求。

“强基”战略,即海域生态建设战略,以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保护区建设为核心,强化海域生态建设,对典型、重要的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实行生态抚育和养护,逐步恢复各类海洋生态系统的功能,实现海域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六)、重点区域和优先领域

广东海域环境治理和修复的重点区域是珠江口及其邻近海域。珠江口位于广东海岸段的中心位置,珠江三角洲人口密集,经济发达,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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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经济、环境失衡,全省80%左右的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排入珠江口及其邻近水域,海域污染严重。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沿珠江口布置的石化、钢铁等重大工业布局已经形成,珠江口及其临近海域将面临更大的污染压力,需要排在优先治理的位置,切实加大防控和治理力度,确保区域环境安全。而位于广东东西两翼的汕头附近海域和湛江附近海域,其污染程度仅次于珠江口海域,需要抓紧治理。粤东中部海域和粤西中部海域目前海域环境质量相对较好,需要加强宏观管理,实施产业准入,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谨防未来经济发展带来新的重大环境问题,见附图1。

优先领域: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的控制与削减;重要海洋生态系统的监控、治理与修复;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保护区建设。

三、战略任务

(一)截源战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1、海洋功能区环境保护目标

海洋环境功能区划是根据海洋环境的自净承载力和环境质量的目标要求,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划定与沿海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并能发挥最佳功能的区域。

国家实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并发布省、市、县海洋功能区划分类体系的技术要求,其分类体系比海洋环境功能区划分类体系更具体、更详细、范围更大,但两者的质量控制同样以水质标准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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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及沿海市、县编制的海洋功能区划范围远至领海基线,功能区的分类细、数量多,划出的海洋功能区数量多于海洋环境功能区近10倍,管理的标准现有水质、沉积物质量和海洋生物质量。

总体目标:海洋功能区应适应海洋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科学依据,并为之服务。坚持科学规划、严格管理、规范使用、保护环境的原则,充分发挥海洋功能区的功能和作用。 全面提高海洋功能区的管理水平,控制和削减排海污染物总量,治理海域污染和修复受损生态系统,使各类海洋功能区的质量达标率逐步达到92%以上。

2006~2010年:调查和评估海洋功能区质量现状;各类海洋环境功能区监控率达到95%,重点监控区内赤潮等海洋灾害的发现率达到100%;各类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低90%,基本消灭劣于四类水质标准的海洋功能区;低于沉积物质量和海洋生物质量标准要求的功能区数不多于功能区总数的10%,基本消灭沉积物质量和海洋生物质量劣于三类标准的功能区。海域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基本遏制,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得到重点保护,重要生境得到有效监控,部分严重受损的重要生态系统得到初步恢复和重建。

2011~2015年:各类海洋功能区监控率达到100%;各类海洋功能区的质量达标率在92%以上,消灭水质劣于四类、沉积物质量和海洋生物质量劣于三类的海洋功能区;海域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进一步遏制,近海生态环境普遍明显好转;重要生境基本保持完整,部分严重受损的重要生态系统得到恢复和重建;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科学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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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体系。

2、控制污染物入海排放 (1)总体目标

2006~2010年: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水和海域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初步遏制和削减,90%以上的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达到海洋环境功能目标要求。到2010年,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9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船舶和海上石油开采的石油排放总量削减40%;农业污染负荷削减20%,规模化禽畜养殖粪尿产生量削减40%,海水养殖污染物排放量削减10%。

2011~2015年: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海总量,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全面达到海洋功能目标要求,海域环境质量明显好转,海洋生态系统得到初步改善。到2015年,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92%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船舶和海上石油开采的石油排放总量较2010年削减20%;农业污染负荷较2010年进一步削减10%,规模化禽畜养殖粪尿产生量削减13%,海水养殖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削减10%。

2006~2015年,广东沿海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2。

(2)工业污染源

以2004年广东沿海各市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为背景,根据近五年来广东省工业废水及废水中污染物排放量的总体增长趋势,对2006~2015年广东沿海工业废水中污染物排放量进行预测。据预测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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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和广东省海洋功能区要求,2010年,广东省沿海工业废水中COD和氨氮的排放量与2004年的基本持平,但随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启动和全面投产,以及茂名乙烯工程的扩建,2010年由陆域点源进入广东沿海的石油类污染物将增加约50%;2015年,广东省沿海工业废水中COD、氨氮和石油类排放总量均削减约15%。

2006?2015年,广东沿海15个重点城市工业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计划分解详见附表3。

2006~2010年,加大对广东沿海15个重点区域工业废水处理工程建设的投资,力争工业废水处理能力达720万吨/日以上,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90%以上;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普及率达40%以上,工业用水回用率提高到40%。

2011~2015年,广东沿海15个重点区域新增工业废水处理能力达800万吨/日,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92%以上,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普及率达80%以上,工业用水回用率提高到50%,明显提高废水回用率。

(3)城镇生活污染源

以2004年广东沿海各市城镇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为背景,根据近五年来广东沿海各市城镇生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的总体增长趋势,对2006~2015年广东沿海城镇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进行预测。据预测结果和广东省海洋功能区要求,2010年,广东省沿海城镇生活污染源中COD、氨氮和总磷的排放量较2004年分别削减28.8%、23.4%和31.7%;2015年又较2010年分别削减12.1%、4.3%和16.3%。

2006?2015年,广东沿海15个重点城市城镇生活污染源的污染物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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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控制计划分解详见附表4。

广东沿海各市要加大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投资力度,大幅度提高城市城镇生活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到2010年,力争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670万吨/日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2011~2015年,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920万吨/日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

(4)海域污染源

以1996年《第二次全国海洋污染基线调查广东省污染源调查报告》海域污染源中有关海洋船舶石油类污染物排放总量和2003年石油开采石油类污染物排放总量为背景,根据广东省海洋功能区要求,并参照广东省海洋渔业产业结构调整规划中渔业船舶削减计划,船舶压载水排放管理计划及港口污染防治和海上污染事故应急计划等有关资料,2010年广东沿海船舶和海上石油开采中的石油排海分别较1996年和2003年削减48%和25%;2015年较2010年分别削减25%和15%。

2006~2015年广东沿海各市各类海洋船舶、船舶事故和海上石油开采中石油类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计划分解详见附表5和附表6。

海域污染物排放主要有船舶排污、海上石油开采排污和船舶或石油开采事故排污,其中渔船、海上石油开采排污和船舶事故排污是海域污染排放主要来源,分别占了广东海洋污染物石油排放的36.3%、31.6%和25.5%。

中型和大型渔船要安装油水分离装置,实现油污水的达标排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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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和资金的扶持下,通过实施渔船报废制度,淘汰报废污染严重的破旧渔船,控制新增捕捞渔船,引导渔民转产转业。

加强对交通运输船舶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进入广东沿海的油船和400吨以上的非油船全部安装油水分离器并保证良好的运行状况,对10000吨以上的船舶安装自动停止排放系统并保证运行;小于400吨的非油船设置简易油水分离装置和残油储存柜;推广燃油、润滑油回收技术。

沿海港口要完成油污水处理厂(站)、油污水回收船等建设,对港口船舶压载水、洗舱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加强中心渔港的建设,中型和大型渔港要全部安装废水、废油、废渣回收处理装置,满足渔船油污水等的接收处理要求。

对在国内航行的船舶实施船舶垃圾管理计划。海上石油钻井和采油作业实现严格密闭作业,油气彻底燃烧,设置残油回收装置及回收管道,产生的油污水必须全部处理,达标排放,逐步达到“零排放”。

建立海上突发事故应急系统。建立沿海海域溢油应急反应中心,应急反应能力达到目标要求。

实施有毒液体物质溢漏应急计划,禁止各类船舶在沿海海域排放含有毒液体的压载水、洗舱水或其余物、混合物。

(5)农业面源

1 种植农业 以2000年广东沿海各区域种植农业主要污染物○

COD、总氮和总磷的排放总量估算值为基础,2010年广东沿海种植农业主要污染物的环境负荷均较2000年削减19%;2015年均较2010年削减10%。2006~2015年广东沿海各区域种植农业主要污染物环境负荷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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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详见附表7。

种植农业,普遍施用的化肥及农药等农用化学制品、农业用水排灌造成氮、磷和有机物随水土流失是导致农业面源污染环境负荷的主要部分。

抓好农田基本建设,对中、低产田进行改造和综合治理。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配方施肥技术和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减少水土流失,提高肥料利用率,注重有机肥和生物农药的使用,减少及控制化肥和化学农药使用量。

以点线面相结合,开展生态农业示范区、生态农业带、生态农业圈的建设,使农业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治理。

2 禽畜养殖 以2000年广东沿海各区域规模化禽畜养殖的粪尿产○

生量估算值为基础,2010年广东沿海规模化禽畜养殖的粪尿产生量较2000年削减40%,粪尿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5%;2015年较2010年削减12%,粪尿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0%以上。2006~2015年广东沿海各区域禽畜养殖的粪尿产生控制计划详见附表8。

根据广东省粤中和粤西地区养殖量过大、环境污染负荷较严重的现实,合理控制养殖规模。搬迁或关闭位于水源保护区、城市和城镇中居民等人口集中地区、珠江三角洲河网区、城市近郊区的畜禽养殖场,通过转移外迁等方式,将养殖区搬迁至环境容量大、自净能力强的山区和城市远郊区。提高大、中型规模化养殖场粪尿综合利用率,加大污水治理力度,减小污染负荷。

积极推广养殖废水的土地处理,提高畜禽排泄物的资源化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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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在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东莞市的市郊开展畜禽养殖污水处理示范工程、畜禽排泄物资源化示范工程。提倡种养结合和生态养殖,逐步实现养殖业的合理布局。

3 海水养殖 以2002年沿海海水对虾池塘养殖和海水鱼网箱养殖○

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无机氮和磷酸盐的排海总量估算值为基础,2010年广东沿海海水养殖污染物排放总量较2002年削减10%,养殖废水处理率达10%;2015年较2010年削减10%,养殖废水处理率达15%。2006~2015年广东沿海各市海水养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详见附表9。

海水养殖业是广东省典型优势农业,应大力推行无公害养殖技术,规范养殖操作,减小养殖对环境的污染,大力推进无公害海水养殖基地建设。加强对养殖废水的处理力度,实行养殖废水达标排放制度;改进海水网箱养鱼投喂技术,提高饵料利用效率,减少投饵所形成的污染负荷;科学发展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扩展海水养殖海域空间,减缓对近海生态系统的环境胁迫。

3、控制和优化倾倒区 (1)控制和优化目标

海域倾倒区应服从海洋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服务,坚持科学选点、严格管理、规范使用、减轻污染的原则,充分发挥海域倾倒区的功能和作用。

总体目标:全面提高海域倾倒区管理水平,规范海域倾倒区的管理;控制、调整、优化海域倾倒区的区域布局;淘汰落后倾倒设施,提高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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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泥资源化利用水平,降低倾倒区水域环境污染压力。

2006~2010年:控制现有海域倾倒区数量,严格控制设立新的海域倾倒区,珠江口及其邻近海域和海湾内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倾倒区;对现有的海域倾倒区环境污染状况进行监测和回顾评价;对设在20 米水深以浅海域的倾倒区进行调整和清理,关闭对海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影响明显的倾倒区;初步建立海域倾倒区全程监控系统;逐步完善海域倾倒区的规范管理。

2011~2015年:关闭20 米水深以浅海域的倾倒区;新设立的倾倒区须在港口、河口、海湾以外20米以深、离海岛5海里~10海里的适当水域;逐步淘汰落后倾倒设施;合理利用疏浚泥等“废物资源”,降低倾倒区水域环境污染压力;海域倾倒区监管进一步规范、完善。

(2)控制和优化措施

○1 严格倾倒区科学论证和程序 海域倾倒区的选划必须经过严格的科学论证, 按法定程序申报批准。选划区域必须能满足规定的相应条件:倾倒物必须符合我国海域倾废管理条例要求;倾废活动对海域环境的影响必须符合国标的相应要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环境保护优先原则;必须符合科学、合理、安全和经济的原则。

○2 加强倾倒区规范管理,严格控制倾倒区数量和范围 加强倾倒区使用的全程监控管理,对倾倒区的使用期限进行监督,避免超期倾倒排放;对整个倾倒活动监控,避免违规倾倒排放;对倾倒物环境影响程度监控,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倾倒操作技术监督,倡导文明施工;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不适宜倾倒活动的倾倒区应予以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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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关闭。

(二)“修复”战略,海域污染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

1、河口与海湾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 (1)污染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重点

河口和海湾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重点:(1)控制和削减河口和海湾的周边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水和海域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海总量;(2)科学评估主要河口和海湾重点区域环境容量,建立不同类型重点区域环境容量评估示范区;(3)污染严重水域的生态修复和生态系统重建,即根据河口和海湾的水文特征,利用生态学原理,采用生化技术和物化技术相结合的方法,着重提高其环境自净化能力,重点构建以藻类为主的“自然营养型”生态系统,投加专用微生物,生化处理,底泥疏浚等,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引入土著生物,重建生态系统,尤其是底栖生态系统。

河口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重点区域:粤东的韩江(新津河)和榕江入海口,粤中的珠江入海八大口门,粤西的鉴江入海口。

海湾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重点区域:粤东的柘林湾和汕头湾,粤中的大亚湾、大鹏湾和深圳湾,粤西的海陵湾、水东湾和湛江湾。

(2)污染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目标

2006~2010年,重点完成虎门、磨刀门(前山河)、洪奇沥、横门、蕉门、韩江(新津河)、鉴江等入海河口区和深圳湾、大鹏湾、大亚湾和汕头湾的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海水、生物和沉积物质量达到功能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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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建立15个不同类型的河口和海湾重点区域的环境容量评估示范试验区;建立10个河口和海湾重点污染海域生态修复示范试验区和底栖生态系统重建示范试验区。启动虎跳门、崖门环境污染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2011~2015年,重点完成虎跳门、磨刀门、鸡啼门、崖门、榕江等入海河口区和柘林湾、海陵湾、水东湾和湛江湾的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河口海水、生物和沉积物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完成15个河口和海湾重点区域的环境容量评估工作;建立10个河口和海湾重点污染海域生态修复示范试验区和底栖生态系统重建示范试验区,建立3个海湾环境容量评估和优化示范区,建立2个重要海湾水域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管理示范区,使海湾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功能明显提高,水生生物资源逐步恢复;海水、生物和沉积物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

2006?2015年重要河口和海湾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规划详见附表10。

2、重点港口和渔港环境污染治理 (1)治理内容

港口和渔港环境污染整治重点为含油废水、生活污水和固体垃圾。主要整治内容和措施包括建立和完善含油污水、废弃垃圾的接收处理设施,采用高新生物环保技术集中处理石油类污染物;建立环境保护监测站(点),加强港区环境的常规监测;严格控制港口及渔港石油类污染排放,强化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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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治理目标

总体目标:港区污水全面达标排放;渔港和航道区、锚地的海水质量符合国家三类海水水质标准,生物、沉积物质量符合国家二类标准;商用港口区海水质量符合国家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生物、沉积物质量符合国家三类标准。

2006~2010年:广东沿海各商用港口、国家中心渔港、国家一级渔港和省级区域性渔港建立和完善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备固体垃圾接收处理设施,统一集中处理港区和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固体垃圾,进入港区船舶油类污染物达到“零排放”。

治理重点为广州港(包括黄埔、新沙、南沙等港区)、深圳港(包括东部和西部等港区)、珠海港(包括高栏、桂山、唐家、香洲、九洲等港区)、湛江港、汕头港(包括广澳、潮阳、南澳等港区)等五大商用港口和国家中心渔港与国家一级渔港;港区污水全面达标排放;渔港和航道区、锚地的海水质量符合国家三类海水水质标准,生物、沉积物质量符合国家二类标准;商用港口区海水质量符合国家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生物、沉积物质量符合国家三类标准。

2011~2015年:完善其它所有商用港口和渔港含油废水、生活污水和固体垃圾的接收处理设施,配备率达到100%,所有港口的海水、生物和沉积物质量完全符合功能区质量要求。

治理重点为茂名港、惠州港、江门港(包括铜鼓、鱼塘湾等港区)、东莞港、阳江港等五大商用港口和省级区域性渔港;港区污水全面达标排放;渔港和航道区、锚地的海水质量符合国家三类海水水质标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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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沉积物质量符合国家二类标准;商用港口区海水质量符合国家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生物、沉积物质量符合国家三类标准。

广东省重点港口和渔港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规划详见附表11和附表12。

3、控制围海、填海规模 (1)控制目标

海域围海、填海应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服从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实行科学论证、统一规划、严格管理、规范使用的原则,为发展沿海经济合理提供土地和空间资源。

2006~2010年:对现有围海、填海工程进行检查和清理;启动沿海滩涂资源现状基础调查和围海、填海科学论证及规划;严格控制新上围海、填海项目;严格控制在海域生态系统、水动力条件、行洪排涝和交通航运敏感海域围海、填海;停止对海域生态环境和海洋生物影响严重的围海、填海项目及活动;逐步完善围海、填海的规范管理。 2011~2015年:依法严格控制围海、填海面积,围海、填海活动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基本杜绝违规围海、填海的现象。

(2)控制措施

○1 严格实行围海、填海科学论证和统一规划 围海、填海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要求,必须经过充分的科学论证和统一规划,必须有利于海洋产业的协调发展和有利于海洋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使海洋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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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开发利用科学、合理、有序、有度,做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2 实行围海、填海规范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严格管理填海、围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依法加强对围海和填海的管理,全面提高对围海和填海的管理水平,规范围海和填海的行为,围海、填海必须经过申报和审批程序,制止违规围海和填海;控制、调整、优化围海和填海的区域布局,减轻对局部海域生态环境影响的压力。

○3 严格控制敏感海域围海和填海 对海域生态系统敏感区域、水动力条件敏感海域、行洪排涝敏感海域和交通航运敏感海域,要严格控制围垦和填海。严控围海、填海的区域:

粤东海域—柘林湾、海山岛海域、青澳湾、竹栖肚湾、深澳湾、后江湾、长山尾至猴鼻尖海岸、汕头湾(含牛田洋)、汕头拦沙堤外侧、韩江口门、品清湖、白沙湖、长沙湾。

珠江口及其毗邻海域—考洲洋、范和港、大亚湾、大鹏湾、深圳湾、前海、交椅湾、狮子洋两岸、伶仃洋两岸、虎门、蕉门、洪奇门、横门、鸡啼门、磨刀门、崖门、虎跳门、淇澳岛海域、香洲湾、磨刀门横洲南、横琴岛海域、黄茅海、广海湾、南边海、镇海湾、上川岛大湾、下川岛王府洲至南澳港。

粤西海域—北津港、丰头河口、洋边海、闸坡渔港、水东湾、博贺渔港、莲头湾、鉴江口、湛江湾、通明海、新寮岛群海域、南渡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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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罗渔港、流沙渔港、乌石渔港、海康渔港、企水渔港、安铺渔港、英罗渔港等。

(三)“强基”战略,海域生态保护与建设

1、重要生态系统保护 (1)保护目标

总体目标:对全省重要敏感海洋生态系统予以全面保护,重点保护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珊瑚及珊瑚礁生态系统、海草生态系统等三大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和重要水生生物产卵场、孵育场等敏感生态系统,逐步恢复受损、破碎生态系统的功能,恢复海洋生物资源,全面提高海洋生态环境质量。

2006?2010年:加强对现有2个国家级红树林保护区的管理和养护;抢救性保护雷州半岛灯楼角珊瑚礁生态系统;重点保护电白县水东湾、龙山,台山市上川岛、烽火角、镇海湾,珠海市淇澳岛,惠东县巽寮、稔山、盐洲和汕尾市红草、马宫等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和湛江市流沙湾、东海岛和阳江市海陵岛等附近海域的海草生态系统;保护重要海洋经济渔业生物的产卵场和孵育场。

2011?2015年:加强对珊瑚礁、红树林湿地、海草场生态系统的调查、监测和研究;逐步实施红树林栽种计划,恢复红树林生态系统的功能;加强对大亚湾、大鹏湾、红海湾和珠江口外海岛周围、南澳岛周围珊瑚生态系统的保护;加强对水深20米以浅海域重要海洋生物繁育场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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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点保护区域

重点保护目标为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珊瑚及珊瑚礁生态系统、海草生态系统和重要渔业经济生物产卵场、孵育场,如附表13和附图2。重点保护区域为20?13?N ? 23?42?N的东西沿海,特别是粤西湛江、雷州半岛地区和珠江三角洲海域的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雷州半岛西南海岸的流沙港、东场港和滘尾港一带,深圳、惠州的大鹏湾顶及大亚湾大辣甲岛、小辣甲岛和三门列岛、担杆列岛、万山列岛和佳蓬列岛的珊瑚及珊瑚礁生态系统;雷州半岛的流沙湾,湛江东海岛和阳江海陵岛等附近海域,深圳湾和大鹏湾海域的海草床生态系统。

广东主要经济渔业生物种类的重要产卵场和孵育场保护区域为:(1)粤东外海区(115?~116?30?E,20?30?~22?35?N,水深约70m~180m),(2)粤西外海区(110?30?~ 113?50?E,18?15?~20?05?N,水深约70m~180m),(3) 珠江口近海区(112?50?~116?30?E,21?~22?N,水深约60m以内),(4)粤东近海区(115?20?~117?E,21?55?~22?15?N,水深约40m~75m),(5)珠江口外海区(113?30?~114?40?E,19?30?~20?26?N,水深为90m~200m)等海域;加强对沿海水深20米以浅海域幼鱼幼虾繁育场的保护。

(3)主要保护措施

开展对广东重要海洋生态系统的调查与评估。对全省重要海洋生态系统开展全面调查,特别是对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珊瑚及珊瑚礁生态系统、海草床生态系统和重要水生生物产卵场、孵育场等重要敏感生态系统进行全面调查,科学评估生态系统的受损度、破碎度及其生态价值,建立全省海洋生态系统评估地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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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人类活动对重要生态系统影响的科学评价和恢复策略。在系统调查基础上,利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评价人类活动对广东重要生态系统产生的影响,提出恢复策略;避免和消除人类各种经济活动对重要敏感生态系统的影响;建立对涉及重要敏感生态系统开发活动的科学评估决策制度。

加强保护,开展重要生态系统人工恢复实践。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内珍稀物种、重要经济类群以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建立对重要生态系统的监测评估网络体系;逐步实施红树林栽种计划和珊瑚、海草人工移植保护计划;对水深20米以浅海域重要海洋生物繁育场予以特别保护。

2、珍稀、濒危物种保护 (1)保护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对全省重要海洋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达到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目标,重点保护国家一级和二级保护水生野生生物物种和广东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生物物种及其遗传资源;逐步建立广东重要海洋珍稀、濒危物种濒危状况评估体系和种质资源保护体系;更新广东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生物物种名录。

2006?2010年:全面保护广东重要海洋珍稀、濒危物种,重点保护广东海域栖息的20?30种国家Ⅰ、Ⅱ级保护动物和广东省重点保护动物物种;开展全省海洋珍稀、濒危物种调查,建立全省珍稀、濒危和经济品种生物资源数据网络库,更新广东省重点海洋水生野生生物物种名录;开展重要海洋珍稀、濒危物种濒危状况评估体系和种质资源保护体系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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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新建1个珍稀、濒危物种种质资源库和3个重要珍稀、濒危物种人工生态库与3个原种场。

2011?2015年:全面保护广东海域珍稀、濒危物种,完善和建立广东重要海洋珍稀、濒危物种濒危状况评估体系;新建1个珍稀、濒危物种种质资源库和3个重要珍稀、濒危物种人工生态库与3个原种场;建立广东海洋珍稀、濒危物种地理区划系统。

(2)保护战略与措施

加强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的保护,重点保护广东海域29种重要珍稀、濒危物种栖息海域及其生态环境,见附表14。

加强海洋珍稀、濒危物种的基础调查。摸清广东珍稀、濒危物种濒危状况、地域分布、环境胁迫影响,建立广东海洋珍稀、濒危物种地理区划系统。

加强对珍稀、濒危物种种质资源保存、研究和开发的创新,建立全省珍稀、濒危和经济品种的生物资源网络。

加强对外来水生生物物种及其生态灾害影响的调查评估,建立外来物种风险评估体系,科学评价外来物种的生态学价值和影响。

新建2个珍稀、濒危和经济品种的种质资源库。根据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和受胁迫程度以及对生物资源利用价值等判别标准,确定和提出需要特别保护的广东海洋珍稀、濒危野生物种的优先重点保护名录。

新建6个重要珍稀、濒危物种的人工生态库和6个重要珍稀、濒危物种原种场。研究重要珍稀、濒危物种的繁育特性,加强迁地保护管理;加强自然保护区以外的就地保护,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保护珍稀、濒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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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种的遗传资源,避免基因漂移,确保遗传资源的延续。

3、自然保护区建设 (1)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5年,新建海洋自然保护区93个,升级25个,新增保护区面积共26.31万公顷,使全省海洋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141个,见附表15和附表16,其中国家级12个,省级36个,市、县级93个,保护区总面积85.19万公顷,占全省海域国土面积的13.05%,辖海面积的2.03%;优先保护一批典型自然生态系统、濒危物种和有价值的历史遗迹、自然遗迹与自然景观;逐步形成一个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核心,省级自然保护区为网络,市、县级自然保护区为通道的类型齐全、布局合理、管理高效、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的全省海洋自然保护区体系;逐步恢复和有序、高效保护全省自然资源、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培育和试点国家滨海公园建设;全面维护和提高全省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全省海洋经济持续协调发展。

2006~2010年:新建自然保护区68个,升级15个。抢救性保护一批典型自然生态系统、濒危物种和有价值的历史遗迹、自然遗迹与自然景观;进一步完善海洋自然保护区的法规体系;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率达到60%,基本保护管理设施配备率达到50%,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与自我发展能力;启动国家滨海公园建设调研和规划制定。

2011~2015年:新建自然保护区20个,升级10个,使全省海洋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141个。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率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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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具有较为完善的保护管理设施,配备率达到80%,并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自然保护、科学研究、宣传教育、旅游和经营示范等多种功能;开展国家滨海公园建设试点。

(2)规划布局

○1 粤东海域 重点保护中华白海豚、鲎、西施舌、海胆、龙虾等海洋珍稀物种和水产种质资源栖息环境以及重要产卵场和繁育场;恢复红树林防护带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上升流生态系及生物多样性。

2006~2010年,重点建设汕头市龙头湾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汕头乌屿海洋生态省级自然保护区。重点保护中华白海豚、鲎、西施舌、海胆、海马、龙虾等海洋珍稀物种和水产种质资源栖息环境以及重要产卵场和繁育场;恢复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

2011~2015年,重点建设潮州溜牛礁海洋生态省级自然保护区、揭阳市海龟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汕头市莱芜中国龙虾省级自然保护区。重点保护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海岸生态环境、珍稀水产生物种质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基本完善各类自然保护区的配套建设。

○2 珠江口及其邻近海域 重点保护珠江口的中华白海豚、江豚等,大亚湾的海龟、珊瑚和福田、淇澳岛、内伶仃岛和担杆列岛、万山岛等红树林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珠江口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岛屿海域的生态环境。

2006~2010年,重点建设珠海市佳蓬列岛国家级海洋特别自然保护区,加强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大亚湾省级水产资源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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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5年,重点建设担杆列岛东南部海域上升流生态系统保护区、汕尾遮浪角南部海域上升流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东沙群岛珊瑚礁自然保护区,加强红海湾、大亚湾和珠江口附近海域各种幼鱼、幼虾、幼蟹和贝类等珍稀水产品种的产卵场、孵育场的保护。完善各类已建保护区的基本配套建设。

○3 粤西海域 重点保护湛江红树林、硇洲自然景观、各类珍稀濒危动物、热带-亚热带特色贝类和各种名贵海水鱼类等,保护各种贝类、鱼虾类的产卵场;重点保护和保全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

2006~2010年,重点建设茂名大放鸡岛文昌鱼省级自然保护区、阳江南鹏列岛水产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阳江福湖岭等3个海洋生态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粤西特色水产贝类、名贵珍稀海珍品种种质资源及栖息环境。

2011~2015年,重点升级茂名大放鸡岛文昌鱼省级自然保护区为国家级,建设湛江-吴川文昌鱼省级自然保护区和电白鸡打水产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加强湛江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管理,完善各类自然保护区的配套建设。

○4 雷州半岛西部海域 该海域是我国大陆沿岸唯一能形成珊瑚礁的海域,珊瑚礁主要分布在流沙港和东场港一带,以灯楼角岬角东西两侧最为完整,包绕岬角;其次红树林分布甚多,生长茂盛,以廉江至广西交界处最为密集;主要珍稀、濒危物种有珍珠贝、海马、大黄鱼、海草、儒艮、鲅鱼、鲎类、珊瑚等。珊瑚礁和红树林自然生态系统是各种名贵鱼虾贝类栖息、生长和繁殖的良好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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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10年,重点建设湛江英罗湾儒艮省级自然保护区、湛江海草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湛江徐闻角尾和雷州乌石海洋生态省级自然保护区,加强已建徐闻珊瑚礁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雷州白碟贝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2011~2015年,完善各类已建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3)国家滨海公园示范建设

国家滨海公园是以海洋生物多样性及海洋景观保护为主,兼顾滨海休憩娱乐的环境保护与经济开发协调促进的模式,国家滨海公园建设不仅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而且具有长远的经济效益。

目前,我国海洋保护区的发展,仍以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理念为主导思想,实现海洋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协调发展的国家滨海公园建设还处于空白。结合新的经济发展观,在实现滨海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上,以国家滨海公园建设来推动当地滨海旅游、休闲渔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推动沿海渔民收入水平的持续增长势在必行。

战略重点是开展国家滨海公园建设示范,启动科学考察和总体规划,根据广东海域多样化的气候、地理、生物及海洋特征,筛选出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海洋生境,并结合历史文化变迁,确定全省海洋代表性生态系统保护框架,制定广东省国家滨海公园发展总体战略规划。选择粤东的南澳岛(含南澎列岛)、珠江口海域的大鹏半岛或广州南沙十九涌,或粤西的雷州半岛流沙湾,或台山上、下川岛启动国家滨海公园示范试点,显示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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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m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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