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基本特征

更新时间:2023-08-14 23:56:01 阅读量: 人文社科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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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中法的基本特征

法的基本特征

一、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法律只调整它认为重要并且适合由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区别于思想意识和政治实体,以及非规范性的命令,法律具有规范性、一般性、概括性的特点。

二、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1、出自国家的方式(途径)

途径一:国家制定-新规范

途径二:国家认可-赋予某些既存的社

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

前的判决所确认的规范以法律效力 2、出自国家的结果

统治阶级意志--国家制定和认可--国家意志,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

高度的统一性、极大的权威性,以及普遍的适用性。 三、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以权利和义务为机制,影响人们的行为动机,指引人们的行为,调节社会关系。

(权利的内容、特点和指向;

义务的内容、特点和指向。)

在调整方式(机制)上与道德、宗教等相区别。因此,为人们提供了更广泛的选择自由和机会,更有助于发挥人的积极性、创造性

法理学中法的基本特征

和主动精神。

四、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国家强制力-----是指国家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有组织的国家暴力。)

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含义:国家强制力是法的最后一道防线。

(1)具有潜在性和间接性

(2)不是法实施的唯一手段

(3)不等于赤裸裸的暴力

(4)由专门的机关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l5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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