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五个禁止,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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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五个禁止,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2011年1月17日,中纪委、中组部召开“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视频会议,要求严格执行“5个禁止和17个不准”要求,坚决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树立正确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落实会议精神。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认真学习贯彻中组部《关于认真做好省、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精神,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为换届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特别是“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及时将换届纪律要求印送每一位领导干部、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和代表认真学习、自觉遵守。要把“5个禁止,17个不准,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公之于众,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晓,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二是严明纪律,匡正风气。要坚决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做到“5个禁止,17个不准,5个一律”,对行贿买官、受贿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免职,再依纪依法处理;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拉票贿选的,一律取消其考察人选或候选人资格;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并记录在案;对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的,作出的干部任

免决定一律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干扰换届和选拔任用干部中跑风漏气的,一律严肃查处。要加大四项监督制度执行力度,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四项监督制度。要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三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级党委要迅速行动起来,要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换届的全过程;对选举工作要早考虑、早安排,加强换届工作中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增强敏感性,把情况摸透,超前考虑工作预案。要把严格监督贯穿于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督促检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好12380电话、网络和信访“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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