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代理资审文件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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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韵路(锡沪路~群力路)新建工程施工项目

(XYL-1、XYL-2合同段)

资格预审文件

人 : 无锡市锡山区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招标代理 :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六月

新韵路(锡沪路~群力路)新建工程施工项目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 .............................................. 4

一、总则 ............................................................ 4 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 4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5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评审 .......................................... 6 五、其它 ............................................................ 6 附件1、工程概况 .................................................... 8 第三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 9

目 录 ........................................................... 11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 ................................................. 12 二、法人代表授权书 ................................................. 13 三、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 14 四、资格预审申请书附表 ............................................. 15 五、证明材料 ....................................................... 24 附 件 ............................................................... 25

附件一 评审实施细则 ................................................ 26 附件二 ............................................................. 30 附件三 ............................................................. 3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新韵路(锡沪路~群力路)新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无锡市锡山区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对该工程进行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对新韵路(锡沪路~群力路)新建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新韵路(锡沪路~群力路)新建工程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6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45m,路基标准横断面为:5m中央分隔带+2×11.5m机动车道+2×2.0m侧分带+2×3.5m非机动车道+2×3.0m人行道。项目起点位于锡沪路,桩号为K0+000.00,终点位于规划群力路(接已建新韵路),桩号为K5+070.12,道路全长5.07km。全线设置(9+15+9)米连续梁桥一座,(20+30+20)米连续梁桥一座,1—20米预应力砼板梁桥一座,2—6×3.6米箱涵一座,排水及灌溉涵共6座,全线铺设雨水管道11940.6m。项目建安费约12000万元。

本项目施工分XYL-1、XYL-2两个合同段实施。XYL-1合同段起讫桩号K0+000~K2+050,长约2.05Km;XYL-2合同段起讫桩号K2+050~K5+070.12,长约3.02Km。招标内容包括合同段范围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管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不含绿化、照明)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工程计划工期:2009年8月1日~2010年3月31日 3、凡满足下列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申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业绩、信誉:在最近一次(指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当日)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或以上级别;

(4)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建造师资质,并且在类似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不含副职);

(5)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具有建设、交通、铁道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建设、交通、铁道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同一投标申请人只能报名申请参加一个合同段的资格预审,申请合同段数超过一个时,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均视为无效文件。

5.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只接受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下称“投标申请人”),则应在“中国招投标网”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中国招投标网首页→信息自助发布(交通行业)→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招标公告左侧“资料下载”栏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合同段,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统一交纳,现金支付。

(3)投标申请人应进入www.jscd.gov.cn网站首页,在该页右侧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登录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项目信息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即可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

(5)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到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5-52853032。

信用档案按照《关于建立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的通告(江苏省交通厅交招办〔2006〕5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三日)》的规定执行,相关文件请各申请人至www.jscd.gov.cn网站下载。

(6)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于2009年6月16日11:00前送达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中新路57-2#嘉实大厦东402室),逾期不予受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来人身份证及其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盖有社保单位公章),来人若非申请单位职工,则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7.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或者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申请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如同时申请,则有关单位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中交、中铁、中建等国家级集团公司本身不视为母公司。

8.如果本项目两个合同段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单位均不少于3家且不超过12家,在不违反招标公告规定的情况下招标人将邀请全部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进行资格后审;若有一个合同段递交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数超过12家,则本项目两个合同段均实行资格预审,每个合同段最多推荐12家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具体评审办法详见资格预审评审细则。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招标人:无锡市锡山区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华夏南路1号 电 话:0510-8870314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传 真:0510-88207238 联系人:张燕军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中新路57-2#嘉实大厦东402室 邮 编:215021

电 话:0512-67626741/67629422/67629433-815 传 真:0512-67626741/67629422/67629433-808 联系人:李静、张立新、吕俊峰 E-mail: szjtsws@126.com

招标人:招标代理:无锡市锡山区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九年六月

第二章 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

第二章 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

新韵路(锡沪路~群力路)新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无锡市锡山区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对该工程进行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对新韵路(锡沪路~群力路)新建工程施工项目进行资格预审。

一、总则

1、招标人仅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参加投标。能否通过资格预审取决于投标申请人(下称“申请人”)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及是否能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其具有足够的经验和能力承担本工程,这些经验和能力包括:设备、人力、财力以及类似工程业绩等。

2、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兄弟公司,以及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均不予同时申请本项目同一合同段的资格预审,如同时申请,则有关单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向招标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后方可参加招标人组织的资格预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单位或机构,不得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招标项目的股东; (2)招标人投资参股的; (3)承担招标项目代建的;

(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 4、本次招标仅接受申请人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申请。申请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本工程进行多次申请。

5、本项目严禁转包。申请人如有分包计划,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6、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7天之前,招标人可能会以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对已发售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勘误或者局部修正。资格预审文件包括本《资格预审文件》及编号的补遗书(如果有),申请人应全面完整阅读。上述文件若有相悖之处,以上述文件发出时序在后者为准。

7、同一投标申请人只能报名申请参加一个合同段的资格预审,申请合同段数超过一个时,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均视为无效文件。 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1、申请人必须严格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得擅自更改,但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装订成册(不应使用活页夹),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应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的标志;当正、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第二章 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中凡资格预审申请书、授权书、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必须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名并盖公章。

2、一份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资格预审申请书;

(2) 授权书(若非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 (3) 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4) 资格预审申请书附表(表1~表9); (5) 资格预审文件规定应提供的其它资料。

3、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应统一集中放置在资格预审申请书附表后(原件备查),并按规定格式填报证明材料清单。不同类别的证明材料间应用彩页隔开,并在彩页上注明对应的附表名称。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申请文件格式中申请书附表的“注”是提请申请人在编制附表时引起注意的,表格编完后应将其删掉。

5、申请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申请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申请文件中所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则原件必须提交给招标代理供评审委员会审查),否则其申请不予通过。 6、申请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有在建工程,如有,则必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到在建工程的业主处开具该人员可撤离证明,可撤离证明附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投入该人员。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后,一般不得变更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和机械设备,如主要人员发生变更,则必须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保证变更后的主要人员和机械设备不低于原资审申请文件中承诺的水平,并按照资审文件同等要求填报相关替代人员材料,招标人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调整的人员和机械设备进行审查,经审查低于通过资审时水平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按废标处理。

7、申请人编制完成申请文件后,应认真对照《资格预审文件》特别是附件《资格预审评审细则》中的每一条内容仔细检查,确保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和地点送达招标人,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2、为便于评审工作高效准确进行,申请人应同时递交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文字录入部分的电子文件一套,电子文件的内容应包含且只需包含申请书附表“表1~表9”及“投标报表附件 补充说明内容”的内容。电子文件的格式采用WORD、EXCEL等非扫描图像文件格式,文件格式为*.doc、*.xls,文件均不得设置密码。电子文件的载体为U盘(或光盘),递交的U盘(或光盘)一般不再退还。申请人应将其电子文件存放于一个文件夹里,文件夹名为申请人全称。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如有不一致的情况,以书面文件为准。

第二章 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

3、申请人因故决定放弃申请时,有权在招标人规定的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申请文件,但已交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评审

1、资格预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主要分为符合性审查、强制性审查、综合评分、推荐通过资格预审单位等步骤。评审工作由招标人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督部门参加。

2、资格预审评审办法详见本资格预审文件附件《资格预审评审细则》。

3、资格预审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申请人:本项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招标人将于近期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送投标邀请书,未收到投标邀请书的申请单位即未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若有疑问可与招标代理联系。所有申请人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向招标人提供24小时畅通的传真机号码,否则,由此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在递交申请文件后,申请人不得来人来电主动询问评审有关情况而影响招标人正常的招标工作。

4、在项目发生变化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招标人有权宣布资审过程无效或拒绝所有申请,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申请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

五、其它

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的办法,但在整个招投标工作期间,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进行全过程审查,若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2、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直至收到中标通知书,申请人如有新中标承接工程等重大情况,必须立即书面告知招标人。

3、申请人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将进行必要的核实和澄清,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1~2年内不得进入江苏交通建设市场的处罚。

4、资格预审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关于招投标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申请人向参与资格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资格预审有关的信息。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参与资格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到申请人处参观或出席申请人主办或赞助的任何活动。若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将取消申请人的投标申请资格、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5、申请人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资格预审是否通过,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资格预审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机构:无锡市锡山区监察局 电话:(0510)88209111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锡洲中路1号;邮编:214101

监督机构:无锡市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510)82719705

地址:无锡市运河东路100号;邮编:214031;

第二章 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

第二章 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

附件1、工程概况

新韵路(锡沪路~群力路)新建工程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6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45m,路基标准横断面为:5m中央分隔带+2×11.5m机动车道+2×2.0m侧分带+2×3.5m非机动车道+2×3.0m人行道。项目起点位于锡沪路,桩号为K0+000.00,终点位于规划群力路(接已建新韵路),桩号为K5+070.12,道路全长5.07km。全线设置(9+15+9)米连续梁桥一座,(20+30+20)米连续梁桥一座,1—20米预应力砼板梁桥一座,2—6×3.6米箱涵一座,排水及灌溉涵共6座,全线铺设雨水管道11940.6m。项目建安费约12000万元。

本项目施工分XYL-1、XYL-2两个合同段实施。XYL-1合同段起讫桩号K0+000~K2+050,长约2.05Km;XYL-2合同段起讫桩号K2+050~K5+070.12,长约3.02Km。招标内容包括合同段范围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管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不含绿化、照明)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工程计划工期:2009年8月1日~2010年3月31日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第三章

新韵路(锡沪路~群力路)新建工程施工项目

( XYL-1 合同段)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申 请 人: 江苏中瑞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申 请 日 期: 二00九年六月十二日

目 录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 二、授权书

三、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资格预审申请书附表

表1 企业基本情况表 表2 企业财务状况表

表3 拟为本合同工程配备人员情况表 表4-a 拟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人员情况表 表4-b 拟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人员经历表 投标报表附件 补充说明内容 表5 企业代表工程表 表6 企业在建工程表

表7 拟投入本合同段的主要施工、检测机械表 表8 分包单位表

表9 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队伍资历表 申请人拟投入本合同段人员组织机构框图

申请人与其他单位资产关联、隶属关系框图(本框图须提供涉及申请人利益关系的所有资产关联情况,应在本框图内明确显示申请人的投资人、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 五、证明材料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

致:无锡市锡山区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我单位申请参加 新韵路(锡沪路—群力路)新建 项目 XYL-1 合同段的投标。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单位已如实编制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现提交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请对我单位进行资格预审。

我单位在此声明,此次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我们的投标资格。贵部或指定代表有权为证实我单位所递交证明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澄清财务、技术状况等进行调查。

如需进一步提供资料或回答相关问题,请与下述人员联系:

(1)技术方面: 姓名 王承荣 职务 总工 电话 0523-86395088 (2)财务方面: 姓名 陈 红 职务 财务科长 电话 0523-86395053 (3)人员方面: 姓名 戎进 职务 办公室主任 电话 0523-86395022 我单位已要求上述人员及时准确地提供贵部所需的一切资料或回答贵部所提出的相关问题,并对上述人员向贵部所提供资料或回答的相关问题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我单位理解,本次投标资格审查,贵部不一定接受任何收到的申请;同时也理解,贵部不承担我方的任何费用。

申请人:江苏中瑞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_ _______

日期: 2009 年 6 月 11 日

二、法人代表授权书

致:无锡市锡山区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本授权书宣告: 江苏中瑞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 葛忠321202196512190351 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 江苏中瑞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的 科员 蔡蓉321283198007066226 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新韵路(锡沪路—群力路)新建 项目 XYL-1 合同段中,以我公司的名义并代表我公司签署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协议书及处理一切与此有关的必要事项。

申请人:江苏中瑞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授权人:___ ________

被授权的代理人: 日 期:2009年6月10日

三、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致:无锡市锡山区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贵方招标公告,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新韵路(锡沪路—群力路)新建 项

目XYL-1 合同段的资格预审。我们在此承诺,此次递交的申请文件内容完整、真

实、准确,你单位有权为证实我单位所递交的证明文件、资料的真实性等进行调

查核实,如有虚假,我方愿接受你方对此作出的一切处罚。

申 请 人: 江苏中瑞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2009 年 6 月 12 日

四、资格预审申请书附表

表1 企业基本情况表 表2 企业财务状况表

表3 拟为本合同工程配备人员情况表 表4-a 拟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人员情况表 表4-b 拟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人员经历表 表5 企业代表工程表 表6 企业在建工程表 投标报表附件 补充说明内容

表7 拟投入本合同段的主要施工、检测机械表 表8 分包单位表

表9 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队伍资历表 申请人拟投入本合同段人员组织机构框图

申请人与其他单位资产关联、隶属关系框图(本框图须提供涉及申请人利益关系的所有资产关联情况,应在本框图内明确显示申请人的投资人、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

表1~表6

“投标报表”表1-表6通过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并在

打印生成后附在申请文件中。

投标报表附件 补充说明内容

1、投标报表中内容不完整或发生变化且未能及时更新的(包含已签订合同但未在信息系统中备案更新内容),投标人应当按照本资格预审文件所附的投标报表表1~表6的格式在“投标报表附件 补充说明内容”中进行填报,同时将相应内容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并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提交相应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供评审委员会审查。若无补充说明内容的视为无。

2、投标报表中内容不完整且未按要求在“投标报表附件 补充说明内容”中补充说明的,或未将相应内容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或未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提交相应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的,评标(审)委员会将视同该部分内容缺失

处理。

表7 拟投入本合同段的主要施工、检测机械表

名称 备注 建议 型号、 产地国 功率/吨位 /容积 单 位 合 计 数 量 自 有 租 赁 新 购 注:1、本表中仅需要填写大型的、主要的设备,备注栏简要说明自有主要施工机械的来源地点,租赁与新购施工机械的落实情况。

2、“建议”一栏由申请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国内外当前相应施工机械设备状况,可向招标人建议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先进施工方法。

表8 分包单位表

拟定的分包单位名称 拟分包的分部(项)工程数量及其工作量 分包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比例(%) 完成同类工程的施工经历 拟配备主要人员的情况 拟配备的主要施工机械 法人代表 资质等级 财务状况 1. 营业执照号码、经营范围等; 其 他 2. …… 注:任何分包均须填写本表,投标及工程实施期间一般不得主动提出和进行本分包计划之外的分包;无分包计划的,在“拟定的分包人名称”一栏填写“无”。

分包协议意向书(若有)

注:申请人如有分包计划,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应提供分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业绩材料以及分包的工作量; 2、 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

验;

3、 如有分包计划应提交分包协议,协议书格式由双方具体商定,分包协议应附入申

请文件中。

表9 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队伍资历表

队伍名称 拟在本合同工程中 承担的工作内容 人员数量 队伍来源 组织机构及概况 (队伍形成、现状及下设班组情况等) 经历 (何时参加何项目承担何工作) 目前在建项目名称 承担工程内容 可以撤离日期 业主名 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注: 1、“队伍名称”一栏中应填写申请人直属或申请人子公司直属的成建制的分公司、施工队名称; 2、“队伍来源”一栏中应填写拟投入的施工队伍投入到本项目之前所在的项目名称或地点。 3、“人员数量”一栏中应填写各施工队伍拟投入的人员数量。

申请人拟投入本合同段人员组织机构框图

申请人与其他单位资产关联、隶属关系框图

注:

1、 本框图用于表示申请人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或具有直接管

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之间的隶属关联情况。申请人如对关联、隶属企业情况隐瞒不报,将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而予以查处。 2、 本框图须提供涉及申请人利益关系的所有资产关联情况,应在本

框图内明确显示申请人的投资人、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

五、证明材料 附件清单

证明材料名称 适用于附表名称 页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 表1 表1 表1 表4 表4 表4 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分包单位(如有分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其它材料 ?? ?? ?? 注:1、本表中已列明的证明材料为申请人应在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原件备查)。

2、若有其他未能及时录入信息系统的内容,均应在“投标报表附件 补充说明内容的证明材料”中填报,并附相应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原件须在递交申请文件时主动提交给招标人以供评审委员会查验,否则将视同该部分内容缺失处理。

3、所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统一集中放置在本证明材料清单之后,不同类别的证明文件间也应用彩页隔开并在彩页上注明对应的附表名称。 4、申请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申请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申请文件中所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则原件必须提交给招标代理供评审委员会审查),否则其申请不予通过。

附件

25

附件

附件一

新韵路(锡沪路~群力路)新建工程施工项目

资格预审评审细则

一、总则

1、为加强新韵路(锡沪路~群力路)新建工程施工项目(XYL-1、XYL-2合同段)资格预审评审工作,确保工程招标质量,选择优秀的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第29、30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评审细则。

2、资格预审是建设单位在发出投标邀请前,对申请人资格进行的审查,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取得投标资格。

3、评审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4、本细则适用于新韵路(锡沪路~群力路)新建工程施工项目(XYL-1、XYL-2合同段)的资格预审。 二、评审机构及职责

1、本次项目招标人为无锡市锡山区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

新韵路(锡沪路~群力路)新建工程施工项目(XYL-1、XYL-2合同段)资格预审评审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下称“评审委员会”)负责。

评审委员会由5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包括招标人代表和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其中专家人数达到评审委员会人数的50%以上;评审委员会设组长1名,由评审委员会推选产生。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严肃评审及保密纪律,自觉接受监督。

评审委员会的职责:

(1)审阅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强制性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提出需要作进一步澄清或核实的问题。

(3)根据评审细则,对通过强制性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评分;根据申请人得分结果,编写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推荐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3、资审工作组

为协助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招标人将组建资审工作组,资审工作组在资格预审评审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为:

(1)接受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协助评审委员会对各申请文件进行强制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工作。 (3)协助做好各项检查与澄清、确认等工作。

(4)协助做好评审委员会评审过程中的计算、汇总等辅助性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 (5)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将预审结果通知所有申请人。 三、评审程序

1、强制性资格审查; 2、符合性审查; 3、综合评分(如需);

4、推荐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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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出书面评审意见。

如资审工作需要,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澄清其申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或者补充某些资料。这些书面答复将被视为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不得要求和接受申请人对原申请文件进行实质性内容的修改。 四、强制性资格审查

对申请人进行强制性资格审查。通过强制性资格审查的主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业绩、信誉:在最近一次(指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当日)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或以上级别;

(4)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建造师资质,并且在类似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不含副职);

(5)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具有建设、交通、铁道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建设、交通、铁道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申请人不能通过强制性资格审查,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进入下一步评审,也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五、符合性审查

根据资审文件的规定对申请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判定其是否实质上响应和满足要求。对于实质上不响应或不能满足资审文件要求的申请文件,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也不允许申请人更正或撤回其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而使之符合规定。申请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是:

(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格式应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一致,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可辨,且: a. 申请书上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名,盖有单位公章; b.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表格齐全完整,内容按规定填写;

(2) 申请人的资质满足要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齐全有效,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证件能证明该申请人能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

(3) 申请人的授权书格式和内容符合资审文件的要求(如果非法定代表人签署),且: a.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的公证书;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之后;

d. 公证书至少应对授权书中申请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属实予以公证。; (4) 申请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单位公章盖章齐全;

(5) 申请人如有分包计划,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6) 申请人没有采用其它单位名义对同一合同段提交了两份或多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 申请人没有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材料不报。下列行为(但不限于)构成虚假行为: a. 借用他人资质申报;

b. 以他人的工程业绩或奖励材料申报; c. 隐瞒在建工程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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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隐瞒行政处罚不报;

e. 隐瞒有关关联企业、隶属企业情况不报。

(8) 近两年内,申请人未发生过严重违约,未被省辖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并处于明确禁止进入我省交通建设市场的时间内。

(9)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为申请单位自有职工。

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申请文件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文件不进入下一步评审,也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六、澄清与核实

评审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有疑问的,可通过招标人以书面方式要求申请人进行澄清或者补充某些资料。这些书面答复将被视为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如申请人不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澄清,其申请文件将不予评审,该申请人也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七、综合评分

对通过强制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分,评分主要对申请人的施工经验、财务能力、投入的机械设备、主要人员资历、履约信誉五个方面根据制定的综合评分标准评定。综合评分完毕,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一)对申请人从施工业绩与经验、财务能力、投入设备、主要人员情况、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评审,各分项分值标准如下:

(1) 类似本合同段的施工业绩与经验(满分30分)

根据申请人完成的类似工程的规模、数量、质量情况进行评定。 (2) 财务能力(满分10分)

根据江苏省交通厅《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试行)》(苏交招〔2008〕11号)的相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财务能力进行评分。

(3) 拟投入本合同段的主要设备(满分15分);

根据申请人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设备、机具设备的种类、数量、配套性及设备性能进行评定。 (4) 拟投入本合同段的主要人员、施工队伍情况(满分30分);

根据申请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以及其他主要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现场管理经验、资历等情况,拟投入的现场组织机构、施工队伍情况进行评定。

(5) 履约信誉(满分15分)

根据《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申请人信誉进行评价(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当日为准):

信用等级评为AA(好)级的,评审委员会应给予其信誉分评满分; 信用等级评为A(较好)级的,评审委员会最多扣减其信誉分的20%; 信用等级暂定为A(较好)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扣减其信誉分的20%; 信用等级评为B(一般)级的,评审委员会应扣减其信誉分的30%~40%; (二)综合评分方法

1、综合评分应以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含澄清文件)为依据。

2、在充分掌握申请人基本情况基础上,由各评委独立对各评审项目独立评分(保留1位小数)。 3、各评委独立打分后,按分项计算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当评委人数为五人或五人以上时,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分项平均值之和即为各申请人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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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推荐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1、综合评分完毕,招标人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资格预审文件有关规定依次推荐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

2、按上述办法推荐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还应考虑下列规定:

(1)综合评分中出现2份或2份以上申请文件综合得分相同并影响到是否能通过资格预审时,则以信用等级(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当日在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准)较高的投标人排名在前,否则按注册资本较高的投标人排名在前的原则确定排名次序。

(2)每个合同段招标人将最多选定12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并按申请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申请人未申请的合同段将不得被推荐通过;

(3)若某合同段中通过符合性审查及强制性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家且不超过12家,则不再进行综合评分,在不违背前款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及强制性审查的申请人被推荐通过该合同段的资格预审。

九、附则

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参与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评审过程、结果及有关情况严格保密,并接受交通行政监督部门、纪检部门的全过程监督。若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应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及申请人的则取消其评审资格、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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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二

关于建立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的通告

江苏省交通厅 交招办〔2006〕5号

(注:此文件内容由投标人自行在江苏省交通厅网站上下载,地址:http://www.bid-in-china.com/tongzhi/news7/xyda060307.htm )

附件三

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注:此文件内容由投标人自行在江苏省交通厅网站上下载,地址:http://www.jscd.gov.cn/art/2007/9/1/art_997_549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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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l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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