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班级失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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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班级失窃事件?

一、 学习案例,讨论班级失窃案是不是一定要破?比如怀疑是外来人

所为和怀疑是内部人所为,处理上是不是不一样?赵冬(winter) 案例:去年,我校某个班的一个女生宿舍就发生了丢钱事件,班主任是一位做事认真且具一定经验的女教师,她接到学生汇报后,怀疑宿舍内部成员作案的可能性最大,所以立即展开了调查,找这个宿舍的全体女生都逐一谈话,分析每个学生的平时表现,了解学生间关系,寻找每个学生不在场的证据,然而,工作做了不少,仍无法确定作案者,只是猜测本宿舍的某名女生嫌疑最大,因为此生很内向,平素与宿舍的其他同学不合群,爱独来独往,也很少其他同学交流,其他同学都不喜欢她,调查中,宿舍其他同学也对她的怀疑最大。此调查由于没有切实的证据,最终不了了之。班主任和宿舍同学的怀疑,虽没有明说过,但还是让这名女生在宿舍里更加孤立了,她也隐约感到了老师和同学对她的怀疑,让她感觉很不舒服,后来这种焦虑让她精神上有点难于承受,出现了恍惚,甚至有了自杀的倾向,曾试图跳楼(后来,据父母说,孩子早在初中就有过自杀行为),最后,不得不办理了退学。在办理退学的时候,女孩子又提到了此事上班主任对她的怀疑,让她产生了很大的心理压力,但她当时依然坚持自己是清白的

我班多次被盗,我是一次也没有找到是谁偷的,我要向大家学习一下。 有些东西比破案更重要,要对学生进行教育,我有个小案例——对班务日志失踪的处理

今天早自习我到教室里之后,值日生LQQ就对我说:“昨天XWM把班务日志放到我的桌子上,今天早上发现不见了。”这时我很生气,因为这个学期我们班就失踪了三本班务日志了。但我们在班上说什么。 中午吃过饭后,我找到LCL。因为他有一天就记了违纪两次,周一的时候我看见班务日志有被透明胶扒过。但是没有很彻底,依稀可以看清名字有LCL。我想他的次数很多,他的可能性很大。我问:“你知道班务日志失踪的事吗?”他说:“我是早自习之前别人告诉我的。”我问:“你说什么人会拿呢?上面没有违纪记录的会拿吗?”他说:“我肯定没有拿,我想是像我一样违纪的人拿走的。”我接着问:“ZY他们拿没有。”他说:“没有,因为昨天我和他一起回家的,今天快上早自习才来。”后来在我的追问下他承认在班务日志用透明胶扒过自己的违纪记录。

我教育了他后想:人是不好找出来了,但是这种行为是要教育的。这样我到教室后讲了这样的一番话:“我们社会上有一种人叫:收藏家或收藏者,他们的爱好就是收集自己喜爱的艺术品。如:书画、青铜器、瓷器等。不过我们班也出现了“收藏家”他的收藏既不是书画,也不是瓷器等,而是一种新的收藏门类:收藏班务日志。就本学期而言就收藏了三本了。收藏家收藏书画是主要看两个主要的方面:作者、时间。作者越有名、时间越久远价值越高,但我们的班务日志既非名人的笔迹,又是现代的作品,准确来说应该是当代的作品,简直肯定不高。除非他有未卜先知的本事,可能我们的值日生中有人将来很成为伟人,到时会价值连城。但班务日志是干什么的?记班级的好人好事,违纪事件。做好

人好事的收藏的可能性不大,LCL提醒了我,多半是违纪次数较多的人收藏了。我想我们的目的是督促违纪的同学改正缺点,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不要将班务日志拿走你的违纪记录不在了,但同学们的眼睛是雪亮的人,不要做这种掩耳盗铃的事。要拿走就把不良的行为拿走!” 温老师我想说的是,如果不处理会不会那些学生得寸进尺啊?先偷不值钱的,再偷值钱的啊。我认为能破是最好的,但很多的时候,我们是破不了的。不能破的时候,我要学生做好自我保护的问题,以预防为主。 钟杰(艾岚)

我也破案无方,在我的众多失窃案中,我只成功破获一起,但很多都不了了之。

孩子的心里素质不强,所以紧张。遇到那些老练的,怎么办?一般情况下,丢多贵重的东西老师必须插手呢?万一出手了,也不成功呢?会不会感觉是了,却最终酿成冤案呢?

我曾经有过一次锥心痛骨的冤枉,各方面都成熟了,证据也有了,但当事人咬牙都不承认,直到现在,这个学生毕业都10年了,看见我都不打招呼的。

我吃了那次亏,也预防为主了。每次周日返校,晚修时就问大家带了多少钱,什么贵重物品,然后帮他们保管,随用随取。 李靖华(水草)

我也是一桩盗窃案也破不了。

失窃一定要重视,否则会助长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气焰,学生的财务安全没有保障就算破不了案,也要在班内造成舆论,促使他们良心发现。不

少学生丢东西就是因为粗心,防范意识差,有的把钱压在被子下,有的放在书桌的抽屉里,就这样丢的钱。而这种案子往往无从破起。我们这的学生也没有多贵重的东西,一般是一周几十元的生活费,像缴学费时,学生到校后,老师就收上来,不让他们自己拿着钱过夜。所以大额的钱没丢过。我觉得我们多数人没有破案的特长,因此多预防可能更好一些。偷窃关系到一个人的声誉,学生抵死不认账是可以理解的。 高飞

我经历过班级失窃事件,但是自己都是不了了之,但是自己没有处理这方面事情的经历,思想上重视的也不够,更别说成功“破案”了。呵呵,光启说的很玄乎,能否说的想写些呢。我总是不太会察言观色,不太会运用一些心理学上的知识。

我觉得不一定要破,窃案必破也是不现实的。但是不可不教育。光启说的有道理,我们只能尽量去弄清事实真相,但很多时候却是无能为力的. 注:学生在学校拿别人的本子啊,笔啊,不算违法,顶多算不良习惯,违反校规。盗窃是否违法犯罪取决于盗窃的数额,一般情况下,800元以下属于违法,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处罚;800元以上属于刑事犯罪,适用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14岁以下的免于刑事处罚。 但是俗话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如果放任孩子的不良行为不管,将来也是有可能酿成大祸的。但是有些情况下呢,偷东西有时候并不是真的缺,或者是跟风,或者是追求刺激,等等,要特殊情况,特殊对待。数额不大的,警察可能只是备案,会不会立案还是个问题,如果500元以下的,警察不会立案的。除非属于撬门、破窗入室这种影响比较恶劣

的。

呵呵,温老师这是通过让他们亲身经历一次的方式,教育学生要保护好自己的财物呀。 温爱娟(zqw632)

看情况,如破案性比较大的,可以顺势查下去,但不要像案例中的女老师那样兴师动众,查不到答案,还伤害了学生。如果是外人所为,我只能提醒学生自己注意自己的东西要放好。如果是大案,报告就去报警,在这个方面我很没有经验。

问题是总是查不出什么结果,气馁。关键是教育学生,破案只是教育手段之一。我有时是故意不破,当学生报告中午丢了东西,可三令五申是不可以放书包在教室的,偏偏他老是不听,好多次了,这次丢东西是个教训!有时是学生不爱惜自己的财物等,得让他明白他不按要求去做,后果只能他承担。请大家讨论一下,是否妥当?前提条件物品不是很贵重。 我会暗中调查,故意欲擒故纵,果不其然,班上真有那么一位,有时他认为班主任不理,过一段时间会露出蛛丝马迹,还有经常听听学生的舆论,会有一两个这样的目标,找找一些痕迹。

去年的一个中午,家长告诉我孩子丢了一本数学书,想让我帮忙查一下。我问:“是什么时候丢的,回家找过了没有?”家长说:“我问过黎弘祥了,昨天下午第一节数学课还看见这本书,第二节是活动课,第三节是语文课,晚上做作业时不需要数学书,也就没注意这本书还在不在,到了上午早读课时间翻书包时才发现不见了,今天中午回家找也没有找到。”

我知道昨天下午第三节课是我在上课,如果是有人偷的话,课堂上这么多人不会是在那时的,应该是在活动课上,因为学生绝大多数都去玩了,剩下少数同学在教室里补写作业,老师也不在教室,极有可能是那时候不见的。也不排除其他班学生偷的可能,可偷来干什么呢?二年级只有一个班,一两本书对偷书者而言毫无用处!是偷盗者的妒忌心报复心在作怪? 可这位同学与世无争,很懂得谦让,从来都不和谁吵过架呀! 有没有其他同学拿错的可能呢?我非常愿意是这个结果。我对黎弘祥的家长说:“我尽力调查一下看还能否找得到。”我当时的头都大了,怎么这么多事情发生在我们班呢!这堂课我不能上课了,一件件处理吧!于是布置学生写生字,先处理丢书的案件,我问清黎弘祥,黎弘祥回答得和他妈妈的一样,我记起昨天有人捡了一本书是我们班的,但不是黎弘祥的,是另外一个曾皇城同学的,据说这本书先是被两个不知道名字的其他班同学在后花园捡到,又丢在教学楼前的滑梯旁,我们班同学看到后捡回来交给了曾皇城同学,是不是黎弘祥的书和曾皇城的练习册也被丢在了那两个地方呢?我叫两个同学去找,没有找到。 我叫同学检查自己的书包,每个同学都说没有,是不是他们没检查清楚呢?接着,我叫他们书包里的东西都放出来,我来帮他们检查一次,我不管什么侵犯不侵犯人权的问题了,头都炸了。我很认真地查了个遍,什么文具袋呀,数学书呀,练习册呀,一样都找不到。 我有时也会把那些晚上回家不带书包回家学习的人的书包都放在办公室。故意让他们着急,做过他们以后真的不敢了呢。

高飞说得对,我们学校也被撬过,但不去报案,只因为怕麻烦,可一些

而多小案例确实让老师头痛呢。

我们不是警察,就是警察也有悬案的时候。

我曾有一次发出这样的感叹,对班上的小偷小摸行为也没有很有效的对策,我经常教育学生要爱护自己的生命,要诚实,不偷不抢,不贪小便宜,可效果不是想象中的那样理想。真羡慕那种智慧型的老师,远谋神算,能将事故防患于未然,对于班上的疑难杂症妙手回春,就像高手出招:一鼓作气,攻,瞬间集全身力量发至以一点上;守,要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对方攻的力量消减,转而变成攻,将对方降服。 徐大雄(网叶)

我们隔壁班曾发生过一起失窃案,学习委员收的资料费六百多元,由于干部的不在意,走出教室做课间操回来,钱就没有了。班主任心中也有怀疑对象,当然,班主任也在班上进行过调查,但因为没有证据,不了了之。

作为班主任,一定要想办法去“破”,至于能否“顺利结案”,那是另外一回事。班主任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要介入班级失窃案件的调查,因为对于这样的事情,如果班主任对它置之不理,无疑给学生一个错觉,班上失窃无所谓,因为连班主任从来不过问此事,如果班主任介入这种子事件,无论是对于“外贼”还是“家贼”,都会有一定的警醒作用,至少班主任对此事很重视。一是从失窃案件中让大家明白,我们的班级和学校也是社会中的一部分,也很复杂,可以提高学生的防患意识,二是对有随便拿别人东西的人来说(或爱占小便宜者)是一个提醒,也是一个教育的机会。

我同意王老师的观点。失窃是违纪或是违法犯罪的事情,一定要重视,但“不能破的时候,我要学生做好自我保护的问题,以预防为住。” 查不出来,很正常,只是让孩子们觉得,我们对此事是一查到底,查不查得出来与查不查是两回事。

同意温老师的观点,破出来只是其中的一种教育方式,不管是否能破,我们至少要先做,表示我们对些重视,但实在不行的,还是得请求专门司法部门介入,毕竟不是我们的强项。

我同意赵冬对我和立文老师的肯定,但温老师的时的故意不破更显出教育的机会(当然是不碍大事的失窃)我同意,学校和班级也是社会的一份了,故意不破是给当事人或是全班学生一个警醒,小心点。 这也是教育回归正常生活的一个方面,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的案子都能破的。

我觉得故意不查也只是偶尔为之吧,故意不去查,应应该可以理解为偶尔不去查,但不不一定对此事不重视。

这是一个办案能力的问题,我觉得这样的事情,如果我们查不出来,就交给警察叔叔吧,因为我们重视此事,但不一定什么事情都一定要我们去亲历亲为,因为审案子(班级大的失窃案)就不是我们能查得了的,要不我们既当班主任又当警察,忙不过来的,而且效果也不会很理想。 郑光启

破案先看人的表情,尤其是眼睛,其次是手,最后判断语言。 光启的案例:

2007年9月,我当七年级班主任。有一天早上,我刚起来就有一个

女学生萌萌哭着跑来跟我说,她丢了120元钱。我校是一所寄宿制的农村学校,学生基本上住在学校里,120元钱对这里的学生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可能就是她一、两个月的生活费。我马上安慰她,先不要哭,把事情经过说一下。

萌萌说:“昨天晚上睡觉前,我还看过钱在的,就放在自己的床头,今天早上起来一看,没了。”我马上意识到这是内部“做案”,我班出现了偷窃行为。这是比较头疼的事情,我面对的是学生,没有确凿的证据,不好怀疑任何一个学生。即使有了证据,也要顾及那个学生的面子。

我只好把那个寝室的全体学生叫来,逐个进行询问。在询问的过程中,我发现有两个学生比较可疑,但不好表示出来,就在全体学生面前进行了一番教育。主要讲同学之间的友谊,拿别人东西的后果(我不敢用“偷窃”这个字眼),希望同学能把钱偷偷的交到我这里来或者还给萌萌本人,最后说我已经知道了是谁拿的,但不想把她揪出来。就让她们先去早读。

在早读的时候,我在偷偷的观察所怀疑的两个学生颖颖和丹丹,结果发现颖颖很紧张的样子,早读都不知道读哪里了。我问她在读哪一课,她答不上来。我就在心里认定是她拿了萌萌的120元钱,好几次想逼问她,话到嘴边没有说出来。我想还是给她一个机会吧,说不定她会自己交出来呢?

到了中午,萌萌很高兴的跑到我办公室,跟我说:“老师,丹丹把我的120元钱偷偷还给我了。郑老师,你真神,你怎么知道是她

拿的呢?”我只能呵呵地笑。其实我还不知道是哪个偷呢,只是怀疑她们两个,最让怀疑的那个却不是拿萌萌钱的人。幸亏我当时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否则不知道会出现什么后果呢?通过这件事情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随便怀疑自己的学生,冤枉自己的学生。

不一定要破,有两个前提:一、要保护好学生的自尊;二要注意保护学生的隐私;能做到这两个前提,我认为应该尽量争取破案。

对班级内部作案的侦破工作尽量缩小在最小的范围,秘密侦察;对外部作案要尽量争取外部的支持(如作案人的班主任、学校的政教处,如果是社会上的人还要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 赵冬(winter)

看来我们大家都接触过班级失窃这样的事情,但有时我们没有太仔细的研究,那我们就按大雄说的,按提纲边说边讨论了.

我觉得立文老师和大雄的观点都很明确,只要有盗窃案发生,就必须要破,这个破指的是调查。我也同意这个观点,班里出现失窃,这就是班里面的一个“事件”,而且是个不小的事件,它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班主任必须重视,必须尽自己最大努力去调查。

我觉得在失窃案查与不查的问题上,还有一个就是丢失的钱或物数额大小,数额很小的,我们暂时不查也可以,但在提醒失窃学生的同时,一定要暗中观察,防止出现多次,数额小但多次就是问题了。而对于数额较大的,我的观点是一定要查的。

我曾经拿过学生的东西:有一次,我去查我们班的男生宿舍内务,发现其中一个宿舍没有锁门,我走进去,看到在一个上铺放着一部手机,我

顺手就拿下来揣到了兜里,我知道那是我们班宋治禹的床铺,之后我一直没声张,一直等着宋治禹找我“报案”。后来,在当天晚自习,宋治禹终于向我报案了,说自己的手机丢了,我在班里特地说了这事,让宋治禹说说丢手机大致的时间,地点,原因,最后得出结论是因为他个人防范意识太差造成的,所以我给了他两个字“活该”,我告诉他没法找,就是派出所来了也很难破案,让他自认倒霉,同学们都很同情他,他也很难过,过了一会,我告诉他,幸好他幸运,是我第一个进入他们宿舍,拿走了手机,要是别人顺手牵羊就坏事了,警告他们一定要人走锁门,贵重物品不能放到宿舍,包括宿舍的铁皮柜,因为宿舍的铁皮柜不是保险箱,贵重物品一定要随身携带或妥善保管。

我们学校学生有两次丢了手机,自己法律意识很强,都没告诉老师和学校,直接报了警,结果警察来只是备了案,也无法查,最后不了了之。 大家讨论了半天,是不是可以大致有这样的结论:

1、对于数额较大的无头案,即明显是外来人员办案,我们可以上报学校或报警处理。

2、对于有迹象是内部人为之的,我们必须严肃对待,着手调查(且不论调查结果如何) 马彩云(月影)

分两种情况,若为偶犯,则模糊破案,找回丢失钱物,全班讨论引导。因为也许学生是一时糊涂,并不能就把其盖棺定论,要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若非要水落石出大白于天下,则学生有可能出于羞愧反应极端,或者辍学了事。大多则和班主任产生隔膜,因为老师知道了他不光彩的

事,心里总是有疙瘩。若为“惯犯”,且大家都有足够证据证明其,总想占人便宜偷人财物,则要查清进一步教育。教育的过程中则要分清,是学生品质上有问题还是心理上有问题,要区别对待。

一定要破,能不能破还在其次,还要起到警示的作用,否则学生会更大着胆子偷盗。当然如何破又是一个话题. 2009年4月9日星期四 成功破获失窃案

柳青的钱丢了,昨天张杰(财经委员,负责存取钱),告诉我时,起初我是生气。我一再作出要求,要把钱存在我这,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时候取,用多少取多少,以防丢失,学校也是这样要求的。虽然有些抱着长大的意思,但确是防止丢钱的好办法。虽然生气,还是要查一查。 从柳青处得知,丢失的是才打进卡里的国家补助金,一百五十块。从卡里取出以后她把钱放在校服口袋里,7号下午晚饭前她在宿舍洗头,把口袋里的钱掏出连裤子一起都放在了刘河的床上。因为实习,便没穿校服。晚上熄灯以后,刘河问是谁的校服,让孙倩帮着递了过去。柳青把钱的事忘了,第二天上早操,她拍拍裤子,猛然想起钱没了。再回去找,一再问,都说没见着。当天晚上刘河是和莉莉一起睡的。又有莉莉,我脑中一闪。

现在首要是解决柳青的生活费问题。让柳青先从我这拿些钱,她执意不肯,说是自己卡里还有十块钱,还从家里带来了煎饼和咸菜。听她这样说,我更是心疼,让她不要亏了自己,一定要吃得热热乎乎。她应承着,说是向她姐姐要些钱,我才放她回去。

我的思维一向不缜密,需要时间把这些弄得更清晰。排除外班同学进宿舍的可能,最大的嫌疑便是莉莉和刘河了。这个莉莉,我早就对她怀疑,但苦于没有证据,只能用我对她良好的期待让她一点点向真向善发展。至于刘河,一时的贪念促使她拿走本就放在她床上的钱也极有可能。柳青本就十分节俭,这一百五十块钱够她一个半月的生活费。她们倒也下得去手。可惜现在都在实习,开个关于这个主题的班会应该能有效果。 今天一大早,给柳青打电话,让她到车边等着我。拿出热热的肉包子和五十块钱递给她,她只是收下包子钱却不肯收。也罢,再想其他办法帮帮她吧。

我正色道,你告诉思佳(室长,和柳青关系很好),你们宿舍所有同学包括莉莉都有嫌疑,这个事要一查到底,等老师挂水回来就摁指纹,送到派出所,很快就会水落石出,让思佳把所有同学都喊上,包括莉莉,把老师的话说给她们听。

十点多的时候,拎着盐水把刘河叫出来,把刚从会计那领来的一百五十块钱补助交给她,问,柳青的钱是怎么回事?刘河把脸转向别处,鼻尖上沁出了汗。虚虚的说,我也不知道,她说放我床上的。我说,柳青这么会过,带着馍来上学,这一百五十块钱对她来说是笔很大的数字,孟主任(政教主任,学生都怕他)那有提指纹机,待老师回来就提取指纹。我顿了顿轻描淡写的说,要不然你先把你们宿舍的人都叫出来,我给强调一下。不用了,思佳已经说过了。刘河急忙说。

下午上课前,柳青一脸春光的在办公室门口等我。我知道有好消息了,果然,钱找到了。在床底下,还是用那个黑色塑料袋包着。刘河和双姣

(她们是表姊妹)先看见的,说是不敢拿,还是柳青自己从床底够了出来。

可是老师,床底下我翻了好几遍了。柳青解释。我拍拍她的肩,一脸喜悦,说,行行行,找到就好。是谁拿的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钱找到了,更重要的是能迷途知返,待她们实习结束,要在全班展开讨论,如何做一个大写的人。

这是前些天的才发生在班里的一个案例,注:学校是没有指纹机的,我也不会报到派出所,只是诈她们而已。我已用这种诈的方法破了二起,当然诈的时候要胸有成竹,从从容容。

这招对男生效果不如对女生明显.但是我们可以找个重量级的人物来诈.两年前有一次,让政教主任拿着印泥,让学生挨个按手印,结果当天晚上一千多元的实习费便找到了。这是男孩子有的心理,女孩子应该很少有吧。

艾岚是说我的案例是吧。遇到老练的,我也是一筹莫展,会把破案扩大化,在班里恐吓,说是老师心是城明镜似的,知道是谁,只是在留机会云云。即使他承认了,见到老师心里也是有疙瘩的。

我也过类似的经历。是个我特别喜欢的学生,在发现她拿超市里的东西时,我一再保护她,没作任何处理。虽也知道老师为她好,但是毕业以后再不象其他同学那样和老师联系了。她心时一定还是有道坎迈不过。她以为老师对她有什么看法了,其实谁没犯过错,我根本没因为那件事而另眼看她。 王莉(云舒)

我们班有过两次丢失事件,都没有破.我暗中关注了好久,只是有怀疑对象,但没有证据。 我不敢轻易出手. 高顺杰

我班上没有学生向我反映过钱物丢失问题。我想这方面我们还是以预防教育为主,毕竟我们不是警察,不能等事情发生了再去破案。如果真的发生了此类事件且数额不大,重点不是去破这次案,而是强化教育,预防下一次的发生永远是最重要的。

如果丢失数额较大,那破案的事情就不是我们的责任了。 李程雨巷的丁香

我们这小学生不会带太多钱或者贵重物品,因此没经验。

二、我们无论预防措施多么到位,但班级失窃案有时还会不可避免的发生,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若真的发生了,我们该如何处理呢?2、调查失窃案应当注意哪些问题或把握哪些原则? 温爱娟(zqw632)

1、情况不清,就不要忙着“教育”。

2、如果班上确实有偷东西的孩子慢慢会漏出马脚,心急也不是办法,想开点!

还得有技巧性才行呢,要不怎么能及时处理呢?当遇到问题时,我们就像王晓春说的那样搬出三板斧,还真的会不招道。破案后的教育才是重要的环节。当知道是谁后,除了让孩子还回财物,还教育他下次再冲动时该如何补救。

我有个一个案例:

为了能让他有改正错误的信心,我还说了小时候偷黄瓜的事,后来改正就是好孩子了。看他有这个念头了。我顺势说:“有时候这个手不听使唤了,真的拿了别人的东西,这时候你应该怎么做?” 他想了想:“偷偷放回去。”

“假如你放回去的时候刚好被人发现了呢?我怕你说不清楚呢。你交给老师老师放回去这也是个好办法,你以后有什么事要先告诉老师,好吗?老师会替你保密的。相信我。” “好。”

下午我来到学校,文走过来:“老师,我把书已经放回蔡钦华的抽屉里了。”

“好,这样做也行。”

蔡钦华向我报告说:“我的书不知怎么的有在我的抽屉里啦!” “可能是书从天上飞回来了吧。”我注意到文在我的身后所以故意这样说。

文听了我的回答,干笑两声:“哈哈哈,书能从天上飞下来的。” 如果不知情的人真的会不相信是他做的,竟然装得像没事人一样,我心里拷问自己这样做对不对,我是本着呵护他的心灵才这么做的,可会不会助长它他另一个倾向呢?

我也遇到过一个案子,我带学生到三楼多媒体教室,一楼的教室没有锁,结果学生的二十多元的铅笔刀不见了,查无对证。 徐大雄(网叶)

我同意王老师加强学生教育的这一方式,我们不管采用何种方式 主要是要教育引导学生成长。 调查失窃案应当把握哪些原则:

1、尊重学生的隐私,包括“窃贼“本人,人人都有人格尊严。 2、以教育学生为原则

3、正确面对失窃事件,提高防患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 4、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的原则。 赵冬(winter)

我抛出师傅的文章供大家学习。(引用郑学志文章一) 校园失窃事件处理的四个原则(节选)

校园失窃事件是困扰广大班主任的一个难题。处置不力,那些偷窃得逞的孩子会产生一种侥幸心理,不但不思悔改,还有可能形成盗窃团伙;同时,那些丢失钱物的孩子心理会不平衡,产生报复心理,偷窃其他同学钱物以“挽回”自己的损失,从而扩大了不良影响。处置过于严厉,又有可能使偶尔犯错的孩子一辈子抬不起头,从而失去接受教育的机会。而且稍有不慎,还会把学校和班主任卷进去。

因此,校园失窃问题的处理,成了拿在老师手中的一块烫手洋芋,丢也丢不得,捧又捧不起。我认为,要想妥善地处理好校园偷窃问题,下面四个原则一定要好好把握。

一是合法性原则。我发现很多班主任在处理校园失窃问题时,方法不很妥当。班上学生丢钱了,第一个反映就是把嫌疑对象喊来,狠狠地批评一顿,然后勒令人家交代全部经过。一旦遇到孩子抵抗,就抓住孩子不

放,甚至整天整夜地审讯。更有甚者,有部分学校的个别政工人员,把有嫌疑的学生抓到办公室,交给护校队员严刑拷打,结果很多孩子屈打成招。

我常常说,学校是教育的地方,它不是司法机构,学校处理犯错误的孩子,它讲究给孩子一个发展的机会,而不是司法机关,它制裁违法行为,是以剥夺别人的权利以达到处罚的目的。单位性质不同,处理问题的方法也应该不同。

我曾经在《班级失盗宜谨慎处理》一文中说过:处理班级失盗问题,我们不能够把老师自己也卷进去,我们首先要想到,处理这件事情的主体合不合法?主体不合法,那么后面所有的工作都是经不住法律的推敲的。搞不好,我们做老师的就很被动。我询问过很多律师朋友,也问过公安机关的朋友,他们给我的答复是:老师可以找学生谈话,但是在遇到这样一些问题时如果学生没有年满18周岁,原则上要求有监护人在场。掌握了确切证据后,还应该尽量婉妥善向家长和嫌疑对象妥善地表达。一些非法手段是绝对不允许做的,这一点我们做班主任的千万要注意。

二是保密性原则。校园偷窃行为本身就具有隐蔽性,多是受害者反应,怀疑是某人所为,并没有确凿证据。那么,我们在了解、调查的时候,必须秘密进行。因为我们面对的是未成年人,必须学会保护别人的尊严。就算是有人亲眼看见,若当事人矢口否认,我们也不能够大张旗鼓地公开批评,强行硬逼。更何况,大多数时候我们只是怀疑。如果我们将怀疑的东西过早公布于众,那造成的影响将是难以估计的。我曾经看到过

一位学生离家出走,原因就是因为老师怀疑他有偷盗嫌疑。当时他们班上确实发生了失窃事件,他又有前科。所以,老师第一个反应就是他的毛病是不是又犯了。而实际情况是,他根本没有这个动机,也没有作案时间和地点,更何况,从以前犯错之后,他就一直努力在改。但是,没有想到案件还没有破,同学们首先就怀疑是他了,老师也在没有掌握确切证据的时候,就把他喊去问话。这给他相当大的精神压力。迫不得已,他只好离家出走,一逃了之。

讲究保密性原则,那就是在证据未找到之前,不要轻易地在班上公开说这件事情。讲究保密性原则,不仅是整个调查取证阶段要保密,还要在事后处理时也要保密。

三是保护性原则。保护什么?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他们正当的受教育权利不受侵害,保护他们的自尊,保护他们的心理不受伤害。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错误的孩子毕竟是孩子,谁也不能够剥夺他们学习的机会与权力。

四是及时性原则。我在前面已经讲过,校园失盗如果不及时处理,那些丢失钱物的孩子心理会不平衡,产生报复心理,偷窃其他同学钱物以“挽回”自己的损失,从而扩大了不良影响。

在校园失盗中, 如果不及时的处理,将会蔓延到其他的学生;别人偷得,我也偷得,破窗滋长了从众心理;别人没有发现,难道就发现我不成?破窗滋长了侥幸心理,结果在这种麻木不仁的氛围中, 失盗行为就会像滚雪球一样地越滚越大,最后形成团伙。所以,我们做班主任的,一旦班级出现失盗现象,就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消除不良影响。这样

才能够控制局面,形成一个良好的处理环境。

大家在学习的同时有哪些不同的观点,或是还有哪些需要补充的? 我想提一个问题:大家在学习师傅的文章时,是不是没有看到破案的技巧问题?我觉得师傅的这篇文章不偏重于破案技巧,大家觉得呢? (引用郑学志文章二)

对于这个问题处理,我认为需要一点教育的智慧。这个智慧,并不是说一个教师从事教育事业所应该具有的专业知识,而是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应变能力和处理技巧。从某种意义来说,面对一件事情不同的处理方式所带来的教育效果是有天壤之别的。

我在《教育在线》上看到过安徽省巢湖市柘皋中学唐金龙老师的一篇文章,他叙述了一位不知名老师的故事:

有一次晚自习时,那个老师去教室辅导,却发现班里一位叫源源的女生已经哭肿了眼睛——她的100元钱放在语文课本里不见了。 对农村孩子来说,100元是个天文数字!

这时,老师看看全班同学,个个都是无辜的样子。他沉默了片刻,说:“100元啊,对我们的诱惑太大了。就是我发现没人,也敢装进自己的腰包。问题是那钱不是咱自己的,花着不踏实啊。拾金不昧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别说拿人家钱财了。不过,因为一时迷糊犯错误谁都难免,我们得允许人家改正。现在,我把灯关了,每个同学都要从讲台那里摸索着走过去,希望拿了钱的同学把钱留下。没有人知道你是谁,也没有人需要知道你是谁。灯亮了,我们还是可爱的好孩子。” 说着他关了灯。十分钟后,他打开了灯:桌上什么也没有!

“再来一次!”他沉默了更长时间后说。可是当他第二次打开了灯:桌上仍然什么也没有!

“请那个同学珍惜最后一次机会。如果我们执迷不悟,那么今后背在我们背上的,永远是别人的嘲笑和唾骂,我不希望我的学生中会出现这样的人。如果现在改正还是我们的好学生。”此刻,他的声音有些严厉,也有些无奈。

最后,当第三次打开了灯:桌上放着一张崭新的百元大钞!他的泪怎么也控制不住,就那样在众人面前肆无忌惮地流下来了。

学校为此大大地表扬了他一番,还写了一篇《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评论发表在当地日报上,认为他教育有方,用耐心而智慧的办法让那位“迷途”的孩子找到了“新路”。不是吗?他可以发动学生相互搜腰包呀,当搜到钱以后可以送学校处理呀,也可以叫来家长给孩子以严厉的教育呀。

如果说到这里故事就完了的话,那也足够了。足够能说明教师应该充分尊重学生的自尊,允许学生知错改错。这里所表现出来的教育智慧已经让我们叹服。但故事至此并没完。当他第三次打开灯的时候,真的看到了一张百元大钞,他为什么控制不住自己流泪了?是感到自己工作方法对头了的激动?是为那位认错的同学感到高兴?都不是。 原来,桌上那100元钱是他从刚领到手的工资中自己拿出来的! 我记住了这篇文章,不是因为这位老师的方法很好,而是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考,那就是对待偷盗这个问题上,教育上的措施和刑事处罚不同,教育重要的是给人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而刑罚是用打击的手段剥夺一

个人的机会。孩子犯错误,也许纯粹是一时的冲动糊涂,并不是一个人生来就是很坏的。试想我们有几个人没有犯过错误呢?就是偷盗这种不光彩的行为,又有多少男生没有做过呢?我在孩子们中间和成人中间做过调查,有相当一部分为人正派的人承认:他们在不懂事的时候,在不同程度上,曾经做过一、两件不光彩的行为。可是,他们并没有因为以前曾经做过不光彩的事情,而堕落成犯罪的人。

大家看看这个案例,也是师傅文章里节选的。我觉得这个案例中,这位老师的做法是很好的,可惜并没有破案 我也有个例子,是个失败的例子。

一天上午一二节是A班在多媒体教室上课,当时一名学生把自己的手机放到抽屉里了,结果下课时忘了拿,这时第二个班B班的学生就进来了,这期间老师一直在,当落下手机的学生想起自己的手机回多媒体教室再找时,手机已经不在了,问这个B班的学生,也没有人承认拿了。 于是我跟A班班主任出了个主意,让班主任和我们学生科一位老师一起A班的学生一个一个的往外叫,做思想工作,调查,我觉得,这样可以保护学生隐私,保护拿了手机的学生,也应该能找到手机,结果却不理想,还是没有一个学生承认。

我们也不能搜学生的身呀,那样还极易引起A班全体学生的不满,所以失败了。

最后,我们征求丢失手机的孩子的意见,让她联系一下家长,(因为那个手机两千多元)跟家长商量是否需要报案,若是报案,学校就配合警方暂时先不让学生下课出教室,后来学生家长说自认倒霉了。

这起案件可以肯定是内部人作案,但就是无法深入调查,找出作案人。当时课间只有两个班的人一个班出教室,一个班进教室,也正是混乱的时候。我们当时考虑半天,最后觉得这个办法可行,但没达到最终目的。 我们学校丢手机的例子太多了,通常都是不了了之,只能让学生吸取教训。两个班都是怀疑对象,这我刚刚想到,是呀。还是自己考虑不周。我猜座位附近的肯定没拿,拿了手机的学生肯定早坐到别的地方去了 水草姐的观点也很好!同意,我在补充一点,同时教育和警示作案者,教育广大同学 钟杰(艾岚)

其实我们平时也就是这样做的,只是不善于总结,因此,大家要学习郑老师善于总结归纳的本事。

我们主要是教育,教育学生预防,教育学生不要偷盗,教育偷盗的学生改正。

出现了案子,能够破,并且能够成功破,那是绝对要破的呀。这跟教育学生预防以及加强自身修养是并行不悖的

对于惯犯,对于因冲动偶犯,是两重天,老师的处理手段是不一样的。 只要没人看见,没有十足的证据,学生都不会承认的 马彩云(月影)

补不了了,对于我来说很全面了,不佩服师傅不行。如果让我提炼出技巧来,只能是针对某一种案件,不同的案件处理手法不同。如果是偶犯,最好是把丢失的财物找到,老师即使知道是谁做的,也装作不知道,但是慢慢引导。

高飞

技巧这种东西本来就不是学能学得来的哦 高顺杰

技巧是警察的事,我们主要是教育。水草这招叫对物不对人,点到为止。 郑光启

爱岚姐说得对,问题是你如果接手一个乱班,盗窃问题层出不穷,你总是不破的话,威信怎么树立呢?

破了案子,结果并不需要向全体学生公布。

对这个例子(赵冬转帖的第二个师傅的文章中的案例)我有一些看法: 1、那位不知名的老师还没有深入地了解情况,就断定是“内贼”作案是否有些武断,也有可能是“外贼”作案呢?对于一般的学生来说,特别是“初次作案”的学生,“案发后”心里不可能平静如水,只要我们细心去观察,总会发现他表情的细微地变化,当然“老手”除外。文中既然提到“老师看着全班同学,个个都是无辜的样子”,那应该排除“新手作案”的可能。如果是“外贼”作案的话,那这位不知名的老师的这种做法他会看到吗,还有教育效果吗?

2、即使是学生“内部作案”,如果刚好“作案”的学生是一个“惯偷”,这个老师的做法能对他的心灵起到震撼的作用吗?我看未必,可能他还会在心里嘲笑老师的愚昧,对学生的过分宽容只会让他在罪犯的道路上越陷越深,不如当头一棒,使其清醒过来。当然也要注意方法,要保护好学生的个人隐私(这也是个人隐私,毕竟是不光彩的),这当头一棒最好是私底下的,别人知道得越少越好。

3、这个不知名的老师使用的方法有很大的局限性,就像诸葛亮的空城计一样只能使用一次。如果下次再碰到班级失窃的情况有该怎么办呢,再用这招肯定是不行了。也许有人说经过这一次后,这个班级的学生都受到了教育,没有下次,肯定不会再出现这样的情况了。我们知道,教育是慢的艺术,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出现反复是常有的事。我们不能奢望一次谈话、一个举动就把学生彻底地教育好,这是不可能的事。再说使用这个方法对教师的个人魅力也很重要,如果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不高的话,那教育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不是每个教师使用这个方法都能唤醒学生善良的回归的,我们也不可能每次用自己的钱来解决问题。 徐大雄(网叶)

我觉得还要注意引导学生正确面对失窃,不然,对当事人没有好处,失窃都会报复,偷盗者有可能再次做案。 对全班学生要加强教育。

让他醒悟,要等到触动他灵魂的那一刻开始

有时,不管是警察还是老师,有时我们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不一定所有的案情都可圆满破案。

一个班的几十号人如果有一人做案都很难查,何况是两个班一进一出呢,难度会更大,但我觉得不是赵老师自己认为的那样,查不出来不是你的错,公安局的来也不一定有招。 李靖华(水草)

破案的结果不如成功的教育。

破一个案子,如果公布出来,便等于一个孩子失去了上学的机会。如果

是通过教育感化,自己把东西物归原主的,是比较成功的破案 赵老师这个案例我也看过。我有点疑惑,老师拿自己的钱来充数,这样做真的会有效吗?

破案的重点应是找到财务,而不是发现作案者。找到了财务,就证明他已经有了悔改之意,我们就不必再去追查到底了。可问题是如何才能让他自己醒悟?我也做不好。

学生不会承认的,承认事小,可是名誉事大,他会掂量轻重的 王莉(云舒)

即使破了案,对孩子也应该宽容厚道些。 李程雨巷的丁香

大面积调查 容易打草惊蛇 。

即使家长自认倒霉了,还是要继续调查,教育学生啊。现在的学生太复杂了,或许就那么10分钟,早将手机藏好了。如果我丢了手机,第一反应是马上拨电话 ,如果当时关机或者藏起来, 找到的希望就渺茫了。不过这种事情当时就要果断,速度快。 王立文

这样的结果在我的预料之中,学生很善于伪装的,不好处理。 三、破案有果或破案无果,如何分别做好善后工作? 徐大雄(网叶)

我觉得一方面要加强教育,无论是对自己财物保管还是不能沾小便宜而拿别人的东西等,再来一个就是要加强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让其改变。

李靖华(水草) 洗脑教育和预防措施。 高飞

无论有果无果都要加强对学生防范意识的教育。如果没有结果就只能向学生陈述事实,告知学生就算警察破不了也很正常,所以很多时候丢了的东西是找不回来的,要想避免损失就要加强防范意识;如果是有结果,那就要妥善处理好当事人的思想状况,不能让他因这件事抬不起头来,知情人越少越好。 郑光启

我觉得首先还是不要让行窃者不要有心理包袱,教育失窃者要注意保密.这是我感触最深的,其他的教育可以慢慢来。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优秀的班主任,班里的失窃案一般很少。

温爱娟(zqw632)

从网上复制下来的一篇文章,我觉得很有指导意义。(引用初荷老师文

章)

如何正确对待班上的失窃案

班级发生盗窃案,几乎是所有班主任都遇到过的问题。有的教师处理得很好:先在讲台上声情并茂做一番演说,再做一个箱子,让每个学生的手都伸进去一次,然后打开箱子,钱已经在里面了。既保护了偷钱的学生,又找回了丢失的钱,一举两得。然而,高年级的教师都知道,这个方法用在单纯的小学生身上可以,用在高年级学生身上,就未必有效了。我曾多次成功“破获”窃案,每一次都一波三折。如今认真思索,感悟

到我的破案之所以成功,不外乎抓住了以下几点:

一、不要让自己的思路被学生的舆论误导

班里一旦发生窃案,学生必互相猜忌。行窃者固然要隐藏自己,无辜者却也急于证明自己的清白。如此便常有人三五成群地在私下里讨论、猜测,纷纷的议论为老师破案设置下种种障碍。这时老师首先要做的,就

是保持清醒,不要让自己的思路跟着班级舆论走。

二、不要让学生摸清老师的想法和调查进程

班级盗窃案件发生后,无论老师心里多么没底,也要做出胸有成竹的模样。老师调查时要与学生单独谈话,这样有利于让学生放松警戒,知无不言,言无不详。但不要让学生摸透我们的心思,不要让学生猜到我们怀疑的是谁,免得他们私下乱说。行窃的学生一旦知道自己已经被多数学生怀疑,来一个死不认罪,甚至寻死觅活,老师便束手无策,陷入被

动了。

三、不要让调查中的困难左右自己的情绪

老师在初步确定盗窃者后,教育过程才实施了三分之一。要让盗窃的学生承认错误、归还钱物、接受教训,是一项极艰巨的工程。他们往往会想尽一切办法为自己开脱。而我们作为班主任,即使掌握了大量事实,铁证如山,只要学生自己不承认,我们便算不得调查和教育成功。这时候,老师万不可心急、气恼,师生双方情绪激动,对解决问题没有丝毫帮助。所以,调查后期老师与嫌疑人谈话时,要沉住气,多提问、多观察、少下结论。嫌疑人的情绪、语言都可能成为证据,调查暂时没有进

展也不要暴跳如雷发脾气,免得嫌疑人向教师封闭自己。

在对嫌疑人施加压力时,除了展示详实的证据、有根据的猜测,教师流露对他的关心、理解和爱护也是有效的一种方式。表明自己坚信犯错者有善良的本质,偷东西只是一念之差,这样的表态其实是给学生以暗示,

很有必要。

四、不要让行窃者的泪水蒙住我们的眼睛

倘若行窃的是男生,泪水也许会少一些;倘若行窃的是女孩子,那滂沱的泪雨或许是委屈、是悔恨、是痛苦、是无助,总之能把教师的心哭化。这时,老师要行使破案和教育帮助的职责,万不可让学生的泪水

蒙住自己的双眼。

有一次,我班一名女生拿了别人五元钱,通过调查初步认定是她,我对她当天的行动、花销已了如指掌。简短的开头后,问题如连珠炮似的提出来,不容她有思索的余地,我问她:几点到几点你干了些什么,有谁可以作证?你买了什么东西?花了多少钱?又买了什么?花了多少钱?你原先只有四元钱,现在却花了九元,这是怎么回事?等等。一旦她的回答和我掌握的材料有出入,我马上毫不客气地给予反驳。被我反驳了几次后,她的汗水、泪水一齐向下流。想一想,一个女孩,本来就心虚,哪里经得住我这有备而来的质问?我的问题提得很快,而且常常换一个说法重复提问,没一会儿,她的回答就前后矛盾,在我毫不留情的反驳下,她抽泣得更厉害,我硬着心肠继续提问,她终于认识到,说谎话太累了,不如承认自己的偷盗行为轻松。在这个过程中,老师若有丝毫心

软,“破案”就不会成功。 五、不要忽视了盗窃动机和时间

盗窃案在班级里发生后,调查的重点是作案时间和作案动机。如果能证明嫌疑人花的钱超出了他应拥有的钱,就掌握了最重要的证据。如果嫌疑人没有盗窃时间和动机(两者缺一不可),我们所掌握的其他证据都

不足信。

现在有的学生总是乱拿别人的东西,剪刀、手纸、文具、小说等,常在用的时候不翼而飞,不用时又莫名其妙出现。每个人提起此事都义愤填膺,乱拿的状况却没有丝毫改观。可利用班会设置的情景教育,动机只是要给乱拿东西的学生一个教训,将“乱拿”上升到“盗窃”,那就大可不必了。老师若忽视了分析盗窃动机,调查下去,说不定会弄巧成拙.

六、不要轻易将调查的任务交给学校

班级盗窃案最棘手的地方在于:除非有目击证人,否则如果当事者不承认,谁也没办法。班主任是学生最信赖的人,如果班主任的教育对嫌疑人无效,别人的教育效果也不会好。所以,不要轻易将调查的任务交给

学校,这也是对学生的一种保护。 我觉得很好,我受到了教育。

王莉(云舒)

1、破案无果要给己找个下台阶.

2、有果无果都要对全班强调自我管理能力,防范意识;告之“不要以为

你纯洁,社会就纯洁”。

(初荷破案的文章)我也学不来.再说,我们的学生也没有什么严重的问

题.

赵冬(winter)

初荷成功侦破了几起失窃案,她的文章可以参考。不过,我觉得自己学

不来,呵呵。

对于善后工作:一般在学生向我报案时,我通常都会事前提醒失窃学生做好找不到的心理准备,不要抱太大希望,因为侦破一起失窃案实在是

很难的 钟杰(艾岚)

我也是重在预防。我很难破难成功,所以只好把功夫下在平时了。因为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不强,所以不把希望寄托在破案上,只得把功夫下在平时,所以,我现在的班级,快一年了,还没出现过失窃的现象,掉

的都是一些铅笔、橡皮。

在宿舍里,贵重东西都是生活老师代为保管

马彩云(月影)

初荷破案是有一套的,尽管大多她都很感性,但是理性起来是不得了的。

云姐是重在预防。

破案前一定要强调不要声张,(除非破案需要)不要议论,因为大家的怀疑有很多时候是错误的。 有果。两种情况,找回丢失财物,但不知偷盗者,全班讨论引导做人的道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已查清偷盗者,单独教育,品质问题则软硬兼施,惩罚棒喝,实在恶劣,只有报送派出所。心里问题则循循善诱,小心教育。最好请心理专家帮助。无果。安慰失主,老师在生活上给予帮助,在班里制造舆论。切断丢失源。 四、如何预防失窃案的发生?这个问题讨论开始大家谈过了,请大家再

把自己的见解归纳一下

高顺杰

我第一次当班主任时,班内发生丢失事件,当时我没有查出来,学生自己却把那个同学查出来了,那个拿了同学东西的孩子只好回家了。从那以后,我总是隔山差止的给学生打预防针,我不希望再出现那样的事件。

我也是替学生当出纳,很多时候也需要换零钱。

班主任不要轻意去干警察的事情。

立文兄的办法(为丢钱学生捐款)可以一用,但不可常用,只能在班级第一次发生此类事件而又查而无果时,用过后强调此办法永远作古。 关键在预防啊,而不是要他们认为丢失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以让别人

捐给我弥补过来 王莉(云舒)

我们班没有过大案,因为不住校,学生身上的零花钱不多,(我初一时

明确过不超过十元),这算是预防措施吧.

偷盗问题好像在整个初中不是太严重,我没有专门去说过\偷盗的问题\

但比较重视\做人\的教育,印象深刻的有:

1、不做“损人利己”的人。

2、“建立在别人痛苦上的快乐,不是真正的快乐”

3、“做灵魂高尚的人”

4、“第一做个合格的人,然后在努力做个合格的学生”

5、人品第一,成绩第二。 但我确实不是针对“偷盗”的。

李靖华(水草)

钟老师的办法以前我也是常用的。那是学生四周回家一次,带的钱都是存我这儿,并且是整存领取,相当麻烦。现在他们5天就回去一次,带来生活费先充到卡上,个人就剩点路费钱,我就不再给他们保管了。那

时真的很麻烦,我随身带着账本,整天去银行换零钱.

马彩云(月影)

我们一直都是班主任代为保管。全校都是,统一要求。

1.专设班级财经委员,负责存取款工作。这个同学要心思细致,品行

端正。钱在他身上不过夜,交至班主任处。

是啊,像是儒家的教育,是铺做人的底子,底子好了,问题就少了。

2.平时教育引导。 钟杰(艾岚)

目前我的班级也没发生过偷窃大案。孩子钱多的话,都寄存在我这里。 我的意思是,宁可放掉一人,不可冤枉一人,如果冤枉了,孩子终身都

有阴影呢.

是的,要教会学生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预防被偷盗。 学生做好人了,怎么会去偷窃呢?学生偷窃重在防而非破。

李程雨巷的丁香

我们要多想些高效省事的好办法。王老师的做法对被盗者给予帮助 但我本人不是太赞同,捐款,这种方式好像。。。 多来几次就更不好

说了。

每个人都应该学会妥善保管自己财物啊

徐大雄(网叶)

同意顺杰和钟教师的做法,一是贵重物品交班主任或是放在其他老师手里,二是养成妥善保管物品的好习惯。 我们学校农村班的班主任简直

真的就是小银行存钱处。

我觉得王老师的做法充满人性味,同时客观上对学生养成不妥善保管自己物品会不会带来不好的影响?叫他家人来送,我的观点就是这样,或

是私下先给他借或是给一部分,暂度难关。

王立文

即使发生了偷窃,我采用了要师生捐款的方式。有个女生被盗了70元,我捐了20元,十个住宿生每人捐了5元。也是查不出来时的下策。也

仅仅用过一次,主要要学生加强教育。

赵冬(winter)

大家提的班主任做“学生银行”的做法不错,尤其像大雄说的对农村学

校很适合,也很实用。

我校也是寄宿制学校,学生多数在校住宿,学生钱物被盗事件也时常发

生。

对于预防盗窃事件,我觉得事先打预防针是很必要的,打预防针的目的有二:一是对防范意识差的学生提个醒。我曾经给在校生们说过:学期刚开学、放假前以及周日返校,这三个时间段是被盗高发的时间段,应引起注意;离开宿舍时,要关窗、锁柜、锁门,养成好的生活习惯;多余的钱款要存入银行,随用随取,贵重物品如手机等要随身携带或妥善保管,现金和贵重物品决不能认为锁到宿舍柜子里就万无一失了,宿舍

衣柜不是保险柜。总之,要从我做起,增强防范意识。二是通过分析盗窃行为的严重后果,对那些意志不坚定的学生予以警示,去除他们的侥

幸心理,斩断他们的后路。

云姐姐的做法的确高屋建瓴,艾岚姐也是,她们都是“防”的专家,功

夫下到了平时。

郑光启

如何预防失窃案的发生?我比较赞同爱岚姐的做法

高飞

1.钱不放在教室寝室里,什么时候,身上都不放大量现金,及时寄存在

班主任处或存到银行。

2.贵重物品不带到学校,带到学校贴身保管。 3.运动场上不随便脱衣服,脱了衣服不乱丢。

4.做到人走关门关窗。

5.对于其他班的学生到本班串门提高警惕。

班级失窃重在防而非破 艾岚

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意思就是说:不论做什么事,事先有准备,就能得到成功,不然就会失败。这里的“预”是准备的意思,我个人认为“预”除了准备还有预防、防备的意思。就如同我们把所有力量都放在训练消防队员上,但是却从不教会民众们预防火灾的知识,不对火灾隐患做任何防备和改造,那么,就算消防队员个个神勇,又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呢?因此,对于班级失窃来说,我个人认为重在防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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