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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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究·
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
顾 诚
提要:沈万三是传奇人物,民间传说很多,但史学界长期以来对他缺乏研究。本
文详细考证了沈万三的身世,否定了他是明初人的说法,认为他生在元代也死在元
代。史籍中有关沈万三在明初的一切“事迹”都是讹传。文章还考证了沈氏家族情况
及沈氏从兴盛到衰败的历史,指出研究沈氏家族对深刻理解元末明初的历史、社会、
文化诸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
前 言
沈万三确实是个值得研究的人物。从明代起,他几乎成了富翁的代名词。嘉靖年间严嵩柄政,浙江嘉兴县一位丙辰进士花了23000两银子买选得吏部考功司主事,“时人号曰:沈万三官” 。万历年间刊行的《金瓶梅词话》里潘金莲就两次引用谚语:“南京沈万三,北京枯柳树,人的名儿,树的影儿。” 真可说是名播大江南北,妇孺皆知。近年来,更掀起了一股沈万三热,他住家的地方周庄——今属太仓市,成了旅游胜地。沈万三故居——沈厅(据说是清朝乾隆年间整修过的)吸引了众多参观者。镇上小店里卖的“万三蹄子”、“万三饼”,更使旅游者于大饱眼福之余增添了口福。
反观史学,却严重滞后,史学界连沈万三及其家族的基本情况都不甚了了。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明清野史笔记中叙述沈万三的传说较多,个别“史料”又被采入《明史》,给人以满足和误导的作用。限于篇幅,野史笔记中的记载不能一一列举,只把1979年修订本《辞源》中的条目抄录于下,以见一斑:
〔沈万三〕明吴兴人,字仲荣。后移居苏州。巨富,称江南第一家。朱元璋建都南京,召见,令岁献白金千锭,黄金百斤。甲马钱谷,多取资其家。其后以?65? 见《金瓶梅词话》第七十二回。第三十三回中引这句谚语时文字稍异:“南京沈万三,北京枯树弯,人的名儿,树的影儿。”
田艺蘅:《留青日札》卷三五。
罪发戍云南(一说辽阳),子孙仍为富户。万三豪富事,民间传说甚盛,但诸书记载互有出入,已难详定。参阅明谢肇《五杂俎》三《地部》一、五《人部》,黄
《蓬窗类记》一《赋役》,孔适(按,当为孔迩)《云蕉馆纪谈》,清姚之
《元明事类钞》十七《富豪》,《明史?高后马氏传》
。这条释文与沈万三的真实情况相距甚远,释文本身也多属疑似之词。近年来史学著作中述及沈万三大抵都只说他是“明初”或“元末明初”富户,洪武年间被抄家充军,详情无考或难考。沈万三家族的事迹直接关联着元、明的政治史、经济史、社会史、文化史诸多领域。
沈万三家族在明初号称“江南首富”,那么,沈家是怎么致富的?是大地主还是“通番”贸易的巨商?这应属于经济史研究的范畴。沈万三家族是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二月以后因牵入“蓝玉谋反案”而一败涂地的,“胡党”、“蓝党”是明初洪武年间震惊全国的政治事件,说沈万三家族同政治史密切相关并无夸张之处。沈万三家族在婚姻关系等方面有一些难于理解的事,可作为研究社会风俗史的资料。至于同文化史的关系,沈万三及其家族中的一些人虽算不上文人雅士,但也并不是许多人想像中的守财奴,而是知书达礼,甚至爱收藏字画古董附庸风雅的。上引《金瓶梅词话》中谚语又可证其与文学史有关。
沈万三的知名度既然如此之高,他的家族又有这样多重的研究价值,下功夫探讨一番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一、沈万三是元朝人,有关他本人
在明初的一切“事迹”纯属讹传
到目前为止,从民间到学术界都说沈万三是明初人,至少认为他的主要事迹发生在明朝洪武年间。这是一个绝大的错误。沈富(沈万三)的确切生卒年虽然难以考出,但他在明朝建立以前即已去世是可以确定的。《吴江县志》说:“张士诚据吴时万三已死,二子茂、旺密从海道运米至燕京。” 张士诚的军队攻占平江路(苏州)是在元至?66?历 史 研 究1999年第1期
乾隆十二年《吴江县志》卷五六《旧事》。该书按语称:“莫志(即莫旦撰弘治元年《吴江
志》)云:张士诚据吴时万三已死,而此(指王世贞《国朝丛纪》)云万三尝伏法,高皇帝籍没其家。《明史》亦云洪武时沈秀助筑都城、请犒军。其事互异,未知孰是?”很明显,当地方志的作者知道沈万三并没有活到明朝建立,乾隆志刊行已在钦定《明史》颁布之后,不得不加上这么一段按语,以免同钦定史籍直接牾。
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辞源》第三册,第1731页。民国二十五年中华书局版《辞海》巳集,
第31页亦有[沈万山]条云:“相传为元末明初之金陵巨富,其名籍事迹,诸书所载不一”,下面引文神话色彩颇重。
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
正十六年(1356年)二月,这就是说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的时候,沈万三已死去12年以上。《吴江县志》的记载是否可靠,我以为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察:一是就沈万三子孙的生活年代来推算;二是从同沈氏家族有密切关系的人士的记叙中来论证;三是从可信文献中看沈万三本人的活动年代。
(一)沈万三家族的基本情况
首先,让我们看看有关沈万三家族的几件原始材料。明初翰林学士刘三吾的《坦斋文集》内有沈万三侄儿沈汉杰的墓志铭,对于了解沈万三家族的真实情况有重要意义,现转录如下:
故吴兴处士沈汉杰墓志铭
自予备官春坊词垣以来,日于班次拱听圣训,恒钱谷所暨必首称吴中沈氏。国初,有万三公、万四公兄弟率先两户家输其税石者万。玉音嘉叹久之。复献白金为两者千五以佐用度。上曰:“尔心诚忠,意诚厚,第系天下观望,万一人人相效,是启利原,一有不效,人必不自安。我今富有天下,政不少此也。”好语却之,不得,乃俾任所意造廊房楹者六百五十,披甲马军者千,务罄是金乃已,其诚至若此。嗣是厥家或被告讦,或旁累所逮,往往曲为肆宥。宸衷眷注固多沈氏长者,亦以风厉天下也。以任海内户家为京官,六曹近侍各举所知,惟万四公曾孙简在帝心,首擢奉训大夫、户部仓曹员外郎,例不受禄,继有旨愿受者听。辞曰:“臣诚不敢以富饶故妨诸户家,念臣一门自国初到今屡蒙恩宥,得保有妻田庐,已逾素望,又尊官之荣逮妻子,何敢更受禄哉。”叩谢至再,上愈益器重之。日请于予曰:“先父汉杰公没且二十稔矣,多事因循,未遑暴先德诸石,学士如肯赐之文,旦夕具行述以请,则诺之。后数日,介吾徒今兵曹书佐蔡诚导之来,持乡贡进士萧放所状,宥以币端,再拜请铭。按状:汉杰之先吴兴人,家南浔,其大父始徙今姑苏长洲之东蔡村,爱其水田膏沃,土俗忠朴,因家焉。人遂以其所在莱未田者归之,躬率子弟,服劳其间,粪治有方,有法,由此起,富埒于素封。恒谓二子:“乐莫如兼济。”二子世遵先训,益大厥家,长讳富,字仲荣,即万三公;次讳贵,字仲华,即万四公。仲华二子:德昌其长,汉杰其次。汉杰复善相土之宜,徙家西之北周庄,读书勤生,浸广先业,在里中为人排难解纷,奔人之急甚己之急,乡里诵其有祖、父长者风。妣邑中富室张氏,妇道母仪,甲乙是邦,先夫子二年卒,附葬其兆。二子:长即,娶龚氏;次琼,娶唐氏,皆簪缨族。二女:德宁适吴江曹为儒家子;妙智赘张进知绍兴、诸暨县。孙男三,曰海、曰广、曰京华;孙女一,妙善,适曾坚,前黄陂县尹之子:皆出也。处士生元延庚申(1320年) 月 日,卒以大明洪武辛亥(1371年)五月十三日,寿五十有二。其月二十九日葬于南兴隆荡之北。呜呼,若处士诚如太史公所谓君子之富好行其德者矣。夫惟由本富起家,本之富者支亦富;由好德为心,啬其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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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于前者必兼有贵富于其后。斯宰物者报施善人之道也。是宜铭,铭曰(下略) 。刘三吾这篇墓志铭明言沈汉杰死于洪武四年(1371年),过了20年之后应沈
之请而作,撰写时间当在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主要材料又得自沈提供的行状,应当说是相当可靠的。然而,在反复阅读这篇湖广茶陵人的大手笔之后,总觉得有些不足,且不说限于墓主是沈贵(万四)的后裔,对沈富(万三)只能一带而过,问题是作者前面写沈是沈万四的曾孙,后面依据行状沈显然是沈万四的孙子 。又如他说沈家向朱元璋献上1500两银子,用来建造廊房650楹,给1000名军士提供甲马,银子数额过小办不了这么多事。《吴江县志》记载:“沈万三秀有宅在吴江廿九都周庄,富甲天下,相传由通番而得。张士诚据吴时,万三已死。二子茂、旺密从海道运米至燕京。洪武初,以龙角来献,侑以白金二千锭、黄金三百斤,甲士十人、甲马十匹,建南京廊房一千六百五十四楹,酒楼四座,筑城阶,造铁桥水关诸处,费巨万万计。时方征用人才,茂为广积库提举,旺之侄为户部员外郎。” 据廖道南作《刘三吾传》,刘三吾是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由茹推荐入朝任左春坊左赞善,不久升学士 。由于入朝较晚,他在侍从时固然可以听到朱元璋夸奖“吴中沈氏”,但对“国初”(即洪武初年)的事情就未免隔膜,把沈万三的两个儿子向朱元璋献上大批金银误认作沈万三兄弟并不奇怪。沈送了润笔请这位“翰林之大老” 为其父撰写的墓志铭大概只有稍加改动才能付之镌刻立石。自然,刘三吾答应为沈汉杰写墓志铭,沈提供的行状才能保存下来,刘三吾听说的一些沈家情况尽管不大准确,也有一定参考价值。
元末明初人王行撰《沈荣甫墓志铭》中说:
荣父,姓沈氏,讳荣,世为苏之长洲人,考富(即万三),妣曾。生于元大德十年(1306年)春正月闰之甲申,卒于国朝洪武九年(1376年)秋八月之壬寅,得年七十有一,娶叶氏先卒。丈夫子二:长森,次彬,森先七月卒;女子四:德淑适何、德美适张、德仪适周、德谊适钱,皆同郡也。孙男三:经、、绅;女?68?历 史 研 究
《国朝献征录》卷二○《翰林学士刘三吾传》,未注明作者。
焦:《国朝献征录》卷二○。《明史》卷一三七《刘三吾传》即采此说,并云三吾时“年七
十三矣”。郑晓《吾学编》名臣记卷四《学士刘公》记“洪武十七年通政使茹荐,征至,老矣,应对详慎,上善,除左赞善,历升翰林学士。”据《明太祖实录》卷一七○,洪武十八年正月甲戌,“以儒士刘三吾为左春坊左赞善”。茹荐举在十七年,次年正月至京授职。乾隆十二年《吴江县志》卷五六《旧事》。
明中期董斯张撰《吴兴备志》卷二九记沈万三事引刘三吾《沈汉杰墓志》前半段,却未用沈
提供之行状。张撰《吴中人物志》卷四《沈传》未注明材料出处,实亦同董书。故两
书均云沈为沈万四曾孙。明人之勇于著书而疏于查检,于此可见。
刘三吾:《坦斋文集》卷下。
二:徽、徵。以九月甲子葬尹山乡长山之原 。
《沈茂卿墓志铭》云:
茂卿,讳森,姓沈氏,茂卿其字也。世吴人,祖富,父荣,妣叶,生元天历
二年(1329年)蜡月壬寅,卒国朝洪武九年如月戊辰,年四十有八,娶程氏,子男一人经,女二人:德徵、德徽。卜葬地得吉于长洲县尹山乡长山之原 。
明洪武元年(1368年)时,沈万三(沈富)的儿子沈荣已经62岁,孙子沈森39岁,上距沈万三的出生至少在80年以上。我们固然不能仅凭这一点就断定沈万三绝对活不到80多岁,亲眼看到大明帝国的建立,但是,沈荣的墓志铭足以推翻明代大量野史笔记并为《明史》采用的沈万三在洪武年间被充军云南的说法。清代经长期纂修到乾隆四年正式颁行的钦定《明史》卷一一三《高皇后传》记载:“吴兴富民沈秀者,助筑都城三之一,又请犒军。帝(朱元璋)怒曰:‘匹夫犒天子军,乱民也,宜诛。’后(马皇后)谏曰:‘妾闻法者,诛不法也,非以诛不祥。民富敌国,民自不祥。不祥之民,天将灾之,陛下何诛焉?’乃释秀,戍云南。”试想,明军在大将傅友德、蓝玉、沐英率领下,进兵云南是洪武十四年(1381年)开始的,至十五年(1382年)平定该地,即便沈万三还活着,而且在平定云南之年立即把他充军该地,沈万三也当在100岁上下,这种奇谈怪论能相信吗?明代野史笔记中关于沈万三的记载多得很,有的是把民间神话传说记录下来,有的是不了解真相,把沈万三子孙的事情附会成了沈万三本人。《明史》的纂修者往往并未加以核实,仅依据某种记载敷衍成文,一经皇帝“钦定”便成了“权威性”的正史,影响非常恶劣。乾隆十二年《吴江县志》以沈万三死于元代为主说,另引《明史》等异说,称“未知孰是”。道光年间纂修的《昆明县志》卷六下《寓贤》记:“沈秀,吴中富民也。明太祖定都金陵,尝助筑城三之一,又请犒军。太祖怒曰:‘匹夫犒天子军,乱民也,宜诛。’高皇后语曰:‘妾闻法者诛不法也,非以诛不祥。民富敌国,民自不祥;不祥之民,天将灾之,陛下何诛焉?’乃释秀,戍昆明。”很明显,这是在清代文字狱淫威下秉笔者屈从于“钦定”史籍的例证。
沈万三的另一个儿子名叫沈旺。下面摘录有关沈旺家庭的一份史料作为佐证。清道光年间在周庄镇东颖村出土了明初昆山人卢充撰《故沈伯熙墓志铭》,序文云:
公讳庄,字伯熙,姓沈氏,苏人也。其先世以躬稼起家,曾大父由南浔徒(当做“徙”——引者)长洲,见其地沃衍宜耕,因居焉。大父富(即沈万三)嗣业弗替,尝身帅其子弟力穑事,又能推恩以周急难,乡人以长者呼之。父旺丰姿?69?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
《半轩集》卷九。
明弘治刻本王行《半轩集》卷九。按,古文中“甫”字与“父”字相通,弘治刻本墓志铭中
均作“荣父”,台湾影印《四库全书》第1231册收《半轩集》将开头的“荣父”改写“荣甫”,但下文仍作“荣父”。
庞厚,有二子,长曰至,季即伯熙也。伯熙为人持重和逊,衣冠步趋如也。平居善事亲,喜接宾客,闾间礼容恂恂,不倚富以自矜,虽爱憎一人亦罔形乎词色,内外感德之。尤克纪纲家事,好蓄书史奇玩,每清暇则出而陈之,坐若翁于堂上,俾家人具酒馔,伯熙与其兄献寿称觞,怡怡怿怿,一门之内父子昆季蔼如也。洪武十九年春,兄至以户役故,缧赴秋官,时伯熙亦获戾京师,适与兄同系狱,入则抱其兄痛泣曰:“吾兄素羸,不堪事,今乃至于斯耶!”既而伯熙先出,遂得疾甚,药莫,竟以其年五月二十一日卒于京,春秋四十。以是月二十七日权厝于上元县之砺石冈。去年冬,兄子德全舁榇归,未克葬。今始营新邱于长洲二十六都影村羔景字园之原,将卜以洪武二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窆焉。伯熙凡两娶唐氏,俱无子,先卒;后娶郭氏,生男一人曰基,甫六岁 。
沈伯熙(沈庄)的墓志铭印证并且补充了沈提供的沈汉杰行状中关于沈家的基本情况。到洪武十九年五月沈庄病死于南京时已经40岁了。墓志序文中叙述沈庄生前的情况:“坐若翁于堂上,俾家人具酒馔,伯熙与其兄(沈至)献寿称觞,怡怡怿怿,一门之内父子昆季蔼如也。”沈旺显然是一家之主,如果沈至、沈庄的祖父沈富(万
三)在洪武年间还活着或者被充军,文章的语气就决不会这样写。
上面依据可靠史料指出沈贵(万四)的儿子有沈德昌、沈汉杰,孙子有沈等人;沈富(万三)的儿子有沈荣、沈旺,但是沈万三的儿子不止两个,他的后裔情况仍然不大清楚。上引乾隆十二年《吴江县志》记载沈万三在元朝末年已经去世,“二子茂、旺密从海道运米至燕京”。到明朝洪武年间,“时方征用人才,茂为广积库提举,旺之侄为户部员外郎” 。这里提到的沈茂看来并不是沈荣,因为王行撰《沈荣甫墓志铭》中没有提到他出仕于明,任广积库提举,而且早在洪武九年即已去世。那么,沈茂是不是下面说的沈达卿抑或是误传呢?现在还说不准。
沈达卿,据英宗正统年间(1436—1449年)苏州府人杜琼作《王半轩传》 云:“半轩,讳行,字止仲,王姓,半轩其号也。……长洲周庄沈达卿,其父号万三秀者赀雄当世,为礼聘于家塾,每成章辄偿白金以镒。半轩概麾去,曰:‘使金坞可守则燃脐?70?历 史 研 究
见明弘治刻本《王半轩集》书首目录之后、卷一之前;《四库全书》本将杜琼文移至集尾。又,
原文注明作于正统己卯秋八月,正统无己卯年,但文后有景泰改元夏五望日同郡人监察御史邹亮跋,可知确为正统年间所作。
乾隆十二年《吴江县志》卷五六《旧事》。
光绪八年《周庄镇志》卷三《冢墓》。按,卢充名后原注“南昌人”,其实卢氏祖籍为江西
武宁,武宁在元代属龙兴路,故自称“南昌人”。至少从其祖父卢观起已居于昆山,父名卢熙,洪武初任睢州同知,卒于官,其伯父卢熊元末任吴县训导,明初任兖州知府,即洪武十二年《苏州府志》的作者,书成后不久即被朱元璋诛杀,卢充“尝被荐给事诰敕”,负其伯父骸骨归昆山,“杜门著书,绝口不复言仕”。见张大复《梅花草堂集》卷一《皇明昆山人物传》。
之惨无及也。吾言止如是,直何滥取多田翁为哉!’三吴鼎沸……”
据此,沈达卿是沈万三的儿子,看来达卿是字,而不是名。沈达卿在元末明初苏州(元平江)文人中颇有名气,著名诗人高启(青邱子,洪武七年因替苏州知府魏观作府治上梁文被朱元璋腰斩)有《寄沈达卿校理》诗 ,杨基也有《雨中怀沈达卿、茂卿》诗 ,释道衍(姚广孝)为沈达卿所建《清安堂》写了铭和序 。至于王行同沈达卿的关系就更是非同一般,上引杜琼作传已提到他在“三吴鼎沸”(当即张士诚军入平江)以前就曾应沈达卿之聘任其家塾师,这是王行在沈家第一次坐馆,可能是教沈达卿之子沈伯凝等沈家子弟读书。在洪武十四年(1381年)前后他又第二次到沈达卿家任塾师,洪武十五年九月王行写的《佳声楼记》一文中说:“长洲沈达卿予友也,志于教孙,其子伯凝也,勤于教子,从予游者曰程、曰巽、曰衡,所谓孙若子也。” 在《沈文权字说》中云:“姑苏沈氏以雄资巨族闻海内,有子名巽,字文权,简厚寡默,乃父伯凝谨于教子,命之从余游” 。《沈文矩字说》中则说沈文矩是沈伯凝的仲子沈程的字 。王行撰《清安堂记》云:“东阳沈达卿氏居吴长洲之周庄,奕世以来咸以勤慎敦愿处乡里,治生修业,日以优裕。至达卿产益广,赀益饶,勤慎敦愿益甚,而浸文以饰之。他无所嗜,惟蓄经书子史、古图谱、法书名翰之迹,楼而庋之,轴汇列,暇则左右阅视,喜溢眉宇间,曰:‘此吾所以为子孙者乎?此吾所以自乐者乎?’闻者莫不嘉叹。所居之堂庭户静深,栋宇宏邃,晨光可辨,几席既安,子妇孙曾秩焉序进,问兴居,奉甘毳,怡怡翼翼,四世一堂,周旋而下上,所谓礼法之家,益将求夫庶几焉。堂之题间炳然有书曰清安之堂。” 洪武十四年王行为沈伯凝写了一篇《彝斋记》,其中说:“吴长洲沈伯凝氏好学而勤于古鼎彝尊敦之器、金石法书之迹,以至于图画象物珍异之玩,一见辄能别识,定其久近高下,是非良否之,自湖海间号称好古博雅者无不叹其知鉴,家治一室,左琴右书,燕几在席,题曰彝斋,于其奉亲(“亲”指其父沈达卿)教子之余,是休是处” 。
生当元末明初的高启、杨基、释道衍(姚广孝)、王行都同沈达卿有较深的交情,?71?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
《半轩集》卷四。《半轩集》卷三。
《半轩集》卷七。
王行:《半轩集》卷四。
姚广孝:《逃虚类稿》卷三《独庵集》。
杨基:《眉庵集》卷八。茂卿为沈森字,达卿之侄。
高启:《高青邱集》卷一三《五言律诗》。
崇祯十五年《吴县志》卷四八收王行传,并注明出自《杜琼志略》,却擅自把原文中“长洲
周庄沈达卿,其父号万三秀者赀雄当世,为礼聘族家塾”删改为“长洲周庄沈万三秀者赀雄当世,为礼聘家塾”,把沈万三的儿子写成了沈万三本人。傅维鳞《明书》卷一四六《王行传》沿袭其误,作“长洲沈万三秀者,资雄当世,为礼聘于家”。
在诗文中出于礼貌未提及他的正名,从王行所记沈达卿的孙儿名沈程、沈巽、沈衡来看,显然不是沈荣、沈旺。目前我们能确定沈万三至少有三个儿子,即沈荣、沈旺、沈达卿(正名不详)。如果《吴江县志》所记万三有一子名茂不误,那么有两种可能,一是沈茂即沈达卿的正名,一是沈万三另有一子。从现有材料考察,明朝建立时,沈万三的儿子年龄都相当大,而且都已经有了孙子,如沈荣之孙沈经生于元至正二十年(1360年),沈旺之孙沈德全在洪武二十年已能赴南京将其叔父沈庄的棺榇搬取回乡,沈达卿的三个孙子中沈程、沈巽大概也是出生于元末(古人年幼无字,王行为程、巽作字说,又在沈达卿所建清安堂作记中提到达卿自称“令吾之年甲子一周矣”,已经是“子妇孙曾”、“四世一堂”。这些文章虽未注明写作时间,但参考其他材料以洪武十五年左右的可能性最大)。综上所述,在元明易代之际,沈万三的儿子已进入暮年,他本人尚在人世的可能性是极小的。
(二)从相关人士的著作来考察
元末明初同沈家关系密切的人士从未直接提到过沈富(万三)。如果说,高启、杨基、释道衍(姚广孝)所作诗文中仅反映他们同沈万三之子沈达卿有交往,并不能证明乃翁沈富是否在世,那么,王行的著作就颇值得注意。王行和沈家同为长洲人,自元末到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王行被杀,两家的交情一直未断,特别是在元末和洪武十四年左右王曾两度在沈家坐馆,应该说对沈家的情况极为熟悉。他为沈伯凝的女婿张文源写的《立志》文内说:“其外舅沈翁伯凝又与予交累代,尝遣之学于予。” 在王行的《半轩集》中就保存了为沈荣、荣子森、森子经(沈经在洪武二十一年尚在世时预请他撰写)、经妻徐氏、经继配金氏之父金公信写的墓志铭文,为沈达卿写了《清安堂记》、《佳声楼记》,为沈伯凝写了《彝斋记》,为沈文权、沈文矩各写《字说》,又为沈文矩作《韪轩记》。在这多达11篇专门为沈家写的文章中除了在沈荣墓志铭中提及“考富、妣曾”,沈森墓志铭中写上“祖富、父荣”以外,为什么从来没有具体提到沈富(万三)呢?按常情而言,王行既同沈家关系如此密切,倘若沈富在世,且不说王行应有祝寿文字,至少在文章语气上应有所表现。这也间接说明王行生活年代较晚,他家原本穷困,到博学成才能够同上层人士交往,并在这以后同沈家建立关系时,沈万三已不在人世。
(三)沈万三生卒年均在元代的依据
尽管明人野史笔记中关于沈万三在洪武年间的“事迹”非常多,可信的材料却表明沈富的活动是在元中期至元末。王行作《沈荣甫墓志铭》中写道:“初,荣父(同甫,即沈荣)之先君子(即沈富、沈万三)游于故侍讲袁文清之门,公每嘉其敦信义。时楚之长沙攸县人冯子振方张声誉,号海粟,以文翰自矜许,来吴必主之,深加爱厚,为?72?历 史 研 究
《半轩集》卷二。
大书‘积善’二字,殆以表其志也。及荣父持家政,乃筑堂构宇,以冯书揭诸题间,既以承夫先志,又以其后人,是足以见其好善之心矣。”
这段文字表明:一、沈万三去世以后,其子沈荣曾主持家务,而沈荣死于洪武九年,王行为沈荣写的墓志铭提及沈富时用的是“初,荣父之先君子”,足以证明沈万三比沈荣去世早得多。二、沈富(万三)曾经拜访过元侍读学士袁桷,袁对其人品表示赞许;而袁桷死于元泰定四年(1327年) ,下距明朝开国(1368年)41年。冯子振曾多次下榻于沈富家中,并为他题了“积善”二大字,据《元史》冯子振与陈孚同时,亦为元中期人 。这里顺便说一下,沈富、沈贵继承父业,家境日益富裕之后,也开始了在文化方面的追求。清人龚炜作《沈万三能文》中说:“沈万三妻丽娘亡,三思之,作恩锁台,置离思碑,有云:‘玉骨土融,百形皆幻;红脂尘化,万态俱空。构堂见其情牵,树碑由于恩结。’”并感叹道:“元末云林(倪瓒)、金粟(顾仲英)家并丰赡,都以诗文书画领袖风雅,而万三则群指为富人耳,谁复知其能文者?” 沈贵则习绘事,以画葡萄著称 。正因为沈万三兄弟已有一定文化素养,才能同袁桷、冯子振结交。三、上引沈荣铭文说“及荣父持家政,乃筑堂构宇,以冯书揭诸题间,既承夫先志,又以其后人”,清楚地表明沈荣在沈万三去世以后,构筑了积善堂以资纪念。积善堂建于元末,有吴县著名高僧释妙声作《沈氏积善堂》诗可以证明。原诗云:“翰林宾客散如云,积善于今喜有君。背郭堂成因旧扁,传家书在足前闻。屋头雨过乌尤好,池上风清鹤不群。我亦袁公门下客,题诗三叹感斯文。” 王行文中说沈荣建造积善堂是为了继承“先志”,稍有古文常识的人都知道“先”字指业已过世之人。释妙声的诗则明说他同沈富一样曾为袁桷“门下客”,有感于故人凋谢,风流云散,喜见沈荣能传家继业,即“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之意。读了上述材料,确定沈富(万三)死于元朝末年,难道还有什么疑问吗?据明人碑记,周庄永庆庵的创建是“元至正八年(1348年)僧智修依里人沈万三,乞?73?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
释妙声:《东皋录》卷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妙声字九皋,吴县人,元末居景德寺,
后居常熟慧日寺,又主平江北禅寺。洪武三年与释万全同被召,莅天下释教。所作诗文,缮写藏之山房。……妙声入明时,年已六十余,诗文多至正中所作,故顾嗣立《元诗选》亦录是集。”诗中语气也是元末所作。
长谷真逸:《农田余话》卷上。其原文云:“古人无画蒲萄者,吴僧温日观夜于月下视蒲萄影
有悟,出新意,似飞白书体为之。……其弟子沈仲华(即沈贵、万四)湖州人,传其法,亦佳,世多见之。”
龚炜:《巢林笔谈》卷三。按,沈万三妻姓曾,见王行撰《沈荣甫墓志铭》。野史如孔迩《云
蕉馆纪谈》中说沈万三妻(妾)十三人,以丽娘最著。龚炜距沈万三生活年代过远,所记又未注明出处,录以备考。
《元史》卷一九○《陈孚传附冯子振》。陈孚卒于元大德七年(1303年),冯子振附传未书卒
年。
《元史》卷一七二《袁桷传》。
《半轩集》卷九。按,弘治刻本作“承夫先志”,《四库全书》本“夫”字作“大”字。
水西田数亩结茅于此。自元及明时有修葺”
。到目前为止,沈万三可考的事迹不过如此,都是元中期到顺帝前期事。如果一定要为沈万三提供一个大致的生活年代,那么,我们可以推断他出生于1286年前后(其子沈荣生于1306年),死于1348年至1356年之间,大约活了六七十岁。
沈万三既然是元朝人,却未见元人关于他的记载。至于入明以后,有关沈万三的传说越来越多,却没有一条是出自同沈万三本人有直接接触的人之手,现存洪武年间官方或半官方的文献也从未提及沈富本人。洪武十二年(1379年)卢熊纂刊的《苏州府志》多达50卷(首图一卷),竟然也没有涉及沈万三及其家族 。究其原因其实并不难理解,元明之际,元人著述散佚毁弃的相当多,生活于元代的沈富不过是个“多田翁”,既未出仕无政绩可言,又算不上文人雅士,不足以跻身“儒林”,默默无闻自在情理之中。到明朝建立前后,其子孙不仅积累的财富越来越多,而且不少人因家境富裕自幼受到良好教育,一方面在朱元璋推行的粮长制度和命地方官推荐各类人材的措施下出头露面,甚至担任朝廷官职;另一方面同当地的文人有较广泛的交往,沈家的名气也就越来越大。尽管沈万三早已去世,沈氏在洪武年间已分成四家,但是人们提到江南首富沈家时还是习惯于用沈万三来概括。明中期以后的人士除了大学士朱国祯撰写《皇明史概》下笔慎重,以刘三吾所撰沈汉杰墓志铭为基本依据,对“俗传”沈万三事则持疑似之词;其他著书立说者多不免捕风捉影、人云亦云。就连嘉靖至万历初享有盛名的文学家、史学家王世贞也不免在沈万三事迹上有失误。如他记载永乐年间锦衣卫指挥佥事纪纲的不法劣迹时说:“吴人故大豪沈万三子文度。万三生尝伏法,高皇帝籍没其家,所漏赀尚富,而文度颇为人把持其短,患之,因纲舍人蒲伏见白,进黄金百两,白金千两,龙文被一床,龙角一株,奇宝十具,异缯绮四十匹,愿得从执御列为外府外厩,岁致粲六百石、钞二十万贯,酝百石,布帛以时进,食饵羞果以月进。纲许之,仍语文度:‘吾后庭未充,若为我吴中征好者不为数。’文度因是挟纲什伍而分,民间室亡谁何间。” 这段记载漏洞百出,根本不可靠。莫旦在《弘治吴江志》中明确记载其祖辈莫辕“姻家沈文度者万三之曾孙也”。洪武二十六年“蓝党”事发后“文度死,家谪戍边,先生(指莫辕)收养其女(沈文度女)于家” 。沈文度是?74?历 史 研 究
《弘治吴江志》卷九《乡贤》。
王世贞:《州史料》卷一七《锦衣志》。
卢熊纂《苏州府志》时已深恐触犯文网,忌讳甚多,如在本朝职官项下列举知府对陈宁、王
兴宗到任、离任的年月日都备载无遗,足见其搜集材料之精审,然而对陈、王二任之间任知府的魏观因被朱元璋诛杀,竟阙而不书,仿佛洪武四年至七年苏州没有知府似的。幸好这书刻成于洪武十二年,如果迟至十三年以后,陈宁因卷入“胡党”被杀,肯定也得除名。卢熊作为本郡人,对沈万三家族必然相当了解,引其侄卢充为万三之孙沈伯熙作墓志铭可作参证。书中未提及沈万三家族,当是另有考虑。
光绪《周庄镇志》卷三《祠庙》。
沈万三的曾孙,在“蓝党”事件中他身死家破,幸免于难的姻亲莫辕冒着风险把他的一个女儿收留家中,直到建文帝即位大赦天下后,莫辕才为她置办奁,嫁到原许配的刘家。王世贞却把沈文度写成了沈万三的儿子,而且把洪武末年已一败涂地的沈家描写得在永乐时期仍然富裕非常。这件事情与他极力追求写一部“国朝”信史的愿望未免相距太远了。由于王世贞的名气大,钦定《明史》的编纂者未察其讹,又把这段情节采入《佞?纪纲传》 。光绪《周庄镇志》也沿袭其说,还在开头加上“沈旺,字
文度,万三之子” ,真是越搞越乱。孰不知沈万三的曾孙辈取表字时多作“文”某;沈
旺是见之于《逆臣录》中的人物,必死无疑。下文谈及洪武三十一年二月最后决定将“胡蓝党”犯成丁男子全部凌迟,妻孥田产入官时,为首的已是沈旺之孙沈德全,沈旺在这以前不是已被处决就是瘐毙狱中,怎么可能在永乐年间又东山再起,勾结臣纪纲在地方上作威作福呢?
二、沈万三家族的覆败
沈富(万三)在元朝末年已经去世,当然不可能遭到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打击。噩运降临沈万三和沈万四的后裔,是在洪武二十六年蓝玉“谋反案”发生以后。在这以前,沈家也触了一些霉头,洪武十九年沈旺的儿子沈至、沈庄曾经一度下狱,不久释放,这就是刘三吾所写的“嗣是厥家或被告讦,或旁累所逮,往往曲为肆宥”。大约在同年,沈万三的女婿陆仲和却在劫难逃,被扣上“胡党”的罪名满门抄斩。朱元璋手定《大诰三编?陆和仲胡党第八》记:“苏州府吴江县粮长陆和仲,当十八年粮长。”除了告水灾荒熟不实外,还查出他出钞收买原告和府吏等人停止告发其为“胡党”,结果“因党事发,身亡家破”。据《同里志》,“元季陆仲和为沈万三婿,富甲江左,时值荒乱,隐居于此,亭台池囿,辉耀桑梓,建柳、饮马二桥,造帐子廊,有南北二马路,明初设为官街,今南称南濠,北称新街” 。同书又记:“明初,陆仲和富甲吴中,以逾制为太祖抄没,其子弟诛夷殆尽,止一幼孙仅存户名陆官奴家于谢里村,同里陆氏皆胎源于此(原注:见陆恒自序)。”
但是,从总体来看,“蓝党”案发以前作为江南首富的沈家还没有受到皇权和官府?75?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
《同里志》卷二一《人物志一二?杂录》。附注,沈万三另有一女嫁元万户宋通,张士诚据平
江及明朝建立后,宋通均未出仕,“与妻偕隐焉”。见乾隆十二年《元和县志》卷二二《人物》。
嘉庆十七年《同里志》卷五《建置志下?古迹》。按,《大诰三编》将陆仲和写作“陆和仲”,
恐误。
光绪五年《周庄镇志》卷六《杂记》。
《明史》卷三○七《佞?纪纲传》。
的沉重打击。这可以从下列事实证明。一是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根据朝廷命令苏州府荐举人才到京师做官,沈贵之孙沈授户部员外郎,沈富的姻亲莫礼亦任户部员外郎,王公达任主事,张瑾、杨德彝任工部员外郎,徐衍任主事,龚达可任兵部员外郎,潘贤任主事,金伯中任礼部员外郎,李鼎任主事。这10人同一天辞受俸禄,有云:“臣等田地家财都是上位保全底,又蒙赐俸,难以消受,敢辞。洪武二十二年二月二十
九日早朝于华盖殿奏。奉圣首:要辞,从你。钦此。” “继有旨:愿受者听。(沈)
辞曰:‘臣诚不敢以富饶故妨诸户家,念臣一门屡蒙恩宥,保有妻孥田庐已逾素望,
又居尊官,荣逮父祖,敢更受禄哉!’叩谢至再。”
可见,这时沈家仍受到朱元璋的“保全”,富饶如故。另一件事是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已升任户部左侍郎的莫礼请假回乡省亲(莫礼之父名莫,字芝翁,即《弘治吴江志》作者莫旦的高祖。莫旦记:万三曾孙女归先伯祖轮,而先侍郎之女又归其六世孙) ,曾到周庄沈家拜访。“其家屏去金银器皿,以刻丝作铺筵,设紫定器十二卓,每卓设羊脂玉二枚,长尺余,阔寸许,中有沟道,所以置箸,否则箸污刻丝作故也。行酒用白玛瑙盘,其班纹及紫葡萄一枝,五猿采之,谓之五猿争果,以为至宝。其赘婿顾学文设宣和定器十二卓,每汤一套则酒七行,每一行易一宝杯,两家僮仆皆衣青罗里,其他珍异肴果不言可知。乌乎,一钗七十万钱,前辈以为妖物,与祸相随。今观沈氏之富,岂止一钗七十万而已哉!其受祸宜也。” 莫旦的描述肯定得自家传,在地方志中作者对自己的家族和姻亲的相关故事叙述得这样细致入微,栩栩如生,颇为罕见。这同其他方志纂修者尽量收入本人无关紧要的诗文是大异其趣的。
这里,还需要谈一下莫礼返乡探亲的时代背景。洪武二十三年正是朱元璋重新大抓“胡党”的高潮,三月间潭王朱梓因岳父于琥陷入党祸,朱梓和王妃于氏竟吓得自焚而死。闰四月,功比萧何的太师韩国公李善长下狱,不久同一批功臣被处死,全家籍没。莫礼正是在这样一种令人胆战心惊的政治环境下请假回乡作短期逗留的。他写下《归吴江省亲》诗中说:“不才窃禄意拳拳,暂得承恩下日边。报国惭无经济策,思亲正是别离年。千金难买身长健,五福无如寿最先。一笑归来茅屋底,喜看人月共团圆。” 用词谨慎,只是隐约地表达了不遭刑戮便是福的心情。和他一道回家的侄儿莫辕赋诗《洪武庚辰四月望日自京还山》(按,洪武期间无庚辰年,当为庚午之误,即洪武二十三年四月十五日),就有一联说:“世路风波今暂息,惊心犹觉骨毛寒。”很明显,莫氏叔侄回乡时内心里充满了忐忑不安,而沈家姻亲大肆铺张地款待在京师任高官的?76?历 史 研 究
《弘治吴江志》卷二一《七言律》。
《弘治吴江志》卷七《居第》。
《弘治吴江志》卷七《居第》。
隆庆五年《长洲县志》卷一四《人物》。参见上引刘三吾撰沈汉杰墓志铭。
《弘治吴江志》卷一○《荐举》。
贵戚,肯定是不了解步步迫近的危机。然而,莫旦记载下这年莫礼在沈家受到穷奢极侈的款待,却正好同《沈伯熙墓志铭》相印证,沈家虽然在洪武十九年吃了点苦头,但还没有遭到甚至没有料到皇权的毁灭性打击。上引刘三吾洪武二十四年应沈请求为沈汉杰作的墓志铭内仍赞扬沈家家富而好礼,得到老天爷的善报。这些都完全可以证明不仅洪武十五年马皇后去世以前沈家被籍没充军的说法纯属子虚乌有,而且直到洪武二十四年沈家的巨富地位仍然保持着。
沈家的一败涂地是从洪武二十六年“蓝党”事件开始的。自从洪武二十五年懿文太子朱病死,朱允被立为皇太孙成了合法的帝位继承人,朱元璋唯恐孙子太年轻,威望和经验都不足以驾驭天下,万一有“英雄”突起,他创建的大明帝国就可能落入他人之手。于是,横下一条心,重开杀戒,把一切可能危及朱家王朝的潜在势力通通铲除。正是在这一政治背景下,以大将军凉国公蓝玉为首的“谋反”案应运而生。蓝玉谋反案是否确有其事不在本文讨论之列,不过,蓝玉案发后两个多月朱元璋亲自作序由翰林馆臣编辑的《逆臣录》却是破绽百出。且不说屈打成招的因素,即以供出的言词而论,绝大多数也是捕风捉影,难以令人置信。朱元璋既已撒开弥天大网,“胡党”之后仍有相当实力的武功集团和江浙富户就插翅难逃。沈氏家族被首先罗入“蓝党”有个最好的借口,就是抓住王行同蓝家与沈家都有密切关系大做文章。
王行,字止仲,号半轩、楮园。幼年家境贫寒,父亲王懋在苏州阊门徐氏所开药店中卖药 。王行颖悟非常,10岁时就成为父亲的得力帮手。主人发现他天赋异常,遂让他尽情阅读家中收藏的“经史百子”诸书。王行十七八岁就开始同当地文人雅士交往,并在苏州城北齐门设立私塾。元末明初的著名文人高启和后来为燕王朱棣起兵靖难出谋划策的释道衍(姚广孝)等人都是他的好友。张士诚据守平江(今苏州)一带时,分守浙右参政饶介曾向元朝廷上疏推荐,王行因天下多事不出仕。明朝建立以后,苏州知府魏观、王观都曾以人才向朱元璋推荐,但他除了在苏州府学一度担任过训导以外,一直没有当过官。王行一生基本上都是以执教为业,他曾两次在沈家任门馆先生,又曾两次在蓝玉家任家庭教师。他第一次在沈万三之子沈达卿家任教是在元末,已如上述。洪武十二年(1379年)他在南京应都督蓝玉之聘,在蓝家坐馆,颇得蓝玉的欣赏,曾经陪同蓝玉去左丞相胡惟庸家拜访。次年因胡惟庸党案发生,他惟恐牵连,辞去馆职返回苏州故里。这以后他又到沈达卿家坐馆,教授达卿的孙子沈巽、沈程、沈衡等人。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他家不知什么原因被编为“织挽匠户”,起赴应天府上元县十八坊住坐。友人鉴于朱元障“法度厉害”,竭力劝他不要去南京。王行当时已?77?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
有关王行的各种传记都记载其父为药店主人卖药事,但未明言店主姓氏。张《吴中人物
志》卷九《逸民?王行传》云:“少贫,不知学,父于阊门徐氏肆。”张其《元八百遗民诗咏》卷一云:“王行,吴县人,幼随父依卖药徐翁家”,当本此。
年近60岁 ,本来可以让儿子去服役,他却坚持自己前往,答称:“老虎穴中好游戏。”径自深入虎穴——南京。这时蓝玉已是凉国公(洪武二十一年十二月由永昌侯进封),蓝玉的长子蓝碧瑛(蓝大舍,小名蓝闹儿)听说王行到京,立即请来府中教他的儿子蓝庆孙等 。这些材料说明,王行同沈家至少有30年的交情,同蓝家也有十几年的交情,而且这种交情非同一般,都是坐馆任西宾夫子。在朱元璋决心铲除以蓝玉为首的武功集团以前,蓝玉贵为公爵,几次出任大将军,名震朝野。沈家误把冰山作靠山,就像洪武初年进献大批财物给朱元璋一样,又想借王行作中介寻求同蓝大将军攀上关系。在他们看来蓝玉不仅手握军权,炙手可热,而且他姐姐(常遇春妻)的女儿是懿文太子的正妃,同皇储的懿亲拉上关系不失为“明智”之举。有王行从中说项,关系自然一说便通,命运的作弄也随之而来。《逆臣录》卷五《顾安保供词》(按,顾安保即顾学礼,顾学文之弟)中说:
至洪武二十六年正月十三日,有表兄沈德全与同家人倪原吉、沈子良回家言说:“你兄顾以成(即顾学文)在京,因见我家(即沈家)门馆王先生在蓝玉府内教书,我与你兄央他引见,就送乌犀带一条与本官(指蓝玉)接受,赐与酒食。吃罢,言说:‘你四分沈家是上等大户,我如今要行些事,正要和你商议。你可准备些粮米、银子、段匹前来,我要赏人。’又说:‘见有钞一万五千贯,你可就船顺带前去苏、杭收买段子。’各人依允,收讫在己。”今蒙取问,从实招说。
由于供词简略,容易误解为似乎直到洪武二十六年正月(这年二月蓝玉即被捕杀)沈德全(沈万三曾孙,沈旺之孙,沈至之子)才从顾以成口中得知王行在蓝玉家教书,托王行引见。实际上是早有来往,从蓝玉见面后就说“你四分沈家是上等大户”看,可知他对沈家情况已有相当了解。“四分沈家”是指万三、万四兄弟之后分为四家,当时有“四葛四沈,驰名四方”之语 。“四沈”在文献中未见确证,可能是指沈万三的儿子沈荣(洪武九年已死)、沈旺、沈达卿三家和万四(沈贵)之孙沈一家。又如沈万三的赘婿顾学文卷进蓝党也与王行有关。《逆臣录》顾以成供词说:
一名顾以成,即学文,系苏州府吴江县北周庄正粮长。状招:因见凉国公总兵多有权势,不合要得投托门下。洪武二十五年十一月内,央浼本官门馆先生王?78?历 史 研 究
《弘治吴江志》卷一○《荐举?葛德昭传》云:“弟德润与沈万三连婚姻,号四葛四沈,驰名
四方。子芳亦以人才拜礼部员外郎,俱坐党祸死。”
诸书记载王行在蓝玉家任教均只言及洪武二十四年以后的第二次,且多不实之词。本文据
《逆臣录》王行供词。
《逆臣录》卷一《王行供词》中自称“年六十岁”。其子王阿定供词中说:“不期奸党败露,将
父王行问决了当。”据此,洪武二十六年二月捕杀蓝玉后,王行随即牵连被杀,时年60岁。正统时杜琼撰《王半轩传》却说他“以他事获罪,连坐以殁,实洪武廿八年三月十二日,年六十五云”。焦《国朝献征录》卷一一六收《王半轩行传》,即为杜琼撰文,但未注明作者。
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
行引领,前到凉国公宅内,拜见蓝大舍之后,时常馈送礼物及异样犀带,前去往来本府交结,多得意爱。洪武二十六年正月内,有凉国公征进回还,是学文前去探望。本官正同王先生在耳房内说话,言问:“这个是谁?”有先生禀说:“是小人乡人沈万三秀女婿。”本官见喜,赐与酒饭吃饮,分付常来这里说话。本月失记的日,又行前到凉国公宅内,有本官对说:“顾粮长,我如今有件大勾当对你商量。”
是学文言问:“大人有甚分付?小人不敢不从。”本官又说:“我亲家靖宁侯为胡党事发,怕他招内有我名字,累了我。如今埋伏下人马要下手,你那里有甚么人,教来我家有用。”是学文不合依听,回对一般纳粮副粮长金景并纳户朱胜安等说知前因,俱各喜允,前到本官宅内随从谋逆。不期败露到官,取问罪犯。
可见,沈家及其姻亲顾常、顾学文、顾学礼父子同蓝玉的来往主要是王行从中介绍的。《弘治吴江志》中记载顾学文被牵入蓝玉党案有一段颇为生动的描写,现征引如下: 吴江有陈某者,同里镇人,洪武中为序班。一子呆戆无取,妻梁氏,国色也,且知书善吟。时沈万三家赘婿顾学文,同邑周庄人,知而慕之。因充粮长,舟行往来,常泊其家河下,时或声妓豪饮,或乘凉浩歌,或假道登厕,梁每窥视焉。顾乃厚赂恶少数人,诱其夫昼夜饮博,计嘱卖婆持异样首饰往货于梁。梁虽酷爱而以无力偿价辞。卖婆曰:“不必言价,顾官人只要娘子一首诗便了。”梁问故,则示以顾意,谓少年俊美,德性温良,娘子若肯相容,更有美于此者。梁笑而无言,竟以手柬答之。顾即酬以诗章,遂成私约。时序班有兄号陈缩头者知之,乃谕意稚子,日造其室嬉焉。顾适以诗寄至,以松月图书署尾,梁览毕,扯成纸捻置灯檠下,随被稚子窃去。缩头补辏成幅,封寄序班。序班沉思,以为辱及门户,且不足以致其死,因循久之。乃洪武二十六年春,适梁国公蓝坐事在,序班从旁面奏:“臣本县二十九都正粮长顾学文出备钱粮,通蓝谋逆。昨听宣谕,不出城,见在勾栏某娼家宿歇。”诏捕之,果于娼家获焉。连及其父常、弟学礼、学敬,妻族沈旺、沈德全、沈昌年、沈文规、沈文矩、沈文衡、沈文学、沈文载、沈海凡八人,皆万三子孙。顾又指其仇殷子玉等七十二家,其七十二家之中又各互相扳指莫阿定、莫、张、侍郎莫礼、员外郎张瑾、主事李鼎、崔龄、徐衍等,不下千家。由是党祸大起,蔓延天下,俱受极刑,至三十一年方息。梁亦被父逼令缢死。呜乎,天生尤物,流毒于人,皆起自顾贼一人之祸,哀哉!(原注:当时有无名子题诗云:主粟妻,淑且佳,红红白白颜如花。臂争带珠络索,云偏插金丫叉。但知随夫吸民髓,何曾夜绩灯前麻。一朝籍没遭荼苦,铁甲将军把潭府。
鲛绡被底捉鸳鸯,翡翠楼中锁鹦鹉。千条墨纸封绿窗,一尺金钉钉朱户。细腰推见将军面,尚带枕痕红一线。当阶一喝声如雷,铁石心肠也柔软。将军面如生铁盘,手中仗剑青锋寒。家财一一广推究,令严不敢相欺瞒。大妻呈上碧玉钏,小妾献出珍珠冠。将军勘财多则喜,不免生机巧扳指。一双白璧藏东家,千两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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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西里。东家西里偿不了,鞠问才终复鞭拷。绛纱裙揭藕丝香,白股一双冰雪皎。杖头肉作花片飞,血流满阶红不扫。哭声相逐诉声高,历历丹山凤皇叫。宝钗不簪云松,环不复摇丁东。将军鸣锣催晓发,吴松江上登艟。江边女伴泣相送,泪痕啼湿胭脂红。七十二家多妾媵,旌影里千夫容。舡开忽过大江去,落花一阵随东风。片帆直上龙湾早,车声辚辚涉远道。眼前不见故乡人,腹内浑如乱刀搅。路逢过客问云南,问道云南何日到。思量不独妾一身,只今党祸方纷纭。千门万户血漂杵,怨魄冤魂啼近人。此时不敢怨夫君,只怨告间人姓陈,只怨告间人姓陈。)
这篇文字特别是后面引用当时无名子题的诗非常具体地描叙了沈氏等家族被满门抄灭的情况。但作者显然夸大了顾学文和陈序班的作用。明中期王记:王行在蓝玉家坐馆,备受亲信。“不久,蓝以谋反见执,或劝行曰:‘可行矣!’行曰:‘临难无苟免。’亦被执。刑官以无以入其罪,命刑供状。行曰:‘行本一介书生,蒙大将军礼遇甚厚,今将举事,焉敢不从。’遂以同谋被诛,亦迂士也。祖母有画数卷,皆行题志,惧党锢之祸,以‘行’字中增三点作‘衍’字,遂失其真,今亦不存矣” 。王祖母担心被牵连并不是过虑,《明兴杂记》就记载:“高皇诛蓝玉,凡有只字往来皆得罪,(孙)因与玉题一画,故杀之。” 王行在蓝玉家任教书先生,据杜琼、张等人所作传记,蓝玉曾数次向朱元璋推荐,“召对反覆,注欲行王道,正礼乐,简贤立相为首务。忤旨,以其迂阔于事,弗听”。王行既因蓝玉的推荐得到朱元璋的召见,蓝党案发,不要说王行脱不了身,经由他而搭上蓝家的人都被一网打尽。
嘉靖《吴江县志》对弘治县志的记载作了大量压缩,对关键文字做了修改:“及梁(凉)国公蓝玉坐事,序班从旁诬奏学文与蓝通谋,诏捕获之。” 《弘治吴江志》的作者莫旦因其家自高祖莫芝翁以下通通卷入蓝党,“俱死于法,余谪戍幽闭,一家无能免者。”其祖辈莫辕深知朱元璋心黑手狠,预先“冒认同姓隶洱海卫者一人为族”,才得以“变姓名亡命”,直到朱元璋死后“己卯改元(建文元年),蒙恩宥归,而故居荡然一空” 。莫辕后来作《谒吴山先》诗云:“老泪频挥器老亲,一门荼毒可怜人。” 莫旦痛骂顾学文道:“流毒于人,皆起自顾贼一人之祸。”嘉靖县志则指责祸起于陈序班“诬奏”。在朱明王朝统治下,编纂者不敢指斥太祖高皇帝,把怨恨发泄在与案件有关的小人物身上,自在情理之中。?80?历 史 研 究
《弘治吴江志》卷二一《七言律》。
《弘治吴江志》卷九《乡贤》。
嘉靖三十七年《吴江县志》卷二八《杂志?异闻志》。
孙被杀,临刑前赋诗事见董《碧里杂存》等书。
王:《寓圃杂记》卷五《王止仲》条。
《弘治吴江志》卷一二《杂记》。
实际上,洪武年间掀起的胡党、蓝党两案,朱元璋正是看准了左丞相胡惟庸、大将军蓝玉因职务所在,工作上联系的人多,趋炎附势者亦复不少,借此滥入人罪,诛杀潜在的异己势力。在这种预谋下,一是稍涉牵连即予逮捕,二是鼓励告讦,落网之后,严刑逼供。不仅被捕者屈打成招,而且辗转牵连,动辄万人。《逆臣录》中许多人就是在党案兴起时,惟恐被捕者招供涉及自己的名字,暗中托人向承审人员行贿“抹去名字”,不料事与愿违,反而成了参与谋反的“铁证”。
朱元璋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五月初一日颁布《逆臣录》,当时挂名“蓝党”者人数已近千,而这还只是开始,莫礼等人尚不在其中。到同年九月初十日,朱元璋发布《赦蓝党胡党诏》,称:“迩者朝臣其无忠义者李善长等,阴与构祸,事觉,人各伏诛。今年蓝贼为乱,谋泄擒,族诛已万五千人矣。余未尽者,已榜赦之。犹虑奸顽无知,尚生疑惑,日不自宁。今特大诰天下,除已犯已在官者不赦外,其已犯未及未犯者,亦不分蓝党、胡党,一概赦宥之。” 从四月到九月,卷入蓝党“族诛”者就由1000人急剧增加到15000人,牵连之广,可见一斑。我们无从知道在这项赦免诏书颁布之后,朱元璋是否真正停止了搜捕,因为诏书中明说蓝党一案族诛者已达15000,接着又声称“除已犯已在官者不赦”,直到洪武三十一年二月仍在处决“胡蓝党”。乾隆《吴江县志》记载:“尝见当时抄白原行云:锦衣卫镇抚司镇抚臣刘等谨奏党逆事:今将三山案胡蓝党犯人沈德全等取招在官,洪武三十一年二月十八日早将一干人犯引到奉天门下奏,奉圣旨:‘正党与户下户丁多着折了臂膊,未出动的小厮不打,且牢着他。供出的田口家财断没了。’钦此。本月二十日早本司卫镇抚臣朱鉴于奉天门下奏,奉圣旨:‘正党与户下户丁都凌迟了,十岁已上的小厮都发南丹卫充军,十岁以下的送牧马所寄养,母随住;一岁至三岁的随母送浣衣局,待七岁送出来。’钦此。” 值得注意的是,朱元璋就是在这年闰五月去世的,二月间病体缠身之时仍力疾作出“凌迟”在押成丁“胡蓝党人”和断没田口家财的决定,可谓至死方休。从洪武二十六年春到三十一年春,整整经过了5年,其间刑追逼供隐匿田产丁口的工作必定做得非常彻底,最后实在没有油水了,沈万三的曾孙沈德全等人也就被处以凌迟极刑。即便在朱元璋死后,洪武朝为数极多的冤案长期处于禁忌之列,曾经名驰四方的江南首富沈氏家族的真实故事逐渐被淡忘。除了个别史籍记载了建文帝即位以后赦免党人,到成化、弘治年间沈万三的六世孙沈洪以书法著称当时以外,广泛流传的只是一些神话色彩颇浓的沈万三传奇。?81?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
乾隆十二年《吴江县志》卷五六《旧事》。
傅维鳞:《明书》卷五一《纶浼志一》。
三、余 论
(一)沈万山家致富的原因
以沈万三为代表的沈氏家族是靠什么发家致富的?除了聚宝盆、点化术之类不经之谈,有“力田”说和“通番”说两种,按传统说法就是“务本”或是“逐末”。从前引各种第一手材料来看,自沈万三(富)的父亲沈
从湖州南浔镇迁居到长洲县东蔡村(或作东村)以后,充分利用了当地大片抛荒的肥沃田土,在迁居之初,父子可能亲自参与力作。由于经营得法,占田日广,沈家转为招集佃户出租田地、雇佣长短工和发放高利贷的大地主,到沈万三兄弟主持家业时就已经拥有地跨数县的良田。传至沈达卿一辈时,沈家“产益广、赀益饶” ,有史籍称其田产多达数千顷。沈家以占有大批田产起家在沈提供的沈汉杰行状中叙述得最详细,《沈伯熙墓志铭》所记虽稍简略,内容却是一致的。《弘治吴江志》说:“万三,长洲人,富甲江南,名闻天下,田宅跨于各邑。” 隆庆《长洲县志》记:“初,吴中首称沈氏曰万三公、万四公昆季,以力农致富埒古素封者。” 据上引杜琼作《王止仲传》,王行称沈达卿为“多田翁”。洪武年间实行粮长制度,选田多纳赋额大者为粮长,沈万三的子孙和姻亲派充粮长的就有好几个。明中期苏州人黄省曾《吴风录》记:“自沈万三秀好广辟田宅,富累金玉,沿至于今竟以求富为务。”这类记载还有许多,足以证明沈万三家族是通过占有大片田地,坐享高额地租而致富的。至于“通番”说,只见于个别史籍的一句传说之词,并没有任何具体事实。
《弘治吴江志》卷五《风俗》记:“四民之中,惟农为最劳,而吴民又劳中之劳也。无产小民投顾富家力田者谓之长工;先借米谷食用,至力田时撮忙一两月者谓之短工;租佃富家田产以耕者谓之租户。此三农者所谓劳之之劳也。……而一饱之欢曾无旬日,谷之主家之廪,利归质贷之人,则室又垂罄矣。自此惟采茅为薪,捕鱼易米,敝衣故絮,藜羹粝饭曾不得以卒岁,岂不可怜也哉!”
“每田一亩起租一石至一石八斗,每岁仲冬租户以干圆好米纳还田主,田主亦备酒食以劳之,谓之租米。其小民乏用之际,借富家米一石,至秋则还二石,谓之生米;其铜钱或银则五分起息,谓之生钱。或七八月间稻将熟矣而急于缺食,不免举债,亦还对合,故吴人有‘出门加一’之谚。所以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矣。吴农有言曰:‘汁出赖赖,强如做债’,赖赖盖谚语,犹言淋漓也。稻半熟而有汁出淋漓者,刈而食之,胜?82?历 史 研 究
隆庆五年《长洲县志》卷一四《人物?沈传》。
《弘治吴江志》卷七《居第》。
上引王行作《清安堂记》;沈汉杰墓志铭也说他“善相土之宜,……浸广先业”。
如举债也”。元末明初长谷真逸在《农田余话》卷上记述苏州时事说:“予尝见富室巨家不以富有之际结人之心,行方便,种德阴子孙,往往剥人之肉以取丰己。人逋数斗,隔年倍息,转辗几年,以一取百。小民之家田庐准折一空,彼方以为得计,储积赢余,富过封君,贻于子孙,岂非良策哉!不再世化为乌有者,吾见多矣。”
沈万三家族通过雇佣长、短工,把田出租给佃户,征收租米,发放高利贷,年复一年,兼并的土地越来越多。《周庄镇志》记当地“八景”之一是“东庄积雪”,“东庄
地在桃花庵外,本名东仓,相传为沈万三积粟处”
。沈家田产遍布附近各县,粮仓和房屋自然不止周庄一处。
与此同时沈家也可能还要经商,如出卖粮食或收购其他货物,以牟取更多的财富。《逆臣录》中就曾提到沈文矩收买白蜡2000斤托人运往山东德州买卖 ;蓝玉曾让包括沈家在内的富户收购苏杭缎匹,这些富户满口答应,可见对商业也并不陌生。不过,就总体而言,沈万三家族基本上是以传统方式剥削农民的大地主。
(二)有待于继续探讨的问题
上面已经论证沈万三生于元朝,卒于元朝,并没有入明,但他的确切生卒年代还没有查清。沈氏家族其他成员的情况也若明若暗。像沈万三的弟弟沈万四(沈贵)的情况,我们就知道得很少。清康熙时人高士奇在《天禄识余》中说:“沈富,字仲荣,行三,人因以万三秀呼之。元末,富甲江南。其弟贵,以诗讽云:‘锦衣玉食非为福,檀板金尊可罢休。何事子孙长久计,瓦盆盛酒木棉衣。’万三不听。贵遂隐于终南,不知所终。”依据万四孙沈提供的其父沈汉杰行状,高士奇的记载显然只是一种不可靠的传闻。又如,《弘治吴江志》提到卷入蓝党的沈氏家族人员有“沈旺、沈德全、沈昌年、沈文规、沈文矩、沈文衡、沈文学、沈文载、沈海凡八人,皆万三子孙”。《逆臣录》中提及沈德全、沈海、沈昌年、沈德嘉、沈文进、沈伯圭。我们已经知道,沈旺是沈万三的儿子,沈德全是沈旺的孙子;沈文矩即沈程,是沈达卿的孙子;沈海是沈之子,沈万四(沈贵)的曾孙。“四沈”当中可以确切证明的有三家;至于沈昌年、沈文规、沈文衡、沈文学、沈文载、沈文进、沈德嘉、沈伯圭诸人的家族关系就难以确定,估计其中有一部分是上引沈家墓志铭及王行等人文章中已出现过的人的名或字。若能剖析这个家族的具体情况,对于了解元明之际世家大族的社会地位和作用,加深对这一时期社会史的认识,无疑有重要意义。
在婚姻关系上,沈氏家族也提供了一些值得探讨的情况。可以举出两点:一是在两姓结姻时往往不考虑辈分的高低,如莫旦述及其家族与沈家结亲时说:“万三曾孙女归先伯祖轮,而先侍郎(莫礼——莫轮之父辈)之女又归其六世孙。”两家结姻有两?83?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
《逆臣录》卷五《倪原吉供词》。
光绪《周庄镇志》卷一《胜迹》。
辈之差。又如《逆臣录》中顾安保(即顾学礼,学文之弟)供词中称沈德全为“表兄”,顾学文是沈万三的赘婿,而沈德全则是沈万三的曾孙,可见两家之间另有相差三辈的婚姻关系。洪武十七年二月初九日翰林院待诏朱善上言中提及“按律尊属卑幼相
与为婚者有禁”
。由此推知这种不问辈分互结婚姻是元朝风俗,入明以后朱元璋曾以法律形式严加禁止。另外一个婚姻问题是赘婿。自秦、汉以来赘婿即为官方和民间所轻视,直至近代歧视入赘的现象仍然相当严重,究其原因无非是重男轻女,男子只有在家境十分贫寒的情况下才会入赘女家。可是,在元代却存在一种例外情形,富家男子入赘女方的现象比较常见。如顾学文是沈万三的赘婿,据《逆臣录》,其父顾常为吴江县二十九都粮长,肯定也是个大地主。又如《至正直记》的作者孔克齐入赘溧阳吴家时,其父孔文升家境也相当富裕。由此推测,在元朝统治时期,受蒙古族影响,男子入赘女家并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很可能妻方爱女心切,不忍其离开膝下,相约缔姻时即以入赘为条件。
最后,顺便谈一下《金瓶梅》中引用的“南京沈万三,北京枯柳树,人的名儿,树的影儿”这句民间谚语。在明代,“南京”和“北京”都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狭义指两京的城郊。广义上的南京指南直隶,北京指北直隶。正如“南京沈万三”是指南直隶所属的苏州府长洲县沈万三家族一样,“北京枯柳树”也不在北京城内或城郊,而是在北直隶管辖的交河县境。在民谣中与沈万三共享盛名的大柳树直到道光二年(1822年)才被砍去。《交河县志》收该县王化昭撰《巨柳说》一文云:“吾家有巨柳一株,高数仞,围可十余,本甚直,干垂而枝密。每至春时含烟如笑,带雨如泣,随风善舞,如拒如迎,备极濯濯风流之态,以故骚人逸客见辄盘桓不忍去;而工人则尤爱之,以为可胜栋梁选也。壬午,予筑室无栋用,伐之。斤锯既加,突有群蜂飞出,毒螫人,中枯朽已透顶,不可用,工师婉惜者久之,遂弃焉。” 这真是大煞风景,但为《金瓶梅》增添一个小注脚大概也就够了。
〔作者顾诚,1934年生,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 100875〕
(责任编辑:仲伟民)?84?历 史 研 究
民国五年《交河县志》卷九《艺文志?清文》;卷七《人物志上?文学?王化昭传》云:“王
化昭,字痴园,岁贡生,……道光间居京邸”,与何绍基、刘樾等人交游。
《明太祖实录》卷一六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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