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版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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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nHongliang

仅供个人学习

第一册通用工程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各类市政工程(有关专业册注明不适用本章定额的除外)。

二、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不超过液限的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超过液限的为淤泥。

挖湿土时,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三、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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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150m以内按基坑计算;厚度在30cm以内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一般土方和一般石方计算。

四、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工程。 五、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费用另行计算。

六、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七、除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子目外,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挖土子目乘以系数1.43、机械挖土子目乘以系数1.2。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于支撑下挖土。

八、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子目乘以系数2.5,机械子目乘以系数1.5。

九、人工挖土中遇碎、砾石含量在31%?50%的密实黏土或黄土时按四类土乘以系数1.43,碎、砾石含量超过50%时另行处理。

十、三、四类土的土方二次翻挖按降低一级类别套用相应定额。淤泥翻挖执行相应挖淤泥子目。

十一、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和积水考虑,定额内未包括防水和覆盖材料费,发生时可按实际计算。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打眼爆破若有石料粒径解小要求,増加的费用另计。定额中己包括爆破后的改炮、改锤等工序。

十二、反铲挖掘机挖坑、槽土方按反铲挖掘机挖土定额子目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其他不变。反铲挖掘机挖坑、槽石碴按反铲挖掘机挖石碴定额子目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其他不变。液压破碎锤破碎坑、槽岩石按液压破碎锤破碎岩石定额子目材料、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其他不变。

十三、除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定额子目外,机械挖土方中如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和修整沟槽底坡度),机械挖土按实挖土方量的95%计算,人工挖土按实挖土方量的5%执行底层土质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5。

十四、大型支撑基坑开挖定额适用于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板粧、钢板粧等围护的跨度大于8m的深基坑开挖。

十五、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由于场地狭小只能单面施工时,机械按下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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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调整表 宽度 基坑宽15m以内 基坑宽15m以外 两边停机施工 15t 25t 单边停机施工 25t 40t 十六、本章不包括施工现场障碍物清除、边坡支护等内容,实际发生时,另按其他章节相应规定计算。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费按当地规定执行。

十七、定额中回填土(包括松填、夯填、碾压)均己考虑了5m内的就近取土因素,超过5m按以下规定计算:

1、就地取余松土或堆积土回填时,除按填方定额执行外,另按运土方定额计算土方运输费用。 2、外购土者,按实际计算土方费用。

十八、本章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应扣除洒水车和水的费用。

十九、本章定额己综合考虑了槽坑单双面抛土、石因素。 二十、土壤、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分类表、岩石分类表

土壤分类表 土壤分类 土壤名称 开挖方法 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一、二类土 粉质黏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满载者 炭质土)、软塑红黏土、冲填土 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黏土、碎石土(圆硕、角硕)、棍合土、可塑红挖。机械需部分刨松方能铲挖满载黏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 者或可直接铲挖但不能满载者 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许用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坚硬红黏撬棍挖掘。机械需普遍刨松方能铲土、超盐渍土、杂填土 挖满载者 岩石分类表

三类土 四类土 注:本表土的名称及其含义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009年局部修订版)定义。 3 / 26

岩石分类 代表性岩石 开挖方法 单轴饱和抗压强度(MPa) 极软岩 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2.各种半成岩 1.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中等风化一强风化的较软岩 未风化一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砂岩 1.中等风化一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2.未风化一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岩、砂质泥岩等 1.微风化的坚硬岩 2.未风化一微风化的大理岩、板岩、石白云岩、钙质砂岩等 未风化一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岩、玄武岩、安山岩、片麻岩、石英岩、英砂岩、硅质砾岩、硅质石灰岩等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法开挖 用风镐和爆破法开 挖 <5 软 岩 软 质 石 较 软 岩 较 硬 岩 坚 硬 岩 5?15 15 ?30 用爆破法开挖 >60 30 ?60 硬 质 石 注:本表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50218-2014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009年局 部修订版)整理。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的挖、推、铲、装、运、破碎等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方按设计的回填体积计算。不同状态的土、石方体积分别按土方体积换算表、石方体积换算表相关系数换算。

土方体积换算表 虚方体积 1. 00 1. 20 1. 30 1. 50 名称 石方 块石 砂夹石 天然密实体积 0. 77 0. 92 1. 00 1. 15 天然密实体积 1. 00 1. 00 1. 00 虚方体积 1. 54 1. 75 1. 07 压实后体积 0. 67 0. 80 0. 87 1. 00 石方体积换算表 松填体积 1. 31 1.43 0. 94 夯实后体积 — (码方)1.67 — 松填体积 0. 83 1. 00 1. 08 1. 25 二、土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道的土方量以及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度而设计的加宽填筑的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石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计算,开挖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极软岩、软岩20cm,较软岩、硬质岩15cm。

三、夯实土堤按设计断面计算。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四、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开挖前的堤坡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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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路槽土方工程量按设计车行道底基层宽度每侧増加20cm计算。

六、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増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实计算。管沟回填应扣除管径在200mm以上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七、挖土放坡和坑、槽底加宽应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的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也无施工组织设计的可按下表计算。

槽、坑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表(cm) 放坡系数表 放坡起点深混凝土管道 管道结构宽度(土壤类别 cm) 人工开挖 度(m) ° 基础>90 ° 基础<90 50以内 一、二类土 100以内 250以内三类土 250以外 四类土 40 1. 20 50 60 1. 50 70 2. 00 40 1 :0.50 50 50 1 :0.33 60 1 :0.25 其他管道 顺沟槽方向坑上有防潮层 沟槽、坑内 无防潮层沟槽、坑边30 1 :0.33 40 1 40 :0.25 50 1 :0. 10 1 :0.75 40 1 :0.67 1 :0.33 1 :0.50 60 1 :0.33 1 :0.25 构筑物 机械开挖 1、挖土交叉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基础土方放坡,自基础(含垫层)底标高算起。如在

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百分比加权计算。

2、管道结构宽度: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则每侧另増加15cm。

八、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遇下列情况应増加运距:

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如下系数。

运距系数表 工程 坡度(°%) 系数 5?10 1. 75 3

推土机、铲运机 15以内 2 25以内 2. 5 人力及人力车 15以上 5 2、拖式铲运机(斗容量3m)加27m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 九、平整场地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一、自卸汽车运输运距超过20km时,按各地有关规定计算。

第二章钢筋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普通钢筋、预应力钢筋和钢筋运输、钢筋笼安放。 二、隧道工程采用本章定额子目时,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0。 三、普通钢筋

1、普通钢筋包括光圆钢筋、带肋钢筋、钢筋连接、冷轧扭钢筋、箍筋及其他、铁件、拉杆、传力杆和植筋増加费等内容。

2、钢筋工作内容包括:制作、绑扎、安装以及浇筑混凝土时维护钢筋用工。 3、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另行处理。 4、带肋钢筋Φ18以内的钢筋连接按直流弧焊考虑,定额己综合焊接用工和电焊条用量;Φ18以外的钢筋连接按设计要求选用钢筋连接有关子目执行。

5、钢筋的搭接(接头)数量应按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计算,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未标明的,Φ 10以内的长钢筋按12m计算一个搭接(接头),Φ10以上的长钢筋按9m计算一个搭接(接头)。

6、钢筋挤压套筒定额按成品编制。如实际为现场加工时,挤压套筒按加工铁件进行换算,套筒重量可参考下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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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筒重量表 规格 重量(kg/个) 中20 1.78 中22 1.89 中25 2.07 中28 2.25 中32 2.49 注:表内套筒内径按钢筋规格加2mm、壁厚8mm、长300mm计算重量。如不同时,重量可以调整。 7、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制作执行“普通钢筋”相应子目(不含地下连续墙钢筋制作平台费用),安放执行“钢筋运输、钢筋笼安放”相应子目。

8、预应力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按“普通钢筋”相应子目执行。

9、本定额未考虑对拉螺栓的周转,发生时可根据实际的周转次数进行计算,人工和机械不变。 10、传力杆按Φ22编制,若实际不同时,人工和机械消耗量可按以下系数调整。

人工和机械消耗量系数表 传力杆直径 调整系数 Φ28 0.62 Φ25 0.78 Φ22 1.00 Φ20 1.21 Φ18 1.49 Φ16 1.89 11、植筋増加费工作内容包括钻孔和装胶。定额中的钢筋埋深按以下规定计算: ⑴钢筋直径规格为20mm以内的,按钢筋直径的15倍计算,并大于或等于100mm。 ⑵钢筋直径规格为20mm以上的,按钢筋直径的20倍计算。

当设计埋深长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定额中的人工和材料可以调整。 植筋用钢筋的制作、安装按钢筋质量执行普通钢筋相应子目。 四、预应力钢筋、钢绞线

1、预应力钢筋、钢绞线包括先张法、后张法预应力钢筋制安,预应力钢绞线制安、孔道成型、注浆,钢绞线张拉和端头封闭等内容。

2、预应力钢筋工程未包括人工时效处理,发生时另行计算。

3、定额中己综合考虑了张拉时相应的夹具、承力架等合理的周转摊销量,不得重复计算。定额不包括张拉台座费用,应按“桥涵工程”册有关内容另行计算。

4、预应力钢绞线张拉工程的锚具按单孔锚具计算,每根钢绞线有两端计2个锚具。如果采用多孔锚具,可按锚具预算价格除以有效锚孔数量折算单价,调整价差。

五、钢筋运输、钢筋笼安放

1、钢筋运输、钢筋笼安放包括加工钢筋水平、垂直运输和现浇灌注粧、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安放等内容。

2、现场钢筋水平运距包括在工程中,加工的钢筋由附属工厂至工地水平运输或现场钢筋水平运 距超过150m的应另列项,按钢筋水平运输子目执行。

3、以设计地坪为界,±3.00m以内的构筑物钢筋不计垂直运输费,超过+3.00m的构筑物,±0.00 以上部分钢筋全部计算垂直运输费,-3.00m以下的构筑物,±0.00以下部分钢筋全部计算垂直运输费。

4、本定额垂直运输子目按20m以内考虑,超过20m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普通钢筋

1、钢筋工程量应区别不同钢筋种类和规格,分别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电渣压力焊接、套筒挤压、直螺纹接头按设计图示个数计算。 3、铁件、拉杆、传力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4、植筋増加费按个数计算。

5、马凳按设计图示或己审批的施工方案计算,设计无规定时,马凳的规格应比底板钢筋降低一个规格(若底板钢筋规格不同,按其中规格大的钢筋降低一个规格计算),长度按底板厚度的2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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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mm计算,按1个/m计入马凳筋工程量。

二、预应力钢筋、钢绞线

1、预应力钢筋应区别不同钢筋种类和规格,分别按规定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先张法钢筋长度按构件外形长度计算。

3、后张法钢筋按设计图示的预应力钢筋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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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低合金钢筋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按孔道长度共减0.35m,螺杆按加工铁件另列项计算。

⑵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螺杆按加工铁件另列项计算。

⑶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按孔道长度増加0.15m,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共増加0.3m计算。

⑷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増加0.35m计算。 4、钢绞线采用JM、XM、OV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绞线増加lm。 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绞线増加1.8m。

5、预应力构件孔道成型按孔道长度计算;孔道注浆以体积计算,不扣除钢绞线体积。 6、预应力钢绞线张拉应区分单根设计长度,按图示根数计算。 7、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端头封闭,按图示张拉端头个数计算。 8、临时钢丝束拆除,按拆除钢绞线的质量计算。 三、钢筋运输、钢筋笼安放

1、钢筋水平及垂直运输均按设计图示用量以质量计算。

2、现浇灌注混凝土粧钢筋笼安放按设计图示用量以质量计算。 3、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安放按设计图示用量以质量计算。

第三章拆除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拆除均未包括挖土方,挖土方按本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工程执行。 二、本章小型机械拆除工程中包括人工配合作业。

三、液压破碎锤破碎后的废料,其清理费用另行计算;人工及小型机械拆除后的旧料应整理干净就近堆放整齐。如需运至指定地点回收利用或弃置,则另行计算运费和回收价值。

四、管道拆除要求拆除后的旧管保持基本完好,破坏性拆除不得套用本定额。拆除混凝土管道未包括拆除基础及垫层用工。基础及垫层拆除按本章相应工程执行。

五、本章定额中未考虑地下水因素,若发生则另行计算。

六、人工拆除石灰土、二碴、三碴、二灰结石基层,应根椐材料组成情况执行拆除无骨料多合土基层或拆除有骨料多合土基层工程。

小型机械拆除石灰土,执行小型机械拆除无筋混凝土面层工程乘以系数0.70。小型机械拆除二碴、三碴、二灰结石等其余半刚性基层,执行小型机械拆除无筋混凝土面层工程乘以系数0.80。

七、液压破碎锤拆除坑、槽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筑物,按相应定额子目材料、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0,其他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拆除旧路及人行道按面积计算。 二、拆除侧缘石及各类管道按长度计算。 三、拆除构筑物及障碍物按体积计算。

四、伐树、挖树蔸按实挖数以“棵”计算,砍挖乔灌木、清挖草皮以面积计算。 五、路面凿毛、路面铣刨按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以面积计算。 六、路面切缝根据切缝厚度按长度计算。 七、液压破碎锤拆除旧路按面积计算。

第四章措施工程

说 明

一、打拔工具桩

1、本定额适用于市政各专业册的打、拔工具粧。 2、定额中所指的水上作业,是指距岸线1.5m以外或者水深在2m以上的打拔桩。距岸线1.5m 以内、水深在lm以内者,按陆上作业考虑;如水深在lm以上2m以内,其工程量则按水、陆面各 50%计算。

3、水上打拔工具粧按两艘驳船捆扎成船台作业,驳船捆扎和拆除费用按本定额第三册《桥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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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相应工程执行。

4、打拔工具桩均以直桩为准,如遇打斜桩(斜度: 6,包括俯打、仰打)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5。

5、导桩及导桩夹木的制作、安装、拆除己包括在相应定额中。

6、圆木桩按疏打计算;钢板桩按密打计算;如钢板桩需要疏打时,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 1.05。

7、打拔桩架90°调面及超运距移动己综合考虑。 8、竖、拆柴油打桩机架费用另行计算。

9、水上打拔工具桩如发生水上短驳,则另行计算其短驳费用。

10、各类钢板桩消耗量中未包括其使用费,使用费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二、围堰工程

1定额适用于人工筑、拆的围堰工程。机械筑、拆的围堰执行本册“土石方工程”相关工程。 2围堰定额未包括施工期内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工料。潮汛养护工料可根椐各地规定计算。如遇特大潮汛发生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损失时,应根椐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3围堰定额中的各种木桩、钢桩均按本章“打拔工具桩”的相应工程执行。定额括号中所列打拔工具桩数量仅供参考,实际用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4草袋围堰如使用麻袋、尼龙袋装土围筑,按麻袋、尼龙袋的规格、单价换算,其他不变。 5定额围堰尺寸的取定:

⑴土草围堰的堰顶宽为1?2m,堰高为4m以内; ⑵土石混合围堰的堰顶宽为2m,堰高为6m以内; ⑶圆木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2.5m,堰高为5m以内; ⑷钢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5?3m,堰高为6m以内; ⑸钢板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5?3m,堰高为6m以内;

⑹竹笼围堰竹笼间黏土填心的宽度为2?2.5m,堰高为5m以内; ⑺木笼围堰的堰顶宽为2.4m,堰高为4m以内。

6筑岛填心子目是指在围堰围成的区域内填土、砂及砂砾石。 三、支撑工程

1定额适用于沟槽、基坑、工作坑、检查井及大型基坑的支撑。 2挡土板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3除槽钢挡土板外,本章定额均按横板、竖撑计算,如采用竖板、横撑,人工乘以系数1.20。 4定额中挡土板支撑按槽、坑两侧同时支撑挡土板考虑,支撑面积为两侧挡土板面积之和,支撑宽度为4.1m以内。如槽、坑宽度超过4.1m,其两侧均按一侧支挡土板考虑。按槽、坑一侧支撑挡土板面积计算时,人工乘以系数1.33,除挡土板外,其他材料乘以系数2.0。

5放坡开挖不得再计算挡土板,如遇上层放坡、下层支撑,则按实际支撑面积计算。

6钢制桩挡土板支撑安装及拆除是对钢制桩进行支撑和拆除所需消耗的人工和材料。钢制桩的打、拔另执行本章“打拔工具桩”相应工程。

7如采用井字支撑,按疏撑乘以系数0.61。 四、脚手架工程及其他工程

1、定额中脚手架己包括斜道及拐弯平台的搭设。 2、砌筑物高度超过1.2m可计算脚手架搭拆费用。 五、井点降水

1本定额适用于地下水位较高的粉砂土、砂质粉土、黏质粉土或淤泥质夹薄层砂性土的地层。 2喷射井点定额包括两根观察孔制作,喷射井管包括内管和外管。井点材料使用摊销量中己包括井点拆除时的材料损耗量。

3井点降水过程中,如需提供资料,则水位监测和资料整理费用另计。

4井点降水成孔过程中产生的泥水处理及挖沟排水工作应另行计算。遇有天然水源可用时,不计水费。

5井点降水必须保证连续供电,在电源无保证的情况下,使用备用电源时费用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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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拔工具桩

1、圆木桩按设计桩长(检尺长)和圆木桩小头直径(检尺径)查《木材?立木材积速算表》以体积计算。

2钢板桩:打、拔桩按设计图示尺寸或施工组织设计以质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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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板桩使用费=设计使用量×使用天数×钢板桩使用费标准[元/(吨?天)] 钢板桩的使用费标准按各市规定执行,如无规定,按市场价格确定。

3如需计算竖、拆打拔桩架,竖、拆打拔桩架次数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规定,则按打桩的进行方向:双排桩每100m、单排桩每200m计算一次,不足一次者均各计算一次。

二、围堰工程

1、围堰工程分别按体积和长度计算。

以体积计算的围堰,工程量按围堰的设计断面乘以围堰中心线的长度。 以长度计算的围堰,工程量按围堰中心线长度计算。 2、围堰高度按施工期内的最高临水面加0.5m计算。 三、支撑工程

1、大型基坑支撑安装及拆除工程量按设计质量计算,其他支撑工程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支撑面积计算。

2、大型基坑支撑使用费=设计使用量×使用天数×使用费标准[元吨+天)]。 大型基坑支撑的使用费标准按各市规定执行,如无规定,按市场价格确定。 四、脚手架工程及其他工程

1、脚手架工程量按墙面水平边线长度乘以墙面砌筑高度以面积计算。 2、柱按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砌筑高度以面积计算。 3、满堂脚手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室外管道脚手架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5、立挂式安全网按架网部分的实挂长度乘以实挂高度以面积计算。 6、挑出式安全网按挑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五、井点降水

1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轻型井点以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以30根为一套,大口径井点以10根为一套。井点的安装、拆除以“10根”计算。井点使用的定额单位为“套?天”,累计根数不足一套按一套计算。

2深井井点:井点的安装、拆除以“座”计算,井点使用的定额单位为“座?台班”。

第二册 道路工程

第一章 路基处理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预压路基、强夯路基、掺砂石、抛石挤淤等工程。

二、堆载预压定额工作内容包括堆载四面放坡和修筑坡道,未包括堆载材料的运输,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三、真空预压砂垫层厚度按70cm考虑,当设计材料厚度不同时可以调整,人工増减2.37工日3

/10m。

四、路基处理设计的石灰、水泥含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用量不变。

五、袋装砂井直径按7cm编制,当设计砂井直径不同时,按砂井截面积的比例关系调整中(粗)砂用量,其他消耗量不变。袋装砂井及塑料排水板处理软弱地基,工程量为设计深度,定额材料消耗中己包括砂袋或塑料板的预留长度。

六、水泥搅拌粧分为深层搅拌法(简称湿法)和粉体喷搅法(简称干法),定额己综合了正常施工需要的重复喷浆(灰)和搅拌。空搅部分按相应工程的人工及搅拌机械台班用量乘以系数0.5。

七、振冲粧(填料)定额中不包括泥浆排放处理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八、水泥搅拌粧中深层搅拌法的单(双)头搅拌粧、三轴水泥搅拌粧定额按二搅二喷工艺考虑。设计不同时,每増(减)一搅一喷按相应工程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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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单、双头深层搅拌粧,三轴搅拌粧水泥掺量分别按加固土重(1800g/m)的13%和15%考虑,当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执行相应工程。

十、水泥粉煤灰碎石粧(CFG)的土方场外运输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工程》中“土石方工程”相应工程。

十一、高压旋喷粧中设计水泥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应根据设计规定进行调整。泥浆运输体积按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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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粧体积的1.5倍计算。

十二、石灰粧按粧径500mm编制,设计粧径每増加50mm,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05。 当设计与定额的石灰用量不同时可以调整。

十三、分层注浆加固的扩散半径为80cm,压密注浆半径为75cm。当设计与定额取定的水泥用量不同时可以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堆载预压、真空预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加固面积计算。

二、强夯分满夯、点夯,区分不同夯击能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夯击范围以面积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每边超过基础外缘的宽度3m计算。

三、掺石灰、水泥按设计图示尺寸范围内面积乘以路基处理深度以体积计算。 四、机械翻晒、掺砂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五、抛石挤淤、换填石渣(毛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六、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七、振冲粧(填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八、振动砂石粧按设计粧截面乘以粧长(包括粧尖)以体积计算。

九、水泥粉煤灰碎石粧(CFG)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粧长(包括粧尖)计算。取土外运按成孔体积计算。

十、水泥搅拌粧(含深层水泥搅拌法和粉体喷搅法)按粧长乘以粧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粧长按设计粧顶标高至粧底另加500mm计算;若设计粧顶标高比自然地坪标高小0.5m或己达打粧前的自然地坪标高时,另増加长度应按实际长度计算或不计。

十一、高压旋喷粧工程量钻孔按原地面至设计粧底的距离以长度计算,喷浆按设计加固粧截面积乘以设计粧长以体积计算。

十二、石灰粧按设计粧长(包括粧尖)以长度计算;石灰砂粧按设计粧长乘以截面面积以体积计 算。

十三、灰土(砂)粧按设计粧长乘以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十四、地基注浆加固以“孔”为单位的子目,按全区域加固编制,当加固深度与定额不同时可内插计算;若采取局部区域加固,则人工和钻孔台班不变,材料(注浆阀管除外)和其他机械台班,按加固深度与定额深度同比例调减。

十五、注浆加固按体积计算的子目己按各种深度综合取定,工程量按加固土体以体积计算。 十六、褥垫层、土工合成材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七、排(截)水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八、砂石盲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虑管盲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M计算。

第二章 道路基层

说 明

一、本章包括路床(槽)整形、路拌多合土基层、厂拌多合土基层、粉煤灰基层等工程。 二、路床(槽)整形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路床(槽)整平达到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应经压路机碾压密实。

三、边沟成型己综合了边沟挖土不同土壤类别,并考虑两侧边坡培整面积所需的挖土、培土、修整边坡及余土抛出沟外的全过程所需人工。

四、多合土基层按现场拌合和集中拌合考虑。当采用厂拌时,其场外运输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且运距在25km以内。

五、多合土基层中各种材料是按常用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与定额取定的材料配合比不同时,定额中的相关材料可以换算,但人工和机械台班消耗量不变。

六、基层混合料多层铺筑时,其基层各层均需进行养生,养生期按7天考虑,其用水己综合在多合土养生工程内,使用时不得重复计算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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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章中设有“每増减lcm”的子目,适用于压实厚度20cm以内的结构层铺筑,压实厚度20cm 以上的按两层结构层铺筑。

考虑。施工中如采用汽车运水,其费用另计。八、多合土及碎石等基层现场拌和用水,定额中按自来水就近

九、多合土基层铺筑时,两侧如需培土或采用模板支护,其费用另行计算。

十、本章定额凡使用石灰的工程,均未包括消解石灰的内容,发生时,另执行消解石灰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道路路床(槽)碾压按设计道路路基边缘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在设计中明确加宽值的,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中未明确的,可按设计路宽每侧各加50cm计算。

二、培路肩、整形边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三、土边沟成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四、道路(人行道)基层摊铺、养生均按设计摊铺层的面积之和计算,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如设计道路基层横断面为梯形,应按其界面平均宽度计算面积。

五、多合土运输按材料用量以体积计算。

第三章 道路面层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简易路面、沥青表面处治、结合层(透层、黏层、封层)、沥青混凝土路面等工程。

二、喷洒沥青油料中,透层、黏层、封层分别列有石油沥青和乳化沥青两种油料,其中透层适用于无结合料粒料基层和半刚性基层;黏层适用于新建沥青层、旧沥青路面和水泥混凝土。当设计与定额取定的喷油量不同时,定额中相关材料可以调整,人工、机械不变。

三、沥青混凝土路面所需沥青混合料采用定点拌和时,其运至作业面所需的运费按定额中相应子目执行。若采用成品,其运杂费包含在成品价中,不再另行计算。

四、沥青玛硝脂碎石混合料设计采用的纤维稳定剂的掺加比例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定额中纤维稳定剂的消耗量。

五、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执行沥青混凝土路面子目,其发生的摊铺及拌和设备的清洗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另行计取。其所需材料的配合比按实际调整,人工、机械不变。

六、水泥混凝土路面己综合考虑了有筋和无筋的不同功效,施工中无论有筋、无筋均不换算。 七、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中未包括拉防滑条、刻纹,发生时另按相应定额执行。 八、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中混凝土按预拌考虑。

九、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按平口编制,当设计为企口时,按相应工程执行,其中人工乘以系数 1.01,模板摊销量乘以系数1.05。

十、水泥混凝土路面伸缩缝所用填缝材料,当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十一、水泥混凝土路面用钢筋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工程》中的“钢筋工程”相应子目。 十二、本章未考虑沥青拌和设备的安拆费用,如发生时,其拌和设备安拆可借用其他专业定额计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及其他类型路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但扣除与路面相连的平石、侧石、缘石及桥梁工程中的伸缩缝所占的面积(沥青混凝土及水泥混凝土路面)。

二、伸缝嵌缝按设计缝长乘以设计缝深以面积计算。

三、锯缝机切缝、填灌缩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四、土工布贴缝按混凝土路面缝长乘以设计宽度以面积计算(纵横相交处面积不扣除)

第四章 人行道及其他

说 明

一、本章包括人行道整形碾压,人行道块料铺设,混凝土人行道,广场、停车场、运动场面层等工程。

二、人行道整形工程包括平均厚度l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整平、碾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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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定额采用的人行道板、人行道块料、广场砖等材料规格或型号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四、侧(缘)石安砌包括直线、弧线,己综合考虑。

五、现浇混凝土侧(缘)靠背(护角)执行现浇混凝土侧(缘)石子目。现浇混凝土侧(缘)石模板按钢模板考虑,实际采用其他形式模板时不调整。

六、树池盖安装未包括填料,发生时按填料品种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七、检查井、窨井、雨水进水井升高均不包含更换井盖座等工作内容,发生升高并更换井盖座时,按“更换检查井盖座”相应子目执行。

八、零星砌体抹面适用于台阶、水池、花池等零星构筑物抹面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行道整形碾压按人行道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树池和各类井所占面积。 二、人行道板安砌,人行道块料、混凝土人行道铺设,停车场、广场面层铺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但应扣除侧石、缘石、树池所占面积。

三、花岗岩人行道板伸缩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四、侧(平、缘)石垫层区分不同材质,以体积计算。 五、侧平石、缘石按设计图示中心线以长度计算。

六、现浇混凝土侧(平、缘)石模板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计算。 七、检查井升降按“座”计算。

八、砌筑树池侧石按设计外围尺寸以长度计算。

第五章 交通管理设施

说 明

一、本章包括交通标志杆安装、门架安装、标志牌安装、视线诱导器等工程。 二、交通标志杆、门架杆及标志牌均按成品考虑,其中标志牌成品不含反光膜。

三、标志牌安装分小型、大型标志牌,面积在lm2以内为小型标志牌,面积在lm2以上为大型标志牌。

四、附着式反光轮廓标安装于波形护栏或其他护栏上,己综合考虑各种安装方法。路面突起路标采用粘合剂粘合于混凝土或沥青路面上,包括反光型与非反光型。

五、纵向标线包括中心线、边缘线和分道线;标记包括文字、字符及图形;横道线包括人行横道线、停止线及导流带标线等;其他标志线均按横道线相应工程执行。

六、标志牌、标志杆及门架安装的螺栓(垫圈、垫片),当设计与定额取定的材料规格及数量不同时,可以调整。

七、塑质隔离筒(墩)内灌水(砂)费用,另行计算。 八、本册所涉及的土石方工程,按本定额第一册《通用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相应子目执行。 九、交通设施所需的保护管及相关线缆敷设、混凝土基础,按本定额第十册《路灯工程》的相应子目执行。

十、定型手孔井按本定额第十册《路灯工程》的相应子目执行;非定型手孔井按本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中的“非定型井”相应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交通标志杆安装均按“根”计算,双柱标志杆两柱为一根。 二、标志牌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块”计算。

三、标线、标记、横道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文字、字符按单体的外围矩形面积计算,图形按外框尺寸以面积计算。标志牌反光膜按成型标志牌面积乘以系数1.8 (不另计损耗)。其他表面警用反光膜按实贴面积计算。

四、环形检测线圈敷设按实埋长度(包括进控制箱部分)计算。 五、混凝土隔离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六、塑质隔离筒(墩)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第三册 桥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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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桩基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搭、拆桩基础工作平台,组装、拆卸船排,组装、拆卸柴油打桩机,钢筋混凝土方桩,钢筋混凝土管桩,钢管桩,埋设钢护筒,旋挖钻机钻孔,回旋钻机钻孔,冲击式钻机钻孔,卷扬机带冲抓锥冲孔,泥浆制作、外运,灌注桩混凝土,人工挖孔桩,灌注桩后注浆,截桩头,声测管等工程。

二、本章定额桩基工作平台适用于陆上、支架上打桩及钻孔灌注桩。支架平台分水上平台与陆上平台两类,其划分范围如下:

水上支架平台:凡河道原有河岸线、向陆地延伸2.5m的范围,均可套用水上支架平台。

陆上支架平台:除水上支架平台范围以外的陆地部分均属陆上支架平台,但不包括坑洼地段。若坑洼地段平均水深超过2m,面积大于20m2时,可套用水上支架平台;平均水深在1~2m时,按水上、陆上支架平台各取50%计算;如平均深度在lm以内,不作坑洼处理。

三、组装、拆卸船排定额未包括压舱费用。压舱材料取定为大石块,并按船排总吨位的30%计取 (包括装、卸在内150m的二次运输费)。

四、打桩工作平台根据相应的打桩工程打桩机的锤重进行选择。钻孔灌注桩的工作平台按孔径中<1000套用锤重小于或等于2500kg打桩工作平台;4) >1000套用锤重小于或等于5000kg打桩工作平台。

五、搭、拆水上工作平台工程己综合考虑了组装、拆卸船排及组装、拆卸打拔粧机工作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六、打桩土质类别综合取定。本章定额均为打直桩,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人工乘以系数1.33,机械乘以系数1.43。

七、台与墩或墩与墩之间不能连续施工时(如不能断航、断交通或拆迁工作不能配合),每个墩、台可计一次组装、拆卸柴油打粧架及设备运输费。

八、船上打桩定额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 九、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桩工程均未包括运桩。

十、送桩定额按送4m为界,如实际超过4m,按相应工程乘以下列调整系数: 送桩5m以内乘以系数1.2。 送桩6m以内乘以系数1.5。 送桩7m以内乘以系数2.0。

送桩7m以上,以调整后7m为基础,每超过lm递増系数0.75。

十一、打钢管桩工程不包括接桩费用,如发生接桩,按实际接头数量套用钢管桩接桩定额;打钢管桩送桩,按相应打桩工程调整计算,不计钢管桩主材,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9。如发生拔桩,按打桩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计算。

十二、焊接桩型钢用量可按实调整。

十三、本章工程钻孔的土质分类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局部修订版)和《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50218-2014划分。钻孔灌注粧钻孔土质分为8种,土质划分标准如下:

砂土:粒径<2mm的砂类土,包括淤泥、轻亚黏土。 黏土:亚黏土、黏土、黄土,包括土状风化。

砂砾:粒径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50%,包括礓石黏土及粒状风化。

砾石:粒径2~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50%,有时还包括粒径为20~200mm的碎石、卵石,其含量在5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卵石:粒径20~200mm的碎石、卵石含量>10%,有时还包括块石、漂石,其含量在1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软质岩(含极软岩、软岩和较软岩):各种松软、胶结不紧、节理较多的岩石及较坚硬的块石土、漂石土,其单轴饱和抗压强度在5~30MPa范围内。

较硬岩:硬的各类岩石,包括粒径>500mm、含量>10%的较坚硬的块石、漂石,其单轴饱和抗压强度在30~60MPa范围内。

8坚硬岩:坚硬的各类岩石,包括粒径>1000mm、含量>10%的坚硬的块石、漂石,其单轴饱和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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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强度在>60MPa范围内。

十四、埋设钢护筒工程钢护筒按摊销量计算,若在深水作业,钢护筒无法拔出时,经建设单位签证后,可按钢护筒实际用量(或参考下表重量)减去定额数量一次増列计算,但该部分不得计取除税金外的其他费用。 钢护筒重量参考表 桩径(mm) 每M护筒重量(kg/m) 800 155.06 1000 184.87 1200 285.93 1500 345.09 2000 554.60 十五、灌注桩混凝土均按水下混凝土导管倾注考虑,采用非水下混凝土时混凝土材料可替换。定额中己包括设备(如导管等)摊销,混凝土用量中均己包括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见下表)。

灌注桩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率表 工程名称 回旋(旋挖)钻孔 冲击钻孔 冲抓钻孔 充盈系数 1.20 1.25 1.30 损耗率(%) 1 1 1 十六、钻孔桩成孔定额内列出所需泥浆用量,其泥浆制作应按定额执行,定额内泥浆制作按普通护壁专用黏土考虑,如采用膨润土或其他材料允许换算。

十七、本章定额未包括泥浆池制作、拆除,若发生其费用可另行计算。

十八、本章定额未包括桩基础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搭、拆打桩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1、桥梁打桩:F=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F1=(5.5+A+2.5)×(6.5+D) 每条通道:F2=6.5×[L-(6.5+D)] 2、钻孔灌注桩:F= 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F1=(A+6.5)×(6.5+D) 每条通道:F2=6.5×[L-(6.5+D)]

式中:F—工作平台总面积;

N1—桥台和桥墩总数量;

F1 一每座桥台(桥墩)工作平台面积; N2—通道总数量;

F2—桥台至桥墩间或桥墩至桥墩间通道工作平台面积;

A—桥台(桥墩)每排桩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 D—二排桩之间的距离(m)。

L一桥梁跨径或护岸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图工作平台面积计算示意

二、打、拔桩

钢筋混凝土方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

钢筋混凝土管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空心部分体积不计。 钢管桩按成品桩考虑,以“t”计算。 三、送桩

陆上打桩时,以原地面平均标高増加l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支架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最高潮水位増加0.5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船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平均水位増加l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四、灌注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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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旋钻机钻孔、冲击式钻机钻孔、卷扬机带冲抓锥冲孔的成孔工程量按设计入土深度计算。工程的孔深指原地面(水上指工作平台顶面)至设计桩底的深度。成孔工程同一孔内的不同土质,不论其所在的深度如何,均执行总孔深定额。

旋挖钻机钻孔按设计入土深度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入岩増加费按实际入岩体积计算。 2、残(废)泥浆外运工程量按成孔体积乘以系数1.5计算。

3、灌注桩水下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増加lm乘以设计桩径截面面积计算。

人工挖孔工程量按护壁外缘包围的面积乘以深度计算,现浇混凝土护壁和灌注桩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灌注桩后注浆工程量按设计注浆量计算,注浆管管材费用另计,但利用声测管注浆时不得重复计算。

注浆管、声测管工程量按设计长度计算,设计未说明时按设计粧长另加0.5m计算。

第二章 基坑与边坡支护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钢筋混凝土板桩、地下连续墙、咬合灌注桩、型钢水泥土搅拌墙、锚杆 (索)、土钉、喷射混凝土等工程。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黏土、砂土及冲填土等软土层土质情况下桥涵工程的基坑与边坡支护,遇其他较硬地层时执行相应工程。

三、本章定额均为打直桩,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人工乘以系数1.33,机械乘以系数1.43。

四、打桩工作平台根据相应的打桩工程打桩机的锤重进行选择,执行本册第一章“粧基”相应项 目。

五、船上打桩工程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压舱、组装拆卸船排、桩机等均执行第一章“桩基”相关工程。

六、打板桩工程均己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七、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桩工程均未包括运桩。

八、地下连续墙成槽的护壁泥浆是按普通泥浆编制的,需要重晶石泥浆时,可另行调整。

九、地下连续墙工程未包括泥浆池的制作、拆除,发生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泥浆使用后的废浆运弃,其费用可另行计算。

十、咬合灌注桩导墙执行地下连续墙导墙相应工程。

十一、砂浆土钉定额钢筋按Φl0mm以外编制,材料品种、规格不同时可另行调整。 十二、腰梁、冠梁制作执行现浇混凝土小型构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钢筋混凝土板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积计算。

二、地下连续墙成槽土方量及浇筑混凝土工程量按连续墙设计截面面积(设计长度乘以宽度)乘以槽深(设计槽深加超深0.5m)以体积计算。

锁口管、接头箱吊拔及清底置换按设计图示连续墙的单元以“段”为单位计算,其中清底置换按连续墙设计段数计算,锁口管、接头箱吊拔按连续墙段数加1段计算。

三、水泥土搅拌墙按设计截面面积乘以设计长度以体积计算,搅拌粧成孔中重复套钻工程量己在工程考虑,不另行计算。

四、咬合灌注桩按设计图示单桩尺寸以体积计算。

五、锚杆和锚索的钻孔、压浆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主材(钢筋或钢绞线) 重量计算,不包括附件重量。

六、砂浆土钉、钢管护坡土钉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喷射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挂网按设计用钢量计算。

第三章 现浇混凝土构件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垫层、基础、承台、墩(台)帽、墩(台)身、支撑梁及横梁、墩(台)盖梁、拱桥、梁、板、挡墙、小型构件、桥面铺装、桥头搭板、桥梁支架、挂篮、混凝土运输及输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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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中各种现浇混凝土构筑物。

三、本章定额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发生时执行其他分册相关工程。

四、定额中毛石混凝土的块石含量为15%,如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人工、机械不调整。 五、定额中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列出,如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六、钢纤维混凝土中的钢纤维含量,如设计含量不同时可以调整。

七、本章定额中模板分组合钢模板、定型钢模板、胶合板模板,定额未注明模板类型的按木模考虑。胶合板模板按竹胶板计算,如模板材质不同时可以调整。定型钢模可根据实际摊销次数进行调整。

八、 Y形等异形柱模板按柱式墩台身模板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方木消耗量乘以系数1.05。

九、现浇梁、板等模板工程均己包括铺筑底模内容,但不包括支架部分,如发生时执行本章有关工程。

十、桥梁支架不包括底模及地基加固,其费用按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包括空心板、梁的空心体积),不扣除钢筋、铁丝、铁件、预留压浆孔道和螺栓所占体积。

二、模板工程量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

三、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亦不计算;单孔面积在0.3m2以上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四、桥涵拱盔、支架空间体积计算:

1、桥涵拱盔体积按起拱线以上弓形侧面积乘以(桥宽+2m)计算。

2、桥涵支架体积为结构底到原地面(水上支架为水上支架平台顶面)平均高度乘以纵向距离再乘以(桥宽+2m)计算。

五、支架预压按2.5t/m2计算,可按设计要求调整;设计未要求时按支架承载的梁体设计重量的1.1倍计算。

六、装配式钢支架定额只含万能杆件摊销量,其使用费(t·d)另行计算,计算时钢支架工程量按每立方M空间体积125kg考虑。

七、满堂式钢管支架定额只含搭拆,其使用费(t·d)另行计算,计算时钢管支架(包括扣件等) 工程量按每立方M空间体积50kg考虑。

八、 0号块扇形支架安拆工程量按顶面梁宽计算。边跨采用挂篮施工时,其合拢段扇形支架的安拆工程量按梁宽的50%计算。

九、工程的挂篮形式为自锚式无压重钢挂篮,钢挂篮重量按设计要求确定。推移工程量按挂篮重量乘以推移距离计算。

十、混凝土输送及泵管安拆、使用:

1、混凝土输送按混凝土相应定额子目的混凝土消耗量以体积计算,若采用多级输送,工程量应分级计算。

2、泵管安拆按实际需要的长度计算。

3、泵管使用按延长M以“m·d”为单位计算。

第四章 预制混凝土构件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预制梁、柱、板、拱桥构件及小型构件等工程。

二、构件预制定额适用于现场预制,现场不具备预制条件时,预制构件的场内、场外运输按构件运输相应子目执行。

三、本章工程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可按设计用量执行相应工程。 四、预制构件定额未包括胎、地模,发生时执行本章有关子目。

五、除安装梁分陆上、水上安装外,其他构件安装均未考虑船上吊装,发生时可増计船只费用。 六、预应力桁架梁套用桁架拱拱片子目,构件安装执行板拱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七、预制构件场内运输定额适用于除小型构件外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小型构件指单件混凝土体积小于或等于0.05m3的构件,其场内运输己包括在工程内。

八、双导梁安装构件工程不包括导梁的安拆及使用,另执行装配式钢支架工程,工程量按实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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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

1、预制空心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扣除空心体积,以实体积计算。空心板梁的堵头板体积不计入工程量内,其消耗量己在子目中考虑。

2、预制空心板梁,采用橡胶囊做内模时,考虑其压缩变形因素,可増加混凝土数量。当梁长在16m以内时,按设计图示体积増加7%计算,梁长大于16m时,按设计图示体积増加9%计算。如设计注明己考虑橡胶囊变形时,不再増加计算。

3、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封锚混凝土数量并入构件混凝土工程量内计算。 4、板梁间灌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模板工程量

1、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及T形梁、I形梁、双曲拱、桁架拱等构件均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包括侧模、底模)计算。

2、灯柱、端柱、栏杆等小型构件模板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 3、非预应力构件按模板接触混凝土面积计算,不包括胎、地模。

4、空心板梁中空心部分,本定额均采用橡胶囊抽拔,其摊销量己包括在工程内,不再计算空心部分模板工程量。

5、空心板中空心部分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

三、预制构件安装均按构件混凝土实体积(不包括空心部分)计算。

第五章 砌筑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垫层、拱上和台背填料,干砌片(块)石,浆砌片(块、料),浆砌预制块,砖砌体和滤层、泄水孔等工程。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砌筑高度在8m以内的桥涵砌筑工程。

三、垫层拱上和台背填料灰土中的石灰含量可据实调整,其他不变。 四、拱圈工程己包括底模,但不包括拱盔和支架,发生时执行相关工程。 五、本章定额中砂浆均按预拌干混砂浆编制。

六、滤层采用黏土层时可套用本定额第一册《通用工程》中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筑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面积0.3m2以内的预留孔所占体积。

二、滤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第八章 装饰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水泥砂浆抹面、剁斧石、镶贴面层和油漆、涂料等工程。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构筑物的装饰工程。

三、镶贴面层定额中,如实际贴面材料与定额不同,可以调整,人工、机械不变。 四、油漆定额按手工操作考虑,如采用喷漆不调整。

五、定额中均未包括施工脚手架,发生时按本定额第一册《通用工程》相应工程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本章定额除金属油漆以“吨”计算外,其他工程均按装饰面积计算。

第九章 其它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金属栏杆、石质栏杆,支座,桥梁伸缩装置,安装沉降缝,隔声屏障,泄水管和排水管,安装落水斗收水箅和桥面防水层等工程。

二、金属栏杆、石质栏杆主材品种、规格与设计不符时可以调整。金属栏杆定额中不含面漆,面漆套用本册第八章的相应定额。

三、与四氟板式橡胶支座配套的上下钢板、不锈钢板、锚固螺栓等费用摊入支座价格中计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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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梳形钢板、钢板、橡胶板及毛勒伸缩缝均按成品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金属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的主材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缺角、切肢、切边的重量,但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也不另増加。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二、橡胶支座按支座橡胶板(含四氟)尺寸以体积计算。

第五册 给水工程

第六章 管道附属构筑物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砖砌类的圆形立式闸阀井、圆形立式蝶阀井、圆形卧式蝶阀井、圆形排气阀井、圆形地下式消火栓井、圆形泄水井、圆形井井壁増高调整、矩形卧式闸阀门、矩形水表井、人孔井筒増高调整;现饶钢筋混凝土类的矩形立式闸阀井、矩形立式蝶阀井、矩形卧式蝶阀井、矩形卧式闸阀井、矩形排气阀井、矩形水表井、现浇管道混凝土支墩等项。

二、本章定额砖砌与钢筋混凝土浇筑各类井室,主要依据现行的《市政给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国标一07MS101) (2007年)中有关规定进行编制,使用时参照执行。

三、本章定额现浇钢筋混凝土各类井室,均按有地下水考虑,也适用于无地下水。砖砌各类井室均按无地下水考虑,除砖砌圆形泄水井井壁采用内外壁水泥砂浆抹面外,其他均依据标准图按井内壁水泥砂浆勾缝编制,如设计另有要求,依据设计的具体要求实施,套相应定额増加的费用,应按本定额相关册规定另计。

四、本章定额现饶钢筋混凝土各类井室,均未包括钢筋和模板内容、应依据设计和标准图要求,按本定额相关册规定另计。

五、本章定额各类井室増高时,需増高井壁或人孔井筒,应按专业规定和设计要求执行,其中砖砌圆形泄水井项在套用井壁或井筒増高时,未包括内外壁1:2水泥砂浆抹面,应按本定额相关册规定另计。

六、本章定额各类井室的钢筋混凝土井盖板均按成品考虑,如实际采用预制或现场浇筑时,应按本定额相关册规定另计,不得再计钢筋混凝土盖板价,其他不变。

七、本章定额中各类井室,当井室深度大于1.5m时,应计取井字架或脚手架。

八、本章定额中,现浇混凝土管道支墩(挡墩)工程,未包括钢筋和模板内容,发生时应按本定额相关册规定另计。

九、本章定额中各类井室,均未包括井室施工中的排水内容,发生时应按本定额相关册规定另计。 十、砖砌圆形分水卡子井、现浇钢筋混凝土矩形分水卡子井和现浇钢筋混凝土泄水井等,本章定额未编制(无参考资料),应参照本定额中相近定额子目执行。其中分水卡子井,参照本章定额排气阀井相关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定额各类井室均按设计要求的类型和数量,以“座”为单位计算。

二、本章定额各类管道混凝土支墩,均按设计要求的标准图集和实施条件,依据标准图中的对应值,以“10m3”为单位计。

第六册 排水工程

第一章 管道(渠)垫层及基础

说 明

一、本章包括管(渠)道垫层及基础。

二、本册定额定型管道基础(Φ600及以上)按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图集中II、III级管道混凝土基础计入,如实际采用I级钢筋混凝土管道混凝土基础时,混凝土用量可按下表调整,其他材料、机械消耗量不变。

三、混凝土枕基和管座不分角度均按相应工程执行。

四、混凝土管道需进行满包混凝土加固时,满包混凝土加固执行现浇混凝土枕基工程,人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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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乘以系数1.2。

五、本章中块石平基材料按块石考虑,如采用片石或平石时,工程中的块石和砂浆用量分别乘以系数1.09和1.19,其他不变。

六、电力、通信(市政道路范围内)、交通设施排管混凝土包封执行混凝土平基工程,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所列管道(渠)垫层和基础(除定型管道基础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定型管道混凝土基础工程量,按井中至井中的中心线扣除检查井长度以“延长M”计算。

第二章 管道铺设

说 明

一、本章包括混凝土管道铺设、塑料管道铺设及闭水实验等工程。

二、本章定额中的管道铺设工作内容除另有说明外,均包括沿沟排管、清沟底、外观检查及清扫管材。

三、本章混凝土管道铺设不包括接口,管道接口套用混凝土管道接口定额子目。

四、管道铺设采用胶圈接口时,如管材为成套购置,即管材单价中己包括了胶圈价格,胶圈价值不再计取。

五、如在无基础的沟槽内直接铺设混凝土管道时,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8。 六、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支撑下串管铺设,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3。 七、套管内管道铺设按相应的管道安装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八、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接口均按管座120°和180°编制的,如管座角度为90°和135°,按管座 120°定额分别乘以系数1.33和0.89。

九、除预拌混凝土(现浇)套环柔性接口外,其他接口形式定额中均不包括内抹口,如设计要求内抹口时,套用“管口内抹口”定额子目。

十、闭水实验水源是按自来水考虑的,如采用其他介质可按实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铺设工程量,按井中至井中的中心线扣除检查井的长度以“延长M”计算。每座检查井扣除长度按下表计算。

二、混凝土排水管道接口区分管径和做法,以实际接口个数计算。 三、混凝土管截断,按照有筋、无筋区分管径以“根”为单位计算。 四、管道闭水实验,以实际闭水长度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长度。 五、塑料管与检查井的连接按砂浆或混凝土的体积计算。 六、管口内抹口按照管口内周长以“延长M”计算。

第五章 渠道(方沟)

说 明

一、本章包括墙身、拱盖砌筑,现浇混凝土渠道(方沟),渠道墙帽,钢筋混凝土盖板预制、安装,渠道抹灰、勾缝,施工缝,防水工程,渠道(方沟)闭水实验,电缆支架安装等工程。

二、渠道(方沟)垫层,套用本册定额第一章“管道(渠)垫层”相应子目,底板套用本册定额第一章“管道(渠)基础”中“平基”定额子目。

三、本章中石砌体均按块石考虑,如采用片石或平石时,工程中的块石和砂浆用量分别乘以系数 1.09和1.19,其他不变。

四、拱(弧)型混凝土盖板的安装,按相应矩形板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五、施工缝:

1.各种材质填缝的断面取定如下表。

断面尺寸表 序号 工程名称 断面尺寸(cm) 1 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 3x2 2 油浸木丝板 2.5x15 3 紫铜板止水带 展开宽45 20 / 26

4 氯丁橡胶止水带 展开宽30 5 其余均为 3x15 2.如实际设计的施工缝断面与上表不同时,材料用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六、电缆支架工程适用于电缆沟内成品电缆支架安装,预制电缆沟盖板铺盖前安装支架的,按相应工程人工乘以系数0.8计算。

七、电缆支架按照膨胀螺栓固定安装方式编制,以预埋铁件焊接固定方式施工的,铁件按照本定额第一册《通用工程》中预埋铁件工程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渠道(方沟)墙身、壁、顶、板梁砌筑、浇筑及安装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渠道(方沟)抹灰、勾缝按设计面积计算。

三、各类混凝土盖板的制作按体积计算,安装应区分单件(块)按体积计算。 四、施工缝不区分断面按设计长度计算。

五、各种防水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六、渠道(方沟)闭水实验按渠道(方沟)实际闭水长度乘以断面积以体积计算。 七、电缆支架按照图示设计数量以“套”为单位计算。

第六章 管道附属构筑物

说 明

一、本章包括定型检查井、非定型检查井、雨水口和出水口等工程。 二、各类定型井、雨水口是按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 编制的,设计要求与本定额所采用的标准图集不同时,执行本章“非定型井”相应子目。

三、各类井的井深是指井盖顶面到井基础或混凝土底板顶面的距离,无基础的到井垫层顶面。当井深不同时,按本章“井筒、井室调整”定额进行调整。

四、塑料检查井按设在非铺装路面考虑,本章其他各类井均按设在铺装路面考虑。

五、各类砌筑定型井、雨水口均按砖砌考虑。石砌井执行本章“非定型井”相应工程,石砌体按块石考虑,采用片石或平石时,工程中的块石和砂浆用量分别乘以系数1.09和1.19,其他不变。

六、跌水井跌水部位的抹灰,按流槽面工程执行。

七、井外壁抹灰按井内侧抹灰工程人工乘以系数0.8,其他不变。

八、各类定型井的井盖、井座按重型球墨铸铁考虑,爬梯按塑钢考虑。设计要求不同时,井盖、井座及爬梯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九、本章所列工程的模板制作、安装及拆除,执行本册定额第七章“措施工程”相应子目;钢筋制作、安装及场外运输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工程》中有关定额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类定型井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二、定型井井筒及井室调整按实际发生数量以“座”为单位计算。 三、非定型井各工程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其中:砌筑砖、石和浇筑混凝土按体积计算,扣除管道所占体积。抹灰、勾缝按面积计算,扣除管道所占面积。

四、井壁(墙)凿洞以实际凿除面积计算。

五、管道出水口区分型式、材质及管径,以“处”为单位计算。

第七章 措施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包括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预制混凝土模板工程、脚手架等工程。

二、模板定额中,均己包括钢筋垫块或第一层底浆的人工、材料以及看模工日,套用时不得重复计算。

三、地、胎模和砖、石拱圈的拱盔、支架套用本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工程。 四、模板安拆以槽(坑)深3m为准,超过3m时,人工乘以系数1.08,其他不变。

五、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的模板,支模高度按3.6m考虑,超过3.6m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另按超高的工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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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砌筑物高度超过1.2m应计算脚手架搭拆费用。木、钢管脚手架己包括斜道及拐弯平台的搭设。

七、小型构件指单件体积在0.05m3以内定额未列出工程的构件。

八、模板预留洞小于0.3m2时,混凝土用量不扣减,模板用量也不増加。 九、矩形墙帽模板执行圈梁模板工程,异型墙帽执行异型梁模板工程。

十、胶合板模板材质按竹胶板编制,使用不同材质胶合板时材料可进行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模板工程量按构件与模板接触面积计算。 二、井字架区分材质和搭设高度按搭设数量计算。

三、脚手架工程量按墙面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柱按设计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第七册 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

第一章 管道安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中各类管道的工程量均按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以“延长M”计算,不扣除管件、阀门、

法兰、补偿器等管道附件所占长度。

二、直埋式预制保温管(含套管内)、预制钢套钢复合保温管,定额均以介质管道(内管)管径为准。在计算管道主材消耗量时扣除管件、附件、阀门所占长度。主材损耗率按4%考虑,其计算公式为:

管道主材消耗量=(管道安装工程量-管件、附件、阀门所占长度)×l.04

三、燃气管道新旧管碰头工程除钢管带介质碰头、塑料管带介质碰头以支管管径列项外,其他工程区分主管管径,以“处”为单位计算。

四、中供热新旧管道带压连接,按介质管道公称直径以“处”计算

绿化工程

说 明

一、绿地整理

1. 人工换土工程,定额中己包括100m以内的土方运输,超过100m的土方运输,另按“通用工程”中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2. 人工换土工程,定额中换土量按本章附表“苗木规格与种植穴、槽对照表”取定。

3. 草坪、花卉换土,定额按换土厚度30cm考虑;片植灌木换土,定额按换土厚度40cm考虑。 4. 绿地起坡造型适用于坡顶与坡底高差在1.2m以内或平均坡度在15°以内的绿地的土方堆置。 5. 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定额中不包括垂直运输费用,发生时按施工组织设计或现场签证等另行计算。

二、起挖、栽植苗木

1. 本章苗木栽植的工作内容均包括挖树穴(槽)、场内苗木搬运、种植、浇水、覆土、修剪整形以及栽植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养护管理。

2. 本章定额不包含种植施工现场清除建筑垃圾及其他障碍物的费用。

3. 本章苗木栽植工程均不包括苗木价格,苗木按设计要求的种类、规格及数量计算。 4. 本章定额均不包括苗木运输损耗和种植损耗。

5. 在坡度大于30°的边坡上起挖或栽植苗木时,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其他不变。 6. 起挖或栽植苗木均以普通土为标准,如为坚土,人工乘以系数1.55,冻土人工乘以系数2.20。 7. 苗木栽植中的回填土以原土回填为准,如需换土时,按“人工换土”定额另行计算。

8. 带土球乔、灌木的起挖和栽植,土球规格按设计要求确定,当设计无规定时,乔木按胸径的 8倍计算,不能按胸径计算时,则按地径的7倍计算;灌木按地径的7倍或冠丛直径的1/3计算。胸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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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距地坪1.2m高处的树干直径,地径指地表面向上10cm处的树干直径。

9. 起挖攀援植物,按起挖带土球灌木有关工程执行。

10. 屋顶花园的绿化,套用相应定额工程,人工乘以系数1.05,其他不变。定额不包括苗木的垂直运输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11. 本章定额中苗木栽植、养护工程,浇水均按人工胶管浇水考虑,若采用洒水车浇水,按定额中的用水量,另执行“洒水车浇水”定额子目。

12. 本章定额苗木栽植是按正常施工季节进行编制的,若是反季节栽植,増加的修剪、遮阳、喷雾、生根剂、营养液等费用,按实际发生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绿地整理 1. 砍伐:

(1) 砍伐树木、挖树根,按数量以“株”计算。 (2) 砍挖灌木丛及根,按数量以“丛”计算。 (3) 机械砍挖灌木丛及根,按面积以“m2”计算。

(4) 砍挖竹、芦苇及根,清除草皮,按面积以“m2”计算。 2. 人工换土:

(1) 带土球乔、灌木,根据不同胸径按设计数量以“株”计算。

(2) 绿篱分单排、双排,根据不同高度按设计长度以“延长M”计算。 (3) 丛生竹、散生竹分别按设计数量以“丛”或“株”计算。 (4) 攀缘植物根据不同地径,按设计数量以“株”计算。 (5) 草坪、花卉、片植灌木按设计种植面积以“m2”计算。 3. 绿化地整理:

(1) 整理绿化用地,按设计图示绿化用地面积以“m2”计算。 (2) 原土过筛,按体积以“m3”计算。

(3) 地面换土(综合),按设计换土体积以“m3”计算。 (4) 人工松土、机械松土,按松土面积以“m2”计算。 (5) 绿地起坡造型,按设计图示体积以“m3”计算。 4. 屋顶花园基底处理:

(1) 铺设隔根防水层,按设计铺设面积以“m2”计算。 (2) 填充滤水层,按设计填充体积以“m3”计算。 (3) 回填轻质土,按设计回填体积以“m3”计算。 二、起挖、栽植苗木

1. 带土球乔木、灌木,根据不同土球规格,按设计数量以“株”计算。 2. 裸根乔木,根据不同胸径,按设计数量以“株”计算。 3. 裸根灌木,根据不同灌丛高度,按设计数量以“株”计算。 4. 散生竹、丛生竹,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株”或“丛”计算。 5. 绿篱根据单排、双排不同高度,按设计长度以“延长M”计算。 6. 攀缘植物根据不同地径,按设计数量以“株”计算。 7. 片植灌木根据不同灌木高度,按设计面积以“m2”计算。 8. 栽植花卉根据不同花卉种类,按设计面积以“m2”计算。

9. 水生植物,根据湿生植物、挺水植物、浮叶植物种类不同,按设计数量以“株”或“丛”计 10. 草坪根据不同种植方式,按设计图示面积以“m2”计算。 11. 植草砖内植草,按设计图示的植草砖面积以“m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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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喷播植草根据不同的坡度比,按设计面积以“m2”计算。 13. 洒水车浇水,按用水量体积以“m3”计算。 14. 苗木假植,按假植数量以“株”计算。 三、绿地喷灌

1. 喷灌管道安装,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延长M”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及附件等 所占长度。

2. 喷灌阀门、喷头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3. 喷灌阀门井,按设计图示体积以“m3”计算。 4. 水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四、绿化养护

1. 乔木养护根据不同树高,按养护数量以“株”计算。 2. 灌木养护根据不同冠丛高,按养护数量以“株”计算。 3. 竹类养护根据不同竹高,按养护面积以“m2”计算。

4. 绿篱养护分单排、双排,根据不同绿篱高,按养护长度以“延长M”计算。 5. 攀缘植物养护根据不同地径,按养护数量以“株”计算。 6. 片植灌木养护根据灌木不同高度,按养护面积以“m2”计算。 7. 露地花卉养护根据不同种类,按养护面积以“m2”计算。 8. 水生植物养护按养护面积以“m2”计算。

草坪养护区分不同种植方式,根据草坪种类按养护面积以“m2”计算

五、苗木保护措施

1.树木支撑按不同支撑材料,以需支撑的株数量计算。 2.草绳绕树干按不同胸径,以缠绕树干的高度计算。

3.搭设遮荫棚,按不同搭设高度,以需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搭设防风障,按不同搭设高度,以需搭设的外围展开面积计算。 5.植物保温按不同胸径,以草绳缠绕树干的高度计算。 6.树干涂白按不同胸径,以需涂白的高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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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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